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情提示:如果本网页打开太慢或显示不完整,请尝试鼠标右键“刷新”本网页!阅读过程发现任何错误请告诉我们,谢谢!! 报告错误
86读书 返回本书目录 我的书架 我的书签 TXT全本下载 进入书吧 加入书签

宁小闲御神录-第152章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禾老四既成了她手下之人,她也不再藏私,以袖掩面运起秘法,过了一会儿便露出了自己的真容。(未完待续……)

    PS:点娘这几天又抽疯了,设定了早上的自动发布,居然系|统还延迟了一个小时才让大家看到。真是……

第324章 肉球

    禾老四顿时瞪大了眼:“您,您是谈姑娘!”难怪她能追踪到这里,当时她离开小村的时候,劫匪们正好赶回来谈论镜子之事,大约那时被便她留意了。谈姑娘用丹之术,连清儿也比不上。他又惊又喜,立刻重新审视起自己手中的玉瓶来。

    “我不姓谈,我姓宁。”宁小闲微笑道,望了望繁星点点的天空,“我还有要事在身,明天一早就要离开喀什纳城。你先将手上的事都办了吧。”

    禾老四心有惴惴,也赶紧告辞去办事了。现在宁小闲站在长天面前,手里捏着一枚绿色的圆球。

    这东西比她的拳头略小一些,圆滚滚、软乎乎地,拿指头用力一按还会凹进去。阿离想拿过来玩,她没有允许。这是个危险的玩具,驭使不了的人反受其害。

    莫看它现在老老实实、缩成了肉球一般,这便是刚刚禾老四在家宅外逃跑时,用来阻挡宁小闲三人的绿色藤蔓,遇土便长、绞力强大,并且可以结出油果来帮长爆炸的威力,猝不及防下给他们带来不少麻烦,幸好她和涂尽都在禾老四身上放了一道保险,这才没让他逃脱。

    适才她将这个从禾老四手里讨了过来。倒不是说她有拿走下属东西的习惯,而是长天认出这枚绿球有些特殊。

    禾老四无意间得到这枚肉球,使用方法即是认了主之后往敌人脚下一丢,即可化出藤蔓将对方缠住。说起来。在璇玑派的药田里,捆住寇允之的也是这具藤蔓,只是他和傅云长配合得很好。看起来就像是傅大当家自己出手一般。

    不过长天却告诉宁小闲,这实在是粗糙得不能再粗糙的用法了。因为这个肉球不像肉球、植物不像植物的东西,有个很直白的名字叫做“捆妖藤”,有自己的意识,是精怪的一种。禾老四找到的这一棵还是幼生体,在他手里放了很久了,但它懵懵懂懂。还不能开口说话,根本没法告诉禾老四自己的真正需求。

    长天也不多说,从息壤上拔下千年的人参、车马芝和黄精各三根。绞出了精粹,又取犀妖角、蝠妖精血、熊妖的胆汁各一份,开炉炼出了十枚丹药递给她。自从宁小闲修炼妖法以来,他已经很少再亲自动手。现在挥手召过覆禹鼎信手施为。动作里是说不出的从容和潇洒。并且速度也比她快了不知道多少倍。

    这几枚丹药色泽黯淡,气味腥臭,还隐隐泛着妖异的血光。可是宁小闲手里原本毫无动静的圆球却像是闻到了美味,蠕动个不停,与此同时,有一股急切的意念与她的神识交谈:“这个,我,想要!”

    长天似是知道它的渴求。示意她喂一枚丹药它。

    怎么喂?这东西圆不隆冬的又没有嘴。她犹疑地取了一枚丹药凑近圆球,结果这球体当中居然裂开一条大缝。里头的尖刺密密麻麻,有密集恐惧症的人看了恐怕要头皮发麻。并且,每一枚尖刺顶端都闪着蓝光,九成是附有剧毒。她将丹药投了进去,圆球马上合上了这张大嘴,蠕动了片刻,似是很享受这样的美味,随后又传了一股意念给她:“要,还!”

