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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小闲御神录-第10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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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她低低了“嗯”了一声:“长天,我总觉得人参果树枝此事,太顺利了些。”

    “不错。线索才刚断开。就柳暗花明了,解决得太顺利,反而透着诡异。”他语气一转,“你且宽心。不论其中有多少弯绕门道。只要离了这乌驮城。此事就不归我们所管。”

    得知她要提前离开的消息,齐三来找她了。这两日,他忙着处理齐家内务,肃清异己,光是同辈的族兄就被他打发出去三四个,长辈里有两个叔伯也被他敲打了一番。倒不是他猴急,只是宁小闲在这里的时间太有限,等不及他用春风化雨的手段将齐家的大权掌在手里。宁小闲赠了他一瓶培元丹。正好被他用来拉拢人心。

    齐胖子也没忘了每天两趟过来嘘寒问暖,看来是下定决心要抱上仙姑的大腿。宁小闲对此并不反感。抽空也和他讨论讨论生意经。在凡人印象中,神仙都是高高在上、不食人间烟火的,哪里像她这样和颜悦色,所以齐胖子对她越发恭敬。

    齐家主营丝绢生意,在附近的山头上都开着桑园子,山下建了土丝庄子。宁小闲却是知道,此地平原为主,山林不多,只怕齐家拿下这几座小山头也费了不少功夫。果然齐胖子就愁眉苦脸道:“仙姑明见,茶杯大小的六座山头,花了我家二十万两银子。经营了六年,前年才刚收回了本钱。唉,这几座桑园子离家又远,来去十分不便,收成时还要扣去一大笔车马费用,薄利啊!”

    他一苦脸,就更像个小笼包多捏了好几摺儿,宁小闲忍不住笑出声来。汨罗原本半眯着眼晒太阳,闻声转了过来,恰见她贝齿咬着下唇,眼波流转,竟是明艳动人,心里漏跳了一拍。

    宁小闲眼珠子转了转道:“我倒是有个法子,能让你削减了成本,又获利更多。”然后便住嘴不说了。

    齐胖子一愣,继而大喜。他眼巴巴地望了仙姑几眼,突然福至心灵,跪倒在地道:“若得仙姑指点,我齐家日后愿为宁仙子效犬马之劳。”

    宁小闲也不去扶他,反倒提醒他道:“你还忘了说‘鞠躬尽瘁、死而后已’这八个字。”这一句话说来,颇有些冷森森的味道。

    齐胖子听在耳里,先是打了个寒噤,继而更加欢喜。他终于确定,宁小闲愿意当他齐家的大靠山了。有仙人荫庇,凡人的生意才能做得平安长久。

    齐老三自从被救出轮回,他邀请宁小闲回齐家作客,说明胆大心细,利用她的威势来抓揽齐家大权,说明他懂得审时度势,这已经是一名合格的商人了。现在她要考较的,就是他的忠心。

    胖子人胖心不蠢,当下磕了几个响头,带着自己的上下八代发了个恶狠狠的血誓,大意是此后肝脑涂地忠于宁仙姑,若有违誓,满门鸡犬不留、断子绝孙云云。这个世界的血誓灵验得很,所以他敢这样咒出来,宁小闲看他的眼神顿时就亲善了很多。

    “这法子说来也简单。”她沉吟了一会儿,才慢慢说道,“这一带多水多田而少山,常有水涝,所以你们才将桑林种在山上吧?其实,桑树一样可以种到水塘边上来,只要换个办法即可。”她进乌驮城之前,看过了一路的民情,此时心里也有数儿,然后娓娓谈了起来。

    她的办法,概括起来也只有十六个字,即挖深鱼塘、垫高基田、塘基植桑、塘内养鱼,正是古代华夏的珠江三角洲地区所发明的一整套极高效的人工生态系统:桑基鱼塘。亦即是将低洼的土地挖深为塘,饲养淡水鱼;将泥土堆砌在鱼塘四周成塘基,可减轻水患,这种塘基的修筑可谓一举两得。她建议齐胖子命人在塘基种上桑树,因为蚕沙是可以喂鱼的。

