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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生大业-第1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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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叶晓瑜忽然特别想哭,这是她重生以来第一次这么想哭,她忽然间疯狂的想回到前世自己生活的世界,想回到自己的父母身边,如果真的有这么一次机会,叶晓瑜发誓自己会好好的孝敬自己的父母,每天准时回家吃饭,和他们好好说话,绝不会为了一点小事就冲他们发脾气,告诉他们,自己是多么的想念他们。

    可惜,这世界没有如果,所以,叶晓瑜只能在这个陌生的时空里自己默默的承受。

    中午的时候,路美娇让小香给叶晓瑜送来了午饭和金创药。

    由于红儿不在,叶晓瑜一个人独自的在屋里吃完了午饭。

    小香把碗筷收拾走了之后,叶晓瑜想看看自己手指上的伤口,顺便敷些药,便把包裹在伤口上的手帕掀开,手帕一拿开,一小块肉粘着手帕,一起被叶晓瑜掀开了,叶晓瑜顿时疼的龇牙咧嘴。

    而手指上的伤口也触目惊心。

    叶晓瑜是左手食指被自己切菜的菜刀切了一块,手帕只是起到了止血的作用,但即不能化肿也不能消炎,现在叶晓瑜食指整个肿的红通通的,上面的伤口有点深,还带着一些血迹,就那么一小菜刀,就割了这么深一个口子,可见那个菜刀是多么锋利,也正因为这么锋利,叶晓瑜那天才能凭着一把菜刀独自将茅房的木板削薄。果然是“水能载舟亦能覆舟”,菜刀过于锋利,既能够成就叶晓瑜的小计谋,也能够让叶晓瑜受到伤害。辩证法说的没错,万物都是相互辩证而存在的。想到这里,叶晓瑜一阵好笑,不会这就是自己上回小计谋的“报应”吧?

    小心的打开路美娇送来的金创药,叶晓瑜拿到鼻子下认真的闻了闻,凭着味道来看,这金创药的质量应该还不错。

    倒了一点金创药进伤口里,瞬间的撕裂疼痛感让叶晓瑜差点眼泪都掉出来。这么深的一个伤口,以后不会留下伤疤吧?叶晓瑜看着手指上一个深深的口子,不免担心起来。

    还好地里的草已经清除好了,要不然自己这个样子,根本就没办法去除草。

    说到除草,今天路芊和凌煜应该都没有去吧?

    凌煜因为感染风寒,肯定是去不了了。路芊看凌煜没去,自己肯定也是不会去的。还有那个晴朗,仿佛人间蒸发了一样,他的那块地里甚至连杂草都没有清除,一看就是对地十分不上心的。但叶晓瑜和他们这些人不一样,人家只是像玩过家家一样在体验生活,而只有叶晓瑜,才真正把这块地当做是自己的事业。

    在以农业为主要支柱的国家里,有了土地就像是有了生命一样,虽然现在很多方面还是要依靠路家,但这块地至少给了叶晓瑜一个小小的希望,所以她会用心呵护它的。

    包扎完自己的伤口后,叶晓瑜有些百无聊赖,自己只是手指受伤了,但难道就因为这个事情一整个下午都要待在这屋子里吗?

    待在屋子里无所谓,叶晓瑜前世最喜欢在周末的时候宅在自己的房间里了,刷刷**,看看电影,追追美剧、日剧,一晃一整天就过去了。可是如今,这屋子里什么也没有,唯一从路一守那里借来的两本书自己也看完了,又没有其他的事情可做,难道一个下午就要在发呆中度过?

