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轻轻地就附在她耳边说的,唇瓣就在她耳垂间,只一丝丝的冲/动,他就能咬她个耳垂,尝尝耳垂的味道,就像那个时候,他把她从废墟里拉出来,整个人都糟透了,而他身体的某个地方到是不合时宜的精神了——
这种“禽兽”般的冲动,是他最耻于承认的羞耻。
他所有过分的想象,就是成天跟她堵在一起,在床里,无时无刻地叫着她“小情姐姐”,那样的日子才是最好不过,“你不让我叫?”
认真的眼神,泛着叫人心醉的情意,谁能忍心说不同意?
至少这一刻的孬小情心里还有几分愧疚,压着他的手,慎重地摇摇头,——别看年纪比她大,在她的面前就跟个孩子般,她的“母性”冲/动一下子就涌上来,但是总有分别的时候,——
她得跟莫局走,行程安排的很紧密,很紧凑,一点都容不得她“儿女情长”。
“结束了,我来接你。”
张加明殷勤地送她上车,是省政府专门安排过来的车子,直接去省议会中心——
临去前,孬小情特意摇下车窗,跟张加明“俏皮”地眨了眨眼睛。
张加明从来没觉得她离自己这么近过,就像一下子天翻地覆的,他们就接近了,太不真实,他的心从来就没有这么雀跃过,即使别人夸赞是他是历年最好的省政府发言人,那都不能使他骄傲——
而这一刻,他骄傲,他觉得自己跟个开屏孔雀似的,突然的就站不住脚了,他想要飞了,——他倾身向前,试图抓住谭琏的衣角——
谭琏就冷冷地看着他。
他讪讪地收回手,脑袋也开始微微的冷静下来,但没办法叫脑袋里的兴奋冷静,还试图为自己解释,“总长,我追了她好长时间,真的——现在她答应了,我多高兴呀,多高兴呀——哎,我想想晚上请她吃什么好,是去找个最豪华的饭店还是找个别致的,还是我自己亲自下厨?——”
“语无伦次。”谭琏收回视线,手指在平板电脑上滑行,状似在打发时间。
谁也没有发现他的手指并没有选定什么,只是单调地滑来滑去。
张加明早就习惯他的样子,一点都不在乎他的泼冷水,兴奋地竖起手指头在那里掰数着她喜欢吃什么东西,好像、好像数不出来,他突然间觉得自己太笨拙了,那会儿,他们都在支持灾后重建——
真的是没顾上她喜欢吃什么。
省政府的小会议厅,孬小情真是第一次过来,莫局进去汇报工作,而她跟张玲则是等候在外边,不是那种站在会议厅外的,那得多失礼,会议厅隔壁还有个小房间——都是坐着跟她们一样的秘书——穿着都差不多,但从胸前的标致一下子就能看出来个三六九等,而港城商贸局是最不起眼的。
张玲坐在角落里,还有些局促,一下子面对这么多人,呃,不是这么多人,而是想到这些人背后的工作单位,才有些局促,好歹他们是局级单位,可——同样是秘书,咋就差别这么大呢?
真的——
就是连孬小情都没有说话,孬小情在张玲的面前一贯是八面玲珑的,能在莫局面前得到信任,更能得到谭雅的亲近,这是别人梦想中的事,但今天的孬小情有些沉默,那种沉默让张玲有些窍喜,尽管这种窃喜来的莫名其妙,她觉得滋味挺好的——
她想孬小情又攀上个高枝了,省政府发言人张加明嘛,就把谭雅给甩了——她又觉得孬小情这一点干的大快人心,别人可能不知道,港城商贸局上下都知道为什么以前秘书的人员总是很快地就换——
“小情姐,她们好像都处得挺好?”
她悄悄地压低声音,几乎附在孬小情耳边说——
孬小情喝着热腾腾的白开水,不放茶叶,被人一问,只是浅笑,跟没听见一样,别人能讨论,她们年轻貌美,脸上洋溢着最真切的骄傲,她们形成一个不小的团体,相互熟悉的人都站在一起,不时掩嘴轻笑——
仅仅是轻笑。
却透露着不与别人亲近的疏离,她们有她们相处的方式。
而张玲有些焦躁,她也想跟她们一样,有光明正大一起谈论的资本,而早上她们搭同一班飞机,她甚至在他面前露面的机会都没有——而孬小情光明正大地就攀上张加明,天差地别。
但她坐着,坐在孬小情身边,丁点情绪未露。
“你待在这里,我有事出去一下。”孬不情轻轻地跟她交待,轻轻地握住她的手,“如果莫局有事,让他电话我,如果是小事,你得处理,知道吗?”
