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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和-第16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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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胆子大的,小心翼翼问了一句,“指挥?”
  杨指挥笑了,笑得云淡风轻,“诏狱定是要重建的。”
  简言之,反正都要推倒,不如他来。
  众锦衣卫悚然。
  看来,凶残的不只是定国公,杨指挥使也不遑多让。
  关押在囚室中的犯官也不叫嚣了。再没脑子也该知道,不是“耿直”的时候。
  踹断了木栏,顺便将余下的半面墙壁解决,杨铎心情“大好”。
  “纪纲何在?”
  “回指挥,纪同知今日休沐。”
  “遣人叫他过来。”杨铎掸了掸衣袖,“我有事交代他做。”
  “是。”
  校尉迈开大步,飞一般的离开。
  留在诏狱中的同袍无不羡慕得咬牙切齿,多好的跑路机会!天杀的,自己平时反应也不慢,怎么就被这小子抢先一步?
  好在杨铎的火气并没持续多久。按照行业术语来讲,锦衣卫是搞情报刑讯工作的,火气不能外放太久,总要冷静自持,才符合身份。
  不过……
  杨铎冷冷的勾起嘴角。
  拆了诏狱的囚室,以为就这样算了?
  户部定然是不肯出银子给锦衣卫修缮牢房的,天子也未必会开内库,这笔钱,总不能北镇抚司自己出吧?
  认真算来,定国公和兴宁伯可都是有钱人。
  心中打着算盘,杨铎弯起了嘴角,无比的英俊,却莫名的让人胆寒。
  众锦衣卫齐刷刷打了个哆嗦。
  杨指挥能否别这么笑笑,着实是吓人。
  XX的,北镇抚司太危险,他们请调南镇抚司成不成?
  不提诏狱中的锦衣卫如何水深火热,被沈瑄带回国公府的孟伯爷,倒是舒舒服服的靠在榻上,手中一本册子,地上一排箱子,满眼的金光灿烂,笑得见牙不见眼。
  皇帝的赏赐,加上在交趾生意的分红,发了,这下真的发了!
  “秋后还有粮食。”沈瑄坐到孟清和身边,冰冷的表情不再,手指拂过孟清和的耳际,“是要粮食还是换成钱帛,吩咐下去即可。”
  孟清和点点头,继续翻着册子,半晌,笑容变成了惊愕,“国公爷……““怎么?”
  “这数目不对。”
  “可是少了?”
  “不是。”是多了,而且多得有点过分了。这些都是他的?他明明没买这么多地,莫非是眼前这位的手笔?
  似乎看出孟清和在想什么,沈瑄笑了,“十二郎放心收着,算不得什么。”
  孟清和:“……”炫富,赤果果的炫富!这些国公有一个算一个,都该是被仇富的对象!
  “若十二郎有意,可再遣人去交趾。当地布政使司和都指挥使司正大批向商人售地,伐木垦田均可。开垦出的田地,当年免税,次年亩税半斗,三年按中原税额缴纳。”
  “在交趾买地的都是中原商人?”
  “亦有当地大族土官。”抽—出孟清和手中的册子,将人揽入怀中,轻轻拍了拍,“还有临近番邦。”
  “番邦?”
  孟清和皱眉,已经归入大明的土地,怎么容许他人占便宜?何况西南番邦都不是什么善茬,借购买田地的机会侵蚀相邻国土不是不可能。
  “十二郎不必担忧。”点了点孟清和的额角,沈瑄道,“交趾布政使是前兵部尚书金忠。”
  孟清和眨眨眼。
  “番邦之人所购田地多在交趾边境,然……”
  沈瑄的声音渐渐低了下去,孟清和不由自主的附耳过去,压根没发现,整个人都靠在了国公爷的怀里。只一心专注于沈瑄的话,越听,眼睛越亮。
  占城暹罗和真腊等番邦之人种粮伐木的交趾土地,实际上并非售出,而是租赁。他们开垦种植的田地,自然没有免税一说,比对中原商人,税负还要加上半成。
  金忠是谁?
