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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唐盛花-第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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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让新兰束起我的头发,做了个标准的公子哥发式,再向镜中看去,我负手昂头,目光迥然,而身为现代人的我,也可以做到完全不流女儿风情的姿势神态。我轻笑,好个风流的翩翩公子!
   
   新兰看着我,笑说:“小姐这么俊,肯定好多姑娘喜欢!”我取笑她:“某个思春的小姑娘第一个喜欢!”
   
   新兰也做了书童打扮,却还是不清楚我到底要做什么。我还让院子里我最亲近信任的小厮——吉祥背了我准备的书带,我放了一本书进去,却把清点过的首饰,和小件的古董装了进去。我信任吉祥,他是我收进府的。
   
   我大约半年多前在府里无聊瞎转的时候,碰到门口的家丁责打一个脏兮兮的十三四岁的小乞丐,说他在都督府后门口转悠了大半天,家丁进门后发现丢了府里配置的钱袋——那是家丁出门采办府里用品是专用的,一口咬定是小乞丐偷的。我看那小乞丐就算挨打,眼里含着泪,也不肯求饶,只说不是他,一双明亮的眼睛含着不甘与倔强。我于是上前去,家丁看我来了,忙松了手向我请安:“二小姐好。”
   
   “怎么回事?为何在府门口吵嚷?他怎么了?”我询问,看小乞丐一身污糟糟的衣服,乱七八糟的头发,乌黑的双手上沾满了尘土,可是脸却清秀,一双眼尤其有神,必定是个聪明孩子。
   
   “回二小姐的话,这个小贼偷了我的钱袋,我不打他,怕是他不肯交出来。”家丁回复道。
   
   我看向小乞丐,他跪坐在地上,不动也不出声,我以目光审视他,他的衣服都被拉扯松了,他见我看他,抬起头来,和我对视,很是倔强,看了几秒,终于低下头去,不再看我。我心中有数,对家丁说道:“他没有偷你东西。”
   
   小乞丐身子一震,家丁却一脸不服,分辩道:“这门口只有他一个人在这儿,听护卫说他在这里大半天了,不是他,还有谁?二小姐不要好心被他给骗了。”
   
   小乞丐争辩:“我没有!我只是想着都督府后院,有丢出来的剩饭菜,必然是丰盛又剩余,那样我就不用挨饿了!”我心想,口齿伶俐,并且是个聪明孩子,知道都督府即便是奴仆,吃的也不差并且总有剩余,这样就不用吃些普通人家扔的馊饭菜。心里打定了主意要帮他解围。
   
   我不在意的笑了笑,看了看家丁,只见他面色红润,我走近一步,竟闻见了一股酒味儿,再打量他腰间,白色的腰带束在那里,进府的腰牌还在,象牙白的上好木刻还是白润润的用明黄的绳子系在那里。我脸色一冷,旋即问道:“你确定你回府是走到每口附近,钱袋还在?”
   
   “我非常肯定,我进后院巷子前,才刚刚检查过!”家丁很肯定的说。
   
   “那你在检查过之后,只遇到过这小乞儿一人?”我不停顿地问。
   
   “是!只有他一个人”家丁很快的答道。
   
   我冷冷地哼笑了下,家丁和护卫都楞了下,我说道:“这个孩子目光清明,竟可以同我对视。再者想必你已搜过他的身了,并没找到你的钱袋。也别跟我说他有同伙接应,你刚刚跟我确认过,你进巷子后没见到除他以外的其他人。护卫可以证明他大半天都没离开,那么钱袋既然不在他身上,就不是他偷的。”
   
   护卫在一旁恍然大悟的样子,连连点头。家丁却不依:“不是的,我记错了,小姐,还有其他几个脏兮兮的臭乞丐进来过,又走了,可能是他们偷的,一定是这个小乞丐的同伙。”
   
   我蓦地抬头,瞪住他,只一瞬,家丁就把视线调开,眼神飘来飘去的并不敢看我,忽然明白光来,抬起头了,想同我对视,谁知我却把眼神掉转开来。我吩咐其中两个护卫:“先押住他。”我指了指家丁,两护卫一愣,但是还是从命,家丁稍稍一挣扎,就对我道:“小姐为何抓我,是不是指错了人,我要到管家面前去评理。”
   
   我冷笑:“哦?管家是你什么人?
   
   “是我舅父!”家丁答道,大概欺我年纪小,又长年卧床,在府里没什么声音势力。他哪知,我和爹爹感情要好,连管家也对我恭恭敬敬。
   
   我好笑地看着他,不讲理的说:“笑话!我是小姐,他是管家,你说到最后,谁听谁的?我爹又听谁的?”
   
