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我们跟随钱掌柜穿行过一楼大堂,正要上楼梯之时,背后突然急风闪过,向慕笙左肩袭去。慕笙并未回头,只削肩、探手将偷袭之人轻松挡开。
我来不及惊呼,已见他们打了几个回合。那袭击之人似乎没有恋战的意思,飞快跳开,如蜻蜓点水般稳稳落在三步之遥处。我这才看清那人长相,他长着个娃娃脸,年龄看上去有比初尘还大些,但给人亲和逗趣的感觉。
店内顾客看见只是一场嬉戏,都拍手叫好。
“师弟,别来无恙?”那人站定后笑意从容。
而慕笙看到他早已大惊失色。
第二十二章 抓狐狸
“师兄……”我从来没有见过慕笙如此惊慌的表情,但他的师兄怎么看都不像个坏人。
“师弟,我刚去你家找你……”那人正说着。
“师兄!”慕笙立刻抢过话碴,表情相当严肃,“先不急说话,我们上楼再说。”他三步并成二步将那人拽住,提气一跃飞到了二楼,等我跟到二楼时已见他们闪进一个房间。
他们师兄弟之间似乎也藏着不可告人的秘密,我的第六感又在怂恿我的好奇心。同志们哪,今天有什么话就开诚布公地说吧,阿花给你们亮亮坚强的心灵!
我赶紧跟上去,在那扇门即将关上的时候冲进房间。
房间的摆设很简单但意境很好,中间放着红木八仙桌,做工考究,朝南处有几扇雕花窗户正对着大街,应该是这茶馆位置最好的厢房。
他们三个人都已经在八仙桌上坐定,初尘与慕笙对坐,中间夹着那个人,不过看他们的表情,似乎没什么异常,让我差点以为慕笙刚才的反应只是幻觉。
“阿花,过来坐。”初尘亲自动手为大家泡着铁观音,举止娴熟优雅,看着都感觉很享受。
“你就是阿花?”跟我对坐的那个人似乎很兴奋,“听说你……”突然他给了我一个很生动活泼的表情,嘴却闭上了。
“师兄,来,喝茶。”慕笙飞快递上一杯茶,并且严肃认真地盯着那茶杯。
“你听说过我吗?怎么说来着?”知道自己还有点名气,总会有点好奇想打听一下,可是他光顾着喝茶,忘记了他要说的话。
“阿花,我先介绍一下,这位就是李家三公子李墨!”初尘波澜不惊地插了一句,
——他是李家三公子李墨?茶杯在我嘴边停住,我凝视着他,我感觉我的心情一下子差到了极点。
李墨没理我,一脸疑惑地对初尘说:“令……”突然又是一个很生动活泼的表情,并且这次连牙齿都摆出来给我看,我估计那牙齿在笑我脑残。
初尘又给他斟了茶,略带忧伤地说:“家父家母已双双亡故,小弟至今都伤心难耐。今日你我兄弟难得相聚,就不要再提那些伤心往事了,来来来,喝茶、喝茶。”
“李墨”飞快地扫了几眼身边不动声色的两个人,一把抢过茶壶,疯狂地给自己倒茶喝茶,似乎已经意识到这里不需要他说话。
身边的“慕笙”还是装作漫不经心的样子喝着茶,可我偏偏很想捅捅那个马蜂窝。
我喃喃自语道:“听说李墨是杨大侠的关门弟子,竟然还有师弟,真是始料未及。”
“慕笙”突然被茶呛到连连咳嗽,看来一时无法回答,初尘与“李墨”面面相觑后惊讶地看着我。而我手指沿着杯口划圈,注视着一直不敢抬头看我的“慕笙”。
我想我没有愤怒,但我也笑不出来,那个我曾经以为是朋友的人,或者我跟他应该重新认识一下。
“阿花,江湖之事,你不太知晓,其实这事说来话长,我以后慢慢再跟你说。”初尘永远都能不动声色,但我感觉今天有只比他更大的狐狸在眼前,而那只狐狸——我曾经自以为是地把他当成了唯一的朋友……
“说的也是,江湖事本来就是错综复杂,我是该慢慢渗透的。”我拿起茶杯慢慢站起走向窗边,一边欣赏着街上的风景,一边有意无意地瞄了眼那三对摆放得非常规矩的脚。
可怜的“李墨”,那双黑面鞋面上已经布满了灰尘。
我又看向“慕笙”,等他说话,他至少欠我一个解释。我很想告诉他,就算他是同性恋,就算他以前对我隐瞒身份,我都想给他这个解释的机会,因为人生知己难求,作为朋友,我绝对不会对他有任何偏见,并且我仍然相信他对我隐瞞身份一定有他的理由。
但是首先他应该主动向我承认错误,向我道歉!
