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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板发现赵茹影一进门脸上自始至终都挂着一种意味深长的微笑,那种笑有些匪夷所思。那微笑让老板无法用任何一种表情去迎对,于是,老板的面部肌肉一直都处在一种紧张的抽搐中。应该说明的是这一切的过程都是在一种沉默中进行的。一直到黑夜来临,一直到赵茹影裹着毛巾被独自睡下,两个人都没说一句话。老板定定地望着睡在自己床上的赵茹影,老板觉得有一种不真实的感觉。就像单身男人的一个美丽的幻想——一个陌生的女人突然冲进自己家里,然后睡在自己天天独睡的床上。老板在那把藤椅上坐得太久了,从赵茹影进家到赵茹影躺下睡觉,这几个小时里老板一动都没动。老板就像坐在一张魔椅之上,坐在一种梦寐之中。这时,一种困倦和另外一种困倦一波又一波地冲击着老板。于是,当老板侧耳听到赵茹影有了熟睡后轻轻的鼻息声时,他小心翼翼地挪到了床边,在和赵茹影保持着一定距离的位置,在大床的一隅蜷伏着睡了。老板一躺下便沉沉地进入到了睡眠状态,一种沙沙的雨声开始在他的耳边响起。自从师娘走后,老板在睡眠中耳边总是响起那沙沙的雨声,就像窗外真正下着雨。这使老板的睡眠十分香甜,有一种被遮了风挡了雨的安全感和平静感。
不过,这种安全感在赵茹影归来后的夜晚就不复存在了。老板觉得自己睡在一个四处漏雨,风雨飘摇的破败之家中。那种房顶要漏的感觉紧紧地攫住老板的心。果然,老板觉得雨滴在了脸上,一滴二滴无数滴,老板决定起身找块塑料布什么的去把漏雨的房顶盖上。老板多次命令自己起来,可是全身总是不听话,老板有些恨自己,气急败坏地睁开了眼。
老板睁开眼睛蓦然见一张愁云密布的脸正对着自己。在云翳堆积的双眸之中,雨点正在滴落。老板一动不动地望着赵茹影的泪水滴在自己的脸上,掉在自己的眼窝处。那泪水还是湿热的,在老板的眼窝处聚积,浸润在老板的眼睛里,顺着老板的眼角,流出,流逝。老板定定地望着师娘,不敢说一句话。师娘说:“我们离婚吧!”老板不由点了点头。
“那今晚就是咱们最后一夜夫妻。”师娘说。老板又点了点头。
“最后一夜夫妻,你想要我吗?”老板又点了点头。
老板和师娘做爱之后,两个人并没有和好,离婚的事也没有忘在脑后。两个学法律的人开始在法律问题上找对方的过错。赵茹影觉得过错方在老板,老板使自己人财两空,颜面受损,精神和自信心受到了打击,造成精神痛苦,她将提起名誉权之诉,让老板赔偿精神损失。老板对赵茹影提出离婚没有异议,至于名誉权之诉老板说愿意奉陪,如果赵茹影真起诉,他将提出反诉,告赵茹影侵害他的隐私权。
双方的官司虽然没能打起来,不过却影响到了我国《婚姻法》的修改。老板后来坚决反对在《婚姻法》中写进对所谓“包二奶”进行处罚的条款。作为有影响的法学家老板的观点是很重要的,引起了有关部门的重视。
老板认为包二奶这种说法本身就是一个不科学的概念,这是市井俚语,而且带有对妇女的歧视性含义。这种概念怎么能写进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婚姻法》中呢;其次,法律规定对包二奶进行惩处,不具有可操作性,无法执行。要指证一个人包二奶,那就要捉奸成双,那么有谁来取证?如果由公安机关来举证,那么公安干警都去捉奸了将无法维护社会治安。如果由当事人举证,跟踪他人便成了合法,这将侵害公民的隐私权。在私人侦探不合法的国家,去追究包二奶或者第三者的法律责任,将无法做到违法必究。如果不能做到违法必究,那么这个法律制定的就有问题,法律的尊严何在。老板是在一个很重要的立法会议上阐述这些观点的。
我们不能否认老板是有感而发,虽然老板最终也没和师娘打官司,更没有和师娘离婚。老板不和师娘离婚并没有改邪归正的想法,他甚至向师娘连不再泡妞的承诺都没有。师娘最大的胜利是老板答应把梦欣弄走,这对老板来说并不是什么失败,因为让梦欣走是老板既定方针。
