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骠骑行,霍去病-第5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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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继续道:“咽喉,气管呀,能够被伤着吗?还有,这里,是心脏!生命的源泉。这边,是琵琶骨,多重要的地方。再有,下面是丹田,你稍微用点力量,我岂不是被毁惨了……”我嘀咕着,“要我不紧张,怎么可能呢?”

    锦榻快要被他摇散架了,我真不知道他哪里有那么多好笑的事情。

    我皱起眉头:“镇定一点,镇定一点!跟你说正经事情,笑成这样,哪里有半点从容淡定的大将风度?”

    “原来你心里是这样想的?”他总算把笑岔的气息重新汇拢过来,“弯弯,你搞错了。”

    我才没有搞错呢,除了打算自杀的人,没事情让别人在这些要害位置上搓呀揉呀的,脑子有病!

    “弯弯,不是像你这样想的。”他把手放在我的耳垂后,“你知道我为什么摸这里吗?”

    我戒备地歪着头,身体紧张地绷起:“为什么?”拜托,不要乱来,这里有耳后大动脉哦。

    “因为,我喜欢这里。”他的唇带着柔软湿润的气息覆上我的面门,缓缓向脖子延伸:

    “弯弯,你放松一点,你的脖子很长,很漂亮,我只是想亲一亲……”

    他的动作很小心,很缓慢,不像刚才那样亢奋有力,说句实在话,我甚至在刚才的那一次中感受到一层让我熟悉的杀气。我就算明明知道他不会伤害我,还是忍不住紧张,似乎他要把我一口吞下去。

    不过,现在的感觉真的很不同了,肌肤上传来一阵阵微微的轻颤,每一丝颤动都来源于他的抚摸与点触,他将这种感觉一层层从我的脖颈处扩散下去,扩散到丰盈如云的胸脯,扩散到平滑柔软的小腹。

    我的身体产生了各种奇奇怪怪的感觉,好像有什么东西让我变得轻若鸿毛。通常来说,我喜欢身体的每一部分都协调听话,可是,现在它却变得不那么听从指挥了,它似乎更愿意听从那个亲吻我的人,在他的控制下,一点点合上属于他的节奏。

    “去病……”我很努力地保持住自己头脑的最后一点清醒:“你这样……唔……弄我,我要是也这样……嗯……待你,你会怎么样?”我不能让别人白白控制了去。

    他的动作全部停止了。

    “喂,说话呀。”我推推他的胸膛,坚实光洁得如同玉石,似乎能够敲击出声音来。

    不说话就表示默认,那我就直接开展行动了哦。手指模仿着他方才的动作一圈圈抚触下去。难怪他抱着我的时候,我会那么有安全感,他的身体跟我真是很不一样,我的到处都是很软很细,他的却好像是硬的方的,摸着有棱有角的,充满着一种厚实的质感。

    他整个人僵持得象块石头,没有任何动静。

    原来他是毫无感觉的?我有点奇怪了,模仿他方才的动作也用上了嘴唇,一丝一丝地轻轻啮咬着他胸前。

    耳边猛然爆发出一声低吼:“你个死丫头!”

    杀气从他身上喷发出来,我被他的铁臂箍得无法喘息。

    天哪!

    原来是这个效果?救命啊……

    去病,去病,保持镇定……保持……镇定……

    注意……注意大将风度……哎哟……嗯……嗯……

    我已经郁闷地没有话可说了,明明说好是我主动的,他怎么又变卦了呢?如此言而无信,如何去统领三军?


第五十六章 黄河回祭向九天
 
    我们回到了黄河边的金城,也就是后来的甘肃兰州。去病在河西一战的时候,希望这里能够成为抵御匈奴防线固若金汤的一座城池,所以名为“金城”。

    黄河从金城一侧旋绕而过,高大的莽山在城池的背面。滚滚黄河水,奔腾千万年。此时的黄河正处于夏季最沸腾的时节。

    去病的军令连夜而下:明日,黄河祭酒!

    次日清晨,天刚拂晓。黄河岸边兵甲如山,铁戈捶地,战马嘶鸣,黄水贲裂。霍去病站在千军万马前,驻步在了滔滔黄河边。

    他双手端起一个青铜饕兽酒爵,大氅飞舞得神采高扬,我听见他在大声命令他的部下:美酒筛上来!战歌唱起来!

    蒙尘的盔甲在阳光下发出灿烂的光芒,激情的战歌从军士们的喉咙中震天而出。

    这一场黄河祭酒简单而隆重。

    去病遥望着黄河水的九天玄关,郑重洒下这一爵佳酿。

    不祭天地,不祭神明,不祭皇帝,也不祭山川!

    霍去病祭奠的是河西一战死去的六千亡灵。那醇香的烈酒在黄河岸边一路流淌,流入黄河两岸,流入天上人间。河西第一战的亡魂们,你们喝到这杯胜利之酒了吗?

