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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安著名神捕-第2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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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浩元和秦修明又到了尸体的旁边,秦修明称住了心神,也敢正视了,只要敢看一眼,那么接下来就好办了,他的恐惧之心慢慢消散,虽然还有点儿不舒服,但也不要紧,任谁面对死人,都没法舒服起来。

    张浩元用手帕包手,翻动尸体,查看尸体的僵硬程度,还仔细查看尸体后脑上的伤口,光只这一个动作,就把秦修明佩服得五体投地,这是何等的胆量啊!

    张浩元道:“秦公子,你帮我记录一下,没有纸笔也没关系,就是帮我记一下,免得我待会儿忘了。这人疑似药材商贩,中短途距离做生意,家里住的地方离此不会超过一百里,是被人用重物击死,看伤口疑似斧头或者砍骨刀,从尸体的僵硬程度来看,应该死了有一整天以上……”

    秦修明身上带着简易的炭笔和小本子,是军中在野外用来写军情的,将门之后这个倒是不缺,本来他还想做首诗什么的,不过没做成,现在正好用来记录案情。

    写了几行之后,秦修明惊讶地说道:“怎么连这个你都看出来了,是怎么看出来的?”

    没等张浩元回答,就听一个声音响起:“你不要乱问,专心记录,这么短短几句话,你就写了四个错别字,你是怎么念的书啊!”

    张浩元转头一看,见竟然是文胜男,她怎么进来了?不过,看样子她好象不是特别怕死人,至少表情上比秦修明要镇定得多!

    秦修明却吓了一跳,大吃一惊之后,叫道:“你怎么进来了,你不怕鬼吗?小心鬼半夜去找你!”

    文胜男呸了声,道:“人又不是我杀的,就算是这人变了鬼,也不会找我呀,没做亏心事,怕什么鬼敲门,你这么怕,说,这人是不是你杀的?”

    “当然不是,你不要胡说八道!”秦修明一瞪眼睛,转头又问张浩元,道:“张兄,你怎么看出这么多的,连这人家住多远都能看出来?”

    张浩元指着尸体,道:“他身上穿的是厚布的衣服,没有补丁,这说明家里还有些钱,但却穿的是草鞋,磨损较大,而且腰里还别着一双草鞋,这说明他肯定是走了远路来的,否则草鞋这东西可没必要随身带着吧,就算要带,以他的厚布衣服推断,他也应该带的是体面的布鞋,所以他应该是走远路来的!”

    秦修明想了想,道:“有道理啊,如果是我出门,也不会带着一双备用鞋,就算要带,也应该是另一双体面的鞋,而不会两双都是草鞋,那只能说是用来赶路备用的。”

    文胜男也问道:“从草鞋上可以推断出他家离这儿有多远,不过,如果是他从外地返回呢?他是先去了外地,然后回家,家其实离这里……”

    说到这里,她停下了,明白过来一回事,道:“应该不会是本地人,要不然这双新草鞋就是被用掉了,不会还别在腰里。”

    秦修明却道:“那如果是刚想出门呢,家在这里,他打算出个远门呢?”

    张浩元道:“所以才要找附近药铺的掌柜的来问啊!”

    “那干嘛要找药铺掌柜的?”秦修明似乎对于破案极感兴趣,一个劲儿地问下去。

    张浩元倒也有耐心,一边检查尸体,一边回答道:“因为这人身上有金银花的味道,而且是很好的金银花才能有的味道,这种味道连血腥味儿都压不住,只能说明他长时间接触过,那么推断出他应该是个药材贩子!”

    停顿了一下,张浩元又道:“我推断的也不一定对,还要结过验证才行!”

    秦修明却满脸都是钦佩之色,道:“这样的推断,就算是让我想破了头,我也想不出的啊!”

    文胜男却道:“你只会被鬼吓得乱跳,不提裤子的乱跑,我祝你以后当国公,就叫你腚男公好了!”

    “你是女子,要矜持,不要乱起外号,小心我也给你起!”秦修明脸红脖子粗,顿时就不干了。

    。

    (本章完)

第64章 第一现场() 
文胜男哼了声,她深怪秦修明不该一个人丢下张浩元,所以语气上就不客气了很多,而秦修明自知刚才有点儿不地道,所以秉承着好男不和女斗的想法,也就不和文胜男一般计较。

    秦修明转移话题,说道:“要不要把尸体翻过来,看看他长什么样子?”

    张浩元摇了摇头,道:“等掌柜的来,我们再翻动尸体不妨,现在还是以寻找线索为主,我觉得这人不是在这里遇害的,尸体被移动过,就是不知是从哪里移过来的,所以要查一下痕迹!”

