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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们的损失有多少”。
另一个年纪较其他人稍长,但估计也只有40岁出头的男人说,“预估未来3年的受益,保守数字是6亿人民币”。
季橙忍不住咂舌,又继续问道,“那你们打这场官司,我的意思是打这场仗的预算又是多少?”
男人说道:“400到500万人民币之间”。
季橙仔细想了想,“我可以用300万左右的预算,帮你们打败对方,但这个数字不包括法务费用,时间,差不多要3个月”。
大家闻言俱是一愣,林寻墨全程笑眯眯地看着她,“说来听听”。
季橙看他又是那副高深莫测的模样,忍不住瞪了一眼,说道,“打官司我是完全不懂,可是我知道如何让你们在商场以外的地方打败对方,进而重挫他们的事业”。
大家都不自觉微微调整了坐姿,好奇地盯着她看。
季橙被看得有些不好意思,“其实也不是什么了不起的招数,社会化营销知道吧?”
她故意面向林寻墨问道,他主要是研究云计算的,关于大数据时代的林林总总怎么可能不知道,季橙完全就是在嘲讽他。
他不置可否,一边的爱尔兰帅哥说道:“Go on(继续说)”,其实他的中文很好,只不过一着急,就蹦出了英文。
“首先,无论是多么完善的企业机制,领导人都一定是精神领袖、核心人物,第一步,就是要把他搞臭”,季橙一本正经地说。
围坐的几个男女忍不住“噗嗤”笑了出来,以为是什么了不起的招数,原来是玩见不得人的阴招。
季橙看他们的样子,道:“笑什么,你们这些人就是太死板,只想着通过法律途径解决问题,官司当然要打,但不能硬打啊,没听过现在很多官司,都是在网友的关注下,使整个司法程序变得透明的吗?知不知道中国的未来在哪里?都在网友的手里啊!”
林寻墨抬手摸了摸季橙的头,温和地说道,“可是对方是高新技术行业,有什么话题可以在网络上炒作呢?”
季橙像宠物一样被摸得很舒服,虽然是这个动作在外人面前,着实亲密了一些,她的思维虽然都在谈论的内容上,并没意识到他的行为是否合适,但声线还是柔和了一些,道:“往人身上泼脏水还不容易吗?但是这盆水泼的,既要有关注度,又不能跟桃色或政治沾上边。”
有人不解,“为什么?”
季橙道,“假设这家企业的老板,就叫他A好了,如果A跟某个女明星有婚外情,那么只要当事人带着自己的太太公开表态秀恩爱,义正严辞地声讨造谣者,那么这个绯闻很快就会被打破,他呢,还会给大众留下有责任心的好男人形象。
而一旦引起公众对他的注意,就极有可能被对方利用这一点,炒热自己的企业,所以内容一定是要跟个人品质、道德有关系,比如学历造假,虐待妻儿,缺乏公益心,在公共场合跟别人行为不雅之类的。
这些新闻要做得真实而且有层次,具体的策略还需要细致地讨论”。
大家的嘴角撇了撇,这些招数,还真是下三滥啊!
之前那个发髻女问道,“就算证明他的人品有问题,也不会对我们的Azonbia有帮助啊!”
季橙点了点头,“所以搞臭对方还不够,还要给自己镀金。”
众人均有一瞬沉默,林寻墨有种不好的预感!
果然,大家不约而同地望向林寻墨,其中一人拧着眉毛问,“你的意思是,要…包装林总?”
