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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个花儿一样的爱情故事-第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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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从高中到大学到戛然而止的一场恋爱,五年的时光,便这样过去了。

    栀子一直偷偷地找冬天,只是一直没有找到。

    栀子在报社的实习结束了,她并没有留下来,而是回了家乡,在家乡的小学当了老师。

    他们分开的第五年三个月零十七天,栀子又遇到了冬天。

    是三月的时节,冬天回家乡处理一些事情,在小学的门前就看到栀子了。栀子留着齐耳的短发,看起来那么瘦。栀子对冬天微笑着,就像许多年前,他们念高中,他发现那么恬静的女孩儿有那么好听的名字,总是微微地笑着一样;就像大学里恋爱时,她总是那样仰起头对他微笑一样。

    他一下子就说不出话来,一下子就僵在那儿了。他们说的唯一的话,是关于沈冰的。栀子问冬天,沈冰好吧?冬天说好。栀子说沈冰的时候,还是那样微笑着,只是低下头,眼泪就几乎掉下来了。冬天走出栀子的视线时,眼泪也几乎下来了。

    他记得栀子小声说,有她替我爱你,我就放心了。她的声音那么小,但是冬天听见了。

    冬天是这次回乡,才听说栀子母亲那时的病情,才知道那时栀子对自己,并不是疏离和嫌弃。也是在这次回乡,栀子才有机会证实,冬天的妻子,叫沈冰。

    栀子明白了,毕业的时候沈冰痛骂自己,不顾父母的反对,离开土生土长的沈阳,毅然到广州,是为了寻找冬天吧。就像栀子在小木屋墙上看到的字迹:栀子、冬天、沈冰。

    也像栀子后来到底选择了结婚,有了普通的生活和不再刻骨铭心的爱情。在平淡简单的生活里,她有时候会想起一些事情,想起年轻的时候,一个叫冬天的男孩子,一直断断续续地出现在她的生命里。她曾有过他的照片,他的信,他的贺卡,也曾有过他的爱语、拥抱和誓言,但是,他们的爱情,到底还是过去了。

    她从来不说起这件事情,以为一切掩饰得极好,可是常常,在毫无防备的一刻,冬天的身影会从内心浮出,生动一如往昔,令她无处躲藏痛哭失声。

    栀子明白,她和冬天,相爱在那个美好的夏季,只是太早遇见,还不懂得怎样去爱;太晚的时候遇见,已经不能义无反顾地去爱,要在恰当的时候遇见,那是多么不可能的事情!所以她和冬天的爱情,到底像小小树叶的脉络,风里怅然飘过的叹息,留在一度澎湃却无处安放的青春里。



………【第五章 戒指情怀】………

    薇是个浪漫而又现实的北方女人,薇的老公(海)也是个典型的北方男人,有着北方人特有的木讷和专横,却也有着北方人特有的责任和厚道。

    薇对戒指入迷得从孩提时忆起,薇的奶奶有一个镀金的戒股,戴在无名指上闪闪发光非常漂亮。薇很喜欢,只可惜薇那时的手又小又细实在是不宜戴。每次奶奶入睡的时候,薇都要赏玩很久很久!

    到了少女时期,薇在年关岁末的花花集上用爷爷给的钱为自己买了一对假得嵌着小花的戒指。只是好景不长,这个戒指戴到姥姥家,薇表兄妹玩耍的时候让表哥抢走了,后来是要回来自己丢了还是表哥弄丢了自己没要回来薇实在是想不清楚了!但是这对戒指却寄予了薇作为女人第一份最美好的期望!

