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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锦生香-第80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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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拍摄当天,坐在摄影棚里等待的时候,阮沅说,她觉得这也相当于婚礼了:俩人做准备,其他人在外头等着,然后他们登台,所有灯光都聚焦过来……只可惜,没有证婚人也没有观礼的客人。

    “可以让摄影师当客人。”宗恪马上说,“老天爷当证婚人。”

    阮沅笑起来。

    “不过你这么说,我还真有结婚的感觉。”宗恪突然说,“而且好像还是头一次。”

    他这么一说,阮沅心中不由百感交集:他到达她的道路,是多么漫长而曲折啊。

    “多冤枉,绕了那么多次弯路……”她低声说。

    “可不是。”

    他说着,握住阮沅戴着白手套的手,放在嘴边上。

    “所以我觉得,自己究竟也不是那么糟,还是有人爱的。”

    阮沅苦笑:“说什么哪。”

    “真的。”宗恪眨眨眼睛,“之前,我求人家爱我,人家不肯,也有嘴上说爱我,心里却又怕又不情愿的,要么就是惦记着别的什么……次数多了,我总是想,难道自己真就那么差?”

    阮沅胸口掠过一抹伤感。

    “傻瓜,怎么会呢。”她用手轻轻碰了一下宗恪的脸颊,“不是你不好,是你的运气不太好。”

    “嗯,现在我可以证实这一点了。”他微微一笑,又看着阮沅说,“对了,以前说的,还算数不?”

    “说的什么?”

    “一直陪着我,不会跑到我找不到的地方,也不会变得让我不认识。”

    阮沅笑,她想起来了,这是她在宗恪失明的时候说的。

    “当然算数,”她柔声说,“答应了的事,我就一定做到。”

    “那就好。”宗恪的眼睛闪闪亮,“我现在,可得意啦!”

    阮沅忍笑问:“得意什么啊你?”

    “我觉得这世上的一切,统统握在我手里头了。”

    他说这话时,握着的是阮沅戴着白手套的手。

    后来,拍摄之前,宗恪和摄影师说,他们并没有举行婚礼,也没能邀请来亲朋好友,所以打算把这次拍婚纱的过程,当成婚礼,如果方便的话,就请摄影师和助手们做观礼的客人。

    摄影师是个很年轻的小伙子,心也很细,听宗恪这么说之后,暗中吩咐助手去取来迷你音响,里面是临时下载的《婚礼进行曲》的mp3。

    拍摄完毕,摄影师对他们说:“祝你们新婚快乐。”

    没过多久,照片制作好了,阮沅他们并未要那种挂墙上的超大相框,却只要了几个普通的可以放在书桌上的相框。

    照片里的他们,站在朴素的深色背景前,阮沅穿白色婚纱,手捧花束,宗恪是黑色礼服,拿着白手套。俩人甚至都没有什么亲密举止,只是并肩站在一起,却都那么好看。

    两个人的神情端庄而安宁,连笑容都只是淡淡的。唯独他们的眼睛,明亮得像纤尘不染的宝石,内里透出深深的喜悦。

    因此,任谁都能看出,那是发自肺腑的幸福感。(未完待续。如果您喜欢这部作品,欢迎您来起点()投推荐票、月票,您的支持,就是我最大的动力。)

第一百二十一章

    老板后来找来的那个厨子叫孙连喜,比宗恪小两、三岁的样子,老家是农村的,早年来城里学了厨师,后来就一直留在城里打工。除了这个搭档,宗恪还收了个小工做徒弟,那孩子是老板的外甥,也是农村进城打工的,才十七岁,个头小小的,又黑又瘦却挺结实,因为姓石,老实木讷,所以饭馆里的人都叫他石头。

