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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士-第22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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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敌人的进攻。

    不得不说,孙元鼓捣出的这种长矛实在太长,也异常好使。特别是在整齐划一刺出去的时候,敌人手中的兵器根本就够不过来,始终处于被动挨打的局面。

    可问题又出现在长矛实在太长上面,长矛兵一枪刺出去之后,必然在交手敌我之间留下一个两米长的空隙。若是被人抓住这个空隙,要想收枪再此,却不是那么顺手。

    岳托很敏锐地发现了这一点,因此,他这次派出的精锐都是使短兵器的刀盾手,且都是军中武艺高强之辈。

    先前川军在清兵的箭和火炮打击下,已经有些乱了,这个缝隙也特别地大。

    于是,清兵在用盾牌挡住川军的长矛之后,身体一侧,就钻了进去。

    有武艺高明胆大之士,甚至就地一滚,直接滚到明军士兵的脚下。手中大刀一挥,就斩下一条人腿来。

    其实,王允成当初组建长矛兵的时候,也隐约感觉到这其中的一大破绽。

    可想了半天,却死活不得要领。就索性在将长矛手后面又放了两排士兵,一旦敌人靠近,第二波戳刺应该能将敌人挡住。

    可惜,这第二波直刺和前面一排长矛手的战法也没有什么区别,很容易地就被建奴的盾牌给挡住了。

    如此一来,王允成的长矛方阵不可避免地被建奴一击而溃。

    等到两军士兵贴身肉搏粘在一起的时候,明军士兵才发现手中的长矛已经成为一种摆设。有人扔掉手中长矛去拔腰刀,又人则用力地去折枪杆子……部队彻底成了一盘散沙,这样的部队已经没办法再打仗了。

    乱了,一且都乱了。

    在被建奴一通大砍大杀之后,川军的士气终于崩溃了,所有人都发出呐喊,调头朝西逃去。

    川军乃是老天雄的骨干,天雄军的勇猛剽悍的秉性和他们都有,但身上的毛病也是一样不少。打顺风仗,或者看到战友战死沙场的时候,因为死去的都是自己的亲友,自然是人人拼命。可这支军队的韧性却是不足,而且军中讲究的是人情关系。一旦仗打得不顺,都会偷偷往后退。而队伍里的军官和士兵们都沾亲带戚,执行起战场纪律也会迟疑。自然无法约束部队,于是,一人溃败,整队溃,接着就是全军溃。

    “怎么会这样,怎么会这样?”王允成目瞪口呆地看着这一幕,死活也想不明白,自己苦练了两年的部队自己就这么变成了纸老虎。

    没道理的,同样是长矛方阵,同样是建奴才主力,怎么孙元小贼就无往而不利,而我王允成就被人一击而溃。

    他却不知道,长矛方阵出来需要火炮、火枪、骑兵等多兵种配合之外。关键一点是长枪左刺,只有左刺,才能将长矛兵这个巨大的破绽彻底弥补。

    当初的王允成也学过长枪左刺,只不过练了几日之后,他死活也想不通这个战法究竟有什么意义。敌人明明就在前面,你怎么歪着刺,这还在杀敌?

    而且,部队在练习这一战术的时候抵触情绪实在太大,王允成也觉得没有必要逼大家左刺,就做了个小小的改动。

    再他看来,孙元小子不过是战场初歌,而自己却是沙场老将,作战经验怎么也比他丰富得多。

    王允成在这个古怪战术面前,还是选择相信自己的经验。

    难道这老天真的要亡我王允成吗?

    “王将军,王将军,走吧!”几个家丁拖着王允成,大声叫喊着。

    但这声音落到他耳朵里,却是如此的朦胧,仿佛如置身在一口空荡荡的山洞里,瓮声瓮气,越来越听不真切。

    “走,去哪里,又能去哪里……如今的我,已经是无处可去了……这么多军队,整个山东的大军都在配合某,要成全某的绝世功勋……我如今却是败无可败,回去之后,不等朝廷派人,高公公首先就会斩了我王某人。此战,整个山东局势已恶化到不能再恶化的地步,只怕高公公也是活不成的……苍天,苍天……”

    王允成的口中疯狂地大叫着,“让我死吧,让我死吧!”

