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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你不可(正文完结+番外一)-第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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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线与一件衣服相连。估计是崖顶与谷底的距离太远,而且重力加速度过大,因此这只灰白鸽子正要死不活地躺在衣服堆里。
  小手轻轻提起那只如果是在动画片里此时一定是双眼转成蚊香状的鸽子:“呵呵,小鸽子,你命真大,没有把你憋死在布袋里。”把小鸽子放在眼前,在它的腿上看见了一个被绑着的卷筒。
  拿下卷筒,把小鸽子放在了另一边。小鸽子一沾地就“噗”一声倒在了地上。离沫边打开卷筒边看着在地上抽搐的鸽子笑:“哈哈,你还没有回过神啊?”
  卷筒上面写着:桑离沫小姑娘,我是你师傅的好友御承,受你师傅之托照顾你到二十岁,你满二十岁之日她会派人来接你出谷底。现在请把你需要的东西写在一张纸上让这只信鸽送上来,我自会想办法送到谷底。御承。
  看着纸上龙飞凤舞的字迹,离沫高兴今后什么都不用愁了之余又头大,受这具身体记忆的影响她认得一些繁体字,但是真正会写的也不过几个字,而来自现代的桑离沫就更别说写繁体字了她根本连毛笔都不会拿,怎么传递消息上去啊?
  离沫把前段时间整理竹屋时收集到的几本书拿出来坐在太阳下慢慢翻着书页,在这几本书里总会找到她需要的几个字吧?大概吧。
  功夫不负有心人,离沫在书里找到了她要的“粮、肉、书、笔墨、打火石”的繁体字,接着又想办法怎么把字抄到纸上去。咬着手指头在地上踱过来踱过去,离沫还是没有想出什么好办法,因为这竹屋内没有能够写字的墨水。
  啊,怎么办呢?离沫猛抓自己的头发,眼看又可以过上她喜欢的懒人生活却因为找不到墨水写字而止步这也太冤了。离沫走着走着又停下了脚步,脸上露出一抹欣喜的笑容,她想起了现代时电视剧里的血书,哎呀,不就放点血嘛,为了她未来的幸福生活她忍了,放血就放血,等那个御承送来笔墨下次她就不会放血了。
  正当离沫要狠狠咬破自己的手指放血时她又看到了被绑在树桩下正悠闲晒着太阳的兔子,连忙双眼放绿光地奔向兔子:“兔子呀兔子,你就代替我放点血吧,你成为了我的功臣我就不吃你了。”
  离沫高兴地抱着兔子,兔子红红的眼睛无辜地看着离沫,它不懂,这个和它长的不像的“同类”前几日还天天凶恶地看着它怎么今天一转眼就开心地抱着它?
  离沫急冲冲地跑到厨房,拿出她挖陷阱的杀猪刀一阵风似地回到兔子身边,对着兔子笑的甜腻:“兔兔啊兔兔,你要乖乖的噢。”
  兔子看着在阳光下闪着银光的刀和笑的像朵花的离沫,它不明所以地打了个寒颤。奇怪,冬天似乎还没有到呀,它怎么就感觉到了寒冷?
