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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李 张者-第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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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实,在师弟青春期相当长的一段时间,师弟见到其他漂亮女孩也会要产生一种自卑心理。师弟时常感叹在自己的生活经历中为什么没有出现过这样出众的女孩,为什么这样的女孩和自己没发生过一段难忘的爱情故事。

  师弟意识到该走了,只能走了,远远离去,只有这样才能还我自尊,才能脱离危险。可是,师弟当时无论如何也移不动脚步,一种勇气和另外一种勇气注入师弟的胸怀。师弟勇敢地跨上了一步,并且说了一句什么。

  师弟当时说了什么连自己也没听清。后来那蓝娜成了师弟女朋友后曾告诉师弟,那句话是:“同学,你迷路了吗?”蓝娜学当时的腔调告诉师弟时,闹得师弟脸上发热。

  蓝娜答:“我为什么要迷路?”

  师弟说:“在雨中很容易迷路的。”

  关于迷不迷路的问题,他们似乎探讨了许久。这时,一辆小汽车莫名其妙地驶进了校园,就像一个大巡洋舰驶进了一个陌生的海湾,在林荫道上东突西窜,迷路后四处徘徊。他们基本没有理会小车司机的问路,只是因小车司机的迷路而好笑。当时蓝娜说:“真有迷路的,不过不是我。”

  师弟后来在上自习占位置时再一次碰到了蓝娜。这种巧遇可能为我们这所学校独有。因为其他高校不会因上自习占位置的。

  有人说,如果你在天黑之后还看到谁在校园里闲逛,那么他不是失恋者便是没占到位置的。那时候校园里的灯光疏朗而又明媚。失恋者在空寂的校园中独走,是因为他失去了爱而忧伤;没占到位置者在空落的校园中游走,是因为他上不成自习而烦恼。

  我们都曾因占不到位置上不了自习而在校园内独走过。望着教室或图书馆门前静静候着的一排排自行车,心中会产生一种说不出的惶恐。或许有人问教室和图书馆座位紧张,为什么不在宿舍看书呢!宿舍里是不可能上自习的,哪怕是空无一人也要到教室或图书馆想法占一个座。因为在宿舍中看书你无法静下来,即使是一个人在宿舍那感觉到的也只是一种寂寞而非安静,一种被抛弃感会紧紧地攫住你的心。你会坐立不安。去教室或者图书馆看书就不同了,那里有一种气氛,几十上百人在一个空间,大家都悄无声息的,只听到翻书声和笔尖在纸张上的摩擦声。如果你闭上眼睛,屏声静气地凝听,你会听到遥远的乡村田野里禾苗吱吱拔节吮吸养分的声音。你听着那声音心情稳定,心平气和,思想活跃。可见,哪怕是最个人化的学习,在我们学校也讲究一种群体意识,共同的学习和生活才会摆脱孤独和寂寞。其实,在教室占位置并不保险,经常临时排课或安排讲座之类的。相比之下在图书馆占位置要保险些,而且早晨占上全天受用。如果你白天有课,只要把书包放在位置上即可,下课回来若见有人坐了,你站在他(她)身边笑笑说声不好意思呀!他(她)便起身让你,然后又到另一个暂时没人的位置上。这种上自习的方式叫打游击。打游击的情况谁都碰到过,是一件挺痛苦的事。往往在你刚进入状态的时候,有人会去你身边立着轻轻碰你,然后笑着一脸的不好意思。这时你的思路便被打断了,可也无可奈何,谁让你不早点来占位置呢?所以,在图书馆占位置要起得早。在冬季有雪的早晨,图书馆的门还没开,门前却早有排队的学生了。大家在朦胧的清晨跺着脚呵着手在那里等待着开门的时间。当大门一开之时,同学们便一哄而上,用书包为自己占一个,再用饭盒、水杯之类的为同学占一个。这样,若大个自习室一瞬间成了一个饭厅。饭盒和水杯,明晃晃地摆满了。

  那天师弟在图书馆用水杯占了位置就去吃早饭了,可是当师弟回到自习室时却已找不到自己的位置了。师弟的水杯被放进了一个陌生的饭盆里。显然,不知是谁乱点鸳鸯谱,把师弟的水杯和谁的饭盆当成了一对。不久,那饭盆的主人来了,是蓝娜。她来了立在师弟身边,很不好意思地样子。师弟有些诚惶诚恐地连忙立起了身。

  为了不影响同学们自习,师弟压底嗓门问她:“这饭盆是你的呀?”

  她点了点头,然后指指水杯,也压低嗓子问:“水杯是你的吗?”她说话的声音很轻,加上又是压低了嗓门儿的,这样她只有把头凑向师弟的耳边,说,“它们怎么搁在一起了?”师弟答:“我也不知道,我出去吃了饭它们便混在一起了。”

  她有些嗔怪地看看师弟说:“难道它们长了腿?”

