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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小闲御神录-第4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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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门果然开了。可是应门的不是谈清荷,而是七岁多的小男孩琤琤。他看到宁小闲先是一愣,随后就见到了她身后的哨子。

    “华叔叔!”也不知触动了哪根弦,这小鬼嘴巴一扁,眼里就浮起了泪花。

    哨子往前跨了一大步,蹲下来看了看他的脸,厉声道:“谁打了你?”他本是个喜怒不形于色的人,但这回却当真是怒气勃发。

    琤琤右腮高高肿起,眼睛上有一大块乌青,显然被打得不轻。他的衣服也不太整齐,像是被推搡过。粉雕玉琢般的娃娃像在泥地里打了几个滚似的,看着惹人心生怜爱。

    哨子不问还好,这一问倒把琤琤激得眼眶又是一红,低着小脑袋就拱到哨子怀里去了。宁小闲站在边上,朝天翻了个白眼,这一幕父慈子孝的场景真的很感动人,不过,“大门口人来人往地多有不便哪!我们进了屋子再说好不好?”

    哨子老脸一红,赶紧把琤琤抱进了院子里,反身关上了门。

    这一问才知道,今日学堂放课得早。琤琤回家的路上被几个同塾的小伙伴调笑了一路,说他是个没爹的孩子,又说他娘生性风|流,早在外面偷偷有了男人。小小男子汉也是有尊严的,对方口中侮辱的又是他最敬爱的娘亲,这还能忍?于是不要命地扑上去,那小子说风凉话说得正开心,冷不防被他一拳打在嘴上,战斗由此拉开了序幕。

    “岂有此理!”哨子一拳砸在桌子上,这可怜的桌子嘎吱一响。差点儿被砸倒了。小孩儿哪里懂这些,八成是家里大人教的,一想到谈姐处世清白,却要受到这样的冷眼妄言,他心中就气闷难平。

    欺负琤琤的是几个小孩子。他能怎么办呢?抡拳头打孩子可不是成年男子该做的事。可是琤琤又哭得这么伤心,他瞅着心疼得很。偏生他嘴笨。除了“别哭了。别哭”之外,真是再找不出安慰孩子的话了。

    宁小闲觉得自己看不下去了。这一大一小两个男人就最开始还说了几句话,越到后面越是“相顾无言”,一个眼泪汪汪,一个谨言木讷,简直就像在她面前演哑剧似的。

    她叹了口气。把男孩从哨子怀里挖了出来,望着他的眼睛道:“琤琤,欺负你的有几个孩子?”

    他低声道:“四个。”

    一挑四?几乎没有胜算,这娃儿怎么想的。“你觉得你能打赢?”

    他抿了抿唇:“……不能。可是他们那样说娘亲。我气不过……”

    她打断他:“都是住在这附近的邻居家孩子么?”

    “嗯。”

    “长得都比你壮么?”

    他摇了摇头:“狗子比我个头还小些。”

    “好。你告诉我,下回他们再取笑你,污蔑你娘亲,你要怎么办?”

    琤琤沉默了,显然也不知道对策。哨子忧虑地望着他。商队在岩城停留不会超过半个月,他一走,这对母子又无人照拂了。

    不知不觉中,他已经将自己当作了谈清荷的保护人。

    宁小闲伸出手指,刮了刮男孩光滑的另一边脸蛋。嗯,手感真好呀。“姐姐有办法,让那帮小家伙以后不敢欺负你。想不想听?”

    这话一出,别说琤琤瞪大了眼睛,连哨子都竖起耳朵。打打杀杀他在行,处理这种琐事反而束手无策。

    “狗子比你还弱些,为什么他反而能欺负你?”