张玲急不可捺地点头——又觉得自己太急,露出不太好意思的表情。
“要是莫局问起,你就说我好像有点中暑——”她再次跟张玲交待,从后门走了出去,手里按着她亲爸那里拿来的手机,刚收到一条重要的短信,大意是让她拿着东西过去交货,“稍等,我就过来——”
作者有话要说: 更新了,早上五点就起来了,现在才能更新,真是拖延症要命呀
☆、014
“貔貅”。
一家古董店,位于闹市区,周边全是高楼大厦,惟独它是座独立的小院,门口蹲着分量十足的两头石狮子,守着铜铸成的大门,门上垂着两个灿亮光滑的铜环,门的左侧安装着门铃——现代气息十足的物事。
旁边还有扇小门。红色的,静悄悄地阖着。
孬小情是打的过来的,她一告诉司机说要来这里,司机就熟门熟路的过来,还挺自豪的跟她说这要数省城最出名的店儿——据说是哪家的祖产,司机也说不上来,让他解释也解释不好,就说这里挺出名的,据说价格都是公道的。
不过,孬小情在意的不是这些,她在意的不是价格公道,她在意的是到底是谁要金元宝这件东西,必定是要讨好谭同的,她到是想抓着这个机会,但是太凶险,“无事献殷勤,非奸即盗”,这个道理,她还是懂的。
她上前,深呼吸,踩着七公分的细跟儿,黑色的裙子刚刚没过她的膝盖,一步一动之间将她纤细的小腿曲线显露无遗,她微微侧头,好叫门口的摄像头将她的脸都拍了进去,举起未沾染一丝甲油的纤细手指,往门铃上轻轻一按——
“金元宝——”
她对着镜头,并没有发出声音,仅仅是做了个口形,还是短信里约定的方式,与对方联系,对方的小心谨慎,她还是能理解的——
没一会儿,门开了。
那人穿着灰色的唐式长衫,头发一丝不苟地梳好,在阳光下油亮发黑,——若要孬小情来形容肯定是要这么说的:估计是苍蝇站在上面都是要两腿劈叉开的,不然还真是站不住,太滑了!
年纪已经有些,约莫六十左右,上半身朝前,微微弯着腰,朝孬小情做了个请的姿势,却是半句话都没有说——
孬小情下意识地瞄过他的手,手精瘦的能看到他皮肤下的筋络,外层的皮就像是覆在骨头上的假皮,岁月的痕迹在他身上一点都不知道收敛,放肆地镌刻着风霜。
她点头,也轻轻弯腰,当作是回礼,跟随着他的脚步走入大门,刚一进,这门就自动在她的身后关上,她没有回头去看,被眼前的景致所吸引——站在门外,仅仅是晓得这是幢有些年代历史的房子,没想到里面是一点儿都没有现代化的影子——哪里是个古董店,分明是入了人家的私宅,浓郁的檀香味更是直往鼻子里钻,钻得她直皱眉。
这味儿,她闻过,记得清清楚楚的,是她们老孬家的传家香儿,别人家弄的香都没有这种地道的味儿,闻一下,就真跟人有了佛性一般,整个人都是清静的,就是脏乎乎的人儿一闻,也便觉得自己突然有了佛性,身上的脏乎乎都叫佛性吸了个精光。
她一深呼吸——眼角的余光瞄见身边那老人的笑意,眼角的笑意极浅。
但他并没有说话,层层深院叠叠,从最外面到最里面,足足有走了十分钟,廓下绕来绕去的,绕得她都有些头晕,像是在走迷宫一般,古朴的木式建筑,暗红色的颜色,透着年代的质感,——这地方,她似乎有点印象,又好像没有。
是的——她好像见过,又好像只是一场梦,梦里来过?
但她却是记得的,省城的古董店,她一次都没有来过的。
最最后面,是一栋小楼,恰是大家闺秀的绣楼,独立的院落,里面种着桂花,这时节不是桂花的花期,苍绿的叶子,在阳光下闪闪发亮的精神极了,而叫她有些吃惊的是这院里并没有檀香味儿——
是的,她的鼻子极灵,一下子就知道这院落的不同。
老人示意她上楼。
还是没有说话。
如同沉默的雕像。
孬小情看看底楼,又看看固执地站在原地的老人,心里萌发一种念头,估计这位并不会说话的?也就这么个念头一闪过,她并没有当回事,重要的任务还在她身上,得赶紧的弄好了,才能放下心。
她一手扶着光滑的扶手,上去的时候,还是回头看看老人。
老人没动,就站在原地,依旧摆着鞠躬般的姿势,恭送她上楼似的。
她有些讪讪,感觉极度不舒坦——她向来是个敬老爱幼的,老人就算辈不比她大,年岁也比她大,就这么个姿态,她还是有些受不住,本性里是个娇的,表面如何,都端不住她是个娇的——娇娇的,骨子里全是娇的。
她走着——
一步一步地往上踏,年代久远的缘故?
