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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她回过身来,对着少年微微一笑,“现在呢?”
“……母亲,你又胡闹了,没了那顶皇冠以后怎么出席外交场合?”这个国家世代相传的宝物居然被这女人眼皮子眨都不眨的扔进湖里,真是可悲……权势到了这个地步,再如何珍贵的东西都不能入眼。
“啊?”她似乎才反应过来,“你们还不快去捡……”
真是……少年觉得有些头痛,不准人捡的是她,让人捡的也是她。
下了飞机,早已有人等待多时,秦暮跟在罗列后面,完全不用操心任何东西。
“你先去酒店,这是房间号和钥匙。我临时有事必须离开,晚上十点前一定回来。”独在异乡,也不知道她一个人习不习惯。
秦暮目送他离开,罗列这人什么都好,就是话有些多。站在别国的土地上,望着四周陌生的人群,她突然想起被强制留在家里的两只,明明平常没怎么觉得想,习惯这东西果然要不得。
S市,楚燕和秦朝只差没打起来。
起因是这样的,两个都想跟在秦暮身边,而且t国那么远啊!出了万一你能赔我一个姐姐(媳妇儿)么?
两人磨破了嘴皮子互相都不妥协,最后决定才用武力解决。楚燕是男人,十分有分度的表示可以让一只手,秦朝本就想揍他,动起手自然不会客气。
于是两个人就在客厅较量起来,碎了花瓶破了杯子那都是轻的,问题是秦暮最喜欢的那张躺椅都被摔个粉碎了。
打的正起劲,秦朝帅气侧踢快挨上男人的脸,楚燕准备避开时,大门突然被打开,他一愣,见到秦暮惊讶的表情。然后整个人就天旋地转被那一脚掀翻,在闭眼的瞬间,他心里只有两字,卧槽……
秦朝还没注意到有人,看到他倒了之后更是变本加厉,直接一脚踩上楚燕俊美的脸,还不忘记碾蚂蚁似的动两下,脸上的得意的表情简直不可一世到了极点。
秦暮,“……”
晚餐是叫外卖来的,楚燕受伤表示心情不好无论如何也不想做饭。为此秦暮开始教训妹妹的第一课,“你打就打吧!做什么还要踩呢?”
“皮肉伤不可怕,关键是伤了别人的自尊心,幸好楚燕不是记仇的那种人,不然等着他给你使绊子,咳咳,有你好看的。”
几句话说的半温不火,字里行间全部偏向秦朝,楚燕听的嘴角一抽,什么都不想说了。
直到秦暮在晚餐后怎么也找不到自己的躺椅这才变了脸色,秦朝早有眼力劲儿的躲了,而楚燕因为留下来整理盘子慢了一步。
“我的躺椅呢?”
“……旧的不去,新的不来。”
“可是我今天晚上就想躺上面看月亮。”大晚上的出去吹冷风看月亮?楚燕沉了脸,幸好他把椅子砸碎了。
秦暮不高兴的时候说什么都是白搭,等到了天亮自顾自的收拾好行李招呼都没打一个直接往机场走。
这个时候秦朝还在睡觉,楚燕穿着拖鞋出来,也没出声,看她一个人慢吞吞的准备好一切。
罗列在登机前接到一个电话,那边的人也只说了一句话就挂了,他说,“兄弟,帮我照顾好她。”
她指的是谁?罗列听到慢吞吞的脚步声,他看不见她,但可以想象出来,这是一个如何模样的女人,她大概有一米六五,身材纤细而不瘦弱,他闻到过从她身上传来的洗发露的味道,是柠檬还是薄荷?罗列放松了呼吸,或许都有吧!