    琤琤显然被问懵了,想了想才道:“他一个人打不过我。可是……可是……”

    “可是他和其他更壮的孩子一起,就能欺负你了,是不是?”她看到琤琤点了点头,这才接道,“这就是我告诉你的第一个办法。你可以学狗子,去找更壮的孩子一起玩,这样狗子他们就再也不敢欺负你了。”君不见所谓的古惑仔,其实也就是一帮小青年拉帮结派、打架抱大腿么?可见,借“势”是很重要的。

    哨子听得拧起了眉头,正要说话,却被她摆手制止了。

    人原本就是社会性很强的动物,自动寻求强者的庇护乃是本能,无须讳言。莫说个体了,哪怕像岩城这样的人类聚落城市,不也托庇在清虚门的羽翼之下么,否则如何在这乱世之中求得平安?

    琤琤咬着唇细细想了半天,才摇了摇头:“宁姐姐,我不喜欢这样。”宁小闲说的原本是个好方法,但他下意识觉得这样不妥。

    不想托庇于人?她扬了扬眉,那就选第二条路吧。“简单的办法不用?也成,那还有第二个办法。”她伸手指向哨子,“你的华叔叔,打架好厉害的。只要他肯教你三招两式,你一个人就可以把那帮小孩子全打扒下。可是,那得吃苦了。”

    琤琤顺着她的手指望向哨子,呆呆道:“你说的是真的?”他很喜欢这个华叔叔,但他真有那么厉害么?

    “当然了。我们来岩城的路上,遇到了这么大一只熊妖,活生生的妖怪啊。大家都吓坏了,结果熊妖被你华叔叔一个人打死了!”她伸手比划了一下,强调熊妖的巨大。舅舅家有娃儿,宋嫂家也有娃儿,她应付这帮熊孩子有经验。

    哨子眼皮子直抖。这丫头语气这么夸张是怎么回事?再说那熊妖是集全商队之力方才拿下的,可不是他一个人的功劳!可是琤琤望向他的眼神有惊奇、有崇拜,却让他怎么出言否认?

    琤琤:“华叔叔,宁姐姐说的是真的?”

    哨子:“……嗯。”

    她在心里窃笑,哨子既不否认,那这事儿十有**能成。“华叔叔这么喜欢你,何不请他教导于你?”

    琤琤也很聪明,只拿希冀的眼光望着哨子。可怜哨子本是心如铁石的人,此刻却抵受不住小小孩童炽热的目光,咬着牙对宁小闲道:“他年龄还小,怎能教他和其它孩子打架?”

    她冷笑道:“世道本就如此,你不欺负人,早晚就要被人欺负;你不高人一等,早晚要被人踩在脚下。他们孤儿寡母相依为命,琤琤若不从小就学些本事,长大了如何保护母亲?”如果在华夏那等法制社会,她当然不会怂恿小孩去打架,可是这儿妖怪遍地走,修士多如狗,拳头大才是硬道理!

    哨子默然,变相承认她说的话有理,过一会儿才道:“商队最多再半个月就要出发,哪里有空教导这孩子?”

    这男人,真是太矫情了,明明千肯万肯还要给自己找理由推托!宁小闲在心底强烈地又鄙视了他一次,这才撇了撇嘴:“当时你教导我不过就用了九天功夫。现在有充裕的半个月时间,哪里就教不好这孩子了,再说练武不都得从娃娃抓起么?”

    为了证明哨子这良师能带得出高徒,她拿起桌上的竹片信手丢了出去。这竹片“咻”地化作残影,划过窗边的一盆月季,割下来一朵正待怒放的花苞。

    “如何?”她得意洋洋,“你华叔叔才教了我十日,姐姐就有这样的本事了哦!”

    琤琤赶紧鼓掌:“好看,好厉害!”旋即又道,“可是,娘亲最喜欢这盆花了,她会不会生气?”

