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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知道我什么时候才能再见到她。
我想她;我爱她。
如果可以再见到她,我一定要对她说。
作者有话要说: 默默想问题有时候太一厢情愿的不过脑子了,太孤注一掷了,不是吗?
50万……对他来说是有很大难度的
☆、第 47 章
9月初,严默和野马的纹身店开业了,名字叫“犬马声色”。“犬”字取的是“默”字的右半边,“马”就是野马的马,“声”是指他们这里每天从开门营业到关门歇业,一直会放最棒的摇滚乐,而“色”当然就是指纹身了。
纹身店开业那天,离严默失去左小腿整整一年。我不明白为什么店一早就弄好了,严默却偏偏要等到这一天才开张。
时间过得真快,快到我都没有意识到自己竟然在他身边待了一年,快到我有时候真的感觉自己跟不上严默的变化速度了。
因为严默的变化真的很大。
5月到6月将近两个月的时间里,我几乎都没有在傍晚见到过他。
我还是固定的周一、周四去他家,而他永远不在家。几乎每次都是后半夜他才背着琴回来,满身的烟味和酒味,回来连饭都不吃、有时候连衣服、假肢都不脱,倒头便睡。不过要是他看我醒着,就会哑着嗓子和我说一会儿话,主要是问我胃有没有疼、吃没吃晚饭,然后冲我笑笑,很快就睡着了。
可是第二天一早他又会跟上了弦一样,天刚蒙蒙亮就起床为我准备早餐,而且必须看我吃了早餐才肯继续回房间睡觉。
我跟他说了一遍又一遍,我的胃病已经好得差不多了,不用这么紧张。我有时候觉得他对于我的病看得有些太重了。
结果接下来的一连两个星期,我发现严默的声音越来越哑,还总是咳嗽,问他什么原因他总说没事儿;我忍不住给杜革打了电话,杜革告诉我严默最近天天晚上都有演出,每晚还不止一场,有时两场、有时三场,可能是声带上火了,应该问题不大。
杜革说刚开始他也不肯给严默接这么多的工作,毕竟严默已经是发过片的歌手了,有一些比较低级的场合并不适合他去;可是他求杜革,说只干两个月,如果杜革不帮他他就自己去找活干,杜革无可奈何只能答应了他。
我没再问严默什么,只是开始每周一、四给他煮各种水:胖大海、玉蝴蝶、蜂蜜、绿豆、银耳……煮好了装在小玻璃瓶里放进冰箱,每天中午吃饭的时候估计他也该起床了,就给他发一条短信,提醒他从冰箱里拿出来喝一瓶。
我短信刚一发出去,严默就会立马回复“好”,快得让人觉得他好像随时在等我的电话或者设置了自动回复功能。虽然他每次只有一个字回给我,却莫名让我觉得放心,我甚至从不担心他只是敷衍我不喝,因为下一个周一、周四,我会看到洗得干干净净的小瓶子摆在厨房里,晶莹剔透的;而严默的声音也终于不那么哑了。
与此同时我发现严默家里越来越多的画作,他又捡起了画笔。
但是这个时候我完全不知道他要做什么,不知道他准备不准备和野马开文身店;只是觉得他可能真的像他念叨的那样:需要钱。
到6月底严默终于有准备开店的样子了:做调研、做策划案、选址、谈房租、办各种执照、装修买建材、买纹身用的设备……他都亲力亲为。
7月份最热那两天他拖着他的腿到处跑各种执照,我周四再见到他的时候,他的残肢竟然又红又肿。因为捂在假肢里生了痱子,而他竟然为了舒服一些往腿上倒上了整瓶的风油精,结果事与愿违,不仅痱子没好,连假肢他都穿不上了;可是即使出了这样的事儿他都不肯打电话跟我说一声。
我看见他那条腿立刻火冒三丈,给野马打了个电话,让他去跑剩下的事儿,本来也不是严默一个人的店,没理由所有事情都要严默做,而野马却做甩手掌柜的;谁知道野马在电话里委屈的跟我抱怨,是严默什么都不让他做,他还以为这店开起来就没他的份儿了呢,伤心了好几天。
因为严默的腿,我请了一天假,连着后面的周末,整整三天我都在他家盯住他,不让他有机会再把那肿胀的残肢硬塞进假肢里往外面跑。
天气真的是太热了,坐着不动都会四脖子汗流的。这么热的天,我早就习惯了在空调房里吹冷风,可是严默这别说空调,就连电扇都没有一台,我都不知道他这些年夏天是怎么过来的。我也忘了和我他在一起,住在那个小平房里是怎么过来了的,也许那几年没有现在的天气这么热吧?