    霍去病站在黄河边,心潮随着那奔腾不止的黄河水不断起伏。

    他想起,十八岁的元朔五年,他带着八百壮士出定襄,一战而封侯的往事。

    “一战封侯”,这在任何人眼里。都是一种无上的荣耀。可是,在他心中,却是一场难耐的煎熬。两年前地那一场偷袭。历经了只有他和他的将士们才知道的艰难与选择。所有地生死努力,从长安城的悠悠之口咀嚼进去。吐出来地话一句比一句难听。

    他们认为,那所谓的军功只不过是一个莽撞小子瞎猫拖到了死老鼠,钻了匈奴人的空子。而皇帝刘彻偏爱卫氏,过高地封赏了霍去病。朝臣们在宣室里一次次提起外戚专权的教训,每一个矛头都指向了霍去病和他背后的亲人。

    对于冷傲地霍去病来说。藐视他的军事能力就是损害了他的人格。这样的话语他是一定要用行动给予狠狠地回击。

    这一次回击,一等就是两年,等到的就是今年的河西一战。

    当河西一战的战机握到他手中的时候,这是一个什么样的战机啊?皇上以河西大漠为谶纬,以一万人马为棋子,在天地之间打下了一个本钱微末地赌局。

    这个赌局,皇上输的是区区一万人马。这点东西,一个泱泱大国的皇上完全输得起——刘彻也不是没有输过。

    可是,这个赌局。霍去病将要输掉地是等待两年的机遇,自己做人地尊严和军人地荣誉,这些东西他输不起。

    在那个寒冷的初春。千里黄河水凝冻出厚达数尺地坚冰。呼出的热气转眼在身上冻成刀一般锋利的白霜。

    春天,霍去病就这样带着一万人马。为了自己的尊严与荣誉走上战场。

    越想赢。输得越惨。

    三次突袭的小小成功,换来的是第四个部落的惨胜。局部的惨胜意味着整个大局的惨败。所有迹象表明,他只能灰溜溜地带着自己的数千部众退回到大汉朝安全的地带,接受整个长安城对他带兵能力的质疑。

    他一个人坐在高高的土崖上,眺望遥远的休屠王部,那是他可望不可及的地方。

    我和他的第一次单独交谈就在那时发生。

    他派出了我们一百五十名斥候士兵,一开始确实为了在撤兵前再打几个部落。

    大军集合,他骑着黄骠马站在红绸猎动的士兵们面前,他看到他们一个个疲惫而坚强的身影。

    他们为了军功而来,领兵的他却只能送给他们死亡与失望。

    少年的热血涌上心头,他宁愿死在这片大漠上!

    战刀一挥,方向不再是背后的大汉疆土,而是河西大漠深处势力最大的休屠王部。

    所有人都认为他不可能前进,他偏偏前进了!

    两天一夜的一路狂奔,一场厮杀在休屠王部开始了最血腥的碰撞。他这才明白,善于用人的皇上刘彻除了赌上了这一万人马,更将他的血气与刚勇放在了赌桌上,这块筹码才是这场战争中真正换取胜利的保证。

    胜利破开皋兰山的八千尸体,践踏着血路而来。

    一把沉寂了两年,酝酿了两年的淬血钢刀终于在此刻横空出世,完成了一个真正的人生传奇。

    他也似乎寻摸到了一点打败匈奴人的规律。

    皋兰山的劫后余生中,他发现了我。

    除了战场,从来没有过其他波动的年轻心灵在此刻被一种陌生的情愫拨动了一下。

    但是,对于一个被胜利与荣耀装满了心胸的好战少年来说,这样的感觉不可能成为他的全部。一番长谈过后,既然我这个人来历不明,又执意离开,他尊重了我的想法,没有做出更多的挽留。

    那个春天,万人去,千人回。他也是如今天一般站在了这里,站在黄河岸边,站在金城之外。

    那个春天,部下也曾经为他端来一盏美酒,请他按照惯例,为河西出征的亡魂做离别的祭奠。

    霍去病站在滚滚的大流之边,似乎看到了那葬送在他手上的七千生命正随着流水永远飘逝而去。

    黄河水,水黄河,远上白云落九天,九天一落化悲雨。

    这就是中原大地的第一场春雨吗?

    没有春柳的绵绵依情,没有夭桃的灼灼浓艳,只有一点一滴冰彻入骨,让胜利的热血一点点降温,直到冰冷地无法动弹。

    年轻的将军功成名就,转过身,却听到了满城亡魂家人的恸哭之声。

    美酒跌落,青铜酒爵化作碎片。霍去病命令大军渡河!

    他要渡河!他要渡河!!