  “是的,”师弟回答,“肯定是我的水杯长了腿。”于是,师弟把水杯从她饭盆里拿出来,做了请她坐的手势,她笑笑坐下了。师弟只有站着,茫然四顾,图书馆自习室里早已座无虚席。

  后来,在一次《合同法》课上师弟又碰到了蓝娜。当时,师弟正在听老师讲课,边听边记正进入状态。这时一双手像老鼠一样焦急地将师弟的笔记本一把拉了去。师弟正要发怒抬头见是她,很有意思地笑了。而她连头也不抬抓了师弟的笔记猛抄,却把老师的讲课当成了耳旁风。抄完了便把笔记本像扔破布一样扔给了师弟。她这样一弄师弟已跟不上老师的讲课节奏,而她仿佛进入了状态似的边听边记起了笔记。于是,师弟便带有些报复的意思如法炮制,把她的笔记本抢了来。她愣了一下,然后便放下了笔,以手托腮望着师弟抄她的笔记。师弟不理会她,抄完了把她的笔记也像扔破布一样扔给她。她看看师弟,然后在师弟本子上写了几个字。

  “怎么处处都碰到你!”

  师弟在笔记本上大胆地回答:“能处处碰到是我们的缘分。”

  于是,俩人便无心听课在笔记本上交头接耳。

  几个月后,老师为了解学生的上课情况,也为平时成绩提供一些依据,便突然把所有的课堂笔记收了去。结果老师在师弟交谈的笔记本上用红笔问:“她是谁?”

  我们见了哈哈大笑。老师肯定没找到蓝娜的笔记。因为她当时听研究生的课只是玩玩的,又不要成绩,当然就不需要交什么课堂笔记了。

  后来师弟请蓝娜到校园散步。这次散步师弟运用了各种各样的暗示性的语言。而蓝娜却有意把话岔开了。这样当师弟把蓝娜送回宿舍后,师弟迅速地拨通了她的电话。这次电话打得十分容易。因为送蓝娜上楼后师弟根本没有离开她宿舍的大门,一直在门口窥视楼长办公室的电话机。当师弟见一位女生终于说完挂断电话后,师弟立刻用手机发射信号。这样电话铃在师弟不远的地方响了。

  当时,师弟躲在她们楼门前不远处的一个大杨树后,看着蓝娜走下了楼,然后看着她立在楼长办公室的窗口接电话。

  “喂,你好!”她在电话中和师弟打招呼,当她听到是师弟,她笑了。说不是刚分别吗?怎么又打来了电话,说了一晚上了,话还没说完。

  师弟说,什么话都说了,还有一句十分重要的话没有说。

  她问是什么话,师弟便在电话中说,我爱你!蓝娜在那里愣了一下,然后“呸”的一声把电话挂了。师弟见她挂电话后十分羞涩地四处望望,好像怕有谁听到似的。接着她偷偷地笑了,然后一蹦一跳地哼着歌上了楼。

  师弟站在树边的暗影里,心花怒放。

  老板来了,开着车。老板的“宝马”我们都认识,七系列的。宝马这牌子本身说明一种身份。所谓开宝马坐奔驰嘛。老板讲课很帅,不带讲稿,也无教案,上课来打空手。到了,随便在谁手里找一本他的专著,打开目录顺着讲,讲课时双手插在西裤里,西服不扣,一条领带随着他在讲台上来回走动在胸前潇洒。他也不写板书,口若悬河,滔滔不绝,不知不觉就是一节课。下课后老板还喜欢和同学们聊天,如果这时哪个学生投其所好,说某某某地有一个案子挺复杂,他会很注意地听同学讲,如果同学不讲完上课铃响了也不进教室。望着现在的老板,我们无法和当年的贫困生邵景文联系在一起。谁能想到当年他爹为了供他上大学,去割高压线卖钱。邵景文成了我们导师后,他告诉了我们关于他爹的死。不过,当时老板已没有痛苦了,只有感叹。那好像是在某一个案子二审审结之后,老板作为胜诉方的代理律师,为了表示庆贺请他的弟子在草坪上搞烛光晚餐。在草坪上搞烛光晚餐这种事一般只有本科生才干,一个法学教授带着他的研究生搞还是很少见的。可见,老板还是比较浪漫的,文心未泯。

  那天晚上老板还带上了他的箫。那是我们第一次听老板吹箫。不过,我们从箫声中只听到了笛子的欢快。其实我们都分不清箫和笛子的区别,当时师姐柳条和师兄王莞为此还争论了一阵,后来只有让老板告诉大家他吹的是箫还是笛子。老板长叹一声说:“你们这一代太幸运了。”

  老板的箫声一点也没有影响到我们兴奋的情绪。老板见状说:“你们想听听为师的故事吗?”