    “……”她打了个哈哈:“不会的。你只说是华叔叔不小心折断了,她一定不会生气。”

    哨子:“……”

    正说话间,长天通知她:“谈清荷回来了。”他耳力远胜屋内所有人,谈清荷还没走到巷口,他就听到了脚步声。事不关己,高高挂起,他对眼前这场戏可没什么兴趣,只是这丫头调皮,他就索性看着她玩儿。

    正主儿回来了。宁小闲可不想卡在这一对男女之间当个不停发光发热的大灯炮,当下随便找了个理由就走出了谈宅。哨子被兴奋的琤琤缠着问东问西,也顾不上她。

    路上,她和谈清荷擦肩而过,两人友好地打了招呼,寒暄了几句。细看这谈姐,果然瓜子脸、长颈如玉,杏眼樱唇,哪怕素面朝天也掩不住她是个美人儿的事实。

    回到小院后,她忍不住催长天去偷听:“他们在说什么?”

    “多事。”长天埋怨了她一句,还是帮了她这个忙,“聊那男童的伤势,再没别的了。”

    她但笑不语。哨子和谈清荷之间的的确确存在着暧|昧的气场。偏偏哨子不知是为人木讷或者别的原因,两年来这段感情一直都没有进展。现在他要传授琤琤武技,和谈清荷势必就会有更多接触了。宁小闲一直认为肥水不留外人田,谈姐这样的美人迟早要找人嫁掉的,那这人为何不能是哨子呢?

    她这人一向恩怨分明。哨子传了她功夫,她就帮他抱得美人归,这才叫两讫,是不是很公平呢?(未完待续……)

第100章 聚福楼的招牌菜

    月黑风高。

    有别于城内清一色的青岩黑瓦,城主府是岩城最奢华的建筑,府内有画栋雕梁、有小桥流水、有山石嶙峋,不过这些都是前任城主留下来的。

    正是用过了晚饭后的时间。城主府的老管家吴伯提着“气死风”灯,急急穿过迂回的走廊,直奔书房而去。他老人家今年七十了,腰已经佝偻,腿脚早不灵便,上一次这样大步奔跑已经是十几年前。

    “老爷、老爷!”他连着敲了两下门。里头的人才刚把“进来”的“来”字说完,吴伯已经推门而入了。对书房里的两个人来说,老管家的这个举动都很反常。

    岩城现任城主温格正举着笔,愕然望着他。老头子喘息未定,最后从喉咙里挤出几个字:“二公子,制成了!”

    啪嗒一声,毛笔落在书桌上,污了好贵的一张洒金花笺。

    温格仿若未觉,心里一阵狂喜,口中喃喃道:“成了么,成了么?终于赶在秋茶收获前成了?”

    吴伯从怀中掏出一个纸包:“二公子让我将样品带来了。老爷,可是现在就试用?”

    “试用,现在就试用。”温格连连点头,“快去请樊先生来!”

    ============

    互市门口依旧热闹,只有宁小闲是个大闲人。约好的时间已经过去了小半个时辰,那姓许的小半妖还未出现。

    现在的孩子,真不懂得守时守信啊。她叹了口气,穷奇在神魔狱中很狗腿地道:“那小子不识好歹,竟然错过了这效用天下第一的易容丹。女主人莫生气,日后有得他后悔的。”

    算了,不等了。有缘自会相见。她百无聊赖地踢走一颗小石子,走人。

    两刻钟后,她已经站在了岩城据说最好的酒楼门口,鎏金的招牌上写着“聚福楼”。馆子饭菜的好坏,从客人的数量上来判断是最直观的方法。现在正是午饭时间,这家聚福楼共有三层楼,从下到上竟然几乎都坐满了。

    自从进了这岩城,就有黄金周旅游旺季出游的不适感,走哪都是人,吃住不方便。宁小闲皱了皱眉。从一楼走到了三楼,都没有找到空位。她心里不禁又把那姓许的半妖骂了一遍,若不是他拖拉时间,她早就可以来这里占个座儿了。

    她在三楼又扫视一遍,确认没有空席了。正准备下楼换一个地方吃饭,冷不丁角落里传来一声轻唤:“宁姑娘!”