☆、第四十章聪明孩子
洗了澡又吃了点东西,秦暮换了件波西米亚长裙,又对着镜子确认美美哒才出门。
T国没有冬天,炎热的天气造成国民的性格过于奔放。出了酒店,她一路往西走,市区的交通很好,不用担心打不到车。
完全现代的建筑让人误解这个国家的风格,她的脚步一转,朝另一个方向走去。
挎着卡其色小包,一边散步,顺便欣赏街道风景。黑色眼眸瞄啊瞄,路边的摊子上卖着各种稀奇的小玩意儿。秦暮一家家的逛,兴致一起,什么也顾不得了。
卖骷髅项链的年轻女孩以为她是游客,用蹩脚的英文热情推销自己的商品,她的肌肤是健康的小麦色,圆圆的脸蛋,上面还有几点雀斑,十分可爱。
秦暮没有不耐烦,笑眯眯的听她软糯糯的声音,最后很够意思的挑了两样,临走前还用本地语言回了句谢谢。那可爱的姑娘一脸呆滞,似乎还没想明白她怎么会说t国语言。
秦暮并不是第一次来到这里,t国的语言虽然复杂,但她在这里呆了半年,凭借超出一般人的智商足可学会。
这里的人民大都善良而富有,依靠这个国家丰富的矿产资源,犯罪率低下,虽然在你睡觉的时候还是要关好门窗。
要说唯一的问题,只能说是王位继承制了。T国仍然保留皇室,国王拥有绝对的权利,集各种权利于一身,在这个时代,古老的制度仍然完整延续下来也是令人啧啧称奇的。
而现在,统治t国的是位拥有非凡美貌的王后,她是上一代国王的遗孀,在丈夫死后凭着自己的小儿子理所当然的登上王位,也撑起了这偌大的一个王国。
据说,她非常非常美貌,又聪明善良,在臣民心中建立的形象可以说是十二分高大。而这位王后本身就为t国蒙上了一层神秘的面纱。
秦暮坐在高高的石阶上看着下面一群游客哗啦啦的涌过来,导游小姐戴着耳麦介绍起这个国家的历史,过于夸张但幽默的语言令大家都不由自主的笑出声。她漫不经心的挪开眼,撑着下巴开始怀疑,那个印象里娇气到作死的女人真的是她口中英明无比的王后陛下?真的很难想象,时间这种东西,真的很难想象。
在石阶上发了会呆,偶尔遇到几个热情的人要求合照,秦暮歉意的拒绝之后终于表示不开心了。只冷着脸瞥你一眼就能令人心生畏惧,强大的气场瞬间逼退所有人。
所以秦暮没有朋友,一般人也根本不会喜欢这种动不动就用眼神杀死你的朋友。
“你会陪我多久?”
“很久很久,秦小暮,我一直都在。”
……美好的话总是那么好听,那么的令人心甘情愿去信任。也许她所追求的东西并不存在,因为,爱情这种东西只要染上一丁点颜色就不会显得那么纯粹了。
而摔在地上的瓶子,早已经裂了口子,你觉得还可能再捡起来继续用么?当然可以,除非你能视而不见。
黑色眼眸愈发暗沉,秦暮走在街道上被一只小胖手拉住裙摆,映入眼睛的是孩童惊吓的表情。
“怎么了?”她不由自主的放松了脸部表情,尽量让自己看上去可亲可爱些。
“麻麻……”那女孩指了指她与自己一模一样眼睛,“找不到……麻麻。”
五岁大的孩子居然连话都说不清楚,秦暮皱着眉头,大街上这么多人这孩子怎么偏偏拉着她不放?
“原先你站在哪里的?”
那孩子摇了摇头,“麻麻……”
真是……看了看时间,秦暮觉得还早,留这孩子一个人在这里也不知道会出什么事,还不如先带着,反正闲着也是没事。她不是滥好心的人,心肠虽然坚硬却并没有坏。
“叫我姐姐。”盯着小萝卜头的眼睛,一模一样的黑色眼眸另秦暮惊讶到。
这下可好,一看清楚她的眼睛,小萝卜头整个人都扑上来了。胖嘟嘟的小身子温温软软,秦暮的心一颤,却并没有主动伸出手抱她,反而离得远了些,只牵着孩子的手,一句话也没有说。
小萝卜头并不是任由她牵着走,反而有意识的带着她往某个方向,秦暮也不着急,反而觉得有趣。
只走了十分钟就遇上一个同样穿着碎花长裙的女子,她低头去看那孩子,女童睁着黑色眼眸似乎有些迷茫,然后她慢慢松了手,朝那个女子走去。
孩子的母亲毫无诚意的向她道谢,脸上没有什么惊喜的表情可言,反而露出一抹厌烦。这是一个十分年轻的母亲,她明显还没有意识到作为一个母亲的责任。无论是因为什么原因,弄丢孩子都不应该。
秦暮看着她过分年轻的脸,注意到碎花长裙上的发白痕迹,似乎明白了什么,“她是个聪明的孩子。”
孩子的母亲一愣,反而有些尴尬,五岁的孩子还不会说话反而被人夸聪明是什么意思?她本想丢掉这个小拖油瓶,没想到又被找到了,是巧合么?
秦暮从包包里递出一张名片,“打上面这个号码,自然会有人照顾她。”
“相信我,你的孩子是个聪明人。”缺少母爱的孩子本就比其他人脆弱的多,秦暮潜意识的并不希望她打这个电话。
有一种人,天生就令人愿意无条件的去相信。而这个过分年轻的母亲却完全没有想过秦暮万一是个骗子的可能性,也许她只希望摆脱自己的孩子,从而迎接充满美好希望的未来。
秦暮说完就准备离开,那孩子居然又扯上她的裙子,真是……你妈妈好好站那里呢!
