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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否则,也要同孙元他们一样建一个大藩镇,自己任命官吏,自己收税,那简直就是裂土封疆了。”
是啊,他还是有些不满足。虽然说自己现在已经是无冕的封建王,可势力也就在沿海一带,深入陆地百里就管不到了。就算自己有心效法高杰和刘泽清他们攻占城池,郑家军不擅陆战,也攻不下一座象样的大城。而且,在封建一地,明王朝的正统深入人心,地方政府的统治力量尚在。自己就算打下一片土地,也没办法统治。
“说到底,我郑家的威望还是不足啊!”郑芝龙难得地叹息一声:“在大洋之上,我郑家是七海龙王,可上了岸,却没有人认识咱们。”
一个谋士模样的人站出来,道:“南安伯以前出镇闽海不过是处江湖之远,看来,日后还得居庙堂之高才能高屋建瓴。”
郑芝龙点点头:“是得换一种干发了,鸿逵他在南京的想法就不错,如今也见着成果了。”
正在这个时候,一个书办模样的人拿着一个小纸卷匆匆走了进来。
纵横大洋之上的人眼力都好,尤其是郑芝龙更是锐利如鹰眼,立即看到那只只一个指节长短的纸卷上用火漆封口,霍然是儿子郑森的印鉴。
拜这个时代糟糕的交通通讯条件所赐,郑森自从去了南京之后一直都用信鸽同老家联络,只不过几日,双方就能互通消息。
不过,自家儿子一直同自己不怎么对付,估计是正处于叛逆期,根本就没来过什么信。倒是郑鸿逵和家中的联系非常紧密。
信鸽这东西非常好用,一只好的鸽子如果顺风的话,如果不休息,每个时辰可以飞三百多里路。当然,鸽子也有飞累需要歇气和进食。如果逆风,则每个时辰能够两百多里。
郑家的养鸽人来自河南,据他说,他以前算过,一只信鸽从安阳飞到郑州,六百里地,也不过用了四个时辰。
果然,那书办走到郑芝龙身边,低声禀告:“是大公子的急递,十万火急。”
这次儿子居然难得地送来急件,这让郑芝龙心中一惊,难道南京那边出了什么大事。
他忙接过纸卷,飞快拆了漆封,只看了一眼,眉头就紧锁到一处。
有谋士忍不住问:“大公子的信上有何要紧事?”
郑芝龙朝他摆了摆手,示意不要打搅。
然后就将身体靠在椅子的后背上,右手食指轻轻地在官帽椅的扶手上有节奏地敲打起来。
众人都知道这是郑芝龙陷入长考时的习惯,都安静下来。
一时间,再没有人说话,签押房中满是“笃笃”的声音。
开始的时候,这敲击声很是有力,速度快,但节奏却乱。
渐渐地,这声音平稳下来,三长两短,就如一个人逐渐平稳的呼吸。
众人都知道这是自家统帅已经拿定主意的征兆,都提起了精神。
果然,那“笃笃”声突然停了,郑芝龙突然哈哈大笑起来,笑声极为响亮:“福松不愧是我郑芝龙的种,如今却干出这么一件大事来。咱们福建水师后继有人了,哈哈,大家都看看吧!”
说着话,就将纸卷放在身边的茶几上。
众人急忙围了上去,展开纸卷,仔细地看起来。
因为纸卷上的字实在太小,后面的人看不清楚,要等到一人看完之后,才能递过来。
所以,这封信大家花了老半天才逐一看完。
接着,签押房里响起了一片抽气声。
的确,郑森所带来的这个消息实在太惊人了,信上说,他已经联络上孙元,请孙元上奏朝廷在镇江府设新军,由郑家的大公子担任统帅。
很满意众人惊诧的表情,郑芝龙得意地笑问:“各位,你们对福松所办的这事怎么看?”
同山东军刘泽清家亲情淡薄不同,封建郑家父子兄弟之间的感情却是不错。郑芝龙对自己的儿子郑森也是着力培养,甚至送到的大儒钱谦益门下读书,想的就是让他将来接自己的班。
今天郑森的表现让他极为满意,也有些在手下面前炫耀自己生得一个好儿子。
一个部下走出来,道:“南安伯,大公子所议的在南京建设新军和购买扬州镇新式火器一事牵连甚大,最关键的是,我镇自从上次于宁乡水师在海上大战之后,元气大伤,现在总算得到恢复。正该将所有人力、物力投入到大洋之上。建设新军也不知道要投入多少银子。扬州镇的火器是犀利,可就大公子信上所附的价格表上看来,却比咱们自己制造要贵上两倍。难不成,咱们平白被孙元宰上一刀。”
另外一人也附和道:“确实如此,组建新军不过是赔钱的买卖。将来朝廷北伐,仗一打起来,死得可是咱们福建水师的人马,费而不惠,这生意做不得。南安伯,大洋才是我等的根本,又何必舍本逐末?”
