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牧龙-第36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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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那老者显得相当瘦弱,脸色也很苍白,但一双眼睛却是精光四射,显然是老奸巨滑之辈。

    “是风贤侄吗?”声音沙哑无力,仿佛是刚被拖出棺材的死尸一般。

    风天扬躬身一礼道:“正是,还请伯父登车,父亲在城中已经备下酒宴,恭候多时了。”风天扬心里虽然不喜欢此人的做派与这种死气沉沉的语调,但风少君临来之前曾一再嘱咐自己不可怠慢,自己也惟有硬着头皮来了。

    老者在两名武人的搀扶下上了马车,风天扬和段愁也即刻上马,整个队伍簇拥着那辆马车缓缓驶进了布鲁姆菲尔德城,城门再次被关上。

    风少君指挥部正摆着一桌酒席,凤翔王**务尚书风少君正坐于一边,举着一杯酒陷入了自己的思绪。

    自己的计划一直都十分顺利,所有的一切都在自己的掌握之中,可恨阿特伯里的里梅尔如此不争气,竟然会输给了一个乳臭未干的黄毛小子。不过不要紧,估计那小子其实也没多大的能耐,迟早还不是我的手下败将,不过能够让里梅尔死不瞑目,也算是替自己去了一个劲敌,省了自己不少麻烦。阿特伯里经过此役已经是一蹶不振,那小子手中也没有多大实力,剩下的就是巴斯尔了。那老不死的东西自以为聪明绝顶,却不知保存实力,为了一己之私,不顾惜巴斯尔的两万骑兵,真是自毁长城。

    一向风采出众,气质飘然的凤翔军务尚书风少君此时脸上却露出了一丝狡猾而又冷酷的笑容。

    一名军士突然出现在殿门处。

    “报告将军,少将军回来了!”

    风少君立刻隐去脸上的狡猾和冷酷,又恢复了平时飘然洒脱的神态仪表。一撩长袍,自椅子中站起,踱至殿门外,远处宫道上出现了几个模模糊糊的影子,正是风天扬,段愁以及那名神秘的老者和他的两个手下。

    等众人行至面前,风少君满面春风的迎了上去,拉住老者的手道:“令狐公,在下已经在这里等候多时了!”

    “尚书大人太客气了,不敢不敢!”老者也是呵呵一笑,一脸的皱纹都挤到了一起,整张脸看上去更象是一张猴脸。

    证人落座,上手是的那名老者,接下来的则是风少君父子和段愁,原先随同那名老者一起来的两名中年人此刻正站在殿门外。

    一巡酒过,大家客气了几句,转入正题。

    “令狐公,我们这次合作愉快,卡罗尔已是你我囊中之物,不知令狐公下一步有何打算。”风少君首先打开了话匣子。

    “我此次前来也是想听听尚书大人的意见。”老者将问题抛还给了风少君。

    老不死的,越老越成精,总有一天让你栽在我的手里。风少君心中虽然忿恨,可脸上依旧笑容可掬。

    “我看这几个月下来,将士们都有些疲累了,我看我们还是先休息一下,处理处理家里的事情吧!”风少君意味颇深道。

    “老朽家中倒没什么事情,但既然尚书大人家里还有没做完的事,老朽也不便拉着不放。四个月了,是该让将士们休息一会了。”老者特别加重了“家里”两字的读音,显然其中别有用意。

    好你个老不死的,竟然一丝口风都不肯露,算了,反正我也不求你。

    “既然如此,那令狐公就在此留宿一晚,明天我亲自到码头送令狐公过江。”

    “算了,我看我还是今夜回去吧,免得夜长梦多。人老了,总是睡的少,想的多。”

    在这次神秘会晤的半个时辰后,那名老者再次登上小舟,在风天扬的目光中渐行渐远。

    “这绝对是个相当厉害的老人!”这是段愁告诉赵岭的一句话。

    那名被风少君称为“令狐公”的老者此时正坐在舟中,一言不发地注视着洛水的滔滔江水。现在的他一扫刚才瘦弱多病的模样,整个人显得相当健硕。

    “阿光,那小子启程南下了吗?”声音洪亮,与刚才死气沉沉的语调判若两人。

    “是的,已经启程了,“雄鹰”已经投入他的麾下。”其中一名中年人回答道。

    “好小子,果然厉害!击败阿特伯里不是仅凭侥幸得来的,里梅尔也不是一个好对付的人。这次败的那么惨,不能说是里梅尔没用,而是这小子太强了!风少君敢于小瞧他,这回肯定要吃足苦头,弄不好搞的比里梅尔更惨。”

    “既然那小子这么厉害,您为什么放着他不管,还要我们故意泄露情报给他?”

