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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生豪门之主母在现代-第4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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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报纸杂志都找过来。

    小助理不敢抱怨立马去办,佟玉卮最终在上个月的报纸头版上看到了一个男人的半身照,玉容俊美非凡,笑的自信而淡然,正是刚才那个男人。

    再看标题,洛家大少失踪十年突然现身,出任洛氏最年轻执行总裁。

    洛氏,佟玉卮如雷贯耳,全国首屈一指的大财团。

    那么这个男人,就是洛氏的新任当家人——洛秀。

    天哪,佟玉卮捂住嘴,不可置信的惊呼……

    轿车里,洛秀翻着公司这个月的财务报表,一目十行的看过去,在他的火眼金睛下,没人敢做手脚,除非不想活了。

    等洛秀满意的把报表扔到旁边的座位上,沉香瞟了眼洛秀的脸色,斟酌了半晌说道:“茱萸将事态控制的差不多了,留着高庆翔和他的狗腿等着主子您亲自回来处理,您看要不要……。”沉香做了个咔嚓的手势。

    洛秀目光看着窗外,淡淡道:“先留他一条命,派人跟紧他,看他最近跟什么人见面,不要放过一丝细节。”

    沉香一转眼就明白了洛秀的意思,恭敬道:“是。”

    这高庆翔是老帮主唐中元的心腹,在帮中很有威望,当年洛秀杀了唐中元后,这个高庆翔非常有眼色的投靠了洛秀,而当时洛秀根基不稳,正要高庆翔这样的老人来帮他稳住脚跟,这些年来高庆翔暗地里做了不少小动作,他自以为没人发现,其实洛秀心底明镜似的给他记着呢,要解决他得找个由头。

    结果这次洛秀去云南一趟,高庆翔就折腾出事儿来了,竟然想要造反,这可真是越老越糊涂,脑袋被屎糊了。

    想扳倒洛秀前几年还有那么一丝可能,而现在,无异于蚍蜉撼大树。

    高庆翔不是这么没脑子的人,唯一一个可能就是他背后有一股势力在帮他,才给了他胆子来挑战洛秀的权威。

    但不论是什么人,总会露出马脚来。

    洛秀看着窗外飞快倒退的风景,缓缓而笑。

    沉香突然想起一件事,看向洛秀道:“洛漩她,该怎么处理?”

    洛秀冷淡的声音如坚冰:“扔到非洲去,是生是死看她的造化了。”

    沉香猛然打了个哆嗦,主子都这样说了,那就是死路一条啊,非洲那里是人待得地方吗?更别提洛漩一个娇生惯养的大小姐,到时候连骨头渣子都找不到。

    不过他倒是理解主子的心情,不仅有父母的恩怨在里边,还骗了主子,更重要的是,她曾经竟然想要主子杀了宋锦。

    死的也不亏。

    ……

    洛秀走了,宋锦松了口气,连呼吸都感觉顺畅了许多。

    吃过早饭后,宋锦窝在齐歌怀里开始给他讲这些天发生的事情,宋锦已经尽量挑着讲了,但齐歌还是从她的字里行间感受到当时是多么危险,不由得将宋锦抱的更紧,垂眸紧紧的盯着她,抿唇不悦道:“以后不可以这么傻了,你现在不是一个人,一切为了孩子着想,万一你出了什么事,你要我怎么活?”

    宋锦笑了笑,摸着他的脸柔声道:“你放心吧,我很清楚我的身体,绝对不会让孩子有事的。”

    齐歌埋首在她肩上闷闷道:“那也不行,以后我再也不离开你了。”

    齐歌发誓,他以后再也不要经历这样的生离死别了。

    等回去后他就递交退伍申请,忙活了这么些年,也是时候歇歇了,到时候他找一个轻松点的工作,每天守着宋锦和孩子,就这样平淡的过一辈子也不错。

    洛秀的事情宋锦她不说他也不主动问,两人很有默契的不去触碰这个禁区,但孟祁,齐歌心底实在是疑惑的很,等他开口问宋锦,宋锦看了他一眼垂下眼眸淡淡道:“以后你要习惯他的存在。”