“对啊,或许这不过是孙元的奸计,想削弱咱们。”
既然有这二人起头,其他人也觉得他们说得有道理,纷纷出言劝止。毕竟都是在海上讨了一辈子生活的,一上陆地,大家都有一种不塌实的感觉。
见众说纷纭,郑芝龙的笑容凝结了,冷冷地看着众人,也不说一句话。
觉察到当家人的不愉,大家的声音逐渐小了下去。
“说够了没有?”郑芝龙道:“如果说够了,就听我说说好不好?”
他站起身来,呵斥道:“尔等成天靠海吃海,还真把自己吃得脑满肠肥,连眼界都变窄了。我问问你们,这次某能够总镇福建靠的是什么,还不是因为我家鸿逵驻在京城,接触的都是达官贵人,让别人知道封建有我郑芝龙。朝廷但凡有好处,总不会少了我们一份。”
“可我们总不可能一辈子都呆海上吧,说难听点,咱们走海的利润是大。可总归是要拿出本钱买货买船,然后冒着大洋上的风险将货物卖到日本、朝鲜和南洋。这一路上,和红毛打、和海盗打和孙元的水军打,一个不小心还要折本。可你们想想,江北四镇只需占一块地,派出官吏,每年就能收两次税。这才是真正的无本生意,还有什么行当比裂土封建的油水更大?”
“没有,是的,绝对没有。咱们出海,需要造船,需要拿出大笔银子购买货物。可人家呢,只需贴出告示,派出税吏,白花花的银子就如流水一样进了自己的腰包。这就是统治,没错,只有政治才是最赚钱的买卖,某现在就想这么干了。”
说到这里,他冷笑一声:“你们的顾虑我也知道,不外是将来大明朝要北伐,怕我郑家的子弟消耗在战场上。放心好了,某没有那么笨,新军组建之后主要的用处不过是拱卫留都而已。在前面打仗的事情自然有孙元和高杰他们,还轮不到我等出头。”
“宁乡军的火器的厉害,想必大家也见识过,尤其是他们的大炮。在过去几年的海战中让咱们吃了不少亏,这次若是能够买过来,却也是一件好事。”
一个幕僚点头道:“南安伯说得是,宁乡军的大炮和火枪确实厉害,多少健儿死在他们的枪炮之下。大炮就不说了,那是孙元的宝贝,我们也弄不来,火枪却缴获过几支。那种燧发枪说起来也简单,不外是在枪机上夹上一块火石,以火石点燃引药池里的火药发射,不惧雨雪。咱们下来之后也自己做出不少,使用的时候效果也不错。可说来也怪,咱们所制的燧发枪却不经打,只需要射上一阵就坏了。看来,孙太初定然是使用了什么秘法。没办法,只能从他手头买了。依在下看来,部队中大量配置火器乃是未来的趋势,尤其是在江南水乡和我福建山区骑兵无法发挥作用的地区,火器的大量使用更是非常必要。新兵器必然伴随新战法,咱们可不能落后于人。”
众人纷纷点头:“说得是。”
“而且,这次我们还有机会得到宁乡军的大炮,这可是千载难逢的好机会。”郑芝龙道:“好了,向孙元购买火器和组建新军的事情就这么定了。现在的问题是,新军以多少规模为宜,家里又该派多少人马去镇江?”
大家又是一通商量,最后,所有人都觉得组建一个营的部队最为恰当。如此,福建老家的力量也不会被削弱。
议了半天,郑芝龙开始不耐烦起来,他背着手在签押房里走了半天,然后猛地停下来:“一个营四千来人实在太少,朝廷也未必放在眼里,也达不到影响朝局的目的。依某看来,新军应该有四个营的编制,还得组建骑兵。”
“轰!”签押房里顿时闹了起来,众人纷纷喊道:“是不是太多了?”
四个营就是两万人马,每年且不说军饷,光这么多人的吃喝拉撒和训练所耗的器材累在一起就是一笔天文数字。
又有人喊道:“南安伯,咱们老家所有士卒加一起也不过十万,一下子抽调了两万,这动静是不是太大了。还有,这已经是一镇大军的规模,不可能使用单一兵种。除了火枪手、炮手还得设置长矛兵、刀盾兵、辎重队。对了,骑兵也不能少,否则正上了战场,没有骑兵,那就是被动挨打的局面,咱们有马吗?”
郑芝龙:“没有马,买就是。”
“可是……东南本不产马,咱们又从哪里买去?”