“姐姐。”女童咬字清晰,毫不含糊,一双黑色眼眸纯粹似瑰宝。
秦暮有些不自然的转过身子,越走越快,真是……这么大点孩子就精明成这样了。
她不喜欢别人耍心机,但知道这孩子的意图后却并不如何反感。知道保护自己……很好。
☆、第四十一章同一个世界
翌日一早,有节奏的敲门声扰的人睡不安稳。秦暮眯着眼睛,在床上翻了个身子,仍然没有起来的意思。
又过了几分钟,开门声停止。她蹭蹭柔软的被子,睡得更深了。
嘭嘭嘭……如果前面的声音是小雨点,这回就是暴风雨了,她用枕头捂住耳朵,却抵不住魔音入耳,无孔不入。
一嗗噜爬起来,鞋子都没穿,光着脚丫子啪的打开大门。
早起的声音还带着一丝萎靡,“在敲下去,门都要坏了。”
罗列收回手中的盲杖,“起来,该做正事了。”他的眼神太过专注,差点让她以为他是看的到的。
秦暮拉了拉肩膀处滑下去的衣服,打了一个哈欠,姿势不太雅观。或者真的如同罗列所想,女孩子对于看不见自己外貌的人总是格外优待的。“我画个妆穿衣服很快的,不用这么着急。”
“要准备的是我,你是不用着急。”罗列将盲杖收起来,自动伸缩的小玩意瞬间变成一根筷子大小。“快点,十分钟后我要在大厅看到你。”
秦暮揉了揉头发,不是很在意十分钟,反而很想知道罗列要怎么样才能在大厅“看”到她?
洗脸刷牙梳理长发,所有的动作伶俐迅速,秦暮换上一件白衬衫,下面是一条黑色的铅笔裤,脚上一双露趾凉鞋,左手还提着一个小箱子,干净利落的下了电梯。
“九分三十秒。”罗列穿着休闲套装,他的面容英俊,气质冷冽,是个很有味道的男人。
他还真算时间……面对如此严谨认真的搭档,秦暮似乎觉得自己是否过于散漫了?
“昨晚睡得好吗?”
“嗯,还好。”秦暮将脸颊的一缕黑发别到耳后,露出精致的侧脸。
等他们坐在餐厅里的时候已经是七点钟,看罗列要了一杯咖啡和黄油面包,秦暮也不好意思多点,何况她也并不是太饿。不过咖啡?还是算了吧!那种东西喝多了只会让她觉得不舒服,无糖绿茶,再来一份t国超级出名的奶酪点心。瞬间感觉整个早晨都是美美哒!
看不见她的表情,但可以感觉到,她是微笑么?唇边的弧度必定极小,他听见她朝侍者道谢,端盘子的人似乎愣了一下,才放下手中的东西。
莫非她真的很美,罗列皱了皱眉,他清楚的知道自己的情绪并不好。对于一个瞎子来说,美丽的外貌还不如手上的触感来的可贵。
一股浓重的奶味飘过来,他的表情越发难看,“是奶酪么?”
“嗯。”秦暮看了他一眼,“你不喜欢,那我可以另外挑张桌子坐的。”察言观色的本领在哪里都用的上。她已经放下餐具,右手扶住椅子,准备站起来。
“不用,坐下。”话一出口,极简略的两个字显得很没有风度。罗列垂下眼眸,转开话题,“是杏花奶酪。”
“嗯,你尝过?”她重新坐好,态度自然。
“没有,我闻到过。”
“这样的。”秦暮重新拿起叉子,只是闻到过就记住了,这该是有多讨厌呐!在她以为罗大神不会在开口的时候,罗列应了一下。
“嗯,几年前一个人来t国旅游,闻到旁边的人吃这个。”因为味道实在过于特别,他转头就走,盲杖都没拿,完全忘记自己的眼睛看不到了。
“旅游,你去过很多地方?”秦暮饶有兴趣的问。
她没有问一个盲人是如何独自旅游的,也没有质疑,就只是单纯的好奇他究竟去了哪些地方?心情一好,罗列觉得杏花奶酪似乎并不是那么难以接受。
“x国的雪山,y国的薰衣草花田,铁塔……我不知道这算不算很多。”
与其说是羡慕,不如说是嫉妒。秦暮必须小心自己的行踪,有很多地方她从来不敢轻易涉足。“美丽的地方总能另人心情愉悦。”她装模作样的感慨。
“是的。”罗列停顿了一下,“毕竟那时候我还没能接受自己看不见的事实。”
秦暮表示了解,原来他不是天生的眼盲。但是……这话你确定要说给一个陌生人听?
罗列的确没有确定,他似乎也意识到这样的话题并不适合继续。恰好秦暮吃完最后一口问他,“接下来去做什么?”
“不着急,离宴会开始的时间还有很久。”
……不着急你七点过来叫我起床?!逗我玩呢!
“礼服和首饰都有了么?”
“嗯。”她的声音闷闷的,罗列用餐巾擦拭干净修长的手指。
“t国有很多漂亮的风景,你要不要去?”
