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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热血熬成欲望-第2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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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会给她画饼充饥、只会给她开一堆的无头支票,到时候什么也给不了她的。可谁知道咩咩听完我说的话后,只是冷冷的笑了。我讨厌她那笑容,我不明白她到底是什么意思!
  从那以后我们虽然没有分手,而且还生活在一起,却不怎么说话了。咩咩每天忙她永远也忙不完的工作,而我则继续和唱片公司扯皮。这期间咩咩一直拒绝和我莋爱,我很生气,我觉得她对不起我,却想要逼我再一次说分手,这样她就没有责任了。
  于是演出半夜回到家发现咩咩在睡觉,于是不由分说的把她弄醒。借着酒劲我逼着咩咩和我发生关系,而且还是在她的月经期。咩咩一开始对我又踢又咬,可她那么瘦小根本就挡不住我,于是后来她变成了哭泣,再后来动也不动闭着眼躺在那里……我后悔了,搂着她求她原谅我,我跟她说我在唱片公司装孙子装得有多辛苦,我给她讲我的梦想。我跟她说我这么装孙子、这么妥协是为了她,是为了让她过好日子,是为了不让她再那么辛苦的工作,我甚至跟她说如果她喜欢做杂志,等我有钱了给她买一间杂志社,让她做她想做的东西……
  我知道,我是在拿咩咩做借口,我怕我自己做不到想达到的高度,到时候就可以说是因为咩咩我才没有做;而且,我又给咩咩画饼了。可是咩咩却又一次选择相信了我。从那天以后她不再拒绝和我莋爱,而且变得更加温柔安静,尽量减少加班。她默默的用小羊一样的眼神和我莋爱的时候,我就很烦躁,越来越烦躁。她的表现让我觉得自己是个强…奸…犯,而我严默竟然用得上强…奸?愿意和我睡觉的果儿有的是!可我没想到,愿意真心和我过日子的女人,除了咩咩一个都没有。
  ……直到她说她又一次怀孕了,我的混蛋劣根性彻底爆发了。
  我真的很烦,我完全不想被一个孩子、一个家庭拴住,我刚31,我还有许多梦想没有完成,我还有许多要做的事情没有做,最重要的是:我不想因为一个孩子而改变现在的生活,我不要自己为了钱去做自己不想做的事。
  我又一次想要和咩咩分手,我觉得压力很大,大到我不能够承担;虽然我知道如果我说不要这个孩子,咩咩大概是会去打掉的,因为我埋怨咩咩自己不小心的时候,咩咩什么也没有说。可与此同时,我的愧疚感越来越重,重到让我希望可以彻底摆脱咩咩,摆脱责任,摆脱一切。
  那一天酒吧里人很多,多到差不多人贴着人;我喝了不少的酒,后来也不知道谁给了我一颗叶子,上好的叶子,很快我就飞了……
  我确实是带着一个女人回家的,一部分是半推半就,一部分是成心,更有一部分是在向咩咩示威——我不用强迫照样有女人愿意和我上…床。我也不知道我当时到底是怎么想的了,我觉得我是很伟大的在和咩咩分手、很伟大的在成全咩咩:这样她就可以实现她曾说过的相夫教子的庸俗愿望,而我也不用被任何事情拴住。不是皆大欢喜吗?
  我带着那个女人回家的时候大概已经是后半夜了,没想到咩咩还没有睡,而是做了一大桌子的饭菜,桌上还摆着蜡烛和红酒在等我。
  乍一看见烛光还以为是又停电了。那时候营子里经常停电,咩咩刚开始还会很害怕,但是我晚上经常有演出不在家,渐渐的她一个人也就适应了——我说过,她是一个适应力极强的女孩儿。
  我看见咩咩迎了过来,可是看到我搂着那个女人的时候她就楞住了。我不理她,只是搂着怀里的女人在亲吻,那女人一嘴的烟酒味儿弄得我有些想吐,可是她却很来劲,大概她也是想要向咩咩示威,或者也已经飞了——所以她瞥了咩咩一眼后哈哈笑了起来,然后伸手去解我的腰带,我也很配合的把她往床上带……
  突然间我听见了咩咩一声凄厉的尖叫,那声尖叫后来一直出现在我梦中;然后我就看见火光闪现,咩咩疯了一样把我的那叫幅名叫《牧羊女》的入学作品摔到地上,泼上酒之后把蜡烛也扔了上去。
  我一时之间没有反应过来,当我把火扑灭了的时候咩咩已经晕倒了,身子下还汪了一滩血;而那个女人大概是被吓着了,早就不知去向了。
  我的酒和药彻底醒了,但是我竟然吓得忘了有个电话是120。大概是我们之间的吵闹声和我慌乱的哭喊声惊醒了四邻,营子里不一会儿家家的灯都亮了起来,说话声、狗叫声、摔酒瓶的声音、骂骂咧咧的声音混合在一起,盘旋在我脑子里;我疯了一样抱着淌着血的咩咩往外跑,而终于被在营子里刷夜的杜革拦住,他用他的挎子把我和咩咩拉到了离营子最近的三站地以外的医院。
  在路上,我一直抱着咩咩哭,我一次次叫着她的名字,一次次的趴在她胸口上听她的心跳声,可她却没有回应,脸色却越来越灰败,心跳声也越来越弱。她有心脏病的啊!我怎么能这么对她?我很害怕,也很后悔,可是一切都不可抑止的发生了。
  我茫然的听医生说如果再来晚一点儿咩咩就没命了,我茫然的听医生说咩咩以后受孕的机会可能会很小,我茫然的被赶来的咩咩她爸扇了一计耳光,我茫然的走出了医院,再也没有回来。
  我需要钱,如果没有钱,我这辈子都没脸再见咩咩了。                        
作者有话要说:  严校长这次讲得很直白吧?是不是直白的有些吓人?咩咩还该接受这个小气、自私、毫无责任感而又冲动的混蛋吗?
