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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明记-第15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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些人物,方能完成好友托付之事。

他定了主意,便道:“我那知交尚有一心愿未了,我此刻却进不得京。”

潘白华闻得此言,也不强求。又和宋别离谈了几句,一勒缰绳,调头离去。方行了几步,忽又想到一事,回首问道:“宋先生,您这一首新曲,却叫做甚么名字?”

宋别离也未多想,应口答道:“清明雨。”

刹那间,正是暗红尘霎时雪亮,热春光一片冰凉。

纷飞雨丝飘落,如梦幻泡影,落在潘白华的发上,衣上。素白衣带在风中飞舞不定。半晌,他忽然笑了。

“曲如其人,名是其人。宋先生,我早该想到你的那一位知交是谁的。”

“满堂花醉三千客,一剑曾当百万师。清明,只是清明,只有清明。”

素藕抽条未放莲,晚蚕将茧不成眠。若比相思如乱絮,何异,两心俱被暗丝牵。

难见欲归还是恨,莫问。有情谁知是无缘。恰似三秋云外月,皎洁。不团圆终不团圆。

——如今,你我已是生死相隔,过去种种事情,你无悔意,我亦无悔。

——是不是?我今生唯一的知已,清明。

尾声 只是当时已惘然

南园来到大理,已有七年。

这里风景秀丽,四季如春,民风淳朴,水果鲜美。女孩子生得细腰长腿,十分美丽大方。

他隐姓埋名,在乡间觅了一处住所,就此住了下来。

开始的三年,他时常被噩梦惊醒,一夜中反复数次。梦里不是见到被大火烧成一片废墟的段府,就是重重包围下生死一线的烈枫,雪煞梨花枪折成数段,鲜血遍染衣甲。

他做得最多的还有一个梦,一片沧桑的古战场,刀枪寥落,却不见一个生人。他自己孤单走在上面,暮色四合。那片战场延伸竟似无边无际,他一直走下去,竟是怎样也走不到尽头。

远方的落日毫无生气,天地苍茫,再无人烟。

他自梦中醒来,一头一身的冷汗,窗外月光皎洁,芭蕉叶影摇曳床前,有风轻轻吹过,静谧如常。

这里是大理,平静安宁的大理,终年温暖如春的大理。没有纷争、没有恩怨,过去二十几年中的一切,在这里觅不得分毫痕迹。

但是他尤其想念的一个人,却从未入他梦中。

南园生得俊朗,性情又好。到大理后,亦有不少女子垂青于他,这里风俗不似中原,女子喜欢一个人便会直接说出口。南园起初诧异,慢慢的,也就习以为常。

三年后,他娶了当地的一个女子,大理人物秀美,他的妻子容貌更是出众:肤光胜雪,容貌如画,极是爱笑的一个人,性情颇为开朗。

又过了一年,他的妻子为他生了一个儿子,小孩子生得像母亲,极俊的一张脸,一双眼睛亮晶晶的,谁见了都夸这孩子生得漂亮。

慢慢的,他的噩梦做的越来越少了。有时纵然夜半惊醒,看见身边熟睡的妻儿,心里也会安定下来,不似从前那般刺痛得要命。

这一日下午,天气炎热,他搬了一张藤椅坐在院中芭蕉树下,妻子回娘家去了,三岁的儿子自在院中玩耍。

风是暖的,树下却是凉阴阴的,南园闭了一会儿眼,慢慢也有了睡意。

就在这半睡半醒之间,他忽然觉得院子对面另一棵木棉树下多了一个人。

此时正是木棉花开之时,花红似火,树下那个人却穿着一身白衣,面容秀丽,虽略有些憔悴,笑起来仍像个少年,点着手叫他:“南园,南园!”

好熟悉的一个人。

他怔怔的看着那个人,脑海中一片空白,又似一片混乱。

过去这些年对那个人的记忆,在一瞬间忽然全部都涌入了心中。无关紧要的小事、生死相隔的大事,他从来不敢去细想,只是不思量,自难忘。

他挣扎要站起身来,无论怎样,先把那个人留下来再说。无奈身子像是被甚么绑在椅上了,一动也不能动。

那个年轻人依然站在树下,面上的笑容还是当年模样,身形却越来越模糊,终于消失。

南园大力挣扎,手臂“啪”的一声打在藤椅上,这一打,倒让他睁开了眼睛。

对面木棉树下空空荡荡,那里有甚么人影。

——七年来,终有一日,你入我梦中。

三岁的小孩子玩够了,跌跌撞撞的跑回父亲那里,却见他的父亲怔怔望着对面一棵木棉树,神色茫然,见他来了,一把把他抱到怀中。

“小冰,你三岁了,该学些东西,爹爹教你一句诗,你一定要记住。”

小冰惊讶的睁大了眼睛,“爹爹,甚么是诗?”