    她依长天的指示,和这枚圆球交流起来:“丹药有的是,可是你要真正地认我为主。”禾老四当年只是滴了一滴精血在圆球上,就以为认主成功了,其实哪是这样简单。他的精血不过是唤醒了这棵捆妖藤,而这种藤类要生存是需要大量的草木精华和血食,说白了就是个杂食的生物,它被禾老四丢出去捆住敌人也只是出于猎食的本能而已。

    它将禾老四当成了代步的工具和猎食的宿主,也幸好禾老四一直没有喂饱它,不然等它生长得足够强壮了,恐怕要把禾老四当成点心吞掉。这是上古精怪中的异种,一旦摆脱幼生期就可以见出它的威力。

    生物对于自由的向往是天生的,这株小捆妖藤虽然纯洁无暇,却也犹豫不决。宁小闲将剩下的丹药放在圆球周围绕了几圈,结果绕到哪里,那个方向上就咧开一张大嘴,若是有口水估计早滴下来了。

    “只要你跟了我,这丹药就让你随便吃,早中晚各一颗,还管夜里的一顿宵夜!”她这样一说,圆球立刻静止不动了,似是在严肃考虑,所以她在长天授意上又加了一个条件,“我甚至可以让你定期到息壤上住几天,如何?”

    “息壤!”没想到这株很没见识的小土气藤怪大惊失色,连传过来的意念都清晰连贯了很多,“天下神土息壤?!”

    “不错,你可考虑清楚了?”

    它沉默的时间更长了,这回只说了三个字:“亲眼,看!”

    这小东西还不放心她呢。宁小闲耸了耸肩,将它带去了第五层的小园子,放在息壤上。

    捆妖藤立刻激动得伸出了藤蔓,像触手一般扭动,连圆球底部似乎都蠢蠢欲动,要长出根系一般。可是息壤得宁小闲授意,拱起比果冻坚韧不知道多少倍的透明身体,“啪”地一声将圆球像个皮球一般踢出了老远。

    宁小闲:“……”

    她走到角落里,拣起簌簌发抖的圆球正想宽慰几句,脑海中却传来一道清晰的意念:“认主,立刻!”敢情这家伙抖成这样子是激动的。

    发完这道意念,圆球又张开大嘴,吐出一枚莹绿色的椭圆珠子在她手中,形状请自行想象海胆肉,不过是绿色的。这东西,怎么个收法?

    长天笑道:“吞了它。这是它的精丹,从此之后它就唯你之命是从了。”

    神马?要吞下这个黏乎乎、湿答答的东西?光用看的就知道恶心了!她皱着眉,将这东西丢进口中,连味儿也不敢品就直接吞了下去。

    说实话,没有她想象的膻腥气,但她有心理障碍。

    长天指导她道:“现在,你命令它幻化成一具藤甲,覆盖在你所穿的乌鳞宝甲之上。”

    她依言照做了。此刻与她心灵相通的捆妖藤果然从肉球状态化成藤蔓,顺着她的手臂爬到她的身躯上,蠕动一番就自行织成了一件薄如蝉翼的青藤甲。她伸手去抚,触若无物,身上也没有任何赘感。

    她洁白细嫩的指头抚过自己上身完美的线条,诱惑感十足,却不知道坐在底层的长天看到这一幕,情不自禁地咽了下口水。他轻咳一声,掩饰道:“你抚触它当然没有任何感觉,但若有敌人伸手击到藤甲上,却会被扎得鲜血淋漓。除了织成的这具藤甲防护力出众之外,捆妖藤还喜欢将生命力贮存在体内,所以你一旦伤势太重,它会吐出生命力来治疗你。”

    这却是相当珍贵的本事了,有捆妖藤相助,她哪怕是受了重伤也能快速愈合。要知道,原本能迅速治愈伤口的只有丹药,但这种丹药不仅有丹毒,还会损耗人的生命力,不比捆妖藤的这项天赋来得全无副作用。

    “等捆妖藤生长为成熟体之后,会有更强大的能力,甚至可以与你并肩作战。”他鄙视了一下禾老四的用法,“不是说扔在地上那种方法……当然扔在地上也可以,成熟体的捆妖藤形若大树,不仅可以自行走动,甚至还能召唤出树精助阵,是很实用的辅助型帮手,上古时期,许多仙人都喜欢饲养捆妖藤。”