    查痕迹,不是查尸体,这个秦修明就敢了,就连文胜男都敢,两个人一起在周边查看起来,张浩元则继续检查尸体,越检查,越感觉这案子棘手。

    他发现这人是被突然袭击后死去的,虽然尸体的前面没有检查,但后脑上的伤痕足以致命,而且只有一处伤口,只这一处伤口就直接把这样的一个壮汉杀死了,而杀人凶犯连补刀都没有。

    这说明了什么?

    这说明杀人凶犯极有自信,而且嚣张之极,从后面袭击遇害人,一击致命之后,把尸体移动到了这里,取得钱财之后扬长而去,并不怕官府查案。

    杀人凶犯要么是流窜作案,不是长安本地人,要么就是积年的老贼,手段高超,不会给官府留下任何查案的线索。

    这案子棘手了!

    张浩元心想:“要不要回城去找我爹来?不过,如果是我爹来了,以他的脾气,外乡人死在这里,只要没有人报官,那就直接找个乱坟岗子埋了,这人可真就成了冤死鬼了!”

    忽然,他猛地眼睛一亮,这具尸体是外乡人,只要没有人报案,官府就算知道了也不会管,难道杀人凶手也知道这一点?

    如果以此推理的话,那么杀人凶手必定为本地人,而且必定住在附近,否则他怎么可能判断出来被害者是不是本乡本土的?

    不仅如此,这个杀人凶手应该还知道一些关于官吏们的行事风格,那么很有可能认识,或者本身就是地方里长一类的人物。

    凶残,懂官吏作风,并且是本地人,这是三个重要特征,但总之,只要不是流窜作案的罪犯,这案子就可以侦破!

    张浩元确定了凶手的范围,便站起身来,叫道:“你们发现了什么?”

    文胜男和秦修明其实离得都不太远,树林茂密,也没什么道路,寻找起来也难得很,他俩一时半会儿的根本走不远。

    秦修明叫道:“什么都没有找到,真是纳闷儿了,那块界碑为什么要立在树林子里,立给谁看啊!”

    张浩元道:“界碑这种东西,必定是很多年前就立好的,当时可能没有这片树林,这些树都是后长出来的,界碑这东西可不能随便乱移的。”

    忽然,文胜男叫道:“这里,这里有一堆的血,血上面全是蚂蚁,嗯还有苍蝇,这应该是血吧,看起来不象是血,我也分不清楚!”

    张浩元立即向她那里走去,就见一小块地上的杂草被压得乱七八糟,并且在杂草丛中有一小块地方呈紫黑色,上面爬满了蚂蚁,还有一些苍蝇嗡嗡乱飞。

    秦修明也跑了过来,他只看了一眼,便叫道:“对,这就是血迹,血要是流出来,隔了一会儿就不会是鲜红的了,就会变成这种发黑的颜色,这个我倒是知道的!”

    张浩元蹲下身子,查看了血迹,点头道:“对,这些血迹也是昨天的,应该就是那具尸体留下的!”

    他站起身来,看了一下四周,皱起眉头,自言自语地道:“这块血迹离着石碑有段距离,应该是被人抬过去扔在那里的,为什么要扔在界碑那里呢?”

    自己问自己,问完了,心中便也有答案了。

    据他这几天对官场黑暗程度的了解,差不多可以肯定,把尸体扔过去的人,应该就是真正案发现场的那个里的百姓,甚至就是里长叫人扔的。

    他看了看方向,血迹是在务政里,而尸体被扔到了长乐里,要是所料不差,差不多就是务政里那边的人干的,认为把死人扔到别处去,就和他们没关系了!

    张浩元想清楚了之后,便说出来给秦修明和文胜男听,文胜男听了之后大为惊讶,实难相信这个世上会有这么坏的里长,里长可也算是半个官家人啊,一般都是地方上最有声望的人才能担当的。

    可秦修明听了,却松了口气,道:“原来如此,我还以为只有我想到了,这种事情我可是看得多了,就连我家的内管家和外管家,在出了什么纰漏之后,也经常这么互相推脱责任的,外管家说什么这是在内宅发生的纰漏,内管家说什么这仆人是外宅的,跑到内宅里,才发生的纰漏,反正是谁都有理,谁也不服谁,最后还得我娘来判断。”

    他停顿了一下,又道:“不过,这种事情竟然也能发生在这里,那个扔尸体的人都是傻子吗,认为咱们看不明白这点?”

    文胜男小声道:“也许他们没想到会被咱们发现!”