    自己只是手受伤了,又不是脚受伤了,虽然现在伤口很痛,可是如果不做点事情打发时间的话,整个注意力集中到伤口上,会更加痛的。想到这里,叶晓瑜便披了外套,出了门。

    由于现在是午饭后的午休时间,路家庄的人都在睡午觉,加上路一守夫妇又不在家,缺了人监管,下人们也找机会偷懒去了,院子里现在一个人也没有。

    其实路家院子很大,虽然叶晓瑜也来了两个多月了,可是很多地方她都没有去过,比如凌煜住的漓湘苑,还有东厢和其他一些小院落。

    现在出去村子外面肯定十分不方便,如果让人发现的话又要解释半天,为了打发下午的时间,叶晓瑜决定去她最感兴趣的漓湘苑逛逛。

    漓湘苑其实很大,是一个独立的院落。里面包含着许多小院子,凌煜住的也只是其中一个小小的院子而已,而由于是独立的院子,漓湘苑配备有独立的花园,因此,如果凌煜想要逛花园,欣赏美景的话,根本就不用去叶晓瑜经常去的那个花园,他在自己住的地方就可以好好的观赏,还没有人打扰。

    当叶晓瑜走进漓湘苑大门之后,她发现漓湘苑比她想象中的还要大,路家所有人住在这里都绰绰有余。

    因为是冬天,院子里的树都开始落叶了,一阵风吹过落英缤纷,好不壮观。

    进了大门之后,穿过一座人工雕刻的大石头,往右拐进一条小径,不一会儿便来到了传说中的“园中园”,即漓湘苑的花园。

第二十四章 闲庭散步() 
漓湘苑园里的植物的种类与外面花园的差不多,但这里除了有假山外,还有小桥流水,水中还有许多鲤鱼在游曳,虽然外面已然是冬天,但这里依旧生机勃勃。

    叶晓瑜正要往前走,忽然看到园中石桌上,坐着一位身穿白色锦袍的少年,少年太过于安静,与周围的美景和谐的融为一体。

    看那背影,叶晓瑜立刻就认出他来。

    除了凌煜凌大少爷,还能有谁这样自由悠闲的坐在这儿。

    “啊啊啊!!!……”

    叶晓瑜正犹豫着是要过去和凌煜打个招呼呢,还是直接偷偷的溜走的时候,忽然一只不知名的小黑虫停在叶晓瑜受伤的手指上,叶晓瑜从小就害怕昆虫,现在还这么近距离的接触,不禁吓得大叫。

    听到叫声,那边的凌煜转过头来。

    看到是叶晓瑜,先是一愣,随后马上站起身来,向叶晓瑜的方向跑来。

    “你怎么了?发生什么事了?”

    看到叶晓瑜手舞足蹈的,凌煜满脸关心的问道。

    “额……呃……”

    叶晓瑜刚才一看到是黑色的虫子趴在自己的手指上,吓到的同时,赶紧用另一只手用力去拍,想要以最快的时间把黑虫拍落。

    结果黑虫是拍飞走了,可是由于太过于用力,叶晓瑜的手指被这么一拍,顿时开始剧烈的疼,所以,等凌煜跑到叶晓瑜面前的时候,就看到了叶晓瑜在那里手舞足蹈的样子,实际上叶晓瑜是疼的一边抖手指,一边跺脚。

    “晓瑜,你没事儿吧?”

    看着叶晓瑜皱着眉头在那里手舞足蹈的样子,凌煜有点想笑,但想到叶晓瑜可能有什么事情,就硬生生憋着笑,关心地向叶晓瑜问道。

    “呃,没事儿,只是刚才有一只虫子叮在我的手指上,然后我用另一只手把虫子拍飞走了,由于没把握好角度和力道,把我的手指也拍疼了,不是疼,是疼的受不了,我现在还疼的受不了……”

    凌煜从来没有见过叶晓瑜这样手忙脚乱语无伦次的样子,平日里他见到的叶晓瑜,无论对人还是对事都是十分平静,波然不惊的,今天面前的这个样子,他还是第一次见,不知怎的,看着叶晓瑜疼的龇牙咧嘴的样子,他觉得莫名的可爱。

    “你的手怎么了?”