    孙连喜管宗恪叫大哥,石头管宗恪叫师父。

    孙连喜这个人,按照宗恪的说法,不懒,人也不坏,就是爱沾点小便宜。之前他每天把干货原料弄出点来,自己私下偷着往外卖,这事儿很快让老板察觉了,是宗恪想办法替他瞒下来,才没让老板抓着把柄。宗恪没怎么数落他,只说兄弟你这事儿做得不地道啊。就因为宗恪在老板面前维护了他的颜面,孙连喜对宗恪感激不尽,往后也再不敢做这种事了。

    阮沅知道后,心里多少有点看不起这人:厨房里每日用的干货还能有多少啊?这人怎么连这点东西都想贪呢?而且要是他心再黑一点,干脆把事儿栽赃给宗恪,那不是连累得宗恪也要受冤枉?

    宗恪却说不会。

    “我会看的。”他很肯定地说,“孙连喜那个人,一看就知道胆子小,小偷小摸还行,闹大了他不敢。”

    天渐渐凉快了,宗恪每天的工作也正常顺畅起来,阮沅偶尔下了早班,就来饭馆找宗恪。那天她过来的时间还早,没什么客人,一进馆子,却看见宗恪和孙连喜坐在门口一张桌前,俩人在聊天。

    一见她来,孙连喜赶紧打招呼:“嫂子来了!”说完又忙着找一次性的杯子,给阮沅倒上茶水。饭馆里没好茶叶,几块钱的大叶茶,冲出的水红彤彤的,阮沅不在乎,每次来就喝这个。

    阮沅道了谢,也不客气,拉了张凳子坐下来,好奇问:“哥俩说什么呢?”

    “在说他老婆的事儿。”宗恪说,“他正犯愁呢。”

    原来孙连喜最近琢磨着,要不要把老婆孩子从农村带过来,一家三口生活在一起。

    “孩子多大了?”阮沅问。

    “初中刚毕业。”孙连喜说。

    “爱念书不?”

    孙连喜苦笑:“爱念什么书啊?一敞开课本,哈喇子都淌下来了。”

    宗恪和阮沅都笑起来。

    “既然不爱念书,那就干脆出来打工呗。”阮沅说,“老婆孩子都过来,一家也好团圆。”

    孙连喜却说,自己的婆娘没出来过,农村总归是有吃有喝,要是进城来找不到事做怎么办?城里消费又高,老婆孩子两张嘴,不知道得花多少钱。

    “那你婆娘她懒么?”宗恪问。

    孙连喜摇摇头:“不懒,干农活可勤快了!”

    “那她笨么?”

    “也不笨,手艺活做得好着呢。”

    宗恪咳了一声,放下手里的茶杯:“又不懒,又不笨,怎么会找不到事做?和你说吧,昨天我下楼的时候,正巧对门请的保洁员也从屋里出来,要我帮忙,帮她写个条给主人,我一问,原来人家不认识字。你看,连不认识字的都活得好好的,她在那屋子里做保洁,一个礼拜三次,因为做得特别好,一个月能拿七百,而且还不止这一家你那婆娘又不懒又不笨,还读了初中,往后进城来,能不比这样的强么?再说,你们比城市贫民强多了,怎么说还有个退路呢,老家还有房子呢,什么时候累了不愿干了,就再回去呗!”

    他这么说,孙连喜大大的心动了。

    宗恪就说:“两口子,还是在一块儿好,彼此有事还有个说话的,你遇着麻烦能找她商量,她遇着麻烦能找你商量,现在隔着这么老远,你犯愁也没人说,她犯愁也没人说,时间长了,感情能好么?”

    孙连喜叹道:“那是肯定的,大哥,我这不是担心她进城来适应不了么?”

    “那你问问她,看她乐意不乐意。”宗恪说,“人要是乐意了,什么都好办。环境是死的人是活的。两口子在一起,还能有什么解决不了的难题?”

    阮沅在旁边笑,这倒是宗恪一贯的思维方式。

    孙连喜被他说得脑子转了弯,又赞他们两个都这么聪明,看事情总是这么透。

    “那你以前,也和我嫂子分开的?”他又问宗恪。

    宗恪点点头:“以前我呆那地方,不让她留着多不人道啊!哪有不让和自己媳妇见面的?”