屋外传来敲门的声音,钱掌柜来询问是否上菜,初尘点点头,桌上很快放满了酒菜。直到小二们退出后,慕笙还是低着头蚊丝不动。
初尘他们叫我过去坐下,可我冷冷地看着他们。
窗外的大街上,李辰正在人群中穿梭着,我突然很想来点刺激的,大叫一声:“李辰,上来!”
然后满意地欣赏着他们三人吃惊的表情我眼前一一绽放,真是太惬意了,狐狸尾巴终于要露了出来!
“我的小花,我叫我吗?”也许我的嗓门实在太响了,那个贱人还真的从窗外跃入,在我耳边轻轻吹气,令我猛抽了一把。
“你家老三叫你。”我对他笑得无尽温柔。
李辰对我斜飞了个媚眼,向那三人走去。他双手抱拳分别对“初尘”和“李墨”说道:“蔺王爷、柳公子,幸会。”然后又按住“慕笙”的肩膀说道:“老三,我也正有事找你。”
我顿时脑中一片空白——
那个“初尘”竟然就是传说中好男又好女的蔺郡王!
而那个与我每天相处、教我追星五步的“慕笙”还真是李家的三公子李墨!
还有那个话说不全又被踩扁了脚的“李墨”才是真正的柳慕笙。
加上李辰,所有关系复杂的人物都到齐了。
我努力克制着自己,冷冷地盯着他们,不放过任何一个表情。
“老三,老头子病了,你有空就回去看看吧。”李辰跟李墨说着。
“知道了,大哥。”原来的慕笙,现在的李家三公子李墨低头应了声。
“你有事找我?”李辰又问。
“我本想告诉你,今晚我是打算回家的。”李墨跟李辰说着,眼睛却在看我。
“那就好,你们慢聊,我还有事先告辞了。”李辰向门口走去,突然又折回来,在我耳边轻声说道,“我的小花,下次想学春宫戏,不要在窗外偷听,直接告诉我就行了,我很乐意教你的,呵呵呵。”
我顿时气上加气,气得浑身发抖。看着他扬长而去的背影,我真盼望着自己的眼睛能飘浮起房里所有可以移动的物体向他的后脑勺咂去,包括(飘浮起)那三个狼狈为奸的男人!
“阿花……”李家三少李墨终于对我说话,可我感觉他已经失去了机会。
我眦着牙,用生平最凶狠恶毒的眼光逼向他们每个人。
因为我现在唯一比他们强的就是气势!
眼前的狐狸个个身技绝技,所以唯一的武器就是我最恐怖的表情,然后跟他们恩断义绝!
那三个男人终于被我盯得无地自容,我满意地以“胜利者”的姿态冲出房面,向楼梯大步迈去。
此时屋内传来柳慕笙清朗的嗓门:“那个阿花果然是人尽皆知的悍妇,真要是娶进门,这辈子都别想翻身。师弟,我真为你庆幸,还好退了这门婚事……”
我终于明白那两只狐狸为什么不让他开口了,因为他只要一开口就会有人遭殃,就像我现在这样,被他气得一脚踏空,屁股搓着楼梯噔噔噔噔一直滚到一楼。
身后传来急风,我知道那两只狐狸都已经如狼似虎地向我扑来,我顾不上屁股烧焦般的疼痛,只想求上帝帮我做道简单的选择题:
A.让我晕吧,最好永远别醒!
B.或者让我再穿回去吧,我想念医院的心脏起博器!
第二十三章 养伤
但是上帝没空理我,我只能自己装作昏倒,反正在我睁开眼睛之前绝对不想再见到他们中任何一个。
终于在“昏迷中”煎熬着到了家,可是我最痛的地方不是屁股,而我嘴上的“人中穴”,不知道是哪个变态一直一直死命地掐着我的“人中穴”,痛得我死去活来。
我以为跟穿越后的女主只要一昏倒,古代的帅哥们就会立即六神无主地把她放到床上自我折磨地守候几天几夜,等到女主醒的时候还都爱护有加、关怀备至。可我偏偏遇到的都是一群太过精明的狐狸,连“掐‘人中穴’能使人苏醒”这么高深的医学知识都知道得一清二楚。
我听到马蹄声离开远去,立即从炕上跳起来,死命地按着嘴巴上的人中穴翻腾着。
“闺女,你醒了?两位恩公刚走。”老娘正想进来帮我擦药,“你瞧,他们还给我们留了些药,真是好人哪!”
咱家老娘就是单纯,没他们我会摔这么惨吗?反正这么深奥的因果关系,跟她也解释不清楚。
“呃……娘,我以前听萧郎,呃,就是那个九王爷说,他的妃子生病的时候从不见外人的,所以我想我现在起也不适合见外人。娘,你说对不对?”反正我的目的就是谁都不想见。
“那要是两位恩公来了也不见?”娘考虑得还真周到。
“嗯,都不见。娘,他们都是贵人,会理解的。”好像除了他们也没什么人会找上门了吧?
