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仙魔大红楼-第10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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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十两银子而已,十扣纸而已,值什么!”贾政打开一侧雕花橱柜,拿出煊墨香盒。宝玉凑眼过去,看见里面有薄薄的一层,不过四五张纸的样子。表面光滑,有润泽。

    贾政小心翼翼捻出一张,笑道:“价值五百两银子的十扣纸,这才能做《忆秦娥》此等佳作的载体。那50两银子的破烂,怕是写不到一半,就要碎掉伤人了。”

    贾代儒颔首微笑:“是我多事了。”

    宝玉初开文山就能点燃七十二把文火,作为开山之作,《忆秦娥》绝不是普通的煊赫诗词。五十两银子的十扣纸能承载名动级别的诗词,普通的煊赫级别也可,但绝对承受不起,能够点燃七十二把文火的开山之作!

    贾政感激的看了贾代儒一眼。哪里多事?贾代儒的两句话,可是救了贾环一命,又免他受伤。

    一旦纸张承受不住,《忆秦娥》炸起来的威力,他也承受不起。

    只是不知道,这点燃七十二把文火的佳作,到底能才高几尺?

    【这冤家文名不显,怕是影响了《忆秦娥》,煊赫是肯定了,但恐怕。。。。。。】

    【刚过六尺,六尺有余?可惜了,最多不过七尺。。。。。。】贾政感叹道。

第十七章 冤家开窍

    宝玉从没想过,有哪一天,自己会对某件事如此神往。

    他以为文人写字,端得潇洒风流,但也只是潇洒风流而已,却没想到会是如此的……

    波澜壮阔!

    只见贾政,这个留着三缕长髯的中年人一脸肃整,他摊开纸张,墨条轻研,直到这里还是正常的,有文人写字的工整,可恍然间,贾政五指执笔……、押、钩、格、抵,掌心自然空虚,通力配合,执笔稳健。只见流光一闪,笔锋带起一溜浓墨,同时带起的,还有一股浩荡风声。

    西风呼啸,长空雁鸣。

    贾政通身亮起才气光芒,似火光,焰火熊熊,无数堂皇的正气浩然自天际涌下,给这雪白的才气火焰镀上一层更加炽白的正气鸿光。都说好文人内扫一屋,外安天下,这正气波光一闪,周围百丈明净无尘,好像被人一丝丝、一寸寸擦拭了好几遍,亮得可以照见人影。

    【这就是举人的实力吗?才气燃烧,正气涤尘,浩荡正气不只能够干净屋舍,似乎把内心都给洗涤了。不,不仅如此!其中还有无边威能,在这威能之下,我就是一个蝼蚁!】

    宝玉不由瞪大眼睛,漆黑的瞳孔中,一座高有百丈的文山时隐时现。文山上蜿蜒七十二把文火,好像被夜风呼啸,文火闪闪,扑朔迷离他只是个生员,看到举人燃烧才气,就要被压制了。

    贾代儒把他拉到自己身后,回头要对他说话时,看见宝玉瞳孔隐现的百丈文山。“咦?”他叹了一声,头顶浮显一座通体赤红的山峰出来。他的文山看起来只有十几丈,通体赤红,好像被岩浆覆盖了一般。

    一股才气流淌而出,把贾政无意识流露的才气威压挡住,低声对宝玉说话。

    “好一个宝二爷!你开百丈文山,就不怕将来名篇不够,练不成文胆,做不成举人?小老儿年轻时心比天高,却也只敢开山五十丈,就算如此,到如今也只是个秀才,难以炼就文胆了。”

    宝玉暗笑:贾代儒对他真是极好,期望也高,别说把百丈文山练成拳头般大小的文胆,单是点燃九九八十一把文火,随后点山,就不是一般人能做到的了。

    一般人只开十丈文山,与百丈文山相比差了十倍,文火之间的距离也小了十倍。也就是说,他点燃每一把文火的难度是别人的十倍,点山的难度是别人的十倍,炼就文胆的难度,也是别人的十倍!