但是他的父亲并没有回答他的问题,只是继续道:“我念一遍,小冰跟着我念,记不住,爹爹再念一次。”

“此情可待成追忆,只是当时已惘然。”

后记

去年~~恩,大概是暑假的时候,和老公还有小语聊,提到想写两个杀手的故事,一个死了,一个活了下去,笑,也就是这里的清明和南园。

不过真正动笔是在寒假,一来当时手里的为欢米完成,二来朗写长篇还和从前一样,把十八章每一章的内容的都想清楚了,提纲列完了,这才动笔。花了三个月,汗,也不算短的说~

很喜欢清明这小孩,虽说自家的孩子自家疼,不过把他放在自家的一群小孩里,还素非常喜欢的一只,笑。

人凡活在世上,必然各有各的苦楚,难过也好悲伤也好这种事情是没法比较的。最喜欢清明的一个地方是这小孩素满看得开的一个人,而且也会享受生活。笑,清明记这些人,米准数他过得最开心,很小的事情他也会感到很有趣。去刺杀最重要的人的时候,他会有闲心去逛逛香雪海;玉京将破之即,他站在小巷子里听琵琶听得津津有味。

这小孩。

当然清明也是性情中人,笑,他最后的结局,乱世原因是一半,他自己的个性是一半。

但是这个小孩,他是真不后悔的。

~5~至于他对小潘……笑,小潘是他很重要很重要的人,用紫的话说,是唯一一个可以走近他的人唯一一个可以在一瞬间抓得住他的一个人。

~1~不过对清明而言,却远远不是他生命中的全部。(某种意义上说,喝花酒泡美人闲逛胡闹可能和小潘一样重要的说,乐)

~7~小潘么,这家伙有手段有魄力有心计,虽然少了点儿霸气,不过当狠的时候,他是可以狠得下去的。

~z~然后是南园,恩,偶自己也发现他有点像大艾了,爆笑。

~小~还有青梅竹,笑,这个小孩多说两句,小青梅其实素某狼另一锅文文里的主角,忍不住让他在这里跑出来客串下(众:那锅文文捏?朗:还米写|||||||||||||||||||||||||||||||)。从某种意义上说,清明记算是小青梅的前传。

~说~若干年后,青梅竹会发生粉大的变化,而与清明的相遇,亦是他变化的一个重要原因。

~网~如果那篇文文能写出来的话,大概也会同时交代一下小潘以后的事情,与某花心小柠檬不同,小潘虽然下手狠,却素粉专一的一锅人。

而清明记的正文,也就到此结束了~~笑,也有朋友中间问过其他人的事情,比如静王以后会如何,又或是石潘之争最后究竟会怎样。不过,文文既然叫“清明记”,也就是清明一个人的故事,其他人,依然不过只是故事中的过客而已。

(众:黑线|||||||||||||||||||||||||泥这只不负责任的狼

朗:偶还米说完捏~~~不素还有番外么~~~~)

关于番外,现在定下来的素一锅送给老公的生日礼物,咳嗽~非常……非常幸福滴番外~~(真正意义上的幸福~~严肃状~~~)

其余滴番外,虽然也有一些想法~~不过得等朗有时间再说~~

最后感谢支持朗的家人和每一位回贴的朋友,尤其和中间朗一起讨论文文的老公、尘紫、和小语。尘紫的感言写的粉精彩,小语那张Q版小潘粉可爱。另外听转文的小三说,在晋江上有几位朋友也写了很精彩的推荐,某朗在这里一并谢过~~~~~^^

《清明记》超级幸福番外——《今生》

看完前几行大吃一惊的朋友~~~笑,不用怀疑,这就是清明和小潘两个人的幸福番外(和正文不是没有关系啊‘~^^)。

小晏的词,最喜欢是这几句:

多应不信人肠断,

几夜夜寒谁共暖?

欲将恩爱度来生,

只恐来生缘又短。

今生,缘分不短~~笑~

番外 今生

到公司时差15分钟9点,刷了卡进门。

不错不错,还有时间,正好打开电脑,一脚跳到自家公司坛子上~~~哈哈!

还好周围几个同事还没来,把那张帖子又看了一遍,真是忍不住笑出来。

公司里300多人,女孩子占了一半多,前几天也不知是谁提的,搞了一个“公司最有魅力男子票选大赛”,当然是只有她们才能参与投票的。今天揭榜。

看着榜首上“清明”两个大大的红字,怎么看怎么得意……等等!下面那个名字是怎么回事?