    这声音也不大。不知怎的就能穿过喧哗的人群。直接传到她耳里,听起来还有几分懒洋洋的味道。她循声望去,首先看到了一双黑逡逡的眼睛,然后是一身劳动群众工作服般的粗布衣服。当然,今日他换过了一套衣服了。

    那复姓澹台的酒仙!他坐在一个最偏僻的角落里,酒葫芦立在桌上。他举着酒杯向她遥遥一敬:“宁姑娘,不介意拼个桌吧?”身边的桌子都坐满了人,果然只有他是一人一桌。

    宁小闲维持着脸上神色不变,瞳孔却收缩了一下。她记得从未告诉这人自己姓宁。他既能认得出来,说明已经留心去互市荐卖区里查过了。旋又想到自己面对的是一位化神中期境界的修士,若想收拾她,伸出一根手指也就摁死了她。所谓是福不是祸,是祸躲不过,她还是硬着头皮走过去坐下来。

    当然,最主要的是长天附在她耳边说了句:“但去无妨,此人不怀恶意。”

    “澹台真人,好久不见。”她是懂礼貌的好孩子。

    “唤什么真人,叫我本名澹台翊就行了。”他倒是一点儿架子也不拿捏。和那日的严厉比起来,今天的澹台翊看起来慵懒得很。他面前只放着一小碟油炸花生米、一小碟红糟鱼,果然是标准酒鬼喜欢的下酒菜。他喝一口酒,挟一筷子菜,显然乐在其中。

    仔细想想,她好像也没什么得罪过他的地方。生平不作亏心事,夜半不怕鬼敲门,何况对方是人又不是妖怪,为何要怕他?

    “我听说真人们过了元婴期之后,都可以不思饮食了?”看他又喝酒又吃荤,八成也是个馋鬼。

    澹台倒是怔了一怔,黑眸亮了亮,显然大感兴趣:“哦?你怎么知道我修为过了元婴期?”

    呃,自然是长天说的。她支吾道:“我……猜的。能顺手就把那三绺须修士刘满子打发了,至少也该是进入了元婴的大能吧?”她于掰瞎一道果然有天赋,居然能越说越溜。

    澹台翊灌了杯酒进肚,才笑了笑,露出一口白牙来:“猜得真准。”这就算她过关了?“宁姑娘到这家馆子吃饭还真找对了地方。这聚福楼倒真有几道看家的拿手好菜。”就看眼前这小姑娘听后神色一喜,招过了伙计点菜。虽然他也不喜欢端架子,但能在高阶修士面前这样神色自若的凡人,真是不多见。

    “宁姑娘拿到互市上发售的筑基丹,效果远超一般水准。”他这声音和长天一样,是直接在耳边响起的。宁小闲愕然看了他一眼,发现澹台翊正仰起脖子抿干了杯中酒,哪有开口说话?看来,这又是某项神通在作怪,修仙果然是有附加福利的。

    “只是,这筑基丹不是凡人能够炼制的。宁姑娘即使能拿到这样的丹药,日后也应注意售卖方式。须知财不露白的道理。”

    他运用了神通,显然不想让旁人知道互市里引发轰抢的筑基丹是她出售的,不想让人找她麻烦。她沉默了一会儿,才真诚道:“多谢!”周围一片嘈杂,但以澹台的耳力,必然能听到。

    她心下明了,这几日掌管互市荐卖区的主事之所以一直没找她谈问,想必是被面前这位化神期修士阻止了,他修为既然精深,在清虚门里肯定地位不低,在这互市的官荐区下几个指令,不过是举手之劳。毕竟长天炼的药效果太好,她原本也作了些准备,不过能少掉一些麻烦事自然是最好。

    澹台翊耸了耸肩,只是自顾自地喝酒。这酒葫芦看来也是个宝贝,不然以他喝酒的速度,这小葫芦里的酒早该倒光了。他见宁小闲偷瞄这酒器,嘿嘿笑道:“聚福楼老板地窖里藏的酒可真不错,至少有四十年份。我门派中只有素酒,反倒不如他家酿的。只是他忒小气了,每次找他买酒都要推三阻四。亏得我把他从小看到老!”