    “我是用他来对付风少君,风少君手中有天龙这张牌,我们正面绝对不是他的对手。现在让李宇轩去对付他,至少也可以搞得他手忙脚乱,不论他们双方最终谁输谁赢,对我们都只有好处没有坏处。如果李宇轩那小子真能扳倒风少君,那我们就稳操胜券了!”说到这里,老者脸上微现得意之情。

    “可您不是说李宇轩也是一个可怕的对手吗?”

    “是,可我早已经在他身边安了一枚棋子,随时可以牵制他。而且要对付他的人不仅仅是我,还有更恐怖的人想要他的小命!”

    “您老真英明!”

    小舟在洛水上驶过,留下一道道波纹,只是不清楚这又意味着什么。

    巴斯尔,建国一百二十余年,位于大陆南部的中部地区。北面是军事强国帖尔木,东面与天龙帝国接壤,中间只隔着一道雄伟的秦岭,南面与凤翔对峙于洛水两岸,西面是哈斯谷地,地形险要。

    巴斯尔现任国王令狐皓,四十三岁。王国中最有权势的是仇氏一族,其祖先与王室生死与共,共同打下了巴斯尔现在的国土。但现在巴斯尔最令邻国害怕的并不是仇氏一族,而是令狐昱睿,现任国王的叔叔,其老谋深算的头脑令强国帖尔木也不敢随便打巴斯尔的主意。

第六十章

    经过十几天的海上航行,李宇轩一行人终于到达了凤翔的海滨小镇埃米,这是一个仅有千人余人的小镇,镇上的人也从来没见过象“追风”号这样的战舰,一时间议论纷纷。但当当地的行政长官收到一笔颇为丰厚的靠岸费后,什么议论都烟消云散,“追风”号顺利停靠在这个小镇的码头上。

    一踏上坚实的大地,李宇扬等人都喜形于色,这些马背上的勇士对于航海可是恐惧不已。在一望无际的大海上航行,没有一点塌实的感觉,还真搞不清郑茹和他的那帮手下是怎么在这种环境中确定航向的。看郑茹及其他的手下在海上生龙活虎,纵情载歌的模样,李宇扬他们这些陆地上的战士是百思不得其解。对他们而言,横刀跃马,纵横大地或许是人生最快意的事情。可郑茹他们则认为在茫茫大海中航行,去探询不可知的航程才是人生意义所在。他们是分别属*和大地的男儿。

    无垠而湛蓝的海水,同样爽朗明亮的天空,清新而又略带咸味的海风,这一切都让李宇轩充分领略到大海广阔的胸怀与豪爽的气质。

    还记得郑茹告诉自己的一个小故事。

    那是一个清朗的早晨,自己独自一人挺立船首,遥望大海,这似乎成了自己在船上这些天来养成的一个习惯。

    郑茹刚好从船舱中钻了出来。

    凝视着李宇轩昂然的背影,也走到了其身边站定。

    “多么广阔的大海,多么广阔的胸襟!”李宇轩对面前的大海发出感慨。

    一个巨大的浪头打了上来,郑茹伸出一只手,中指溅上一滴海水。

    “这也是海,广阔是海,渺小也是海,这是我父亲告诉我的!”

    “你父亲呢?他现在在哪里啊?”

    “在我五岁那年,出海打渔,遇上风暴,走了!”

    “那你为什么还喜欢大海呢?”

    “因为它的无所不包,因为它的宽广,也因为它的渺小!”

    郑茹凝视着大海。那一刻,李宇轩从这个十七岁的少年眼中看到了一中深沉的爱。

    广阔的胸襟,这也应该是一位君主应具有的品质。也就是因为这次海上之行,李宇轩身上原本的霸气似乎少了一些,而一种平和又不失威严的王者之气仿佛开始出现。

    在众人到达埃米的第二天清晨,李宇轩一行十四人策马西去,同行的还有一辆马车,车中并无人乘坐,只有五只装着金币的箱子。

    初升的朝阳透过“追风”号的风帆将光线投射到埃米的码头上,在目送李宇轩一行离开后,郑茹也将驾驶“追风”号返回巴林,而另外一艘最新的快速战舰此刻正急速南下。当然,经过郑经的一番改造,该舰从外表上看绝对仅仅是一艘普通的商船。

    经过十天的艰苦行程,李宇轩等人终于在四月上旬见到了凤翔王国首都凤城的高大城墙。这十天来,李宇轩一路之上领略了凤翔特殊的人文地理,可谓大开眼界。河道纵横,虽然没有象洛水那样的大江大河,但支流众多,使得这片土地得到很好的灌溉,而每年从海上吹来的温暖季风,更是为植物的生长提供了良好的环境。到处都是河川平原,虽然面积不大,但都非常适合农作物的生长,这可是除了洛水平原外,最大的粮食生产基地。