   而后正色道:“原来不但监守自盗,还有串谋。叫管家来。”我对另外一个护卫道,见他略有犹豫,于是我眼光一扫,他马上提步而去,不到一刻,管家武通就到了后门来,向我请了安。
   
   “通叔,您在府里二十几年了,功劳大,资历深,今天要请你断断这个案子。”我对武通点点头道。
   
   “二小姐尽管吩咐。”通书回话道。
   
   “这个自称你外甥的家仆,带了府里的钱袋奉命外出采办,却自称被乞儿偷了,言之凿凿。可是你看他腰间,棉质的白色佩带整洁,浅色细木腰牌以及细绳都干净无瑕。刚才他却说进府巷口时才查过钱袋还在,定是被小乞丐所偷,我想问天下那个乞丐这么干净整洁了,偷人钱袋,竟然不留痕迹?你再闻闻这一身酒气,我不知道外出采办还带着饮酒作乐的。”我指一指那个家丁。
   
   家丁现在明白了我所说的意思,开始慌了,缩了缩刚才一直得意的挺着的胸口,我注意到了,吩咐传武通来的护卫,“搜搜他的怀里,不出我所料,大概可以找到钱袋,可能有钱,可能剩不了多少——都买酒吃喝了吧,如果本来数目多的话,可能还剩下,可以存着。”
   
   护卫领了命,果然顷刻之间,搜出来了一个蓝色的丝绸钱袋,上面纹绣了一个“武”字。家丁吓得跪倒地上,一直告饶。
   
   我指着他问武通:“通叔,盗用都督府公用的钱两,是什么罪名?还是你是知晓的?” 
   
   通叔也吓得连连作揖,回道:“武通不知,武通确实不知。盗窃都督府是重罪,可被判监收押,服劳役。这定是武大力贪杯,还望请二小姐从轻发落。”
   
   我确实要给武通面子的,于是问道:“那你说呢?”
   
   “还听二小姐做主,但是可怜我姐姐年事已高,只得这一个儿子养老送终,还望小姐菩萨心肠,多多体恤。”武通告求道。
   
   “好吧,通叔,都是看你的面子……你知道的,偷窃的人定是不可能留下的了,逐出府吧。”我叹口气,说道。
   
   武通望着我,似乎在听下文,我看了他一眼,“去吧。”他这才放心下来,而且有些大喜过望,连忙跪谢道:“多谢小姐体恤,武通代不争气的外甥谢过小姐的恩情,武通定不忘。”
   
   “嗯,多得通叔常日里的照顾,我应份的。”我客气道,“还要麻烦通叔一件事。”通叔此时只有点头称是的份,我继续道:“这个小乞丐,年纪小,怪可怜的,而且看着机灵,口齿也清楚,我看收进府来作小厮吧,分到卿惠院来。”
   
   “是。武通遵命。”
   
   从此之后,身边除了新兰又多了吉祥。
   
   我那时的一个转念,可曾会料到吉祥在我以后生命里的角色?命运就是个淘气鬼,有时候拿板砖拍你的头,有时却是拿金锭子。
   
 
 
 
 ☆、第八章 少孤为客早,多难识君迟
 
   这一个月下来,我日日去找南英,谈论道法——其实就是我大学里学的哲学一类的东西,他常常惊艳于我的论点,可是我也常常被他的领悟力,和举一反三、触类旁通所折服,毕竟我是比他多了一千多年历史积累和眼光的现代人,他能与我这样谈论哲学,不能说不让我欣喜。
   
   我们也会谈论社会的政治的观点,汉代以后,统治阶级的需要,整个社会都被儒家思想所浸染,君权,君臣父子伦理,中庸之道,可以有一个让统治者易于管理的稳定社会。
   
   而我更向往的是先秦时代。那时百家诸子争鸣,很多合理的或者奇异的想法可以并存,是一个思想相当自由的年代。我个人更多的欣赏春秋战国时盛行的法家思想。依法治国的思想其实也是现代社会一个很核心的东西,不以权力和财富为标准的,依靠制度的社会,在我看来那才是很稳定的让人民可以安居乐业的社会。
   
   而南英能够理解接受法家思想甚至我的很多现代观点,并且有很很多的认知和点评。我也发现了他最推崇的是我所喜欢的另外一个截然不同的流派——黄老之学。这显然和他师承昆仑有密不可分的关系。在这样的情况下,他也可以接受吸纳一些别的流派的想法,确实有不可多得才华的远见。
   
   我也会带我自知的茶和果汁去和他一起品尝,间或下下棋。令我吃惊的是,我的棋艺可以完全在父亲姐姐甚至府里教棋的先生之上,却不是南英的对手,每次我都败下阵来,最后都不想再输了于是不想再下。
   