    她噗嗤一声笑了出来,眼前这化神期的大修士若是死皮赖脸地找人家买酒,聚福楼的老板哪里敢推辞。细看他这酒葫芦,颜色黄褐,就和一般农家自种出的葫芦没区别,只是长得浑圆可爱。可是仙家的法器最少也能装个海量,老板窖里若还能剩下一星半点的好酒,也算他手下留情了。

    说话间,饭菜就端上来了。她坐了人家的桌子,怎好只顾自己吃喝,于是邀请澹台同用。这男子也不跟她客气,举箸便食,倒让她又多了几分好感。长天平时便跟她说过,修道注重修炼本心,如果成天营营苟苟,不能随心所欲,心境便提不上来了。

    面前首先是一道竹荪清炖竹鸡汤。岩城附近多竹林,无论是竹荪还是竹鸡,显然都是就地取材,倒是很有特色。竹荪是寄生在枯竹根部的一种菌类,从菌柄顶端有一围细致洁白的网状裙从菌盖向下铺开,就是这层网状裙使得它身价倍增;而竹鸡则比家鸡要小一半左右,肉质鲜美甜润,二者搭配入菜,相得益彰。

    她轻轻一尝,只觉得入口清甜回甘,竹鸡煮汤虽不如普通老母鸡味醇,但自有一股子野味的活劲。再配上竹荪、红菇这等山野之珍,整道汤品就充满了野趣。这汤至少煲了一个多时辰,竹荪和红菇都放得不多,怕夺了禽肉的味道,可谓主宾得当,层次分明。

    眼前这澹台翊似乎对这汤也很喜欢,显然是个知味的老饕。这类清汤最适宜佐着烈酒来喝,暖心暖肺,催发酒力在全身运行,一会儿便感觉飘飘欲仙。澹台有灵力在身,喝了这么多酒连脸都不红,不过这习惯看来早已养成了。

    另一道有趣的菜,是聚福楼的招牌菜——茶香小河虾。这菜问世的年限肯定不长,因为茶叶成为饮品的时间前后也不过两百年左右。多亏这里是茶叶的原产地,若换在别处,这道菜的成本可就要翻上好几倍。

    在华夏,由于茶叶的广泛普及,茶香虾的做法早已不是什么秘密。首先将茶水泡得浓浓地,将茶叶捞出沥干水份,再入油锅中炸至酥脆。随后将虾子的虾枪、虾肠取净,在茶水中泡上一两个时辰,再入锅炸制。最后,将虾和茶叶都入锅同炒,加入调味即可。

    这道菜的做法说来简单,但身价也着实不菲,标价是二十两银子,相当于两千元软妹币了!已是极上档次的菜肴,比竹荪清炖竹鸡汤还要贵上十几两银子,这价格就都贵在了茶叶上。不过宁小闲尝了几口,也发现这酒楼做出来的味道确实不错。用来出味的茶有点类似岩茶,香高、汤浓、味醇,虾子泡上一会儿就吸饱了茶香,大大削减了油炸的腻味儿,显然用的茶叶也不是什么次品。

    最让她想点赞的是这小河虾。她以前吃海虾吃得多,对河鲜反倒试得少。这里的河虾必然都是生猛河鲜了,因为这个世界还木有海货和河货的养殖!(未完待续……)

第101章 绝色倾城

    而河虾不同于海虾,身子更小、脑袋圆鼓、壳甲更厚,入锅油炸起来,更显壳脆肉甜,只是特别讲究火候。以她这样的小口,也能一口一只吃得很欢实,对面的澹台更不用说,一箸就挟走三两只。话说这人吃饭的模样看起来很豪爽,绝不像长天和权十方那么斯文。

    也难怪这聚福楼生意好。若换在华夏的旅游酒店,生意这么好就多半用半冷不热的团餐来招呼客人了,绝不会每道菜还要考究细致。她略微感叹了一下本世界人民的纯朴。

    在她看来,澹台也是个有趣的人,明明知道她身上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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