    不是她想要隐瞒齐歌,而是她根本不知从何说起,而齐歌也非常相信宋锦,见她不说就知道她身上肯定有秘密,也不强求她必须说出来,笑着揉了揉她的头发,眼神宠溺:“要保护好自己。”

    宋锦重重点头,突然想起来什么看了眼齐歌有些心虚的低下脑袋,齐歌好笑的在她耳边道:“又怎么了?”

    宋锦手指在他胸上画圈圈,郁闷道:“我怕外公不让我出门,所以是偷偷跑出来的,外公发现我失踪了,一定会满世界的找我的,对不起,我不是故意要让外公担心的。”

    不论齐歌和外公的芥蒂有多深,毕竟是长辈,作为一个贤妻,宋锦很懂得自己的位置。

    一听宋锦提起外公,齐歌眼珠就沉了下来,宋锦一看齐歌脸色不好,以为他生气了,心底正没底的时候齐歌突然摸着她的脸笑道:“没事,等会我打个电话回去,和外公解释一下,外公是不会怪你的。”

    宋锦埋首在他怀中笑道:“好。”

    温香软玉在怀,齐歌即使再清心寡欲也有些欲火焚身,但每次他只要一起这样的念头,下身就会非常痛,这次也不例外,齐歌剑眉微微蹙起,尽量让自己平静下来。

    病床是单人床,躺两个人本来就非常勉强了,宋锦嫌热一直在他怀里拱来拱去的,一时让齐歌更是难受的很,宋锦听到一声细微的嘤咛声,抬眸便看到齐歌紧蹙的剑眉,仿佛压抑着巨大的痛苦。

    宋锦赶忙坐起来担忧的问道:“你怎么了,是不是我碰到你的伤口了?”

    齐歌摆摆手,“没……没事。”脸色却越来越红。

    宋锦一看他脸红了,就知道是怎么回事了,抿唇笑了笑,又重新躺回他怀里,柔声问道:“那里还疼吗?”虽然说这种话题有些羞羞,但两人就要结婚了,夫妻之间说这种话不是很正常嘛。

    宋锦如此直言不讳的说出来,齐歌脸更红了,移开视线不敢看宋锦的眼睛。

    他怕他忍不住……

    宋锦捧回他的脸,双眼直视他的眼睛,声音柔情似水,刹那间把齐歌的心都给化了:“既然忍得如此难受,那就别忍了。”

    这个男人,她嫁定了,既然注定要在一起,那早一点晚一点又有什么关系呢?

    她宋锦不是个三心二意的人,洛秀再好再令她心动她也不会吃着碗里的看着锅里的,更何况,那只是曾经,现在,陪着她的人,是齐歌。

    “不行。”齐歌斩钉截铁的拒绝,一点商量的余地都没有:“你的身体经受不了,而且,在结婚前,我不能碰你。”

    这男人还真是个正人君子,宋锦心底为他的体贴感动,脸上却嘟着嘴不满道:“医生都说了过了三个月之后,只要动作轻点是没事的,难道你是对自己没信心吗?”她只是看齐歌忍得如此难受心疼而已。