    齐胖子听到这里,再三确认道:“蚕沙当真可以喂鱼?”得到肯定的答覆,这凡人两眼光芒灼灼,不输给修士。他心思机敏,已经意识到宁小闲提出的办法乃是发前人之所未想,大大有利可图。

    莫说胖子了,就连神魔狱里的长天和躺在榻上的汨罗也忍不住细想起来,越想便觉得越妙。

    其实她提出的想法,也就是蚕沙喂鱼、塘泥肥桑的路子,只是将栽桑、养蚕、养鱼三者混为一谈,形成桑、蚕、鱼、泥互相依存之局面。齐胖子越想越觉得此为上策。这里水塘水田都不值几个钱,与山头的价格不可同日而语,成本低廉,若能将鱼、蚕一起养了,以后还多一项渔获收入,且鱼塘就布在城外,收获装运起来,再也不须大量人工和车马,这交通上又便捷了许多。可谓一举数得。

    这个世界还未出现这种循环式的作物生养之法,倒不是说这儿的凡人更笨,只是多数地区仍然重农而轻副、轻牧、轻商,未及多虑而已。即使在华夏,桑基鱼塘也是到了明代才出现。

    他当下就激动得满面红光,阿谀之词滚滚而来。宁小闲听了两句就觉得肉麻,差点一脚将他踹了出去:“滚吧!”

    打发了齐胖子,她搬起椅子坐到了汨罗榻边,正色道:“说吧。”

    他莫名其妙地看她一眼:“说啥?”

    “谁将你伤成这样的,追兵可能有哪些人……现在你总肯说了吧?当然你不说也无妨,想必你已经放出去了消息,很快就有人来接应你了吧?”

    她冷笑一声:“我这等小鱼小虾躲避奉天府尚觉得如芒刺在背,惶惶不可终日。你可是身份比我尊贵百倍、千倍的逃犯,对你的追捕定如水银泻地,无孔不入。”

    汨罗看了她一眼,见她眼中光芒闪动,只有机狡,却没有恐惧,不由得暗赞她胆大。他不知道宁小闲打从踏上西行之途以来,面临围追堵截之境乃是家常便饭,早已习惯了的。彼时她实力弱小,无论是谁追捕于她,她都只有勉力躲避隐藏的份儿,就像地上的蚂蚁,无论是大人还是孩子,反正对方一脚踩下来自己都是个死,她怎会在乎敌人到底有多强大?

    今次救汨罗,她也冒了不小的风险。若她仍是刚离开浅水村时候的那个凡人小姑娘,长天会劝她不要淌这趟浑水。可是她现在已经踏入了神通的大门,心态也在不知不觉中发生了转变。

    修仙一途,原本就是逆天行事的一场豪赌,若还像原来那样委屈求命图安稳,心境可是提不上去的。她有化妖泉里的神力相助,修为境界提升很快,然而心境若未经打磨,跟不上修为的脚步,对她有害无益。

    后面的行途多险阻,光凭她一个人去闯荡,已有些举步维艰,她需要更多助力。因此这齐胖子主动靠上来,她没有拒绝。胖子在她面前立下投诚状,她不忌讳被汨罗看到,因为奉天府二公子自然不会将凡人的营生看在眼里。不过她认为,钱这种东西绝不可能无用。凡银尽管不入修仙者法眼,但攒得数量多了,同样能够打动鬼神。(未完待续……)

第227章 盘算

    权势这种东西,她忙于西行无力培养,所以只好暂时先向别人借了。来自奉天府二公子的友情,因此就显得很珍贵。若她这次能助汨罗逃出生天,则此后不仅暂无来自奉天府的追捕,且这个庞然大物说不定还会向她提供有用的帮助。

    果然汨罗淡淡道:“奉天府还有一个大公子,就是我同父异母的大兄庆忌,向来与我不合。这些追兵就是他派来的。”

    “这些年,他一直表现得志大才疏,我也没将他放在心上。眼看父亲大限将至,又属意将家主位置交给我,估计他就动了除掉我的心思。”

    豪门恩仇嘛,她知道的:“为何他会选在这个时候对你出手?”

