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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刚从柜子里拿出两个京剧扮相的鬃人放在铜盘上,用一根精制的木棒敲打铜盘,伴随着一声声地敲击,鬃人有节奏地转动着、追打着,一招一式犹如舞台上的表演,栩栩如生,形象逼真。
“鬃人怎么会转呢?”国花诧异十足。
梅刚将鬃人的底座展示给国花:“这一圈富有弹性的鬃毛与铜盘在振动中产生共振,木棒敲打得越快,鬃人转动的速度也越快,是典型的自娱自乐的玩具。你从小生活在哈尔滨可能不知晓,北京鬃人是受到皮影戏和京剧艺术的影响而产生的。大约产生于清末道光年间,老北京人称其为‘铜盘人’,或称之为‘盘中好戏’。这种鬃人的首创是老艺人王春佩前辈,当时只在白塔寺、隆福寺、护国寺摆摊出售。很多年前,北京鬃人参加‘巴拿马万国博览会’获银质奖,从此名声大噪。王春佩前辈去世后将这一手艺传给他的儿子王汉卿,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这一民间艺术几乎失传。后王汉卿将手艺传给白大成,现在鬃人制作手艺惟白大成一人继承。后来,前往白大成处学习制作鬃人艺术的人能坚持下来的极少,单纯模仿只能出玩偶,没有精神。而我叔叔梅林是惟一坚持下来的,也是白老师最得意的弟子。我叔叔凭摄影与编导的专长,把制作的各色鬃人做成专题片或光盘,销往法国、美国、新加坡、以色列以及东南亚。”梅刚一边讲解一边又顺手操作“三英战吕布”,“大闹天宫”,“猪八戒背媳妇”等,让国花犹如看戏一样,眼睛顿然生辉,激动地脱口而出:“你叔叔好伟大,你也是‘近水楼台先得月’,懂得不少嘛!”梅刚听了心花怒放地说:“走吧!大公主,去‘摄影清心棚’,更让你大饱眼福。”
一间大房,孤零零地亮着灯。在整座空寂的别墅中,显得有些虚幻。
国花有些恍惚迷离起来,梅刚敲开房子的门,一个身材魁梧的高大男人站在了他们面前,这就是梅林了。脸有些圆,浓密的头发有些凌乱,皮肤出奇的白,眼神犀利又机警,虽没梅刚年轻俊逸,但那份震撼力使国花心跳不已。
梅林毫不奇怪国花的出现,他早就知道侄子有一个时尚摩登的女朋友。他做了个手势让他俩坐下。国花不时偷窥梅林的脸,又不时地打量着这清心棚,也真够‘清心的’,半工作室半卧室,一架摄像机,几架不同功用的打光灯,几块布影背景,脚底是一些仿生的青草、稻秸杆,最引人注目的是一棵仿真的翠柏和灵星的假花、假山,慵懒地展示着自己生活的平静。“这和‘盘中戏轩房’相比逊色多了。”国花心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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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失的古典 第四章(5)
“梅叔叔,您的摄影棚布置的格调也太简约了吧?”国花脱口而出。梅刚用胳膊肘碰一下国花。而她却仍兴致冲冲发表大论:“怎么不装饰得更富现代气息一点?这似乎跟不上时代节拍!”梅刚用手拉了一下她的衣角,“你拽我衣服做什么呀?讨厌。”国花恶狠狠地瞪了梅刚一眼,接着说:“梅叔叔,我业余学过装饰设计,要不,我哪天抽时间给你好好地弄几套装饰方案,我家的房子——”
