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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畏缩的退了几步,好似他们是吃人的猛兽。本能的把求救的目光投向朱六叔,“今天小关也累了,我们可不能做趁人之危的小人,就让他养好身体,恢复体力,然后再一决雌雄!”一番光明磊落的话硬生生的掐断了动力,只听得“罢了”“来日方长”“下去休息吧”……话还未完,也没有告别,我得到解放的指令,瞬的转移出来,排排胸脯,真是好险:差点就是除了虎窝又入狼窝。
带着心有余悸的心情我泡了个澡,终于能体会当年师父被逼比武的心情了!实在是无奈啊!我伸伸懒腰,看到被水汽蒸得泛红的身子,又悲又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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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十三章 呦呦鹿鸣
酷小说 更新时间:2009…9…2 10:10:39 本章字数:2256
转眼我已经16岁了,四年了,我越发的美丽了,恐怕娘还在世的话,一定会打趣我说:是时候物色户人家了,免得祸害千年。那爹呢,肯定会宠溺的说:我们羽儿要是嫁人了,不知多少青年才俊会碎了心啊!
我弯下腰,一手抚摸着爹娘的墓碑,好像在触及他们虚无缥缈的脸庞一样,一手举着酒杯一饮而尽,把所有的思念都无声的吞下肚中,对自己说:生日快乐!
每年的生日我都会失踪半月,不为别的,只为与爹娘的重聚,只为实现那年那天那晚的承诺:
十二岁的生日,是个令人难忘的日子,因为头天晚上娘的一个小小私心。我长大第一次穿女装,而且可以说是盛装亮相。
还记得那晚的月光格外的清寒,然而在屋里的我却满心都是温暖,那是一种被人捧在手心上的感觉。穿着令人惊艳得不忍闭眼的裙袍,我好像要飞升起来,与天地化作一体。这美好的时分却只有母女两人共享,这是属于她们的秘密。
“羽儿,我的宝贝,只可惜这样的光景却只有我们母女,我多希望,明天你就是我的女儿,而不是儿子!”娘感怀的抱着我。
“我永远是你的女儿,娘,不管怎样,我都是你的女儿。能有今天,虽然只有一次,我已经很开心了!”
“真的,那答应娘,每年的今天,都让娘给你便装,娘要看你漂漂亮亮的!”
“好,好,羽儿答应娘就是!”
这一句承诺我一定要实现它,因为之前那个胎死腹中的承诺——守护爹娘,曾教我悔恨终身。这一次无论如何我都要履行它。算是补偿吗?更多的也许只是怀念和思念。
饮毕,我站起身,我身着一袭白色的裙袍,冬天的寒风扬起我的裙摆,间或的几朵梅花在一袭白中若隐若现,放佛和风婆婆玩起了捉迷藏呢?娘,你看我是不是一年比一年出众,尤其是今日这番是否越发的俏皮和可爱呢?
迎着风,我转了好几个圈,向所爱的人展示着自己的美好。娘好像在朝我笑,我伸手却怎么也触及不到那张熟悉的温暖的脸。
我停下旋转的身姿,轻轻的触碰蓄势待发的眼睛:今天,你可不许流泪,一流脸上的妆就要花了!要笑,要笑,爹娘最喜欢看你笑了!
扬起头,又是一个璀璨的笑容。如果有人的话,一定会被迷得丢魂落魄吧!可惜,放眼望去在这乱坟之中,除了曝尸荒野的孤魂野鬼之外,哪里还有其他活人。想到这里,不禁又是一片黯然,我答应过爹娘的定会将你们合葬于银杏树下!因为那是我们的羁绊,我们的家!
我再次坐在爹娘的小土丘前,却从怀里拿出一个荷包,仔细地摩梭。里面的东西我像珍宝一样的收藏者,尽管那只是我的胎发,一个泛着金黄的姻缘符,还有那把决定命运的玩具长刀。
胎发,小时候的我头发可清秀了,有一天却不得不把它剪下来,因为这是习俗。尽管我舍不得,可是还是入乡随俗,毕竟利器在前,再挣扎也只会使自己受伤而已。没想到娘却偷偷留着它们,还把他们放进许愿坛里,是保佑我一生平安吗?
这个姻缘符,可不是寻常的人就可以得到的!小时候,常听人说郊外的云山寺的姻缘符最灵了,因为它需得诚信,一步一步从山底爬上去。云山,云山,可想而知,那建在云中的山寺是多么的高。没想到娘却拖着孱弱的身子一步一步爬上去了,就只为了这种封建迷信的东西。可是我非但没有厌弃它,却将它珍惜的收在这个娘亲手为我缝制的荷包里,一辈子都不会放手。
玩具版青龙偃月刀,你可知道,你在我的生命中扮演者怎样的角色。首先是我命运的决策者,因为你,我放弃了流连“花”间的奢糜生活;因为你,我接受了未来飘摇无依的军旅生涯。其次是我的精神支柱,要是没有你,也许我永远学不会那精深的武学,因为你让我相信我就是那个能一呼百应三国名将关羽。再次是我的感情寄托,就像现在,看着你,脑海里还能浮现出爹娘的音容相貌。
如今,我已经有一把真正的青龙偃月刀了,那是石五叔偷偷为我打造的,确是你的翻版!现在的我只要拿着它,便自会有散发出一种令人敬畏的力量。不怒自威就是这样的意境吧!