    他们喂养捆妖藤又有别人比不了的优势,那就是息壤。捆妖藤是精怪,但本质上还是一棵植物。既是植物,就没有不希望亲近息壤的。捆妖藤能从息壤上汲取巨大的能量,甚至比从血食中获得的还要多,达到成熟体的速度也会比同辈更快。

    “好吧。”她轻拍身上的藤甲表示满意,“以后,你就叫做‘肉球’了!”

    她取名字的能力还是这般……肉球用力地扭了两下,也不知道是抗议还是欢喜。她可不管,因为现在她已经将注意力集中到分光镜之上了。一行人花了好大功夫,才将这宝贝收入囊中。

    由于这面镜子,她和七仔被天岚别院追杀了很久,直到追兵老K脸被收入神魔狱才告一段落。广成宫的掌门南宫真,临死之前还对它心心念念不敢忘怀,结果阴差阳错之下,这东西居然真的落入了她的手里。

    不得不说,这是她见过的最漂亮的一件小型法宝了,如果不算辜玉铭的那件如同阿拉伯飞毯一般的法器。话说这个世界的修仙者对于法器的外型似乎都不太讲究,她就没见过几件外型漂亮的,就算是长天炼出来的法器,比如魔眼和乌鳞宝甲,虽然功能实用,但长相实在是太……丑了。

    分光镜却不一样。这面镜子通体用黄金打造,背面以银丝掐就并蒂莲纹,并饰以昂贵的红、蓝、黄三色宝石,堪称富丽堂皇。镜面平滑若水波,触之还有涟漪轻轻泛动。也难怪春大小姐一见着这面镜子就想据为己有,哪个女人不爱漂亮?偏生这世上的法器还多半生得丑!

    当年炼出这面镜子的大能,是不是原本打算将它送给心爱之人?(未完待续……)

    PS:今天《宁小闲》登上女生网首页重磅推荐,所以8月28日-30日每天均加一更,请享。

第325章 夺舍之术

    这东西,怎么用?她拿起镜子对着阿离,然后惊讶地发现镜中一无所有。

    长天失笑道:“她是金石成精,怎么会有魂魄?你怎么照也照不出的。”

    好吧。他是她的第二个实验对象。这回镜子有反应了,镜子里的长天看起来还是很俊,但似是虚化了,像是雾里看花,面目有些模糊,通体散发着微微的金光。

    “若无意外,魂魄看来和外貌应该相差无几。”长天提示道,随后唤来了涂尽。这下子,大家都有些紧张了,因为分光镜若能照出涂尽的异常,也就能帮助他们找出阴九幽的真面貌。

    镜子一对准涂尽,宁小闲的眉毛立刻扬了起来。阿离凑过来看,也哇了一声。

    涂尽奇道:“怎地了,照不出?”

    阿离摇了摇头:“涂哥哥在镜子里长得也很俊啊,为什么现在这的副面貌不好看呢?”

    涂尽嘴角一抽,没有说话。宁小闲、长天和阿离在镜子里看到的涂尽,也是个相貌堂堂的美男子,尽管双目阴鸷。他现在的面貌是麒兽之身化成的,是二十多岁的少年郎模样,面色冰冷,的确和镜中人完全不同。

    长天若有所思道:“看来分光镜照见的,是魂魄最本来的面貌,若是照到阴九幽的傀儡身上,立刻就见分晓。”

    “你还记得阴九幽的模样?”

    他嘴角扯开一丝冷笑:“自然是记得的。未曾有一天敢忘!”

    这一晚无事可做,她跑出去吃宵夜了。

    尽管脱离了凡人之躯。但三餐要正常吃饭的习惯还是改不掉。这个小小的食肆位于南区的小巷子里,当地叫做“饭档”,是禾老四推荐的。她要的是一份鲜肉馄饨。和其他一样就着手里的玉米豆渣饼开吃。越往西,食物的制作就越是粗糙,这家饭档的东西已经是远近闻名了,馄饨的面皮却赶得不够上劲。有特色的是这里的肉馅——沙漠地区养不了牛羊,哪来的肉?