梅林一直微笑着看着眼前这个手舞足蹈而又热情洋溢的女孩,但他还是打断了她的讲话:“最简单的东西表现最复杂的品味,凝炼最精华的艺术,在最简洁最自然纯美中寻求一种瑕疵才能表现艺术的最高境界。我的目标是创制出更精致的鬃人,拍摄出最出色的作品,从不同的审美角度把它们拍集成最富有民族特色的图片,让中华民族古老的民间艺术通过互联网等各种渠道走向世界。”梅林的眼睛亮亮的,充满了信心和抱负,国花柔情地望着他,连瞳孔里都释放出前所未有的光彩。
……
三人谈兴越来越浓,不知东方近白。
苏苗青虽然工作几个月了,业务流程都熟悉了,也积累了一些工作经验,但是工作并没有什么起色,经济也总是青黄不接。
在北京生活许久,她越来越发现:钱,真是个好东西。她不再轻视它。她甚至想,如果自己有张取之不尽的银联卡,可以自由支配,将是件多么快活的事。以前在大学时为了挣生活费,她也得偶尔去报社做校对或编辑,或给什么青春美少女组合编舞;心情好的时候,还会去一些景点卖自己从小就擅长画的古代仕女图。
国花的开销比她大多了。除了衣食,国花还经常喜欢去那些高档的娱乐场所玩。她也不向家里伸手要钱,一是她的工资比苏苗青的高出两倍,另外,她经常有不同类型的男朋友来请她吃饭,带她四处游玩。
苏苗青没事便说她两句:“国花你也太没有恋爱道德了,四处滥情。人家梅刚对你‘海枯石烂、忠贞不渝’可谓‘铁了心钢了胆’,然而你却‘背着他去爱别人’小心点儿,感情是火,玩不得的。”国花则振振有词:“我对男人之所以‘来者不拒,多多益善’,那是在锻炼自己与各色人等打交道的社交本领,体验与不同男人恋爱带给我的不同情趣。青春时不享受生活,就白活一生。哪像你这个书呆子,不懂得生活。”国花剜了苏苗青一眼,撇撇嘴。
“每个人爱的能力是有限度的,你在这些人身上浪费完了,在真爱面前,就心有余而力不足了,保存好自己的真爱吧,把它只留给最值得你爱的人。”苏苗青又在对她讲“爱”的大道理。
她很欣赏国花的率真、坦言,但她无法活得如同国花一样轻松自在。
国花可以去北京建国门的赛特商城一掷千金地买副太阳镜,而她觉得保圣那样的太阳镜都离自己很遥远。因为她知道来自四面八方的生活压力,还有一个对她寄予殷切希望的那个支离破碎的家,还有自己远大的抱负没有实现。她与国花没法比,国花有一个留洋的博士哥哥,全家都视她为公主,周围每天都有男人簇拥着,其中最可贵的还有那个梅刚对她一往情深。而自己呢,处处是一个可怜的被遗弃者,从童年就过着阴霾的生活,长大成人后一份美好的感情,却在名利的驱使下弃她而去。“奇奇海市,缈缈蜃楼,一派佳境,却在浪头。”她就像一只美丽的雪蝴蝶,满怀希望地向爱情蜃楼飞去,却被迎头大浪狠狠地打了下来。内心的那份苦楚与折磨,一想起来就隐隐地痛。
苏苗青没想到,与梅林的相遇更是她的痛中之痛。
第一次见到梅林,苏苗青正在挣外快。
“爱不是刻意的寻找,爱是一种缘,是一捆看不见的线将你和他神秘地缔结起来。美好的女人很多,优秀的男人也很多。虽然你在内心里承认他们的美好和优秀,但他们却不令你心动。在你的生命里独独有一个人毫无抵御地走入你的心中,这难道不是一种缘?爱缘难求,即使你不想爱的时候,躲也躲不开。”苏苗青想,梅林,就是自己躲不开的人。
。。
遗失的古典 第四章(6)
一天,苏苗青去西单图书大厦,看看又有什么新书推出。途经西单地铁口时,被一个传说中的“星探”盯梢上,死活缠着要走了她的电话号码。第二天,她便接到那家影视公司的电话,要她带上两张相片,按指定的地点,去参加一个洗发水广告代言人的竞选。
