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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探千王-第96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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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呃,还在我的货箱里。”

    孙二柱一愣,要知道,一个谎言,往往需要用十个谎言去圆,他不是我这样的职业编故事者,事前又没有足够的时间去思考,走一步看一步,没有想的那么深远,这种程度的托词,在我这种职业者的眼中,自然是漏洞百出,不堪一击。

    “呵,这倒是一个很合理的解释。如果我没猜错的话,你的货箱应该还在张老汉家里。雾灵山庄就这么大,派人去张家一趟,把货箱取来用不了多长时间,到时候自然真相大白。你觉得这样的回答能拖多久呢?”我微微一笑,抬头向陈万仁望去,陈万仁会意,点了点头,右手向门口站立的家丁挥了一下,一名家丁马上出门离开。

    陈家的人办事效率很高,没过十分钟,孙二柱的那个货箱便摆在了孙二柱面前。

    “你的货箱,你自已最熟悉,来吧,你自已来找。”让家丁解开孙二柱的绑绳,我淡然说道。

    所有人的目光都停在孙二柱身上——假如孙二柱从货箱里拿出了和被当做证物一样的发簪,那么我们就是闹了一个天大的乌龙,不仅搞错了调查方向,而且冤枉了孙二柱,虽说冤枉了一个普通小货郎没什么了不起,无非赔点医药费就能打发,但对心情上总是一种打击。特别对于李茹男,本以为找到了关键证据,能够马上把案子漂漂亮亮的破解,结果却阴差阳错,成了一场幻梦泡影,肯定很失望吧?

    孙二柱的手在发抖,一方面是身上的伤痛,另一方面是精神上的压力,货箱里有没有那支发簪别人不清楚,他自已却是再明白不过,真的假不了,假的也真不了,货箱一旦打开,是真是假,便一清二楚了。

    他不想打开货箱,但这由得了他吗?不打开,只能说他心虚,而且他不打开,难道人家就不会自已打开吗?

    扣住货箱上的一个把手,仿佛是费了九牛二虎之力一般,孙二柱终于把暗匣抽了出来。

    众人的目光全都集中在这个匣子里——长的短的,金的银的,各种样式,各种造型的首饰整整齐齐地摆放着,少说也有十几支,但却没有一支是翠绿的翡翠簪!

    屋里的人几乎都暗自松了一口气,除了孙二柱——大概没有人盼着里边有另外一支翡翠簪。

    “孙二柱,你还有什么解释?你该不会推说刚才派出取货箱的人把发簪私吞了吧?”我微笑问道——就象高手和低手之间的对弈,低手苦思冥想,搅尽脑汁想出的招法对高手而言或许只不过是一瞥之间的事,这样的对弈虽然不会有成就感,但却不失为一种放松精神的游戏,我知道这对孙二柱并不公平,不过若没有我的不公平,等待他的或许就是更大的不公平了。

    孙二柱的脸色苍白,嘴唇颤抖,有就是有,没有就是没有,他是货郎,不是魔术师,他没办法无中生有,凭空再变出另一支发簪。



………【第二百七十章 开口】………

    “,啊,怎么不在了?真的不见了?!”突然,孙二柱惊声叫起,似乎刚刚清醒过来,手忙脚乱,在货箱里乱翻,杂七杂八的货物有不少掉在地上他也不管。

    观看的几人面面相觑——莫非孙二柱真的才知道自已的发簪不见了?真要是那样,也许他真的和这件案子无关。

    看着他的表演,我不动生色。对业余者而言,孙二柱的表现可以称为出色,但在我这样真正的专业眼中,其动作太过造作,其表情太过夸张,其言语太过太过直接,总之一个字——‘假’!

    再怎么翻也没用,就算把箱子拆了也一样,凤头翡翠发簪终究还是没有找到,孙二柱目光呆滞,颓然瘫坐地上,好象三魂七魄都已离他而去。

    “发簪呢?”明知故问,我淡然问道。

    “,没了,没了,我明明就放在暗格里,怎么就不见了呢?!”孙二柱喃喃道。没有凤头翡翠发簪,空口白牙,他说什么也没用,这嫌疑,铁定是洗不脱了。

    “别急,你最后一次看到发簪是什么时候的事?”人家演戏演得认真,太早戳破就太煞风景了,我就当他说得是真的,看他还能撑到什么程度。

    “就是来雾灵山路上的时候,当时江先生您也在场呀,那之后,这个暗格就再没打开过。”孙二柱答道。

    呵呵,有趣,这个孙二柱脑子不笨,居然想到了这一招,猪八戒倒打一耙,这一招既解释了凤头发簪不见的原因,还暗中影射李茹男冤枉诬告。

    “什么?你什么意思?”李茹男怎么会听不明白话中的含意,顿时心中大怒,一拍桌案站了起来,手指孙二柱怒声斥道。

    陈万仁也是脸色一寒——李茹男是自已的侄子带来的客人,人家是北平大户人家的女儿,穿的戴的,无一不是精品上品,随便拿出一件饰物,少说也值几十上百块大洋,人家会贪你个小货郎的三流货色?“孙二柱,你给我老实点!再敢信口雌黄,诬告好人,我陈某人绝不轻饶!”他厉声喝道。