    孙连喜一听,连忙点头:“那是太不象话了!大哥,你呆的那什么地方啊还有这臭规矩?”

    宗恪一脸曾经沧海的模样:“别提了,提起来头疼!从早干到晚没个休息,到哪儿偷懒都有人盯着,做点儿错事吧,马上有人写好长好长一大篇来通报批评,而且大热天连空调都不给吹……”

    孙连喜吃惊不小:“大哥!你这去的是什么地方啊!这哪是人呆的地方!”

    宗恪摆摆手:“唉,这些其实我都能忍,可是你说,他们不许我见我媳妇,这算什么道理?这我可忍不下去了!”

    阮沅在旁边听着,嘴里的茶都跑到鼻子里了!

    “那是没道理,太没道理了!”孙连喜连连点头,“所以后来你就不干了?”

    “可不是!我才不干了呢!”宗恪很坚决地说,“给再多钱也不干!”

    “你们现在算好了。”孙连喜羡慕地说,“嫂子就在边上,到哪儿俩人做个伴。”

    “所以我才劝你,把老婆孩子接过来。”宗恪诚恳地说,“兄弟,我是过来人。见不着自己媳妇,那心里滋味可难受啦!”

    阮沅简直听不下去了,她笑道:“你别听他胡说,这事儿,还是得仔细和家里人商量,一切量力而为。”

    宗恪不乐意:“我怎么是胡说了?我说的哪句不是事实?”

    孙连喜一旁笑嘻嘻道:“嫂子的好意我知道,你们都是有学问的人,看事情透彻,我知道我大哥这么说是为我好。”

    宗恪听了愈发得意,他敲了敲阮沅的杯子:“听见没?你以为都像你似的,把我的好心当做驴肝肺?”

    这时候有客人进店来,宗恪看看时间,离他交班还有一刻钟,他赶紧叫石头招呼客人,自己抓了围裙要进厨房。

    孙连喜却一把拦住他。

    “行了,我嫂子都来了,你们先回去吧。”他笑眯眯地说,“我早点接班也没啥。”

    宗恪笑道:“那可累着你了。”

    “咳,咱们兄弟,说这话就生分了。”孙连喜赶紧说,“今天大哥你给我解开这难题,我都还没谢你呢!”

    他说着,又催促宗恪换下衣服,别让阮沅再等着。

    阮沅是提溜着一挂苹果来的,她把刚买的两斤苹果留下一半,说就放在店里,给孙连喜和石头他们尝尝。

    看着他们手挽手走出饭馆,石头顺手抓了个苹果,啃了一口。

    “他们感情可真好。”他含含混混地说。

    孙连喜笑起来:“傻小子,人家是两口子,那感情能不好么?”

    石头却摇了摇头:“两口子我见得多了,也没见像他们这么好的,依我看,我师父和沅姐,就像是俩人的魂儿都连在一块儿了。”

    孙连喜被男孩这种比喻给逗乐了,他一拍石头的后脑勺:“干活去吧!还什么魂连一块儿了……你小子是自己想找媳妇了吧?”

    他说着,拿起围裙套上,在进厨房之前,孙连喜又往店外头瞥了一眼,午后太阳金灿灿的,他能够看见宗恪和阮沅正走过对面的街口。俩人边走边说笑,宗恪拎着那袋子苹果,他有时候会微微弯下腰,和阮沅说上一句什么,然后阮沅就会大笑,又作势拿手敲他的头。宗恪轻捷一让,假意要躲避,但是俩人的手却始终牵在一起。

    也许,石头那小子说的是对的,孙连喜突然想。

    后来孙连喜就真的把老婆孩子接城里来了,他把十六岁的儿子带进店里,又让他喊宗恪“大伯”,阮沅还买了件印着变形金刚的新t恤给那孩子做见面礼。

    “你家虎子这么一喊我,倒让我想起我弟弟的孩子来了。”宗恪有些感慨,“那孩子没虎子这么大。小好多岁。”

