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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侠开端-第24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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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小萝莉抓着书,也不看电脑了,只是在那一页页翻看着这本《百兽奇经》。

    对于书里精深微妙的东西,她一时还不能理解,但对于那些图解各类动物情绪的图文,却很是感兴趣。

    比如说犬类这种灵性颇足的动物,其情绪表达方式,就足足占了两大页纸。

    而其他动物,诸如生活里常见的牛、羊、马、猪,以至于春燕夏雀,因为性子单一,或者性情难度,可能就数种动物用一页了。

    像小萝莉就在一页纸上,看到关于牛的一点记载。

    “牛属,性情不急不缓,不骄不躁,至善之道,圣人座骑。”

    里面甚至还有些阉猪阉马的记载,可以说是一本对生活中常见动物医治的一种汇总。

    小萝莉看不懂的也不强求,只是侧托着脸地看书,把目光留在犬类和马类的部分。

    “大黑那么聪明,原来它以前见了我摇尾巴是在表达友好?嘻嘻,难怪它老是猫咪打架,摇尾巴对于大黑来说是表达友善,对猫咪来说就是挑衅了,真厉害!还有白龙马……”

    想到这里,小萝莉的心一下子就高兴了起来,转头望向一旁的林牧:“哥哥,我们回家吧?”

    林牧看了看她手里的书页,笑了笑:“好啊!不过还要再等两天,这边一菲的事情太多,我也交待点事情。我们再等两天就回去!”

    “嗯!”

    ……

    路一菲确实挺忙的,从下飞机开始,他就受到了各种邀请,不止是影视圈里的各大导演交流会,平日里一些有过合作的明星,也都极其热情地联络,更不要说北影这个母校给她打电话,请她回校给师弟师妹作演讲了。

    开玩笑,京城里的三大艺校,平日里你不服我,我不服你,现在自家学校出了个这样创造华语影视史的路一菲,他们简直不要太兴奋。

    至于林牧,则被他们直接无视了,平日里给林牧打电话邀请,林牧也是嘻嘻哈哈地煳弄他们,好不容易悄悄回趟学校,还特么把院里的碧玉竹给挖了,期末考试也不考,学校校庆也不参加,就知道调戏师妹撩师姐!

    这样的“臭名昭着”,让每个提起林牧的老师,尤其是那个当初破格录取林牧进校的女老师,都一边脸上带着自豪,一边又嘴上咬牙切齿。

    不过好在关于《龙争虎斗》在国内上映的工作,林牧先前回来后已经完成得差不多。

    因此,当林牧又在公司总部呆了两天后,剩余工作就差不多已经解决,与路一菲说了一声后,就随意叫了辆公司的车,带着小萝莉赶往老家。

    “可惜大个子没有回来,姐姐也是……唉!”车上,小萝莉有点想他们了。

    他们两个,包括周罡,被林牧留在了北美开武馆,开这世上第一家截拳道馆。

    这其中有林牧想把这门功夫发扬光大的原因,也有林牧想锻炼一下方童、李痴的意思,甚至就连周罡,当初收他为徒,也有想借他之手,为截拳道开宗立派之意。

    这在北美、在武术圈是件大事,但有林牧的赫赫凶名震着,他们三个的功夫在那摆着,也没哪个武师敢过来找麻烦,刚刚开馆没多久,就吸引了大批学员进来。

    开宗立派……

    截拳道,几乎见证了自己全部的崛起之路,现在在北美获得新生,而自己,也不再是那个连普通小混混都敢来欺负的普通高中生了……

    ……

    张堰河边,被小萝莉称之为“白龙马”的汗血马,全身轻快,正在悠然自得地饮水。

    夏天天热,不远处的一处浅滩边上,一群青年、小孩正在洗澡,看着离自己无比近的白龙马,一个个都是高兴得厉害。

    其中一个十六七岁、头发长得都及到下巴的青年,有些纳闷:“这马看着漂亮!谁家的?这么放着,也不怕被谁牵了去?”

    他这话不是说说而已,确实有些小偷,平日里喜欢偷狗偷羊,开着车在村外见路边有羊,主人又不在,直接牵着羊就上车卖了,根本不在乎这是谁家的。

    一边一个三十多岁的男子有些警醒地瞧了他一眼,半开玩笑半警示道:“在这十里八乡,谁敢打‘白龙马’的主意!那是一页书家的马!是汗血宝马!当年关二爷骑的就是这马!是神马!敢对这马下手,也不怕命太薄!”

    一页书?!

    长发青年吓了一跳,他虽然平日里出去打工常年住在厂里,但对于林牧的赫赫名号,那也是知道的。

    只是被人这么教训,他心里终究有些不快,如果不是对方身上那结实的肌肉,直接就带着几个小伙伴把对方给打了!

