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靖仇录-第6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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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每天之中都有人笑,有人忧,有人喜,有人愁。

    有人可在一天之内尝遍苦辣酸甜,内心起起伏伏,情绪大起大落。

    有人修炼数十年不曾有一点进步,便是被困于情。有人一朝之内破虚成仙,这便是看破红尘,不为情之所累。

    人世间,最难让人理解的便是这‘情’。情之一字,看似简单,但却潜移默化的影响着世人。人们看似对‘情’很是了解,然而,天下间真正能看透‘情’这一字的又能有几人?

    这本书讲的就是情。以情入道,感受‘情’带给自己的各种感觉,欣喜,忧愁,开心,悲伤,用情绪带个自己的力量修炼,在各种修炼方法中无疑是最有效的,效果无疑也是最强大的。当热,以情入道,其难度也可想而知。

    ‘情’是不受主管控制的,影响皆来自于外界,若是这感情来的温和,来的让人开心高兴,是一种正面的情绪,给人的感觉当然是好的,对修炼来说自然也是没有危险,而且事半功倍。若这来的突然,来的不切时宜,来的让人心碎,让人肝肠寸断,那对修炼之人来说,其后果却是毁灭xìng的,轻则走火入魔,重则丧命!

    当然,挑战与机遇并存,当危险来临时,你若能凭借坚韧的毅力和绝对的实力闯过去,那么,你从中得到的好处也将是巨大的!

    然而,这《三度红尘》却是给你规划好了今后感情变化的路线,这路线却也是特别的很。

    首先,你要入尘,即入情。在感情中体味个中酸甜苦辣,心虽情而动,用情至深之时,便是这一度红尘大成之时。

    然后,你要出尘,即忘情。在感情冲挣扎过后,将所有的情都忘掉,不管是喜,是悲,是痛苦,还是愉快,你都要忘掉。通俗点说便是看破红尘。此为二度红尘

    最后,再次入尘。经历两次心灵的洗礼,此时的心境当时最透明,最为干脆质朴。这时的你,沉醉于情,却不沉迷,愿为情而付出,却不被情所累,达到心境之高之地。当三度红尘大成之时,便是你横行天下之时。

    李凌看后却是摇头苦笑。

    “歪理。”



………【第十二章 重新审视】………

    望着《三度红尘》中讲到的修炼方法,李凌当真是哭笑不得。

    ‘情’之一字岂是人所能控制的。即便真的能够以情来修炼,那入情倒还好说,沉醉在感情中的人,心中只有最爱的人,却也是心无旁骛,或许能够帮助修炼。

    可既然是真心的相爱,又怎能如此轻易的忘情呢,若是忘了,那还是真正的入情么?这样的感情会是书中所说的爱到极致吗?既然没有爱到极致,便没有入情,却谈何说忘情呢。入情,忘情,这两者根本就是矛盾的。

    还有第三点,假设一个人真的是真心的爱过一个人,爱到了极致。后来因为种种原因,可能是欺骗后的失望,可能是看破红尘,他不爱了,达到了忘情。然而,那又怎么回再次的爱上这个人呢?若是因为对这个人失望而不再爱的,那以后怎么还会再爱呢,若是爱了,岂不是说明他没有真正的失望,那样就更谈不上真正的忘情了。若是因为看破红尘而不爱的,那以后就更不会再爱了,若是再爱,那就不仅仅只说明你当初并不是真正的看破红尘了,更说明了你的品质是有问题的。毕竟,敢结婚的和尚有哪个寺庙敢收啊!

    李凌越想这本书写的越是不对,前言不搭后语,矛盾重重,不禁皱起了眉头。

    “李大哥,看什么呢?”司徒雯笑着向李凌走来,“又有什么事难为你了?”

    “奥,是《三度红尘》这本书,我左看右看,就是想不通,这样的修炼方法,真的可行么?”

    “奥?是吗?我看看”司徒雯接过书来,读了起来。本来是不以为然的表情,可越看眉头皱的越深,到后来竟是将书用力一合。

    “这是什么歪理啊,哪有爱了又不爱,到后来又爱的,这不是欺骗我们女子的感情么,这样的男人简直就是混蛋!”司徒雯看后越想越生气,小嘴一撅,好似里面说的女人是她一般。

    “噗”

    李凌苦笑不得。本来只是想让司徒雯看看这本书说的对不对,能不能这样修炼,毕竟,她是大家族出身,从小接触的武功秘籍多不胜数,见识肯定不一般,这才让她来帮吗,可谁知,她竟然把这秘籍和这女人的待遇关联起来了,当真是见识不凡,联想能力更是不凡啊。

    “那个,雯儿,我只是想问问这秘籍说的有没有道理,符不符合武学之理,当然,我承认,这样的男人是不负责任的。我说的只是武功,只是武功。”李凌在问之前又小心的解释了一番,害怕这司徒雯再将他当做那个混蛋,教训一顿,那就有点太悲哀了。

    “啊,这样啊。”司徒雯脸上一阵红晕,暗想自己又失态了,连忙调整调整了情绪,思考着书上修炼方法。

    与李凌一样,司徒雯也是百思不得其解,同样认为书上的理论是相互矛盾的,但又不能完全否认,毕竟,这可是一代剑圣所收藏的秘籍,那么就一定有它的不凡之处!