因为热得难受,我的脾气也变得不好起来,就因为一篇稿子改来改去都改不好,我在电话里把一个实习记者骂哭了。挂了电话我也有些后悔,后悔自己是不是语气太重了,可是想当年我也是这么被老乔骂出来的啊。我想我的话并没有老乔当年说得难听,我起码没像老乔当年对我一样给人家指一条被包养的道、没有把稿子摔在她脸上,可她却哭得像是我对她做下了大逆不道的事情一样,也许是现在的孩子抗击能力太差了。
严默看我面红耳赤的在那“呼呼”喘着粗气,也不说话,只是撑起肘杖走到我身边坐下来,拿起我手边的那本他订的《势周刊》,一下一下的帮我扇着风。
“你看看!”我把电脑转到严默眼前,满屏的word文档中都是各种颜色的修改痕迹和标注,这篇稿子我已经帮那个小孩儿看了不下五回,可是该改的地方改得还是不到位,而那些标注我怀疑她压根儿就没有看过。
“跟小孩儿生什么气?”严默拿过我的电脑,合上屏幕放到了一边,“休息会儿。人不是一天就能成长的,给她些时间。”
“我已经给了她两个多月的时间了,我没办法再给她了,我有出版压力、有发行量压力的!投资人是等着投资回报的!”
“别给自己那么多压力,这只是一份工作。”
“一份工作?”因为天气的缘故我暴怒了,并且把话题引向了毫无必要的地步,“工作态度反应的就是做人的态度。严默,我没你活得那么洒脱,可以什么都不管、什么都不顾的想干什么就干什么!不高兴了就一声不响的走人!我已经32了,我不想跟你似的,一辈子就这么蹉跎过去!”
我觉得严默在笑,笑得很像我爸对我的表情,在我臭骂他的时候;可仔细看他好像又没有笑,也许是我神经过敏了。严默只是一下一下的帮我扇着风。
其实我知道我对严默的指责是不公平的,只不过是情绪的发泄;他这一年来的变化我看得清清楚楚的。我暗下决心,以后这么没必要的话再也不会对严默说了。
待在家里的这三天里严默也很忙,这么热的天他就一件一件做着他的工作,不起急、不抱怨,热了就去用凉水冲把脸,然后继续工作。完全不是以前的急躁模样了。
他原来每年一张的专辑,今年夏天本该发行的第四张并没有发。按杜革的话说现在世道不好,摇滚专辑别管多软只要出就赔钱;Rock of Life现在立捧他新签约的一个女子团体,大打青春萝莉偶像牌,按计划在年底要推出她们的首张专辑,而专辑中的所有歌都要由严默来完成。对此严默倒没什么怨言,我发现他的性格真的没有以前那么尖锐了,他可以接受一切工作安排。但是他写的歌杜革并不满意,一直在让严默改,跟他说要改得软、改得甜腻、改得让人一听这歌儿就想上这几个妞儿。
除了写歌、改歌、练琴,严默剩下的时间就是在网上搜集大量纹身图样研究,然后拿着铅笔设计样子,再然后拿自己练手。不过他身上能纹的位置实在不多了,而且自己给自己纹能够到的地方、顺手的地方也并不多,何况他还少了条腿呢?
于是我希望我可以当他练手的模特,可是不管我怎么说、发脾气,严默就是死活不答应,他甚至愿意不再练,也不肯给我纹。
其实一开始我对纹身这种东西很抗拒,当初我看到严默满身的纹身的时候着实吓了一跳,甚至刚开始跟他住在一起的时候,有时候半夜醒来隐约看见他身上的图案都会吓得够戗,在我的印象中只有坏人才会纹身。
不过大概是看得时间久了,而社会风气也越来越开放,渐渐的我就没有那么害怕那些图案了,并且在我20岁生日之前我特别想在生日那天纹一个“默”字在身上,留莋爱的纪念。因为在我看来“默”不仅代表了严默,还因为这个字的字形结构够复杂,所以十分好看,是一个很好的图案。
可是谁知严默知道之后并不高兴,他不许我去做任何纹身,不管我怎么逗他、求他,他都不同意;后来他带我去看了一次他做纹身。又是割线、又是打雾,弄得皮肤又红又肿,还出血,我就觉得头皮一阵发麻,我实在是个怕疼的人。所以这事儿也就不了了之了。
可我终究不明白严默为什么不让我去做他那么热衷的事情,而且还是纹他的名字。
不过我们后来分手后我倒有些庆幸了,好在我没有因为年幼无知的冲动,在身上永久的刻上一个让自己看见就会恨的图案。
因为我的缘故严默不再练纹身了,而是又开始听各种甜腻的女子组合的音乐,一小节一小节的反复听,一段歌词一段歌词的研究。我看得出来,他听得很痛苦,因为那种无病呻吟、呢呢喃喃的音乐连我都不爱听。
不过唯一值得高兴的是,野马并不像我和严默以为的那么不靠谱,周五下午他就打电话告诉严默各种证啊、照啊的都办齐全了。