苏苗青倒不稀罕什么代言,不过“片酬优厚”对她很有吸引力,比自己挤公交车满北京城拜访客户挣钱要多得多。于是,苏苗青应约前往。她万万没想到,自己的好事被前来凑热闹的梅刚给搅了局,然而有失必有得,自此拉开了她浪漫爱情的开始。
爱的方式如同织毛衣。一件毛衣,千针万线,织成了美丽,织成了温暖。梅刚如同织毛衣的针头,糊里糊涂地把离婚三年的叔叔,与苏苗青神秘地联结起来。
梅林虽是民间艺人,同时也是个很有名的摄影师,CCTV与BTV的大型系列广告都找他拍摄。梅刚虽是外行,但受叔叔潜移默化的影响,也把摄影当成爱好,只要有实践的机会总会去凑热闹。
竞选那天,苏苗青穿了一件雪白的衫子,头发长垂腰际,说不出的清丽洒脱。下了公交车走在去万寿路地铁口的街上,微凉的秋风吹乱了她瀑布般的秀发,她不禁双手置于脑后捋了捋。就在这时,强光一闪,苏苗青扭转头,发现站在旁边一身休闲装扮,脖子上挂着相机的梅刚。“我喜欢在街头捕捉风景,晨风中的仙子,多么美的意境。”苏苗青知道国花是个超级大醋坛,便不理会他那么多,只淡淡一笑:“晨风中的牡丹,更有意境。”梅刚知道苏苗青在说国花,他面无表情地“嘿嘿”笑了一下,便急忙走开了。
从北京站C口出来,苏苗青赶到恒基中心摄影现场时,发现已是美女满座。她们要么直发披肩,要么波浪撩人,个个“发质动人,气质动心”。苏苗青一出现,她们个个坐直了身子,打量着眼前这个强劲的竞争对手。其中,一个身高有一米七五的中卷发摩登女郎十分不屑地围着她,转了个圈儿,“哼”了一声,昂首走开,直奔经理面前,嗲声嗲气地套着近乎。苏苗青信心百倍地漠视着眼前的一切。
待苏苗青把带来的相片和填好的报名登记表交给工作人员不久,她们就开始按照签到的顺序,逐一去试镜了。
苏苗青排在最后。
她推开门,一眼瞅见了梅刚,旁边站着一个白净的留着十分艺术的长发,也是一身休闲装扮的男人。眼前的两个男人,同是一种装扮,一个显得稚嫩一个成熟稳健。
“呵,青青,真巧啊!”梅刚有些吃惊。
“你怎么在这儿?”苏苗青也有些诧异。
“跟我叔叔学摄影。”
“哦。”苏苗青突然想起国花向她提起过,梅刚有一个摄影大师的叔叔。她这才把目光移位到那个男人脸上,天啊,他那一双深黑明亮的眼睛,顿时把有些慌乱的她吸进去了……他们彼此注视着,全然忘记了梅刚的存在。
苏苗青随着梅林的指示,发挥着对艺术的领悟,把自己的灵性发挥到极致。
试镜完毕,她到外面与大家一起等候结果。
她刚走出房门的时候,梅刚就打趣道:“叔叔,今天这么多美女,我眼都看花了。我发现,你只有在看青青的时候,两眼放光又发直。”
“你们好象认识。”
“不但认识,而且很熟。她与国花住在一起。”
“噢。你把她的报名档案快拿给我看看。”
半个小时后,经理出来宣布了结果:被幸运之神拥抱的是那高个的中卷发摩登女郎。
苏苗青挎上草绿色的包,毫不在乎地走出门去。
在她要下地铁口的时候,梅刚一路小跑地追了过来。“青青,我们一起走吧!”
“我身无分文,不需要保镖。”
“你别在意嘛,其实你的表现很棒。你的落选,是我和叔叔的主意。试镜后,我叔叔翻看了你的档案,知道你才华横溢,很有前程,我们不希望你涉足娱乐圈,我们渴望永远看到冰山雪莲的颜色。”
遗失的古典 第四章(7)
苏苗青吃惊地眉头紧蹙,不禁有些恼怒了,“你们有什么权利干涉我?你们也太咸吃萝卜淡操心了。真是‘太平洋上的警察——管得宽’!”
