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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生二零零六-第8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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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很快,两人便气喘吁吁地来到了江边,秦莹趁他不注意,一下子挣脱了出去,眉头紧皱,语气严厉地吼道:“夏宇,你太过分了,你怎么可以这样,我…”

    她的数落被夏宇打断了,只见他右手食指放在嘴边,做了一个噤声的动作,然后指着江的对面,示意她看。

    月落乌啼霜满天,江枫渔火对愁眠。

    江的对面有一座八角楼,在平时很难看见,可是到了晚上,八角楼里在灯光的照耀下,在这个黑暗的夜晚,就像是一盏指路明灯,指引着迷失的路人,找寻回家的路。

    秦莹顺着他的手看去,没发现什么特别,不由得嗔怪地说道:“不就是灯塔嘛,有什么好看的。”

    晕,狂晕,夏宇都忍不住想大吼一句,妹子,你的情怀呢?

    “你等着!”夏宇只留下三个字,便匆匆地跑开了。

    “喂,你干嘛去?”二桥下面的滨江路人迹罕至,毕竟这里还没有像几年后那般繁华,一个人被留在了这里,吹着丝丝凉意的江风,秦莹忍不住打了一个冷战,看了看周围,双臂紧了紧,有些害怕。

    过了大约十几分钟,夏宇大汗淋漓地跑了回来,秦莹见到人影,刚刚想要呼喊,可还是止住了声音,把头别过去,不想见他。

    “怎么了这是?”夏宇看她气呼呼的样子,不无促狭地拍了拍她的肩膀,“不会吧,我们胆气十足的秦莹大美女难道也会害怕?”

    被他说中了心思,秦莹当即转身过来,反唇相讥,“谁害怕了,谁害怕了,我看你这么久没回来,怎么没掉下去淹死啊。”

    “喂,妹子,你这话过分了啊,我大晚上地下去给你捉这东西,回来还没一句好话,呐,给你。”说着夏宇把手中的玻璃瓶递了过去。

    “呀,萤火虫。”看到萤火虫,她表现得像个小孩子一般,十分兴奋。

    江边这个时节最漂亮的风景线就是萤火虫了,越是在没被开发的地方越多,夏宇刚刚下去,随手捡了个玻璃品洗干净,不一会儿就抓了几十只。

    萤火虫在玻璃瓶里熠熠生辉,莹莹亮光照耀在美人的脸上,看得夏宇一阵失神。

    “你看什么?”这时候秦莹也发现了对方火辣的目光,随即就转过了身去,红着脸不敢看他。

    “咳咳。”夏宇也发现自己有些失态,假装镇定,把目光投向了对岸,随口聊天,“你平时都喜欢干什么啊?”

    话音打破了尴尬的气氛,秦莹也把目光投向了对岸,不经意地回答道:“也没什么啊,就是看看书,看看电视,别的就没有了。”

    “那你看过十八岁的天空吗?”这部电视剧是03年的,可以说是当时的他们最喜欢看的一部电视剧,因为他们初中的时候马上就要上高中了,所以对于高中生活的向往也只有经历了的人才能懂。

    “当然看过啊。”说起这部电视剧,两人像是找到了共同的话题,有一搭没一搭地聊着。

    秦莹的爱好他是知道的,喜欢看书,看电视,比较简单。

    曾经,他有想过,高中的时候为什么没有去和对方认识,为什么没有把握住那个机会,如果重来一次,他还会选择一样的做法吗?

    答案令他自己都很吃惊,他没有后悔,如果再来一次,他还是那么做,毕竟他的家庭使命感促使他必须那么做,他没有那个肆意放纵,享受高中生活的资格。

    今天晚上,看到秦莹那么伤心,他终于鼓起了勇气,大胆一次,完成了那些连想都不敢想的事情。

    为她擦干脸上残余的泪水,拉着她的手狂奔,给她去捉萤火虫,这一切的一切,都只希望她开心。

    “那你最喜欢里面的哪个人物?”夏宇突然转过脸来,看着她问道。

    秦莹似乎没有察觉,又或者是察觉到了,但为了怕气氛尴尬,所以并没看他。

    “我喜欢蓝菲琳!”

    “蓝菲琳么?果然!”听到这个答案,夏宇心下一沉,再次把目光投向了那座在黑夜里闪耀的八角楼,似乎陷入了回忆之中。

    坦白说,蓝菲琳这个人物,他初中的时候也喜欢,漂亮,聪明,只是如今从秦莹嘴里说出来,他听得不是滋味儿。

    蓝菲琳高中的时候总是对石延枫若即若离,总是强调要以学习为重,但她又总是想成为所有人关注的对象,吴丹丹到来之后,吸引了班上所有的目光,包括石延枫,这让蓝菲琳感觉很不好,心中未免没有嫉妒的意思。对于石延枫,她可能习惯性地把别人当成了备胎。

    以他如今的标准来看,蓝菲琳这个女生太做作,太假,正所谓压抑得越狠,爆发得就越剧烈。

    这个时候没来由地他想到了前世一个女性哥们儿劝他不要对秦莹那么痴迷的话,她说有些女生就喜欢被人追捧,被人喜欢,吊着你的胃口,不会主动拒绝你。

    他当时信誓旦旦地说秦莹绝不是这样的人,他了解她。对方听了叹息一声,还能说什么呢?

