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卡农-第26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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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哈哈哈,大哥又吓我,长老团的九级魂器也没这么厉害呀!”

    三人说笑着从我身旁跃过,沿着田鼠溃逃的方向快速掠去。

    望着三人渐渐远去的背影,林觅仙轻轻地吐了口气,附在我耳边道:“这是巡逻队里有名的黄金组合,肯斯是组长,五级遗魂师,杰特和茵妮也都有四级近乎五级的实力,三人配合非常默契,被他们发现就惨了。”

    我淡淡地笑了笑,肯斯是个中年人,身材高壮,穿着一件虎皮背心,身后背着一柄宽近一尺的厚背阔剑。从他的步伐姿态分析,肯斯除了魂器外,对于格斗绝对也是高手。

    我最担心遇到的就是这类遗魂师,除了能够施展魂器,自身实力也相当强悍。

    把草坑内那几只剩留田鼠踢飞,我缓缓趴起身,朝林觅仙道:“你在这待着别动,我去看看卡卡布。”

    说罢,我匍匐着朝卡卡布潜藏的那个草坑爬去。卡卡布虽说是个天才神童,可毕竟还是小女孩,对于老鼠她们有着天生的恐惧。刚才一直没见卡卡布有何异动,别不是吓晕过去了。

    两处草坑离的并不远,没等我过去,卡卡布便从草坑里探出了脑袋,可爱的大眼冲我贼贼一笑。

    看到这顽皮的表情,我无奈地摇了摇头,心叹:“真是个让人哭笑不得的麻烦家伙。”

    我冲她眨了眨眼,比了个趴好别动的手势,便欲返身回去。肯斯等人并未走远,若是在这个时候还惊动到他们,真就叫倒霉了。“

    哪知,卡卡布忽然冲我咧嘴笑了起来,笑容特别灿烂、特别阳光,阳光到竟有些阴森。

    心中暗叫一声‘不好,’,这时卡卡布突然跳出草坑朝肯斯跑去,嘴里一边还在大叫:“肯斯救我!啊啊啊,不得了啦,杀人魔头在追杀我呀!彼德是他杀的,布拉德是他杀的,水依娜也是他杀的。啊啊啊,肯斯再不救我,卡卡布也要被他杀啦……”

第十三章:征服

    我楞住了,这一次,我着实楞住了。

    但仅仅只过了三妙钟,我便一跃而起,大步往林觅仙那跑去。虽然一时还不明白卡卡布为何要这么做,但立刻跑路绝对是现在的最佳选择。

    林觅仙比我更不如,她整个人傻站在了草坑里,望向卡卡布的眼眸中写满了迷茫。

    “傻楞着干嘛,快走!”猛地把她抱出草坑,我在她屁股上狠狠地拍了几掌,吃痛过来的林觅仙这才跟着我一块往来路跑去。

    这个过程大概发生在十息内,十息过后,一股无形的声波从身后冲击而来。

    我转首望去,肯斯背着宽背阔剑大步奔来,杰特在卡卡布身旁作保护状,而那位名叫茵妮的女子,则迎风襟立,中指和食指拼拢摆在额间,微微张开的嘴唇内透出一丝蓝芒,那股无形的声波便是从那发出来的。

    “妈的,还有这种魂器!”我禁不住暴了声粗口。

    因为这股音波竟可以直接攻击脑内的中枢神经,使人变得迟缓,脚步沉重。最明显的例子就是林觅仙,如今她几乎是软在我怀里。

    “怎么办?”林觅仙无力地望着我,眼里满是绝望。

    “记住你的承诺!”说罢,我便把她一把抛开,撒腿奔去。

    “啊?”