    而因为水系之间的交相连接,这个国家的航道运输相当发达,这大大促进了商业的发展。总之,凤翔这个国家的确是个集中了天时地利人和的兴盛强国。难怪凤翔的人口是南部最多的,即使是北方的强国帖尔木,准格尔也无法与之相比拟。

    虽然李宇轩始终认为克菲尔德确如他人所说的是大陆南部最坚固的都城,但在见到凤翔都城凤城那十几米宽的护城河,高达十多米的城墙,李宇轩再次认识到了这个南部大陆历史最悠久国度的繁荣。

    凤城最著名的是凤飞湖,这是一个城中之湖,完全是人工造就,引城外尼罗江之水,通过地下水渠将水引到城中,而城外护城河的水也是经由尼罗江引入。因此若以常规手段攻城,想要填平凤城的护城河就是一个相当棘手的难题。

    凤飞湖的四周有许多的名胜古迹,而湖西岸的商业街更是热闹非常。凤城不同于克菲尔德,将城区分成若干个区块。除了了城中央的王宫是禁地,禁止普通人进入以外,其余整个城区都是开放的。在这里并没有划分住宅区和商业区,因此许多王公贵族都将府邸修建在街市当中,许多人家是出门就可以买卖东西。而凤飞湖中间的鞋岛更是闻名天下,在这个仅一平方公里的小岛上,修建了许多东方样式的亭台楼阁,别有一番风韵。据传,当年天龙有一位皇帝曾到过此处,流连忘返,留下了“东楼甲天下“的墨宝。岛上的那座“东楼”也因此而名声大震,许多巨贾富商云集此处,品尝由东方厨师制作的正宗东方菜肴。

    凤城还有一处别致去处,即位于凤飞湖东岸的“风月宝鉴”。其实此处是一处烟花之地,汇集了大陆上许多名妓。在大陆南方有“南鉴北镇”之说。“南境”指的就是凤城的“风月宝鉴”,“北镇”则是指洛水平原的德诺镇。两处都是大陆闻名的烟花聚集之地。若论两者差异,“北镇”是西方风情,大多是豪放,热情的西方风韵。而“南境”则是崇尚东方的典雅,华丽,曼妙的氛围。因此“北镇”多是巨贾之流,“南境”则多为文人雅士聚集之场所。

    其实从中也可以看出两者文化与民风上的差异。

    凤翔多了一种风雅,崇尚诗词文章,文化底蕴颇为深厚,有浓郁的东方色彩。而卡罗尔却多了一分狂野,崇尚武功,是一种典型的西部风情。

    东方的神韵是寓刚于柔,绵里藏针,而西方则是刚烈有余,柔性不足。事实上,东方文化已经是一个相当完整的体系,深邃而广大,绝不是仅有数百年历史的西方文化可以比拟的。但现在的许多人过于注重东方文化外在的典雅柔美,而忽视了其真正的内涵。

    而现在的凤翔王国明显是阴柔有余,阳刚不足,大小官员无一不是整日沉迷于文章歌赋中,难怪凭借如此国力,至今对外依旧没有进行一些行之有效的政策。如若不是现今的军务尚书风少君极力主张对外扩张,可能凤翔上下依旧沉迷于此歌山酒海中,不思进取。

    现今风少君先后攻占了卡罗尔的一部分领土,就有许多王公大臣在现任凤翔国王面前说三道四,说什么风少君居功自傲,穷兵黩武,交恶各国。于是,五天前,凤翔国王命令还在前线的军务尚书风少君回国述职。

    事实上,现任凤翔国王江文只是一个安乐国王,他的父亲只有他这么一个儿子。于是,毫无疑问的,一个如此强大的国家就交给了这样一位生性懦弱的君主手中。令所有人都大跌眼镜的是,这位国君坐上王位所颁布的第一道命令竟然是向全国征召一百名能工巧匠,以帮助他造出一种会飞的机械。如此荒唐而又异想天开之举,令众多大臣是哭笑不得。

    也就是这样一位无心国务政事,只想着玩乐的国王竟然也在这张王座上坐了整整十一个年头。但有一点却也为众多贵族所欣赏,他们这位国王玩心虽重,可从来也没有玩出格,且对待臣下相当宽容。这十一年来,没有任何一位贵族曾受到过处罚,这位国王的一句口头禅就是:错了改了就可以了!于是,这位玩乐之君居然深受那些贵族的拥戴。

    但对于风少君这位手握军权的将领而言,摊上这样以为主君,这一辈子也别想有在战场上建功立业的机会了。因此许多有才能的将领纷纷告老还乡,和他们的国王一样整日闲散度日。许多年青有为的将领则纷纷投靠到风少君的旗下。不到几年,整个凤翔的朝局就分成了两派,一派以宰相江鹤为首的主和派,一派则是以军务尚书风少君为首的主战派。