    渡过这黄河水的翻腾,渡过这黄河水的指责。元狩二年春天的霍去病,无颜祭奠那七千生灵!一万人去,三千人归,这不是荣耀,是耻辱啊!

    皇帝钦赐的万千彩旗飘扬起来了;皇上差人送来仪仗用的簇新鹘毛摇动起来了。得胜的军队却偃旗息鼓,沉头默言,仿佛一座即将喷发的火山,冷冷地涵养着这最后一点令人费解的沉默。是火山就要喷发,是怒雷就要咆哮!

    一切都在第二次河西大战的时候以最昂扬的姿态,最蓬勃的杀气,从霍去病和他的将士们年轻的心脏中跳动出来,化作吞噬万物的燎原烈火,化作黄河奔腾的怒海狂潮,向着河西大漠横扫过去!

    赤地千里的炎炎骄阳算什么?他们是比阳光更加耀眼的军队!

    冰冻万尺的祁连山绝顶算什么?他们拥有比坚冰更为刚强的意志!

    穿越了千里干涸的沙漠,走过了人兽难到的祁连鸟道,霍去病终于用最小的牺牲换取了最大的胜利。

    今天,

    他终于以真正以少胜多的战绩来告慰死在河西一战的英灵们。

    今天,

    他终于可以举酒一觞,天地无愧!

    一切都在今天! 


第五十七章 蒙蒙残云拢清秋
 
    “弯弯,陪我去买东西。”很语塞,霍大少爷居然要亲自去买东西,“买什么?”

    “四色糕点,四卷布匹,嗯……”左右看看,“差不多了。”

    金城在目前不算一座多大的城市。不过,它北扼西北通道,两岸夹山,地势险要,历来既是兵家争夺之地,也是古代中西商贸流通的必经港口。

    这里的货物市场集合了来自姑墨、浦类、龟兹、楼兰、大宛、戎卢、乌贪訾等等许多国家的各色商品,自然也有大量汉民族的丝绸、布匹、饮食用品等货物。

    去病带着我,不去看出自昆仑山的玉石、不去看出自姑墨国的孔雀石,不去看戎卢国波斯缠花纹的羊毛毯……

    我们行走的是一些平民百姓常用物品的货摊。去病看了许久,买了一些粗米粉做的笨重糕点,被风干了,硬邦邦的;还有几匹汉人家常穿衣的布料,染了素青、米白、黄宣等家常的颜色。

    他将东西卷起来,绑成一个结实的包裹。看看天色尚明:“走,后天就要大军开拔了,陪我去见一个人。”

    我不知道金城能够有什么人让他这么隆重地对待,跟着他一起走上了一条山路。

    金城背后的就是莽山,上面有五道泉眼,此时正是盛水期,清澈的泉水顺着石壁流淌下来,去病拉着我的手攀过那沾着湿滑苔藓的石面。

    他的神色看不出是高兴还是不高兴,只觉得他对于这一次地拜访非常重视。

    我们爬上莽山,看到脚下是一处两山夹峙的山谷,里面郁郁葱葱的树木层林霜染。朱红,玫红,橙色。艳紫,层层叠叠地颜色将那山林熏染出初秋的色彩。

    山谷上方两边都是很高地山峰。一侧山峰紧贴黄河,那黄河波浪日日夜夜在山峰边流淌。

    我们来到一间茅屋前。

    茅屋上新铺了干草,看上去金灿灿的。去病说:“前几天让郭元带人过来加的茅顶,看起来这个冬天是不会漏了。”

    黄河水在山峰边流淌,似乎能够听到那汩汩流水日夜不停地歌唱。

    我问:“这里面住的是什么人?”

    去病没有回答我。轻叩柴门,那干净整洁的小道上,飘落数片黄叶。

    一声干涩地,仿佛多年没有浸润过清水的声音从茅屋中传出来:“什么人?”

    “大娘,我是去病。”

    屋子里的声音安静了一会儿,才说:“进来吧。”

    柴门被去病推开,我的眼睛也随着一起进入了那茅屋。灰暗如蒙尘的夕阳晚光照在屋子里,一切都是阴暗而不见天日的。只有那歪坐在榻上的老妇人,一头白发如同一片耀白的芦花。带着枯死的气息,漂浮在空气中。

    我看不清她地脸,只能感到晦暗的肤色掩盖去了她所有的光彩。天还未凉透。她已经裹在了一件厚厚地棉衣中,看起来人似乎瘦弱干枯得没有了形状。

    去病的神情仿佛一只被驯服地鹰。他小心地收敛着高傲地翅膀。静静地垂首注目着那老妇。他手中拿着不昂贵的礼物,其实每一件都挑选得很精心。这些是一个独居老妇人可以使用地家常物品:那硬邦邦的糕点放在水中煮烂。可以化作一碗甜味的粉粥;那些粗布经过了裁剪,可以成为今冬御寒的新衣。