    有的,喀什纳城的居民就地取材,设下陷阱捕捉沙地上常见的刺尾蜥。剥皮剔肉,做成了馄饨馅儿。刺尾蜥的肉很嫩,并且没有腥膻味儿。所以做成食物之后味道不错,至少她尝到的肉馅香而微脆,是出乎意料的好吃。

    涂尽正坐在桌对面,苦着一张脸喝冷浆。他修仙一千多年。早就不喜凡人饮食。可是宁小闲吃饭喜欢有人陪着,七仔的外形实在算不上人,长天出不来,这差使只好落在涂尽身上。他可不愿去吃什么未知的兽肉,所以随手点了一碗流食。

    至于阿离,她的真身金之精太过重要,宁小闲不敢在这样人多眼杂的地方将她放出来,免得走丢了追悔莫及。

    两人正无言地用餐。大路上突然走来两个人,宁小闲一瞥之下就移开了目光。她现在又变回了那张其貌不扬的面孔,不想被人认出来。这一男一女正是纳金楼楼主春如海的女儿春宜静,以及紧紧跟住她的陈师兄。两人边走边笑,旁若无人,自然不会注意到这小小食肆里的人。

    涂尽一口喝完了冷浆,多看了这两人几眼,突然皱眉道:“奇怪,怎会如此不相配?”

    宁小闲头也不抬,懒懒道:“我倒觉得这两人好生般配,一个傲娇,一个鬼祟,简直天生一对、地造一双,没什么好惊讶的。”

    “什么般配?”涂尽无奈地看了她一眼,“我是说那个男人,他的魂魄和躯体并不相配,像是强行夺舍!”

    她“飕”地一下子抬起了头,往“陈师兄”的背影瞅了又瞅,结果当然看不出什么异常。“夺舍?”

    无论是人是妖,魂魄都是极神秘之物,包裹在其中的秘密直似无穷无尽。然而不要小看人类的创造力,除了阴九幽之外,漫长的历史中还真出了好几位惊才绝艳的大能,他们针对神魂而研究出的术法,直到现在还被使用。其中之一,就是“夺舍”之能。

    元婴期以上的修士,当伤势过重或即将兵解时,会将自己的精血连同神魂抽出,游离于体外,去寻找另一具合适的肉身。可是人活一世不容易,哪有人愿意随随便便将肉身送给别人侵占?所以修士和新身躯内的魂魄之间势必要发生争斗、摩擦。即使修仙者的道行深厚,可是他没有了肉身,神魂充其量也就是比普通人强大一些,又在空气中游离了很久,而新身躯中的魂魄占据主场地利之便,所以鹿死谁手还不好说。

    也只有魂修这种修仙者当中的奇葩,才可以潜入其他人身体中抹杀、监禁原来的意识。所以普通修仙者想占据肉身,多半要和原身的主人达成共识,比如替原主人杀掉仇人,或者让家人荣华一生等等这种原主人无法完成的夙愿,才能够夺舍成功。不过这种许诺并不是空头支票,如果没有完成,则神魂是要受到反噬的。

    最重要的是,哪怕夺舍成功了,修仙者的一身道行也随着自己肉身的死亡而消失,一切又要从零开始。所以,夺舍是修士最后的手段,不到穷途末路决不会使用。

    宁小闲听了这匪夷所思的夺舍之法,想来想去不就是民间常说的“借尸还魂”么?

    上一次陈师兄作恶的时候,涂尽并未在场观看,方才在纳金楼里也不过和他打了个照面,根本不曾仔细留意,所以直到现在才看出端倪来。

    “哪个金丹期以上的家伙会这么无聊,夺舍之后天天泡妞?莫非那具身体原主人的心愿就是御遍天下美女?”她剥了一颗蚕豆放进口中。要夺舍一具肉身,至少修为要比他更高。“陈师兄”是筑基期修为,所以夺舍之人肯定是金丹期以上。

    涂尽面上露出了奇异的神色:“古怪就古怪在这里。夺取肉身之人,实力低微之极,只有炼气期而已,连筑基都不曾!”