  另外,咩咩真的是贱吗?她只是全心的爱着她初恋的、也是她的第一个男人,她有一个古朴的爱情观,希望可以从一而终。为了默默她可以忍受一切,付出一切,因为她真的爱他,爱他的才华和不羁,可是当她的付出不被珍惜的时候,她被困在了原地,想走却走不出来……

  ☆、第 41 章

  那个pick我还是没有还给严默,而是一直戴在身上。
  情人节过后,我又继续每星期一、四固定去严默家,每次去都会买一大堆的蔬菜水果,我不想他再出去摔倒;而且他太瘦了,需要补充营养。
  前两次,严默给我吃了闭门羹。我明明知道他在里面,可是不管我怎么敲门他就是不开,打电话也不接,我只好把买来的东西放在门口就走了。
  直到第三次,严默终于给我开了门,房间收拾得很干净,而桌子上摆放着一桌丰盛的饭菜。
  “咩咩,谢谢你能来。”严默说着很绅士的帮我把餐椅来开,示意我坐下,然后从厨房端出一盘清炖鲫鱼来。
  “第一次做,尝尝,说是温胃的。”严默说着便把一块鱼夹到了我的碗中,“最近在看《千金药方》,里面说‘春七十二日,省酸增甘,以养脾气’,我买了些红枣,以后每天吃几颗,对养胃有好处。”
  我说不出话来,也动不了筷子,只是使劲的盯着眼前的严默看,这个严默是如此的陌生,却又是如此的亲切,我想我已经再一次爱上他。细想起来,也许在我住院那阵子我就已经再爱上他了。
  “怎么了?”严默好像是被我看毛了,胡捋了一下头发,不安的问道。
  “没有,”我忍着眼泪摇了摇头,“严默,我发现你长大了。”
  严默尴尬的笑了,低声的说,“是老了。”
  从这以后我们之间亲近了许多,严默还特意为我配了一把他家的钥匙。因为他有时候还要去公司开会,去录音室帮人录歌、伴奏,或者去酒吧表演……我发现现在的严默很忙碌,不出去的时候他就在家埋头写歌,然后还会在网上跟杜革谈歌曲的问题。这时候我才发现他原来是在帮别人写歌。我清楚得记得严默以前很骄傲的说过,他的歌除了他自己根本没有人适合唱的,而他永远也不会把自己的歌卖给别人……
  总之,我慢慢的发现,现在的严默跟以前的严默几乎不是同一个人了。
  因为有了严默家的钥匙,所以星期一、星期四他不在的时候我就会帮他把饭做好等他回来;而这两天如果他晚上外出还没回来,也会随时给我发短信,告诉我他在哪里做什么……
  有几次我等他等累了,就在沙发上睡着了,醒来的时候却发现自己躺在床上睡得好好的;而严默就躺在我身边。这种感觉很好,让我觉得很踏实,那个缠绕了我好几年的梦也渐渐的少做了。不过我们之间真的只是盖棉被纯聊天——其实也不怎么聊天,我们之间的话还是很少。我住在严默家的时候,严默从没有要求过什么,而我,对于那件事情也有心理障碍,我想即使严默要求我也不会同意的。
  不过看着严默能像现在这样认认真真、踏踏实实的工作,我已经心满意足了。对于我们的未来我没有什么奢望,也许现在这种相处模式才是最适合我们的。
  但是我却怎么也找不到和洪子焘的相处模式。
  年完年,洪子焘竟然每周都要来北京一次,并且大张旗鼓的捧着玫瑰花来我办公室,摆明态度在追我。
  作为我们杂志的大客户,每次洪子焘来都会受到广告部同事隆重的招待,他便笑呵呵的接受,跟他们在会议室天南海北的聊着;每当这个时候我就躲在我自己的办公室里不出去,可是每次崔老师总会让我过去坐陪,还有几次她竟然私底下跟我表扬洪子焘,并且劝我接受他。
  到最后杂志社里除了老乔、崔老师,有越来越多的人在跟我说洪子焘的好,因为他很不吝啬的每次过来都会给全杂志社的人带下午茶,有时候他过来的早还会请办公室的人吃午餐;我终于明白什么叫吃人嘴短了,所有人都被洪子焘收买了,只有一个曹歆不买他的账。
  曹歆依旧我行我素,完全视洪子焘为无物,也从不吃他买来的东西,甚至洪子焘跟他打招呼,他也不理,弄得洪子焘很尴尬。
  于是我发现,曹歆真的很像年轻时的严默:很高傲,也很冷酷。他们这种人有一套自己的是非标准,看不上眼的东西他们不会像一般人一样假意奉承,表面上弄得一团和谐;他们会很明显的把厌恶摆在脸上,直接让脸上的表情告诉对方:我他妈的看不上你丫!