    他一把扯掉头盔,露出已经班白的头发,哈哈大笑着一动不动地站在那里。

    一轮箭雨落下,有一个家丁背心中箭,直接摔倒在地,再也起不来了。其他家丁见军主已经彻底疯了,互相看了一眼,然后呼啸一声,作鸟兽散了。

    王允成笑得眼泪都出来了,他还在撕扯着身上的铠甲和衣服,不片刻就脱得只剩一件贴身棉衫。

    一个清兵士兵提着满是缺口的刀走过来,见眼前有个怪老头笑个不停,一愣,用生硬的汉语问:“你谁?”

    王允成大笑:“我是孙悟空,孙悟空你知道吗,齐天大圣,刀枪不入啊!尔等蛮夷可否听说过生我者猴死者雕。我就是那只猴,要你们建奴命的猴儿。”

    “失心疯了!”那个建奴也不废话,手中刀“唰”一声就将王允成的脑袋砍了下来。

    ……

    “胜了,胜得毫无悬念!”

    正在追击溃军的清军将领面上都露出喜色,不得不承认,川军还真是能打,这一仗,至少有好几百建州勇士死伤。而先前,大家还真拿敌人的长矛方阵没有任何法子。

    得之不易的胜利果实,才分外甘美。

    “岳托将军用兵如神,我等都服了!”

    “贝勒高明!”

    岳托被人用担架抬着,随着中军大旗前移,听到手下的称赞,艰难地咳嗽一声,好象是在笑,又好象是在叹息。

    “岳托将军,方才末将已经看得明白,明狗的统帅死太监高起潜的旗号就在军中,嘿嘿,这次休要走了那厮。”

    “对,索性杀了他。”有人大笑着叫道:“多尔衮杀了卢象升,也不知道得瑟成什么模样。咱们这次得杀了高起潜,也免得被左路军给比下去。”

    “跑不了!”岳托轻轻道:“明军都是步卒,如何逃得掉。还有,前面就是大清河。河上已经结冰,人走上去一步三滑,快不了的。”

    他咯咯地笑起来:“大清河啊大清河,真是好名字,难道是天佑我大清,天佑我爱新觉罗岳托?”

511。第511章 胶着

    同一时间,孙元所处的战场。

    满山尽唤小张飞,豹子头林冲是也!

    非是孙元打起仗来疯狂,而是他不得不如此。

    单就武艺而言,他也就是一个普通士卒水准,也就是力气大些。真若在沙场上和敌人堂堂正正较量,也就能打败两三个普通士兵。十人敌都谈不上,更别说百人敌。

    所依仗的,不外是不计成本的将铠甲和装具往身上套。敌人砍自己一刀,不过是在盔甲上留下一道浅浅的痕迹,而自己一刀过去,却能轻易收割一条性命。既如此,又何必躲闪,又何必讲究什么招法套路?

    一口气杀了几人,卢象升所赠的大刀上却看不到半点血迹,依旧湛蓝闪亮。敌人的血都顺着刀身流到柄上,须臾,缠裹在刀把上的棉麻已经彻底被沁得透了,甚至能够感觉到敌人血液的余温。

    驱使着战马不断向前,孙元不觉朝后面看了一眼。四个贴身侍卫只剩大方和余祥还跟在后面,余祥手中挥着一把短柄斧不住朝四下砍去,砍在建奴的盾牌上,发出冬冬声响。宁乡骑兵军已经彻底和建奴多铎部搅成一团,你中有我,我中有你。

    这样的混战对于几个半大孩子来说还是第一次,余祥在四个侍卫中胆子最小,但这种激烈的厮杀之中,胆怯无济于事。他只是不停大叫着,胡乱地将手中兵器朝敌人砍去。若不是有大方在后面冷静地一箭接一箭射出去,每一箭都会射中一个敌人,余祥早已经战死沙场了。

    至于小毛和另外一个侍卫,却是早已经看不到了。在这样的战场上,同主力失散,就再没有可能活下去。

    他们不过是十四五的孩子,今日却要为国家和民族流尽最后一滴血。十四五岁,他们的人生才开始啊!