    后来随着年龄的增长,到了该真正拥有戒指年龄的时候,薇却把那种期盼美丽、浪漫、温馨的甜蜜情怀给淡淡地忘了!薇的青春被她的矜持和孤傲涂鸦得一塌糊涂,薇的爱情也因为没有高贵的家庭和美丽的容貌而搁浅多年,薇的婚姻更因为她的贫穷和寒酸而过时落伍!但是薇一直坚信,有一份美丽会姗姗来迟,有一种情感会天长地久,有一种温馨和踏实会永远弥漫在她的周围。薇和海就是在那个只有信仰而没有一点现实根基的情况下相识、相知、相爱得……

    当薇和海漫步于市井当中过着一穷二白的日子时,当海总是把温柔而贤惠的薇唤做亲爱的宝贝时,当薇和海的物质生活总是落后于别人一步而生活却过得比蜜还甜时,薇幸福地把什么都忘了。在薇的眼里,房子和车子远都不如一家人和和睦睦地生活在一起,没有吵闹没有争执没有抱怨没有攀比幸福。虽然这种生活不是很富有感觉却是无比美好得!

    但是不知从几时起,也不知因为什么原因,薇和海却在物质生活有了起色时家庭生活却变得浮浮躁躁、磕磕绊绊。生活的空间里到处都藏着TNT,一不小心就炸得彼此体无完肤;要不然就是鬼火到处都有,动不动就会自燃!海变得急功近利,薇变得怨怒无边;海动不动就发无名火,薇动不动也会吃枪药!生活把两张无比熟悉的脸刻画得丑陋无比,凶恶无边!

    薇和海都出生于70年中期并不太富裕的农村,也同样沿着农村人特有的上学轨道离开了那种面朝黄土背朝天的耕作生活毕业后来到了一个有山有水的小城栖息下来。两个人两份工作从一穷二白一直打拼到现在,才算是有了点根基:有了一套贷款买到的房子,有一辆用来代步的汽车,日子过到现在着实不易。

    薇只想做个幸福的小女人,不需要太大的房子,也不一定需要有辆车。这个城市并不大,这个小城从东到西从南到北也就方圆几十里的路程,况且四通八达的公共汽车和小城特有的人少路宽景象可以骑摩托车四处流窜,想上哪儿就去哪儿!但是薇说服不了老公过那种有车有房的生活,只好跟着他一起踏上了这条走小资的路!其实小资生活虽很有情调,但是情调的背后是要付出很多很多得!为了支持这种生活增加收入,薇不得不调入一家离家很远的单位去一个月多挣几百块钱的工资,海也经常残酷地把家庭支出压缩到不能再压缩的地步。结婚已经十年的她们开始了十年来从来没有过的为钱而争、为过生活而吵的日子!

    每次薇都委屈的要命,不敢去逛街,怕管不住自己必须紧缩的钱袋;薇在网上不敢太过热情和外地同学交谈,怕有心没肺的同学成群结队来她工作的小城旅游来增加她过多的开支……

    薇和海陷入了一个怪圈!住在大房子里,开着小轿车却怎么也找不到了以前那曾经有的快乐和幸福生活。

    薇经常怀念以前的生活,那时候两个人很穷过得却很开心。薇去海边玩耍,海总是骑单车载着她去,撒下一路欢歌笑语!每隔一段时间海虽然不亲自给薇买东西,可是总会说:薇,别太省了,想买什么就买什么!可是现在海总是对薇说:不要乱花钱!薇再也找不到从前那个虽然木讷却很温暖的老公,薇所面对的是无休止的家务活和一个冷漠的老公还有一个需要抚养教育的孩子。其实薇辛苦点不觉着是什么,甚至没有可用来支配在自己作为女人来消费的家庭收入也没有什么,薇只需要一点温暖的情怀、哪怕是一句体贴的话语,一声轻轻的问候,一个无微不至的眼神,薇所有哀怨的情绪就会烟消云散!可是薇的老公却因为物质的膨胀而变得日益地骄横起来,薇的家里多了几份堂皇却少了几份温馨!薇不知该感叹还是?

    薇想起了年少时的梦想:薇戴着戒指想要找的郎君是一个“爱她、忠诚于她,无论她贫困、患病或者残疾,直至死亡。他都愿意……”

    薇不禁泪流满面,薇的戒指掉在了那个浮躁、喧嚣的城市漩涡里!