  离沫左手拉着兔子耳朵,右手拿着杀猪刀在兔子的右腿上划下一刀,红红的鲜血顺着刀锋流了出来,终于,感觉到了刺痛的兔子一蹦一跳地想脱离离沫的手。
  离沫笑盈盈地扔掉手里的刀,右手在兔子的伤腿上抹了一下,温热溢满手指。拿出事先准备好的纸,再照着开始找到的几个繁体字,离沫用兔子的血把她要求的东西歪歪扭扭地写到了纸上。
  离沫站起身,把手里的“血书”对着太阳光,笑眯了双眼:“大功告成。”
  把“血书”卷成一小卷绑好在鸽子腿上,扯断连着鸽子腿和衣服的红线,离沫把鸽子放在手心一抛,鸽子扑扇着翅膀向崖顶飞去。“哇哈哈……我的懒人生活,我的宅女生活,我的天堂生活来临啰!”阳光下,六岁的离沫叉着腰对天大笑。
  御承的动作很快,不过隔了一个晚上,一个个布袋在第二天中午的时候就从天而降在离沫居住的竹屋前。
  “我得意地笑,又得意地笑……”离沫蹦蹦跳跳地打开一个又一个布袋。
  嗯,这个御承倒是个聪明人,装米面的布袋外又都套了两三个布袋,最外层的布袋里面还装了很多厚重的布料免了装米面的布袋落地时碎裂;也是个很细心的人,除了米、面、肉,还给她准备了花椒、蓖麻、盐之类的调味品。最后又在装书的袋子里找到一封信,御承告诉她每隔两个月他会放一只鸽子下谷底,她有什么需求就通过鸽子告诉他。
  离沫费了吃奶的力才把一堆堆东西搬进了竹屋,喝了一碗水后舒坦地躺在竹椅上,嘴角的笑容越勾越大:“噢呵呵,那个便宜师傅看来对我还是不错的。”给她找了这么一个慷概大方的靠山,让她今后的幸福生活有了保障。
  “但是二十岁时要接我出谷?唔……要想个办法推掉,我要宅死在这谷底,才不要出去。不过我现在仅六岁离二十岁还早的很,以后的事情以后再说。”离沫自言自语地嘟囔着,不一会儿竹椅上就传来了平稳的呼吸声,她睡着了,六岁的小身板搬了那么多东西是很累人的。
  日子一天天过去,尘世的喧闹与繁华影响不到这个与世隔绝的谷底,离沫在吃了睡、睡了吃偶尔觉得无聊的时候再翻几页书的日子里慢慢长大。应该感谢古代的食品不那么丰富,离沫吃了很长一段时间的米饭后就基本上每天只吃一顿饭了,因为她吃那些东西吃腻了,而她又不会做其它的饭菜也懒得自己去创新,那些肉全部被她撒了点盐烤来吃了,所以天天像猪一样吃睡也不见长胖,反倒是明明是个14岁的大姑娘了,身材却像个10岁孩子一样纤细。(严重的营养不良呀!)
  又是一个夏季的正午,离沫把竹椅搬出竹屋放在前院的空地上,懒洋洋地晒着太阳午睡。这谷底虽然大但四周被悬崖峭壁包围,一年四季除了夏天根本没有多少阳光能照进来,所以一看见太阳不管是冬天还是夏天离沫就会搬出竹椅在太阳下午睡。
  离沫从睡梦中惊醒,双眼迷蒙地四下张望,她怎么有种被人窥视的感觉?看周围如往常一样寂静没有什么异常,离沫打了个呵欠:“唔……除了师傅,应该没有人来这个谷底,就算是有人来,这儿应该也没有什么能让他看上眼的,我还是继续睡觉好了……”离沫垂下头继续昏昏欲睡,真的是“夏日炎炎正好眠”。
  连着几天,离沫都有种被人监视的感觉,但是在谷底转了一圈没有发现什么不对劲,离沫觉得可能是她自己神经过敏了,然后照常过着她猪一样的生活。
  还是一个正午,离沫仍旧躺在竹椅上睡觉兼晒太阳。“砰”的一声,离沫在睡梦中梦见自己掉入了无底深渊,马上惊醒,发现自己正躺在地上。坐起身,发现周围是散了架的竹椅残骸,傻笑一下,“劳苦功高的竹椅,你终于寿终正寝了,多谢你八年来的无私奉献。”
