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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一带,人人都喜欢威尔,人人都尊敬他为塔拉庄园干的那些事情,现在他要娶凯思琳了,而不是卡洛琳,让所有人都有些遗憾。斯佳丽自己也是,如果能讲威尔留在塔拉那该有多好啊。虽然凯思林现在也住在塔拉,但是他们要结婚了,必定是要组成新的小家的。
“你觉得凯思林和维尔在一起,是不是降低了她的阶级地位?”方丹老太太问。
“阶级地位?”斯佳丽有些迷惑,对这种想法感到吃惊,“阶级地位?一个姑娘只要能找到一个能照顾她的丈夫,阶级地位现在还有什么关系!”事实上,要是卡洛琳愿意嫁给他,她双手双脚赞成。
“这是个可以争论的问题。”老太太说,“有些人会说这婚礼是不错的,另一些人却会说你在降低一英寸也不该降低的围栏,威尔当然算不上上等人,而我们有些人却是的。”
斯佳丽觉得这话越发没有意思了,以前觉得方丹太太是一个传奇,可能和自己的性格相近,而且自己做的事情她也可以理解,但现在看来不是,斯佳丽有些疲惫地说,“我觉得现在这个世道,讨论阶级地位没什么意义。我觉得威尔配得上凯思林。”
“你可以亲亲我。”奶奶出人意料地说,她带着完全赞成的神态微笑:“在这以前,我一直不怎么喜欢你,斯佳丽,你老是硬得像山核桃。哪怕是在小时候。我不喜欢硬性子的女人,自己除外。不过,我确实喜欢你处理事情的态度,你对没法避免的事情,哪怕是不愉快的事情,并没大惊小怪。”
斯佳丽亲了亲方丹老太太,说,“我的荣幸。”
“这一带会有许多人因为凯思林嫁给一个穷白人而说长道短,尽管人人都喜欢威尔,他们会一方面说他是个多好的人;另一方面说一个姑娘嫁给了一个地位比她低的男人,真是糟糕。”
斯佳丽回想威尔的样貌,记忆里最深的还是他叼着一根草,整个人显得悠闲而散漫的样子,“我觉得这桩婚礼不错,说实话,如果要不是因为卡洛琳的心已经死了,我倒是更喜欢能把威尔继续留在塔拉。”
“你像个好猎人那样,干净利索地保卫自己。”方丹老太太微笑。
“说到这个,”斯佳丽犹豫了一下,她很想和这位睿智的老太太询问一下自己接下来的婚姻是不是一个好主意。“你知道瑞特*巴特勒吗?”
“知道。”方丹老太太说,“一个有名的浪荡子,他所干的事情可真算是轰轰烈烈啊。”
“我告诉您,我可能要和他结婚了?”
方丹老太太一下子似乎精明起来,她的眼睛里甚至闪烁光芒,用她干枯的手钳住斯佳丽,“你已经做了决定?我得说,亲爱的,这个主意可不算好。”
“他和威尔一样适应这个社会不是?”斯佳丽下意识地反驳。
方丹老太太看着她,然后说,“其实你心里已经有主意了,不是吗?你想听我这个老太太帮你分析分析?”