季橙不合时宜地笑了一下,道:“根据光晕效应,林寻墨知名度和社会认可度的提高,会增加公众对寻墨软件公司的好感,进而产生信任和好奇。其实,就外表来说,肯定是Alston更合适”,她坏心眼儿地顿了一顿。
林寻墨像看着一个恶作剧成功的小朋友,没想到有一天,他跟Alston比得不是专业技能,而是脸。。。
而Alston则挑眉对着季橙做鬼脸,抛了个媚眼,笑着说,“有眼光”。
季橙笑了笑,结束打趣,继续说,“我手上有一些演艺界的资源,可以介绍给林寻墨,然后找一支专业的运营团队,聚合一些社会名人的资源,等时机成熟了,你们就可以先在舆论上给对方造成压力,然后再走法律途径。如果他们以后再犯类似的事情,这些资源都可以重新拿出来炒”!
作者有话要说: 我的存稿见底了。。。现在基本处于裸。奔状态,灵感啊灵感,你快回来,我一人承受不来啊!
☆、爱情里,理性和冲动哪个做决定更好?
所有人都走时,已经是午夜两点,上了一天班,刚才又精力高度集中,说了许多话,季橙虽然不困,但坐在沙发上,整个人显得有些呆滞,脑筋已经不转了。
她盘腿坐着,看林寻墨姿态悠然地收拾客厅,诧异自己对林寻墨的感觉居然毫不反生。那么长时间不见,她无论在他面前如何表现,都不会觉得尴尬或者不好意思。
他穿着黑色的衬衫,显得脸庞格外白净,露出的一截手臂修长柔韧,能看到肌肉的线条却又很文俊有力。他算不得迅速地在客厅与厨房之间穿梭,不时地看一眼表情懵懂呆滞的季橙,跟刚才那副精明、市侩又专业的样子,截然不同。
其实他早就发现自己对季橙的判断并不准确,比如刚认识她的时候,觉得她聪明犀利,很都市又有些娇滴滴的,不适合那些强度大的工作。
但时间久了,才发现她个性坚强、性格洒脱,虽然很细腻,但绝算不得挑剔做作,举手投足都特别真实,连她的撒娇耍赖,都是那副“你能把我怎么样”的倔强。
“林寻墨,咱俩现在算是什么关系?”他刚走回客厅,就看到季橙仰着头,认真地看着他。
那双眼睛干净专注,没有太复杂的情绪,却带着一丝单纯的困惑,仿佛她真的在为这个问题所困惑。
林寻墨信步走到她面前,双手抵住她肩两边的沙发,俯身将她禁。锢在沙发之中,鼻子几乎就抵到她的,这么近的距离看到林寻墨的眼睛,把季橙弄得很紧张。
她已经退无可退,不得不推着他的胸膛,“你能不能有话就说,不要总是靠这么近,好像充满了攻击性”。
林寻墨笑了一下,没动,然后扬起下颚,在季橙的额头上轻吻了一下,又细致地看着她,“是…我在追求你。”
季橙看着林寻墨那双深邃性。感的眼睛落在眼前,那里犹如诱人的黑晶石,因为星星点点的笑意,仿佛带着细浪般的潮涌,一波一波荡漾开来。
季橙听到自己的心跳“空空…空空”,那种肌肉微僵的感觉格外明显。
离得这么近,季橙甚至能感觉到从林寻墨皮肤传来的微热气息,混着ALLURE淡淡的清爽味道,那是林寻墨特有的,干净又温暖的味道。
而他的眼睛里,装了一个小小的自己。。。
理智一个没注意,她已经仰起脖颈,亲上了林寻墨。
温热柔软的触感刚传来,她就撤了回来,格外懊恼地看着林寻墨。
他刚才也没反应过来,现在却忍不住笑了起来,格外温柔悦耳的声音道:“谢谢”!
听了他的话季橙觉得更窘了,这时候说什么谢谢?
她嘟着嘴瞪了他一眼,伸手将他往外推,“你以后能不能离我远一点,不要再对我使用美男计”。
林寻墨忍不住笑出声来,伸手摩。挲着自己的下巴,挑着浓黑的眉说,“想不到这幅皮囊对你还有这种作用,我很荣幸”!