    “我也想不通,可我想,既然佘天前辈将它收藏在石室中,就一定有它的道理,可能是我们修为不够,还看不懂其中的深奥之理吧。”司徒雯说道。

    “恩,或许是吧。”李凌赞同的点点头。

    “对了,雯儿,我们在此地逗留了也有一月之久,现在我的腿也完全好了,我们现在起程赶路吧,这山谷异常宽阔,若不赶紧赶路,再在这里住一段时间,我们都要成野人了。”

    “啊?要赶路了?好吧。”司徒雯颇有些不愿。

    在两人相处的这段rì子里,司徒雯很是开心。在这里,没有家族里的明争暗斗,没有该死的婚约,更没有人管着自己,最重要的是,在这里能跟李大哥在一起,即便是荒郊野岭,也会感到温馨和满足。司徒雯也曾畅想自己跟李大哥能够一辈子都呆在这里,就两个人,远离武林是是非非。

    可经过一个月的相处,她也知道了,李凌志向远大,并不是像自己一样过平平淡淡的生活,这也注定了,自己的幻想,终有一天会破灭的,只是没想到,来的这么快。

    自从李凌的腿断了之后,司徒雯就一直生活在矛盾之中,既希望他的腿赶快好,又希望他的腿好不了。赶快好是希望李大哥能站起来,做他喜欢做的事,完成他自己的梦想。希望好不了是因为她知道,等到李凌的腿好了,那么,自己的梦也就醒了。只是没想到,梦醒的会这么快。

    俗话说,伤筋动骨一百天。更何况李凌是摔断了腿,没个四五个月是好不了的,这是按普通人来说。可是,李凌不一样,他有堪称天下第一奇书《筑基》。洗伐jīng髓,改变体质,修复区区碎骨之伤,更是不在话下,靠着它,在半个月的时候,李凌的腿就好了个七七八八了。二十天时,已行动自如。

    两人回到山洞,做了简单的整理,便上路了。

    在山洞的外面,有一条小溪,由西向西东流,也就是说,小溪的尽头在东方,既然是尽头,必然地势平缓,而地势平缓的地方恰恰就是人口密集的地方。这和李凌一开始猜想的是一样的,只要两人一直向东走,肯定能走出山谷。

    发现了这一点,李凌当真是无比的高兴。

    自己的梦想,自己的坚持,定会在不久的将来实现。

    只要走出山谷,凭借着在剑圣佘天那里得到的两本秘籍和父亲留给自己的奇书《筑基》,何愁自己不能有绝世的武功,何愁自己不能成为武林中的强者,铲除鞑虏,保家卫国,完成母亲之所托!

    当然,李凌也明白,自己虽然有三本不世秘籍在手,并且拥有经过十多年来修习《筑基》得到的深厚的内力。可依然不能忘记,要想成功,成为真正的强者,毅力,坚持,不可或缺。天下间,先天高手虽然不多,可真气境界的高手却千千万万,天赋异禀的绝世天才同样不少,自己在千万武者之中只能算是资质优良,并不能算得上顶尖。

    至少,自己还赢不了司徒雯!

    十八岁的真气境界,看似是很了不起的成就,可放在这浩浩的整个武林之中,这又能算什么呢?

    武林中的门派多不胜数,哪个门派的掌门不是真气境界的大成者,并且,在每个门派之中,又怎么会少的了天才的存在。

    这些天才自小肯定深受自己门派的栽培,无论内力,招式,肯定都到了极其可怕的境界。

    相比之下,我不过是靠着《筑基》的神奇,修出了看似不错的内力,可我的剑法招数,不用放眼整个武林,在随便一个剑派之中,最多算是中上等,这样的差距,并不是一朝一夕能够缩短的,更难谈得上超越。

    想到这些,李凌本来激动的心,渐渐的平复了下来,甚至有些沉重。是啊,在成为强者这条路上,自己只是迈出了一小步,离着目的地,还有很远很远。

    心中同样不畅快的还有司徒雯,若是在平常的时候,她肯定会李大哥长李大哥短的不停的聊天,可这一路走来,司徒雯一句话也没说,安静的很。李凌也感觉到了这一点。

    “哎”