“是的。”斯佳丽说。
“你倒是越发诚实了。”方丹老太太说,“虽然你要是真和巴特勒在一快了,会过得舒适,不过我得说,亲爱的。你恐怕遭受的非议要比凯思林还要多。事实上,我一直觉得很好奇,是什么让你决定再婚,要知道,你就算没有支撑,也能把自己的日子过得很好。”老太太用明亮的,像鸟眼似的眼睛向她瞟了一眼。
“不错!可是有时候实在活得不舒服。”
“所以你想结婚?”老太太的目光如炬。
“或许我的话,还想范点蠢,想渴求一种爱情。”斯佳丽说,“如果要是没有这种见鬼的感情驱动,我怎么会选择这样不经济的行为?方丹太太啊,我也知道他的名声着实不好。”
“爱情从来不是什么蠢玩意,”老太太说,“就像我当初和我先生。”老太太脸上露出了回忆的神色,“我给你说过,在遇到印第安人克里克部族暴动时候,我独自一个人逃出来,遇到了方丹大夫。你别看他现在体面,当初的时候,我家里人也有反对的呢。”
“很羡慕你,太太。”
“不用羡慕。”老太太说,“你要知道男人有时候就像孩子,你得去引导他。好了,亲爱的,如果你真的喜欢巴特勒的话,也尽自己努力让他去走正道,或者说,起码不让你们在这个圈子里备受指责,要知道,那种滋味可不好受。”
“我已经可以预计到会有怎么样的风暴了。”斯佳丽说,“唯一值得庆幸的事情是无论发生什么事情,梅兰尼总在我身边。”
“哦,是的,玫兰妮,她在亚特兰大怎么样?我可是很喜欢这个瘦弱的女子。可是她却敢对这个世界,或是对北佬的政府,或是对其他任何威胁她的珍贵的阿希礼或是她的儿子或是她的上流阶层的想法的东西说呸。她的作风跟你的不一样,斯佳丽!跟我的也不一样。你妈要是活着的话,也会这么干的。玫荔叫我想起了你妈的年轻时候。”
“是的,她们很像。”斯佳丽说,“如果以前我的支柱是我妈妈,那么现在则是她。”
“好了,亲爱的,其实你一点也不需要我的分析。”老太太说,“你有玫兰妮,她永远支持着你,那么你还害怕什么?或许唯一注意的就是,你得调…教好你的男人,有的时候他说的话真的很欠揍。”
斯佳丽忍不住轻笑出声,瑞特的嘴巴确实很毒,“谢谢您的意见,我真是受益匪浅。”
等到斯佳丽回来的时候,就看到前院最大的一棵橡树下的铁椅上坐着一个意外的客人。
“瑞特*巴特勒?”斯佳丽等大眼睛。
“你好,我的奥哈拉小姐。”瑞特过来行了一个吻手礼,“终于等到你了。”
“你回来了?”斯佳丽的心跳忽然开始加快,她想到了瑞特离开之前和她的约定。哦,幸好今天因为去摆放方丹家,穿的还是很漂亮的。
两人聊了一会儿,就站在那棵大树底下,无聊的话题让普里茜忍不住打哈欠。
“你愿意马上跟我结婚吗?斯佳丽小姐。”
跟着斯佳丽的普里茜到抽一口凉气,让两个人同时回头。
普里茜连忙捂住嘴,一双眼睛在斯佳丽和瑞特身上来回逡巡个不停。
瑞特轻笑,“或许我应该进去,和奥哈拉先生谈一谈婚礼的事情。”
瑞特正牵着斯佳丽的手,在她的手背上落下一个灼热而温柔的吻。
瑞特牵着斯佳丽的手进得屋子,让所有人都看到了,也霎时间明白了为什么瑞特*巴特勒会忽然拜访塔拉庄园。
阿希礼有些吃惊,他甚至有些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
“我亲爱的。”斯佳丽说,“祝福我吧,我要结婚了。”
“我的斯佳丽。”阿希礼就下腰,冰凉的嘴唇在她脸蛋上挨了一下。“我祝福你。”他的脸色有些灰败,并不好看。
黑妈妈站在阿希礼的身后,她的脸色更难看了,哼了一声。
☆、Chapter64
无论杰拉尔德是不是糊涂着的;瑞特*巴特勒都应该很正式向他求娶斯佳丽;请他把最爱的女儿托付给自己。
于是;当瑞特*巴特勒向杰拉尔德表述会对斯佳丽忠诚;并且让她过上好日子的时候,杰拉尔德的眼神一瞬间变得清明了。
“巴特勒船长。”杰拉尔德一个字一个字慢慢地说;这让所有的塔拉人都大吃一惊,斯佳丽上前一步;抓住杰拉尔德的手,“爸爸。”
黑妈妈也在旁边,泪眼滂沱;“哦,奥哈拉先生?”