    林觅仙跌倒在地,跪望向我的眼神里充满了不敢相信。她没想到,我竟会这般毫不犹豫地把她抛开,其间没有一丝迟疑。

    泪水,禁不住涌上她的眼眶。

    听见这声惊叫,我心中不由一叹,脚步不停,扭头朝她看去,“记住你的承诺!”跟着,久久地,脸上保持着一抹自信微笑。

    林觅仙这才重重地点了点头,泪水从眼眶里无声落下。

    我承认做这个决定完全没经过大脑思考,多年经验使我很自然地便把林觅仙抛开。

    这个其实也无需多想,不管抛开林觅仙的后果有多么严重,但若不抛开,结果将是不可接受。

    在严重与不可接受间,我选择了严重。

    茵妮的声波攻击相当厉害,无声无息,但却如影随形。在我还未完结的整个人生中,我只死过四次。

    前两次不用多提,乃是自杀。而第三次,便是死于音波攻击之手。

    至于第四次……唔,我不愿多说。

    所以,对于音波攻击我深有体会。和电影上演的那般狗血情节不同,声波攻击是没有声音的。

    人的耳朵可听到的声音频率在20-20000Hz之间,低于20Hz的是次声波,高于20000HZ的是超声波。

    但一般来说,因为次声波和人体器官跃动的固有频率相近,非常容易产生共振,从而导致器官变形、移位、甚至破裂,最终达到杀伤目的。所以,次声波做为武器的情况要多一些。

    这些武器大体上可分为两种类型,一种是神经型,另一种是器官型。

    简要来说,神经型次声武器刺激的是人的大脑,对人的心理和意识产生影响,诸如产生幻觉、狂爆,甚至丧失思维能力。

    而器官型次声武器则作用于人体内脏器官,引起人的五脏六腑产生强烈共振。轻者肌肉痉挛,全身颤抖,呼吸困难;重者血管破裂,内脏损伤,甚至迅速死亡。

    那一次轮回,我便是在猝不及防的情形下,被音波攻击击中而当场毙命的。

    要知道,当时的我对于肌肉的控制,绝对到了出神入化的境界,完全不是现在的我可相比。毫不夸张的说,就算近距离被狙击枪击中,我也可以做到只擦伤表面皮肤便随心化解。

    那时的我,曾非常自豪的送了自己一个外号:人神。除了人中之神以外,我找不到更贴切的词形容自己。

    可就是在这样的一个情况下,我死了。

    后来为了防御这类无孔不入的音波攻击,我做过一系列身体训练。

    我在万吨巨轮的桅杆上体验过龙卷风的侵袭,那高空大气湍流产生的次声波能将飞机撕得四分五裂。

    我也在地震时激发的次声波中体验过生死,看着那一幢幢高大的建筑物被次声波摧毁。

    到最后,我不得不再一次感概人体的奇妙,它可以创造一个又一个奇迹。

    至少对我而言,我又找到了一种控制肌肉的表现形式。

    真空!

    没错,就是真空。

    在一次次体验中,我发现,只要找到一种方式,让肌肉相互摩擦后,在体表形成一股真空波动,便能防止音波的攻击。

    因为,次声波不能在真空里传播!

    当然,要做到这一点很难,至少现在的我根本做不到这一点。

    但也好在,茵妮的音波攻击能量不算很强,我控制肌肉关闭全身上下所有毛孔后,勉强也能做到健步如飞。

    肯斯在身后快步追着,但很明显,他也受到了音波的影响,快速跑动了一阵后有点力不从心。

    这场追逐没有持续很长时间,当我穿过草丛带,进入森林深入后,肯斯便没再追来。

    但我没有放松,随手抓了几十只田鼠,一个个抛向亡灵界限的红膜后,这才小心奕奕地潜行而去。

    林觅仙被抓了,她很有可能迫于压力引爆魂仆印迹。这个时间最早在三天,最晚在三个月后。

    面对如此局面我有三个办法:一,自己解除魂仆印迹;二,去把她救回来;三,放任不管,我继续做我应该做的事。

    认真思考了好一会儿,我选择了第三种办法,放任不管。

    在我原先的计划里,就是要让她回总部的,如今只不过这个时间提前了而已。

    林觅仙必需被抓回去以安凯亚斯的心,这样我才能从他的视线里脱离出来,否则,每天应付凯亚斯的追杀,我哪还有时间做其它事。

    这就是我利用我的优势——凯亚斯并没看重我,做出来的计划第一步。

    计划第二步是什么,坦白说我现在并没想好,因为这要取决于真正遗魂师的世界是怎样的。

    我的最终目标其实非常清晰,那便是征服!

    在征服之前,我必需强大!

第十四章:唐宁儿

    已近午时,烈日当空而照。

    之前奔行我把拖累速度的累赘都扔掉了,其中包括食物和水。

    感觉肚子有些饿,我拎起小刀,开始处理路上抓来的田鼠。开膛破肚、斩头去脚、剥皮剔骨过后,我生生地吞吃了这只田鼠。

    把那些杂七杂八的残余物埋入地里,以防被人追踪后,我选择了一个方向,潜伏而去。

    路上,我才空出时间,思考了下卡卡布如此举动的动机。

    后知后觉,这是人的通病。

    根本没费多大心力,我便猜出了卡卡布如此做的原因。

    那天,当我拒绝她提议杀了林觅仙、并帮我解除魂仆印迹之时,聪明的卡卡布便猜到了我与她合作的诚意是多少。

    承诺对我来说完全没有约束力,这一点我自己清楚。但就外人而言,我所表现出来的言行举指却非常像一个性格内敛、而有责任感、并重言守诺的人。

    卡卡布一开始也是这么认为的,所以她才忍了那么久后,才跟我提出合作的意向。但由于我漫不经心的随口答应,让她警觉到了这一点,同时很快便改变了原先的态度。

    从这一点来看,卡卡布不但聪明,而且优秀。

    卡卡布知道我答应帮她杀凯亚斯是在应付了事,所以,为了不耽误时间,她今天才以这样一种方式,把我逼上和凯亚斯做对的道路。

    同时,卡卡布还不用担心我把她的秘密说出来。

    因为她早已表明了立场,她和我是一边的,就算是现在,这个立场也不会改变。

    我和她拥有同一个敌人,凯亚斯。今天这般害我,只是为了让我更早的与凯亚斯正面为敌。

    也就是说,在有需要的时候,她一定会帮我的。是问如此情形下,我又怎么会出卖她呢?