“向孙元买。”郑芝龙森然道:“孙元杀了花马刘之后不是得了许多战马吗,他这人惟利是图,只要给足银子什么都肯卖的。至于两万人马又不全从家里抽调,只需要派出几千骨干过去就可以了,普通士卒则可在当地招募。此事就这么定了,下去之后,你们立即抽调军中骨干乘船经水路去南京,必须快。”
既然当家人已经这么定了,众人只得同时道:“谨遵将令!”
郑家乃是海上的霸王,这次抽调精锐北方自然要走水路。在交通极不发达的古代,没有什么比航运更快更便捷的运输方式了。
下来之后,很快,郑家的新军骨干和大量物资就由大海船载着,经台湾海峡北上,再在松江府转道进入长江内河河道,至镇江。
与此同时,孙元部下秦易已经带着一百多过军官组成的教导团和刘春一起进驻镇江与郑成功汇合,开始招募兵丁。
只等封建这边的精锐一到,整支军队的架子就搭起来了。
郑芝龙飞鸽传书说,老家先期为新军提供一百万两银子的军费、物资,同时,水师那边还抽调了两千精锐过来充实进军中,望郑成功务必不负家中的期望,练出一支能够和江北四镇媲美的强军来。
接到父亲的信,年轻的郑成功站在大江边上,看着那浩瀚的江水,不觉长啸一声,只感觉自己的心血都沸腾起来。
作为郑家未来的继承人,他从小就被养在家中当成宝贝一样细心呵护着,生怕出现一点意外。长这么大,他还从来没有带过兵。相比之下,弟弟这个时候已经在日本独当一面了。
如今,总算是可以一展胸中抱负了,郑成功只感觉眼前天宽地阔,不觉壮怀激烈。
一个少年武官走过来:“恭喜大公子,朝廷的任命下来了,从现在开始,你就是镇海卫都指挥司的指挥使了。”
这人正是施琅,郑成功将目光落到这个福建水师一等一个勇士身上,年轻的脸上竭力做出一副威严模样:“新军招募一事如何了?”
施琅笑道:“禀指挥使,如今的江南什么都缺就是不缺人,自江北诸镇南下之后,大两流民逃过江来,衣食无着,只需扔出去一把粮食,立即就能聚拢一群人来任由着咱们挑肥拣瘦。今日我军已经招募了一千多士卒,都是健壮的汉子。看情形,最多十来日就能招够四个营。”
郑成功:“施琅,你以前走惯了船,现在到了陆地上,可习惯?”
“打仗嘛,在哪里不是打,不外是将船换成战马。”
郑成功拍了拍他的肩膀:“等到老家的精锐到来,充实进军中,就开始开始训练了,你是我麾下最得力的干将,可为一营军主。”
施琅:“大公子,我不愿意做什么军主,把骑兵交给我来带吧。秦易将军看起来好象是个糟老头,可骑术当真了得,我想跟着他学骑兵战法。大洋上的汉子喜欢一帆风正好,喜欢狂风巨浪,带着步兵在地上慢吞吞磨蹭,叫人不耐烦啊!”
郑成功哈哈一笑:“好,就依你,这新军的骑兵就由你来带,好好向秦将军学。”
阳光下,秦易正和一群教导团军官在江边策马飞奔,直如这滚滚的江水般卷起阵阵波涛。
(本卷终)
874。第874章 西亭
江南一地别的不多就是水多,在通州城外西亭镇的高处,不知道什么时候起,这里被人围了一座小型的水库。水被汇聚在这里,沿着着一条狭窄的通道泻下来,带动着水渠下游一座座水车飞快的转动。
如果不知道就里的人一定会以为这些水车不过是普通的磨房,可等你走得近了,才发现那些水车被一圈围墙围着,还放了不少卫兵。
以水车为中心,无数建筑物平摊开去。有呼呼叫着对着天空喷吐着滚滚黑烟的高炉林立,到处都是叮当的铁锤敲击声。到处都兵丁和匠人在镇中进进出出。
没错,这里就是扬州镇的军械制造中心。自从多年前宁乡军移镇扬州之后,这里就变成了一座兵城,而随着一船船生铁和煤炭顺着河流运进城里,镇中的老居民惊恐地发现身边的一切发生了巨大的改变,熟悉的生活再也回不来了。
往日的西亭镇也算是通州一座不大不小的商品集散地,镇中常住居民两千多人。可自从崇祯十一年起,城中人口一下子膨胀到一万,满镇都是操着北方口音的人。看他们的打扮和身上所带的器具,当地的老百姓很轻易地就能认出,这些都是匠人。有木匠、铁匠、泥瓦匠。
除了匠人和兵,还来了不少红毛鬼子。