  我真不知道该说他们是直率、纯真,还是该说他们不懂得人情世故。我只知道,严默因为这种性格没少吃闷亏。
  洪子焘对我的刻意回避并不在意,每周仿佛只是为了把花送到我办公室,然后和我的同事聊天、请他们吃吃喝喝,除此以外再没其他目的。
  为此我找老乔谈了好几次,我跟他说我完全对洪子焘没感觉,让他告诉洪子焘不用这么费钱费力气了,可老乔却笑呵呵的跟我说:“他有钱有力气,你管他干什么?再说了,多一个人喜欢你有什么不好?总比有人恨你强吧?”
  我真不知道老乔这是什么逻辑。                        
作者有话要说:  过渡,过渡
  疯狂求留言啊~~~~

  ☆、第 42 章

  大概是因为戒了烟、戒了酒,而每星期起码有两顿晚餐不再凑和了,所以4月底回我爸妈家的时候,我妈高兴的说我胖了。我本来还不信,结果吃完晚饭上称一重,竟然破天荒的突破了90斤,跟我上大学之前的体重差不多了。
  “说你还不信,”我妈得意洋洋的看着我,“志峰,你看看咱们女儿,是不是一胖人都好看了?”
  “嗯,咱们女儿一直都好看。”我爸放下报纸,赞赏的看着我,好像长胖是件多值得骄傲的事情一样。
  “这女人啊,上点儿岁数还是胖一点儿好看……”
  “什么上岁数啊?那叫轻熟女。”我爸纠正着我妈。
  我妈不以为意的撇了撇嘴,“就是老有你们这么说的,她才不结婚的。这马上就32了,我在她这岁数的时候都……”
  “妈!”我打断了我妈,我知道她如果继续叨叨下去会说什么。“我回趟家就听您叨叨了。”
  “就是就是,”我爸帮我打着圆场,“女儿好不容易回来一趟,聊点儿别的。”
  “聊什么?”我妈瞪了我和我爸一眼,“你和子焘怎么样了?”
  “子焘、子焘的,您叫得还挺亲的,”我有点儿不高兴,我妈不知道是不是到了更年期,最近一见我就没别的话了,“都跟您说多少遍了,我跟他根本就不可能的!”
  “有更好的?”我妈斜了我一眼,跟我爸说,“你看阳阳,容光焕发的,一看就是谈恋爱了。”
  “没有!”我真的急了。
  “急什么啊?你早晚不得谈恋爱?”我妈嗑起了瓜子,一副闲话家常的样子更让我生气。
  “我这辈子都不谈恋爱!”我没发现,我的态度很像是堵气的小孩儿。
  我妈听了却也不恼,笑呵呵的塞给我一把瓜子,“嘁”了一声之后看起了电视来。
  我爸也不说话了,同样笑呵呵的又戴起眼镜,拿起他的报纸看了起来。
  “行了,你们早点儿休息吧,我回去了。”我讨厌他们得意的样子,看起来就像他们知道一切似的。
  “嗯,”我妈津津有味的看着电视,也不送我,“五一回来吗?”