  当年为朱棣靖难出谋划策的功臣。虽然有神棍嫌疑,却得道衍称赞。朱棣荣登九五,他曾先后在工部和兵部任职。由此人坐镇交趾,不怕临近的番邦起心思,就怕不起。
  以永乐帝的霸道程度,谁敢朝他地盘伸爪子,统统剁手!
  剁完了,十有八九会再要一笔“劳务费”。
  不合理?
  眼睛一斜,砍手不费力气?当然得要钱!
  可以想见,占城暹罗等国乖乖租地种田交税,给明朝当佃户做小弟还罢,敢起额外的心思,偷摸动手动脚,染指老朱家认准的宅基地,不好意思,占了多少,必须加倍还回来。
  顽抗耍赖,黎季牦父子就是前车之鉴。
  靠着大明出兵,占城才摆脱安南的威胁,否则灭国是早晚的事。
  暹罗虽然强横,朱棣一顿威胁痛骂,照样脚软。
  老挝,缅甸等虽是番邦,境内却设有明朝的宣慰使司。
  想想脑袋发热的后果,孟清和都替这些番邦捏了一把冷汗。
  永乐朝,大明军事实力相当强悍。文官集团偶尔脑袋犯抽,却不乏名臣,更不像明后期党争一般,屁股决定脑袋。选错了队伍,再有能力也靠边站。
  对内,文武相争始终存在。对外,无论文臣武将都能摆正立场,动起手来,完全不会手软。
  虽说和朝中文官集团不对付,孟清和也必须摸着良心,给这些士大夫一个中肯的评价。即使大部分时间,这些士大夫都相当讨人厌。但在必要时候,还是能拿得出手的。
  例如任交趾布政使的金忠。不说永乐帝,连孟清和都知道,他和朱高炽的关系不一般。依然得朱棣重用,只因其的确是个人才。从中央到西南边陲绝不能算做“荣升”,由六部天官出任交趾布政使,换种说法,就是变相贬谪,但论交趾如今的重要性,没人敢说,有比金忠更合适的人选。
  所以说,皇帝的心思你别猜。
  解缙,金忠,冯贵……
  凡是平王一系,或疑似平王一系的朝臣,只要犯错,大多被发往西南,要么贵州广西,要么交趾。
  用一般眼光来看,没什么出奇。广西贵州等地,自古就是流放贬谪劳动改造的最佳场所。但是,结合朱高炽就藩普安州来看,事情肯定不是表面这么简单。
  想想就是一阵心惊。
  捏捏手指,他自己都是麻烦缠身,自顾不暇,哪还有空想这些?
  沈瑄回来了,他是安全了,远在顺天府的家人仍是压在心头的一块大石。无论多担心,都只能寄希望于孟清江尽快赶回去,联络上大宁的丁千户和朱旺等人,绝不能另外派人出京。
  一旦这么做了,扣在他头上的罪名会严重十倍。
  孟清和闭上眼,又是一阵疲惫袭来。
  赵院判的药很有效,可他仍能明显感觉到,自己的精力不比从前。
  刚二十出头,身体就破败成这个样子,除非尽心调养,否则,想要活到耄耋之年,简直是不可能完成的任务。
  无奈的笑了笑,有这个机会吗?
  “怎么了?”察觉孟清和突然沉默,沈瑄垂眸,掌心覆上他的脸颊,“可是累了?”
  “恩。”孟清和点头,握住沈瑄的手腕,抬头,下巴抵在沈瑄身上,觉得不舒服,又躺了回去,“族里的事,心烦。”
  良久,在孟清和以为沈瑄不会再问时,却听他道:“因为族中事,你才进了诏狱?”