   这些日子我也了解到他武功极好,一开始没有见过,但是听闻他一个人战胜狼群——虽然是小群狼,让我不得不相信他一定是身手不凡。后来见他练剑,看见白衣胜雪,却看不清身形,看见漫天的剑影密不透风,却透出凉薄的杀意,我才知道,越来古代真的有武林高手剑客存在。而这个剑客就在我身边,在我的生活里,我对他的仰视和信赖,从此时开始,一生都从未停止。
   
   有时,南英练剑,我就抱了琴进来——爹爹有请先生教,由于在古代的无聊生活,我已经弹得像模像样,连先生都夸赞我是奇才,年纪如此之轻,就有很好的领悟力,他岂知我确实领悟力超越十一岁的年纪,并且乐理我从前就懂。
   
   我在南英练剑的时候,就会或者应景弹上一曲《十面埋伏》,或者不应景弹一首《春江花月夜》,甚至是《笑傲江湖》,我弹弹停停,或连贯或磕绊,弹得自得其乐,南英也并没被烦扰到的样子。
   
   我第一次看南英舞剑,看他白衣飘逸,剑气寒冷,杀意阴森之时,不知为何,却有些感慨和同情,忍不住弹了一曲《难为男儿汉》。他听了后,剑势一顿,剑尖的杀意,却转变成斜睨天下的豪情,剑气中有了温和之意。
   
   这些日子来,我已经和南英混得很熟,好像朋友一般。我知道南英他十七岁,大“我”许多,尤其在成长的时期,五六岁是个巨大的差距。所幸他似乎也并没有把我当成一个十一岁的小孩,而是当成平辈的朋友而视。
   
   虽然有时候,特别姐姐在场时,我还是要扮一下天真的,可南英似乎识破了我的心态,对我完全没了第一次见时当我是小女孩的长辈姿态。
   
   我和南英交好,一是欣赏仰视他,能交到这个出色而又让我有些看不透的朋友,是个吸引诱惑。二是因为姐姐,如果有一天姐姐真的可以嫁给他……我们也是关系良好的。三来说其实更因为我了解到南英可以随意出府——他常常会带了他的随从程阿笛出门,为师门采办一些药材和办些其他事务。想着如果和他混熟了,这几天可以央他带我一同出门。而且为长远一些计较,说不定哪日有了机会,我就可以上昆仑山见他师父,有个认识的人引荐,他师父这样的高人才肯见我,我就可以把自己的事问上一问。
   
   我想了诸多靠近南英的理由,罗列了一二三,却偏偏忽视自己的心——其实,人心奇怪:心之所钟时,即便你找一百条不可以的理由,你也还是会靠近,哪怕靠近是危险的。心之所背时,任是谁也强迫不了,只会冷淡,疏远。
   
   当我从阿笛那儿套知他们今天会出门时,我早早的换了衣服,携同书童新兰和小厮吉祥在他的院子门口等。果然等了不一刻,南英就领了阿笛出得门来。我抬头一看,他也是一身水蓝色的袍子,白丝线滚了云纹边,因为身材高大,面若冠玉,一个出尘的浊世翩翩公子,同他一比,我真是败下阵来。对于撞衫的南英,我讨好的蹭上去,“南英哥哥!”我甜甜地叫道,“……”
   
   “哎,你一这样叫我,准没什么好事儿!我不能带你出门。”我还未及开口,南英就出言笑着打断道。我知道,现在明空的身份的一大好处,就是可以倚小卖小。我继续烂漫地哭丧着脸道:“南英哥哥,我在府里都已经要闷出病来了,我今天若不能跟你出门,我以前的旧病都会犯了的!”
   
   “明空你只有有求于我的时候,才会做出一副小女儿的姿态。平时你哪里会?明明都是一副头脑清楚,思路敏捷,伶牙俐齿的样子。”南英好不留情面的点破。
   
   我垮下脸哭丧着的脸,嘴角上挑,笑一笑,却没有笑意地说道:“你若不把我当成朋友,就不必帮我这个忙。”说完我转身就走,新兰和吉祥都愣在那儿,估计想着,小姐怎么这么容易就放弃。
   
   南英却两大步赶上来,追我的到洒满了阳光的院门口,拽了我的胳膊,笑道“好了,别装了,重话都撂下了,我怎么敢不带你出去呢?”
   
   我迅速一转身,迎着阳光,冲他绽开一个真正的大大的、明媚的笑容,“耶!这还差不多,走啦!”
   
   却发现南英愣在那儿,怔怔的看着我,他身旁的阿迪也是一副呆呆的样子看着我,连新兰和吉祥也不例外。
   
   “怎么啦?不走么?”我皱眉疑惑道,南英被我一问目光投向前方院门,新兰先反应过来,喃喃的说道:“小姐好美啊……”
   
   我一听,几步走过去,拿手指捏了新兰的脸颊,奸笑到,“嘿嘿,小美人儿,这样还美么?”新兰抖了一抖,赶忙说:“我们走吧,走吧!”
   