    他俩在说话的时候,张浩元已经检查了周边,从血迹那里一路追踪,一直追踪到了树林的另一处边缘,文胜男和秦修明连忙跟上。

    树林的另一处边缘其实离这里也不远,只有十来丈的距离,但这里却有一条小小的河沟,小河沟里的水非常浅,还不到人的小腿肚子,但水质清澈,河沟底下的鹅卵石看得清清楚楚。

    河水被阳光一照,波光粼粼,再有旁边的树林,算得上是景色非常优美了,尤其是这里离大路很近,从大路出来,到林边河边,不过是只有几十步的距离而已。

    当张浩元一出树林,立即就发现,最靠近河边的一棵大树下,有一片血迹,虽然这血迹看上去很浅,是被人用河水冲洗过了,但他还是发现了!

    这里,才应该是案发的第一现场,可惜,被破坏了!

    秦修明从树林里走出来,第一句便道:“这是个休息的好地方,估计那个人就是在这里取水解渴时,凶犯趁他不备,在他身后给了他一下子,看来凶手是一直埋伏在这里的,专等过路的肥羊!”

    文胜男也走了出来,她也看到了那块血迹,为了不落在秦修明之后,显得自己好象没他有见识似的,她说道:“这血迹被人冲洗过了,但冲洗的人好象很慌张,所以冲洗得不干净。”

    张浩元回头看了他俩一下,有点儿小惊讶,他俩也会推理?推理得也还算可以吧!

    。

    (本章完)

第65章 案情推测() 
张浩元走到小河沟的边上,蹲了下来,发现有两块石头正好突出河水,如果站上去,那么非常适合取水,无论是洗脸,还是喝水,还是用水囊装水,都是极方便的。

    而血迹,就是从这两块石头后面开始的。

    张浩元闭上眼睛,开始设想当时的情景,一个远道而来的客商,走到这里累了,又见了这般好的景色,这般清澈的河水,忍不往脱离了大路,到这里来休息。

    客商站到了这两块石头上洗脸,喝水,忽然从树林里窜出一条大汉,手持利刃,对准他的后脑便是一刀,这名客商从石头上摔进了河水里,头被河水淹没,鲜血瞬间就染红了周围的河水。

    那行凶的大汉不慌不忙的把刀子在河水里洗净,然后这才把客商从河水里拖了出来,一直拖进了树林,搜刮了钱财之后,扬长而去。

    随后,这处风景优美的地方,又来了一批人休息,看到了地上的血迹,立即就顺着血迹寻找,找到了那具尸体!

    这批人里面领头的,一定有一个能和官府打交道的人,深知如果一个村子如果摊上了人命官司,会是非常可怕的事情,于是,指挥着人把尸体扔到了石碑那里,但终究是心虚,仅仅是扔过了界,却并没扔多远。

    惊慌失措之下,没人想到要把尸体掩埋,也没人有耐心把血迹弄得干净,草率处理了一下,然后离开了。

    再之后,过了一天,附近来了一群打猎游玩的少年和少女,其中有一个进了树林,来到石碑的跟前,解开裤子小便,看到了尸体……

    “于是,这个人吓得惊叫,没有提裤子便往树林外面跑,还被绊倒了,再之后,我,张浩元便进入树林,发现了这桩人命案子!”张浩元慢慢地说道。

    他在设想了案情之后,便说给文胜男和秦修明听,直到说完这句,案情才算是说得完事了!

    秦修明面红耳赤地道:“张兄,能不能别提裤子的事?”

    张浩元叹了口气,道:“这个案子只要一报备,那是怎么被发现的,要清楚的记入案册当中,经过要详细阐述清楚才行,不是我要提裤子的事,而是必须要提才行。”

    文胜男笑道:“提裤子的事好说,总比掉裤子的事要好说不少吧!”

    秦修明更加难堪起来,不停地琢磨着,怎么能不把自己裤子的事情,落于纸笔,不能让别人知道他的丢人事儿啊!

    张浩元说道:“我们回篝火那边吧,估计这时候应该把掌柜的给找来了,还有我得尽快把此事报到衙门里,告知我的父亲知晓!”

    秦修明这才想起,张浩元的父亲就是万年县的县尉,这可是实权官吏啊,而且正好就是管怎么写案情的。

    秦修明立即说道:“去衙门报信儿的事,交给我去办好了,我骑快马进城!”他抬头看了看天色,又道:“我现在就进城,争取天不黑就回来,怎么样,这速度可以吧?”

    “比你提裤子的速度稍快!”文胜男说道。

    秦修明叹了口气,道:“文大妹子,你总是嘲笑我,言语之间攻击我,打击我,让我痛苦,让我难受,让我悲伤,俗话说打人不打脸,骂人不揭短,你实在是太过份了……”

    文胜男哼了声,道:“过份了又能怎么样,你这个没用的腚男公!”