    “这一次,是我大意了,活该有此一劫。”汨罗长叹了一口气道:“他手上的实力本就远不如我。我的西方属地上,新近又发现了两条大型灵石矿脉。此时我正领着黑甲军与北方强敌作战,他担心战事结束之后我去挖掘灵矿,势力会再度增长,届时他再也无法与我匹敌,就趁机下了这样的黑手。”

    值得一提的是,妖宗与人族的仙派结构不同。由于妖怪注重血统的纯正,因此妖宗内部多以血缘来维系关系,许多大妖手里都握有妖宗分派给自己的属地。奉天府共拥有州郡三十七个,超过天下州郡总数的十分之一,其中庆忌拥有的属地为六个州,汨罗则握有八州。比一般的仙派占据的州郡还要多。

    这家伙,是个富二代兼官二代啊。宁小闲眼射金光,上上下下打量着汨罗。令他背后寒毛直竖。

    “北线作战当中,有人自背后暗算了我,我怀疑庆忌与强敌勾结。若今次能逃出生天,这笔账定要十倍还他。”汨罗说得虽然平淡,但语中的恶毒之意昭然若揭。黑甲妖兵是他手下的王牌,也是他的心血之作。作为主帅,汨罗这回在战场上遭人暗算。他的这支嫡系军队必定也损失惨重。

    这是不死不休的仇恨,哪怕对方是他兄弟,血管中同样流着天狐的血脉。也不再有和解的可能。

    “你们的父亲,对此就没有任何表态?”任自己的两个儿子互相残杀,这老爹当得真冷血。

    汨罗瞟了她一眼,狐狸脸上没有任何表情。但她却感觉到他在笑。“妖族可没有人类那般假情假义。想要什么都得自己去争。我们的天狐血统给了我们现在的位置,想再往高处爬,那就得靠自己的本事去夺了。奉天府世代都是这样传承下来的,我们的父亲,也是从他兄弟手里争来了这个家主的位置。”

    “不过我们毕竟动用的是奉天府的钱粮兵马在争高下,所以老爹也不会让我们太过放肆。他虽然老得快糊涂了,但勾结外敌这种事毕竟还查得出来。”汨罗总结道,“所以这次庆忌这次是背水一战。他若弄不死我,就要轮到我弄死他了。”

    这也代表着。大公子庆忌接下来对汨罗的搜捕会不遗余力。若是让这智计百出的弟弟逃得命去,他就要面临疯狂的反扑了。

    “庆忌又不敢太大张旗鼓,所以派下来的必定全是心腹。”他冷笑一声,“会是哪些人,我心里都有些数儿了。”

    其实对接下来的路途,宁小闲倒不像汨罗那么担心,原因很简单:她有神魔狱在手,了不起将奉天府的二公子往里面一扔,神仙也找不着他……

    接下来,两人商议了半个时辰,定下了出城之后的计划。此时他们是一条线上系着的两只蜢蚱,宁小闲令穷奇配了几副好药给汨罗用,又将福蝠的妖血都榨出一小瓶让他喝了,因此到了晚上,汨罗身上的外伤已经痊愈。再将养个四五天,妖力也会初步恢复,到时他又是英俊潇洒、权势极大的奉天府二公子了。

    这女人身上的药,效果真是非同一般的好。汨罗幽幽看了她几眼,决定见怪不怪。若非她的实力低微,仅凭这一手炼丹的本事,请她做奉天府的供奉也未尝不可。

    宁小闲还亲手给他泡了一杯息壤出产的灵茶,顿时令这见惯了排场的汨罗都动容。“这灵茶的效果,竟然如此之好?”太奇怪了,灵米刚刚问世的时候,其中蕴含的灵气可是微弱得近似于无,后来经过千年的繁育才有今日的模样。这灵茶甫一出世,灵气就如此丰富了,太不合常理。

    她干笑了一声,没说话。本来就不想拿出来给他喝,可是他早一刻恢复了妖力,她就早一刻解放,不是么?