    看到叶晓瑜包扎的肿肿的食指,凌煜问道。

    “哦,今天上午在厨房帮忙切菜的时候,不小心切到手了……”

    疼劲缓和了一会儿之后,叶晓瑜云淡风轻的回答。

    “啊……怎么这么不小心,伤口看来很严重啊,我这儿刚好有药,你拿回去用吧,不然万一留下疤就不好了。”

    凌煜看着叶晓瑜的手指,关心的说道。

    “没事儿,我已经敷了一些药了。”

    “你在这儿等我下,我去拿给你。”

    没等叶晓瑜同意,凌煜便走远了。

    也好,凌煜家可是京城首富,他的药肯定都是好药,敷一下可能会好的更快,这样托着一个鼓胀的手指头,长期下去也不是办法。叶晓瑜这样想着,也就不再推辞。

    “喏,就是这个,给你……”

    凌煜不一会儿就回来了,手里拿着一个大约高8厘米,直径3厘米左右的雕花小瓶子,瓶口用红布塞着,他直接把那个瓶子给叶晓瑜。

    “嗯,谢谢凌公子。”

    叶晓瑜用手接过那个瓶子,既然凌煜都已经拿来了,自己再推辞下去就虚伪了,索性痛快的接受下来。

    “年纪轻轻的,别这么拼命。”

    凌煜对叶晓瑜说道。

    “拼命?我哪里会拼命?”

    没想到自己给别人的印象是这样的,叶晓瑜一脸的不可置信。

    “你这样还不够拼命啊?……”

    凌煜有点想笑。

    “我只是努力完成任务而已啦,算不上拼不拼命啦。”

    叶晓瑜笑着解释。

    “对了,你还没逛过这个园子吧?”

    “是啊,今天是第一次来。”

    “反正也没事情,那我带你逛逛吧……”

    凌煜说着便往前走去。

    “那谢谢凌公子了……”

    叶晓瑜和凌煜并排走着,慢慢的在花园里散步。

    “不要老是凌公子凌公子的,叫我凌煜就可以了……”

    叶晓瑜老是这样称呼自己,凌煜觉得既生疏又别扭。

    “呃……我还是叫你凌公子吧,老觉得叫你凌煜,有点没大没小的样子……”

    叶晓瑜笑着回答。

    “你什么意思啊,难道我很老吗?”

    凌煜装出满脸不高兴的样子。

    “倒不是因为你很老,我只是觉得应该这样称呼。”

    叶晓瑜也不知道为什么,但她总觉得直接叫凌煜的名字有说不上的别扭。

    “好吧,随你吧,哦,对了,你今天怎么会跑到这儿来?”

    看叶晓瑜一脸坚持的样子,凌煜放弃了。

    “说来话长,我的手受伤了,在自己屋子里又没什事情可干,就想去花园走走,走着走着,就走到这里来了。”

    “你还真是个闲不住的人啊……”

    凌煜觉得叶晓瑜真的好奇怪,虽然年纪不大,但思维和举止却处处流露出这个年龄不该有的老练与成熟。

    “不是闲不住,只是我比较好动而已啦……”

    叶晓瑜又笑。

    “这边景色还不错吧?”

    凌煜看着周围的小桥流水说道。

    “确实很美,而且很安静。”

    叶晓瑜若有所思。

    想想前世,城市中有许多公园和花园,但周围人潮涌动,车水马龙的,植物上都沾满了汽车扬起的尘土,让人一点欣赏美景的心思都没有,这里就不一样,原生态的美,而且安静,让人静心。