“臭美”!季橙也忍不住笑道。
两个人对视,林寻墨敛了笑意,俯身亲上她。
不同于前两次强烈又充满占有。欲,甚至带着一丝发泄意味的吻,这次林寻墨的亲吻格外的缠绵温柔。他并不粗暴,但本想细细地厮。磨,感受彼此心悸的柔软和敏。感,却在吻上她的一瞬间,不自觉地变得热烈深。入,仿佛只有这样,才能感受到她的真实。
季橙将头完全靠在沙发上,努力地抬高下巴的角度,配合他完全亲密紧贴的吻。
而林寻墨也不自觉的单膝抵在她身侧的沙发上,身体向前倾,一手拄着沙发靠背,一手捧起她的脸颊,几乎贴在了她的身上。
季橙被他亲得脑中一片空白,林寻墨日常的吻都是温柔得恰到好处,只有在明确进行某种活动前,才会用这种浪漫又热情的深。吻撩拨她。以前,季橙有时忍不住睁开眼睛看他,就见他英俊的脸庞,在那一刻显得格外安静清秀。那时她就想,这男人太坏、目的性太强了,连亲热的尺度,都把握得如此精准。
可这次回来,他几乎每次的吻,都像这样,不加掩饰自己的情绪。
第一次那个偷袭的吻,强势而直接,充满了攻击性。
第二次车里的吻,他虽然温柔,但占有和急迫的感觉仍然很明显。
刚刚走廊上那个吻,他热烈且充满了欲。望,是那种男人对女人的欲。望。
而现在,这种感觉已经升级,季橙已经感觉到那种一触即发的炙热,呃。。。抵着她!
这种触感让她忍不住羞怯地清醒过来,林寻墨也恰好松开了她,身体姿势不变,但抵着沙发的手转而把她拉起,温柔地拥住。
这下季橙是不用让他看到自己羞红的脸了,可是。。。贴得更近了啊,他的兄弟贴着自己的腹部,那种坚硬又柔软的触觉,让季橙简直想遁地消失。
她正胡思乱想,就听到头顶传来低沉的笑声,“虽然我很想要你,但我会等你准备好”。
“。。。。。。” 季橙脑袋晕晕的,没意识到那是林寻墨的怀里,只想着把头藏起来,于是又往他的胸前蹭了蹭,才说,“你…不用勉强自己…这么。。。赤。裸。裸地向我表达热情”。
林寻墨牵起嘴角,“调。戏你,我乐在其中”。
他低头咬了咬她秀气的耳廓,又摸着她的头发抱了好一会儿,才松开她,“带你去个地方”。
。。。。。。
午夜的申市,空气里带着丝丝凉意,路旁依旧灯火通明,赤白的、嫣紫的、晕黄的,但艳丽的灯光也无法填满城市里的空旷。
季橙打开车窗,靠着探出半个头,任逆流的风吹乱了头发,也吹得她的额头和耳朵发凉。
她看了看窗外的建筑,又倚着车窗回头看了看林寻墨。
林寻墨回望她一眼,浅笑,在绮丽的灯光照映下,他的侧脸闪耀与阴影交织,线条显得异样的清晰。
看着那英俊的、熟悉的侧脸,季橙心里的感觉,居然是柔软的、踏实的。
她之前的惶惑、决绝和不安,在真的不能自已地重新开始,放弃自己的坚持的那一瞬,就不再有一点点异样的情绪来打扰。
在林寻墨的身边,她似乎总是有一些笨拙,不再是平时别人眼里聪明果断的季橙,可也因为如此,她不必坚强,她觉得放松又心动。
那是一种,活着的感觉。。。
这种感觉很微妙,她一直很认真的活着,从不强迫自己带着功利目的去生活和工作,却总是不自觉地用力。因为她只有自己,只有脑中那根弦紧绷着,她才觉得安全。