    但孙元却顾不得惋惜和心疼,一马当先,朝敌人最密集的地方冲去。所经过之地,敌人无不发出乱七八糟的大叫,尤其是在被自己一刀砍中脑袋的时候,他们的眼神中甚至还闪过一丝恐惧。

    这些习惯用屠杀征服异族的东夷,此刻也知道害怕了吧!

    建奴因为营养和长期肉食的关系,身材比汉人高大,力气也大上许多。所以,平日间他都喜欢使用沉重的长兵器。现在两军的战马交错在一起,长兵器却已经使用不上。于是,不少建奴都扔掉手中的大棍和铁槌,换上腰刀。

    这正合了孙元的心意,做为一军之主,自己身上铠甲的防御力自然极好。敌人的腰刀砍在上面,跟挠痒痒一样。倒是重兵比较麻烦,比如先前胸口中的一锤,就险些叫他吐血,到现在心中的气血还在不住翻涌。

    也懒得理睬敌人手中的刀子,孙元使劲握着大刀,左劈右切,就看到六七条被砍断的刀刃和手臂飞上半空。须臾,敌人才感觉到痛苦,发出凄厉的长嘶。

    实际上,刚才孙元因为冲得实在太快,已经同后面的汤问行他们有些脱节。

    好在谭人凤部赶到,同时发出一声喊,瞬间将十余个奴骑兵淹没在战马的狂潮里。

    将这一群建奴骑兵消灭之后,眼前的人影疏松了许多,压力也解轻了不少。放眼望去,前方的雪雾中,建奴还在东一坨,西一坨地朝喊杀声响起的地方靠拢。

    “看来,多铎的指挥也不怎么嘛!”孙元忍不住大笑一声。

    谭人凤:“孙将军,建奴从起兵以来,还从来没有被人这么伏击过,准备不足。”

    说话中,谭人凤手下的宁远骑兵纷纷跃下马去割敌人的首级。

    这些骑兵当了一辈子兵,还从来没有看到过这么多真鞑的尸首,这些脑袋若是拿回去,任何一人都能勋策三转。

    孙元点点头:“谭将军,不用停留,一口气杀过去,的是机会获取敌人的头颅。”就在这个时候,一个断了右手的建奴突然从尸体堆里跳出来,以左手执刀猛地朝孙元心口刺去。

    “跟我来!”孙元神色不变,手中大刀一挥,刀尖一挑,一颗狰狞的人头就被他挑了过来,然后往马首一系:“别让建奴有整顿部队的机会,缠上去,直到一方倒下!”

    刚才这一刀用力实在大猛,被血沁透的刀柄竟被孙元捏得有红色液体标出,洒落到空气中。

    这仗孙元本就打算靠着雪幕的掩藏,狠狠地给多铎一下子。

    却不想,效果是如此的好。

    进军如此顺利,叫孙元心中忍不住叹息。在真实的历史上,多铎也算是一员骁将,可以说是清初军界的少壮派代表。却不想,他行军途中会如此大意思,如此简单就中了埋伏。或许正如谭人凤所说,建奴实在是太狂妄了。狂妄到以为单靠建州兵的野蛮和剽悍,就能靠绝对的实力碾压一切。