    “哼!什么汗血宝马!又没摄像头,我就是把马抓了卖了,又有谁知道!就算被人知道了又怎么样!一页书还能为了匹马,来逼杀我这个穷小子?”平日里也不是什么安生人的长发青年,瞧着不远处的白龙马,心里邪念登起。

    只是这种念头还没起完全升起,一边的个同村的小伙伴就看出了他的心思,拿手碰了碰他。

    “诶!王飞,别胡来!你这半年没回家不知道情况,这白龙马那次被林牧送回这边老家时,别说附近的人都围来看,就连咱们市长、省长都跑过来了!说这马咱们国家,也就两个领导人有!现在人家白龙马落户到咱们这,谁敢不全神照顾着,不敢有丝毫损伤!”(未完待续。。)

第七百零三章 白龙马、大黑

    “卧槽!有没有这么夸张?”长发青年有些不敢相信。

    他小时候也听过些评书,知道汗血宝马的大名,但在他想来,不就是一匹马么,现在除了赌马的,谁还在乎什么好马坏马的!

    话是这样说,但他终究低估了“汗血宝马”在兔子骨子里代表的意义。

    “这有什么夸张的?早个四五百年,这神马你就是想近距离看估计都不行!那得是天下第一武将才能有的座骑吧?而且还是据说是那个什么库国的文化部长送给林牧的,还是他们国家的国宝,跟咱们的大熊猫似的,代表什么中土什么的友谊。我当时也没听清,但那一段你没在家时,附近省里所有小的电视台,那可是天天广播着这事的!”

    “在那会上,附近的一群镇长、乡长那是拍着脖子跟省长打了包票,绝不让这神马在咱们这出事!各个村的村书记、老辈份的爷祖辈的人,也早就沟通过,让他们特别注意着。你这是回来得晚,你要是早两个月回来,这马不远处可是有配枪武警保护着的!啧啧,我还是第一次见到枪呢,就别那后腰枪套里,也不知道里面子弹上膛了没有……”

    长发青年擦了擦额头的汗,原本的小心思瞬间不翼而飞。

    他出去混社会这么久,别的不知道,但对于地位的高低,那是深有体会的。

    平日里看着村长、镇长、乡长之流官不大,但那可都是实权人物,自己在工厂里,平常对班长、组长都只能被老实指挥,又有哪里来的胆子,敢当众打本地镇长、本省省长的脸?

    看小伙伴话里的架势,估计那些想偷马的,要是真有所行动,那武警在没法的情况下,是真敢开枪的!

    不过,他还是有些不信:“那现在怎么没武警瞧着了?一页书家里就这么四处放马?要是真有人想抓他,没人24小时瞧着,总有被抓的时候吧?”

    这话似乎让小伙伴想起什么好笑的事情,谈兴也被提了上来:“这一方面,自然是因为这边的人,连几岁小孩都知道这马不能伤。另外一个原因,就是这马……特别的聪明!”

    “聪明?”

    长发青年有些发呆,这算什么理由?

    一旁的中年汉子一直在留意他的动静,听到对方心惊不敢再起歹心了,当下笑道:“可不就是聪明吗!我早就跟你说过了,这马是神马,是天马,有灵性的!就几个星期前,张堰的那个二流子,喝了酒后跟人赌咒说要骑骑这马,结果还没等他翻上马背呢,就被甩了下来。”

    “他不服气啊,接连试了几次都这样,气得要拿树枝打马,酒瓶子都摔了吓人了,周围一圈村民拦都拦不住他,结果这一次倒好,那马直接一蹄子把他踢骨折了,现在还在家里整天躺着呢!就这没半个人可怜他,村支书领着自己儿子天天去看他,明面上说是看他伤势,实际情况谁不知道,可不就是怕他犯混,做出什么傻事么?”

    “不过要说这马是真有灵性!一开始林牧他爸还天天费劲带它遛弯,后来见它懂事,就放着它自己四处跑着玩了。这马也好,也不吃人家麦苗,这样老百姓就更喜欢它了。有小孩摸它脸,它也不发火,有时候还逗小孩玩,让小孩上它背上带着走,那场景,啧啧,你是不知道咱们这边的人,有多喜欢这马!家里有什么好东西,小孩自己不舍得吃,都拿出来喂它了!”

