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情提示:如果本网页打开太慢或显示不完整,请尝试鼠标右键“刷新”本网页!阅读过程发现任何错误请告诉我们,谢谢!! 报告错误
86读书 返回本书目录 我的书架 我的书签 TXT全本下载 进入书吧 加入书签

初恋萌芽的季节-第40章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大二的时候,爸爸派自己出国求学,本来我是不想去的。只是看着林紫初,突然就想为她努力下,努力让自己变得更好,才能守住她。
  提前完成学业,赶着圣诞节前夕回来,想着跟她告白,给她一个大大的惊喜。
  可是,自己到了学校之后,竟然看到她和顾君昊在学生的围堵中正接吻。
  看到那一幕,还有什么不明白的!
  自己就是一个傻子,竟然被何樱若骗了那么久!
  为什么每次两个人聊天的时候,她总是说紫初过得很好,每天都很忙碌,却是从来没有提过她和顾君昊的事情。
  自己一直以为她终究是自己的,所以,这告白就耽搁了三年,这样,就耽搁了一生。
  后来,何樱若告诉我,她一直喜欢我,一直暗恋了我很多年。
  自己只能笑笑,现在说这些有什么意思?
  因为你喜欢我,所以你便让我把我喜欢的人一步步推出去,送给别人吗?
  这样的爱,我真的承受不了!
  大四毕业那晚,何樱若发生那样的事情,我也很心痛,只是自己还是没有意识到,是自己的错。
  所以,还是满不在乎的离开了北城,顺从家里的安排,出国求学。
  两年后回来,去看了下她,碰巧林紫初也来了。
  从沈博辰嘴里得知她被顾君昊抛弃了,奶奶被活活冻死在山上,她失魂落魄,已经寻死很多次了。
  我当时只想紧紧抱着她,想守护着她。
  可是,看着林紫初行尸走肉般的模样,自己终究还是放弃了。
  因为一个顾君昊,她变成这样。
  可见,她真的是爱顾君昊的,所以,自己是怎么也敌不过的。
  何况,自己若是想报仇,万万不能再添累赘,所以,便没有陪在她身边。
  看着一直温润平和待她的沈博辰,自己心里虽然有些不甘,但是,他,真的是紫初最好的选择。
  沈博辰那样的人,家世颇丰,所以,娶妻家里不会干扰太多,作为家族继承者,不必太靠结婚拉拢势力。
  再则,沈博辰那样的人,真的是会一心一意为紫初付出,不求一丝回报的!
  所以,最终还是沈博辰最适合她。
  不过看着她一心求死的模样,我还是小小的帮了一把。
  看她是不是自己一直认为的那种愧疚心很重的人!
  幸好自己的那句话有效,后来听沈博辰说,她已经不求死了,自己还是舒了一口气。
  三年后,我在C国接到顾君昊打来的电话,说何樱若绑架了林紫初,立即放下一切回国。
  我一直以为,自己是为了救林紫初回国的,只是后来假死躲藏的五年里,才慢慢明白:不是,当初选择回国,是为了何樱若,不愿意让她越走越远。
  躲藏的那五年里,自己也曾经查过何樱若的消息,只是真的跟石沉大海一样,一点消息都没有。
  直至五年后,我再次接到顾君昊的电话。
  “唐澎晏,我现在没有时间跟你解释,我儿子在何樱若手里,生死不明。只要我儿子平安回来,唐氏公司,我定会帮你夺回来。”
  自己当时只听进了前面那句,后面的一句都没有听进去。
  何樱若,她回来了吗?
  怎么又会绑架顾君昊的儿子?
  这次,又是为了什么?
  听到顾君昊说,她是为了给自己报仇,所以才会绑架他儿子,逼他一命偿一命。自己当时,真的很震惊!
  怎么会这样?
  一听何樱若在警察局里,我连夜坐飞机回国。
  后来,顾一航被救出来了,可是在监狱里的那个女人身上那么多的针眼,让自己莫名的很是心疼。
  最后知道:那个曾经帮过何樱若很多次的哥哥,竟然是当年弓虽。女干案的罪魁祸首,而且还囚禁了何樱若那么多年,把她逼得人不像人,鬼不像鬼的。
  自己平生第一次,想杀人!
  后来听医生说,她得了胃癌,而且是晚期,只剩一个月的生命时候,若那个男人不是猝死了,我一定会让他生不如死!
  可是,自己再怎么悔恨,也是没用了。
  她走的那天,自己带她去看海,两个人一直从看日出到最后看夕阳西下,那种感觉,真的很奇妙!
  之前还有些不解,林紫初说的让自己带她去海边看海,是什么意思。
  那天,我终于明白了自己的心。
  原来,自己也是爱这个女人的!
  原来,只是自己不承认罢了!