    炼气期的修为,居然能夺舍至少也是筑基中期的身体?这简直便是天方夜谭了,别的先不去说它,炼气期修士的神魂强度不比凡人坚固多少,抽离身体之后就如风中之烛般飘摇欲灭,哪还有余力挤进别人身体里展开争夺战,对手还是更高阶之人?

    “事出反常。”那两人走得不慢,很快要消失在街道尽头了,宁小闲抚了抚下巴,笑道,“我又闻到了阴谋的气味啦,跟过去看看!”但凡是和魂魄有关之事,她现在都特别感兴趣。

    一刻钟过去了。

    半个时辰过去了。

    宁小闲特别后悔。好奇心旺盛,果然是要付出代价的,这红衣女子和陈师兄边走边聊了大半个时辰,谈话内容有一大半是在痛骂抢买镜子的宁小闲。结果她偏偏要凑上来听骂,一时郁闷得要命,七仔和穷奇死命憋住了笑,不敢让她听到。

    不过春大小姐也不总当恶人。中途有个四、五岁大的小乞儿假装很没眼力价地撞上了两人,结果是伸手要偷银包来着。修士的银子都放在储物戒里,当然没有银袋让他掏,所以春大小姐逮住了他一顿教训。让所有人大跌眼镜的是,她最后居然往这小贼手里塞了一锭银子,然后将他赶跑。

    一旁的陈师兄总能适时附和,并且殷勤地递上饮料。这饮料是当地人采摘金紫仙人掌果制作的果汁,色呈金紫色,甘甜中带着清香,是老少咸宜的饮品,只是仙人掌果实的表皮覆盖着倒钩状刺,难以采收且生长期长达四年。所以在各个沙漠之城中是昂贵的富人饮品。

    修士拿这东西来喝,自然不费什么劲。可是装果汁的小瓶子是敞着口的,宁小闲等人很快闻到了熟悉的甜香气息。几人相视了一眼,面色都有些古怪。

    这陈师兄果然是色胆包天,纳金楼楼主的女儿都敢碰?

    春宜静这一路念叨下来也有些口渴,难免就喝得多了些。果然喝下果汁没多久之后,她就觉得身上有些儿发热、有些儿乏,脑子略有些昏沉。修士身体强韧,极少因为自然原因昏迷,所以陈师兄这媚|药也配得甚是高明,只催发情愫,让女子以为自己情难自禁,却并不会让当事人真正昏迷过去。

    她长这么大还没人敢对她动过这种手脚,于是也不虞有他,就任由陈师兄扶着她走进路边的一家客栈里。

    宁小闲面对着客栈大门发了好久的呆。

    进去?不进去?

    她的脸色难看得很。春宜静这一路上骂她可没什么好词儿,任谁听到自己被这般辱骂,脸色都决不会好看的。可是若不跟进去,这朵鲜花就要被牛粪玷污了。其实,这种情况就和女孩子上夜店然后被人下了致幻药一样,除了动手的坏蛋之外,最应该责怪的是自己。这姓春的丫头粗枝大叶,倘若真的**于陈师兄,也决计怪不到别人头上。

    她想起春宜静将钱塞给乞儿那一幕,犹豫了一小会儿,还是带着涂尽等人迈步走了进去。

    春宜静虽然疲乏,但千金小姐对于宿处的要求还在,这间客栈不大但很精致,间间都有窗户。陈师兄只好将窗户闭拢,所以宁小闲也没办法从窗外往里窥看。幸好她现在神识已经相当强大,当下要了个紧挨着两人的房间,扩展开神识后能监视到两人的一举一动,和亲眼所见也没甚分别。本来灵识敏锐之人能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0 0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温馨提示: 温看小说的同时发表评论,说出自己的看法和其它小伙伴们分享也不错哦!发表书评还可以获得积分和经验奖励,认真写原创书评 被采纳为精评可以获得大量金币、积分和经验奖励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