    嘿嘿,军事还是要讲究科学的。

    违背基本军事常识的人,必将付出血的代价。

    现在两军已经缠在一起打成乱仗,所有的战法都谈不上了。剩下的就是熬,看谁能够承受巨大的伤亡挺到另外一方倒下去。

    冲上去,贴上去,将敌人砍下马,就是唯一的战法。

    但情况突然发生了变化,突然间,有牛角号“呜呜”地吹响。远方的敌骑正在不住的集结,很快就凝结成形。

    多铎部毕竟人多,又久经战阵,在经过短暂的混乱之后,虽然不明白军中究竟发生了什么,听到信号之后,还是以百人为小队开始集合。然后以此为基础,相互呼应着投入战场。

    建州军果然是建州军,单这份军事素养,已大大超过同时代的其他军队。

    轰隆的马蹄声如同雷鸣,不断有大股敌骑狠狠地朝宁乡骑兵军撞来。

    无数骑士如秋天的树叶在空中飘舞,战马的悲鸣,兵器击中人体的钝响,**和**的捧撞声一刻不停。

    建奴也是剽悍,顾不得明军和自己人还纠缠在一起,不出拉弓放箭,又将手中的连枷、铁锤不要命地甩来。

    转瞬,孙元就看到宁远二百骑所结成的阵行顿时单薄下去。

    谭人凤声嘶力竭地大叫着,不断地组织人马反扑。他胸口的铠甲上已经插了三支羽箭,头盔也中了一锤,虽然没掉,血却顺着额头流下来,糊了一脸。

    “将军,将军,敌人反击得好猛!”一向沉稳冷静的大方不住地喊着,语气中带着一丝惊慌。

    看他的意思,好象是想劝孙元带着部队调头杀出去。

512。第512章 牙旗

    这个时候能逃吗?

    这个时候若是带着队伍脱离战场,自己所付出的一切必将付之东流。这可是我得之不易的骑兵啊,这次若是败退,凭什么留住这一千健儿?

    他们之所以肯追随我孙元,还不是因为我宁乡军有百战百胜的名头。

    况且,此战打成夹生饭,整个山东战局都将发生大变。这个政治和军事后果,我孙元承受不起。

    毕竟是实力不足啊,无论是单兵素质还是人马数量上,我军都处于下风。虽说一开头的突袭大占便宜,但战一旦打下去,久久不能分出胜负,光拼消耗,我却是拼不过多铎的。

    孙元一刹那有些许失神,骑兵在近代因为长矛火枪方阵和大炮技术的进步,已经受到了极大限制,说难听点,已成夕阳兵种。

    后来随着步枪的进一步精良,到一次世界大战机枪出现之后,彻底退出了历史舞台。

    因此,在后世的近代军事论坛上,鲜有骑兵战术的讨论。

    宁乡军在组建骑兵之初,孙元也懒得去管,直接丢给了朱家父女。

    此刻宁乡军所使用的骑兵战法,说穿了同建奴也没有多大区别。

    没有火枪手、长矛手和大炮,孙元穿越者的优势被削弱到最低。

    内心中突然有些慌乱,也意识到这是自己穿越到明朝以后,在战场上所遇到的最大一道难关。

    特殊的时间段,特殊的战场,将他推到了危险边沿。

    激烈的厮杀还在继续,风大起来,满天都是纷飞的雪雾,大团大团,如同实质。

    在就在雪雾相互撞击的缝隙里,远方隐约有一面镶着红边的白色金龙牙旗。

    “多铎,那是多铎!”孙元一个激灵。据他所知,多铎也不知道是什么时候才做的镶白旗旗主,不过,旗号却是不错的。

    若是杀了他,这一仗我军就胜利了。

    “所有人听着,随我直扑敌酋牙旗,乌拉!”

    “乌拉!”

    风呼呼地从耳边掠过,雪打在脸上,生生地疼,如矢如丸。眼皮已经被冻得发疼了,睫毛上竟凝了一层白色的霜。

    多铎贵为满清十五贝勒,封豫亲王,挂礼部尚书衔,帅旗下必然积聚了一大堆一等一剽悍之士,我宁乡骑兵军能顺利地突进去吗?