“怎么是你?不对啊;不应该是瑞特*巴特勒,应该是查尔斯*汉密顿才对,我肯定是听错了。”杰拉尔德说,刚刚清明的眼神变得迷茫,“你向我求娶我最心爱的大女儿?哦,我得和奥哈拉太太商量商量。”
斯佳丽有些失望,因为现在杰拉尔德现在有时候也会清醒,显然斯佳丽很希望瑞特在求娶时候,父亲能是清醒的。
黑妈妈使劲摇头,撩起围裙擦眼睛,虽然她不喜欢瑞特*巴特勒,他比一个穷白佬还要糟糕,但是想到连求娶时候杰拉尔德都不能清醒,还是有些失望,斯佳丽是她的小乖乖,虽然要娶她的是个下…贱玩意,但是杰拉尔德只会提起埃伦小姐,说如果埃伦小姐不反对就可以。想到埃伦小姐,黑妈妈的一双眼睛湿漉漉的。
杰拉尔德是无法商量的了,还有一个人,瑞特很希望能够得到她的首肯,那就是黑妈妈,他已经知道了黑妈妈在于塔拉的地位。所以接下来的一个多月,都在黑妈妈这里献殷勤,只不过无论他怎么说,黑妈妈都不怎么理会他。只是斯佳丽看得出来黑妈妈已经软化了。
“我已经老了,”黑妈妈说,脸色颓然,“你们自己过自己的日子吧。”她挥挥手,算是放任了二人,虽然巴特勒实在不是什么好人选,只不过,如果他能对斯佳丽小姐好,那就认了吧。
得了黑妈妈的首肯,斯佳丽要再次嫁人的消息正式传了出去,在佐治亚州当地,还是不看好这桩婚礼的人居多,甚至压过了前段时间饱受争议的威尔和凯思林的婚礼。
玫兰妮也从亚特兰大回来,她是坚决站在斯佳丽这边的。她像一只战斗着的母鸡一样,斯佳丽就是她的小崽子。
婚礼的当天是个十分好的日子,
斯佳丽坐在梳妆镜前,镜中的女孩说不出的美丽。玫兰妮就站在斯佳丽的身后,看着斯佳丽,眼里充满了爱怜和不舍。“你嫁人。”
斯佳丽拍拍她的手,“亲爱的,是啊,我结婚了。”
“我知道的。”玫兰妮说,“我知道巴特勒船长是一个好人。亲爱的,你终于要结婚了,你也太辛苦了。而且,你对我那么好。只是你以后就不是我嫂子了……”
“就算我结婚了,你也是我最最喜欢的妹妹,”斯佳丽转过身,握住玫兰妮的手,“你不知道你对我多重要。”
“是你对我很重要。”玫兰妮急忙说。“我一直都非常喜欢你,在我最困难的时候,你拯救了我。”
斯佳丽扑哧一笑,“好了,我们说得好像生离死别一样,要知道我结不结婚,我们都还最最喜欢对方。”
然后玫兰妮牵着斯佳丽,带着她从塔拉庄园宽阔的楼梯上走了下来,韦德拖着母亲长长的婚纱。虽然之前他对瑞特还有些排斥,但是不到一个星期,他就喜欢上了这个富有传奇色彩的新父亲。唯一让他忐忑的就是害怕斯佳丽会抛弃他,不过母亲依旧如同以前一样。这让他稍稍心安。
因为玫兰妮的作用,宾客都是南方有声望的人,这样瑞特自然不可能把他那些狐朋狗友请过来。事实上,对于玫兰妮,他觉得相当内疚,如果要是他少交一些这样的朋友,让自己的名声更好些,也不至于这样。
瑞特不禁自嘲,没有想到仅仅是一场婚礼,他就会改变这么多,索性,他不太排斥这样的改变。他学着开始改变。他有些想,把自己的女孩儿带给母亲看了。
掌声想起来,瑞特抬起头,注视着美丽的女孩被玫兰妮挽着盈盈走下旋梯。因为玫兰妮也算是她的亲人,而母亲已经去世,所以斯佳丽选择玫兰妮在婚礼上挽着她的手。他不禁回想到了第一次见到斯佳丽的时候,他是站在旋梯上,而斯佳丽站在客厅中。而现在?他这个不婚主义要娶好不容易让自己上心的姑娘了。瑞特笑得开怀。
最终,玫兰妮挽着斯佳丽,把她交到了瑞特的手里。
在牧师的主持下,斯佳丽和瑞特宣誓,无论安乐困苦、丰富贫穷、或顺或逆、或康健或软弱,你都尊重他(她),帮助他(她),关怀他(她),一心爱他(她);终身忠诚地与他(她)共建家庭,你愿意吗?