其实野马想开这家店已经想了好多年,许多事情比刚短短接触两个月的严默想得要清楚的多。我真的有点儿后悔,一开始没看住严默;如果一开始就让野马去跑这些事情,恐怕严默就不会受这么多罪了,而且更重要的一点是很可能许多问题早就解决了。
当然,一开始我也没有想到严默会把这么一个小到不能再小的店看得这么重要,以我对他的认识来说,在他的心目中除了他的摇滚乐,没有其他任何事情是重要的,包括我、包括名、包括利,都不重要。
不过他确实是如野马说的一样,是有一颗“崇祯”心灵的人。在我最恨他的时候,这一点我也不曾否认;不过严默的“崇祯”对于我来说,无疑是致命的。
我想现在唯一让严默这么上心的理由是他也许真的需要钱吧?虽然我不清楚他到底想要多少钱,要这些钱干什么。
也许他妈真的狠到会逼他打欠条、规定还钱时间?也许他的腿真的需要很多钱来医治?我不知道,也不打算问,因为我知道严默是不会要我的钱的,问了也是自讨没趣。
我们现在每周见两次面,不吵架、睡在一起却不做…爱,没有承诺,也没有责任,他随时都可以抽身的离开,不是挺好的吗?
只是我半夜热得醒来,却发现严默正坐在床头,一边帮我扇着风、一边轻揉着自己的左腿残肢的时候,我的鼻子一下子就酸了。还好,他没有发现我醒来,我可以继续装作什么都不知道。
这样他会觉得压力小一些吧?
作者有话要说: 默默珍贵的店,店名只用了“默”字右半边的“犬”,因为他觉得他的左边已经不完整、拿不出手了……
BTW,咩咩一直不知道默默是为了她而在拼命的挣钱,这个信息要不要传达给咩咩呢?怎么传达给她呢?
☆、第 48 章
“犬马声色”开在东城的那条不甚宽阔的街上,鳞次栉比的乐器行、打口店、Live Bar、餐厅、咖啡馆、服饰店、书店……使这里成为了鱼龙混杂的聚居地。这里既有土著摇滚老炮,也有满口洋泾浜的文艺小青年,还有一批扎根于此的洋混子,当然,这里也少不了人流如织的外地观光客。
犬马声色不是这条街里惟一的一家纹身店,但却是最有特色的一间。
因为房租便宜,犬马声色位置很偏僻,安居在胡同的一隅,从街上看甚至不太容易发现。店门口那北京特有的一律灰砖墙上涂鸦着出自严默手笔的“犬马声色”几个大字,甚至都没有标识说明这是一家纹身店。
不过店里却是另一番景象:整间店里环绕着Yngwie行云流水般的吉它声。外面的接待室选用的是我最喜欢的淡蓝色的墙面,白色的地砖,不像一般的纹身店看起来那么黑暗可怕,也使得本来窄小的空间视觉上放大了许多。但是再看墙上的装饰,就不会有这样的错觉了。墙上挂着大大小小很酷的油画和照片,那些油画基本上全是严默画的,因为其中的一些之前我在他家看到过,而且我也熟悉他的笔触;照片听说有一部分是杜革拍的,静物、人体都有;还有几张小小的画……不用说,肯定是野马画的,因为那些画的线条很不协调却充满了喜感。墙上除了画和照片还挂了几把电琴,虽然哪一把都说不上名贵,但我知道那些都是严默这些年来的宝贝。
靠里面还有两间小房子,开业前严默向我介绍过,一间是操作间,一间是储物间,一律的干净整洁。作为女性来说,我很喜欢这儿的感觉,这样的环境比之前严默带我去过的那家纹身店能让我放松许多。
开业这天野马招来了许多人来捧场,各种文身争奇斗艳,乱哄哄的闹得我头直疼,胃也凑热闹的一下一下跟着疼了起来。我只好躲在角落里,想等会儿跟严默打个招呼就走。
与此同时,我更担心近居民会觉得这里是个危险场所,不法份子的聚居地。我怕严默、野马还有那个小学徒会处不好邻里关系……我甚至想过一会儿走的时候去拜访一下邻居,别让他们对这里有什么先入为主的不良印象。
但是很显然我想错了,这条街上的居民大概都见惯了大场面,毕竟这条街上的怪人已经游荡了好几年了。居民们对于这群拥挤在店门口抽烟、侃大山的人连正眼都不带瞄的,该遛狗遛狗,该下棋的下棋,该聊天的聊天,只有一位提着菜蓝子的大妈好奇的进店里转悠了一圈。
“你们这叫……犬马声色?干嘛的?”大妈打量着满墙的画,很懂行似的一边看一边点头。
“纹身店。”一看大妈进来了,我提了提精神马上迎了上去,在这么一屋子奇奇怪怪的人里,我好歹还像是个正常人。
“纹身店?”大妈打量了我一番,突然使劲盯着我的脸看,直到我被她看毛了,她才说道:“姑娘,你这眉毛纹得真好,就跟真的一样。是在你们这儿纹的吗?纹这么一个得多少钱?”