    秋日的夕阳很匆忙,那一点点余晖很快便暗哑了下去。

    我们几乎站在黑暗里,身上不知不觉写满哀伤。我不知道这个哀伤何处而来,我抓住去病的手,希望他温暖的手指能够给我带来一些答案。

    去病的手竟是凉的。

    这是一种走入深渊回头无路的冰凉。我不知道面前这嬴弱的老妇为何能够给他这样的感觉?他一直都是如同一支在风中烈烧的红烛,风越大,他的光芒就越跳脱。

    “霍将军。”平静的声音传来,那平静是多时恸哭之后,气力衰竭的平静;是问天天不语,唯有低头叹残生的平静。

    去病似乎被这一声平静的称呼凝住了,过了许久才慢慢回答:“大娘,我路过,看您。”

    他的每一个字都沉重如山,一个字一个字砸在地上,却大地无言,空山无语,只有远远的黄河水在茅屋外流淌……

    “好孩子,难为你了。”老妇似乎已经无力再说什么了,说完就将头沉沉靠在手上。她的白发在黑暗中一掀,如一只生命即将走到尽头的白鹤,忧伤地垂下翅翼。

    “我……出去了。”

    没有回答。

    从来就眸中无人的骠骑将军,拉起我,转身走出了茅屋。

    我们沿着石阶向下走,走过清流不止的五泉莽山,我们站在了黄河岸边。

    满月在寥廓的天空缓缓移动,星斗在深色的天幕中此升彼落。

    我以为我们在茅屋的时间很短,原来却很长。就像我们以为人生很长,其实却很短。

    我们在山崖下解马缰绳,初秋的晚风吹得我们满身飘摇。我问:“那个大娘……是谁?”

    “陈大娘。”

    “陈大娘?”疑惑从我心间滚过,我知道他不过说了天底下最最平凡最最普通的三个字,我不知道这三个字能够和我有什么样的渊源。

    “还记得陈天鹰吗?”去病以为我记不住,提醒我,“就是河西一战,将你收到铁螭骑中的那个人。陈大娘是他的母亲。”

    “什么?”

    从春到夏,再到此时的初秋,长安城、河西大漠……

    太多太多的故事在我面前演绎,太多太多地生命在我面前消陨。我……却始终无法忘记那个在我来到汉朝以后,第一个说会娶我的男孩子。他爽朗地笑,他真诚地生。他豪迈地死!

    黝黑的皮肤,雪白地牙齿。灿烂如阳光的笑容仿佛从记忆地深潭中一点点浮现出来,化作一丝揪痛,缠在心口闷在胸中……

    “天鹰是我在建章营里从小一起长大的。我们一起练箭、一起骑马、一起出定襄,罗姑比是我们一起擒住的。”去病的声音里不带丝毫感情,如果可以的话。他愿意用一种欢愉地表情说起他,“还有他的娘,空的时候,我们常去他们家吃点心。大娘的蒸糕,很甜。”

    “那……她,怎么会在这里?”

    “天鹰死了,她就住在这里了。”

    “一个人?”

    “皇上赠她忠节烈孝的匾额,她的丈夫陈凯元死于元朔二年的欤阴堡之战,她的长子陈天冉死于元朔三年的长平关之战。”

    我记得陈天鹰说过。他也出身颇为尊贵,虽然不像去病那样以王侯之家而显赫加身,但是也是军功累世地将门子弟。

    我停住了脚步。回头看那山壁深处已经看不见的茅屋。

    茅屋中那个干瘦无神,话音苍老的老妇。真地就是陈天鹰的娘吗?陈天鹰曾经以他那绘声绘色地表演。向我形容过他地娘。

    ……“我娘一定喜欢你的……我娘就喜欢你这种脾气地女孩子。”

    ……恍惚神思中,我似乎又看到陈天鹰学着老妇人的样子。憋紧了嗓子的可爱模样……

    ……“她说,给老娘带个爽快的媳妇回来,磨磨蜇蜇的我可不要!”

    ……似乎还记得,当初灰心失落的我,还非常希望有这样一位开朗健爽的母亲……

    这……就是……那个说话如刀子一般尖快的妇人吗?

    此时此地,我明白了什么叫失去!我明白了失去的痛,失去的苦,我明白了,人原来是经不起多少失去的。

    大娘失去了她最心爱的儿子,去病失去了他亲密的童年旧友。

    如果我是去病,也一定不能原谅自己战斗指挥的失误。

    去病说:“在山崖上见你的时候你这么嚣张,如果不是因为你是他部队里唯一的幸存者,我早已将你拖下去军法处置了。”他的声音怎么可以这样平静?他说,“弯弯你看,天鹰死了,他还在天上成全着我。”

    是的!我记起来了。

    在河西一战那场遭受到覆灭之战的时候,我记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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