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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热血熬成欲望-第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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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哦,是吗?”严默还是那副无所谓的神情,接着吐了口烟圈,我闻到一股烟草混合着薄荷的味道。
  “严哥,您刚才那首歌简单是太牛|逼了!”许欣没话找话的说着。
  “哪首?”
  “就是不相信什么的那首。”
  “哦。”严默喝了口啤酒后问道,“你同学怎么不说话?”
  我不知道他为什么一直注意我,可我现在只想变成透明的,然后趁他们谁也不注意悄悄的溜回家。
  “她有点儿认生,一会儿就好。”许欣使劲掐着我大腿,小声嘀咕着,“赶快说点儿什么。”
  “我不知道说什么啊。”我也小声的说着。
  “随便,随便说。”看样子我不说话许欣就不准备松手了。
  “那个……那你相信什么?”于是我也不知道怎么我就问出了这么一句傻话。
  我一直也不擅长提问题,等我日后当了记者我依然提不出一个像样的问题来;可是不知道为什么,外界对我的评价却是“言辞犀利”。
  说到当下,当严默听了我这个傻问题以后楞了足足有两秒钟,然后他转过头来仔细的盯着我打量。
  这时候我才发现这个宗教领袖长得非常帅,我也才明白为什么许欣会这么紧张,她对帅哥一向没有免疫,她的历任男朋友虽然也都很帅,但比起这个严默来似乎真的差远了。
  “你别听她胡说。”许欣在桌子下面用她的大长腿一边踢着我一边笑着对严默说到,“小孩儿不会说话……”
  见许欣这么重色轻友我生气了,对她说到:“我回家了!”
  出乎意料的,起来拦我的并不是许欣,而是严默。
  “温阳?我们是不是在哪儿见过?”严默问到。                        
作者有话要说:  

  ☆、第 3 章

  “咩咩,刚才我去电台做新专辑的宣传来着,结果发现自己已经习惯了笑脸相迎陌生人,突然有些失落,突然觉得自己特贫,不由得问自己,我不是想为了音乐坚持自己吗?可是现在怎么感觉像是为了音乐在改变自己?这么一想我就茫然了,你说这样的生活我还应该坚持下去吗?”
  晚上加班的时候我又收到了严默发来的短信,只看了一眼我就下意识的给删了。接着我却突然觉得严默是不是疯了?这么多年过去了,我从没理过他,可他却锲而不舍的随时向我汇报着他的情况,语气近乎得好像我们天天生活在一起似的;而我呢?估计我也疯了,我虽然从没理过他,可要是有一阵子没有收到他发来的短信我就会觉得心慌,不过收到了我又会直接删掉。也说不清我们两个到底谁疯得更厉害一些。
  也许是前两天受了许欣的刺激,所以今天突然我就想起十几年前刚和严默在一起的时候看过的一本书——《小王子》。那本书是严默推荐给我看的,书里面有一只奇怪的狐狸,它有一条理论,说是爱情其实是一种驯服,是一种固定时间的习惯,是通感,于是当它被小王子驯服、爱上小王子以后,他看到黄金的麦穗,便会想起小王子金色的头发。
  我觉得那时候我也许只是爱上了严默那混合着烟草与薄荷的味道,我确实被他驯服了,可那只是一种习惯,也许并不能算是真正的恋爱。
  他和我在一起七年也只是一种习惯。
  他是个从来都不相信爱情的人,他的音乐中充满了对一切的不信任,只是我太迟钝了,以为他会例外的爱上我。
  我就这样叼着烟坐在空无一人的办公室里,任情绪把自己带回了18岁……
  “阳……阳阳,晚上有……有事儿吗?一起吃饭?叫上小……小凯和……和老赵,我……我……我去接你。”电话那头大王结结巴巴的说着。
  大王、小凯和老赵都是我的小学同学,我们几个关系一直不错,大学又都离得不远,全在学院路那一亩三分地上,所以隔三差五大王便会呼朋唤友的聚餐一回,反正他们家有钱。
  大王姓王名琛,大概是因为家里有钱所以身上带有一股天生的霸气,于是大家管他叫大王。可不知道为什么,霸气的他只要一跟我说话就结巴,我越笑他,他就结巴得越厉害。