    边走边聊,他们慢慢的走到了小桥上,凌煜没有再说话,站在桥的护栏边,平静地望着水里游曳的鲤鱼。

    他的侧面映入叶晓瑜的眼里,棱角分明的脸,浓密而又长的睫毛,这样的相貌,前世什么明星跟凌煜比起来都差远了。

    说是小孩子,但叶晓瑜今年10岁,凌煜14岁,在这个时代,特别是凌煜,都已经是个小大人了,所以,他俩因为不是很熟,聊着聊着便没有了话题,只剩下沉默。

    因为大家都没有说话,气氛顿时有些尴尬。

    叶晓瑜也不知道该说些什么,因为就那次凌煜练剑时他们交谈过一次,第二次便是现在,总共才说过两次话,该聊的话题好像都聊完了,叶晓瑜不知道该再找怎样的话题进行交谈。又偷偷瞄了一眼凌煜,此时他整个人正趴在拱桥的栏杆上,静静的看着在水里游动的鱼儿。

第二十五章 争吵(一)() 
叶晓瑜最害怕这样的情景了。

    她平常一般都会尽量避免和别人独处,原因就是如果两个不是太熟的人单处处在一起,话题聊完之后,难免不会陷入尴尬而又漫长的沉默期,就像现在和凌煜一样,这是叶晓瑜最害怕的。

    看着凌煜淡定的沉默,想要化解这样的尴尬,叶晓瑜在一旁拼命的想话题,急的整个脸都纠结在一起。

    “额……你怎么了?”

    凌煜转过头的时候,正好看到叶晓瑜脸上纠结在一起的五官,不禁觉得有些好笑。

    “呃……没什么,刚才好像有虫子在脸的周围飞来飞去的。”

    叶晓瑜的脸立刻恢复原来的表情,赶紧解释道。

    “看来你真的很害怕虫子啊。”

    “嗯,是啊,我从小就害怕虫子,无论是会飞的,还是软体用来爬的,我都非常害怕。”

    又有话题聊了,叶晓瑜在心里松了一口气。

    “不过你那天在地里不是不怕蚯蚓的嘛,我看你抓的倒挺英勇的……”

    凌煜笑着说道。

    “那天是特殊情况哪,如果我不动手去把蚯蚓拿掉的话,路芊姐姐就没办法干活了。”

    “那天还害你摔了一跤……”

    凌煜好像想起了什么,接着说道。

    “那是小事儿啦,地里的土很软的,摔一下不会受伤的。”

    叶晓瑜云淡风轻的说道。

    “少爷……”

    两人正聊着,凌煜的贴身小厮阿里从远处跑来。

    “怎么了,这么跑……”

    看阿里慌里慌张的样子,凌煜关心的问道。

    “少爷,我刚才出去的时候碰到路小姐,她问我你怎么样了,我说你喝了药好多了,然后她就叫你去花园找她,不然她就来这儿找你了。”

    阿里一口气把事情经过都说完了。

    “阿里,都跟你说了多少次了,说话语速快就算了,但能不能语气通顺点,多停顿一下,噼里啪啦的,像放鞭炮一样。”

    阿里每次都是语句不顺的一通说,凌煜就有些无语。

    “少爷,事情经过就是这样的,我刚才在花园的小路上碰到路小姐……”

    “停!!!!!!……”

    看到阿里又要重头开始说起,凌煜赶紧制止。

    “芊芊是叫我去花园找她对吧?”

    凌煜向阿里问道。

    “嗯,对的对的少爷,就是叫你去找她。”

    看到少爷每次都能从自己的一堆话里找到重点,阿里就很开心。

    “晓瑜,你要和我一起去花园么?”

    凌煜转头对叶晓瑜说道。

    “哦,不了,这边景色不错,我还想一个人再走走,你去找路芊姐姐吧……”

    叶晓瑜才不和凌煜一起去花园,如果让路芊看到自己和凌煜在一起出现,那不得被她生吞活剥了呀,以后在路家的日子也不要过了。

    “那行,你在这儿再逛逛,我去一下。”

    “去吧去吧……”