   我低头偷笑,跟着南英阿笛鱼贯出了院门。
   
 
 
 
 ☆、第九章 道逢麹车口流涎
 
   原来出府一点也不难,南英拿了爹爹给的的令牌,和护院打了个招呼,介绍我是他师叔的弟子——随他采办药材和医药的书籍,我们就一行人轻松的混出府了。我琢磨着,用什么方法我可以可复制性地溜出府去。现在和护院算是打了照面——南英的师弟,重点是要有令牌。这个等我回来再考虑吧,机会难得,要好好看看利州的风貌。
   
   南英带了我们,嘱咐要跟紧他,不要随意走出他的视线,于是就带了我们到了城中最热闹的兴熙街,因为那条大街少有很多大药行,可供他逛。我看着街上熙熙攘攘的街道,兴奋不已。唐朝的街道!这么多古人走来走去,繁荣热闹,远超过与电视剧中所演。我东张西望,看什么的东西都觉得新鲜,旁边买小饰品的,卖包子的,卖小面人……
   
   可是南英却带着我们一头扎进了药行,他自己跟了老板去了内堂,慢慢选药去了,谁知我静坐在大堂干等。我坐等了一会儿,觉得陪他逛药店,实在太耽误时间。
   
   所以当南英终于走出来前厅的时候,我撒娇央求道:“南英啊,我求你了,我好容易出府来,你又让我坐在个药铺子里干等,你还觉得我和药呆了这么多年不够啊,药气伤身,我看我还是去逛衣服店和别的好玩的吧!拜托拜托!”
   
   南英看了我半晌,我伏低做小,拱手,再拱拱手,南英终于笑着同意:“你可以去逛自己感兴趣的地方,前提是阿笛必须陪同!”他斩钉截铁,没有商量余地。同样高大的阿笛站在南英身后,冲我温厚的一笑,
   
   我没见过阿笛的剑术武功,但既然南英托付,想来阿笛武功一定也是很不错的。不过我不在乎,又不是电视剧,普通社会的普通人,生活哪有那么危险,让你随时随地的遇到个坏人。不过有鉴于我今天带了贵重物品出门,有个保镖还绝对是一大好事,就是卖东西被阿笛看到的话,不太方便。不过总比被南英时时刻刻的盯着好,于是我妥协。
   
   我丢下南英在药铺里,快快乐乐得拉着三个“仆从”逛街去了……   
   我先是领着新兰在路边的摊贩上买了个肉包子——亲来古代,怎么能不在路边吃有名的古代肉包子呢!虽然味道确实没怎么好,但我们顺便和卖肉包的小贩打听到,城里最大的古玩玉器买卖的店铺净缘行就在和这里隔了两条街不远的地方。
   
   我的行事风格,向来是要提前做好准备,尽量做到时间充裕的。玩其他东西之前,直奔净缘行,我总觉得这古玩店的名字听着像个尼姑庵,真是有意思。明明是金钱的买卖,却一定会起个风雅的名字。这净缘行确实也没叫我失望,老板也是个识货的。在我运用了现代谈判技巧和提供了这么些不算名贵却是货真价实的好物件的情况下,我在内堂把这些生辰礼物的绝大部分出售,一共卖得两千三百两纹银。新兰同我入的内堂,我寻了个借口把阿笛留在了外面,为了不显得特殊,留吉祥陪着阿笛。
   
   新兰对我进行教育:“都督府奴仆做得年资久的,一年可得五两纹银。”我才有数,知道两千三百两是不小一笔钱。可是我也听新兰说,在城里最好的饭馆——黄鹤楼,一餐下来也要二十两,我也知道,这些钱也并不是特别多,只能作为启动资金,我就明白了即使是历史上最繁华富庶的唐朝,这个时代贫富差距其实是很大的。所谓朱门酒肉臭,路有冻死骨,大抵如此。
   
   我怀里揣着两千三百两银票,有了启动资金,我就开始寻思,应该做什么生意来赚钱。一上午走了很多家店铺,心里有了两个想法:东安街有家裁衣铺,地角很好,做裁衣生意,客流量不大,完全是贬值了这个地理位置,我和老板攀谈了几句,老板虽然看我年纪轻,但因为身着讲究一看就出身富贵之家,并不敢怠慢。老板似乎也不满意生意,想要把店顶给别人来做。我离开后,强迫阿笛去装作商家问问价钱,阿笛虽然百般不情愿,可我在店门口等,他也不敢违命,只好去问,问得老板愿意五百两出售店铺。
   
   我心中略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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