  孟清和闭上眼,闷声道:“我也是没办法。”
  不主动投案,别说保下家人,恐怕连自己都要搭进去。
  他的确抱住了永乐帝的大腿,究竟牢靠不牢靠,始终不敢拍着胸脯百分之百打包票。
  遇上这样的事,从最坏的结果考虑,至少能给自己留一条后路。而且,这样一来,也不会有人以他为引子,找沈瑄的麻烦。
  “如果我不主动出面,被人上疏弹劾,麻烦会更大。”
  毕竟,孟氏族人侵占田地,确有其事。和部分官员勾结,向运往北京的木材下手,也不是凭空捏造。
  “不过,我也不会硬出头,将全部责任一肩挑了。做错事总要付出代价,不然的话,永远不知道悔改。”
  孟清和将沈瑄的手拉倒眼前,手指修长,掌心的纹路明晰,对比自己的手,果然,他就是个操心的命。
  “既然下了决心,又何必再挂念?”沈瑄一下下抚过孟清和的脊背,温声道,“依你之言,此事,陛下会交给锦衣卫处置。不经刑部,家人应当无忧。”
  “可……”
  “实在担心,可遣人知会大宁都司,我亦会给魏国公书信,锦衣卫查案之时当可免收惊扰。”
  “恩。”
  孟清和点点头,放开沈瑄的手腕,不想被反手握住。
  “之前瑄不在,十二郎忧心了。”
  沈瑄前牵起孟清和的手,送到唇边,温热的触感,刹那间从指间融入,流遍四肢百骸。
  孟清和不不自觉的红了耳根。
  “如今,十二郎自不必担忧。”唇沿着指尖滑下,最终落在掌心,“安心留在府中,诸事皆交予我,可好?”
  不知是美—色—误人,还是低沉的声音太具有说服力。总之,连脖子都红了的孟某人,迷迷糊糊,没有任何异议的点了头。
  沈瑄笑了,托起孟清和的后颈,轻轻蹭着他的鼻尖,以吻封缄。
  所有的声音,伴着理智和思考能力,一同消失了、保定府,新城
  四月,本该是万物复苏的春耕时节,北疆各州县却仍是零星的飘着雪花。靠近边塞之处,更是大雪连日,不见一星半点的绿色。
  农人走到田间,挥舞着锄头,砸下去,只余下一个个浅坑,土地仍冻得结实。
  有经验的老农心中升起一阵担忧,雪再不停,天气仍不见转好,不能及时下种,今年的粮食恐会歉收。
  朝廷免了顺天府的税粮,农户却要吃饱肚子,佃户更要交租。
  误了天时,是老天爷不给饭吃,刚过了几天好日子,又要尝到一家老小饿肚子的滋味了吗?
  官道上,十几骑快马飞驰而过。
  驿站里歇脚的流官和往来公干的吏卒顺着声音看去,都凝重了神情。
  “锦衣卫?”
  “瞅着像顺天府去的方向。”
  “莫不是又有哪位官老爷犯事了?”
  “难说。”说话之人看看四周,压低了声音,“看这架势,八成是个大官。”
  “难不成是北京六部……”
  “莫要多言,快些用了饭食,尽早赶路!”
  一名虬髯大汉听到众人的谈论,眉头不由得拧紧,三两口吃完饼子,让驿卒灌满水囊,抓起腰刀,刀鞘拍在同桌的几个军汉身,大声道:“吃饱了,启程!”
  “千户,再歇歇。”
  “歇什么歇?!”被称作千户的虬髯大汉一瞪眼,“总戎怎么吩咐的?军情紧急!朝鲜国王的书信……”
  “千户慎言!”