可是回头望去,她所有的经历,得到的和失去的,感觉都是那么木然而空洞,丝毫没引起她深刻的记忆和情绪,那是因为,她从不会投注自己的感情。
可碰到林寻墨,她总是情不自禁。虽然因为过度投入,为失去自我而惶惑,可是感情,却总不能如头脑中设想的理智。
只有与他有关的记忆,才能牵动她的情感,让她感觉得到心痛和心跳的感觉。
再一次把自己交在他的手上,季橙发现,她是安心的,不是委曲求全,而是鼓起勇气,追逐那个让自己心跳、快乐的人。
她不过是,再给自己一次机会,毕竟遇到那个让她神魂颠倒的人,如此不易。
作者有话要说: 字数略少。。。可是如果我多更,就肯定做不到日更了。。。我挑哪天状态好又时间多写点,赶一下进度,争取尽快结束这文,后面我已经开始写一个新文,带点科幻色彩,我努力这文结束,能立刻无缝对接,当然,只是努力而已。。。
☆、男人的温柔同女人的妩媚一样是利器
清晨,季橙在陌生的房间睁开眼,就看到了那盏手工做的吊灯,一朵含苞的百合花模样,清雅的在一支黑色吊线下垂着,模样质朴又简洁。
季橙盯着看了足足有一分钟,才不自觉地笑着起床。
赤足踩着素雅的实木地板,拉开乳青色的窗帘,一大片明亮的日光正跃过楼宇而来,不远处的江水也翻着细碎的浪,耀进屡屡白色水光。
季橙拉开落地窗,一声低沉的轮船嗡鸣声传来。
在阳台的栏杆前站定,23层,这个高度吹来的风,总是显得凌厉又萧瑟,吹得季橙发丝飞扬。她捋了捋头发,看着已经渐渐匆忙起的城市,行人、车辆、邮轮,有序又杂乱。
一切仿佛是设定好重启键,无论昨天发生了什么,这里的上千万人口,都会踏着天亮,开始一个跟过去无甚区别,但又不尽然相同的一天。
季橙走回房间,却仍开着窗子,任凉风吹散一室的捂热。
她同往常一样,洗澡、化妆、穿衣,但不同的是。。。
“叮咚”!
打开房门,林寻墨带着外面的丝丝凉气,走了进来,一如之前的每一天,清爽、英俊。
他把手里的早餐放在餐桌上,脱下西装外套搭在椅背,正好看到季橙从衣帽间走出来。
女人化着精致淡薄的妆,却仍然显得脸色素白,眉眼下有淡淡的青色,林寻墨眉头轻蹙,走过去轻轻环住她,低头亲吻她的发顶。
“又没睡好?”
季橙感觉林寻墨的一只手穿过发丝,轻轻地摩挲着她的脖子,觉得舒服又有点痒,忍不住闭上眼睛,搂住他的腰,往他怀里蹭了蹭,“唔”了一声表示答应。
她搬到林寻墨的房子已经一个星期,这里舒服又宽敞,离她上班的地方很近,但不知道是认床还是工作压力大,总是睡不好。
林寻墨看着她像小猫一样撒娇,心里也变得柔柔的,一时没动,抱着她站了好一会儿。
他的衣服上有熟悉的味道,带着一丝凉意,但又透过衬衫传来身。体的温度,季橙真的舒服地像要睡过去了,忍不住嘟囔道:“为什么我一看见你就困…”
林寻墨失语,笑笑,真不知道她说的好事还是坏事,难道他现在就这么缺乏魅力,让她看见就困吗?
他的声音轻缓柔和,像安抚一样道:“那今天就不上班了,我陪着你。睡觉!”
季橙闻言缓缓睁开了眼睛,眼神还带着点萎靡,“那怎么行,我是打工族,怎么能说翘班就翘班,这个月的全勤奖已经没了,不能再被扣工资吧?”