    天见可怜,今夜正逢十五,夜空中的月儿必定是又大又圆,月华必定更盛。宁小闲向齐家借了小厨房一用,晚饭后就躲在里面没出来。汨罗暗自摇头:明日就要开始逃亡了,这女人今晚居然还有心情鼓捣吃食,这心胸可真够豁达的。

    一个时辰后,她端出来的却是用干荷叶包成了正三角形的一项吃食。

    “这是粽子。”她在汨罗面前将荷叶打开,露出了褐棕色的米粒,“是我的家乡五月必吃的食物,我们那儿要将糯米先炒熟了,所以会是这样的颜色。嗯,齐家小厨房的物料很足,我在里面放了火腿、卤肉、香菇、板栗和莲子。你尝尝,可惜啊,这里离海太远了,没有干贝。”

    从明天起,又要过上颠沛流离的生活了,今晚就包几个粽子,权当纪念一下这个世界并不存在的端午节好了。在这样的一轮明月之下,她想起了故土,却觉得那里很遥远、很遥远,反倒是这妖仙遍地的世界,日渐真实。

    知道汨罗不愿在她面前进食,她将粽子切成了小块放在盘上,转身上楼去了,留下汨罗睁着一双红玉般的眼睛,若有所思。

    他怎么不知道,这片大陆上哪个地方有包食粽子这种习俗?

    宁小闲将头靠在长天腿上。他的腿肌很结实,弹性很好。

    长天抚了抚她的长发道:“直到此刻,我都不知你这样助他,是否妥当。”

    她睁眼,看到长天的眉间蹙成了川字形,忍不住伸手去为他抚平。

    “你这是关心则乱,不过是个小小的计划罢了,不会有事的。”她安慰他,“我的运气向来不错,若有八分实力加上两分运气,则大事可成!”

    乐观是一种好品格,他勾起了嘴角:“你有八分实力?我看你在奉天府面前,半分都没有。”

    “那我便会有八分的运气。”她打了个哈哈,“大不了把汨罗抓进神魔狱内。你别忘啦,我是庆忌此次追捕中的最大变数,他千算万算,也算不到会有我这么个人从中作梗的,自然不会防着我。”

    长天沉吟道:“他算不到你会作梗,但必定会算到有人作祟。汨罗也不是坐而待毙之人,他这两日似是也传出了消息,我料得只要坚持三天,他的后援必会到来。”见宁小闲以他的双腿为枕,眯着眼甚是享受的模样,忍不住捏了捏她的脸道,“还不赶紧出去承接月华?多半分修为,多一分生机。”

    这人,就是看不得自己休息。她撅了撅嘴,捧着月光杯出去了。

    第二日,齐胖子睡醒后,发现案头压着一张纸条:可与庆丰商行之下的云虎商队领队邓浩联系,日后接洽买卖合作事宜,放出青蚨钱即可循踪而去。条子没有落款,桌上却镇压着一枚沾染了丁点儿血迹的铜钱。

    =============

    奉天府青甲军校尉庞四海不眠不休,提早两天赶到了乌驮城,哪怕他道行深厚,抵达目的地时也觉得摇摇欲坠。历经长途奔波,他身后的兄弟们也和他一样疲惫。然而他们有重任在身,还远没到休息的时候。

    庞四海是个虬髯牛眼的大汉,往乌驮城中一站,比这街道上的人都要高出半个头来。他环顾了人群一眼,从怀中掏出一枚玉符来。质地细腻的上好羊脂玉,却闪着微微的红光,正是寻踪玉符。

    庞四海脸上露出一丝喜色:“果然是这里了。天狐匿踪之术终于失效,这位可是无所遁形了!”