这些熟悉的事物,无一不刻画着我那些深刻的记忆,无一不承载着爹娘对我的无尽关怀。许愿坛里还有好多爹娘的祝福:有珠玉,有眉笔,有凤钗……可惜我不能带着他们一起旅行,如今只能让他们和爹娘一起长眠于此。我羽翼丰满之时,便是他们出世之日。只是我的承诺!
我絮絮叨叨像爹娘讲述过去一年发生的种种:遇到好玩的好笑的,我也会像个孩子般流露出兴奋的表情;讲到疲倦沉重的话题,我也会像个期待爹娘安慰的孩子;谈到大叔阿飞等,我也会感怀他们是否就是你们派来守护我的精灵呢;还有胖桶和香香,也不知道他们现在过的怎样,是否都平安,唯有此事叫我愧疚,我等待着爹娘的救赎……
时间过得总是这么快,因为爹娘在身旁。看着夕阳中归家的鸟儿们,我心中凄然,什么时候才能堂堂正正回到关家大宅,梅园之中,荷塘之旁,银杏树下。
天黑了,我却不能回家,而能蜷缩在那个曾经淌满我泪水的角落,静静的哭泣,寻求发泄和安慰。
新风,那城外迎风独立的驿站,依然如故!是啊,战争还未过去,又怎会换新装呢?轻轻的推开熟悉的房间,疲软的摊在床上,双眼却看着那张曾经三个人搂抱着哭在一起的桌子,泪腺终于打开了阀门,我没有精神再去拧紧它,就让它静静的流吧,就只有今晚,可以毫无顾忌的哭泣而已。
回到涿郡,我又是那个坚强勇敢,聪慧玲珑的后起之秀关羽了!在那里,关羽是个传奇式的人物,是个独撑一面的角色。
是什么时候成名的呢?还的从那一天与飞崽,不,是和阿飞缠斗的第二天说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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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十四章 食野之苹
酷小说 更新时间:2009…9…2 10:10:39 本章字数:2543
次日清晨,本以为睁开眼的一瞬间会看到不期然的人影,然而没有。我看到自己包裹的完好的着装,不仅嘲笑起自己的自作多情来。还以为飞崽定会大清早的扰人清梦,为了保护自己的身份,昨晚特意化了妆睡觉。
刚刚推开房门,便听得前厅传来一阵吵闹之声。我飞身上去,真是不看不知道,一看吓一跳,飞崽正和管家指挥着搬东西。还好不是搬出去,但是这是什么,不是他家的床吗?看到熟悉的东西,想起那晚的画面,脸不由得微微发红。不对,为什么他家的床要往溪园搬?
我喝住了,然而令人啼笑皆非的理由还有十分可观的房租,更重要的是我觉得这样也并无十分不妥,相反的可能十分有趣。最终以每年一千两白银为代价让他在溪园的客房里住下了。
在外人开来,红极一时的武功卓越阿飞公子竟然甘愿做我的入幕之宾,而且还是一见钟情,二见狂追,三见献身的发展模式,一时间整个涿郡流言四起。借着这个东风,我也算是正式向世人宣告:关羽来也。
说到同居,这其中滋味只有自己清楚,简直是苦不堪言啊!几乎每天都要比划上些拳脚,有时是一个时辰,有时是一个下午,反正要看他心情和时间如何!用他的一句话说,跟我比试实在比那些三脚猫来的爽快多了,也有益多了。
那倒是,毕竟我也是个高手,与高手过招岂有不进步之理。我倒也很佩服他,这几年来,他虽从未扳倒过我一局,然而也从未放弃过打败我的信念。在他身上背负着的是一个“屡战屡败,屡败屡战”的坚强形象。
同他的周旋中,我也慢慢的激发出自身的潜能,同时对武学和兵法也有了新的理解。
古时的人对自然规律的探索得出的一个结论就是:世间万物,环环相扣,你中有我,我中有你,反反复复,生生不息。武学的最高境界也是如此,不在于学的多,而在于学以致用、融会贯通、随机应变。武学尚如此,兵法亦不可外乎!