    听他俩斗嘴,张浩元想笑,却又觉得太不礼貌,虽然秦修明挺皮实的,而且脸皮不是一般的厚,但也不好总是取笑,谁知哪句玩笑没有开好,惹得他大怒呢!

    秦修明长叹了一声,道:“圣人说过,天下唯女子与小人难养也,但我也挑战一下这句话,我非要养个女子,看看到底难不难养!”

    他一指文胜男,道:“本公子决定了,就养你了,明天就去你家提亲,让你爹把你嫁给我,怎么样,你开心了吧,你以后可以天天嘲笑我了,我保证一点儿都不生气,还天天给你吃好吃的!”

    这回换文胜男脸色大变了,她叫道:“你这个臭不要脸的……”

    “骂,接着骂,你越骂我,我越想养你!”秦修明得意洋洋地道,小样儿的,这回你怕了吧!

    文胜男大怒,道:“腚男!”

    “没点儿女人的样子,竟然口出粗话,我是粗人,你是粗婆,咱们倒也是天生的一对儿!”秦修明笑道,打起嘴仗,他还真不怕谁。

    文胜男只好妥协,道:“好吧,那我以后不骂你了,也不嘲笑你了,这种行了吧,你能要点儿脸不,不要去找我爹了!”

    “这还差不多。你要是早这样,谁稀罕提你的亲啊!”秦修明笑道。

    这个时候,他们已经走到了篝火处,秦修明骑上一匹骏马,快马加鞭,往长安城疾驰而回。

    这时候,篝火旁边已经有好几个药铺掌柜的等着了,务政里和长乐里都是在京城旁边,交通便利,人口稠密,两个都是大镇子,都有数千的百姓,所以药铺也都有好几家。

    务政里有两家药铺,而长乐里有三家,这五家药铺的掌柜都被请了来,而且个个面如土色,都以为要摊上官司了,对于生意来讲,要是摊上人命官司,那可就是破财的祸事啊!

    贵族少年们对于案子并不如何了解,说话当然也就不会说得有多么明白,闯进药铺之后就说树林子那边死人了,可能和你家药铺有关系,然后连拉带扯地,把掌柜们都给拉来了。

    有的药铺掌柜不服,手下的伙计出来抢人,贵族少年们便立即自报家门,比如说些我爹是某某国公,我爷爷是某某尚书,等等诸如此类的话。

    虽然很有点仗势欺人的架势,但不得不承认,这种话对于某些人还是很有用的,很能吓唬住一些人,比如药铺掌柜的就都被吓唬住了。

    张浩元问道:“两个里的药铺掌柜都在这里了吗,还有谁没有到?”

    去提人的少年们一起说道:“总共就五个药铺,掌柜的都在这里了,没缺谁。”

    张浩元点了点头,道:“各位掌柜,本差官是万年县的捕快,今天出游,在树林里发现了一具尸体,推断是一名药贩,所以请各位来认认,只要各位把话说清楚,不要隐瞒什么,那么就没各位的事儿了。”

    停顿了一下,他加重了语气,又道:“如果谁有情况却隐瞒不报,或是撒谎欺骗官府,那么所有后果就要自己承担了!”

    他把手一摆,做了个请的动作,让掌柜们和他一起进入树林!

    。

    (本章完)

第66章 认尸() 
张浩元带着掌柜们进入树林,后面那些少年少女们见状,也都纷纷跟着进入树林!

    人一多,胆气自然就壮了,他们倒是不见得想看死人,就是稀奇事就在眼前,如果不能看到,那么以后无法和别人吹牛,也没法和家里的长辈交待,毕竟大家都是将门功勋之后,被一个死人给吓住了,连看都不敢看,这实在是说不过去的事情了。

    掌柜们跟在张浩元的身后,进了树林,张浩元道:“现在我就把尸体翻过来,你们一起辨认,事先说好,要想自己没事儿,就得说这实话,你们当中的谁如想隐瞒,可也得考虑清楚,别人肯不肯替你隐瞒,还有,别人也要注意,做伪证,可是要吃官司的!”

    张浩元是不会让他们一个一个上前辨认的,如果当中有某个掌柜的认识遇害人,可怕摊事儿,一口咬定不认识,那岂不糟糕,要想进一步查证,那岂不是费事。

    而同行是冤家,让他们一起来看,一是可以互相指证,二是认识遇害人的掌柜想要说谎,就得掂量掂量,他说谎别人会不会揭穿他,这可是人命官司,没法讲人情的,互相揭发是必须的。

    进入树林后,张浩元又用手帕包手,把尸体翻了过来,让尸体仰面朝上,少年和少女们在第一时间都是一闭眼,但五个掌柜的却没一个闭眼,反而都仔细看了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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