    齐歌噎了噎,松开宋锦背过身去,“总之结婚前我是不会动你的。”这是他的原则更是对宋锦的尊重。

    宋锦好笑的锤了一下他的背,见男人不为所动,把脸贴在他的背上,一手穿过他的腰摸着他胸膛上的肌肤,一举一动充满挑逗,齐歌憋得辛苦,宋锦笑的也很畅快。

    两人在这边蜜里调油的好不快活,孟祁听墙角听的快憋出内伤了,恨恨的揪着墙角的草,心底把齐歌骂了个狗血淋头,却到底不敢再生出害他的心思了。

    宋锦是个言出必行的人,他要再敢欺负齐歌,他就可以给他的小弟弟收尸了。

    元君身轻如燕的倒挂在房檐下,看着孟祁吃醋的模样有心想逗逗他。

    “你看你的女神多幸福啊,你就放手吧,有句话怎么说来着,爱一个人最好的方式是放手。”元君45°角明媚忧伤的望着天空。

    “我呸,你个臭老道给我滚一边去,别以为我打不过你,我是懒得跟你个老头子计较,要我放手,那除非太阳打西边出来。”孟祁最恨别人拆散他和女神,现在在他的眼里,元君就是个要毁了他幸福的大坏蛋。

    “呵呵,小伙子,你走火入魔了,要是再不清醒点,你一辈子都搭进去了。”元君越看越觉得这孟祁就像个神经病,不论说话做事还是动作都透着一股神经质。

    “你TM才走火入魔。”孟祁大骂一声跳起来就朝元君攻去,身形凌厉非常,嘴里吼道:“为了女神我心甘情愿。”

    元君一点都不敢小瞧孟祁,短短时间而已,这家伙功夫竟然又提高了,元君心底惊疑不定,面上不动声色的回应,竟然被激怒的孟祁一拳打在脸上,牙都打飞了一颗。

    这家伙,情绪竟然能影响他的力量,越生气发挥出来的力量就越强,不知道主子给他喂了什么药,让这家伙跟个宠物似的崇拜她。

    宋锦也很无奈,当初她是抱着把孟祁驯成温顺的小绵羊的心思,对她忠心耿耿,没想到这家伙对她是够忠心,但对她更深的是一个男人对女人最原始的*和占有欲,后来朝着这方面越奔越远,一去不回头。

    现在,孟祁对她的感情已经强烈到深深根值于骨子中,除非死,否则这份感情永远都不会变质。

    中午的时候,铁柱回来了,看到醒过来的齐歌热泪盈眶,沉沉道:“我把弟兄们的尸体都找到了,一共十八具,但是却没找到苏哥的尸体,那个叛徒也被我活捉了,首长,兄弟们死的好冤啊。”

    苏哥就是苏高,他当时为了保护齐歌孤身引开匪徒,下落不明。

    宋锦悄悄走了出去,转身关门的时候看到齐歌坐在床边落寞晦涩的背影,心底就有些难受,宋锦知道,齐歌自醒来就一直都不开心,他是为自己的无能和兄弟的惨死而难过悔恨,所以宋锦用说话来吸引他的注意力,让他不要想那些伤心的事情。

    但有些事情,总要面对的,齐歌他是个顶天立地的男子汉,是万千军士心中的领袖,没有什么事情能打击到他,相信这次他也一定能挺过去的。

    轻轻带上门,宋锦在院子里的长椅上坐了下来。

    半小时后,铁柱步履沉重的走了出来,走到宋锦身边低声道:“嫂子,首长心中不好受我都知道的,你一定要多劝劝他,别让他钻死角。”

    铁柱记得有一次首长带队去清剿一个跨国走私的团伙,当时有个小喽啰把枪藏在鞋底,关键时刻朝首长开枪,有个同伴冲出来替首长挡了一枪,当场就死了,那件事给首长留下了很深的阴影,以后只要是他带队,保证队员的安全是第一要务,而现在他的队员全都死了,作为一个领袖来说,没有什么打击比这更严重。