………【第六章 男孩看见野玫瑰】………

    刚进大学时,偶然听到那首《三个人的晚餐》,喜欢上黄韵玲,於是找到了《男孩看见野玫瑰》;也是在那个时候,一整个楼道的宿舍电脑里都在重温著《东爱》里的爱情。

    在溽热寂寞的夏夜,赤著膀子的大一新生们围坐在电脑前,看著屏幕里的莉香笑语嫣然,那时候的男生大都有了自己的暗恋对象,像一个蓄势的猎手却先落入了自己陷阱,祗能看著猎物在嬉戏在被猎取。於是常常会触景生情,觉得木訥胆怯的完治实在让人气愤——没人不喜欢莉香,唯一一个喜欢里美的笨蛋也被我们从大一嘲笑到毕业。

    是的,没有人会不爱莉香。

    要像莉香那样,对待爱情坦诚,要像莉香那样对待爱情奋不顾身。那时候的《东爱》不仅仅是一部连续剧,而是我们的爱情教科书,那时的莉香也不是一个角色,而是我们全部的爱情想象。莉香告诉我们说:“所谓爱情,只要参与了就有意义,哪怕没有结果。当你喜欢上一个人的那一剎那,是永远都不会消失的。这都将变成你活下去的一种勇气,而且会变成你黑暗中的一线光。”於是我们投入到那些明知无果的爱情,可是我们永远都做不到莉香那样,我们会嫉恨会自私会狭隘会固执,我们常常头破血流,然后舔舐伤口越加怨愤。

    大一和我一起睡上铺的兄弟是卧谈会的主讲,爱向我们这些光棍炫耀从初中就开始恋爱的女友和自己强壮的肌肉,并和万峰老师一起义务地向我们传授性知识。我们夸赞他“潘驴邓小閒”五样利器件件具备,他谦虚地摇手道:“不敢当不敢当,兄弟我也就占了一个‘驴’字。”但是“驴”一般的事物却不能阻挡他相恋六年的女友跳上老闆的奔驰,绝尘而去。那段日子里只见他英雄气短,长吁短嘆,把银枪看了,摩挲几遍,梦裡鬼哭,醒来茫然。那一日卧谈会上他伤心地五内俱焚,扬言要找那对狗男女打一顿,大家纷纷附和同去助拳,祗有我不通事务,贸贸然劝慰他说*原本随缘,既然她不爱你,不如算了。只见他猛然翻起,双目赤红,满面狰狞,大声喝道:“算什么算,我的女人被人**了!”

    那时的我们完全不能理解那位银枪兄弟的感受,不知道他那样的忿恨才是人之常情。三界火宅,遍身蚁噬,事到临头,才知难捨。那时的我阅歷尚浅,混淆了理想和现实,虚妄和实在的界限。许多光棍弟兄们的内心深处,依然留著莉香的影子,那是我们的完美情人,也是我们的爱情楷模。於是我们学著去宽容,去执著,去等待,却完全不知道画虎不成反类犬,祗有歷经了那些世事,才明瞭电视中的人物太过超拔,而实践於现实,未免强人所难。

    我们笨拙地学著莉香教我们的乔段,在情人生日的时候偷偷地等著她(他)想製造惊喜,却遇到了情人依偎在别人的怀裡;我们笨拙地对暗恋的人说我会施展魔法,然后低头吻下,结果却被轻巧地推开,说这个魔法我见过;我们笨拙地对著情人说要去你的家乡看一看,却被惊恐地误解为要去见家长而遭到拒绝;我们学著去宽容的,变成了放纵;学著去执著的,变成了纠缠;学著去等待的,便成了拖沓。唯一与剧情相符的情节是,我们常常能和莉香得到一样的臺词:“你的人生要我来背负的话,太沉重了,不要再来找我了。”