    孙福堂面无表情,冷眼旁观,他当然不相信以李茹男的身份、气质会去做偷人首饰的事情,不过见到这个张扬的女人被人冤枉,心中却是暗自发笑。

    “我又没说谎,事实就是这样啊!”孙二柱叫着委屈,话已出口,他就只能硬挺。

    贼咬一口,入骨三分,孙二柱这一招固然是困兽犹斗,死中求生,但不能破解,案子也就没办法审下去。

    “呵,孙二柱,你觉得这样说有用吗?你应该记得,当时车上除了你和李小姐外,还有我以及赶车的张老汉,我可以证明,看完以后,李小姐把发簪还给了你,你亲手把发簪放回暗格并关好。当然,你也可以说我和李小姐是一伙的,说话自然向着她,但张老汉我们非亲非故,总不会偏坦李小姐吧?只要把他找来一问,事情也就明白了。不过那样一来,你可就多了一条诬告之罪,你真的希望那样吗?”我微笑问道。

    孙二柱眼珠乱转,显见内心正在进行激烈斗争,他也知道自已的这番托辞人家不会相信,他只想争取点儿时间,好让自已想出对策。

    “呵呵,想用缓兵计,给自已多争取点儿时间吗?不错,这也是没有办法的办法。不过你应该明白,无论做什么事,有一得必有一失,有好处,就肯定要付出代价。你应该不知道这位李小姐是谁吧?呵呵,我可以告诉你,她的父亲过生日时,上门送礼贺寿的客人超过三百以上,其中包括北平市市长,市警察局局长,税务总长,全市各行业行会会长,此外还有各帮各派的门主、帮主,当然,这么多人你没必要知道是谁,你只要明白,一旦女儿被人诬告的消息传到李小姐父亲的耳中,你要面对的将会是什么。”我淡然说道。

    啊!这位李小姐的背景竟然如此深厚?!

    原本以为只是普通富豪人家的子女,没想到不仅是钱,而且还有势,连北平市长,警察局长都要过府道贺,那可不是光有钱就管用的。

    陈万仁和孙福堂看向李茹男的眼神都变了,特别是孙福堂,一个劲儿的后怕,早知道这个女人惹不得,就不该没事挑事儿。

    孙二柱整个人都僵住了,他万也想不到,这位来自北平的小姐是这样的背景,想想,连陈万仁这样一个偏远地区小县退休县长的权势都如此庞大,那么连北平市市长都要巴结的人物的权势又会如何呢?这样的人要自已死,那岂不是比辗死只蚂蚁都容易呢?

    “呵呵,不要误会,我不是想用权势来压你,只要你说的是事实,李小姐的父亲是谁并不重要,事实就是事实。问题是,你这样一来,势必要把张家一家牵连进来,因为发簪既然是在这两天丢失的,那么张家人窃取的嫌疑自然最大,为了查案,他们一家人势必要接受审讯查问,如果是他们偷的,自做自受,罪有应得,自然无话可说,可若他们没有做过,岂不是很冤枉?审问的情况你刚才也见识过了,你真的忍心让张家一家人无端受苦?孙二柱,看的出来,你是一个心地善良的老实人,如果张家人被屈打成招,冤枉入狱,你的良心过意得去吗?”

    晓之以情,动之以理,如果孙二柱真的还是死咬不放,任由无辜的人吃苦受罪,我就真的不打算帮他,任由他自生自灭好了。

    孙二柱低下头去,他的良心在折磨着他——他知道,我说的是事实,他如果死咬东西丢了,那么张家一家人肯定会被抓来问话,他们又没偷过自已的东西,肯定不会承认,那么自已刚才所受的酷刑必定会落在张家人身上,自已年轻力壮,尚且难以承受,张老汉上了年纪,就更不要说了,若真是有个三长两短,自已家辈子也不会安心。

    “那支发簪是我的。”

    孙二柱终于开口了。



………【第二百七十一章 认罪】………

    承认了?不错,这就是进步。

    陈万仁,孙福堂,李茹男暗自松了一口气。

    承认了发簪是他的,也就是说调查的大方向没错,接下来便是乘胜追击,扩大战果的事了。

    “很好,实话实说,这才是明智的选择。那么,你是不是应该告诉大家,这支发簪为什么会出现在凶案现场呢?”我轻轻拍了拍孙二柱的肩膀以示鼓励。

    “因为,因为,我就是杀人凶手!”孙二柱紧咬着嘴唇,这样的后果他早就想到,承认了发簪是自已的,就必然会面对这个问题,与其否认而被严刑审问,索性不如痛痛快快的全都认下来好了,至少可以免受皮肉之苦。

    “你就是杀人凶手?”