    别看首长平时总是冷着脸,对下属非常严格,那也是为了他们着想,其实首长对自己手下的兵感情是非常深厚的。

    “嗯,我知道,辛苦你了。”宋锦对铁柱笑着道。

    铁柱赶忙摆手,“如果没什么事的话我就先去忙了,苏哥的尸体还没找到,我还得再带人去林子里跑一圈。”铁柱说完就走了。

    又坐了一会儿,宋锦起身朝病房走去,推开门,便看到病床上蜷缩成一团的男人,看起来那么脆弱。

    这是她第一次看到不再强势的齐歌,高大的身躯像个蚕蛹拱成一团,看的宋锦鼻子发酸。

    永远像个定海神针般沉稳强大的齐歌,原来也有如此脆弱的时候,即使是神,也会疲惫,会忧伤,会难过。

    齐歌他是人,不是神。

    联想到他的身世,宋锦更是心疼他,走过去在他身边躺下,默默陪着他。

    从正午到夕阳下山,窗外的最后一缕霞光被月光取代,宋锦迷迷糊糊睡着的时候,听到翻身的动作,下一瞬她落入了一个温暖的怀抱,那人在她耳边低语。

    “小锦,对不起。”

    宋锦睁开迷蒙的眼睛,正想要问一句为什么对不起我,齐歌突然将她紧紧的勒进怀中,让宋锦差点喘不过气来。

    “我本来想回去之后就递交退伍报告,想永远陪着你,再不经历那些危险,但是……。”顿了顿,齐歌接着说道:“想到那些兄弟的惨死,我就觉得自己很自私,他们为了国家为了人民牺牲奉献,而我竟然因为疲惫而想要逃避,对不起我身上的制服,对不起敬仰我们的子民,更对不起我当年在国旗下发的誓言。”

    黑暗中,宋锦眼睛亮晶晶的,这个男人还真的是赤胆忠心,也正是这份正直才更加吸引她。

    宋锦笑眯眯的摸着他的脸:“男人就是应该建功立业,保家卫国,你这样的选择没错,而且你是军人,怎能永远沉溺在儿女柔情中,否则你岂不是辜负了国家这些年对你的栽培,放心去做吧,我会永远在你身后支持你的。”

    齐歌将她抱的更紧:“可是这样我就没有那么多时间陪你了。”

    “天下哪有两全其美的好事呢?你放心吧,我一个人也会过的很好的,不用担心我,倒是你,遇到危险的时候一定要多想想我,想想我们的孩子,别只顾着往前冲。”

    齐歌点头:“我答应你。”

    宋锦心底叹息了一声,虽然很希望齐歌能陪在她身边,但他是她丈夫的同时,更是一名军人,没有大家哪儿来的小家,多多理解包容吧。

    齐歌心底对宋锦的愧疚更深,心底更是坚定了以后一定要加倍对他好。

    他何德何能才能娶到如此明理识大体的妻子,一定要加倍珍惜。

    三天后,齐歌已经能下地走动了,宋锦便陪着他在小镇上到处逛逛,这里有很多带有民族风情的特产,都是宋锦以前从未见过的,齐歌看宋锦这么开心的样子也非常高兴。

    两人就像一对平凡的恋人一样手牵着手看日出日落,游玩赏乐,动情时会拥抱会接吻,齐歌不是个好的恋人,却是个称职的丈夫,他不会浪漫的花招,但所有的爱意都藏在他的温柔体贴中,却比甜言蜜语更能打动宋锦的心。

    两人的感情在这几天的相处中迅速升温,每一个眼神每一个动作都无比默契,这让宋锦感觉心底甜蜜蜜的。

    原来,这就是爱情的滋味。

    而齐歌,这几天真的是他二十六年的人生中最幸福快乐的日子,他真的希望时光永远定格在这一刻,不去理会世间纷扰,和宋锦平安喜乐的在这里生活一辈子。

    但该来的,还是要来。

    孟老爷子已经知道宋锦跑去找齐歌,也知道齐歌已经没事了,在电话里非常生气的勒令两人快点回来,否则他不顾身体也要赶过去。

    挂了电话,齐歌走过去牵起宋锦的手:“婚礼已经策划的差不多了,等回去,我们就结婚吧。”

    宋锦笑着靠在他怀里:“好。”

    当天下午,两人踏上了回京都的飞机。

    而孟祁,两天前宋锦已经把他赶回京都了,走之前孟祁还不情不愿的,但让他留下来看两人秀恩爱他迟早要憋出内伤,再不情愿也得走。

    京都,洛秀正在办公室处理文件,手指飞快的在文件上签下他的大名,沉香敲门,得到洛秀允准后走进来。

    “齐歌和宋锦今天下午从云南回来了。”