    至少有了她的帮助,林觅仙也能撑的更久一些。

    想通这点后,我释然了。

    少了林觅仙与卡卡布的拖累,我在林内的行走速度快了不止一倍,没过半个时辰我便又回到了那片草丛地带,当然,方位并不是原先那个方位。

    快速穿过后,迎面而来的是一条小河,对望是纵横起伏的山岭。

    这里,应该就是遗魂师们生活的地方了吧!

    就在越过小河的那一刻,周围环境突然给了我一丝异样气息。

    仿佛……唔……轻松了!心里有种愉悦的感觉,之前在亡灵界限里的束缚感全部消失了。

    不会是又施展了什么大型魂器吧?

    我仔细地朝四周打量,别说,河这边蒙蒙胧胧地还真有道墙状般的东西。虚空飘散的灵力撞在墙上,都被反弹了回来。

    我心下了然,这该是一种防止马布山脉里面的灵力往外界扩散的一个手段,虽然做不到完全阻绝,但能够控制一部分就行了。

    入眼处仍然是原始森林,我沿着小河往深处摸寻过去。有水的地方,就一定有人。

    约莫过了一个多小时,我终于发现了有人行走的踪迹。

    从脚印上判断,这人身材偏瘦,不会太高。

    我小心地潜伏而去,转过一个地洼带,远处的树丫间,背靠着一个瘦小身影。

    是个少年!

    一头零散短发轻洒在额头,长的眉清目秀,大概十二三岁的样子,此刻他正依在枝头遥望远方。

    天边,逐渐偏斜的夕阳洒下一搂金辉,让这片森林抹上一层神秘红芒。

    吱吱……吱吱……

    一个毛茸茸的小脑袋从少年怀里探出,有点像是狸猫,两只好奇地眼睛朝我潜藏的方向望来,里面仿佛含着一丝雾光。

    “怎么了扑扑?”少年秀气的脸上轻轻一笑,温柔地拍了拍它的脑袋。

    吱吱……吱吱……

    又是几声轻唤,但声音里已带了几分肯定,骨碌碌地大眼直直地望着我。

    “有人在吗?”少年领会到它的意思,面朝我这个方向轻声问道。

    “好机敏的小家伙!”心中一叹,我脸带微笑地走了出去。

    “你好,请问这里哪?呃……我好像迷路了。”

    少年礼貌中略带害羞地笑了笑,道:“你好,这里是唐家村的林区,前面是唐家村。”

    说话间,少年从树上爬下,动作非常熟练,不过身手却并不矫健。

    金色莲花?

    望着少年的头顶,我楞住了!

    林觅仙三级遗魂师,头顶莲花是银色,花瓣未开。布拉德是四级遗魂师,头顶莲花是银色,花瓣半开。

    卡卡布天纵奇才,头项莲花是银色,花瓣开得正艳。

    而这个不知名的少年,头顶却虚浮着一朵金色灿烂莲花,这算怎么回事?

    表面上我到没有显得很惊讶,望着他怀里那只头长得像狸猫,身材却极了电影里咖菲猫般臃肿肥嫩的宠物直笑。

    “这小家伙是什么?”我问。

    “你是说扑扑?”被问到自己的宠物,少年脸上的害羞没了,温柔地摸了摸它的脑袋,笑道:“我前天才捡到它的呢,也不知道它是什么,大叔你知道吗?”

    “大叔?”我虽然活过的年头不短,但我的外表看着可是十七八岁的小伙而已,他叫我哥才合适。

    没在称呼上纠结,我呶了呶嘴,道:“我对灵兽没有研究,呃……可能是什么杂交生下的吧。”

    没等少年回应,那小东西忽然探出脑袋,冲我吱叫了几声。少年忙安抚道:“扑扑别生气,嗯嗯,你最可爱了。”说完,少年又朝我露出一个害羞的笑容,“扑扑很敏感的,大叔以后别乱说话哈!喔,对了,忘了自我介绍,呵呵,我叫唐宁儿。”