林寻墨吻了吻她光洁漂亮的额头,“有什么关系,一个打工族何必这么拼命,请假,咱们今天不去上班了”。
季橙看着林寻墨的眼睛,清淡却认真,他居然不是在提一个建议,而是一个决定。
“可是今天还约了广告公司谈Azonbia的事…”
林寻墨看着她担心的样子,扬手揉了揉她的发,一手抱着她,一手从西裤口袋里拿出手机,拨出,“Ken,今天我不进公司,把所有的会议改期”。
直到他挂了电话,季橙还是有点疑惑,这种兴致所至的行为,太不…林寻墨了!
这个严谨到一板一眼的男人,居然会为了让她睡觉,就不去上班?
林寻墨被季橙意味深长地审视看得有点莫名,“干嘛?”
季橙摇了摇头,怀疑地说:“你这样太让我诚惶诚恐了!”
林寻墨无语,“我以前到底是对你有多不好,这样就让你惶恐了?”
季橙撅起嘴,不以为意地说,“很好,但绝没有这么好!你这样,我简直要觉得自己是换了个男朋友!”
林寻墨眉眼微弯,敲了一下她的头,“吃了早饭去睡觉”。
季橙觉得林寻墨太可怕了,这个男人一旦对什么事情上心,就会做到滴水不漏。比如他每天早上会开40分钟的车,跨江来到这户他几年前买的公寓,陪她吃早饭,然后送她上班。
他每天7:30分会准时进门,换着花样地带各种有名的特色小吃,蟹壳黄、鸡肉生煎馒头、小绍兴鸡粥、油汆馒头…
季橙几乎不可想象,他要几点起床,才能将车程和排队的时间都算上,准时到达这里。
而且即使自己表现得并不喜欢,他也不会说,“为了买这个,我排了多久,开了多久车”之类邀功或者抱怨的话,而是一脸温柔,笑着说,“不喜欢?那咱们下次不吃这个了”!
季橙看着他细心地将汤汁分开打包的蟹肉馄饨倒入干净的瓷碗里,浇上醋,又把素菜包、小咸菜分别放在碟子里,而且摆的很整齐,动作专致,不疾不徐,俨然像在完成一项严谨的工作。
真心是。。。精细入微啊!
既然不出门,季橙就去卸了妆,回来的时候就见林寻墨连筷子和汤匙都摆放完毕,在椅子上坐得笔直等她。
季橙心想,她会再次栽在林寻墨手里,不是因为自己意志力不坚定,而是敌军太强大啊!
。。。。。。
蟹肉馄饨肉质鲜嫩,素菜包清香爽口,季橙吃得格外满足,放下碗筷,她十分不雅地舔了舔嘴唇,“好吃。。。”
林寻墨的习惯向来简单,从不在餐桌前看报或者摆弄手机,吃完了就静坐着,等待对方吃完,然后。。。去洗碗。
看着季橙因为美食明显兴奋的眼睛,他笑笑,“去漱口、睡觉”。
“哦。。。”季橙答应着,但坐着没动,看着林寻墨又以那种悠然认真的姿态收拾餐桌,她想,她当真是被林寻墨默默无声地宠爱到任性了。
因为林寻墨家里有一项传统,就是女性绝不洗碗,季橙不知道这个传统的起因,但第一次去他家就甚为惊奇,因为他们家,是连打扫做饭的阿姨都不洗碗。林寻墨回家,自然是他这个小辈洗碗,而他不在家时,就是林爸爸洗碗。
季橙虽然没亲眼见过那个场景,但一想到在家里有绝对地位的林父,会在家人悠然看电视吃水果的时候,甘愿默默地在厨房洗碗,就觉得特别惊悚。
得益于林寻墨的这个习惯,从两个人在一起的第一天,他就没让她洗过碗。当然她偶尔会去他的公寓做饭或者蹭饭,但无论是谁做的饭,最后的碗都一定是他洗。
刚开始,季橙会对着他纤长分明的手指,在奔腾跳跃的水花中,熟练而利落地动作着迷,后来时间长习惯了,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