    他真的了解她吗?显然不是,他了解的或许只是幻想中的秦莹吧,毕竟暗恋的终极境界,就是恋上了自己幻想的一个对象,等真和对方接触以后,没准会大失所望。

    夏宇的心情有些复杂,他转过脸来,看着她的右脸颊,问道:“你和她都是一类人,喜欢被人追捧,喜欢被人关注,喜欢习惯性地接受别人的好,是吗?”

    “你什么意思?”秦莹也转过脸来,看着她的眼神十分陌生。

第15章 争吵() 
看着秦莹那陌生的眼神,夏宇心中也来气了,说道:“什么意思?我能有什么意思?难道你不是这样的人吗?难道你不喜欢别人的追捧?喜欢别人的关注?”

    说这些话的时候,他想到了前世的重重,可尽管心中底气十足,眼睛却依然不敢看他,所以他也没看到对方已经湿润的眼眶。

    “夏宇,你混蛋。”秦莹骂完这句话,就转身过去,似乎是不想被他看到自己的软弱。

    可是,争吵到底是不可避免的爆发了,或许是重生之后的种种让他有了底气,或许只是单纯地为了发泄前世的不快,怎么样都好,事实就是事实。

    “我混蛋,是,我是混蛋,谁让我没事儿去关心你,没事儿大晚上去给你捉什么萤火虫,我就是犯贱,行了吧?你满意了吧?”这句话他是吼出来的。

    “你…”秦莹被气得说不出话来,转过身对着他,一把把那玻璃瓶摔倒了地上,“谁稀罕你的萤火虫,夏宇,你就是个流氓,混蛋,不可理喻,从今往后,咱们桥归桥,路归路,各走各的,谁也不认识谁。”

    破笼而出的萤火虫呼啦啦地飞上了空中,十分欢乐,微弱地荧光洒在黑夜里,照耀着两个熟悉的陌生人。

    “你站住。”夏宇跑了上去,一把拉住了往前走的秦莹,问道:“你把话说清楚,我哪里流氓?哪里混蛋?哪里不可理喻?”

    秦莹气势丝毫不弱,声嘶力竭地吼道:“你哪里都流氓,哪里都混蛋,哪里都不可理喻。”

    果然,男女之间的剧情都是琼瑶,即便当事人不承认,但是旁观者却是看得清。

    夏宇越听越来气,气得都说不出话来,他深深地吸了一口气,假装镇定地说道:“好,我流氓是吧?我混蛋是吧?我不可理喻是吧?今天,我就让我你的骂名实至名归,免得平白遭了你的辱骂。”

    看着夏宇那火辣的眼神,秦莹有些害怕,语气顿时弱了不少,迟疑地问道:“你想干…”

    可惜,他的话还没说完,夏宇就一把将她拉近了怀中,对着她鲜红的嘴唇咬了下去。

    “唔唔…唔唔…”

    秦莹被他的举动吓到了,脑子顿时当机,不知道该怎么办。

    只是身体本能地反应,让她开始挣扎,开始反抗。

    夏宇左手抱着她的头,右手把他左手按住,不让她乱动,可是他毕竟只有两只手,秦莹的右手使劲地拍打着他的后背,刚开始是捶打,后来变成了抓,挠,各种各样的招式轮番上阵。

    “哎哟。”夏宇吃痛,不得已放开了她,用手擦了擦舌头,鲜红的血液在黑夜里是那么地耀眼。

    这却是原来秦莹回过神来,牙齿一口咬在了他的舌头上,十分用力,给咬出血了。

    “你咬舌自尽也咬你自己的啊,很痛的,知不知道。”这时候夏宇倒是不生气了,满心的愤怒也发泄了出来,相反对她有些愧疚,于是苦笑着说道。

    秦莹退后几步,也不说话,眼睛恶狠狠地看着他,就像是一头饿极了的狼看着小羊羔一般。

    夏宇的舌头很痛,可是秦莹的心更痛,她静静地看着他,过了半晌,才缓缓地说道:“夏宇,以后我们还是做陌生人吧。”

    说完,她便转身向前面走去,再也没有回头。

    夏宇心下一沉,慌了,不过男人的自尊让他不会因为吻了女生去给她道歉,所以刚刚迈出的步子又收了回来,看着那个渐渐远去地背影,心中很不是滋味儿。

    “靠!”