  “想呀!”大家都没肝没肺地鼓掌。

  老板说:“我原本也是一个苦孩子呀。”

  “是吗?”大家都哈哈笑起来。

  老板拿着箫说:“这是箫,不是笛子。你们知道这箫在我们家做什么用的吗?”

  师姐说:“吹呗!”

  师弟说:“也不一定,说不定还可以当兵器使,金庸的武侠小说中就有手持洞箫、闯江湖的侠客。”

  老板说:“这箫是我们家祖祖辈辈要饭用的。”

  大家一听都不吭声了。

  老板说:“我上小学时,在假期还随父亲要过饭,我爹一边吹,我一边唱那首《富贵调》,沿村乞讨。一天下来能要一口袋红薯干,在集上可以卖几毛钱。出去要饭还要偷偷地溜出村,不能让支书发现了,被支书发现后肯定要拉回来,说是给人民公社抹黑。要一个学期饭我开学就有学杂费了。我父亲就是靠吹箫要饭供我上的学。”

  师妹甄珠眼泪花花的问:“那后来呢?”

  老板说:“我上大学后,土地都承包了,我父亲以为从此就可以不要饭了,靠种地就能供我上大学了,没想到靠种地供不了我上大学。眼看第二学期的学费交不上来,我父亲被逼急了去割高压线,被电打死了。”

  天,大家都嗟嘘不止。师姐问:“那你父亲为什么不重操旧业,吹箫要饭呢?要饭又不丢人,你看现在地铁站有很多年轻小伙子弹着吉他在那卖唱,一天也能要几十块钱。要是你父亲在地铁站一坐,箫声一响黄金万两。”

  师姐的一席话差点把大家逗乐。老板瞪了师姐一眼,对她的“箫声一响黄金万两”之说大为不满。说:“我考上大学时,父亲把箫送给了我,让我把箫随身带着,不要忘本。我当时只会拿着箫在舞台上演出,却从来没想到去地铁站吹箫卖唱。没钱了就写信向爹要,结果就造成了爹的惨剧。”老板说,“要是我爹活到现在多好。”老板说着有些难过,又说,“当时我接到电报赶回家后,我爹已经死三天了。死了三天也没有人把他从电线杆上弄下来。我娘带着弟弟、妹妹只会跪在电线杆下哭。我望着电线杆子上的爹,他老人家已被烧焦了,像一张剪纸随风飘荡。我问,为什么不把爹弄下来?我娘说,支书不让收尸,要在电线杆上挂三天,示众。看今后谁还敢割电线卖钱。”

  “他妈的,太残酷了,”李雨骂起来,“一点也不人道,这是违法的,可以告他。”老板说:“我当时气急了,找了个竹竿把爹挑了下来。我用手去接却没接住,我爹一飘就飘到了稻田里了。我连忙把爹抱起来,爹像一捆干柴,连一点分量都没有。我娘哭着喊,景文呀,你爹冤枉呀,你要替你爹申冤呀!”

  据邵景文他娘后来说,邵景文他爹是被逼死的。村里根据上级指示搞“村村通”工程,也就是每一个村都要通电,安电灯,结束点油灯的历史,这当然得到了农民的欢迎。为此上级还拨了专款,禁止向农民集资,增加农民负担。可是村支书瞒着上头已拨了专款的事实,还是向村里人集资。为了结束祖祖辈辈点煤油灯的历史,村里人一改过去对集资的抵触情绪很主动地交了钱。其实这笔集资款都被支书贪污了。

  不久,电来了,村里人欢天喜地地点上了电灯,开洋荤了。可是好景不长,到了月底一算一个15瓦的泡子要几十块钱电费,这下村里人傻眼了,这要是点煤油灯一年也点不完。这样第二个月大家不敢用电了。可到了月底,收电费的又来了,一家还摊好几十块。这下村里人不干了,说我这个月没点电灯为什么还交电费?收电费的说,反正一个村一个电表,大家平摊。

  村里的电表安在支书家,村里人不用电,支书却用,家里电视机、冰箱,都买了。还有就是村委会的那几盏长明灯,都是上百瓦的,村干部天天在那里打麻将。村里人说,他们用的电为什么让老百姓交?不交。电费收不上来电管所就拉闸。拉闸就拉闸,继续点煤油灯,有啥。人老几辈都点煤油灯也没见饭吃到鼻子里。这一拉闸就是三个月,结果电线也被人割了卖给废品收购站了。电管所拉闸支书不好说什么,可线被割了支书就有话说了。支书开会说,割线是反党,是破坏社会主义,是对抗中央村村通的政策……必须重新集资,把线拉上,否则无法向上级交待。支书一训话村里人就怕了,听支书那口气又要搞运动了。这次集资把安电表的钱也收上来了,家家都安上了电表,为了以示公正,每家门口都栽了一根高高的电线杆子,只有电管所查电表的人才能用“老虎蹬子”爬上去。