    我们以为真正的爱情就该像莉香那样的,勇敢,执著,专一和义无反顾,就像男孩看到了田野中的野玫瑰,勇敢而执著地去采摘,哪怕双手被刺地血肉模糊,依然不住手。

    然而,我们终将长大。会变得迟钝、懦弱以及残忍,我们会遇到足够多的悲伤和背叛,莉香的爱情準则会让我们索然乏味,痛不欲生。我们会找到更轻鬆快意的恋爱方式,并认为那才是真正的爱情,像里美那样的,妥帖、顺从以及符合利益。那位银枪兄弟是早我们悟道的前辈,然而直到现在,这位在肉浪里翻腾的浪里白跳,银枪几进几出,身心却依然无法安顿。不久前去喝寝室兄弟的喜酒,他也在座,说起当年的情形,他愤然甩手:“都过去多少年了,还扯这个,那女人孩子都一大堆了!”转而又嘿嘿冷笑,悄然说到:“上回在街角遇见她,她喊我,我装做没听见,老子才不理她呢!”那神情像个被抢走玩具小熊的孩子,完全不是多年后完治在街角遇见了莉香的情景,那样的情怀或许只能留在陈奕迅的那首《好久不见》里。

    我不知道爱情的真諦是什么,也不知道生活的真諦是什么,一路跌跌撞撞过来,不过证明了我并不是一个聪明人。然而大多数人却都期盼著莉香那样的爱情,最终却都和里美结婚,心安理得地让里美蹲*子在大街上为自己繫好鞋带。

    当年不避*聚坐在电脑前看《东爱》的男孩子们,都有了各自的际遇,他们有的已经结婚,有的依旧单身,他们或许选择了里美,或许和莉香们手牵手快乐地生活在城堡里。但是不管怎样,《东爱》里的莉香永远都停留在青春的光阴里,明眸善睞,巧笑倩兮,每次重温,手心仿佛都能被那个夏天的汗水濡湿。

    那个时候的我并不知道,黄韵玲谱曲的《男孩看见野玫瑰》是借了舒伯特《野玫瑰》的曲调,更不知道穷困潦倒的舒伯特暗恋的女子最终嫁给了条件稍微富足的麵包师,而这位痴情的音乐家却是死於梅毒。

    陌上花发,闺中头白,青春的好时光早已过去,当初暗恋的佳人像委顿在角落中的花朵,而自身也如飞舞在虚空中的尘埃,漫无目的却停不下来。

    然而我相信,曾经爱过莉香的男孩子最终都会幸福,因为他们终在青春中留下了记号,不管是头髮花白牙齿掉光,只要他们再遇到莉香那样的爱情,就能顺著那记号被带回青春的时光,依旧像清晨田野上奔跑的男孩,遇见了那朵盛开的野玫瑰。



………【第七章 我的初恋,驶向春天】………

    一

    苏半生说要来这个小城里念书时,我惊得一身冷汗。

    虽然,我和他已经在网上聊了足足半年,且无话不谈,但要知道,那仅是一个虚拟的世界而已。倘若,他真来到这个小城,并与我见面的话。无疑就代表着,我和他之间的那些心间密语,便要顷刻*于现实的天光之下。

    莫名地惶恐不已。我跟苏半生说了许多话,告诉他,我所在的这个小城,有多么多么闭塞,环境有多么多么恶劣。目的,只是希望他能就此打消转学的念头。岂知,他却说了一句让我无法驳回的话。我父母要来这个城市工作,我不跟着他们,你让我去哪儿?