她觉得每踩一步,脚底的楼梯都跟着“吱呀”作响,响得她的骨头都分外的脆生生,直到二楼虚掩的门前,依稀听得浅浅的男音在唱着梵音,分明是《大悲咒》,她自小就会念的——
南无喝啰怛那 哆啰夜耶南无 阿唎耶婆卢羯帝烁钵啰耶
浅浅的男音,还含着一丝清冷,她站在门外,忽然间就不敢往前了——这声音,她听得出来,是谭琏——早上才见过的谭琏,身上的金元宝,却是不敢拿出来了——
她不敢。
身上有两个,一个是真的,一个是假的,真的假的,她都不敢拿出来。
谭琏的葫芦里卖什么东西,她一时间想不明白,到底是他真委托她爸的呢,还是委托她爸的人早就给他控制了?造假,而且造的是谭家的假,听上去可以叫她亲爸……真是头疼呢。
他分明坐在屏风后,连脸都没露,她还能听得出来他的声音,实在是声音太特别。
她冒失地拉开门,看也没看里面,就当作自己没看到他,迳自低着头,只“慌乱”的嚷道:“很不好意思,家父没能力接您的活儿,我是来表达歉意的,请原谅——”她一个劲儿地低着头,不肯抬头。
“没能力?”喃喃念着《大悲咒》的谭琏,停止了,略略地抬头看一直低着头的女人,看到她脚上的浅口细高跟,眼里闪过不知名的光,却是一闪而过,快得都叫人来不及捕捉,似嘲讽般地提醒她,“好像是收了定金的,我没记错吧?”
他面前的屏风,外面的人看不到他,而他却能在屏风后将人看得清清楚楚,包括她故意的低头,狡猾地当作认不出他来,冷硬的唇角略略地上扬,他一贯知道她有多狡猾,狡猾的叫人都拿她没辙。
“定金如数奉还。”孬小情连忙说,生怕他不同意,“家父让我过来,就是想表达我们的诚意,实在是家父年老,于这事儿上吃不消,要是弄出个瑕疵品反而不美,只好让我过来表达一下歉意,还望海涵——”
她没必要强硬姿态,说不会做就不会做,那样没意思,逞强向来没有好处。
“我知道了。”
淡淡的声音,一点波动都没有——
却叫孬小情明白这算是“逐客令”了,她迫不及待地下楼,踩着七分公高的细跟跑出去这古董店,直到上了出租车,她才觉得身上出了一身冷汗,要命了,——要是有人堵了她,往她身上一搜,她就有一百张嘴,那也是说不清的。
有真的,有假的,往她身上随便栽一个罪名都是行的,她这一辈子要是摊个罪名,可是得毁了,最要命的是东西还在她身上,她弄不出去——也还不了原主,总不能刚才把东西往谭琏面前一丢,喏,这个破玩意儿是你们家的,唐森给我的,我给你们家还上?
这才叫傻大胆才能做的事儿!
这事儿叫她心惊,叫她吓破胆,她胆儿不小,却叫谭琏给硬生生的吓着了,回到省政府小会议厅家的休息室里,早些个那些秘书一个都没有,就独独张玲孤单地坐在那里,双手捧着个咖啡,轻轻地咽着——
孬小情敏锐地发现张玲的头发有些乱,不是很乱的那种,就是耳侧的头发有些落下来,而平时挺注意仪表的张玲,却没有注意到这些,——见到孬小情回来,她表情先是一滞,却是立即地就恢复正常,抬头挺胸的,精神气儿十足。
“小情姐,你可回来了,我、我一个人待在这里,哪都不敢走,”她拉住孬小情的手儿,亲热地说,又有些“委屈”状,“幸好你回来了,也不知道隔壁的、隔壁的有没有快结束了……”
孬小情并没有比她高,她最大的优点是鼻子特别灵,即使经历过檀香的浓郁,现在还是能闻得出张玲身上的味道,极浅——像是精心地收拾过,还是能叫她闻出一点点味道来,比如那种、那种味道——男人的——
是的,男人的,欢/爱过后的味道。
她并不干涉张玲的私事,闻到味道,也仅仅是不当一回事,张玲想干什么,不在她的工作范围内,轻轻地拍拍张玲手背儿,安抚着人:“瞧你跟个孩子似的,我这不是回来了嘛,别担心啊——”
是呀,别担心,她没事儿呢,真的。
是假的——
她心中藏着事儿,但求着谭琏放过她一马。不是放过她一马,是放过她亲爸一马。
别将她亲爸年轻时曾经造过无数假的事给闹出来。
午饭是在省政府解决的,工作餐,最最简单的招待。
但是她觉得莫局有些心神不宁。
是的——
好像坐立不安的。
好像是跟她说些什么,当着人面,又不好说。
“莫局,到外面散散步?”