“来不来的及?”赏景什么的几个小时完全不够,何况现在离卡宴开始只剩下九个多小时。
“只要你想。”他这么说的意思就是来的及了。
秦暮弯了弯唇,“那还等什么,我们走吧!”
想象是美好的,现实是残酷的。秦暮如果知道罗列所谓的看风景是在这个地方,那她宁愿在酒店睡到十二点也不起来。
一条独具t国特色的街道,赫然是她昨天晚上经过的地方,秦暮记得左边第三个摊子,那个位置现在被人占了,卖项链的姑娘大概是个学生,晚上才有空出来。
秦暮不喜欢记忆,尤其是将这种记忆用在不认识的人身上,然而大脑却总是多事的记录下全部细节。她到现在都能清楚的记起那个年轻姑娘脸上的笑容。还有……那个与她同样双眸的聪明孩子。
“虽说来的及,但我们最多也就只有两个小时的时间。”
“哦,这样。那不如别逛了。”天知道秦暮说这话的时候有多真心实意。
他却误以为她是嫌时间不够而生气,“再加半个小时,不能再多了。”
“……”我们真的是活在同一个世界么,为什么你听不懂我说的话?
考虑到晚上的宴会,哪怕是再好看的食物,秦暮还是没有买的欲望。礼服十分贴合身材,只要有一点瑕疵就会显得不那么完美了。为了这一点,她决定到卡宴开始之前只吃个三分饱就好。
☆、第四十二章玫瑰夫人
梳妆台的镜子,明亮的照出一个人的容颜,她将墨色长发些微盘起,用一根玉簪固定,其余任由它垂在身后。
箱子里的瓶瓶罐罐很多,白暂指尖划过每一个物什,挑选出自己想要的几样。
青瓷小碟中盛着质地细腻的粉末,以上等米为主,辅以数十种草药精制而成,最适合用来上妆。
只需打上薄薄的一层,原本就白嫩的肌肤显得更加透亮。她挑了一只眉笔,细细的勾画,有人说,透过眉毛可以看出一个女子的性格,或者也可以这么说,通过一个人的外貌能看出很多很多。
一笔一笔,轻柔而仔细,看着镜子里的人,她取出口脂,入目的浆果色显然不适用这个妆容,女子顿了一下,重新拿出一款新的。
她的唇色极淡,粉色的口脂只会显得寡淡,玫红色却恰恰正好。不过分热情,也不过分苍白可怜。
女子大都三分长相,七分打扮,她打量着这张脸,黑色双眸里亦是自己,最后将摊开的东西合上盖子,慢吞吞的放回去。
秦暮起身,墨色长发同裙摆扬出一个极美的弧度,她缓缓勾起唇,不论美丽,只觉惑人。
罗列早已等待多时,女孩子打扮起来慢,没有充足的耐心可不行。幸好家里的姐妹多,罗列从小就习惯了等待。
他们是搭档,早先就讨论过各自的想法。罗列的本意并不是西装,比起这个,他更中意传统服饰。
原本的计划是秦暮穿旗袍,他穿马褂,但迫于女子强烈要求裙子不可开叉,不可过短,至少长至膝盖的无理要求后变成了现在这个模样。
秦暮的设计风格各异,适合于各种身材类型的女子,但对她自己来说,那些短的过分的裙子是不可以穿的。不是不喜欢,也不是害羞,就是不可以!绝对不可以!
所以就让他戴假发么?假发!没想到他也有戴假发的一天!
其实也没有罗列想的那般糟糕,至少他的模样像极了古代的忧郁贵公子,假如他可以调整下脸上的表情,不再一副别人欠债好多年没还的架势。
“等很久了么?”秦暮穿着一双绣了繁复兰草的鞋子,慢吞吞的走出来。
这些耗费巨大精力的服饰显然不可能在这短短几天完成,幸好秦暮有段时间心血来潮制作过,除了她身上这件,还有另外几套完整的放在赵倾那里。
回国的时候将它放在箱底,拿出来的时候也变的皱巴巴的,秦暮拿了熨斗熨了好久才让它恢复原来的样子。至于罗列怎么办到的,她想自己的好奇心还没有这么严重。
“不会,时间刚刚好。”迟到是一件非常有礼貌的事,这代表了一种态度问题。
“现在就走?”
“等等,还有最后一件事。”罗列递过一个黑色绒盒,“是副泪滴耳环,估计会很搭。”
秦暮无奈的笑笑,问题是她没有耳洞,再好看戴不了也是白搭,终究还是不能拂了别人的好意,她将盒子打开取出来做了做样子戴上,最后极轻的放回盒子里合上。
“谢谢,这样很好看。”
罗列似乎并没有发现,他只是点了点头,往前走去。也许是注意到他并没有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