    孙二柱如此爽快的认罪倒有些出乎我的预料,以他刚才的表现,我原还以会再耍什么花样呢。

    “好,肯招供就好。”陈万仁笑道——他是陈家的家长,陈家出了人命案,虽然只是一个普普通通的小丫环,但也终究是一个事儿,现在凶手认罪,对内,可以安抚家人,不再人人自危,胡乱猜疑,对外,也算有个交待,给胖丫家人一个说法。

    “你真的是凶手?你为什么要杀害胖丫?”案子破得如此轻易,连李茹男都觉得有些不可思议,望着孙二柱那并不能称之为强壮的身体,还有被打得有些变形的脸,她甚至怀疑自已是不是听错了。

    “我,那天,我来到雾灵山庄,半夜失眠睡不着觉,就出来在村子里随便转转,想等转累了再回去睡觉。后来转着转着,就到了陈家后院院墙,那里长着一棵树,那棵树的树冠很大,其中一根树杈正好伸在墙头。鬼使神差,当时也不知道怎么回事儿,心里突然冒出一股邪念,想翻进院去转转,万一运气好,能偷到什么价钱的东西,就有本钱在县城里租房开店做生意,再不用辛辛苦苦走乡串村的卖那些赚不了几个钱的便宜货了。

    于是,我爬上那棵树,顺着树杈攀上墙头,翻进院内,院子里很黑,我也分不清哪里是哪里,东一头西一头的乱找。正找着,忽然发现前边有人走过来,我就赶紧躲起来,想等那个人过去后再接着碰运气,谁想没有藏好,被那个人发现,还叫了起来。她一叫,我慌了神,怕招来别人就麻烦了,情急之下,就把她的脖子扭断了,当时太过紧张,等人断气了,我才认出她是胖丫。

    杀了人,我吓坏了,脑子里一片空白,什么都不知道,过了半天才回过神来。想起刚才摸过来的路上有一个院子的门是开着的,里边有一间柴房,门也没有锁,我就把胖丫的尸体搬到那里藏了起来,再然后顺着原路从后墙翻出院外。离开陈家后,我不敢再乱转,直接回张家上床睡觉,那时张家的人都还在熟睡中,一点也没有察觉。江先生,我说的都是实话,真的,张家人和这件事半点关系都没有,他们一家都是本份的老实人,您可千万不要冤枉他们!”

    把案件的发生经过讲述一遍,孙二柱哀求道。

    临时起意,入院行窃,事情败露,杀人灭口,整个过程清晰合理,符合大多数案件的特点。

    “张家人的事,我们会去核实的,你可以放心,如果你说的是实话,我们不会为难他们的。不过有一点我有些奇怪,你半夜失眠睡不着在村子里乱逛,虽然少见,但也不是讲不通。可为什么你大半夜的闲逛,还把发簪带在身上?你不是一直把它放在货箱的暗格中仔细保存吗?”我问道。

    “这,”孙二柱一愣,是呀,发簪不是鞋子不是帽子,他也不是女人,大半夜的在村子里随意闲逛,为什么要从货箱里拿出来带在身上,这之间并没有必然的逻辑。

    “;噢,这是我的习惯,您也知道,这支发簪对我有特别的意义,并不是要卖的货物,放在货箱里,只是为了保藏安全。于我而言,什么东西都可以丢,但这支发簪绝不能丢。而那个时候,我不可能背着个沉甸甸的货箱到处乱转,所以,我就把发簪取出带在身上,随身保管。后来回到张家,发现发簪丢了,急得我差点儿没疯了。仔细一想,应该是丢在陈家了。想要去找,一是心虚不敢,二是陈家那么大,当时又是深更半夜,也不知丢在什么地方,想找也没办法找。”孙二柱答道。

    这个回答虽然有点牵强,倒也勉强可以自圆其说。

    我不置可否。

    “哼,一派胡言!”陈万仁冷哼一声。

    “什么半夜睡不着四处乱逛!黑灯下火,随便逛逛怎么那么巧就逛到我陈家的后院,又偏偏那么巧,又碰到一棵树枝探在院墙上的树?!一次叫巧合,两次还是巧合吗?你根本就是以货郎做伪装的惯盗,以做生意为由,走村串镇,到处踩点,一有机会,便入室行窃,盗取钱财。这一次是不小心被胖丫无意撞破,所以才狗急跳墙,杀人灭口,不然不知我陈家会遭到多大的损失。孙警长,这个人肯定是个惯窃,做过的肯定不只这一个案子,你一定要严查下去!”