兵法者;用兵作战之法;即带领军队作战的方法。武学者;练习武术之法。武术者;搏人之术也;以最小之代价取得最大之效果。故兵法与武学深有相通之处;都是交战之法。所不同的是兵法为指导军队作战;而武术是指导自己的身体作战。
常言有云,虚则实之,实则虚之。在散打里面的一个最基本的动作就是出拳,而想要用拳头狠狠地打击对方,就要掌握好虚实的尺度。虚可以诱敌、牵制、威慑,而实则是直捣黄龙、出其不意、致命一击。在战场中,化用此术的典故就有:草木皆兵,空城计等。
与阿飞这般算是实践,而实践须得同理论结合起来,这理论从何而来,当然是我那十五个跑江湖添刀口,各有一班绝技的大叔。只是他们的功夫有的过于猛烈,有的须得是天赋异然、天生神“力”。
最终我学了王叔的一点皮毛,对君子要当然坦诚相见,对小人嘛,则是安全第一,道义第二啰;还学了四叔的一点迷魂小技巧,这主要用途嘛,目前还只在衬托我的气质,开点小小玩笑的层面上,还没有应用于大型实践活动之中;从五叔和七叔那里,结合两家所长,可是使我加深了对穴位的把握:熟悉、准确和迅速;另一个必修的课就是十叔的易容术,一来是我有这方面的需求,而来这招金蝉脱壳到哪里都是吃香喝辣的;最后一点就是我的轻功已不在“飞天猪”之下了……(*^__^*)
至于其他几位大叔,我没事也和他们学学,不过只学了皮毛,拿不上台面。比如:八叔的弓,我只想着卖了能得多少钱;十一叔的萧,我只能吹一曲《铃儿响叮当》;十四叔的飞刀,在我手里也只是化作一把菜刀而已……
说到成名,我想我的外表以及我内含的功夫,远没有手中的那把兵器——青龙偃月刀,要来的出名,甚至是渗人。
青龙偃月刀,是史上最豪华的长刀,是我十五岁的生日礼物,是石五叔闭关三个月的杰作。
青龙偃月刀,刀长165cm,重二十斤(但是其外表看起来有八九十斤重,因为那时候的人还不知道铝矿。石五叔在偶然的情况下得到一块铝矿石,将其与铁和炭一起锻造出来的应该是历史上第一把钢铁合金刀吧!),刀身上镶有蟠龙吞月图,气势逼人。
很难想象我第一眼看到它的情景,那是一种无疑用言语形容的感觉。它给我的震撼远比那柄玩具刀大得多,尽管他们看上去分毫不差。
小小的青龙偃月刀在我心里是一种感情的寄托,宿命的根源吧。而真实的青龙偃月刀给我的却是一种“似曾相识燕归来”的感觉,也有一种摆脱不了的情感或者是血液的纠葛。
它就在那里,一动不动,可是我却觉察出它内心的沸腾,那种要喷涌而出的热情。没错,它在和我共鸣,与我的每一滴血,每一个细胞。我每跨出一小步,那种相属相依的情感就更进一步。直到我拿起它,我才感觉自己是个完整的人,而这之前,我不过是个一直在守候等待归人的人罢了。那一刻我感受到心灵上从未有过的契合和圆满,似乎那就是我的爱人。
我兀自沉静于那种狂热的喜悦之中,以至于全然没有注意到周围的人,然后拿起它,直奔到院中狂扫冬风,一时间那刀身所到之处,空气中都冒出股股白雾,更是衬得我们虚无缥缈。一套十八式耍完,心身都达到最高点。
而这件事被叔叔们称之为神喻。据说,当我拿起青龙偃月刀时,周身都笼罩在光环里,放佛在接受神的洗礼。少时,我便提刀飞身而出,那轻盈、那速度不可谓精妙绝伦也。等他们出门之时,我已在院中耍起十八式,烟雾迷蒙的我给他们的感觉不是很真切,而刀身反射出的光芒让每个人都为之折服!
而阿飞后来确是这么对我说的,“好啊,这两年多来,你竟然一直在敷衍我,这才是你真正的实力吧。你等着瞧,我定要将你所赐之屈辱他日加倍的还于你身。”
这一席充满忿闷的话可是说破了我好几张嘴皮(当然是面做的假皮),才稍稍有点回还。其实我真不是故意隐瞒,只是平时由于没有趁手的兵器,师父的十八式从来不见于人。
至于叔叔们,跟师父那么熟稔,又怎会不知道那是师父的绝技,他们只是对我说,“庞春,果然是识货的,这么个宝贝都让他遇着了,小关,以后也跟着叔学,你可是我们唯一的徒弟啊!”