    在与唐宁儿的闲聊中,我对这个所谓的唐家村有了个大概印象。

    唐家村位于马布山脉的偏东角,依靠着最近的遗魂师门派是云瑶派,可由于云瑶派清一色女人,只收女徒,所以,很多唐家村的少年也会翻过古荡岭,跑去一山之隔的强殖门试炼,以期经过考核,成为遗魂师的一员。

    自称是迷了路的外地人,我很轻易便取得了单纯的唐宁儿的信任,答应带我去唐家村,以辩明方向。

    然而此时虽是到了晚饭时分,唐宁儿却全然没有回家吃饭的那种喜悦,前行的脚步慢吞吞的,跟我搭话的热情也随着离村子越近而越心散。

    “这么晚了,能去你家吃饭吗?”我厚颜无耻地提出这种不请自请。但我相信,以他的性格会答应的。

    “呃,这个……”唐宁儿忽然迟疑起来,“我家……嗯……不太方便。”

    我楞住了,不该这样呀!

    没等我继续套话,唐宁儿忽然腼腆地冲我笑了一声,“我先回家了哈,房子最高的那间就是村长家,你问好了方向赶快离开喔。”说罢,便小跑着走了。

    望着他远去的瘦小身影,我不禁露出一丝微笑,这小家伙肯定有问题!

    并没去找村长,根据林觅仙的介绍,马布山脉里的居民相互走动的虽然不多,可毕竟就那么些人,百来个村庄,七八万人口。唬弄唐宁儿不算难,可万一村长还真认识什么方家村的人,那就不好办了。

    收神宁气,我悄悄地跟在唐宁儿身后,摸了过去。

    唐家村依山而建,往里只有一条小路,旁侧两边是丘壑山林。

    我站在山丘之上,远远地望着唐宁儿,一直看到他进了家门,这才把位置记下,移开视线。我可不会傻到在天还没黑之前,便摸进一个相互间熟悉到来只陌生苍蝇都能分辨出的村庄里。

    也难怪唐家村这么小,地理环境是影响社会结构的重要因素。马布山脉的居住环境不适合多人聚居,所以才形成了以村落为主体结构的社会形式。

    闲着无事,我拿出彼德的魂器把玩。这是两枚戒子,通体黝黑,造型嘛,到算不得独特,只是指环上有一些细小的花纹。我把戒子拿到眼前仔细查看,也只能隐约判断出,这些花纹是规律的。

    这两枚戒子的功能截然不同,一个是可以发出几道红芒的杀人利器,一个是可以令人窒息的恐怖白芒。

    相对来说,我较为喜欢后者。不过很无奈,我现在分不清那枚戒子才是那个魂器。

    把玩了一下不得要领,我又把上回从布拉德身上剥下的所谓强殖型魂器拿出来看了看。

    那是块红色宝石般的物体,上面流转着莹莹光带,腰带到很普通,细麻制品。

    据林觅仙所说,掌握魂器的第一步是沟通。这一步很简单,只需把灵力注入到魂器之中,使之达到一个共同的频率就行了。可我体内根本没有流转的灵力,所以在最简单的第一步上,我就没了办法。

    天色渐渐转黑,村内陆续掌上灯火,从山丘往下望,点点光芒在漆黑的村庄里闪耀,尤如一条镶满了宝石的黑丝带。

    躬起身,我悄悄地摸了下去。

第十五章:唐家村

    “唐古,守住村头,别放过一个蒙特尔村的兔仔子。”一个低沉的中年男子声音响起。

    “知道嘞,根友哥。”

    “唐三,你留守中营,注意一定要把他们从中间切断,我们分隔包围。”

    “唐宁,你在村尾,蒙特尔的兔仔子摸进来时,你千万要忍住,不能发出丝毫声音惊动他们。”

    “唐亮,你的任务最重要。”

    “我明白,根友哥,即不能让他们轻易抢走灵鼠,又要保持一定的对抗,同时尽量避免人员损伤。”

    “嗯,很好,大家都记住自己的任务。今天晚上,咱们让他们有来无回。”

    唐宁儿的屋内响起许多人的答应声,跟着,吱吖一声,房门应声而开,一个人探出脑袋,贼溜溜的眼睛左右打量了一翻,冲屋内招了招手,接着,七八个年青壮汉从屋里走出,陆续消失在黑暗中。

    “唐宁儿,今天望风,有看到蒙特尔的兔仔子么?”

    “好奇怪,一个都没有!”

    “嗯,这没什么可奇怪的。这表示他们前几天已经打探清楚,今天晚上准备动手了。好了,去做饭吧,今天晚上把门窗关好,无论听到什么声音都不要出来。”

    “嗯,明白。”

    话音一落,唐宁儿出来屋里往厨房走去。我身子赶紧一缩,潜藏在小院的阴暗处。唐宁儿到好办,不过那头敏锐的小家伙难对付。关闭全身毛孔,我悄悄地溜了出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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