“我愿意!”交换一个戒指和一个轻吻。两人两手交握,等待来宾的祝福。
来客给斯佳丽和瑞特祝福,虽然当初是玫兰妮逼着让他们来,说如果不来就绝交,不过仍是给了新人诚挚的祝福,这让瑞特觉得这群有些古板的南方人有些可爱了,相比自己的性格,咳,确实不怎么样。
两个人这一夜是在塔拉度过的,关于情…爱,两人水到渠成,不得不说瑞特的技术相当好。
完事之后,瑞特在斯佳丽的额头上印上一吻,“蜜月有没有特别想去的地方?如果没有我推荐新奥尔良。”他撩了撩她额前的碎发,眼神难得的温柔。
“你经常去的地方?”斯佳丽并没有看到瑞特的眼神,轻喘着气儿趴在他的怀里问。他经常离开本城神秘地去新奥尔良,他从来没有说明上那儿去的原因。
“恩,那里有不少业务。”瑞特说。
斯佳丽也知道是什么业务,只是她毕竟和他刚刚结婚,也不好说什么。不过,心里是打定主意让瑞特远离些提包客和声名狼藉的朋友,她不愿意玫兰妮太累了。“那里繁华吗?”斯佳丽抬头问道。
“还行吧。”瑞特笑着说,“相信我,我安排的行程你会满意的。”
“好吧。”斯佳丽说,她向来随遇而安,总是窝在亚特兰大和佐治亚的一亩三分地,出去开开眼界也不错。
“还有,我想造幢房子。我们回亚特兰大之后,可以先住在国民饭店的新婚套房里。等我们自己的房子造好了再搬进去住。在我们离开亚特兰大的时候,我已经打算买下桃树街的那一大块地皮,就是靠莱登宅院的那块地皮,你知道我说的那块地?”
斯佳丽说,“知道。”事实上,斯佳丽一直觉得塔拉就是自己的所有物了,其余的房子,和瑞特在一起舒服就行,倒不是很在乎。
“难道你想和佩蒂姑妈一块儿?或者住在塔拉?”瑞特很敏锐地发现了斯佳丽的漫不经心,问。
“得了,”斯佳丽想到如果结婚后瑞特还有佩蒂姑妈住在一块儿或者是瑞特和黑妈妈再一块儿就头疼。“自然还是拥有自己的房子。至于你说的亚特兰大的房子还有塔拉,让玫兰妮她们选择住哪里吧,都没关系。我记得阿希礼的妹妹也回来了,可能一块儿去亚特兰大住吧。”
“阿希礼。”瑞特轻笑。
“别老调重弹。”斯佳丽不满地嘟着嘴,“我和他早就没有什么了,倒是你,哼哼,离贝尔的那个酒馆远一点儿才是正理。”
瑞特发出爽朗的笑声,“让你为我吃醋的感觉不赖。”
斯佳丽推推瑞特,有些不满,他还没有说他的答案。
瑞特笑着在她嘴唇上一啄,“我可能还会过去。毕竟她是我的朋友,不过我可以保证不会有什么。”
瑞特向来是不羁惯了,斯佳丽点点头,也就放过这一茬。
两人又聊了会儿,毕竟白天婚礼,晚上又是床上运动,迷迷糊糊斯佳丽就睡着了。而瑞特抱着怀中的美人,心里有些感慨。
他还记得她张牙舞爪地向他扔东西时候的样子,真是特别,“你是我的了。”他轻轻地在她额头上印上一吻。
她已经完全属于他了。
作者有话要说:接下来是蜜月阶段,友情提示,很甜蜜的哦
☆、Chapter 65
在塔拉休整了三日;韦德眼泪汪汪被留在家里;一看到韦德的表情;斯佳丽的心都软了;只是她是要去度蜜月的,带着儿子确实不方便。再三做了很多保证;要带礼物给他,儿子才最后松了口。