闻听此言,我当即晕死,要知道,当年我可是费了多大力气,花了多少时间,磨了多少层皮,才练成了这十八式。光一个师父就已经这样了,更何况是十五个,打死不干,我又不是要称霸武林,就是要,以现在的水平也够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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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十五章 我有嘉宾
酷小说 更新时间:2009…9…2 10:10:39 本章字数:2602
带着回忆我入睡了,嘴角还还牵动着脸颊:明天,明天我将踏上另一个目的地,这也是多年来的习惯。
有时候不知道为什么,总是不由自主的想起那竹尖上的少年。在我看来,青梅竹马并非就是两小无猜,而是公主和王子的又一别称而已。几年没见,也不知道他还是那个略带着生涩的他呢,还是已经成长成为成熟稳重的他呢?
为了再次与那双深邃的眼睛相接吧,每年拜祭完爹娘,我都会绕道,特意到我们相逢的那个茶寮坐坐。只是坐坐,然后到那片百草园缅怀,心里怀着那样的希冀:那双墨潭似的眼睛再次闯入我的视线;那抹玄青色的身影再次映入眼帘。
然而,一切只是希冀罢了!我深知在这茫茫人海之中相逢的几率有多大,比十万分之一还少吧!
总算赶到了,没有惊动任何人,一个起落,我刚好停在一棵桑树上,盘腿坐下,开启了记忆的阀门。萧瑟的秋风已经刮落了百草园中大片翠绿的外衣,在这森冷的冬天,显得格外孤静,亦如我此刻的心情。而那片竹依然苍翠,就如同我守候眷念的心一样。
起风了,天凉了;余光散尽,黑暗袭来。我飞身下来,敲开了老夫妻的门。
“你终于来了,我们还以为你今年不来了呢?冻坏了了吧,快进来。”和蔼的老婆婆拉我进门,还不停的给我搓手。大概在外面坐的久了,此刻感受着那股温暖格外暖人。
“老婆婆,我怎么可能不来,还的跟你们做腌肉不是,这可是我的拿手好戏!”我运气内力暖和着身子,不希望关心我的人受寒。
“可不就是,老头子,前两天就唠叨了。我们啊,太想念羽儿的手艺了!”
“哈哈”,屋子里传来爽朗的笑声,驱散了寒气。我第二次来这里的时候,却是深夜,便在此借宿。怜惜这老两口无儿无女,生活条件也差。第二天便去掏山洞,抓野猪,做腌肉,这些年这都成为必做的事情。
天还没亮,我便起身,这些年,跟着叔叔和阿飞都养成了好的生活习惯(其实是逼得)。推开门,深吸一口清新的空气,却接收到一丝冰凉的感觉。睁开眼去,今年的第一场雪似乎已经悄然来临。
我信步走到百草园,足下轻点,便在半空中跳起曼妙的华尔兹。那飘落的晶莹就好像旋律一样,在我的身上缠绕,经久不化。
一曲毕,我旋转着坠落,感觉化作雪之精灵,与那千万雪花一起共舞。直到落地我还沉浸在那支舞里,嘴边挂着“此人已陷入沉思,请勿打扰”的牌子。可偏有人不识趣,硬生生的打断了我的冥想。
“喂,你在哭吗?”熟悉的在梦中辗转过千百回的声音从竹林传来。我怔住,却发现眼泪止不住的流。
“你别哭,一个大男人怎么哭得像个小孩?”他走近了,他的呼吸在我的身旁飘起了白云。
“咦,是你,真巧!”真的是他吗?我还是呆住,是我的幻觉吧,是因为那支舞牵动了四年前的伤口,想到了那支在梅园演绎的举世无双的华丽之舞,因而迫切希望有人安慰自己吧!
“你不记得我了吗?几年前,在这里,我们做过约定的。那之前我还吃了你一顿大餐,不记得了吗?”见我没反应,他伸出手牵起我的手做出我那时强迫他签字盖章的承诺。
原来思念的并不是我一个人,他还记得我,可是我还是忍不住哭泣,也许这眼泪是喜极而泣。见我越哭越急,他突然拉我入怀,轻拍我的肩膀,给我最温暖的安慰。
三十多年的生涯里,第一次让一个男孩抱了,却没有想象中的难堪和别扭,仿佛一切都是那么应该和自然。因为他是我喜欢的那个人?我在他怀里轻泣,他的体温蒸干了我的眼泪,给我带来的满心的欢喜。
再靠近一点点,再多要一点点,我很不想离开这个怀抱,就想在他的怀抱中就此长眠。
良久,等到我完全平复下来,他撤走了双臂和肩膀。“你是羽儿吧,怎么哭了,几年不见,已经长成大男孩了呢!”
本来很不满他的退缩,但是忽闻此言:男孩,我竟然忘了,我是个十六岁的少年,登时羞红了脸。我抬头,看这个还是比我高半个脑袋的“大男人”心道:这几年你又何尝没有成长呢?
他越发的俊逸挺拔,那股甘草之气越发的浓烈,让人深深沉溺其中。还有那眼那眉:双眼中的星辰正绽放着绚丽的光华;两道叶眉舒展着,在宣示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