这时我倒想起了李辰。按理说,他是一个惟恐天下不把他当淫贼的人,怎么可能为了做件苟且之事还大费苦心地绕走马路三圈?再说,他今天的话明明是告诉我,他知道我们在跟踪他,那就是他故意把我们引到那里,故意干坏事来误导我们。并且最可疑的是他刚开始面色凝重,而在第二次消失后突然变得心情大好,走路慢得生怕我们追不上,最后还忘了关门等等,这些都只能说明他在消失的时候已经做完了他真正想做的事情,并且还发现了我们,耍着我们玩。这只狐狸他究竟在干什么?
李辰这个老狐狸,总有一天我会踩到你那条狐狸尾巴,瞧瞧你的本来面目。
别忘了,我阿花的国际经济专业可不是白读的,一年零二个月的销售业绩不是白拿的,商场如战场,我们有空就切磋切磋吧……我情不自禁奸笑起来。
“闺女,你笑起来真可怕,这要是把九王爷吓着可怎么办呢?”娘真是深谋远虑,又开始发愁了。
“娘!您放心,九王爷的情书就是在我这种笑声中完成的,他早就领教过了,不会介意的。”我这人一向诚实信用,从来不说慌话。不信,自己翻翻阿花的历史去。
“那就好,那就好!估计九王爷也是没见过你这种凶悍的野丫头,才会看上你。”
“唉……”我的娘啊。
*****
养伤的时候,还真的很清静,没有一个“外人”来打扰。
三天过去了,我已经可以下床了,没有人来;
七天过去了,我已经活奔乱跳了,还是没有人来;
十天过去了,我发现自己无所是事了,可还是没有人来找我,或者说来跟我解释前些日子里发生的重大问题。
我突然感觉很无聊,心里好像又有了些期盼,有时候甚至会想着,如果哪个人先来跟我道歉,我就原谅谁。
不过人家一个有钱,一个有权,我除了有时间,啥都没有,这个念头真有点像神话。
算了,我还不如自己练练追星五步吧,断断续续地已经学了两招,总要认真练习才能学以至用。虽然以后不能再厚着脑皮向慕笙,不不不,是李墨学剩下的三招,但是已经学到的两招就应该在我阿花身上发扬光大,所以我怀着伟大的志向,每天在自家的院子里练功,打发无聊的时间。
时间过得真快,再过一天就是跟那两只狐狸闹翻的“第十一天纪念日”了。我跟阿宝瞎编了个鬼故事,然后就上炕睡觉去了。爹娘每天都有早睡早起的习惯,我一个人躲在炕上睡不着,无聊地打开窗户看着天空中的月亮。今天又是个满月,我亲生父母在那边不知过得好不好,好想回去看看他们,就算看一眼也好。
满月的月光明亮而柔和,渐渐把我带入梦乡,仿佛真的飘了回去,来到了那幢18层高的商品房前面。
等等,有人在推我,在扯我的右肩。别烦,我忙着呢!我伸手把那只手拍飞。左肩处又有一只手伸了过来扯我,我再次把它拍飞。可怎么又来了第三只手?我在梦中惊醒,竟然对上两双眼睛,而且是穿着夜行衣蒙着脸的两双眼睛。
我家终于有贼光顾了,我不知道是惊还是喜?