    贾代儒问他举人的事情,那是显而易见,认为举人以下,十倍的难度难不倒他。这等期望、信任,让他对这个素未谋面的老者,产生了一定好感。

    他收敛起眸中隐现的文山,笑道:“别说秀才、举人,就算进士学士,乃至于大学士……时光远,您老姑且看着。”

    “也好,只是别把这件事说出去,老爷那也不要说。”

    贾代儒摇摇头,转身对着贾政。他们说了少许的话,贾政那边,也要孕育好了情绪。

    只见贾政凝神闭目,蓦然睁眼,一双眼睛通体雪白,才气高涌。他着墨下纸,笔走龙蛇,刹那间书写成功。

    西风烈,

    长空雁叫霜晨月。

    霜晨月,

    马蹄声碎,喇叭声咽;

    雄关漫道真如铁,而今迈步从头越。

    从头越,

    苍山如海,残阳如血。

    ‘血’字落下,天地一片苍茫。

    梦坡斋是极为雅致的,古色书香。正对大门是三丈大书桌,两边、屏背椅后都是书架,摆放一册册印刷精美,乃至绝版的那种典籍。各类家具都刷褐木桐油,瓷器也是青花小瓷,淡然儒雅。

    这是贾政亲手设计,甚至亲手制作的,以为天底下再没有比这里更好的地方。可此时才气四溢,正气如龙,梦坡斋的书桌、屏背椅、书架,乃至于四周的墙壁都变幻了,彷如一座孤耸山崖,他们站在其上。

    西风呼啸,长空雁叫。

    他们的衣袍被正气组成的西风吹得飒飒作响,往下看去,铁骑轰隆,要踏碎了苍茫大地;远处山峰连绵,起伏的雄关夹着一轮夕暮的残阳,赤红如血。

    此等景色,看得三人心潮澎湃,只觉得心胸开阔,世上再无难事。贾代儒不由看了面如冠玉的少年一眼,心想怪不得敢开百丈文山有此等心胸,作出此等诗词,世上又有什么艰难险阻,能让这等人不敢攀登了?

    宝玉此人,大不一样!

    贾政贪婪的看着苍茫满山,良久,忽然高啸一声,变成一只通体宛如细腻青玉的大狐。他摇摆尾巴,冲着群山中如血的夕阳长啸,稍后变回人形模样,捋着胡须,宽慰淡笑。

    “好好好!我以为梦坡斋有文风,好雅致,让人进去就想读书,是天底下最好的地方了,可没想到世上还有如此景光,让人心潮彭拜,让人不能自已!只觉得人世间诸多艰难险阻,全都不是个事情了。

    宝玉!好冤家!浪子回头金不换,你经历一次生死,妥妥的开了窍去,《忆秦娥》主心胸,于战斗无用,但在熬炼心性上,足可让为父汗颜。”

    这个贾府的老爷,第一次有了为人父的样子,可惜宝玉沉浸在这般美景中,没听到他的话。

    景色消散,梦坡斋一片儒雅。

    他们把目光定在桌案上,能有如此显化的词曲,初次落纸,又是何等景象?

    只见纸张之上是一片狂草,结构简省,笔画连绵,漆黑的墨迹之中,一点赤红光芒时隐时现。贾政挽了个笔花,得意笑道:“看见这赤光了吗?正是火乌赤毫的自带威能。可惜《忆秦娥》不是战斗用的,不然火光加持下,又能增添几分威力。”

    贾代儒还是看着纸张,火乌赤毫好归好,赶不上《忆秦娥》对他的吸引。宝玉倒是挺感兴趣,他还没个合用的笔呢。

    他有一堆毛笔,有狼毫、狐毫,最好的是一杆银丝狐毫妙笔,价值百两银,是百银笔中的制式笔。

    一般来讲,价格高于100两银子的都是百银笔,可文章发展以来,百银笔又分了百银、千金、万两三个级别。他的银丝狐毫妙笔是百银笔中的最下等,只能书写名动一时的诗词,也是最下等。