    到底是做过官的人,联想就是丰富,陈万仁义正辞严,虽然退隐多年,却还是官威森然。

    “是,陈老先生您放心,职责所在,我是不会放过一个坏人的!”孙福堂认真答道。



………【第二百七十二章 疑点】………

    孙二柱招了供,案件调查也就算告一段落,既然凶手有了下落,对上对下,对内对外都有了交待,也就没有必要废寝忘食的敬业了,来日方长,再急也不急在这一两天。

    虽然有了口供,但一些细节和证供还需要核实确认,这些都需要时间,所以,审讯结束后,警方并没有马上带孙二柱返回县城,而是暂时在陈家住下,这里的闲房很多,不要说五六个人,就算再多个五六十也不成问题。至于孙二柱,陈家有专门用来关人的房子,窗上安着铁条,门上挂着铁锁,此外还有一个家丁在门外看守,除非孙二柱象孙悟空那样会七十二变,化身为一只苍蝇,又或者如土行悄那样能钻地打洞,否则绝不可能逃出升天。

    晚餐只是应酬了事,家里出了这样的事,谁也不会有心情大吃大喝,陈家的女眷没有出面,陈万仁也只是出来应了个景,打个招呼后便托词离开,只有陈东华这个粗人没心没肺,依旧是大碗喝酒,大块吃肉,和孙福堂等一班警察称兄道弟,聊得不亦乐乎。

    一班警察,而且还是小县城的警察,其素质文化能有多高,刚开始还有些分寸,三杯酒下肚,脑子一热,嘴上就没有把门的了,一群粗人凑在一起能聊些什么?一是女人二是耍钱,我倒不觉什么,李茹男就难以接受了。

    道不同,不同为谋,和这些粗人没有共同语言,坐在旁边听着也是生气,最好的办法就是眼不见,心不烦,一走了之,她离开了,我也不可能继续呆在,跟着她也离开了饭厅。

    李茹男似乎心事很重,路走得很慢,低着头,随脚踢着路边的小石子——真的有些心疼,十几块银洋一双的鞋这么毁,败家啊!

    “怎么?不开心吗?”紧赶两步追上李茹男,我关心的问道——不只为了了解她的心情,同时也是为了挽救那双价格不菲的鞋子。

    没有说话,李茹男只是默默点了点头。

    “为什么不开心?案子破了,不是应该高兴的吗?”我奇怪问道。

    李茹男轻轻摇了摇头,“我也不知道。按理说,凶手落网,死者冤伸,我应该感到放松才对,但不知怎么回事儿,我心里总是感觉有什么地方不对劲儿,怪怪的,可让我说,我又说不上来。”

    女人的直觉啊!

    如果她的头脑也象她的直觉那么敏锐,跟她呆在一起还真是一件危险的事情。

    “你是不是在同情孙二柱?”我问道。

    “同情?有点吧。不过胖丫只是个十三岁的小女孩儿,他竟然也下的去手,这么残忍的行为,无论如何我也不能原谅。”迟疑片刻,李茹男决然答道,她虽然同情心泛滥,但终究还是有底线的。

    “即然这样,那还有什么好烦心的?罪人伏法,开心虽不至于,至少用不着难过吧?”我笑笑问道。

    叹了口气,李茹男的心情并没有因此而变好,“看孙二柱的面相,多老实的一个人呀,居然是一个惯盗,想不到,真是想不到。画龙画虎难画骨,知人知面不知心,同样一个人,人前人后,怎么会有这么大的不同呢?”

    这是不是在影射我?孙二柱这样的人都能让她发出这样的感慨,如果知道了我的真面目,她会有什么样的反应?

    “呵,你大可不必这样悲观。你不是常说,女人的第一感通常都是正确的。或许,这一次你的直感也没有错。”我笑道。一边认为自已的判断是正确的,一边又怀疑自已判断的基础是错误的,女人是不是很喜欢这样的思维方式,无端给自已制造感伤的理由?‘侬今葬花人笑痴,他年葬侬知是谁’,如果现在天还没有全黑,光线还比较够用,我真怀疑是不是林妹妹附上了她的身。

    李茹男眼神突然一亮,转头望向我,旋即又迅速暗了下去,“算了,知道你是在哄我开心。不管怎么样,谢谢你了。”

    主动道谢?自认识她以来,这还是破天荒的第一次,看来,她的心情真的是很低落。

    “你真的以为我只是在哄你开心吗?”迈前一步,我站在她的对面,非常认真地盯着她的眼睛问道。

    刚刚还象是在开玩笑,突然变得这么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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