  “澎晏”
  “樱若,怎么了?”
  “日出快出来了吧?”
  “快了,你冷吗?”
  坐在轮椅上的何樱若没有回答,只是就那样一直望着海平面的尽头,眼睛几乎一直努力睁着,不想错过那一幕。
  不知道为什么,何樱若看日出的时候,竟然泪流满面。
  “樱若,怎么了?”
  “澎晏,还记得吗?”
  “什么?”
  当何樱若这么问我的时候,我真的是什么都不知道。
  “五岁那年,你第一次带我来看日出的情景,还记得吗?”
  虽然何樱若说这句话的时候,中间停顿了几次,只是这一个月来,两个人培养的默契感,自己还是听懂了那句话。
  五岁那年,真的好久远啊!
  “你大概是忘了吧!”
  “那次,不过是自己一时玩心大起,想来海边玩下,你什么都没有多想,就带着我来到这里,那天,所看到的日出,是我这辈子看过最美的日出!”
  “还记得吗?因为彻夜不归,你被伯父狠狠抽了二十多下皮带,身上被打的皮开肉绽的!”
  “那次,你楞是一点泪都没有掉,或许,就是那个时候,我喜欢上你的吧!”
  从何樱若断断续续的叙述中,自己也慢慢想起了那件事情。
  记忆里,如果不是五岁的何樱若扑在自己背部,替自己挨了下皮带,他那个狠心的爸爸不会那么轻易放过自己吧!
  其实,他那个爸爸不是担心自己,所以才因为自己彻夜不回,大打出手,不过是因为何老找到了唐家,让他一定要找到宝贝孙女。
  不过是因为何樱若罢了!
  “我们两个和海还真的是挺有缘分的。你初三那年,第一次失恋的时候,也是跑到这里来发泄的,当时你走进海里,让自己冷静的时候,一直跟在你身后的我,还以为你要跳湖,立即下去救你。
  想来在,真的是蛮搞笑的!我一个不会游泳的人还跳湖去救人,不过是给你添了麻烦。
  你救我出来之后,做人工呼吸的时候,其实我已经醒来了,只是突然有些贪恋你唇的味道,所以才装晕到底了。
  那次,是我的初吻。
  或许,那个时候,我爱上你的吧!”
  这段话,旁人说的话,连三分钟都用不上,可是,何樱若说这段话,竟然用了半个多小时,她真的很累。
  自己其实想劝她不要再说了,实在不忍看她气喘吁吁的样子。
  “我怕自己再不说,就真的没机会了!”
  那天,何樱若说了很多以前,自己才明白:原来,她爱自己竟然这么深,原来,自己也是对她有爱情存在的。
  她走的时候,正是夕阳西下,晚霞和大海连成一片最美的时候。
  脸上一直带着笑容,就那样在自己怀里去的。
  怪不得林紫初让自己带她来海边,怪不得她一直对海情有独钟。
  原来,一切只是因为自己。
  他为了她的顽皮挨打,是因为看海上日出;
  他救了她,是在海边;
  她第一次初吻,是在海边;
  她喝醉酒,让自己背着一直走的那条道,是这里的沙滩;
  她第一次说喜欢自己,埋下的许愿瓶,也是在这片沙滩里;
  她叠了那么多颗星星,都是飘在海里的。
  ……
  ……
  那么多的第一次,都是和自己有关的。
  之所以和顾君昊联手,灭了何家企业,不过也是为了给她报仇,十一年前的事情,不是谁都可以阻挡的,但是因为那个所谓哥哥的一句话,就把何樱若抛弃了,对她不闻不问,让她活了九年非人类的生活,如果不动何家,我实在心头气难平顺。
  我就是一个傻子,明明身边有一颗珍珠,却还在追寻那颗不属于自己的明月,怎么可能会顺利?
  她离开后,自己一直单身一人,没有再找。
  不是没有合适的人,只是自己终于明白了,在我心里:唐少奶奶的人选只有她一个。
  我会用以后的人生,一点点回忆她的暗恋,享受那段曾经美好的回忆的。
  他们都说的对!
  


☆、番外之刘梦易

  <但曾相见便相知,相守更似相依时>
  我,刘梦易,自小就是个大不咧咧,好管闲事的人。
  家境颇优,所以一直活得无忧无虑,像是住在城堡里的公主。
  小时候,大错不犯,小错不断,为此,爸爸和妈妈伤透了脑袋。
  还是哥哥狠,建议爸爸,把我送去巴黎求学,只给学费,生活费让我自己负责。
  我一听这消息,当然不愿意啊!
  但是即便自己再怎么哭闹,哥哥就是不改变心意。
  没有办法,在家人的逼迫下,我孤身一人来到巴黎,开始了漫长的人生三年光景。
  遇见林紫初的第一面,就觉得好生熟悉,有种似曾相识的感觉。
  那天,我因为下个月生活费没着落的事情,烦的很,便去了一家叫“尘世”的酒吧里面喝酒,看能不能找到靠演奏赚钱的工作?