师姐哭了。师姐哭的时候我们几个正在大富豪歌舞厅唱歌。应该说明的是我们唱歌和老板的唱歌不同,他们唱歌是假的,找小姐是真,而我们不可能找小姐我们只有师姐。唱歌这种事我们是不会自己掏钱去的。特别是去豪华歌厅的包厢里唱。并不是我们不想唱歌,想是想,可一晚上千儿八百的谁埋单呀。所以唱歌一般都是老板请。虽然是老板埋单,我们也心疼,为此只要我们一去包厢唱歌,我们都是攒着劲唱的,一定要把花在包厢上的钱唱回来,否则不划算。可是,师姐却在这个时候哭了。师姐的哭就显得太浪费,成本也高,流出的泪水也太昂贵。所以王莞连忙把酒杯移到师姐眼前,说:“多金贵的东西呀,接了,接了,完全是金豆子呀。”往常师姐在我们面前也哭过,师兄就是这样逗乐的,保管师姐会破涕为笑。这次师兄的法子就不灵了,师姐这次没笑,索性趴在沙发上大放悲声。我们几个便拿眼瞪王莞,嘴上不说眼里却有话。
“傻B了吧,傻B了吧,方法不灵了吧……”师妹甄珠冲我们笑笑说,没事的,师姐喝多了。说着便用手轻轻拍着师姐的后背,把头靠向师姐,细言絮语耳鬓厮磨着讲一些我们都不懂的“女话”。王莞很无辜地望望我们,不敢直视我们的目光,可怜巴巴的。
其实师姐一点都没醉,她是喝半斤白酒都没感觉的人,一点啤酒咋会醉呢!师姐的伤心之泪是为老板流的。老板只和梦欣唱了两首歌就走了。说是找不到歌儿唱。老板和梦欣唱了两首合唱的情歌,一首是《在雨中》,一首是《请跟我来》。原来唱歌的时候这两首歌师姐和梦欣各唱一首,可这回全和梦欣唱了,师姐提出和老板合唱一首《萍聚》老板都没答应。老板说不会《萍聚》,只会唱这两首歌。老板也许忘了,过去老板曾多次和梦欣唱过《萍聚》,而且每次都是亲自提出来的。老板这次说不会唱《萍聚》分明是不给师姐面子。我们开始都搞不懂老板这次为什么对师姐如此冷酷,过去虽说尽量避着师姐,但大面上还是过得去的。在师姐的进攻下老板有时甚至有些得意。这次完全不是那么回事了,相反过去他在我们面前特别注意和梦欣的分寸,可这回简直是无法无天了。老板完全是在向梦欣献殷勤。老板这样讨好梦欣一个最大的原因还是为了把梦欣弄走。老板曾说请大家吃饭、唱歌一是为了在饭桌上讨论一下高速公路那次交通事故的案子,二是给梦欣饯行。当梦欣得知这次唱歌的目的后便问老板,让我回南方是不是你老婆的意思?老板说,让你回南方是我们早就说过的,和我老婆无关,那时候她还不知道我们的事情。
梦欣说:“既然你已决定让我回南方了,那你为什么还把我们的事告诉老婆?”
老板说:“我和老婆摊牌还不是为了我们,我这是为我们做一下努力,其实我也想和你在一起呀。我努力了可还是摆脱不了她,我也没办法了。这样做是为了对得起你,也算是对得起自己的良心。”梦欣说:“本来我还考虑走,自从见到你老婆后,我决定不走了。我要和她战斗到底。”“你这样逼我是为了什么?”
“我不是逼你,我是和她没完,因为你老婆侮辱了我。”老板长叹一声,不知如何是好。老板觉得这才意识到丢卒保车策略是一个最大的失败。在唱歌之前吃饭时,梦欣坐在了老板身边。梦欣表现出了小鸟依人的样子,这让老板不好意思,也让我们别扭。虽然我们都知道老板和梦欣关系不一般,但当着弟子的面表现出来还是少有的。我们几个师兄弟还没什么,大家最多在心中为师母鸣不平,但师姐就不干了。所以在讨论案子时师姐借机发泄对梦欣的不满,两个人观点针锋相对。师姐有深厚的法学底子,旁征博引;梦欣对案子研究得比较细,分析得透彻入微。两个人唇枪舌剑,弄得我们都成了听众。原先梦欣从来不和师姐交锋,这一次也不知是从哪来的胆气,毫不示弱。师姐站在原告的立场上认为高速公路管理处应承担责任,并赔偿损失。认为原告在通过高速公路前履行了交费义务,为此享有安全通行的权利;同时,被告收取了费用,就负有保障车辆安全通行之义务。原、被告之间形成一种合同关系。被告未尽合同义务,导致原告车毁人亡,因此应承担违反合同的民事责任。
梦欣站在被告的立场上认为收取车辆通行费属于行政事业性收费。原、被告之间不存在民事合同关系,而是行政管理与被管理的关系。两者之间发生纠纷只能通过行政诉讼解决。如果应承担责任也是行政赔偿责任。但是在本案中,高速公路管理处已履行了巡查义务,交警部门并没认定被告有过错,原告起诉被告无法律依据,应起诉掉物车。
梦欣说:“如果认为违反了合同,那么原、被告之间形成了什么性质的合同?是租赁合同,还是服务合同?既然要求人家承担责任,就应坚持过错原则,举证责任则在原告;原告要证明被告有过错,而且过错与损害结果有因果关系。”
师姐说:“无论是行政管理,还是平等的民事关系,你收费后就应当履行公路安全畅通之义务;我留下了买路钱,就买了安全畅通。出了事你要负责,这是天经地义。”梦欣说:“你让人家负责应说出理由,说不出理由让别人怎么负责?法律讲的是事实而不是想当然的什么天经地义。你撞了车让我赔,凭什么?那高速公路上整天出那么多车祸都要高速公路管理处赔,赔得完吗?”
