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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探千王-第8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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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苏逸生的手放了下来,我所做的手势和切口表示的意思很清楚,就是我和他虽是同门,但绝不会是同一个师傅。

    到了这个地步,盘道也就没有再继续下去的必要了。

    “你既然不想说,我也就不再问。但你必须回答我一个问题,事关敌友,你必须回答。”苏逸生说道。

    “请说。”我做了个请的手势,这的确是一个很重要的问题。光棍打九九不打加一,江湖的规矩,若非事情关已,不能挡人财路。

    “你跟如意坊是什么关系?那晚发生的事是有意还是无意?”苏逸生郑重说道。

    “胡全忠的孙女叫胡小燕,她是我的朋友。”我简单明了地答道。苏逸生的问话表明他是有计划对付如意坊,我虽和如意坊没有交情,但若是直说,他肯定会继续对付如意坊。

    苏逸生的瞳孔不易察觉地缩小——对方是千门嫡传弟子,换言之,千门作事的招术和办法这个人差不多都了如指掌,表明胡小燕是自已的朋友,那也就是说对方不会坐视如意坊的事不理,真要是这样,原先的计划就不得不改动了。

    “今天和你一起的那个女人呢?”苏逸生再问——明着问肯定不会有结果,他想通过这样的方式来判断我和胡小燕关系的深浅。

    对方的目的又哪里逃得出我的眼睛,我微微一笑,“那个人是我的目标,你不要打她的主意,而且,她也不是你可以打主意的对象。”

    这是警告,同时也是事实。



………【第二百四十一章 早起】………

    “踏踏踏踏”,脚步声传来,一前一后,应该有两个人,声音最后在我的房门前停下,随后响起轻轻的扣门声,“江先生,江先生,时间差不多了。”这是周猎户的声音。

    看日出,看日出,看的就是太阳从地平线上跃出的那一刻,所以,等天已经亮的时候就太晚了。周猎户是陈家安排当向导的人,换言之,日程安排及执行都由他具体负责,正所谓皇帝不急急死太监,话虽有点粗俗,但说的却是事实,周猎户哪儿大意,哪怕是我们随意开的一个玩笑,他也要当成真的去听。

    “好了。”我应了一声,翻身下床。

    昨晚和苏逸生在观外见面,我既已表明千门弟子身份,并明确说出李茹男是我的目标,苏逸生便不再纠缠,因为这是祖师爷定下的规矩,先到先得,同一个目标,后下手的一方必须让位于先下手的一方,除非先下手的一方需要后下手一方的协助帮忙才能成事,但在这种情况下,也是以先下手的一方为主导,所以,我讲明李茹男是我的目标,换言之就是表示我现在正在做事,在这种情况下如何他还要找我的麻烦,那就是故意和我做对,砸我饭碗,犯了江湖大忌。如果是普通的江湖利益争斗倒还好说,问题在于这是同一门户之间的事情,他担不起这个责任。

    既然不再斗下去,那么双方的关系暂时就是是友非敌,至于以后怎样,那就是以后的事了,回到飞云观的时候,大概是三点多钟,夜静更深,还是没有任何人发觉。回来后小睡不久,周猎户便依约赶来叫起。

    简单的梳洗整理后,我推门走出客房,门外夜色依然,只是风似乎小了一些,月亮懒洋洋地躺在云朵里,好象知道过不了多久就会有太阳来接管照亮大地的任务而放松了神经。

    李茹男也出来了,她新换了一件粉红色的外套,头发只是随意的用一根桔色发带系在脑后,也许是因为起的太早,她的瞌睡还没有完全清醒,眼睛似睁非睁,慵慵懒懒,象一只正在打盹的波斯猫。

    “早呀。昨晚睡得还好吗?”我笑着向她主动打招呼——新的早晨就是新的一天开始,经过一个晚上的时间,说不定这个女人的对我的态度会有所转变吧。

    “还好啦。连梦都没有一个,一觉就睡到这个时候,要不是有人敲门,说不定会睡到日上三竿呢。”李茹男答道。或许是马上就要看到传说中的日出美景,她的心情非常好。

    “呵,真要睡到日上三竿,你要看的就不是雾灵日出而是雾隐夕阳了。对了,春梅呢?”我笑着打趣道。

    “春梅呀,她说她的腿很疼,我就叫多睡一会儿,不用陪着我去看日出了。”李茹男答道。

    “哦,是吗?那你怎么样?要是疼的话不要勉强,今天休息,明天再去看日出吧。”我关心地问道——出现这样的情况一点也不意外,对于很少进行体力活动的人来说,爬山是一件非常辛苦的事情,正在爬的时候由于精神兴奋,可能不会感到很累,而当睡过一晚,爬山时绷紧的神经和血管放松也来,酸痛也就必不可免,象李茹男这样第二天早晚还爬的起床已经算很不错了。