“对不起,我——我们真是为了你好,能展示你的独特魅力与才华的才是你以后应该爱上的角色。”
“少在我面前唱戏了,我可才疏学浅,不懂什么是‘角色’!”苏苗青气呼呼地瞪了梅刚一眼,疾步走去。
梅刚愣愣地站在那儿,半天没缓过神。
一天,梅刚从刚洗出的一卷照片中看到了苏苗青那张双手捋发的相片,那种神情自若的表情让人沉醉。他正在凝神端详,冷不防,背后伸过来一只手把照片抢了去。梅刚回头,只见国花微侧着头审视着那张照片。
“你和苏苗青什么时候开始的?你不愧是搞摄影的,捕捉‘新事物’的能力很强嘛!有句俗语说:‘朋友之妻不可欺,女友之友不可想。’苏苗青这妮口也真紧,竟背着我横刀夺爱了,我早就发现她‘媚力十足’。”国花一脸平静,把照片随便地放在桌子上。
“国花,请你别那么敏感行不行?我与她什么关系也没有,这是我在街上偷拍的。”梅刚解释道。
“大街上的美女多的是,你就尾随着她偷拍。如实招来,暗恋她多久了?”国花撇撇嘴。
“这——这,让我从何说起呀?国花,请你相信我,我心里只有你。”
国花知道苏苗青品味很高,是不会看上梅刚的,也知道梅刚对自己一片真心。她也明白自己原本不属于梅刚的心,现在离他也越来越远了。国花有一丝内疚,便不再故意纠缠不休,脸上一贯的不屑也消失了,心里感到前所未有的平静。
而梅刚心里一惊,何时见过醋气冲天的女友出现过这种神情?以前走在街上,只要她在,面对着四处走动的靓女,梅刚都要绝对的旁若无人。否则,不是“电闪雷鸣”就是“大雨倾盆”。今天是怎么了?他还真有点不适应。莫非?梅刚好似猛然间想到了什么,脑海中浮现出她看叔叔时那痴迷的表情及那少有的温柔气息。不!不可能!他不敢再往下想。
“要不,你把照片还给苏苗青吧,这张作品我就不要了。”梅刚打破了沉默。
“那又何必,不就是你的一张作品吗?”国花面无表情,无精打彩地坐了下来,黑黑的长睫毛垂下来,仿佛深秋的落叶覆盖了清冽的源泉。
“我一会儿想去叔叔的工作室帮忙,最近他接了不少鬃人生意,你陪我一块儿去行吗?”
“行呀行呀,好啊!”国花像枯苗突遇甘露般的舒展与欣喜,人一下子精神百倍。她急忙跑到镜子前,左照右瞧地开始梳妆打扮。
梅刚隐约地感到有些不安,他开始后悔自己一时心血来潮的主意,“我们不去了,好不好?”“你有病呀?一言既出,驷马难追的,我们就得去嘛!”国花撒娇地摇着梅刚的胳膊。
“盘中戏轩房”门口,梅林正蹲着涮洗盛放鬃人的铜盘,国花接过梅刚递过来的围裙有些笨拙地围在身上,满面春风地跑上前。
“梅叔叔,我来啦!”
梅林看见国花,有些不耐烦地说:“你怎么又来啦?不好好地当你的白领,当个小伙计很好玩吗?”