    叶晓瑜赶紧微笑着说道。

    说着,凌煜便去找路芊了,小厮阿里进屋忙去了,花园又剩下叶晓瑜一个人。

    自己一个人,并不耽误欣赏美景的时光。

    其实叶晓瑜更享受一个人的生活,可以随心所欲的干自己喜欢干的事情,不用处处受制于人,但是想要过上这样的生活,首要条件,便是实现自己的财务自由,而自己现在一天三餐都要依靠路家,只能实现最基本的温饱问题,要达到这样的状态,估计还要很长的路要走,不过所幸的是,自己今天才10岁,还有好多的时光和年华等着她,现在开始努力还来的及。

    另一边,凌煜还没走到花园,就听到花园中传来一阵阵欢声笑语,走进去一看,原来是路芊和一群丫鬟在那儿玩“瞎子抓坏人”。

    这种游戏就是一个人当做“瞎子”,把眼睛蒙上,其余的人在周围晃荡,看“瞎子”能不能抓到。玩这种游戏的好处在于,反正路芊是无论如何也不会当“瞎子”的,她玩这个游戏的一般规则是,自己看路家的哪个丫鬟不顺眼,就让那个丫鬟来当“瞎子”,当看不顺眼的丫鬟蒙上眼睛变成瞎子后,叶晓瑜就可以凭着自己的心情来惩罚她们,心情好的时候可能只是用手去打“瞎子”,心情不好的时候,便会拿着粗长的树枝或是戒尺,用力打那些蒙上眼睛的丫鬟,看到路芊这样做,其他没有被选上当“瞎子”的丫鬟也纷纷效仿,因此,往往一个环节下来,那个被当做“瞎子”的丫鬟身上都伤痕累累,触目惊心。

    由于路芊是路家大小姐,她也知道自己在路家的权威,所以每次玩这种游戏的时候她都是亲自去邀请这些丫鬟和她一起来玩,这样一来,即使知道要被鞭打,这些丫鬟也没有办法拒绝。而且除了凌煜,所有人在路芊的眼里都是“不顺眼”的类型,所以,这种游戏的“瞎子”从来都不用发愁没人当。

    这些情况,除了当事人,外人是不可能知道的,路一守夫妇当然也不知道,他们最多也只是对路芊竟然和丫鬟玩的这么好感到意外而已。

    所以,凌煜更不可能知道,他看着远处传来的欢声笑语,他觉得如果路芊像现在这样,不是那么刁蛮任性的话,其实还不错。

    “停!!!!……凌哥哥,你真的来了……”

    看到站在远处的凌煜,路芊立刻开心起来。

    “今天我们就玩到这里,你们先下去吧……”

    路芊转头向那些丫头说道。

    “是……”

    那些丫鬟行过礼后,便纷纷离开了。

    “不错呀,芊芊,今天心情很好嘛……”

    难得看到路芊没有发小姐脾气,凌煜有些惊讶。他哪里知道,路芊的小姐脾气刚刚才发泄完。

    “哪里啊,凌哥哥都生病了,我心情一点都不好。”

    路芊又开始撒娇。

    “我只是偶感风寒而已,喝了药,就没事儿了……”

    “哼……没事儿了也不来找我玩儿……”

    路芊顺着话往下说。

    “……我这不就来了吗?”

    凌煜发现他们的谈话又陷入这样的怪圈。

    “那是我叫你过来的,如果没有叫阿里跟你说,你是不是就不过来了?”

    路芊假装生气的嘟着嘴。

    “反正无论怎样我不是已经站在你面前了嘛,诶,咱们下午不用去地里干活了吗?”

    凌煜不想再纠缠在这个话题上,便试着岔开。

    “不去了,弄得全身脏兮兮的,干什么干……咱们又不是叶晓瑜……”

第二十六章 争吵(二)() 
一提到叶晓瑜,路芊就不爽。

    “那没除完的杂草怎么办?”

    凌煜有些担忧,自己答应了路一守要每天去除草,可现在路一守一不在家就不下地干活,虽说自己是来这儿体验生活的,加上今天感染了风寒,路一守回来知道后肯定也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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