“我这眉毛是真的。不好意思阿姨,这儿不纹眉。”我尴尬的摸了一下我的眉毛。
不可否认,我挺满意我的眉毛的,基本上稍微修一下型就会很漂亮。严默就曾经说过,我的眉毛是“多一分则嫌浓,少一分则嫌薄”,当时我还笑他酸文假醋来着。
“哦。”大妈应了一声转身朝门口走去,“以后要能纹眉和我说一声,就纹成你这样就行,我就住旁边这院儿。”
“哎,好的阿姨,您慢走。”
送走大妈一回身,就看见野马站在我后面冲我笑,手里还捧着一块黑色的板子。
“小阳阳,快来快来!”
“干嘛?”我扭头看了一眼操作间紧闭着的门,严默正在里面工作着,第一笔生意,免费的。
“你看这个,逗不逗?哈哈哈哈……”野马向我竖起那块大黑板子,上面有几个大字——“操作规范”:
“1)不得为18岁以下未成年人纹身。
2)不得使用假冒伪劣器械、色料和药品为客人纹身。
3)严格使用一次性针头和相关一次性用品。
4)不得用朱砂、动物血液、或其他有不洁物质为客人纹身。
5)不得使用不规范的民间方法为客人纹身。
6)应向客人说明纹身难以去除的事实。
7)劝导客人不要纹刺情人姓名。
8)告之客人纹身可能会造成就业、学业、入伍障碍。
9)纹身师不得将个人喜好强加于客人,但有义务帮助客人挑选或设计更适合的图形。
10)必须与客人签定纹身协议书之后方可为客人纹身。
11)要详细讲解纹身过后的保养方法。
12)自己生病期间不得为客人纹身。
13)每一次为客人纹身都要象对待自己的皮肤一样,认真刺好每一针。
14)自己都不敢使用的用品和方法绝不能为客人使用。
15)会客室和操作间要分开,非操作人员不得进入操作间。
16)操作间要保持良好的通风。
17)不得面向客人打喷嚏或咳嗽。”
我实在看不出来这些规范到底怎么逗了,能把野马笑成那样;我只知道,如果我是一个消费者,有这样的规范会让我安心。这是公平的说,而不是因为严默。
不过我还是指着第七条问野马:“‘劝导客人不要纹刺情人姓名’,为什么?”
野马耸了耸肩,“谁知道啊?也许是怕纹完后悔吧?不过我也听说过,纹情人的名字不吉利。”
“这些规范都是他定的?”我突然觉得心里有些发堵。
女人的思维都是发散式的,我也不例外,我突然想起严默以前纹在左脚踝上那代表“阳”的三道杠,是不是因为不吉利,他才失去了那条腿?我不知道我为什么会突然这么想。
“除了丫还有谁能这么没事儿闲的啊。”野马大大咧咧的说着,“小阳阳,你发现没有?你们家老默儿好像跟以前不是一人了。是不是那件事儿对他打击特大?”野马说着拍了拍自己的左腿。
我有些想哭,我越想越觉得是那三条杠不吉利,他早就有了自己的坚持:不在身上纹情人的名字;因此当年才不让我去纹那个“默”字吧?可为什么他自己偏偏要打破这个规则呢?
“小阳阳你怎么了?”野马紧张的看着我,“我又不会把这事儿说出去的,你别哭你别哭啊!”
“我没哭,”我抹了一下眼睛,“你们这儿烟太呛了,开着空调抽烟,难受死了。”
“哎哎哎,都别抽了都别抽了,要抽出去抽!”没想到我话音刚落野马就招呼上了,“看给默嫂呛的!”
“呼啦啦”或坐或站的人有的把烟掐了,有的干脆拿着烟走了出去,反正门外也聚集着一大堆人。
“默嫂?”一个染着棕黄色长发,身着松松垮垮的白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