    他慢悠悠地回到了家里,也不管外婆的招呼,便把自己所在了房间里,一声不响。

    他做错了吗?

    或许是吧。

    可是,他是一个男人,他也有自己的尊严。也许他并不爱秦莹,他只是不甘,一种得不到的不甘。

    还君明珠双泪垂,恨不相逢未嫁时。

    夜深人静,躺在床上,他的双眼看着天花板,心里想的却是另外一个人。

    那是一个初夏的清晨,五月一号,他和她约定,在也西湖边相见,接头的暗号是一句宋词。

    “同学,你知道落花人独立的下一句是什么吗?”一个清脆的声音从背后响起,他合上了手中的书卷,回头一看,来人穿着粉红色的长裙,在阳光的照射下,随风起舞。

    长裙比较复古,在那个年头很少有人穿了,可是穿在她的身上,竟是显得那么地美丽,让人着迷。

    “当然是微雨**了。”遗憾的是,那一天是个艳阳天,并没有下雨,只有一个夏宇。

    两人初次见面就聊得十分投机,竟然坐在湖边聊了六个时辰,忘去了时间,忘去了空间,当然也忘却了那些心中的牵念。

    过程很浪漫,结果却很狗血,一个多月的接触,就像是背着丈夫出轨的妻子,终于良心发现,回到了原本的家庭之中。

    只是那些美好的记忆,却侵入了他的每一个细胞,丝毫不愿意提起,不愿因想起,却又每时每刻都饱受着它的折磨。

    那个女生叫做赵琳,江南人,小学六年级开始生病,一直到了高考,她本是一个很聪明的女生,可最后无奈只能进入了一所三流学校中海电力学院,进入核工程系学习。

    当时一心上进的她,面对着人人懒散的环境,她找到了一个志同道合的人,那就是蒋明哲。

    蒋的家室很好,爷爷是做官的,还不小,父母是做生意的,可是他当时因为年轻不懂事,没好好学习,最后也进入了中电。

    两人在大一的时候就恋上了,一直到大四,蒋要出国,但赵琳留在了国内。他们的恋爱得到了双方父母的祝福,在大四毕业的时候,订婚了。

    她在恋爱中不管是经济还是人格,都很独立,这也是遗传自母亲,她的父亲是参加过越战的军医,后来退役后,家里条件不好,母亲也在家务过农。用她的话来说,她是吃得了馒头咸菜,也能过山珍海味的生活。

    或许正是这样的气质,吸引了蒋吧,只是因缘际遇,都说人不可能同时爱上两个人,因为他若真爱前面的人,就不会爱上后来的人。

    夏宇和她相处的时候,她觉得生活可以那么诗意,原来真的有种情怀叫做诗和远方。而一直落寞的夏宇,也发现原来真有人欣赏他的才华,他一下子找到了知己。

    可是,最终,当蒋即将回国的时候,她不安,她惶恐,他不忍心看着她憔悴,最后两人分开了。

    “我若早些认识你该多好?”

    我生君未生,君生我已老。她比他大三届,可年龄只大了一岁,虽未老,却已嫁,她不是一个敢于突破传统,冒着让父母失望,情人决裂,去追求幸福的人。

    何况真到了那种地步,这份感情也许已经变了质了,它还很幼小,经不起舆论的风吹雨打。

    “罢了,罢了,秦莹本来就不适合我,就当做是一个梦吧,不如归去。”

    的确,放别人一马,又何尝不是放自己一马呢,他还年轻,他还有很多梦要去完成。

    身上再无倦意,他起身下床,来到电脑面前,打开,开始回忆爱情公寓第一集的剧情。

    第一集讲的是婚礼大乱斗的故事:麻省理工大学计算机专业毕业的天才青年陆展博学成归国,被一家网络公司看中担任网络工程师。他在机场巧遇林氏企业出走的富家女林宛瑜,两人粗心大意,毫无社会经验,不知不觉中上了一辆开往郊区的巴士。

    展博本想去投奔自己的姐姐胡一菲,等停车了才发现已经迷失在人烟稀少的乡村公路边……胡一菲此时正在所住的公寓中筹备一场婚礼,却和另一位爱情公寓的住客——担任本次婚礼主持人的曾小贤,为了婚礼的执行方案发生了激烈矛盾。在一场“终生难忘”的婚礼之后,新人提议,将这家公寓命名为——爱情公寓。并且房东为了庆贺提出了房租减半水电全免的优待。