闹了半天是和别人并列第一。

和我并列的人是潘少,公司的副总,这人真实姓名叫潘白华。不过公司里向来有给人起绰号的习惯,像我们部的头儿,姓姜又瘦得像根火柴,大家都叫他姜丝,可怜他一直蒙在鼓里,还当大家叫他“姜sir”,大笑。

但是潘少、潘少,哎呀哎呀这绰号取的实在是好,小桥流水人家诗酒正当年华,真正是风流雅致到让人忍无可忍的地步。

不过和潘少并列,倒不算亏,想想看,他是副总我是普通员工,他一人一间办公室我和大家一起坐大堂,他一套西服顶我半年工资——不过看看身上的T恤白帆布裤,也不错么,乐。

什么,你问我为什么说不亏?笨!这还不明白!他条件比我好这么多,我还和他并列,不是说明,我本来就比他强么!

当然这话绝对不能对别人说,虽然潘白华不是我直接上司,不过他要是认真找起我麻烦,我也别想在公司混了……

上午干活干到10点多,拎了马克杯去茶水室冲杯咖啡喝,没有吃早饭的习惯,但是咖啡这个东西真是好啊,第一提神,第二解饿,第三省事又方便。

什么,你又问我为什么省事方便?拜托,你以为我喝的是什么咖啡?不是巴西的也不是意大利的,麦斯威尔速溶特浓咖啡,11块五一大盒,折算起来9毛8一袋,价廉物美,强烈推荐!

当然,这个前提是你绝对不能是潘白华那样的精英人士,这种咖啡,估计白送他们都不会要的,恩,要是美女送没准例外……

胡思乱想着走进了茶水室,撕开一袋咖啡扔到杯子里,刚要去接开水,身上一冷,一下子坐到了地上。

老毛病,问题是现在犯真正糟糕,速溶咖啡袋飘飘洒洒掉到地上——还好,杯子里的咖啡粉没洒出来。

抱着杯子手脚并用勉勉强强的从茶水室正中间移到门后一个角落里,这种让人头大的毛病一犯站都站不起来,坐在地上可不大好看,速速躲起来为上。

一般来说,过个十分二十分,也就没事了。

然后,“砰”的一声,门响了。

有没有搞错啊,一来居然还是两个!

不过尚好,其中有一位是美女。

看样子,美女姐姐应该也是我们公司的,这样好看一张脸,没理由记不住,但是我虽然对这张脸印象很深,却不知道她的名字。

下次一定要记得问问。

美女姐姐身边是某位男士,说某位,是因为在我这个角度,看不到他的脸,只能看见他浅灰色的西装裤,裁剪和面料都极其讲究,鞋子色泽柔和,偏又亮光可鉴。

美女姐姐走到他身边,似乎伸手去倒水的样子,微微一弯腰,淡淡的香味飘了过来,简洁明了,带一点中性味道,是很适合她的CKONE。

而美女姐姐空出来的一只手,却是轻轻搭在了那名男子的手上。

说实话,这一场面真是赏心悦目之极,美女姐姐的一双手粉漂亮不提,那男子的一双手,天,一个男子怎么有这么好看的一双手!手指细长骨感、指甲修剪的整齐精致,手腕清瘦,银灰色衬衣的袖口微露一块薄薄的白金腕表,线条极是流利。

这副美景看了还不到半分钟,那男子却轻轻的把手拿了开去。动作虽轻却坚决。偏偏连这样的动作,他都做的很优雅,丝毫不给人拒绝的难堪之意。

多放一会儿啊!我在心里大叫。

当然,没人理我……

美女姐姐笑一笑,似乎也不是很在意的样子,拿着杯子自顾走了出去,背影风致楚楚,步履摇曳有致。

我正看得入神,一个颀长身影忽然挡住了我的视线。

然后那个人影弯下身,声音温文体贴,却遮不住其中的几分焦急,“清明,你怎么了?”

原来是他,

怎么偏偏是他。

我怔一下,“潘白华,你认得我?你怎么知道我在这里?”

公司里几百号人,我就不信他一个个都记过来。

话一出口,才想到这句话说的太没水平,连名带姓的称呼他首先就不对,再说,就为今天并列第一的事,他知道我也没什么希奇。

但是潘白华笑了,吹皱一池春水那种清浅的笑,很真很好看,“地上那个咖啡袋子,是你掉的吧,你向来只喝这种咖啡的。”

我忽然一句话都说不出来了。

端着咖啡潇潇洒洒的走回自己的座位,没什么特别原因,可是说不出的开心。要不是在公司里,唱首歌的心情都有。

“清明!”身后有个同事喊我,声音还不小,搞什么,大堂里这么大叫。

没理他,继续向前走。

“清明!”声音又大了些,这次似乎是几个人一起喊。

只好回头看眼,却忘了前面有个台阶,一边回头一边走的下场就是——

那个神清气爽心情愉快的清明不见了,取而代之的是一只倒在地上呈大字的奇怪人形……

同事ABCDE战战兢兢的围过来,“清明,我们刚才看你样子太不正常了,本来想提醒你前面有个台阶的……”

我欲哭无泪地从地上爬起来,我我我……我今天刚获得的全公司女性票选最有魅力榜首我的形象啊啊啊!