    “用不着,我才没那么娇气呢。”李茹男哼道。要说腿疼,她其实和春梅也差不了多少。不过她是争强好胜的性格,说好的今天去看日出,就算爬她也要爬到歪桃峰峰顶,总之,无论如何她也不愿在我面前显出软弱的样子。

    漂亮的女人,就算是发脾气的时候也很漂亮,未施薄粉,素面朝天的李茹男有着别样的可爱,让人有一种揽在怀中好好欺负一番的冲动;一时间,我的眼睛盯在她的脸上几乎忘记了转动。

    女人的感觉是敏锐的,尤其是对异性的目光,李茹男意识到我的注视,脸颊微微一红,低下头去,旋即猛的又抬起头来,把眼睛瞪起,“你看什么呢!”

    大家闺秀应该是这种反应吗?正常情况下应该是红着脸低着头,手捏着衣角忸怩的摆弄吗?以这样的方式回应,恐怕十个人里也找不出一位吧?如果是胡小燕碰到这样的情形会怎样呢?我心里突然冒出胡小燕娇小柔弱的样子,说起来,虽然这两个人都属于新潮女性,但反差其实还是蛮大的。

    “呵呵,老周,现在可以出发了吧?”对李茹男的问题最好的应对就是不要去回答,因为无论怎样的答案都可能成为对方借题发挥的理由,所以,王顾左右而言他,装做什么都不知道才是正道。

    “是的。现在出发,如果我估计不错的话,到了山顶再过一袋烟的功夫太阳就该出来了。”周猎户答道。

    “哈,那还等什么,出发!”一袋烟的功夫并不是很长,经过昨天大半天的游山玩水,李茹男也明白了乡土民间这种计时单位的意思,总之,就是形容时间很短,一眨眼就到的意思,她可不想费了半天劲儿,起了个大早却赶个晚集,只看到个日出的尾巴。

    于是,依旧是老周带队,我和李茹男在中间,另一个背杂物的山村拖后,一行四人向山顶走去。



………【第二百四十二章 日出】………

    有一种说法,‘黎明前的夜是最黑的’,这种说法是否有科学依据我并不清楚,但显而易见的是,现在的天真的是更暗了。

    不知什么时候,风又大了起来,清凉的空气有如实质般地迎面扑来,不论你想或不想,愿或不愿,都得将它们吸入口鼻,进到胸腑,让人从里到外的清爽。山路崎岖,忽而左,忽而右,有时被快要收工的月亮照得如落雪般的耀目,有时又被树木的阴影所遮蔽,成为更加黑暗中的一道缝隙。

    周猎户走得很快,对于常年生活在雾灵山上的他来说,这座山上的每一条路就象他手掌上的纹路般熟悉,黑夜还是白天,对他几乎没有影响。

    李茹男在咬牙坚持,腿上的酸痛使她的动作都有些变形,不过她还是一声不吭,因为她知道,周猎户之所以走得这样快,是因为日出不会等人,如果不能及时赶到山顶,今天的早起就失去了意义。

    “你还行吗?要不要休息一会儿?”看到她有时因腿疼而微微蹙起的眉头,我好心问道。

    “不用!倒是你,走得那么慢,象乌龟爬似的。要是因为你害得本姑娘看不到日出,看我怎么跟你算账!”

    虽然腿上酸痛,但李茹男的心情不错,撇了撇嘴,居然指责起了我。

    “唉,真是好人难当啊!”我无奈叹道。如果说我的速度是乌龟在爬,那她的速度就可以用蜗牛在蹭形容了,难得好心表示一下关怀,谁想得到的却是这样的结果。

    “哼,你是好人?真是好人的话,就替我拿着相机!”李茹男哼道,随手从脖子上摘下相机向我递过来。

    李茹男的相机是德国货,相机的性能那是没的说,但相机的份量也同样很可观,挂在脖子上时间长了肯定碍事儿,不过依我看来,这更象是缓和关系的一种借口。

    “呵,当好人原来是这么简单,那如果背你上山,是不是就可以成为圣人呢?”我接过相机笑着反问道。

    “那你想当圣人吗?”李茹男眼中闪烁着狡黠的亮光,活象一个顽皮的孩子。

    “嘿嘿,当圣人会很累的,等下次吃饱了饭的时候吧。”我笑着。让我上当没那么容易,李茹男身材虽然苗挑,但八九十斤的份量还是有的,想拿个圣人的虚名哄我当苦力,没门儿。

    “切,就知道会是这样!”李茹男不满地斥声道,扭过头去继续走路。

    这个女人呀!我发现,相处的时间越长,这个女人对我的尊敬似乎也越少,时不时的还发点小脾气,使点小性子,莫非真的是距离产生美,人熟了,就没有道理可言了?