    而这火乌赤毫通体火红,写出的字体隐含火红丝线,怕是个自带威能的。

    【起码是千金笔里厉害的。】宝玉暗自想道。

    这些时日,他都没有作诗写词。作出来也没用,不能书写。银丝狐毫妙笔能书写名动一时诗词里的下等品级,以他生员的才气来讲,也够用了,可惜的是,他好运气。

    不开文山,不出房门,不成好字,不在外下笔。说起来好大气,让人眼前一亮,让人刮目相看。

    他还撅了一杆毛笔,用以明表心志,那一下,当真是个噼啪清脆,听起来极为舒坦,也当真是个运气爆棚,他的书桌笔架上摆放七八杆毛笔,随手一拿,正是个好的。

    【贾政扯破50两银子的十扣纸,我撅断的是多少来着?100两……嘁,一门子败家子!】

    …

    贾政把玩火乌赤毫,眉眼得意。

    他身为举人,作诗作词不知道有多少首了,煊赫级别的没有,名动的也有三四首,对才气的消耗、诗词的级别,有一套自己的见解。

    名动一时的诗词消费才气半成左右,要是达到一成,稳稳的顶尖名动,将来传扬出去,或可煊赫。他内观文胆,发现文胆黯淡两成有余,就是消耗了两成才气。

    《忆秦娥》绝对超越名动,在煊赫一方的诗词里,也应属于中流。

    【原创金光肯定会有,这点不用考虑,倒是那才气灵泉,不知道能达到几尺?】贾政红光满面。这是他第一首煊赫诗词。

    诗词首次落纸,必然才气化泉,灵泉涌现,要是才高三尺,就是名动一时的文章,才高六尺就是煊赫,要是能才高九尺,立马要十城共举。

    十座城池的尚宝卿要联名上奏,把文章呈送到帝王面前,当场阅读,当场批注,当场奖赏,甚至当场加官进爵!除了作者落笔所在的那座城池外,剩余的九个,会让整个大周抢破头。

    【尚宝卿啊,那可是正五品的实职。】贾政不由羡慕起来。要以级别论,他是工部员外郎,是正四品,高两级,可六部之一的工部,只是掌管各项工程、工匠、屯田、水利、交通等政令,员外郎又是虚衔,没有实权。

    尚宝卿就不一样了,作为天子外臣,尚宝卿每个城池只有一个,掌管宝玺、符牌、印章、笔墨纸砚,以及各型各色的天才地宝,非进士不可取。其身份之重要,位高之权重,实力之强悍,让他这个荣国府的当家,见了都要礼让三分。

    【或许宝玉……将来……】贾政随手挽个笔花,笑了。不过是首煊赫一方的词作,撑天了就是才高六尺九寸,想要接触尚宝卿那等人物已经很难,更别提做了。

    他对宝玉微微颔首,不管如何,这冤家算是开了窍。

第十八章 火乌赤毫

    金光闪烁,透彻屋舍。

    贾政大笑道:“这就是原创金光了,初次使用,足可增幅六成威能。就算以后再用,那也有两成的增幅呢。”

    贾代儒陪着笑,不自觉看宝玉一眼。他连篇名动级别的诗词都没有,一幅最得意的画作,还被老祖宗讨了去。

    想起宝玉没能出口的那首诗,他心疼肝痛,恨不得咬邢夫人几口狠的。

    贾政把玩火乌赤毫,一双眼睛却盯在了纸张之上。他嘴里赞叹这个,心里面实在没当回事。他作过名动的诗篇,也有原创金光,虽然难得,但跟《忆秦娥》的才气灵泉比起来,要往后放。

    【六尺七寸?六尺八寸?六尺九寸?七尺!】贾政心里念叨着,暗地里对自己嗤笑起来。按照他才气的消耗来看,《忆秦娥》应该是才高六尺有余,不足七尺,是煊赫级别里的中下品。