  自己一直瞅着那边的老板,所以,当那边传来声响时,自己也没有注意到。
  隐约听到那男人骂了一句“SHIT!”
  后来,看老板走了,自己觉得还是等下次再说吧!
  往出走的时候,刚好听见那男人的骂声,一句句流利的骂人的法语传入自己耳朵,实在不能忍受下去。
  纯属好奇,看了一眼事故现场。
  只见满身污秽的男人站在那里破口大骂,地上还倒着一个女人。
  那女人,好像和自己是同国的人!
  因为同国,所以自己才格外注意了点。只是我终究没有想到,这个女人,在之后竟然让自己那般心疼。
  那男人对她狠狠的用脚踹的时候,自己挺身护了一句。
  “Monsieur。mentpouvez—vousintimiderunefemme?”
  (先生,你怎么能欺负一个女人?)
  “Tulaconnais?C'estunamiàtoi?”
  (你认识她吗?她是你朋友吗?)
  眼前金发碧眼的男人,看起来有三四十岁的样子,指着地上的女人问我。
  “Nesaitpas”
  (不认识)
  说这话的时候,我还摇摇头,因为自己的法语不是很标准,怕他听不清楚。
  “Nesaispas?—jeneconnaispasdec?té”
  (不认识?不认识就给我一边去!)
  “Monsieur,neditespas?a!mentavez—vousditquec'estunhomme,pasunefemmeméchanteunivrogne!”
  (先生,话不能这么说!你怎么说也是一个男人,不能这么欺负一个醉酒的女人吧!)
  “—jesuisletube,fatiguédevivre?”
  (敢管老子的闲事,活腻了吗?)
  “Tu……”
  (你……)
  我正准备破口大骂,真的是忍他很久了,旁边一个男人说了句话,我便就想离开了。
  “Mademoiselle,Madamegerbercemonsieur,mentpourrait—ilnepasencolère?Etaujourd'hui,ilaégalementétéviré!”
  (小姐,这位女士吐了这先生一身,他怎么能不生气?何况他今天还被公司开除了!)
  听到这话,我便有些尴尬,就想一走了之了。
  只是,地上一直躺着的女人,不知何时似乎醒来了,勉强站起来,抱着我一直喊“樱若,若若……”
  明明看似那么柔弱,似乎没有力气,可是,我当时竟然动弹不得。
  “小姐,麻烦你起开点!”
  明明是个醉酒的女人,可是眼睛霎时无辜的一直盯着我看,嘴里喊着那两个字,抱着自己不放手。
  僵持了几秒,那男人又开始在骂了,让给他赔偿损失。
  没有办法,自己最后还是掏钱给人家付了洗衣服的费用,还外加白送了一杯伏特加!
  真的是好贵啊!
  自己当时兜里真的是干干净净了。
  出了酒吧之后,没有别的地方去,她已经昏昏沉沉,睡的不省人事。
  没有办法,便带她回家了。
  那天夜里睡得真的很熟,折腾了一夜,真的是累坏了!
  所以,第二天早晨起来之后,她已经离开了。
  桌子上放了500欧元,还留了一张纸条。
  “谢谢你昨晚的收留!”
  虽然她没有写那句话,但是自己知道桌子上放着的500欧元,就算她给自己付了一夜的住宿费。
  真是的!
  把我这里当宾馆了吗?
  只是,不满归不满,总不能跟钱过不去啊。她现在,这种情况,正是需要钱的时候。
  那钱好歹让自己买了身合适的衣服,找了一份还算正经的工作,在咖啡店当服务员。
  只是没有想到,再次会遇见她。
  “小姐,您好!这是您点的卡布奇诺。”
  “谢谢”
  我把咖啡放下的时候,便看清楚了她的模样,这,这不就是那晚自己收留的女人吗?
  “你,你……”
  只是这种惊讶,只有自己一人有,眼前的女人就那样一直看向窗外,不再言语,落在旁人眼里,这举动是自己认错了人。
  可是,我刘梦易没有什么优点,最大的优点就是记性好。何况那夜两人睡在一张床上,自己怎么可能忘记?
  当然,我绝对不承认是因为那个女人的冷清面容,自己才特意记住的。
  好在我也不是个死缠烂打的人,那女人摆明了不认识自己,自己何必再惹人嫌呢?
  那天,咖啡店里的人不是很多,所以自己的视线时不时的会飘向那里,窗边呡着咖啡的女人和那夜的女人,真的是同一个人吗?
  我瞟着瞟着,越觉得不太像,真的差别很大啊!