    经过近半个小时的跋涉,我们一行人终于登上了雾灵山的主峰——歪桃峰。

    “还好,总算没有错过。”周猎户松了一口气——虽然李茹男拖慢了整支队伍的行进速度,好在他先前已经估计到这种情况的可能性,有意比正常时间提早了一些。

    “哇噢!好美啊!”

    面向群山站在一块凸出的巨石上,李茹男把双手拢在嘴边大声喊道,“好美啊好美啊!”,回声在群山之间滚荡冲击,久久才平静下去,山风凛冽,将她束发的丝带吹得好似有了生命一般飞舞飘扬。

    你在窗台看风景,看风景的人却在看你。

    李茹男在为眼前的风景而陶醉,却不知道,她本人也成为风景的一部分。

    相机在手,世界我有,抓住这个时机,我迅速举起相机,按下快门,将这份美丽永远地记录下来。

    夜色在退却,黎明在接近,月亮缺少了子夜时分的皎洁,白还是很白,却没有了亮光,没有繁星的点缀,孤单单地挂在天空,淡得几乎要和天空融在一体。云出来了,一团连着一团,一片接着一片,形成一个由云雾所造成的海洋,而山峰就在这云海中露了出来,远处的,近处的,如同一座座岛屿,远处的飘渺模糊,近处的反而是黑成一片,山石耸立,棱角分明,象是用剪刀剪成的一般。最远处,天与地的交界处现出一线微红,红色很浅,浅得就象少女脸上的那抹红霞,早起的鸟儿已经开始在鸣叫,叽叽啾啾,似是在为盛大的聚会而展示歌喉。

    那抹红色越来越浓,其中的一点则是格外的鲜明,而红色下面则是灰色,红色越艳,灰色越暗,云雾更加的弥漫飘渺,山峰越发的奇峻挺拔,如梦如幻,似梦似真,涛涛云海在风的作用下翻腾着波涛,一浪接着一浪,一波跟着一波,身处最高峰上,云海就在脚下流动,‘昔闻海上有仙山,虚无飘渺云海间’,海上的仙山不知有谁见过,眼前的仙山却明明白白。

    红色在扩大,灰色则变成了淡青,淡青衬着红色变成了粉红,而粉红色下则暗藏着熊熊的火焰,这火焰压抑不住地变得强大,渐渐的,一个红彤彤的火球慢慢升起。火球升得非常慢,好象下边有一根无形的绳索在撕扯着不让它升起,但火球不屈不挠地挣扎着,努力着,虽然艰难,却依旧一寸寸,一分分地向上攀爬,终于,那根无形的绳索终于经受不住火球对自由的追求而绷断,于是那个火球奋力一纵,便将所有阻拦它的云层冲破,跳到所有淡青色的上面,以火球为中心划一条线,上面是鲜红的一片,下面则还是青灰,那一瞬间,青的更青,灰的更灰,云雾似乎淡了一些,有如一幅水墨的画卷。雾灵山,雾灵观日,云海中的雾灵山,果然是山如其名。

    “太美了!春梅要是知道,一定会后悔死的!”霞光映在李茹云的脸上和身上,将她映得象是画中的仙子,她欢笑着,叫嚷着,跳跃着,象是个孩子。



………【第二百四十三章 异样】………

    在山上又住了一个晚上,我们这才离开了飞云观,李茹男原本打算把雾灵山上的所有景观都游逛一遍,但经过两天的时候,她才不得不无奈地承认,自已原先的计划过于天真,因为那几乎是一个不可能完全的任务,至少不是她在短短两三天时间内能够完成的任务。所以,尽管遗憾,时间到了也只有依依不舍的离开,一边走一边也不闲着,把所有剩下的底片统统用掉,周猎户和那个山民则很开心,因为这趟活儿完成以后,他俩就可以从陈家那里得到相当丰厚的酬劳,而更重要的是,他们是陪着从北平城里来的人游雾灵山,那得是多长时间向亲朋好友吹牛的资本。

    下山要比上山轻松得多,不需要费力,只要把腿抬起,身体就自动向下移动。‘春风得意马蹄急,一日看尽长安花’,心情好,连带着身体上的疲劳也不见了,连体力最弱的春梅也不再皱着眉头总是叫累了。

    一路顺风顺水,除了几只突然蹿出来的野兔便没有什么特别的情况发生,没到中午,我们一行五人便已踏进雾灵山庄的村内。

    怎么有点不对劲儿?