    孙元不去想,也不愿去想。

    狭路相逢,勇者胜,现在已经到了拼命的时候了。

    我害怕吗?不!

    自从穿越到明朝之后,我孙元什么时候不在拼命?如皋、凤阳、滁州、泗州。只不过,这两年日子过得实在太顺利,心中的那一股混不吝被消磨了。

    多铎的牙旗就前前方半里地的位置,视线实在太混沌,这一段不长的距离看起来分外的远。

    果然精锐的镶白旗巴牙喇军,却见那边已经积聚了好几百身着镶红边的白色棉甲的骑兵。这些骑兵身上的铠甲漂亮得令人发指,棉甲的下摆分成两股,直接搭到小腿位置,肩甲又宽又长,如同两支伸展出去的翅膀。甲上点缀着无数钢制铆钉,头上铁盔上的小枝长得离谱,红缨在从西北蒙古草原吹来的大风中猎猎飞舞成一片红色海洋。

    刚才受到宁乡军的突袭,估计多铎也不知道究竟发生了什么,所有的巴牙喇军骑士都惊异地四下张望,大声的叫嚷着什么,显得有些乱。

    孙元冷笑一声,举起手中大刀,伸出猩红色的舌头舔了舔干燥的嘴唇,尝到了冬末的雪的滋味。

    经过刚才这一场冲杀,身上又中了几记钝器,五脏六腑已经翻腾一片,有苦涩的东西从喉头处渗进嘴中。身体已经疲惫不堪,但精神却处于高度的亢奋状态。

    他也知道,这是自己的身体正在压榨身体的潜力。如果在拖延下去,也不知道自己还能支撑多长时间。

    孙元这年整日打熬气力,身体已经十分壮健。他已经是如此疲乏,可想其他骑兵会什么状态。

    现在的宁乡骑兵军打得正自酣畅,却无法执久。所谓钢不可久,柔不可守。

    还好终于逮住多铎的帅旗了,只要杀了他,战斗就会结束,否则,再这么下去,如何了局。

    老天爷还是眷顾着我孙元的。

    孙元回头又看了身后的诸将士一眼,汤问行还是没有跟上来,倒是那谭人凤冲得正疾。

    “谭将军,可有力气?”

    “还能斩下十颗建奴的脑袋!”谭人凤咧开了嘴,露出被鲜血染红的门牙。

    “十个可不够,至少得杀二十个贼子。”孙元大声笑着:“谭将军不肯加入我宁乡军,某也可以理解。因为只要做了我宁乡勇士,就得去死。”

    谭人凤:“鞑奴未灭,谭人凤还不能死。”

    中军牙旗下的建奴显然没有想到孙元他们冲得如此之快,已经有人大声叫喊起来,纷纷拿起兵器。

    可已经来不及了。

    孙元率先一头扎进敌阵,战马长嘶一声,前蹄踹出,将一个建奴从鞍上踢得口吐鲜血落到雪地上。

    手中的大刀借着战马冲刺的势能,往马脖子边上一摆。

    略带弧线的锋利的刀刃瞬间滑过两个建奴的腰间,麻利流畅的感觉中,激烈的惨叫传来,敌人的肚肠从腹中爆出,流了一鞍。

    孙元仗着身上铠甲精良,以双手握着刀柄,用尽全身力气旋风一般乱砍。刀光所及,鲜血四下飞溅。

    大辟之刀何等锐利何等沉重,所经过之处,当真是斩金切玉所向披靡。

    以他战马为中心,两边都是翻开的血浪,残肢断臂洒落一地。

    不过,孙元也不好过。他也不知道自己身上究竟中了几枪几刀,胸肋处尽是沉重的打击,又疼又闷,套在外面的大氅早已经被敌人的兵器撕成拖布模样,上面的人血被冷风一吹,凝结成冰,发出劈啪脆响。

    刚制板甲上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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