更惨的是,晚上又被人敲大餐,几个平时要好的同事凑过来,脸上的笑怎么看怎么是不怀好意。

“清明,票选第一连点儿表示都没有?”同事A。

什么表示?我请你喝杯速溶咖啡算不算……

“我可是投了你一票啊,还不以行动来感谢我!哦呵呵呵呵……”同事B。

这种BT笑声,你一定是最近药师寺凉子看多了……

“你确定你真的不请客,你真的敢确定?”同事C。

我敢说确定么?就算我敢说,你也先把手里那把小菜刀放下好不好……

由此可见人与人之间是不平等的,你看同样是第一,怎么没人有胆去敲潘白华?

一边想,我还真把这句话说出了口。'Zei8。Com电子书下载:。 '

“那么,一起去吧。”温和好听的声音,听起来很舒服。

“好啊,那就一起去。”我下意识的答了一句,等等,不对!

大惊失色的转过头,“潘白华,你从那里冒出来的!”

说这句话的下场是被一群同事敲头,附带强迫要求道歉,好在潘少并不在意,还颇有兴致的和大家一起商量去哪里。

最后敲定的地方是公司附近一家小酒馆,酒水价位不高,老板娘三十多岁,长得满漂亮,而她拌的小菜简直是天下一绝。

几个同事都很开心,敲来的饭吃起来自然开心,何况又有潘少在场,他是那种很温和随性的上司,至少看起来如此。长得又好,几个同事都围在他身边。

正好,找个安静角落坐下,要了小半瓶伏特加,又管老板娘要了一堆冰块加进去,有一口没一口的喝。晃晃杯子,浅淡灯光照到杯子里的冰块里,闪闪烁烁。

一口喝掉杯里的酒,咯吱咯吱咬着冰块,味道不错。

还是喜欢烈酒。

“老板娘,放点音乐吧。”有人叫着。

老板娘“啪”的一声打开了音响。

很清澈的声音,是最近某部大热电影里的插曲吧:

“想你的时候,抬头微笑,

知道不知道。”

那边的一群人里,一双极清俊的眼睛含笑看了过来。

没天理,他抬头一笑,笑的真是好看。

喝完酒,将近半夜了,几个男同事好回家,其余的三个女孩子,两个是一路,还有一个家就比较远了。这个时候自然是英雄送美的好时机,我很想开口,问题是那个女孩眼光烁烁,一直看着潘少。

潘少果然知情知趣,微微一笑,“我送你回去。”

女孩子霎时红了脸。

事情到此就算告一段落了,我正要打车回家。潘白华忽然一把拉住我,“清明,我和你家顺路,一起送你回去吧。”

开什么玩笑,我对当灯泡没兴趣。不过那女孩子倒是很兴奋的看着我们。想想也是,本公司最有魅力的两大帅哥一起送她回去,难怪她变成星星眼。

潘白华抓住我的手腕,硬是把我塞进了前座。

他原来力气不小,可是刚才那个动作,别人只会以为他扶了一下我而已。

一路上,三个人都没怎么说话,潘白华驾驶技术相当不错,车开得又快又稳,不过恶意如我,宁可相信这是他的车比较好的原因。

夜色沉静,街灯光带一样从窗外滑过,车里放了音乐,不知是什么名字,很柔和的感觉,水样的荡漾。

真好真好,我抬眼看看身边的潘白华,银灰色衬衣的袖口微微挽起来,领带放松了一些,上衣随意的放在一边,他酒喝的并不多,不显疲惫醉意,反有种意外的放松闲适之感,侧面的线条极其温文细致。

一切都很好,只除了一件事……

把女孩先送回家,潘白华和我都下了车,直到那女孩家里的灯光亮了起来,潘白华才转回头,淡淡一笑,“清明,我们回家吧……你怎么了?”

其实没什么大毛病,我只是有点晕车而已……我错了,是晕的很严重……

冲到一个角落里,我很没面子的吐起来。

一只手轻轻拍着后背,声音略有点责备:“清明,你怎么不早说……”

他的手真温暖。

好不容易站直身,他叹口气,递过一瓶矿泉水和一块手帕。

反正最糟糕的一面也被他看见了,我先接过水漱漱口,再拿过手帕擦擦脸。现在这年头,用手帕的人越来越少了,大家似乎都习惯了面巾纸。当然,我也一样。

可是内心深处,我还是很喜欢手帕的,就像那种泛黄的旧照片一样,用手帕的男子,有种不可思议的风雅和怀旧之感。

再仔细看看,居然还是真丝的,给我用真是可惜。

“去我家吧。”他声音很温和,“我家要近些,你晚上喝了半瓶伏特加,本来就不舒服,该好好休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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