    李凌心中默默地叹了一口气。司徒雯的心思他何尝不知,可那又能怎么样,自己选的这条路注定充满了坎坷,一路上不知要克服多少的困难。雯儿是大家族出身,从小在蜜罐里长大,只要退了王家的亲,以后肯定有享不完的福。而我的未来本身就很渺茫,若是雯儿在跟了我,不知她还要受多少罪,这样的爱,不仅不能给她幸福,反而是害了她啊。

    两人各怀心思,默默的走在小溪旁。

    太阳向西缓缓的移动,将两个人的影子拉的老长老长……



………【第十三章 金身麒麟】………

    自从两人离开山洞至今已经三天了。然而,这条山谷依然没有看见尽头。

    三天来,两人或慢步行走,或施展轻功极速前进,虽然道路崎岖,路上又有很多碎石,但也差不多也走了一百二十多里地,然而却依然看不见山谷的尽头。

    “这座山谷好长啊,李大哥,我们要走到什么时候啊!“司徒雯看着前面依然崎岖,依然望不到边的山谷,实在是沮丧之极。

    李凌看着前方的路也是感到泄气。辛辛苦苦走了三天,到如今连个毛也没看见,有时候都怀疑这么走下去,到底能不能出的去了,难道当初选的路线是错的?

    “我们在坚持坚持吧,一定会走出去的!“李凌虽然心里没谱,可毕竟自己是男人,所以依然要说写打气的话,要不然,两个人都泄了气,那这座山谷可真成了遥遥无尽头了!

    “不走了,不走了,我实在是走不动了!“司徒雯连连摆手,另一只手掐着腰走到一块大石头上歇了起来。

    李凌看着司徒雯苦笑了一下,摇了摇头。这时候他也有些累了,走到河边,捧起水大口喝了起来。

    “你渴不渴!”李凌回头对着司徒雯说道。

    “谢谢!”司徒雯甜甜地一笑。

    随后,李凌从怀中拿出一个石碗,在河边舀了些水回来。

    三天里,这样的情况天天发生。司徒雯毕竟从小娇生惯养,没有受过什么苦和累,让她在崎岖的山谷里走上三天当真是难为她了。每到中午的时候,司徒雯总会向李凌发发牢sāo,李凌也是不耐其烦的劝说,有时候司徒雯走的实在累了,便大喊大叫,吵着再也不走了,并且常常以不喝水作要挟。李凌自然不会跟她一般见识,却也不忍心让司徒雯就这样渴着,无奈之下就找了块石头,打磨出了一个石碗,给她舀水喝。

    李凌的这个举动倒是让司徒雯心里乐开了花,虽然表面上没有表现出来,可剩下的时间里虽然也累过,但总会咬咬牙坚持下来,算是给李凌的补偿吧。当然,让李凌端水给她喝也成了司徒雯一天当中最期待的事。

    看着李凌一步一步的想自己走来,虽然这样的事已经发生或很多次了,可现在司徒雯的心依然很是紧张和激动,莫名的还有点兴奋。

    伸手接过李凌给打来的水,在心理作用下,同样是一条小溪,同样的器皿,同样的人,而碗中的水却是一次比一次香甜,一次比一次可口。

    司徒雯伸手擦了擦嘴角的水迹,望着依靠着山石休息的李凌,感受着这样的惬意,真希望这样的生活就这样持续下去。两个人远离世俗间的事事非非,就像剑圣前辈和他的妻子一样,在青山树林中,找一处幽静的地方,安安静静的过完下半辈子。

    然而,司徒雯也明白,这样的rì子,或许会有,但肯定不是现在。她知道李凌的志向,也支持他的志向,毕竟一个男人就应该像他一样,在天地间有些许的作为,这样才不失为一个顶天立地的男子汉。所以,司徒雯选择放弃自己梦想,当然,不能算得上是放弃,只能说是推移。既然爱了,就会为他考虑,既然想收获,那必然要付出。

    不管未来有多少的坎坷困难,我,司徒雯,肯定不会离开李大哥!

    感受着司徒雯热烈的眼光,他同样也明白了司徒雯的心思,无奈的只能摇摇头:“这丫头,真犟。”

    这时,两人从各自的幻想中惊醒!

    “好强大的气场!”

    两人感受到有一股强的力量向他们靠近,司徒雯确定,就算自己的父亲,站在自己的面前释放所有的气场,都不如这股气场强大,要知道那是站在自己面前,可现在自己连对方的影子都没看到,这如何不能让司徒雯震惊。而且,司徒雯的父亲司徒胜可是真境后期的高手,以此来看,那这股力量的发出者定然是先天境界的高手,并且在先天中也是达到了一个相当可怕的境界,其修为,应该不会比剑圣佘天低吧!