    一直以来,主和派受到广大贵族的支持,在朝政中一直占据了上风。但此次风少君北征,为王国扩张了偌大的领土,主战派声势大振,大有压倒主和派之势。面对如此形势,主和派也是毫无办法。但近来通过一些秘密渠道,一些将动摇主和派根基的消息辗转传到宰相江鹤耳中后,他和那些主和派的元老再也坐不住了,纷纷跳出来要求国王将风少君从前线调回来。这样也就有了五天前国王召风少君回国述职的一纸公文。

第六十一章

    李宇轩一行人进入凤城后,一路上走马观花,这座城市的繁荣让每个人都感到不可思议。

    到了一处十字路口,一座富丽堂皇的东方风格三层建筑出现在众人眼前,其雕梁画栋的精致程度,连出身巨商之家的李家兄弟都叹为观止。三楼外是相当醒目的三个金字,“天凰居”。这就是凤城最高档的旅店,与鞋岛上的“东楼”不相上下。一处是酒楼,一处是旅店。因此有人曾言道:住在天凰,吃在东楼,游在凤飞,玩在风月!

    “我们今天就住这‘天凰居’!”李宇轩右手一指“天凰居”的精致牌匾,率先策马上前。

    大哥今天怎么了,一向都不喜欢奢侈的他,今天怎么会选这种地方。而且我们此行来凤翔,显然是一次隐秘的行动,怎么能够住在如此显眼的地方。李宇扬虽然纳闷,见李宇轩已经到了“天凰居”的门前,也惟有紧随其后。而其余的卫士则是瞪着“天凰居”,难以相信自己会住这种地方。

    众人至“天凰居”门前下马,一名伙计立即从店中跑了出来,只见他一身正宗的东方装束,不仔细看,还真不觉得这会是一名伙计。

    “客官请进,我们这里是全凤城最好的旅店!”

    “你们这里多少钱一晚啊?”

    李宇轩迈步走进大堂,在一张桌子边坐下。一名伙计立刻冲泡了一杯龙井,虽不是极品,却也是非常难得的上品龙井。看来“天凰居”果然不同于一般的旅店,光这杯龙井,少说也要一枚银币。

    “我们这里是上等单间是一枚金币一晚,中等的则是五枚银币,至于下等的……”

    “好了,我要两个上等单间,再要六个双人间!”

    “什……什么,客官要八间房?”那名伙计难以置信地望着李宇轩。

    “是!有什么问题吗?”

    “不,不是,没问题,一共是五枚金币!”

    伙计此时脸上一副阿谀奉承的模样。

    “给他五十枚金币,我们住十天!”

    在伙计一脸惊讶下,一行人上了楼。

    天!还有这样的主子,让自己的下人跟着自己住“天凰居”,而且一住就是十天。要是自己能找到这样一位有钱的主,那这辈子不是住在蜜罐里了。

    五十枚金币,这可足够一个人舒舒服服的过一辈子了。

    进了房间,环视了一下房内四周摆设,果然不同凡响。房间内的这些东方家具,字画,古董都是真品,难怪别人说“住在天凰”!

    李宇扬此刻也在李宇轩房中,正命手下的几名近卫将五箱金币搬至房中。一切安放妥当,李宇扬准备带人退出李宇轩的房间,却被李宇轩给叫住。

    “你们两个去鞋岛的‘东楼’打个招呼,就说我们今晚要包场,要多少钱都可以。晚上也让你们去‘东楼’见识一下!”

    两名卫士一听,满面春风的离开房间办事去了。

    “你们两个和所有人说一声,让每个人都到附近的衣服店里订一身新衣,要用最好的衣料!”

    又两名士兵兴匆匆地走了。

    “哥,你这是干什么啊?我可从来没见过你如此花钱!”

    自从进入凤翔以后,李宇扬就称呼李宇轩为哥,而那些手下则称呼两人为大少爷,二少爷,以免引起别人的注意。

    “你也回房换件衣服,等他们回来以后还有事。”

    此时的李宇轩看上去有点神秘兮兮,显然有什么事情瞒着李宇扬。

    见李宇轩不肯言明,李宇扬也惟有回房间换衣服了。出身豪门,随身当然会有一,两套新衣服。

    一身华丽装束的李家兄弟在李宇轩房中品尝着上好的龙井。李宇扬是满肚子的疑问,可无论他如何旁敲侧击,李宇轩始终不露一点口风。无奈之下,惟有静坐品茶。

    其实现在的李宇轩并不如外表表现地如此轻松,等下自己要去见的这个人,对于自己此次凤翔之行能否达到目的至关重要。

    这毫无疑问是一招险棋,却也是一招妙棋。走对了,那整盘棋就活了;如走错了,男那下场就是满盘皆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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