  “不回来!”我越说越堵气。
  “行,那我和你爸可就出去了。”
  “知道了,你们出去小心一点儿,别去人多的地方;别瞎买东西,买一堆没用的破烂回来。”我实在受不了这两个人的好奇心,每次出去玩都会带回来一堆没用的纪念品。
  “操心!路上开车慢点儿。”我妈终于站了起来,我爸也把手中的报纸又放了下去,一起看着在玄关里穿鞋的我。
  我突然也想有个家,有个自己的家。可是我知道,这些严默是给不了我的。于是我转过头,不再看他们,只是说了声“再见”,只想赶快逃离这个地方。
  五一前这段日子严默特别的忙,已经接连两个星期,每周的一四都是凌晨才回来的,他跟我说了是在排练,我也从网上知道了他要参加今年的迷笛。但是他并没有和我说起这件事来,更别提约我一起去迷笛,于是我也便假装不知道。
  我在网上搜了演出表,严默的表演时间是第一天晚上的18:50…19:30,在严默之前的是一个澳大利亚乐队,在他之后的是一只电音乐队,看起来时间算是不错的,怎么说严默还是有一定号召力的,给他安排这个演出时段,大概是为了不让第一天的活动就冷场。
  4月30号,下了一天的雨,我从下班前就开始担心明天的雨会不停。我知道,很久以前严默曾经站在雨里演出过,但是今时不同往日了,我想他的身体已经经不起淋雨这种折腾了;而严默最近排练得这么辛苦、工作得这么认真,我怕到时候如果下雨,而杜革又不让他上台,他会受不了的。
  结果第二天醒来发现晴空万里,大概老天爷也在帮助严默。于是我双手合实向天空拜了拜,感谢祂对严默的照顾。
  一上午都寂寞难耐,严默现在除了周一、周四,完全不会给我发短信更别提打电话。不可否认,他现在对我很好,但仅限于我们在一起的时候。他完全不像之前那6年一样,会给我发一些有关于他心情的短信,现在的他,好像准备好随时与我一刀两断。
  但是最让我奇怪的是,这种节日,洪子焘竟然也没给我打电话——他这么一个有礼貌的人,竟然连个礼貌性问候的短信都没有,确实有些奇怪。
  不过我也懒得去琢磨洪子焘,捱到中午,随便吃了些东西,再洗个澡、打扮打扮,出门的时候已经四点多了。
  今年的迷笛不知道为什么选在一个那么偏远的地方。我印象中的迷笛还是当年那个免费的大party,那时候的严默还是长发飞舞的重金属,每次演出都要从下午闹到半夜,比他那些酒吧的演出更为精彩、也更为肆意……
  跟严默分手后我再没去过任何音乐节,甚至连有可能有现场演出的酒吧都不敢去,我怕碰到严默或者碰到村子里那些认识我的人。在去年以前,我真的下定决心跟一切和严默有关的人、事、物告别,我真的恨他恨得要死;可是没想到,也就半年多的时间,我就背叛了我6年的坚持,好像就用了一瞬间。
  路上很堵,跟随着GPS,七扭八拐终于找到了那个公园,天都已经擦黑了。把车停好后,我就跟黄牛买了张票,也没砍价,急勿勿的往里面跑,如果之前的节目都没有晚点的话,严默现在已经唱了有一会儿了。
  可是一进到公园我就傻眼了,感觉自己真的是老了,遍地的人都是奇装异服:有穿斗篷的、有蒙面的、有打扮成一只猫的、还有的人像是吉普赛……跟他们比起来,我这种正常的牛仔裤、衬衣倒显得很突兀。
  寻着音乐声,我终于找到了舞台,果不其然,严默已经在舞台上唱上了,是他的那著名的《信仰》。舞台下人山人海,所有人都举着手臂,随着节奏跳动、摇摆着;“严默、严默……”的叫声此起彼伏。
  我愤力的向台前挤着,因为撞到一个女孩儿,被她骂了两句,我跟她道了个歉继续往前挤,便听见她和旁边的一个男孩儿说:“真他妈烦,你瞧那老女人,那么大岁数了不说在家看孩子,挤什么挤!”
  我已经成了老女人了,看来不承认老了都不行了。
  我终于挤到了台前护拦的位置,发现旁边一个女孩儿,一边使劲的叫着严默,一边已经泪流满面。现在的歌迷,好像比十几年前的还要疯狂。
  而台上的严默,很投入的弹着琴、唱着歌,就像十几年前舞台上的他一样魅力十足。每当严默站上舞台,周身便会散发出一种独特地气息:他将主宰一切!
  “感谢大家今天能来看我的演出。”一曲唱完,严默拿过麦克风,有些气喘的说道,我看了看表,已经快要七点半了,看来我错过了不少东西。
  “严默,我爱你!”台下出现了齐声的呼喊。
  “谢谢,”严默腼腆的笑了,“我也爱你们!”
  “严默,再来一个!”这次是个浑厚的男声,好像就来自我身后。
  严默别过话筒,跟后面的工作人员说了些什么,然后拿起话筒,对着台下的人群说,“还有一点儿时间,下面我想唱一首别人的歌。”
  正说着,后面的工作人员为严默搬来了一把折叠椅,拿来了一个矮一些的话筒架,另外一个工作人员给他抱来了一把琴——严默想丢人吗?工作人员抱来的竟然是在医院的时候我送他的那把破木琴。
  工作人员把话筒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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