    回忆着这些剧情,夏宇键指如飞,一幕幕场景出现在了文字之中。

    深夜写作,灵思泉涌,这个时候他是幸福的。

    他不知道,远在中海,有一个编辑也同样为他的失眠了。

    “华胥引,‘黄帝昼寝,梦游华胥之国’,有些意思。”看着那句华胥一引,乱世成殇,编辑周海一下子就被吸引住了。

    华胥引一共四个篇章,夏宇只寄了第一部分浮生尽,一共五章。

    第一章

    我死在冬月初七这一日,伴随着卫国哀歌:“星沉月朗,家在远方,何日梅花落,送我归乡……”

    第二章

    事隔三年,我其实已记不得他的声音,只是那些古琴的调子还会时不时响在耳旁,袅袅娜娜,是我不会唱的歌。

    第三章

    “君拂,爱一个人这样容易,恨一个人这样容易。”

    第四章

    苍鹿野的雪山里,那个沈岸对她说:“若姑娘不嫌弃,待在下伤好,便登门向姑娘提亲。”

    第五章

    那一刹那,似乎雨中飘来清冷梅香,盈满狐裘,盈满衣袖,多半是记忆中难以磨灭的幻觉。

    看完这五章,周海点燃一根烟,眼中的兴奋难以自制,他已经能想到,这本火遍大江南北的场景了。

    只是,看着作者的介绍,他有些意外和担心,不由得点开了一个网站,搜索一个叫遮天的书名。

第16章 杀进前五() 
昨天夜里,夏宇写稿子到两三点,所以今天早上难得的起了个晚,都快到中午十二点了,他才在外婆的催促中不情不愿地起床。

    中午帮着饭店送了送外卖,下午没什么事情,继续写作。到了晚上,想起好久都没去书评区逛逛了,于是难得得点开了遮天的网页。

    看了看后台的订阅,一万两千多,没有多少增加,这让他有些疑惑,点进去之后,逛了逛书评,他算是发现问题出在什么地方了。

    书评区留言最多的就是作者大大怎么从来不回复读者的评论,有没有读者群之内的问题。

    他的稿子是让老z代为更新的,上架一周后每天保持着一万的更新,但是和之前相比,这显然无法令读者们买账,所以书评区各种催更求爆发的。

    他看了看月票榜,遮天竟然没上前五,而堪堪排在了第八位,排在前三的分别是三少的空速星痕,奥斯卡的1911新中华和神机的佛本是道。

    后面是从零开始,蜀山,江山美人志,星峰传说,第八才是他的遮天。

    这真是叔可忍,嫂嫂都不能忍了,怎么说这也是后来辰大的经典之作啊,怎么才排到第八呢?

    其实这也怪他自己,写手不只是把书写好就够了,尤其是一个新人,和读者的交流互动必不可少,何况连一个读者群都没有弄,能有这个成绩已经是很不错了。

    夏宇也知道了自己的不足,毕竟对于这些宣传他前世也没什么经验,只是看过一些写手写的如何与读者互动的文章,此时他才意识到,网络也没有他想象的那么简单,酒香也怕巷子深,要是一个大神换个马甲,扑街都是很正常的事情。

    他准备开一个单章,发布一个读者群,从里面招聘副版主,帮他处理书评区的事情,同时也是在求月票。

    “各位读者大大,你们是禹王的衣食父母,这段时间,因为家里有人生病,所以没顾得上回复,这里先给诸位道歉,禹王开了一个读者群,欢迎支持禹王的读者朋友们加入,同时看到遮天的成绩,禹王心里很难受,在这里五体投地,跪求诸位的支持,我们这周杀进前五,不胜不归,同时禹王会在这周爆发……”

    他发了这个单章就开始冲qq会员,申请了一个两百人的读者群,并且把群号发在了书评区。

    不一会儿,要求加入的消息提醒不断响起,夏宇同意了十来个,并且在群里招聘管理员。

    “禹王平时要写作,没那么多时间管理读者群,有自愿成为管理员的吗?”

    他的消息发出去,立马就有人响应:“大大,我来,我有空。”

    夏宇点开他的头像,发现他的等级比价高,于是将对方设为了管理员。同时设置了好几个管理员。

    有了几个管理员的加入,他暂时没有去管弹出的信息,而是打开了编辑老z的企鹅号,问道:“老z,我准备这周爆发一下,冲击月票榜,你怎么看?”

    叮叮,对方很快就回消息了:“你小子,我还以为你不关心这事儿了呢,可以,我看了一下你的榜单成绩,排在第八,的确有点低,这很大程度上也是你的关系,毕竟你是个新人,还没有一批忠实的读者,所以和读者的互动你要适当地注意一下。”

    “好的,我会注意的,只是你也知道,马上就要开学了,我以后也没那么多时间关注这事儿啊,所以更新的事儿还是得你帮我了。”

    “呵呵,好吧,对了,再告诉你一件事儿,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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