“你们是谁?”呸!呸!呸!嘴巴啥时候这么笨了,你见过当贼的自报家门的吗?“你们想干嘛?”呸!呸!呸!现在进别人家里还能干嘛,当然是作贼了。
“你们想拿什么东西尽管拿,我就当作没看见,你们别伤害我们家人就行。”我说完就把被子盖住头,心想终于说对了一句话。
可是那两个贼偏偏想扯我的被子,不会是想非礼我吧?我吓得直哆嗦,死抱住头顶的被子不肯放手。可惜有人从脚上揭开了我的被子,真是一人难敌四手,还好我习惯穿着中衣睡觉,否则真是夜光美人、春色无边了。
正当我想大叫非礼的时候,我的哑穴竟然被点上了。
这哪里是普通的贼啊,简直就是……就是那两只狐狸嘛。
看着他们拉下蒙面的黑布,坏坏地笑着,我应该不会愚蠢地认为他们是来跟我道歉的。
“我们今天就是来偷你的。”那个蔺郡王轻声说着。
好好的王爷不当,偏要当贼,真是自甘堕落啊。
更无耻是又点了我哑穴,好像上隐了一样。
“今晚有好玩的事情,所以找你一起去玩。”李墨的话还像句人话……不过半夜三更有什么好玩的?我突然想起了我们之间的三角关系。
蔺郡王扔给我一件夜行衣:“穿上它,快,不然就要错过好时辰了。”
好时辰?春宵一刻值千金,多美好的时辰……呃……加上又是个夜不黑风不高的夜晚。
算了,死就死了,反正这辈子都打不过他们,我还是不要作无谓的抵抗了。
我麻利地穿好夜行衣,等他们下一步的指令。
只感觉蔺郡王一手托起我的腰带,将我从窗口带飞出去,李墨也紧跟在我们身后,跃过我们向那密林之中飞去。
但是那蔺郡王竟然是向天上飞去,然后又像脱力一般向地面一泻而下。
——可怜我失重的心,在无声的呐喊中颠沛流离……
第二十四章 同性恋之谜
经过几翻有惊无险的上天入地,蔺郡王终于带我来到树林里,李墨早已等在那里,身边还有两匹一黑一白的骏马。
“怎么样,够刺激吧?”蔺郡王边说着边解了我的哑穴。
这里的古代人还知道“刺激”二字也真够彪悍的。
“蔺王爷,有没有搞错,没事瞎折腾。”我扶着身旁的树干,干呕不止。
一心直想脱下我的脚底板抽他。
“听李墨说你很喜欢飞,才想帮你满足一下心愿。你身上那么多肉,我都没说重,竟然还不识好人心。”他绝对是那种没事找抽型,“对了,我的名字是蔺初尘,但我一直都用初尘这个名字行走江湖,江湖人称绝尘子,你还是叫我初尘吧。”
——蔺郡王,就是绝尘子初尘!
“幸会!幸会!”我双手抱拳,毕恭毕敬地说道,“绝尘子大侠真是了得,出尘之人干的全是尘世之事,真是见面不如闻名。”这话算是对你的回礼,请笑纳。
李墨一直安静地站在旁边看着我们,满脸逗趣的表情。
我挑眉向他挑衅说道:“李大侠,我们是不是也该认识认识?”
李墨也含笑抱拳说道:“月女侠,在下李墨,人称玉笛公子。”
——他就是玉笛公子李墨!
“久仰!久仰!”我双手抱拳打量着他,“怎么从来没见你带过玉笛?”
李墨漫不经心说道:“与你对打,何须玉笛?”
我突然发现一双脚底板还不够用。
“出发吧。”初尘牵起身边的黑马,“阿花,你要跟谁坐,随你挑。”
真是活菩萨啊,认识他那么久,第一次见他这么民主。
“初尘大哥,我还是跟李墨坐吧,不敢麻烦你,哈。”我立马跳到李墨身侧,跟他上马,“不过两位大侠要去哪里?办什么大事?”
走在前面的初尘回头奸笑道:“你不是听说我们有断袖之癖吗?让你眼见为实。”
“什么、什么叫眼见为实?”我感觉舌头都打结了,难道他们想要我这样的清纯少女观看他们 “断袖之癖” 的全过程?
“初尘,你就不要吓她了。”李墨终于良心发现,“阿花,其实我们被人误会有断袖之癖,就是因为我们常常像今天一样,在夜里办些事情,但是又不想告诉世人,所以世人只知道我常夜宿在蔺郡王府上,而且跟蔺郡王同房,外人不得打扰。”
“原来是这样,难怪了……”我恍然大悟,“你们就不怕市井流言吗?”
初尘得意地笑着:“谁敢说王爷的闲话?!”
这话让我想起了很多正当年的贪官们,感觉很有道理!
“可是李墨的名节不是被你毁了吗?”我很为李墨不值。
“真的吗?你问问他,有哪个女子介意过他的喜好?”初尘答道。
说得也是,李墨对女子好像有天生的磁性,那天就已经充分见识过了。不过,也有女人介意的,眼前不正有一个吗?别说我不是女人。
我白了一眼初尘,初尘笑着对我扬扬眉,似乎在说“你算女人吗?”
算了,这个魔舌我惹不起。
“你们要办什么好玩的事情?”我感觉自己越来越好奇,越来越兴奋。
但我是问李墨的,因为他相对诚实善良些。
他对我眨了下眼睛,真是太帅了:“我们今晚要赶到附近的周县找冯老爷那里借些银两,他前段时间收了太多不义之财,怕他用不完,所以去帮帮他。”
周县也是蔺郡王的官辖,所谓的冯老爷就是周县的县太爷,他上任周县才一年就大力搜剐民脂民膏,自以为能瞒天过海,其实早已引起民众的公愤。
“初尘,那个蔺郡王是干什么吃的?他怎么不好好管管呢?”我是纳税人,问得名正言顺。
初尘睨了我一眼:“蔺郡王是吃皇粮的,所以就要拍好皇上的马屁,周县的县太爷的七姑八姨太之后有层关系正好是皇上新纳一年的宠妃,蔺郡王当然要给饭碗几分薄面。”
这倒也对,在官场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