    “也算难得,也算难得……”想及此处,要把毛笔放回笔架上。

    可这时,蓦然,只见灵气成泉,自纸面上喷涌而出。

    一尺、两尺、三尺……纸张宛如泉眼,那灵气就宛如泉水,瞬间喷射八尺有余。雪白的灵泉照耀屋舍,晃花了他们的眼,也让贾政、贾代儒面面相觑,嘴皮哆嗦着,眼睛圆瞪,如铜铃一般无二。

    “才,才高八尺?!”贾政惊得发抖,手一颤,火乌赤毫掉在地上。

    他不管不顾,恍然间一拍脑袋,叫道:“对了!这是振奋心灵的词作,与我以往作的不同。才高八尺,哈哈才高八尺,没错!”

    贾代儒恨不得把老脸贴在灵泉上,一双眼睛又羡又妒,看向贾政。他的音调都变了,没了儒雅气,多了尖刻道:“老爷,这是才高八尺,八尺啊!才高九尺就能十城共举,古往今来,能够才高八尺的,早晚都要破了九尺开外!

    这只是初创,还没传扬名声,要是传扬出去了,有人学习、钻研、使用,才气还能再涨。这,这能提升多少才气?涨了多少文名?”

    贾政大笑,‘谦虚’道:“不多,不多。”

    贾代儒气得发抖,得了便宜还卖乖,就是贾政的这时候了。作为‘忆秦娥’的首次书写者,贾政能够提升才气数量,修为往前更进一分,等到名声传扬了,来个才高九尺,还能再提升一次。

    且不说才气、文名上的增长,那才高九尺,可是要十城共举、上达天听的。要是他能得到此生殊荣,死也心甘!

    只见贾政招呼宝玉上前,等宝玉近了,扬手一抓才气灵泉,灵泉就此涣散。足有八尺高的才气灵泉,五尺消散于天地之间,两尺被他吸纳而进,剩下的一尺从宝玉的额头正中沁了进去。

    贾政舒坦的伸个懒腰,筋骨噼啪作响,他是举人文位,又有更高的妖将修为,两尺才气算是开胃的小菜。宝玉就不一样,只见宝玉双眼漆黑宛如深潭,满脑子的魂灵儿,幽幽飘进了文山之中。

    脚落实地,宝玉发现自己站在文山的半山腰,略高一点的地方,他的七十二把文火烈焰熊熊,恰好烧在半山腰的中央,略微偏高,抬头看去,还有九个火把插在更高处,其中最上方未点燃的一把,距离山巅四十丈。

    而此时,只见高空浮显四个大字,为:煊赫首书。说的就是《忆秦娥》的第一次书写了。

    四个大字凝成一股,变成一尺才气,好像浓稠的灯油,缓缓淌入已经点燃的七十二把文火中,最上方的一把。

    这一把文火的光芒大亮,火苗窜起老高,被一股无名风吹拂着,斜斜点燃了更高处的一把文火。七十三把文火蜿蜒文山,照得一片透亮,隐约间,还能看到远处朦胧的八座,未曾踏上的百丈文山。

    【原来是这般修炼的。】宝玉心想道:【除了读书写字,原来还能这般修炼。自己的文章,有人发自内心的理解、学习、书写,他们广了学问的同时,我也能增长才气,点火。】

    【就好像一棵大树,才气是根,有根才能活;文名就是大树的枝叶,吸收天地之精华,让大树更加繁茂。】

    【涨文名,增才气,缺一不可!】

    …

    宝玉回过神,还在梦坡斋中。

    贾政含笑看着他,叮嘱道:“好生读书,六艺也不可放下。争取点燃全部文火,参加明年的秀才大考。”不问点燃了几把文火,不问别的任何事情,就是挥手赶人,道:“如此,你退下吧。”

    宝玉没动地方,眼睛盯着书桌。

    贾代儒噗嗤笑出声,往后退一步,仰头看天。

    贾政老脸微红,一拍脑袋,道:“我倒是忘了。”说着弯下腰,小心翼翼的把《忆秦娥》首版捧在手心。那模样,那神态,就是捧在手里拍摔了的那种。他对宝玉都没这般好过。

    刚冲宝玉站的方向送过去,没递出巴掌大的距离呢,又缩回去,“这词呢,我是替你写的,自然归你。不过为父近日不太妥帖,需要个振奋人心的,不然放在为父这里,嗯,那么几日,就是几日,等为父心情好了,遣人给你送去?”