这些人一进入西亭之后,扬州镇就开始大量圈地修建房屋。
若仅仅是修建住所,尚不至于引起当地居民的不满。问题是,他们修建的都是作坊和工厂。这些工场一开工,当真是浓烟滚滚,污水横流。
往日清澈得可以直接引用的河水变成污浊的黑色,上面还浮着一层亮晶晶的东西,太阳一照,色彩斑斓,看得久了,叫人一阵眼花。
而头顶的南天白云也被常年不散的黄色、黑色、白色的烟雾所笼罩,空气中弥漫着呛人的煤烟味。阴天、晴天、雨天、雾天,甚至季节的变化都已经完全消失。除了灰色还是灰色,一切都仿佛被一片细小的灰尘所覆盖了。
对镇中居民来说,这简直就是一场醒不来的噩梦,尤其是老人们,整天咳个不停。即便紧闭门窗,可一天下来,地上桌椅上依旧会蒙上一层黑色的粉末。
宁乡军刚开进西亭之后,当地百姓还在地方乡绅的带领下找官府闹过几次。可闹着闹着,就没有后话。而那些乡绅们也不知道得了宁乡军多少好处,将手头的地都卖给孙元做了工场,举家搬去江南享福。
却将无钱无势的普通百姓留了下来。
民不与官斗,很显然,官府是站在宁乡军那一边的,不会为百姓说话的。
到今年,通州的大小官员索性都撤走了。知州衙门也被孙元给占了,换成了扬州镇的人。
“天要变了!”周仲夏手中捏着一本已经翻得卷了毛边的时文集,愤怒地看着外面那阴霾的天空:“这官府竟然都换成了扬州镇的卑贱的军汉,朝廷没有一官一吏派出,这还是我大明朝的土地吗?孙太初,狼子野心,他就是活曹操啊!”
周仲英是西亭镇的老秀才,他小时候倒是个有名的神童,十二岁的时候就过了童子试,成为通州最年轻的秀才。当年的他意气风发,原本以为将来中个举人,甚至进士当不在话下。
可等到参加乡试,这才知道什么叫千军万马过独木桥,竞争实在是太激烈了。
他从十二岁考到四十岁,竟然还是个秀才,眼见着年岁一****大下去,如果不出意外,科举一途算是彻底断绝了。
周家本是中产。只可惜,为了供养他这个读书人,家中已经耗尽了所有家产。到如今,家道已经中落了。
本来,如果他生在北方,靠着能读书识字,无论是去给别人教馆还是当帐房先生,也能混个三饱一倒。问题是,东南读书之风盛行,普通人家但凡日子过得下去,总归要让孩子读念几天书的。就通州一地而言,别说在大街上扔出去一块石头就能砸中一个秀才,就连举人和进士有明两百多年也出了几百个。读书人一多,就不值钱了。
到如今,只能靠着家中二亩薄田勉强维持生计,一年十二个月中至少有七个月举家食粥。
窗外,有大风吹来,从这里看出去,远初的工场那边竟有火星子在烟雾中若隐若现。
最近一段时间内,整个西亭的铁厂、火药场、织厂几乎都在没没夜的开工,叮当的铁锤声、轰隆的打夯声、还有匠人的喧哗声吵得人脑子疼。
一个胖大的皮肤粗糙的妇人扛着一袋大米从外面走进屋来,一开门,一股冷风扑面,浓重的烟味让周仲英剧烈地咳嗽起来,直咳得满眼泪光。
“哟,老爷你又在看书了。”这个胖大妇人正是周仲英的浑家高氏,她语气中明显地带着一丝不满和挖苦:“我说老爷你也别看什么书了,这玩意儿不当吃不当喝的,读多了也没甚用处。除了读得满肚子牢骚,只知道骂人还有个球用?”
“什么球用,说话别这么粗俗?”周仲英心中恼了,愤怒地抬头看过去,却看到妻子将一头小猪崽大小的米口袋轰隆一声扔在地上,然后又将醋坛子大小的拳头捏的咯吱做响,心中却是惧了。
在以前,他可没少吃过老婆的打。在妻子魁梧的身坯面前,自己的小身板就如同弱鸡一般。
而且,这些年,若不是老婆忙里忙外位置这个家,养活四个孩子,只怕自己早就饿死了。
他将头一缩,嗫嚅道:“不是老爷,不是老爷,我连个功名也无,算什么大老爷。”
见丈夫怕了,高氏有些得意,指着口袋:“你是一家之主,自然是我和孩子的老爷。这是我刚买的米,今日关饷,就买了一百斤回来。家中孩儿们以后有些日子没吃白米饭了,等下我去割两斤肉回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