  一个穿着袢袄,却是文吏样的军汉连忙起身,拦住大汉的话头,留意四周,见无人注意,才缓了神情,却还是给大汉提醒,“千户,此事机密,定要慎言。”
  这话是能随便出口的?泄露了消息,吃不了兜着走!莫说孟总戎不会放过,回京就得被南镇抚司的兄弟们带去,好好松动一下筋骨。
  大汉神情一凛,“马校尉说的是,是我疏忽了。”
  经过这一小段插曲,军汉们再无心休息,纷纷抓起腰刀,起身走出驿站,翻身跃上喂好草料的军马,猛的一拉缰绳,军马扬起四蹄,向南飞驰而去。
  一北一南,两队锦衣卫分别驰往顺天和应天。
  于此同时,孟清江已赶回了孟家屯,来不及休息,进屯之后,直奔孟清和家的祖宅。
  有族人看他行色匆匆,难免觉得奇怪,出口询问。
  孟清江心知自己过于焦急,露了痕迹,只能托辞孟五姐出阁,做堂伯的来看看,稍后还要尽快赶回兴州,才勉强打消了族人的疑心。
  “十二郎可没少照顾族里,族中子弟能到大宁儒学读书,也是看的十二郎面子。三姐出阁,我在北边运粮,没得着消息,这次总不能再错过。”
  孟清江说得真切,族人到底没多想,笑着点点头,没再多问。
  转过身,孟清江脸上的笑容登时消失无踪。
  论起忘恩负义,谁能比得上这群族人?
  想想十二郎都为族里做了什么,再看看他们都是怎么做的?莫说照顾孟王氏一家,连给十二郎送封信都要避人。
  看来,他们也晓得种种行事上不得台面,却终究管不住心中的贪念。
  如若不是自己下狠心把孟清海送去大宁看守起来,怕是事情更要糟糕。想起成日在家中唉声叹气的爹娘,孟清江的心硬如铁石。
  不是他不孝,只是孟清海同身份不明的人勾结,诱使族中不上进的子弟横行乡里,又撺掇族人霸占里中良田,这样的行为绝不能姑息。
  即使他没有出面,却将孟氏族内的情况和外人说得清清楚楚,更不能纵容!
  如果不是被自己撞破,天知道事情会严重到什么程度。同在顺天府的自己尚且被瞒得死死的,何况是远在南京的十二郎!
  想到这里,孟清江立刻攥紧了拳头,不慎扯痛了手臂上已结痂的伤口。只恨自己不济,没能抓住同孟清海密通消息之人!否则,十二郎又何必以身犯险,投了锦衣狱!
  那是什么地方,进去了就要扒层皮!
  对比族人的种种作为,孟清江都为孟清和不值!
  控制着情绪,孟清江牵马走到大门前,叩了三下门环,扬声道:“六婶可在,四郎拜见!”
  很快,门内传来了一阵急促的脚步声,开门的不是孟五姐,而是梳了妇人头的孟三姐。
  “四堂伯,快进来!”
  孟三姐的神情中透着焦急,却又有着喜悦,眼圈隐隐泛红。
  孟清江还以为是因自己从南京带回了消息,走进堂屋一看,当下愣住了。
  孟王氏坐在圈椅上,和孟许氏不停擦着眼泪,却隐忍着不敢哭出声来。
  一个穿着皮袄,一身羊—膻味的男人垂头跪在地上,一声不出,身形伛偻。孟张氏一下一下狠捶着男人的肩背,孟五姐跪在男人身边,泣不成声。
  “六婶,这是?”
  听到孟清江的声音,跪在地上的男人回过头,两鬓已经斑白,满脸风霜,苍老犹似半百之年。长相五官却莫名的熟悉,结合孟王氏等人的反应,孟清江乍然一惊,“你、你是九郎?!”
  
  第二百章 护短到底
  
  “你真是九郎?”
  孟清江上前两步,跪在地上的男人缓缓站起身,脸上露出一抹苦笑。
  “四堂兄,我是清义。”
  “清义,你不是……怎么会落到这步田地?”
  “说来话长。”孟清义仍是苦笑,“一晃十年,我都没想过,自己还能活着回来。”
  之前孟清义跪在地上,孟清江尚且不觉,等他站起,才发现他跛了一条腿,背也有些驼。认真算来,他不过是而立之年,竟已苍老成这副样子!