    洛秀签字的手顿了顿,墨迹晕染开,眸光越发冷戾,最终还是把他的名字龙飞凤舞的写了出来,把文件合上扔到一边,靠回椅背里勾唇冷笑。

    “终于舍得回来了。”

    沉香不敢看自家主子的脸色,想了想道:“齐歌找的国内最顶尖的婚礼策划师,现在婚礼已经布置的差不多了,今天下午,他们的结婚请帖送到公司来了。”说着沉香变戏法似的从背后拿出来一张鎏金烫边的大红请帖,恭敬的放在洛秀的办公桌上。

    身子稍稍后退了一小步,他怕主子震怒下把火发在他身上。

    洛秀冷冷的瞟了眼那张大红请帖,竟然没有动怒,拿过来打开。

    一个凹出来的心形里是两人的合照,男帅女美,天作之合,尤其是宋锦幸福甜蜜的笑容深深的刺痛他的心。

    下边一行烫金的大字:5月18日,天爵大酒店欢迎各位来参加齐歌先生和宋锦小姐的结婚宴席,上午十点,在酒店后边的大教堂举行正式的结婚典礼,望各位届时准时到场。

    齐歌宋锦的名字格外大格外红,下边还用花体印着一行行字。

    锦绣良缘,佳偶天成。

    洛秀捏着喜帖的指骨泛白,手背上青筋暴露,他却突然勾着唇笑了。

    邪气凛然,妖孽如火。

    锦绣良缘正确的解释应该是,宋锦和洛秀,多好啊,他和宋锦才应该是天生一对。

    今天是五月初五,离五月十八还有十三天的时间。

    足够了。

    “替我办一件事去,到时候,我要在婚礼上给他们一个惊喜。”

    同一时间,京都各个有头有脸的人物都接到了喜帖,消息来的太突然,很多上流名媛富二代之类的姑娘直接哭闹了起来。

    男神结婚了,新娘不是我。

    虽然之前就有消息齐歌要结婚了,但没想到这么快,看来消息属实啊,齐歌真的是奉子成婚啊。

    很多姑娘把未曾谋面的宋锦骂了个狗血喷头,什么难听骂什么,甚至还成立了个反宋锦后援会。

    一个贫民出身的丫头也敢肖想她们的男神,非得要她知难而退不可。

    这些风波宋锦都不得而知,在飞机上她歪在齐歌身上睡了一觉,再醒来飞机已经到站了。

    齐歌给她披上大衣,牵着她的手走出机场大厅。

    来接他们的,是林玉。

    ------题外话------

    今天更的够多吧,嘎嘎

    猜猜洛秀要给俩人什么惊喜呢,哈哈……

087 纯粹找虐的() 
林玉一看到宋锦便不顾形象的走过来拉住她的手上下打量,眼底的担忧毫不掩饰:“你这丫头,真是太不让人省心了,说走就走,连个招呼都不打,你知道舅母都快担心死了。”当时她知道宋锦失踪的时候,差点跑到警局去报案,甚至动用特权招来诟病也在所不惜。

    好在后来老爷子拦住了她,老爷子一开始也是担心的不行,但后来一想就知道这是宋锦自己偷偷跑出去的,又是齐歌出事的档口,就是去追也来不及了。

    希望吉人自有天相,齐歌和宋锦都不要有事才好。

    林玉和宋锦生活在一起的这些天,是真心喜欢这个温柔懂事的小姑娘的,把她当自己女儿看待,说着说着眼泪就流了下来,看的宋锦心底也是内疚的很。

    “对不起二舅母,我以后再也不让你们担心了。”宋锦愧疚的垂下头,站在齐歌身边,看起来惹人心怜的很。

    齐歌握住宋锦的小手,正想帮她给林玉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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