    两天前,他接到庆忌公子直接传达的指令——启程前往南方,搜寻二公子汨罗。找到之后,杀无赦。

    他位衔不高,按理说如此忌讳的命令不该传到他手中。可是庞四海一直是个聪明的妖怪,从进青甲军不久之后就向庆忌公子进献了心血盟誓,从此成为他的心腹之一,官儿也升得很快。多数人对牛妖的印象仅止于憨厚,庞四海却是个光棍性格,既然已经选着大公子这一边儿的势力站排了,甭管对错,先表了忠心再说。

    果然机会只眷顾他这样有准备的人。因为他离得最近,庆忌直接将他从三千里外调来搜寻汨罗的下落。彼时,汨罗的天狐匿踪之术还未失效,寻踪玉符根本查不出他的下落。庞四海绞尽脑汁,将手里的兵力分为六股,分赴南方六城,他自己选定的是乌驮城,理由无他,唯直觉耳。(未完待续……)

第228章 脱身

    他在青甲军中摸爬滚打了三十年之久,不知有多少次靠着直觉逃得了性命,因此并不觉得依靠直觉行事有什么丢人的。眼下看了玉符,知道没有追错地方,更是喜出望外!若能亲手斩下汨罗的人头,自己从此就要青云直上。

    想到这里,庞四海心中更是热血澎湃,恨不得汨罗此刻就站在面前等着掉脑袋,他只轻喝了声:“追!”这些妖怪的面貌粗豪,且杀孽很重,身上的煞气也足以将行人都骇得东倒西歪了,所以他们在乌驮城中快速行进,本来不该是什么问题。

    但令庞四海烦恼的是,天还没亮,进贡的队伍就抵达了乌驮城,在这里补充了乌驮城的贡品之后还原地休整一日。这个城市已经太平了许久,居民平日也没有什么物事可拿来当谈资,这三年一次的多城进贡队伍入城,倒引发了众人围观。许多孩子在车队鞍前马后奔跑,看得不亦乐乎。交通么,自然也拥堵得很,想在大街上放马狂奔,那几乎是不可能的。

    偏偏乌驮城并不是奉天府的属地,庞四海的搜人计划不能明目张胆地进行,所以他们都身着便服,在这人潮汹涌的地方要找人可麻烦得多。

    半个时辰之后,他们终于凭着寻踪玉符靠近了目标,居然是在一家很不起眼的小饭馆里。庞四海钻进饭馆,在众人的目瞪口呆中将一个正在吃面的年轻男子拎出了后门。

    “壮士,小人与您无冤无仇。哪里得罪了您?”这男子手里还捏着筷子,面对着这些妖怪却抖得和瘟鸡一样,身上的气息也不过是个凡人。

    庞四海前后见过汨罗好几次。面前这男人面黄肌瘦,看着就是营养不良,哪里和风流倜傥的汨罗有半分相像?不过奉天府二公子是有名的智计百出之人,说不定用上什么障眼法将自己变成了这模样也未可知?

    所以庞四海也懒得和这人多说,一刀抹了这人的脖子,然后耐心地等了起来。

    一刻钟后,这人的血都流光了。伏在地上的尸体却没有变形,竟真是个凡人。

    庞四海皱了皱眉,这才感觉到有些棘手起来。不过汨罗何等奸狡。如不布下疑阵,怎对得住天狐之名?

    寻踪玉符怎会指引他追到一个凡人身上?唯一的解释,是汨罗将自己的血液放在这人身上,布下了疑阵。

    有一就有二。有二就生四。这城中如这样拿着汨罗鲜血的“替身”还不知道有多少。幸好他带来的人也不少。

    只能用最笨的办法来排查了。庞四海叹了一口气。将手下的二十个兄弟分成了十组,分散到整个乌驮城去:“但凡追到能让玉符发光的人,不须再问,但杀无妨!”若放在以往,这二十来号人包括他自己,也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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