  竹椅散了就散了,可是她还没有睡够呢,离沫揉揉自己被摔得有一丝隐痛的屁股慢吞吞地进屋去搬了另一把竹椅。
  刚合上眼,又“砰”的一声被摔醒。离沫苦恼地看着又散成一堆的竹椅残骸:“阿勒,你们都到年纪了吗?也是,都陪着我这么多年了,你们又不是金丝楠木做成的椅子,散架是很正常的事情。好了,你们都安心地去吧,我会让你们发挥最后一丝余晖的。”今天晚上的柴火有了着落,不用出去拣干树枝了。“现在要继续完成我的人生大业。”睡觉。
  离沫再次从竹屋出来的时候,怀里抱着一床棉被。把棉被铺在草地上,离沫舒心地躺在棉被上滚了一圈,脸颊满足地蹭蹭棉被,呼吸又慢慢平缓了下来。
  冬天的时候她就是这样在太阳下睡午觉的。当然冬天时棉被下还铺了一层竹板(竹板就是门板,为了方便在太阳下睡觉离沫很早以前就把门板拆了,反正这谷底只有她一个人,就是不关门也不怕有人来闯空门)以免地上的湿气浸染身体,身上还盖了一床棉被这样才不会冷着。说来这谷底是个四季如春的地方,夏季不太热,冬天不太冷,真是百分百适合她桑离沫生活的地方。
  从到这谷底生活的第一天至今日已过去八年,八年里离沫的最大收获就是学会了写这个时代的繁体字,这还是她为了方便向御承要生活用品才逼自己下狠功夫于两个月内连蒙带猜地识得大部分字体,还有一个收获就是——天下无敌的睡功。离沫现在已经练就了说睡就睡着的功底,任何时候只要她想睡就马上能睡着,就是日本动画片里号称“狐狸睡觉王”的流川枫也比不上她,流川枫至少在看见自己喜欢的篮球时是绝对不会睡着的,而离沫……她的最爱就是和周公在梦中相会,如果不是肚子饿到受不了,不必怀疑,她绝对能一觉睡到死。
  夏季渐渐要过去了,离沫继没有打火石生火后有了第二个烦恼——来例假了。没有现代干净、舒爽的卫生巾,也不清楚古代妇女用什么方法渡过每个月的那几天,离沫只能郁闷地找来一大堆用不着的布料垫在亵裤里充当卫生巾,然后躺在床上挺尸。还好初次来潮时间很短,三天就完了。离沫换上干净的衣裤打算去洗那些沾有经血的布料,下个月还要继续用呢。
  在走出卧室来到客厅时发觉老旧的木桌上有两碗正冒着热气的汤,离沫没有戒心地端起汤碗就喝,一碗是红豆汤,一碗是猪血汤,味道都很清爽。
  离沫咂咂嘴,全身被刚下肚的热气蒸的从里到外的舒坦。这三天她基本都躺在床上没有生火起锅,吃的都是一些冷饭,加重了因为来例假本就不舒爽的心情,现在热汤一下肚,全身从头到脚都暖洋洋的,心里的不爽、郁闷一下就跑到了九霄云外。
  离沫眼珠一转,看着桌上明显不是竹屋木碗的白瓷碗,笑意盈满双眸,步履轻盈地站到太阳下:“老天爷,多谢你的保佑,看着自己出了那么多血,我还以为我自己要死了呢,真是太感谢你了!”
  离沫说完侧耳倾听,耳边只有风吹过树枝的沙沙声。离沫暗笑,躲得挺好的嘛,呵呵,有的是机会抓住你。
  第二日快正午的时候,离沫慢悠悠地从床上爬起来,然后在客厅的木桌上发现了一张被烛台压着的纸。拿起纸一看,离沫差点仰天长笑,费了好大力气才憋住满腔笑意。纸上写着她四天前身体之所以出血是因为她长大了,以后每个月都有那么几天会出血,还详细告诉她用什么方法渡过出血的那几日,以及那几日中她有什么事能做,什么事不能做,之后用什么食物滋补身体,比现代生理卫生课的老师讲解的还要详尽。
  深深吸气、吐气,离沫把笑意压进了心底后才一脸严肃地步出房门,大声对天空明晃晃的太阳吼道:“老天爷,实在是太感谢你为我解开了疑惑,我会为你立个长生牌位天天对你三跪九叩的!”