    宝玉低头,不说话。

    贾代儒脑袋快仰成个平行面了,不敢看。这贾政一口一个‘为父’的,那是既要东西,又要脸面,还什么‘等心情好了’……呸,不要脸!

    宝玉好像很舍不得的样子,咛咛道:“老爷,这是我第一首煊赫的词。”

    贾政瞠目结舌。对啊,这是宝玉第一首拿出手的词,谁能要?就算哪个有资格要的,也轮不到他这个当父亲的。

    为人父者,抢夺孩子的东西,算什么事?

    脸红,通红,红得发紫。贾政眨眨眼睛,眼泪快流出来了,哭丧道:“也对,是这个理。如此,你便拿去吧。”说着眼睛一闭,双手往前一送。肝疼!

    宝玉笑起来,道:“这第一首煊赫的词,谈什么放几日,就送给老爷了。”

    贾政蓦然睁眼,激动莫名。贾代儒的脖子咔嚓一响,痛得他连连闷哼,两手抱着脖子扭过来看宝玉,好像看见个吓人的妖怪。

    送人?煊赫的?首版?

    贾代儒差点叫了出来,想起在贾政的内书房,送的又是贾政,又是人家当面,好悬没开口阻止。这要是张嘴挡了,贾政要跟他拼命。

    只见贾政胡子发抖,惊道:“这怎么可以?这不可以!”双手却缩了回去,放怀里抱着。

    宝玉再笑,道:“我只是个生员,还用不了这东西,秀才才能纸上谈兵呢。”弯腰捡起地上的火乌赤毫,想着给贾政递过去,道:“说了送您,那就是送您了,呃……”蓦然一呆,不动声色的退后一步。

    “如此,我就告退了。”

    贾政连忙道:“去吧,好生读书。”

    宝玉就往外走,一边走,一边把火乌赤毫偷偷往袖子里掖。这火乌赤毫,刚看到就让他惊了一次,等到入手,更是怎么也放不开了。

    这火乌赤毫,触之滚烫如同沸汤,应该是百年以上的叶仙龙血树,取最精华的一芯精制而成,单个笔杆就是个了不得的。

    再说笔毛。以长短论,笔毛属于中锋,除行书外皆可适合书写;以材料论,笔毛分为硬毫,隶书、魏碑、大篆、小篆都用硬毫,他钻研的柳体,取匀衡瘦硬,追魏碑斩钉截铁势,最是适合不过。

    【好东西,真是个好东西!不愁没笔写文了!】宝玉藏了再藏,步子更快。

    “等等!”身后传来呵斥。

    宝玉回头笑道:“老爷,还有什么吩咐?”

    “拿来。”贾政伸出手,板着脸,他还没见过这样的呢,连他的命根子都敢。

    照理说,宝玉送了他《忆秦娥》原版,他该投桃报李,让宝玉把火乌赤毫拿了去。他也是这样想的,所以宝玉藏笔的时候,当没看到。

    可宝玉往外走,那可是带着火乌赤毫的,好像心头肉被人剜了去,要带着走。他的心疼肝颤,就是忍不住,想起自己是当家的老爷,干脆,不要脸了!把心头肉给本老爷送回来!

    宝玉嘴一瘪,恋恋不舍的把火乌赤毫抽出来,给贾政递过去。

    贾政哼了一声,捏起笔杆就要拿回。

    一拿,不动。

    他看宝玉抓的很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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