  她长发即缠腰,那瓜子型的白嫩如玉的脸蛋上,颊边微微泛起一对梨涡,仔细看时,好似能盛2两米酒,簇黑弯长的眉毛,似画非画,非描似生。最让人沉迷的还是那双眼睛,看似淡漠无波,仔细一看却又感觉温柔恬淡,清冷飘渺,如梦如幻,又似一湖静谧的秋水只是偶尔泛起几缕涟漪……
  嘴边沾着一些咖啡,真的很有气质!
  这个世上,怎么会有这种女人,只是那么坐着,便已风情万种!
  “小姐”
  果不其然,终究还是有人去搭讪了,那个男人西装革履,长得倒还好,应该是成功的商界精英,因为他眉眼间的自信和霸道已然尽显。
  “我可以坐这里吗?”
  那个女人还是没有说话,只是当那个男人坐在她的对面时,她已经起身,准备离开了。
  好冷啊!
  这女人和自己一样,对于这种搭讪,都是不用言语,只是用行动表示而已。长得那般漂亮,身上还有一种独特诱人的气质,可是也不招惹男人,这种女人,瞬间在自己心里产生了一些好感,那晚醉酒的状态,所带来的不好印象已然慢慢悄悄的消失着。
  “小姐,等等”
  “有事吗?”
  简简单单的三个字,我竟听出了一种疏离感。
  “可以留个电话吗?”
  那男人此话一出,她便已经再次迈步离开了。
  “哈哈,你看他又输了吧!”
  她刚刚离开,咖啡店里便传出来一阵笑声,原来,这个男人刚刚在与同伴打赌,看能否搭讪成功。
  这不,自信满满的他被同伴给嘲笑了。
  何必呢?
  “下班了!终于下班了!”
  我领着这一周的工资,心里感觉美美的,想去哪里大吃一顿,好好犒劳下自己的肚子,只是快走到尘世酒吧那条街道的时候,前面传来一声“救命”,再次让自己滞留在那里了。
  怎么回事?
  现在虽然是黄昏,但是好歹天还亮着呢,怎么光天化日就有人做坏事吗?
  我本就是好管闲事的人,没等自己劝自己不要去,我便已经站在那群人前面了。
  怎么又是她?
  脸颊通红通红的,一通酒味再次袭鼻,这个女人怎么又喝酒了。
  “你,少管闲事!”
  听着眼前的人,操着一口不入流的很是蹩脚的中国普通话,我实在觉得很是好笑,当然,自己没有忍住,终究是笑出声了。
  听着前面那几个人在嘀咕着,估计是在想自己为什么笑吧。
  “Monsieur,qu'est—cequ'ellea?C'estpasvomirsurtoi?”
  (先生,她怎么了?不会是吐了你一身吧?)
  我有些小心的问道,千万别又是因为这个,这样的话,真的很尴尬啊,出门在外,好歹注意下国人的形象吗?
  “Non,onveutjustel'emmenerdansunendroitsympa”
  (没有,我们只是想带她去个好地方)
  好地方,什么好地方。这男人说这话,真的一点都不脸红。
  “Monsieur—elle?Elleestmonami,etmoncopainvachercher”
  (麻烦先生放开她好吗?她是我朋友,等会男朋友会来接的)
  我本来觉得这是个极好的主意,只是没有想到,眼前的五个人瞬间便笑了。
  “Non,elleestcélibataire”
  (不,她是单身)
  刚刚,一看到他们脸上的笑容时,自己便觉得这句谎话穿帮了,只是,这女人不会是在这里天天喝酒吧,那人都知道她是不是单身。
  看来,他们已经盯了她好几天了吧!
  凭自己一个,肯定斗不过那五个男人,只是,放下她不管,自己也于心不忍,怎么办呢?
  只能蹩脚戏演到底了。
  “皓然啊,你怎么还没有来,LILY已经在这喝醉了,你赶紧开车来吧!”
  “什么,你已经在路上了!”
  “那好,快点吧!”
  挂断电话的时候,看着五个男人一头雾水的感觉,我才反应过来,刚刚自己说的是中文啊,那他们哪里听得懂啊!
  这个蹩脚戏还真的是蹩脚啊!
  “mentfaire?”
  (怎么办?)
  “Touslesdeux。”
  (两个都带走)
  “Oui,aujourd'hui,c'estdegagner。”
  (耶,今天赚到了!)
  自己虽然法语学得不是很好,只是那短短的几句话,怎么会听不明白。怎么办?怎么办?自己不会被那几个人带走卖了吧!
  好端端的管什么闲事吗?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0 0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温馨提示: 温看小说的同时发表评论,说出自己的看法和其它小伙伴们分享也不错哦!发表书评还可以获得积分和经验奖励,认真写原创书评 被采纳为精评可以获得大量金币、积分和经验奖励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