    话里话间,中年人都有种羡慕的情绪。

    也不知道怎么回事,这白龙马特别喜欢小孩,也愿意陪小孩玩,但对于成年人,虽然不主动伤人,却也不怎么热络。

    中年汉子从小听说书先生,讲那关公过关斩将的书,最是喜欢这汗血马、黄膘马之类的好马,只可惜任他费尽了心思讨好白龙马,白龙马也不让他骑。

    ……

    几个人正一边洗澡一边说话,却听见一阵清脆洪亮的狗叫声响起。

    只见一只毛色黑亮的土狗,全身精力充沛,哈着舌头从河堤上跑下来,没几个起落的工夫,就跑到白龙马跟前,“汪汪”叫了起来。

    中年汉子笑着往那边一看,顿时了然:“哈哈,这是一页书家的另一个宝贝了,鼻子灵得很,这马跑再远,它都能闻着找到,看这时间也不早了,林牧他爸让这狗喊马回去呢!估计这马还真是神马,连这狗跟它待久了,都通了人性了!”

    一旁的长发青年嘴角扯了扯,自己身边这个大叔是评书看得多了吧,还神马,都21世纪了好不好!

    不过经过这一番话,他也再没有其他的心思,当下也是好奇地看着那边,瞧着那只狗扑腾跳进水里游了两圈,全身抖动,将水珠抖掉。

    白龙马嚼了口河堤的青草,仿佛也知道该回家了,腾着小步往回跑去。

    那黑狗跟着跑了几步,突然有些疑惑地抬着头望着几十米外的大桥,鼻子在空中吸了吸,突然就耳朵一立,合着的嘴巴瞬间张了开来,舌头垂了老长,冲刺一般地往着桥上跑去。

    白龙马瞧着它的异状有些疑惑,但随之也是看到了桥上的身影,脖子上下晃动了两下,“希津津”打了个响鼻,同样如风一般地奔向大桥。

    那种奔腾如风的速度,让河里的中年汉子一下子就激动了起来,看样子是又想起了诸如“关公快马斩颜良”的评书了。

    只是当他把目光转向桥上的时候,整个人的目光就直接发起呆来。

    ……

    一路车程,就在眼中出现熟悉的村庄与环境时,趴在窗户前的小萝莉突然雀跃了起来!

    “是白龙马!还有大黑!叔叔快停车快停车!我看到它们俩了!”

    待到司机将车停下,小萝莉将车门刚一打开,就见一条黑影,勐地窜进后车厢里,哈着舌头,拿头不停地在小萝莉手里蹭来蹭去,蹭了一会,两只前爪搭到了林牧的腿上,俯首昂鼻。

    待到林牧笑着用手给它顺头上的头毛,大黑更是高兴地眯起了眼,尾巴晃来晃动,拍得车门内侧“嘭嘭”作响。(未完待续。。)

第七百零四章 回家

    “嘻嘻,大黑你怎么变瘦啦!”

    小萝莉抓着小黑狗的两只耳朵,捏来捏去,眉眼弯成了一枚小月牙。

    林牧饶有兴致地一看,果然见当初的那个有点肥胖的小黑狗,现在已经身体精练,肌肉筋实,自己拿着它爪子去捏了捏,只觉得得腕爪有力,犹如军犬一般。

    “看样子冷箭竹与碧玉竹的效用,已经体现了出来,更加地通人性,清涤筋骨……嗯,这白龙马……哈哈!”

    林牧沉吟中往着外面一瞧,顿时就是喜色涌上心头。

    只见小萝莉不知道什么时候,已经跑下了车,高兴地抱住了赶了过来的白龙马脖颈,那马只是昂首一声清鸣,就把小萝莉带离了地面,这天**玩的小女娃也不害怕,只是兴冲冲地蹬着小短腿,随着马颈晃来晃去。

    而脖颈里挂了个几十斤的小女孩,白龙马一点也不觉吃力,同样好奇地晃动着脖子,与小萝莉配合着,仿佛荡秋千一般。

    林牧拍了拍马颈,感受着那比先前更加强健的筋骨,心里也是喜意一片。

    连家里一马一狗,都有这样的变化,那长久生活在群竹环绕之中的父母,身体想必也是稳健了许多吧?

    “哥哥,我们不坐车了吧?我要骑大马!”小萝莉转过头来,眼巴巴地瞧着白龙马。

    这匹马自一入了林牧的手,小萝莉就几乎是每天都与它相处,给它喂食、顺毛,关系早就好得不得了。

    瞧着这么神骏的汗血马,林牧也是心头意起,当下自车厢里拿了个毯子,,垫在了马背上。

    想了想,林牧又寻了个长布条,两头系扎成圈,如同最初的草绳马蹬一般,作为辅助。

    诸事齐备,林牧同司机说了一声,当下翻身上马,信手将小萝莉提到怀里,让她抓着自己衣服,自己就抓着白龙马棕毛,轻踢足,策马小跑起来。

    这样简单的马具,放在其他马上,别说能不能使用,就是想坐稳,都极为困难。

    但这白龙马通人心意,马力虽然雄健,但性子却是平和,一点也没有其他烈马的那种躁性,四蹄扬动间,宽大的马背上,竟然极为平稳。

    到了后来,甚至连小萝莉都不再害怕,坐车疲累之下,竟然就那么趴在马颈里打起了哈欠。

    小黑狗欢快地跟在一旁,在白龙马的有意缓步下,不分先后地往着家里跑去。

    一旁的公司司机一脸无奈,突然觉得职场压力好大……

    ……

    “小牧回来了?哈哈,听说你最近去美国了?厉害!”