    阮沅在旁听着,心里一动。

    她当然知道宗恪说的是谁,那是赵王宗恒的儿子宗琰,从辈分上说,他和虎子一样是喊宗恪“伯父”的,但实际上那绝无可能,宗琰对宗恪的称呼,必然是“陛下”。

    然而这爷俩的关系比较微妙,从血缘上说,宗恪并不是宗琰的伯父,却原本是他的姑父。

    孙连喜说:“大哥,你那孩子,为啥不接到城里来?”

    他已经知道宗恪有个儿子,只是没有带在身边。

    “他太小了。”宗恪微笑道,“还差三个月满十二岁,就算过来了……也没地方念书。”

    孙连喜点头:“这倒是,没有这城里的户口,孩子不好进学校。那孩子现在谁照顾着?爷爷奶奶么?”

    宗恪摇摇头:“父母早过世了,我兄弟在帮忙。”

    孩子既然在老家,为什么把妻子带出来?孩子还那么小,能离开妈妈么?孙连喜心里有疑问,但是他看得出,宗恪不想谈这个话题,是以也很聪明的不再追问。

    他早就觉察到,宗恪夫妇不像是他常见的这些普通打工者,他甚至怀疑宗恪的家根本就不在农村,虽然宗恪总是说他“老家”连电都没有。

    虽然孙连喜没太多文化,但是他能凭直觉探查到,宗恪的身上有许多秘密过往,他避而不谈并不是因为那些秘密羞于见人,而是因为,他和孙连喜从本质上,根本就不属于同一个群体。

    接下来,宗恪那个“兄弟”的露面,更是坐实了孙连喜的猜测。(未完待续。如果您喜欢这部作品,欢迎您来起点()投推荐票、月票,您的支持,就是我最大的动力。)

第一百二十二章

    宗恒的到来是突然的。

    他是在下午时分,找到了阮沅的便利店。那时候是个空当,店里没人,阮沅当时正和两个店员聊天,一抬头竟看见宗恒走进来,吓得她平白无故一哆嗦!

    宗恒一身黑西服,手里拿着个黑色的公文包。他进店来,看看阮沅:“……很忙?”

    “还好。”阮沅勉强一笑,“今天怎么有空过来?”

    “有事。”宗恒简洁地说。

    旁边店员看得出,俩人神情都有些诡异,便悄悄问阮沅:“谁啊这是?”

    “宗恪的弟弟。”阮沅低声解释完,又问宗恒渴不渴,要不要喝点什么。

    “不用了。”他说,“我……我哥他在哪儿?”

    阮沅赶紧说:“他现在还在馆子里呢,要不你直接去找他也行。”

    他给宗恒大致指点了一下方向,吉祥菜馆里这儿不远,走路二十分钟就到了。

    “他在那儿干嘛?”

    “呃,炒菜。”

    阮沅说完,看见宗恒一脸惊惧,这才明白,原来宗恒真的不知道宗恪在干嘛。

    “我以为你们知道他在哪儿。”阮沅不安地说。

    宗恒摇摇头:“我们不知道。陛……他不让我们跟着,也不许我们打听。我们全无所知。”

    说完,他冲着阮沅点点头,转身出了便利店。

    旁边的店员就说,宗恪的弟弟怎么这么没礼貌呢?为什么连“嫂子”都不肯喊一声?

    阮沅只得苦笑,恐怕在宗恒心里,根本就不承认她是他嫂子:他们没有完成册封仪式,而且阮沅更是导致宗恪离宫的罪魁,宗恒心里,还不知怎么诅咒她呢,又怎么喊得出嫂子来?

    也有店员说,没想到宗恪的弟弟也这么帅,而且看起来,好像家境相当不错的样子。阿沅,他结婚没啊?有没有可能给我们牵个线啊?