她一贯是闻弦音而知雅意。
莫仁信的眼神是惊喜的,大有将她引为“知己”的态势。
作者有话要说: 这章刚码完;就发现已经是1:45;我也是醉了;这么晚了呀;我得睡了;明早还得上班呢;这都是平时不存稿一时爽;更新时没稿悔终身呀……我真是醉了…'……
☆、015
张玲犹豫了一下,就跟了上去。
才没走几步,莫局就停了脚步,面上镇静了许多,到真像是镇定的领导,和气地说:“小张,你在这里跟别人熟一下,别拘束,难得来一次,跟同龄人认识一下,也是件好事——”
这完全就是一件意图,叫张玲不要跟上去——张玲瞬间低了头,想也知道莫局肯定是有什么重要的事要跟孬小情说,被排斥在外的感觉,太叫她难受了,——而且连个让她表现的机会都没给她。
她藏在身后的右手握成拳,脸上到是漾着笑脸,“好的,莫局。”
孬小情站在前面,她没回头看,也不是不知道张玲的态度,但没心情去计较这个,不是她大度,而是她实在懒得计较这个,每个人都想有表现的机会,不是什么值得斤斤计较的事,人想要上进,才是正常的事。
莫局朝前走,一直走在前面,不搭电梯,直接从安全通道那里下楼,楼道里很安静,一点声音都没有,更别提有人在这里——空无一人,只有他们下楼时的脚步声,莫局的脚步声有些沉,而孬小情穿着的细高跟,走起路来有些清脆——
刚下了一层楼,莫局就绷不住了,他转过身就拉着孬小情的手,急迫地说:“小情,我都急死了,过几天居然是我老丈人五十九大寿,我居然不记得这个,刚才有人还跟我说起这个,惊得我是一身冷汗——”
谭同五十九?大寿?
男人做寿,一般做九,只是一般的习俗,并不是每个人都这做的,相对莫局要是不知道这事也不太算正常,那是他老丈人——不是非得说每个女婿都得记住老丈人的生意,但是如同谭家这样的,莫局这样的,记住生日恐怕是理所当然的事。
“莫局您怎么能忘记这个事?”孬小情表情有些小心,斟酌着语气,试图让她自己的话听上去又贴心,又与他站在同一条道上,从随身的包里拿出行事历,递给他看,“我在上面早就标明了,上个月也跟您说过了,可能您事儿太忙,就……”
莫局一叹气,往后一靠,双手就放开了她,“我真是快让人问懵了,一点都没记起这个事儿,还哪里晓得他们家是做九不做十的规定,好好的六十整寿不过,非得过五十九的——”
这话,孬小情就权当听听就算,从左边耳朵过去就迅速地从右边耳朵遛出来,一点渣滓都不留,——她还更贴心地问,“那、那您现在晓得了,时间还早着呢,您看看夫人都跟您一块儿到省城了,还有什么值得放在心上的事?”
有谭雅在,没跟他闹离婚,不管谭同到底能不能通往权力的巅峰,还是依旧待在议长的位置上没能更前一步,他都是谭同惟一的女婿,事实并不能更改。
莫局听得这话,眉间稍稍舒展,握住她的右手,轻轻地拍拍手背,颇有种“老怀安慰”的姿态,“亏得你,被你这一劝,我到是觉得太大惊小怪了,一点存事的本事都没有,到是你说,这做寿,我得送什么礼才好?”
是问她的意见吗?
肯定不是的,孬小情比较倾向于他早已经有了主意,就在等她替他完成,别看他现在担心个架式,但是莫仁信不是样样不行的无能之辈——
“我年纪轻,送礼这事儿,实在是有些吃不准,”她把自己往低里压,脸上还适时地露出些许苦恼色,“莫局,您有什么想法没?”
“哎——”莫局又长叹口气,面上有些惆怅,颇有点当年他也年轻过的态势,到是话锋一转,变得谨慎起来,将她的手放开,声音跟着压低了许多,“我听说我老丈人家的那个传家宝不见了,也不知道是落到哪个人手里,你觉得有没有可能、可能……”
没可能!
孬小情差点沉不住气儿,但她始终还是有腔调的,还是将这气儿给压下来,垂眉敛目的,姿态更小心,“您都哪里听说的事?”
“偶尔听人说起过,我当时就一听,谁会将那个给死人陪葬的东西当成传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