    “快喊叔叔,呵呵,林牧你这半年没回来,我家的小子都会说话了,歇会再走吧?小孩困了?行行行!你先回去,有空过来玩……”

    “……”

    一路上,虽然已经是傍晚,但仍旧见到了许多亲戚叔伯,一个个热情无比,对林牧的回来,表现了极大的高兴之意。

    林牧现在已经成了他们这里的名人,见到林牧,让他们有种看到家里出息后生的感觉。

    “当初楚霸王曾说道:衣锦不还乡,如锦衣夜行。这话倒也是几分道理,哈哈,总归是比在外面多了分自在!”

    别过最后一个表哥的挽留,林牧足尖在马股上轻轻一点,白龙马登时策步前冲,没三两个唿吸间,就已经冲进了院子里。

    原本熟悉的院子,明显经过了大修,原本并不高的大门,现在又换了个新门,看样子是为了让白龙马更方便地过门。

    后院里,原本属于四叔家的一个园子,现在也已经焕然一新,平整了土地,又起了一幢新的三层小楼。

    而更让林牧喜悦的,是院子里那葱郁的竹林,风吹叶动,飘来一股清香,让人心旷神怡。

    “哥!”

    林野林琳是最早发现林牧的,惊喜的喊声,惊动了厨房里的林母。

    林牧抱着小萝莉下了马,对着林母笑了笑:“妈,我回来了!”

    “回来好!回来好!小依这是困了吧?先哄她睡会儿,小狗娃你先看会电视,妈一会给我做好吃的!李师傅,这次又是你送小牧回来啊?快擦擦汗,你跟小牧先去看电视去吧!”林母系着围裙,喜意满满。

    听到这个久违的称唿,林牧不由得有些好笑。

    自己都二十多岁的年纪了,在外面也算是独当一面的存在,但到了家里,自己母亲还是如同幼时一般地喊自己三兄妹的别名,当真是……

    当真是,令人心里想哭的别名啊……

    ……

    一顿晚饭,从动筷子到放筷子,周围的亲戚邻居几乎来了一遍。

    有好奇林牧最近行踪的大人,也有趁机想过来蹭零食吃的小孩。

    “小野小琳这不是刚初三毕业么?我跟你爸商量过了,江浙那边毕竟不是自己家,咱们这边一高教学也好,就让他们俩回来考的试。成绩倒是不错,就是不知道能不能挂上一高的分数线……”

    晚饭后,林母收拾好后,一家人就坐在屋子里看着电视说话。

    “这有什么挂得上挂不上的,顶多到时交些助学费好了。哈哈,路不平要是不让你们俩上学,你们就告诉我,我去给一菲穿小鞋去。”林牧玩笑道。

    只是心里多少也有些感叹,当真是岁月无情,自己刚穿越过来时,小弟小妹还在上小学五年级呢,转眼间,就已经度过了初三,可以说已经到了成年懂事的年龄了。

    林母笑骂道:“又说胡话!不过小野小琳成绩也好,上一高是没什么事的,一菲前段时间还给我打电话,说她跟她家老爷子说过这事,让我不用担心……”

    不用担心么?

    林牧看了看已经足有一米五六的林野与林琳,心里却是有些迟疑。

    以常人家的孩子来说,这样的上学自然没什么问题,千军万马挤独木桥,很正常。

    但自己的小弟小妹,也用得着挤那个独木桥么?

    高中多涉猎几门功课,固然多长点见识,但真的还要用大量的青春时间,去堆砌那以厘米厚度计算的题山题海么?

    “要不,让小弟小妹,走上另一条路子试试?”(未完待续。。)

第七百零五章 你想要个什么样的人生?

    林牧并不觉得自己的小弟小妹与旁人有什么不同,也没看出这两个小不点,有着当科学家的潜质。

    如果没有自己的影响,他们两人,可能就与亿万普通人一样,年幼时被父母将所有的期望寄托在高考上,考上了固然还有种种考验,考不上,更是只能辍学,或者上个大专,然后出去学一门技术谋生。

    瞧着这两个脸上还带着青稚气息的一母同胞,林牧决定给他们一个另外的人生道路。

    一夜无话。

    第二天一大早,吃过早饭的林野正要出去玩,他现在是中考过后的两个月暑假时间,很是清闲,平日里喜欢去河边钓鱼。

    林琳则是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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