师姐说:“我凭的是公路上有掉物你疏于巡查,没清除障碍。”
梦欣说:“高速公路管理处有专门的巡道车,按时巡查,而且这种巡道间隙是有关部门认可的,你告我疏于巡查理由不充分。”
师姐说:“按你的说法,在原掉物车无处查找的情况下,受害者只能自认倒霉,这不合情理,受害者得不到救济这也违背立法精神。但愿你别出这种车祸,否则你只能自认倒霉。”梦欣说:“你这是咒我。”
师姐冷笑着说:“同学们都送我外号‘小巫女’,我的话很灵验的哟。你要是这样昧着良心辩护,小心因果报应出同样的车祸。”
梦欣的脸一下就白了,老板的脸也拉下来了。师姐忘了此案老板是被告方代理人。老板说:“律师的职责是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这不存在昧不昧良心的问题。”
师姐自知失言,可还是不服气。在下面小声回嘴:“如果当律师,收了钱就昧着良心为当事人辩护,就会遭报应。”
师姐说这番话老板没听见,我和师兄都听见了,因为当时我和师兄坐在师姐两边。对于师姐的乌鸦嘴我们都领教过,虽说还达不到女巫之水平,可我们都怕她诅咒。她有一段时间研究中国法制史走火入魔偏到一边,弄到中国古代巫术史上了。整天给我们大谈中国法律史上对巫术杀人的判例。师姐说在中国古代曾流行过巫术杀人。如果某人与谁有仇,并恨之入骨,便刻一木头人,写上仇人名字,用针刺心,并咒之,仇人不久便会得心口疼病而死。若死者家属找到了咒者的证据可以报官,调查属实者将判为杀人之罪,斩立决。
关于巫术杀人,在电影小说中有过情节,但那只不过是小说,咒人者被判斩立决我们闻所未闻。
老板对师姐自称小巫女不屑一顾。老板说:“谈案子就案子,别谈那些乱七八糟的事。”老板说刚才我听了她两个各自陈述的理由,我个人认为梦欣观点较充分,另一方下去后可以再研究一下。就本案来说有一个问题比较关键,那就是障碍物是何时掉下来的。如果是前车突然掉物,而后车没有保持适当车距,发现掉物躲避不及而出车祸,那么高速公路管理处恐怕不应负赔偿责任;如果前车掉物已很久了,而巡查车没有发现,或许可以告高速公路管理处一个疏于巡查。我这个假说建立在前车掉物后自己也未察觉,而后车又没有记下前车牌照,或后车目击在车祸中死亡的情况下。
经老板这一分析我们对此案基本上有底了。老板的一席话基本确定了这场争论的胜败,显然师姐占了下风。老板持这种观点我们能理解,因为老板是被告一方的代理人。
师姐吃亏吃在对此案不太熟悉上,研究也不细,所站的角度也有问题,再加上有太多的个人感情色彩。师姐是何许人,她好胜心极强,她根据自己对立法精神的理解,凭一种直觉认为原告应当得到赔偿,获得法律救济,否则有悖我国的立法精神。为此师姐后来对此案又进行了细致的研究,认为此案应属国家赔偿责任范畴。因为道路及其他公共设施是以满足公众需要为目的的,其委托管理的国家机关或公共团体因为管理上的漏洞而损害他人利益,应当通过民事诉讼由国家对受害人予以赔偿。道路管理责任为无过失责任,不以管理者有无故意为要件,但必须以道路及其公共设施的管理有漏洞为要件。就本案来说无论你是否进行过巡道,只要路上有障碍,而且引起车祸,那就说明你管理有漏洞。
当然如果是前车突然掉落,后车躲避不及那就另当别论了。这种情况只有事故车驾驶员才能证明,高速公路管理者是无法证明的。所以只要事故车驾驶员不证明有障碍物是前车突然掉落,就能获得赔偿。关键是有些驾驶员为了证明自己没有违章行车,往往会把真相事先道出。这样如果又找不到掉物车,这将对后来的赔偿产生不利影响。