  “扑腾!”竹屋前的茂密大树上飞出了几只小鸟。
  离沫低头掩饰眼里的笑意,原来躲在大树上。

  零四章

  “喂,躲在树上的人,你应该出来了。”离沫对着大树笑嘻嘻道。
  等了好一会儿,树上没有任何动静,离沫不耐烦了:“算了,这年头还有这么害羞的人啊,敢偷窥不敢出来见面。喂,偷窥人士,你要把那两个装汤的瓷碗拿回去吗?如果要的话,我现在就去给你拿。”说完转身向屋里走去。
  刚转身,大树上就有了动静:一个蓝色身影从树丛中飞身而出,再从离沫头顶飘过,几个起落之后就完全消失在了离沫眼前。
  离沫张大嘴愣愣道:“这就是传说中的轻功?好厉害。”从头到尾,她除了看见那个人身着一身蓝衣,连是男是女都没有看清人就已经没影了。“冷兵器时代果然比现代还危险,我这样的人出去绝对只有被欺负的份。”离沫第n次决定,她要老死在谷底。
  偷窥离沫的人每隔一段时间就会来谷底,离沫经常感觉到那道注视她的目光,但不管她怎么说怎么威胁利诱那个人就是不现身和她见面,久而久之,离沫也没有了一定要和他(她)见面的想法,人家不出来她也没有办法逼他(她)出来呀。之后离沫就习惯了有个人在暗处观察她,反正被看几下又不会少块肉就随他看吧,况且每次出现就给她带来很多以前她从没有吃过的糕点,她巴不得那个人经常来谷底偷窥她。
  离沫坐在秋日的阳光下,边吃糕点边看医术,惬意的很。
  “扑腾……”几只鸟儿从大树丛中飞了出来。
  离沫看着手里的医书头也不抬:“要走了吗?下次来的时候帮我带些茶吧。”
  “……要什么茶?”出人意料的,树上传来了一个清朗又带着一丝沙哑的男音。
  离沫猛然抬起头:“哦呀,原来你是个男人啊?”不过转瞬离沫就不再纠结这个问题,“什么茶?你觉得好的茶就都给我带点吧,还有什么好吃的也给我带点,多谢了。”什么叫得寸进尺?离沫就是一个鲜明的典范。
  因为一直盯着大树,所以男人从树上飞身而出的时候,离沫凭着良好的视力瞧见了男人的侧脸,很年轻的一张脸初步估计不会超过二十岁,惊鸿一瞥,还看见了他一头如墨的被一根银色丝带束起的黑发。
  过了几秒钟,看着好像一开始就只有她一个人的寂静四周,离沫眨眨眼:“真是比飞机还快啊,来无影去无踪。”
  一来二去的,离沫虽然从没有和那个男人打过照面,但对他却已渐渐熟悉了起来。男人每隔两个月出现一次,每次出现都会带给离沫很多好吃、好玩的东西。好吃的东西离沫高兴收下了,好玩的东西她敬谢不敏,总不能要她一个心理年龄三十四岁的老女人一脸无知开心地玩拨浪鼓吧?真不知道那个男人怎么想的。男人每次出现都会呆四五天左右,而这四五天是离沫最期待的日子,因为那几天里每次从梦中醒来都能看见木桌上摆满了热腾腾的饭菜。
  呵呵,离沫边吃桌上现成的饭菜边傻笑,要不是她来古代后就决定这一辈子她要一个人过,她还真想把那个不知道名字的男人拐回家,能把饭菜做得这么好吃的男人在现代也找不出几个,这年头,好男人难找啊!