玫兰妮和阿希礼也在塔拉住着;不过等到斯佳丽去蜜月的时候,他们就决定搬到亚特兰大,现在塔拉还住着威尔和凯思林。玫兰妮用她的热情留住了这对亲婚夫妇;因为一时半会也找不到宅子和田地,斯佳丽也愿意和他们在一起;等到他们买好了宅子,自行可以离开。毕竟她今后嫁人了,苏伦也嫁人了,塔拉真正的主人只有卡洛琳,她是不管事的,一心向着上帝。
这两天,斯佳丽和瑞特经常在乡间的小路游逛。
“塔拉庄园宅前门廊的荫处,同塔尔顿家两兄弟斯图特和布伦特坐在一起,穿着我最喜欢的绿布裙子,你可以想象到那幅图画要多美有多美。”斯佳丽一边介绍一边说,笑得甜甜的,仿佛想要看到瑞特变脸的样子。
“确实是个好去处。”瑞特摇头晃脑,眼睛中带着笑意,“可惜现在美人还是归我了。”然后把斯佳丽一搂,露出白白的牙齿。
“去”斯佳丽笑着推开他,“还说要好好表现,正紧点。”
瑞特依言放开了,指着一直没有翻修的葡萄架,“这里很有点意思呢。我倒是听有人说,这里闹鬼?所以不翻修?”
斯佳丽刚刚的微笑一下子消失了,有些迟疑地说,“你相信我杀过人吗?”
“杀人?”瑞特皱着眉头。
“对,”斯佳丽小声地说,“我杀了一个人,埋在这里,所以一直不愿意修它。”事实上,她从不后悔杀那个人,只是,终究在她心里背上了沉重的十字架。
瑞特看着斯佳丽,捏了捏她的手,“亲爱的,这个年代,谁没有杀过人?别难过,要不要我找人把他弄走,这里还是干干净净的好。”
斯佳丽点点头,她是相信瑞特的能力的。
走出了塔拉,斯佳丽努力让自己放轻松一点,“瞧这里的田地,那时候有一半左右都是我自己播种除草的。”
两人一边走,一边说了很多战争时候的苦日子。一直走到河边。
“那时候还真是难过啊。”斯佳丽感慨,拽着手边的藤叶,扔到河中。
“都一样,”瑞特说,“我在富兰克林的雪地里光着脚战斗过,还患过最最厉害的疟疾,我吃过的苦你是闻所未闻的。我曾经非常惭愧于我最后的那段疯狂。我想起当初参军,穿上亮晃晃的靴子,雪白的亚麻布制服,身边只挂着两支决斗手枪。我还想起靴子穿破了光着脚板在寒风凛冽的雪地里走几十英里路,身上没穿大衣,肚里空空如也;我现在不懂,当初我怎么没有逃跑呢?当初全凭一种非常纯洁的狂热,但是这种狂热确实存在于人们的血液中,南方人永远也无法容忍自己事业的失败。”
“毕竟是南方人。”斯佳丽说。
“是啊,毕竟是南方人,骨子里去不掉的。”瑞特说,“我现在非常感慨,幸好我曾有过这一段经历,这对我将来要干的事情有力得多。”
“你要做什么?”
“改善我们两个的社会地位啊,恩,不得不说,斯佳丽这一年你做的比我好得多。”瑞特说,“起码,大家都觉得你配不上我,而不是我们两个都是一路人。哦,虽然我们两个的本质是一样的。”
“你想通了?”斯佳丽说,其实瑞特要融入南方人不需要做得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