谁敢以这种腔调对国花说话?但梅林这样训她,她却一点也不恼,还笑吟吟地抿着嘴。
“我只高兴当你的小伙计,换成别人,八台大轿也抬不去我。”
“现在的年轻人,真搞不懂!”梅林不再理会她,索性起身进了轩房。
国花乐滋滋地涮洗着铜盘,心里想:“嚯,其实他很喜欢我的,他是关心我才这么说我的。”一个铜盘不小心滑落了,“哐当”一声,国花“哎哟,哎哟!”地叫,梅林慌忙从房内跑出来:“怎么了,国花,怎么了?”“哎哟哟,痛死我了,我的手没知觉了,痛呀,好痛呀!”梅林把她的手拿起来轻轻地按揉着察看伤势。“别动,揉一下就好了。”国花一听却叫得更厉害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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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失的古典 第四章(8)
梅林更紧张地说:“揉揉好些没有,要不要去医院?”国花心中暗喜,原来他这么关心我,不然怎么会紧张成这样?她心中得意地在唱歌,口中却不停地呻吟着:“好些了,不过再吹吹,也许会舒服点,不用去医院的。”
两个人的脸挨得很近,梅林只觉国花吐气如兰,不觉心旌摇荡。他离远些,突然发现国花脸上一丝狡猾的窃笑。正在这时,强光一闪,从摄影棚冲胶卷走出来的梅刚挎着相机走了过来。
“生活小景,留个纪念。”
“梅刚,我穿这般模样,你就照上了?”
“等你换上漂亮衣服就没机会和我叔叔一起照相了。”
梅林望着国花好端端的手,又望望梅刚手中的相机,不禁恼怒起来。他一言不发,疾步又进了轩房。“哐”地把门一脚踹上。
梅刚叹了一口气:“为让你高兴一回,把我叔叔都得罪了。”他知道,自从叔叔离婚以后,脾性变得十分怪异,没有什么人敢去招惹他。
“我又没让你得罪他,怎么,给我合个影,他能损失什么?至于发那么大脾气吗?我高兴不高兴,也不关你的事。”国花见梅林摔门而去,不禁有一股无名的怒火。
梅刚不知道自己为什么去照他最忌讳的合影,但他深深地明白,国花和叔叔是不可能的,因为在叔叔工作室的抽屉里,他偶然发现苏苗青试镜的报名档案,还有自己拿给叔叔的她的两张照片,并且还用防潮纸认真地包裹着,他知道这无意的发现意味着什么。
苏苗青自从上次试镜被刷下来,一直闷闷不乐。她时常有些莫名其妙的烦躁,那一双犀利而又沧桑的双眼不时地在她脑海中闪现,挥之不去,赶之不走,总令她感觉一丝的慌乱与紧张。
心动?不知道。
苏苗青在问自己是哪根神经出了问题,她深深地呼了口气,坐在床上无聊地摆弄着枕头,只见从枕套里滑落出自己的钱夹子,拿起一看,还有一百三十块钱,这月又超支了,只因多买了一套《福尔摩斯探案全集》,那资质认证的项目到现在还没有一个成形的,好多客户都要放到年底才做,看来这个月又完不成销售任务,只能领到保底的一千元工资了,刨去房租,下个月的生活费仅有三百元,即使什么都不添置,但再刨去平时走街串巷拜访客户的交通费用,能不能填饱肚子都是一个未知数,自己那么爱吃水果,就算每天黄昏,去菜市场买水果商贩甩卖的水果,也分不出三元钱的开支呀!而其他一天的两三元钱只能喝豆浆吃豆腐充饥了。前几天给家里通电话,从妹妹苗艳那知道妈妈的关节炎随着秋凉开始犯毛病了,但连副膏药也不舍得买。她越想越烦乱,索性把被子蒙在头上,往床上一倒,想用睡觉来打发这无聊的时光。她像只蚯蚓在泥土里作伸展运动一样,一会儿蜷起身子,一会儿伸开双腿,仿佛有几条痒痒虫在体内蠕动,那个烦躁劲逼得她几乎要发疯。
“大周末的不出去玩,又待在家里发酵年糕呢,大白天的把被子裹这么严实做什么?”国花不知什么时候回来了,将被子一把掀开,“嗨,青青,你不是在练###功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