  “四郎,你暂且坐下。”孟王氏擦干眼泪,孟清义能够回家,已是意外之喜。可当家的和八郎却是再也回不来了,连尸骨都找不回了。
  孟清江扶着孟清义坐到孟王氏下首,孟许氏和孟张氏带着两个女儿坐到了另一边。
  都是家人,孟清江又瞒着族里给十二郎传递消息,孟清义的事,孟王氏从未想过要瞒着孟清江。
  “九郎,当初到底是怎么回事?”
  “洪武三十年,爹带着我和八哥一起去边卫筑堡服劳役。”孟清义的声音沙哑,语速很慢,好像是许久未曾同人讲话,语序也有点颠三倒四,好歹能将话讲清楚,说明白。
  “一路上都很顺利,带路的边军和揣着名册的差丁也没为难我们,说到了兴和所有饼子吃,服完徭役,爹还能额外领一匹布……”
  孟清义陷入了回忆,思绪渐渐飘远。
  十多年前的事,一直牢牢记在他的脑海里,每时每刻都不能忘。
  如果忘了,他就撑不下来。
  如果忘了,他早死在塞外的荒漠草原里。
  “爹很高兴,同我和八哥说,等服完徭役,领了布回来,正好给十二郎做学里的束脩。”
  说到这里,孟清义顿了顿,脸上的表情陡然一变。
  “可要到兴和所了,却遇上了鞑子,一群鞑子……总旗和边军都给杀了,差丁也死了。爹让我和八哥快跑,带着几个叔伯兄弟一起跑。说完就拿起掉在地上的腰刀,朝鞑子冲了过去……”
  堂屋里很静,只有孟清义说话的声音。
  “八哥和我不想跑,不能把爹扔下……爹骂我们……没骂完,就被鞑子……八哥让我跑,可我跑不动,脚生了根一样,跑不动……”
  孟清义突然双手抱住头,呜呜的哭了起来。
  “都死了,死了!还活着的都被鞑子捆了起来,像牲口一样拉在马后头。八哥肩膀伤了,又下大雪,根本没能撑到塞外。鞑子就那么把他扔了,和同里的叔伯兄弟一起……我死死抱住八哥,我不走!走了,就把爹和八哥都扔了!”
  孟清义哭得几乎喘不过气来,孟清江死死的握住拳头,孟王氏和两个儿媳脸色惨白。
  “见我们都不走,有鞑子想出了主意,不走的,一刀捅在身上,连死了五个,后边的就都老实了……”
  回忆起当时的情景,孟清义仍不自觉的打着哆嗦。
  “我和同里的九个,一起被捆出了塞外。到了那些鞑子的部落,我们就是奴隶,是牲口!放羊,扛帐篷,最苦最累的活都是我们干。遇上没粮食的时候,我们就是最先被饿死的。加上我,十个壮年汉子,到如今就剩了我一个……”
  “我想跑,跑了两次,被鞑子用鞭子抽断了腿部。第三次被抓回来,我就不跑了。闭上嘴,当自己是棵木头,是块石头。就想着,拼一口气活下去,活下去找着爹和八哥没了的地方,十一年啊,不能让爹和八哥连个安生睡的地方都没有,死了都不能回乡。”
  孟清义断断续续的说着,孟许氏已然哭晕过去,倒在孟三姐的怀里,人事不省。
  孟王氏也是双眼红肿,却没有倒下去,而是认真的听着,要将儿子说的每一句话,每一个字都听进耳朵里,牢牢的记在心里。
  当家的,八郎,天杀的鞑子!
  突然,孟清义抬起头,看向孟清江,双眼通红,神情格外的奇怪。
  “当年,本不该我爹带着乡人去兴和所的。”
  孟清江低下头,心中的愧疚,无论如何也抹不平。
  洪武三十年,本该是他爹和大哥去应役的,却借着和里长家中有亲,将孟广智和八郎九郎的名字换了上去。
  “还有,”孟清义的神情愈发古怪,看着孟清江的眼神,竟似带着刻骨的仇恨和疯狂,“那些鞑子里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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