师姐的这个研究结果显然对老板不利,因为老板是被告的代理人。但是师姐当然不会把这个结果告知原告方了。让人意外的是,师姐的研究结果却为老板挽回了经济损失。这是后话。由于师姐和梦欣当时的争论,后来唱歌的气氛不太活跃。师姐心里憋了口气,她无法忍受梦欣在老板面前卖弄风骚。嫉妒之火让师姐成为一个真正的巫女,她在心中暗暗诅咒梦欣,恨不得让梦欣出门就被车撞死。在唱歌的时候师姐的自尊心再一次受到了打击。由于老板拒绝和师姐合唱,在老板走后师姐拒绝了我们所有人的邀请。她只是一遍一遍地独自唱那首叫《把悲伤留给自己》的歌。梦欣回到宾馆和老板大吵了一架。梦欣说:“我这首老歌你是不是唱腻了,想唱新歌了?我知道你还有漂亮的女弟子。你不愿和她唱《萍聚》,是不是想和她唱《请跟我来》?”老板说:“你这是无理取闹。你又不是不知道,我对弟子一向很严肃的,无论是男弟子还是女弟子。”
梦欣说:“我又不是不知道,那个年轻漂亮的师姐,从本科开始就一直恋你。”
老板说:“你不要胡说,我和她一点事都没有。”
梦欣叹了口气说:“我这是螳螂捕蝉,黄雀在后呀。我看你这辈子要欠多少女人的情。”
老板后来怕把事弄大,来了个缓兵之计。说你先走一段时间,将来找个理由再来嘛。其实老板知道走了想再来就不那么容易了。
第二天梦欣走了。梦欣走的时候老板正给我们上课,老板没去送梦欣而让司机开着宝马送。那天的天气不太好,有雾。雾曾多次从窗户漫进教室。这样的天气不知飞机是否能按时起飞。据事后老板说,他曾打电话问过机场,被告知航班并没有取消。当太阳升起的时候,阳光可望驱散浓雾。
老板那天给我们讲课的内容主要围绕着他刚代理的“车祸理赔案”。老板基本上是重复梦欣那天的观点,老板的分析当然比梦欣更有说服力。在课堂上我曾观察过师姐,师姐显得十分精神,面部表情笼罩着一种喜色。我知道这种喜色来源于梦欣的离去。师姐像一位好学的学生,一边记着课堂笔记,一边微笑着点头,一种完全被说服的样子,这使老板的讲课得到了呼应。老板的讲课充满激情,语言有一种张力,把本来干干巴巴的法学理论问题讲得声情并茂。老板的讲课最后达到了高潮,有同学不知不觉鼓起掌来。这使老板更加意气风发。正在老板意犹未尽之时,老板的手机突然响了。这使老板和同学们都大感意外。因为老板曾在课堂上宣布过纪律,在上课时任何人的手机和BP机都要关机,包括他本人。没想到他自己违反了自己规定的纪律。老板有些不好意思地看了一下来电显示,然后向同学们说对不起我忘关机了。老板说,既然打进来了我还是接一下吧,老板说完出了教室门。老板出门接电话,遭到了部分同学的抗议,有无所事事的同学也打开手机向外打电话,一时间课堂上交头接耳的。这时我听到老板在教室门外的声音有些变调,我们几个弟子不由互相交换了一下目光。这时老板脸色苍白地走进了教室。老板对同学们说:“今天的课到此为止,我不得不中止上课,请同学们原谅。”同学们望着脸色苍白的老板一时没有反应。老板又说“请我的研究生到法律系小会议室来一下。”老板说着扔下议论纷纷的学生,急匆匆地走出了教室。
我们几个悄无声息地收拾了一下书包,一起离开了教室。大家脸上显得极为肃穆,被老板的所作所为吓坏了。在我们记忆中老板中途退堂还是首次,不是出了大事他是不会这样干的。老板在会议室焦急地等待着我们,见大家齐了,老板首先关上了门,然后说:“梦欣出车祸了!”啊,是这样。师妹这时却意味深长地望了师姐一眼。在师妹的带动下,我们的目光不知不觉都集中在了师姐身上,仿佛不是梦欣出了车祸而是师姐出了车祸。师姐被我们看得发毛,她脸色苍白,有些语无伦次地说,都看我干什么,又不是我出车祸。我们这时才清醒过来急忙转向老板。老板说:“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