  我知道大王结巴是因为他喜欢我。
  可是我并不那么喜欢大王,我老觉得大王是那种青春期过长的人,换句话说就是懂事早,但老也长不大。我记得上小学第一天虎头虎脑的大王就跑过来说喜欢我,我连理都没有理他,那年代男孩跟女孩应该是势不两立才对,谁要他上来就说喜欢?可是他完全不在乎我的反应,就真的一直喜欢了下去,小学、初中、高中直到大学,十几年下来我已经长大了,可他还是像个刚刚进入青春期的小孩子一样,喜欢一个人的手法就是通过变着法儿的耍幼稚来引起你的注意——他一开始只是装结巴逗我高兴,装着装着就真结巴了。
  “吃什么啊?”我毫不客气的问他。
  “太……太山家怎么样?”大王说的是我们学校旁边的一家韩国料理店。
  “不想吃,老在他们家吃。”
  “那就日本料理。”
  “小凯不吃生食。”
  “你管他干嘛啊?爱……爱吃不吃,不吃就一边看着。”
  “行吧,那就日料,我想吃烤鳗。”我并不反对,我知道小凯不会饿着的,况且我要是越反对大王越会拧着来,要不说他幼稚呢,我只是吩咐他到,“我一会儿要去你们学校对面的光合作用买书,你们到齐了去那儿找我。”
  如果没有严默的出现我会记得那天的光合作用吗?我不知道,可是后来我总能回想起那个深秋的光合作用——那么的安静,那么的暖阳阳,以至于它虽然没开多久就关张了,我却觉得它是最好的一家书店。
  那天我在一排一排的书架上认真的找着老师开出的书单上的那些书。可是出师不力,书单上的第一本书——罗兰·巴特的《一个解构主义者的文本》就说什么也找不到。
  “请问,有《一个解构主义者的文本》吗?”找了不知多久之后我终于放弃了,走去问书店的服务员。
  其实这本书学校的图书馆里应该有,但我习惯买书来看,我有攒书的爱好。
  “什么书?”那个理着小平头的男孩儿好像没听明白我在说什么。
  我又看了眼手中的书单,有点儿怀疑是自己把名字说错了,这书名确实太拗口。
  “《一个……解构主义者的文本》。”我再次确认,没错,就是这么个名字。
  “没听说过,要不你去那边看看?”男孩儿指了指角落里的书架。
  “谢谢你。”
  我并不抱太大希望,心里埋怨着老师为什么开出这么一本生僻的书来,听书名就没什么意思,我们学的是中文,又不是哲学。
  可我还是走到了角落的书架旁,弯着腰仔细的看着每本书的书名。
  “温阳?”
  正当我专心致志的找书的时候,我听见一个很有磁性的男声叫我的名字,而很显然不是大王的声音,于是我抬起头便看到那头披肩的长发以及那张帅气却冷漠的脸——严默。
  我没想到他还会认得我、记得我的名字,离我们第一次见面已经有小三个月了,而且军训结束后我变得又黑又瘦。当然,我也没想到我会一下子想起他的名字来,从那次在酒吧说过几句话以后我就再没记起过他来。
  “嗨。”我对他笑了笑,算是打了招呼。
  我不想跟这个人有太多交集,毕竟我知道许欣很喜欢他;而且他看起来不像什么正经人,我以前从来没接触过头发留那么长的男生。
  “没想到会在这儿见到你了,真巧。”严默没有在意我的冷漠,而是朝我走了一步并露出了迷人的笑容。
  我没想到他竟然会笑,还笑得这么纯净——他这样打扮的人会笑?
  “哦。”我随便应了一声便继续低着头盯着书名看。
  “你来买书?”
  “嗯。”
  “你在附近上学?”
  “嗯。”
  又转了一圈,我确信在这里找不到那本可恶的书了。
  “你找什么书呢?”
  严默的问题好像特别多,看他的外形我真没想到他是个话这么多的人。
  于是我又抬头看了看他——黑色牛仔裤、黑色T恤外加一件黑色皮衣,背后还背着一个黑色袋子,看形状应该是吉他。
  我想他不会知道那本可恶的书是什么,不过还是告诉了他:“《一个解构主义者的文本》。”
  “《恋人絮语》?”严默问。
  “什么《恋人絮语》?”我没好气的问他,以为他是在用语言挑逗我。
  “罗兰·巴特的《一个解构主义者的文本》,也叫《恋人絮语》,你找的是这本书吗?”严默依旧脸上带着笑容,平静的回答我。
  我没想到这本书还会有另外一个名字,也没想到严默竟然会知道这本书,一下子高兴了起来,连忙问他:“是的,罗兰·巴特的,我已经找了一个下午都没找到了,你知道在哪儿有吗?”