  这次集资虽然更劳民伤财,不过村里人还是吁了口气,最起码不用为支书交电费了,可以安心点电灯了。没想到老百姓这次又上当了,到月底收电费的时候,一个十五瓦的泡子每天只点不到两个小时,电费还是几十块。因为在电费中加进了线路维护费、电管所管理费、爬杆费等。老百姓当然不愿交,电管所又拉闸,结果线又被割了,线割了又集资。这样一来二去的,村里人苦不堪言。

  后来为了防止电线再次被割,电管所不拉闸了。有钱的用电,没钱的点油灯。这样一个村里就一半光明一半黑暗。特别是支书家的电视机一开就是大半夜。这让村里人眼红,觉得不用电也吃亏了,因为那电线是大家集资拉的,凭什么只有你们支书几家有钱的用,这不合理。于是,有人在深更半夜带电把电线割了。线割了又集资拉,拉上了又割,村里人和支书打起了游击战,连支书派民兵都守不住。这时,邵景文他爹发现每一次集资前后左右的邻居都很积极,便暗下打听。这才知道原来邻居都割过线。大家都编成顺口溜了,说,支书集资俺不怕,割线卖钱赚一把。这样,在一个伸手不见五指的黑夜,邵景文他爹也去割电线。邵景文他娘哭着对邵景文说:“俺拉都拉不住呀,不让他去,他非去。人家割线用老虎钳子,他割线用镰刀,他以为割线就像割麦子。”

  邵景文他爹被电打死后,支书不让收尸,说示众三天,看谁还敢割线。支书说,久走夜路必遇鬼,他割了那么多次线,这次是咎由自取。支书新账老账一起算,都算在邵景文他爹头上了。支书带人把邵家的牛也牵了,说是补偿损失。支书说,这钱公家一分也不留,返还过去的集资款。这就是老板他爹死的经过。老板的家史也只有他的几个研究生知道,一般的学生肯定不会了解这些的。同学们只会看到一个儒雅、智慧、潇洒的名教授,他讲课时的风度让无数学生倾倒。比方,今天老板讲的是关于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的要约,他先告诉了大家要约的概念,然后告诉大家一项要约的构成,根据《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第十四条规定,要约具备三个条件:1向一个或一个以上的特定人提出;2提出的内容必须准确;3必须表明要约人在其要约一旦得到接受就将受其约束……最后老板提出了一个问题,问商店里的商品明码实价标在那里算不算一种要约形式。对于这个问题大家有很大争议。一种观点认为不是要约,因为标价不是向特定人提出的;另一种观点认为是要约,因为当你走近商品提出看货的一瞬便成了特定人;还有人认为可能是要约也可能不是要约,如果看货人还了价那么原标价就是要约邀请,还价者等于又提出了一个要约。

  老板最后总结说,刚才大家的观点都有道理。是不是要约所产生的法律后果不同,如果是要约,那么就意味着商店必须把商品出售给你,否则便构成违约,违约便产生违约之债,你可以提起诉讼,请求赔偿损失。一般情况下“英美法系”国家不把它当成要约,而“大陆法系”国家包括我国认为这是要约的特殊形式。比方在美国你看到柜台里的蛋糕明码实价摆在那,你以其所标之价购买,他可能售你可能不售你,可能以比所标之价高的价位售你。

  无论从哪个方面说,老板的发展都是十分神速的。几年前我们还没考上老板的研究生时,他的知名度还只是在学术界。那时候他还没申请律师资格。没有律师资格的老板却意外地代理了一个案子。那也是他代理的第一宗案子。现在看来那完全是一次巧合,当时老板去南方开一个什么学术会议,在飞机上认识了民营企业家宋天元,这就是后来和老板过往甚密的宋总。宋总为了打官司不惜代价,不但出钱而且还出人。他把公司的公关小姐梦欣派到了老板身边,说是公司派往北京的法律联络员。

  当时,老板在飞机上刚好和宋总坐在同排,两人很客气地交换了名片。当宋总得知身边坐着的就是著名大学的法学家、国内知名的邵教授时,眼睛一下就亮了。宋总激动地握着老板的手说:“邵教授,我久闻大名,今日在天上相遇,这是上帝的安排。”

  老板对宋总的过激反应大惑不解。一般情况下,大家萍水相逢出于礼貌交换一下名片客气几句也是有的,如宋总者就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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