    阮沅更是苦笑说不出话来。

    宗恒按照阮沅的指点,一直走到吉祥菜馆门口,停住。

    面前这间小菜馆,招牌被油给熏得发了黑,勉强能辨认出字来,屋里摆着几张歪歪斜斜的方桌,有一桌有几个客人在拿一次性的杯子喝啤酒,一个小个子男孩在当跑堂,进进出出忙得正欢。

    宗恒掀开花花绿绿的塑料帘子走进去,店里所有的人,都抬头看了他一眼。

    这种西装整洁,皮鞋锃亮,拿着黑色公文包的人,在这种地方属于稀罕人种。但是宗恒没去管别人的眼神。小跑堂赶紧过来招呼,又拉了个塑料凳子殷勤请他坐。

    宗恒看了一眼那张凳子,那上面,闪着一层滑腻可疑的油光。

    “我来找人的。”他对跑堂说,“宗恪在么?”

    跑堂孩子一怔:“你找我师父啊?”

    宗恒也跟着愣了,他皱起眉头:“他是你师父?”

    小跑堂却不再管他,只奔回后面厨房,大声道:“师父!有人找你!”

    不多时,宗恒听见宗恪的声音:“谁啊?你确定是找我的?”

    然后,那个挡在店面和厨房之间的脏布帘子,被人从里面掀开。

    首先映入宗恒眼帘的,是宗恪身上那件快辨不出色的深蓝大褂。在那件大褂的上面,则是一条沾满油污的围裙。再一看,宗恪的手里还拿着铲子。

    一见来人是宗恒,宗恪的神色也有点惊讶:“你怎么跑这儿来了?”

    “皇兄……”

    宗恒两个字刚说出来,马上就闭上了嘴。

    宗恪冲他做了个手势:“等一下。”

    他转回去,过了一会儿再出来,手里铲子没了,围裙解下来了,宗恪在店里略看了一圈,挑了张离客人远一点的桌子。

    “坐那儿吧。”他一屁股坐下来,又指着对面的凳子叫宗恒坐。

    宗恒叹了口气,干脆坐下来,把公文包放在了桌上。

    “怎么找这儿来的?”宗恪饶有兴趣地看着他。

    “刚刚臣弟问了阮尚仪。”

    宗恒的表情不太自在,想必赵王活了三十多年,还从没进来过这种苍蝇馆子。

    “有急事?”宗恪问。

    “没有什么太要紧的事。只是有些奏章得呈给皇兄你过目,另外还有一样东西……”

    宗恒的话还没说完,旁边那桌的客人却嚷嚷起来:“喂!菜还没上齐呢!怎么不炒了?!”

    宗恪醒悟,那桌客人还差一个丝瓜炒蛋没上,大概是看见厨子不干活,跑出来和人说话,客人不满意了。

    他马上冲那桌打了个手势,笑道:“稍等,这就来!”

    说完宗恪跳起来,抓起围裙,又对宗恒说:“你等会儿,我把这个菜先炒出来。”

    宗恒跟在宗恪身后,进来厨房。

    那大概是宗恒平生见过的最肮脏的厨房:地上撒满了菜屑,带着星星泥点的菜根丢在垃圾旁边,洗涮时滴落的水没有及时拖干净,被来往的鞋子踩得到处都是,鞋底也大多脏得发黑,砧板上还搁着鱼和肉,因为常年烹炸,灶台早就溅满了油,厚厚积了一层黑腻,连旁边原本是银色的冰箱,都被肮脏的手摸得发了污,开门处一溜黑手印。这屋子的空气,就连不做菜的时候,闻着都油呼呼的。

    看出宗恒脸色难看,宗恪却笑起来:“别看这么脏,这儿做的菜可好吃了!不信你问问外头几个,都是常客。”

    说着,他麻利地取出鸡蛋打进碗里,石头在旁边递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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