    很久之前,苏半生给我发过照片。那时,他上网不久,又恰好碰到我妖言惑众,大言不惭地说自己是网警,正在秘密追踪一起经济诈骗案。结果,他跟我合作了。年龄,性别,身份证号,照片,统统发给了我。

    我在电脑这头笑得前仰后合,暗骂,这世界上的傻子还真是不少!接到他照片的时候,我心里有一丝丝窃喜。我想,这样的傻瓜,定然是奇丑无比的吧?于是,我怀着恶作剧的心态,点开了它。

    瞬时,一个眉清目秀的少年,赫然定格在了我的视线里。他的头发黑亮,微微反射着太阳的光芒。一双亮若星辰的眸子,把整张苍白的脸,渲染得生动异常。

    我记得,那张照片上,他虽然穿了一件黑白相间的衬衫,但还是掩藏不住那让人心疼的清瘦。许久,我给心怀忐忑,等待答复的他写了几个字:小朋友。该多吃点了!也是由于这句风马牛不相及的废话,他识破了我的阴谋。

    僵持了许久,我们开始和对方说着不着边际的话,在闷热的网吧里。后来,兴许是累了,便不自觉敞开了心扉,摆弄起那些鲜为人知的秘密。

    他对我说隔壁女生的暗恋史,而我,则对他说自己的校园恐龙记。

    二

    苏半生的头像莫名其妙地黑了整整一周。我没有给他留言,即便每次上去,我都心急似火地打开QQ,寻找他的号码。

    我习惯了他的问候,以及略带调侃似的鼓励。甚至,我清楚地知道,自己已经无可避免地喜欢上他。但我不愿就这样对事实臣服。更或者说,在我心里,一直都潜藏着无处可躲的自卑。

    我从来不相信,一个貌似苏半生这样的男孩,会喜欢上一个身高一米五六,体重五十二公斤的女孩。记得,他曾问过我一个极为厌恶的问题。他说,你漂亮吗?我说,我不漂亮,但我能让人一见难忘。苏半生笑了,那还不漂亮?

    我能清晰地想象出他微笑时的模样。歪斜着脑袋,高耸的鼻梁被扬起的嘴角牵拉着渐近朱唇。这种极富生命力的笑容。仅仅属于苏半生。

    当然,我没有告诉他,我之所以让人一见难忘,是因为那笨重的身形和卑微的背影。我真想告诉他,漂亮的女孩不上网,但又怕,这样的话,会让他从此对我冷漠不堪。于是。我只能对事实保持缄默。

    苏半生亮起头像的时候,我正在网吧的靠椅上慵懒地削苹果。他的头像赫然冲出人群,闪着赤红的光,犹如一面胜利的旗帜,在春风中洋洋招展。我永远记得那天,他对我说的第一句话。他说,姑娘,在下已到青岛!

    因为这句晴天霹雳,我无意切伤了手指。我一面按住指头,一面艰难地咒骂苏半生,来了就来了,嚷嚷什么!害我割到了手指!

    话毕,我匆匆起身去了厕所。对着冰凉的水龙头,哗哗冲了半天,而后,在门口的药铺里买了一个廉价的创可贴。

    回来的景状,让我很是感动。苏半生的头像在刺目的显示屏上不停摇摆。关切的语句,压满了整整一个对话框。我吐了口气,镇定地告诉他,没事儿,皮外伤而已。接着,他焦急地问,哪个手指?

    我告诉他,我切伤了右手拇指。他紧接着说,不怕,我可以帮你捏笔写字。我忍住热泪,关掉了对话框。我知道,后面的话,一定会让不争气的眼泪掉落下来。而他之所以如此关心我,大抵是还未曾见过我。

    苏半生,如果你真见了我,恐怕,你再不愿记得我。

    三

    苏半生走上讲台作自我介绍的时候,我正在课桌里摆弄新买的游戏机。同桌大惊小怪地掐我:“快看,快看!咱们班终于来了一个帅哥!”

    我和魔王大战了三十回合后,终于懒洋洋地抬头寻找那位新来的同学。顿时,脑袋轰然大响。那不就是照片上的少年吗?!他依旧清瘦。声音充满了少年的磁性。

    班主任鬼使神差地将他安排在我前面的空位上。同桌欢呼雀跃,一个劲儿扯我衣服。我低着头,手足无措地按着游戏机上的黑键,细细聆听他慢慢朝我走来的声音。

    天啊!我真是倒霉透顶。偏偏在他坐下的时候,按开了扩音键。顿时,滑稽的游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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