  “你是学什么的?”严默并没有回答我的问题,而是又开始问起问题来了。
  “中文。”
  “哦,中文要读这本书啊。不过这本书好像不太好找了,算是冷门书。”
  “啊?”我有点儿失望,没想到书单上的第一本书就找不到了。
  “不过我那儿好像有一本,我找找看,如果能找到就给你打电话,你电话多少?哎,有笔吗?借我一下。”严默好像很自然的问起了我的电话来。
  可是我却犹豫了起来,我不知道要不要把电话给他,万一他只是为了骗我的电话号码呢?我对自己对男生的吸引力很确定,从小到大一直有不少男生追我,追了我十几年的大王就不提了,连小凯和老赵也喜欢我很久了,这我也知道;而且刚开学三个月,就已经有不少大学里的学长变着法的来要我电话了。
  严默好像看出了我的犹豫,于是笑了一下说到:“要不我把我电话给你吧,过两天你打给我?不过我那是公用电话,你打过去可别着急。”
  我想要是这样也不同意好像有点儿矫情,于是赶快记下了他说的那个7位数的公用电话号码,那时候的手机还没有中文输入法,于是他的代号变成了“YM”。不过后来我并没有打这个电话,因为第三天我就又在学校里“巧遇”了严默——他很有诚意的给我带来了那本暗红色封面的《一个解构主义者的文本》。
  “看过歌德的《少年维特的烦恼》吗?”严默见我存了他的号码并没有要离开的意思,而是跟在我身边问到。
  我摇了摇头,不知道他为什么会突然这么问起。少年维特的故事我好像听过,隐约记得那是一个失恋少年自杀的故事,但是跟我有什么关系呢?
  “我建议你读《恋人絮语》之前先看看这本书。”说着严默弯下腰从书架上拿起一本绿皮儿的书递给我——《少年维特的烦恼》。
  “为什么?”我翻开那本书看了看准备放回去,因为老师的书单上并没有这本书;而我,也并不想轻易接受他的什么意见。
  “因为《恋人絮语》研究的文本就是《少年维特的烦恼》……”
  “阳……阳阳!”
  听嗓门我就知道是大王来了,在书店里他也不知道小点儿声,幼稚鬼。
  “你男朋友?”严默看了眼正在往这边走来的大王问。
  “同学。”
  “阳……阳阳,书买完了吗?小……小凯和老赵在外面呢。”大王继续一边走一边说着。
  他好像一开始并没有注意到严默,结结巴巴说完一串话以后却突然发现了站在我身旁的严默,于楞住了,嘴里念叨了一句:“严默?”
  “你们认识?”这回轮到我吃了一惊。
  “不……不认识。”大王继续结巴着,然后一脸崇拜的问严默,“你真的是‘颠覆者’的严默吗?”
  “嗯。”严默又恢复了面无表情的神情。
  “学……学长好!能给我签……签个名吗?我……我特……喜欢你的音乐!”大王突然间就变成了没骨气的小歌迷,真是……太幼稚了!
  大王因为他那个美院雕塑系教授的爹的缘故顺理成章的进了美院,但我一直没看出来他在美术方面有什么天份,除了长了一副艺术家的样子外——我的意思是他长了一头自然卷。
  “对不起,我没笔。”严默毫不客气的拒绝了他“粉丝”的要求。
  “我……”大王好像要说什么似的。
  “你是美院的?”可我打断了大王的话,问严默到。
  “以前是,没毕业。”严默回答得很干脆,然后像是忘记了他身边的“粉丝”一样,问我到,“你晚上有时间吗?”
  “干嘛?”我很防备的问到。
  “没事儿,晚上我们乐队在开心乐园有演出,你要是没什么事儿可以过来玩玩。”
  “开心乐园?”这是我第一次听说这个名字。
  “铁路旁边。”严默摆摆手潇洒的走了。
  “你怎么认……认识严默的?”大王看严默走远了便抢着帮我结手上的那本书款,嘴里却不忘问到。
  “上次跟许欣去什么无名高地认识的。”许欣也是我们小学同学,大家都认识,只是他们互相不太来往,“他很有名吗?”
  “你还和许欣有联系呢?”大王有时候倒是不结巴。
  “嗯,怎么了?”
  “她那人……”
  “人家招你惹你了?”我不爱听。
  “我就是看她不顺眼。”
  “你这就是酸葡萄心理,追不上人家就说人家不好。”
  “我……我从……从来没追过她!”大王脸涨得通红。
  “急什么啊,开不起玩笑。”我把书放进书包里便往外走,小凯和老赵一人一辆自行车正在路边瞎贫。
  “阳……阳阳,你小心一点儿严……严默,”大王小跑了两步追上了我,对我说到,“他……他们那种玩摇滚的,都……都是……臭……臭流氓。”
  “臭流氓你还找他签名?”我噎了他一句。
  “他……他的音乐是……是很棒,”大王急着辩解,“可……可他……”
  “我可没觉得棒,什么啊乱七八糟的,这也不相信那也不相信的。”我没太在意大王对严默音乐的评价,反正我跟严默也不会有什么交集,只是八卦的问他,“唉,对了,严默怎么会是你们学校的啊?他哪届的?”