    渐渐地,一道金光出现在两人的视线当中。

    “好快的速度!”

    凭借李凌真气境界眼力,竟然还是看不清对方的身影,只能看见一道金光,这样的速度,就是以轻功见长的李凌自叹不如,这样的速度,恐怕是自己巅峰速度的十倍还要多吧。

    给李凌震撼的除了速度以外还有气势,明明知道对方只有一人,可对自己的压力却是从四面八方蜂拥涌来。

    这就是实力!

    这就是李凌梦寐以求的强者的实力!

    平常,这样的力量只有李凌在幻想的时候才有的,如今却是真真正正的见到了。如虹的气势,无尽的压力,铺天盖地而来。

    李凌在这一刻,真的是沸腾了!

    尽管此刻两人有丧命的危险,尽管下一刻的后果不是李凌所能预料。但在有生之年能够见到自己心中所追求的巅峰存在,这对李凌来说,无疑是可贵的。站在世间顶峰才能感受的更多,这样的力量,这样的气势,便是李凌今后的目标!

    当然,短暂的激动之后,更是冷静的分析:“这样厉害的高手,怎么会在这样荒芜的地方呢?”

    “还是像佘天前辈一样,是某位高手在这广袤无垠的地方清修?而自己无意中闯入了一个先天高手的势力范围内,打扰了对方的静修,人家找上门来了?可也不对,自己两个人不就是赶赶路么,能影响到他什么,再说,双方离着这么远,我又没有他那样的修为,便是想影响也影响不了啊。”

    就在李凌思考的功夫,那道金光瞬间而至。

    “啊!”李凌和司徒雯惊呼一声。

    看着眼前的‘高手‘两人都傻了,因为眼前的并不是人,而是传说中的麒麟,金sè的麒麟!

    “灵兽金身麒麟!”

    司徒雯毕竟出身于大家族,一下便说出了眼前大家伙的名称。

    天下间妖兽不计其数,但能被称之为灵兽的却只有四种,分别是紫眼蛟龙,yù火凤凰,金身麒麟和混沌玄龟。四种灵兽珍贵之极,平常人更是千年难见,没想到两人在这个荒无人烟的地方见到了!要说两人自从落崖之后,当真是遇到了不少平常人就是做梦都遇不到的经历。

    两人本是坠崖,可偏偏没死,后来在山洞中见到了一代剑圣佘天,得到了他的武功秘籍与武林至宝大还丹,再到现在更是见到了四大灵兽之一的金身麒麟。果然是怪事年年有,今年特别多。

    亲眼见见金身麒麟可以说是武林中人做梦都想见到的,可在这样的情境下,这样近距离的看到金身麒麟怕是所有人都不想的吧。

    只见这个大家伙全身金光灿灿,金sè的胡须,金sè的菱角,金sè的鳞片,表面上更是不停的闪烁着光芒。不知是反shè的太阳光,还是本身就会发光。

    一双铜铃般大小眼睛看着两人,一会看看李凌,一会看看司徒雯,并且在两人面前走来走去,双眼中充满了好奇。

    金身麒麟以前并非没有见过人,相反,三十年前,他更是和两个人类是好朋友,经常xìng的在一起玩耍。让他好奇的是,他以为人类跟他们麒麟一样,模样应该都是一样的,只是有男女之分,可是看着眼前的两个人,虽说是跟自己认识的两个人一样有一男一女,可是这个男的跟认识的那个男的模样一点也不一样,女的也是,所以心中很是疑惑。

    李凌跟司徒雯看着一脸好奇的金身麒麟更是疑惑:“他以前没有见过人类?怎么看我们两个反倒是跟看怪物似的“

    两个人心中都是如此的想法。

    看着两个人都是小心翼翼的打量着自己,金身麒麟心中更是疑惑:“人类不是都应该实力很强的么,自己认识的两个人可是都是实力很强,那个男的更是比自己还厉害。可眼前的这两个人好像很怕我,而且,实力好像也不怎么样。”

    出于好奇,金身麒麟伸出一只爪子,缓缓的抓向李凌。

    不过灵兽就是灵兽,自一出生便有先天强者初期的实力,到了成年更是有着人类先天大圆满的实力。他们的生命特别漫长,一般有五百年的寿命,眼前的这头金身麒麟也就是有一百来岁,不能算得上是成年,只能算是青少年。尽管如此,却也是达到了先天中期大成的境界。

    先天中期大成高手看似缓慢的一抓,实则气势恢宏,无意间引动天地之力,其实李凌两个人所能承受得了的。李凌顿时感觉天地间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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