    从进入村口的那一刻,我的脑中突然冒出了这样的感觉,说不清产生这种感觉的原因是什么,但它的的确确的存在。

    农村的生活很单调也很有规律,日出而作,日落而息,此时太阳当空,时间已近正午,按道理,家家户户都该生火作饭,满村炊烟飘散了,但现在的情况并非如此,炊烟不能说没有,却是稀稀疏疏的几处,满村乱跑,不到吃饭时候不会回家的半大孩子们也见不着踪影,虽然是农村,未免也太安静了吧?

    “哗啷哗啷”,铜铃清脆的响声传来,没隔多久,一辆马车从一个丁字路口转了过来,赶车的把式没有坐在车上,而是一手拉着马缰在前边带路。

    “拴柱他爸,这时候了还出去呀?”离得还有很远,周猎户便熟络地打起招呼。

    “呵,是呀。崔村的王老爷叫我给他们家拉车老玉米。哟,江先生,李小姐,是你们呀?”赶车的把式原来是我们大前天来雾灵山庄时碰到的那位张老汉,认出是我们,连忙笑着问好。

    “是呀。这都中午了还要出门,辛苦啦。怎么不吃完饭再走?”李茹男笑着问道。

    “呵,庄稼人,吃苦受累的命,没什么辛不苦,这不,有干粮,有水壶,路上吃点儿就行了。”指了指车上放着的小包袱还有盛水的葫芦,张老汉笑道,和富人相比,穷人往往更容易听天由命,服从命运的安排,有人觉得,这样的人生或许太过消极,太过被动,但从某种角度,知足常乐又何尝不是一种幸福?

    “对了,村子里是不是出什么事了?感觉好象有点奇怪呀?”我随口问道。

    “有什么奇怪的?你是不是太敏感了?”李茹男不解问道,对于她这种从来没有乡村生活经历的人而言,的确是很难觉察到那些异常的地方。

    “是呀,听说陈家死了一个人,很多人都跑去看热闹。”张老汉答道。

    “什么,死了人?!”刚刚从山上下来的几个人都是吃了一惊。

    果然是出事了,而且还不是小事儿,人命关天,一出还就是大事儿。

    “死的是什么人?怎么死的?”李茹男连忙问道,已经放下多日的侦探热情被激发而出——贝克侦探事务所开业这么多天,接到的多是一些寻物找人捉奸之类芝麻绿豆的小案子,好不容易碰到个投毒害人的大案子,结果却因自已酒喝得太多而错过了机会。本以为这次到雾灵山只是游玩度假,却没想到会有死人的事情,如果不是正常死亡,说不定就有自已发挥才能的机会。

    “噢,听说是一个小丫头,怎么死的不知道,听人说是今天早上在柴房里被发现的。”张老汉答道。

    小丫头,又是在柴房里被发现,这两个信息加在一起,便现出可疑的味道。

    在张老汉那里得不到太多的消息——陈家在本地是有头有脸的人家,家里出了这么大的事情,肯定会封锁消息,免得被外人说三道四,家丑外扬。以他家的家势一旦下了封口令,又有几个人敢信口直言,说出内情的?当然,世界上没有不透风的篱笆墙,特别是在亲戚关系错综复杂的农村,想要完全保密谈何容易,只不过在时间和真实性上就不好说了。

    和张老汉分开后,我们加快脚步赶往陈家,一路上不时碰到看完热闹回家的人们,民以食为天,看热闹终究不能把肚子看饱,而陈家,也绝不可能为这种事情管饭的。

    很快来到了陈家大院外,门前还有一些好奇心特别重的村民围观,陈家大院的大门则是紧紧地闭在一起,门外,四名家丁左右站立,一个个插腰挺胸,脸绷得象是十二月份的柿子,又僵又硬,又冷又涩。

    远远的看到我们几个人走来,四名家丁中的一位扒开门缝向院里说了几句,随后不大多时,院门打开,赵管家迎了出来。

    “江先生,李小姐,游玩回来了?”

    “是的。赵管家,门口围了这么多人,是不是出什么事了?”李茹男快言快语,抢先问道。

    抬眼扫了一下门外聚集着的人们,赵管家叹了一口气,“唉,一言难尽,李小姐,江先生,先进去再说吧。”



………【第二百四十四章 案情】………

    陈家大院里的气氛很压抑,本来高门大院就容易给人造成这样的感觉,而现在的情况则更要用糟糕来形容——高高的院墙和树木在将午间灼热的阳光遮住的同时,也将阴影投放在院内的每一个角落,几乎没有人走动,即便偶尔碰到几个干活的家丁仆役,也都是表情严肃,不苟言笑,脸上似是挂着一付面具,让人看在眼里觉得连空气里都带着几分寒意。

    周猎户还有那位帮忙背东西的村民自然有人去照应,我们三个则跟着赵管家穿过庭院,来到饭厅。

    出了天大的事,饭该吃还是要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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