  “他……他可是我们学校的名人,大……大概比咱们大五六届,学油……油画的,听说他版画也画得特棒,本来应该进央美的,后……后来也不知道什么原因进了我们学校,再后来又不知道什么原因退学了,估……估计是瞎折腾。”
  “哦。”我心不在焉的应了一句。
  “阳阳,怎么又吃日本料理啊?”小凯苦着一张脸跟我打招呼。
  “不吃一边站着去!”我学着大王的语气对小磊说到。
  “没骑车啊?我带你啊?”老赵在一边起哄。
  “操,你丫胆儿真肥,看看大王的脸色。”小凯在一边煽风点火。
  “确实应该让你站着。”我骂小凯。
  我们四个人晚上高高兴兴的吃了一顿丰盛的日料,接着我就把下午碰到严默的事情忘了。
  他对我不重要,只是一个偶遇。                        
作者有话要说:  

  ☆、第 4 章

  “还有什么选题没有?”我捂着胃又灌了一口咖啡,头疼欲裂。
  昨天又熬了一夜,忙到早晨6点多才离开办公室,下午2点又赶回来主持这个每周一下午2点雷打不动的选题会。这是我今天喝的第三杯咖啡,除此以外胃里面再没有其他东西了。
  我知道,再这样下去我早晚得把自己弄挂了。这也是上星期去喝大王他儿子满月酒的时候,大王看见我说的第一句话。挂就挂吧,我不在乎,反正人终有一死,在这个世上除了爹妈我也再没有什么放不下的人了,所有朋友都已经有了好的归宿,就连许欣也终于和周群结了婚,这不是挺好的吗?
  “温老师,”我刚要宣布散会的时候负责文娱版块的曹迪站了起来,抖开了手里的一张海报贴到我身旁的白板上,指着上面的人说道,“下个月我想做期封面人物,就写他。”
  我的胃疼得更加厉害,我甚至觉得脑门上在冒虚汗,于是手抖着点燃了一支烟,使劲的吸了一口之后,眯缝着眼睛吐出了烟圈。
  我努力不去看海报上的人像。
  可我听见了身边的同事低声议论了起来:“哇,他啊!别看他只出了两张专辑,可是现在巨火,我们好多同学都喜欢他。”“我有一次在愚公移山见过他,太帅了!帅得都没法形容了!不过他好像挺傲的,下了台就喝酒不爱理人。”“是啊,听说他人特难接触,根本不接受采访,就算接受采访你问他10个问题他能给你答一个就不错了,小曹,你真能约到他采访?”“我听说他现在还跑酒吧呢,这人挺怪的。”
  而曹迪并没有急着开口,而是一副志得意满的神情看着一屋子的同事,对于能采访到这个人他好像十拿九稳。
  看他的情形我不禁皱了皱眉,想也没想的说道:“我们这是一本严肃杂志,不是什么八卦周刊!”
  “温老师,想必您没有听过严默的音乐,”曹迪听到我的话楞了一下,却马上还嘴道,“哦,温老师你您可能只听高雅音乐,压根儿不知道什么是摇滚吧?这是我们年轻人的音乐……”
  我看到周围有同事在低着头笑,在他们心目中我大概就是个自命不凡、冥顽不灵、因循守旧、没有人要的老姑娘吧?
  可是在这间杂志社里没有人敢触犯我的权威:这里没有一个人敢和我拼体力、拼文字能力、拼对于新闻工作的热爱、拼对新闻事件的敏感度、拼对读者反应的掌控能力——而且,更重要的是,我是他们的老板,我是这个杂志的执行主编。
  在这个杂志社只有两个人敢于挑战我,一个是我的老板兼总编乔露华,我一毕业就跟着他跑新闻,是他一手把我带出来的,也是他一次又一次在我要把自己弄挂掉的时候出来阻止我;而这里另一个敢于挑战我的人就是曹迪。
  曹迪,在我看他第一眼的时候我就决定要把他留下来,虽然我知道我这是给自己埋了颗雷,他随时可能使我陷于尴尬境地;而且我也知道老乔最最看不上的就是这种自由散漫、生活在乌托邦中的摇滚青年——是的,就是因为我一眼看出了他是个摇滚青年我才决定用他的,虽然他面试那天穿得很规整,摘掉了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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