  离沫不知道那个男人的长相、年龄、个性,可这并不妨碍她把他当成了神交已久的朋友。因为这个男人没有做过什么对她不利的事情,反而处处照顾她。
  春夏秋冬四个季节,每一季他就会给她送来四五套换洗的衣服,虽然不知道那些衣物是什么面料做成的,但摸起来舒适爽滑,她猜这些衣物的价钱肯定不低;知道她在看医书,就给她带来好多一些书上常见的中草药,能让她学习配一些治疗小感冒的药;竹屋里的很多东西都老旧了,可是某一天中午起床后她发觉竹屋里多了几张崭新的红木椅,橱柜也被重新修订了一下不再嘎吱作响,锅、碗、瓢、盆、菜刀也都被换成了新的,最令她满意的是一张即可坐又可躺的竹椅,以后睡觉就不用把自己的身子曲成一团在椅子上了;其它还有好多很细节的东西那个男人都帮她做好了,让她感觉她好像回到了二十一世纪的家里,所有的一切;家人、朋友给她弄好了她什么都不需要担心。
  不知不觉和那个男人淡如水地交流了两年,等几天他来了向他道个谢吧,这两年多亏他她才能过得这么舒适,无病无痛,身上也明显长肉了。离沫坐在白色花瓣纷飞的大槐树下轻轻伸懒腰,双眼对着天空流露出一丝淡淡的思念。
  从六岁到十六岁,她来到这个世界已经十年了,除了一开始的慌乱,到现在已经完全适应了这个地方,只有偶尔会想起现在相隔了不知多少个世纪的家人、朋友。
  爸妈长白头发了吗?妹妹、朋友结婚生小孩了吗?他们还记不记得曾经的桑离沫呢?每次在越想越伤感的时候,她就使劲拍拍自己的脸颊不让自己陷入那莫名的思绪中去,偶尔想念是可以的,可是她不允许自己因为想念而难受,因为想念而怨恨。桑离沫还是做个没心没肺的桑离沫为好!
  离沫从一个小山坡上摘了一些野果后打算回竹屋,手里提着一篮子桃子一边喃喃自语:“奇怪,那个人已经好几个月没有出现了,是出了什么事情吗?”对于那个神交的朋友已经有好几个月没有露面了她有着一丝淡淡的忧心,但转瞬又笑笑安慰自己:“他武功那么高,谁能欺负了他去?”
  忽然,“啊……”一个尖锐的声音回荡在谷底,离沫受不住地捂住了自己的耳朵。
  声音消失后,离沫放开耳朵,眼里有一丝疑惑,听声音似乎是有人掉下谷底了。看看四周高耸入云的悬崖,离沫耸耸肩,既然是从上面掉下来,那百分之九十九没有命了,剩下的百分之一是他(她)人品爆发老天爷舍不得他(她)死。
  离沫提着桃子满脸无所谓地向竹屋走去,这谷底很大,她才没有闲心去找一个已被她判定为死亡的人。
  刚回到竹屋,就听见“砰”的一声,回头,屋前的大树上掉下一团青色物体。
  离沫放下篮子,慢吞吞走到青色物体前:一个男人,一个身形高大穿着藏青色锦袍的男人。
  离沫蹲下身,用手拔开他脸上被汗水和血水打湿的头发,微微挑眉,哎呀,这就是小说里描写的绝色美男吧?
  浓黑略带霸气的粗眉,粗眉下的双眼紧闭看不到它的神采,高挺的鼻梁下是泛着青紫的薄唇,从两边嘴角流出的殷红为他苍白的脸色增添了一丝血色。
  离沫脸色平静地在男人脸上摸了一把,接着略带诧异地看着自己的手:“真是上佳的触感,细腻、滑嫩,比大部分女人皮肤还要好。”摸在他脸上就好像摸在了一块细滑的丝绸上,让人想一摸再摸。
  摆摆手,离沫站起身居高临下地打量着突然掉在她屋前的男子,刚刚没有仔细看,现在才发觉他身上的衣服已经不能叫衣服了。从崖顶落到崖底,悬崖上的树枝把他的衣服刮成了碎布,现在只能勉强裹住他的身体,裸 露在外的肌肤上有着很多血痕,现在还在也还在隐隐冒血估计也是被树枝刮的。
  再次蹲下身,离沫把手放在男子鼻子前试探了一下,手指感到了气流的流动;又把手放在男子的胸口上,手心感到了隐隐的震动,虽然微弱,但确实还在跳动。
  望望头顶明亮的天空再望望眼前鲜血不断从嘴里冒出的男人,离沫黑线满头:“还真是好人品,这样都死不了,真不应该小看小说里‘跳崖不死的几率大于死’的论调。”
  大略察看了一下男人全身,没有发现身上有明显能致死的伤痕,可是看他嘴角一直不断地出血,离沫托着下巴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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