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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和-第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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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和》作者:来自远方

文案

在大明王朝最辉煌也是最彪悍的年代,对一个穿越者来说,活着,更好的活着,比什么都重要。

这是一个小人物在明初的奋斗史。

内容标签:豪门世家 强取豪夺 天之骄子 穿越时空

搜索关键字:主角:孟清和 ┃ 配角:沈瑄,杨铎 ┃ 其它:明初

编辑评价:

提前开溜的孟清和一不留神穿越到了明初,成了个家中只有老弱妇孺的失怙少年,家产被堂伯算计了去。
为了摆脱惨境,瘦弱的书呆子孟清和要为父报仇弃笔从军,成功把堂伯气晕了过去,却意外得到九叔公的另眼相看。
有着九叔公的推荐,贺县令大开绿灯,孟清和轻松走上了从军之路,一举成了孟家庄至勇至孝的大孝子…… 

对一个穿越者来说,活着比什么都重要。在明初辉煌彪悍的时代背景下,孟清和是个能屈能伸的小人物,虽身无半两肉手无缚鸡力,但善于审时度势,又有“贵人”相助,一不小心成了名。

作者文笔老练条理清晰,文风朴实中又带有些许俏皮,使得文章基调轻松诙谐起来。他笔下的孟清和带着点小聪明,形象灵动鲜活,亦是深入人心。


    第一章 孟十二郎

  明,洪武三十一年,北平府
  阳春三月,本该是水暖花开时节,北平府却连下了几场大雪,寒风卷着漫天的雪花,像是刮骨的刀子,一下一下刮得人脸颊生疼。
  孟清和一身麻衣,袖着双手蹲在门边,两眼看着门销上的图案,愣愣的出神。
  廊檐下挂着半尺长的冰柱,北风打着旋,窗楞发出阵阵声响,像是砸在人的心头。
  趴在墙角的老猫喵一声站起身,抻了个懒腰,舔了舔爪子,几下跳上摆着纸笔墨砚的简陋桌案,在泛黄的纸上留下几个梅花印,得意洋洋的抖了抖胡子。
  换成往日,孟清和肯定要上前驱赶,可是现下,他没那心情。
  “大明朝,洪武年,北平府……老天,玩我是吧……”
  人要是倒霉起来,喝水都能塞牙缝。
  寻常走在路上都能穿越,还一穿就是六百年!
  怎么就穿了呢?是他走路的方式不对?
  “要是场梦,该多好啊。”孟清和用力抓了抓头,憋闷且无奈。
  早知如此,他宁愿在年会上抓着钢管跳草裙舞,牺牲色相娱乐大众也绝不提前开溜。
  可惜愿望是美好的,现实却往往是无比残酷的,正如此刻穿过门缝吹在他身上的北风。
  呼……
  披散的长发飞了,身上的麻布袋子有似没有。
  冷得牙齿打战,搓搓胳膊,孟清和咬牙,来都来了,回去不大可能,悔到肠子发青也没用,该想的是怎么活下去。
  他的要求不高,一天三顿,独门独院,吃穿不愁,足矣。
  没有志气?大好男儿不想着建功立业美人环膝?
  眼睛擦亮点,这是洪武年,北平府是燕王的地盘,在明太祖和未来的明成祖跟前玩霸气侧漏,是不是嫌命太长了?
  至于美人环膝什么的……不好意思,他喜欢男人。
  英雄创业,抢美女是佳话,抢猛男……还是算了吧。
  孟清和拨拉几下手指,托了托鼻梁上不存在的镜架,职业习惯使然,做任何事,他都喜欢提前做好规划。
  当下,政府公务员属于高危职业。官位越高,脑袋和脖子搬家的可能性越大。洪武帝灭了丞相,又差点灭了六部。永乐帝更是创下灭人十族的记录。建文帝比较和善,他只打算向叔叔下手,结果武力值不够高,被叔叔夺了江山,死忠于他的一干官员没几个有好下场。
  可见,科举做官之路,不通。
  经商也不是好出路,具体可参考乐于助人,却被洪武帝发配云南体验军中生活的巨贾沈万三。
  做一个合格的贫下中农无疑是相对安全的,前提是不要碰到灾年,也不要碰到背景太硬的土豪劣绅。
  除此以外,还有另一条路,从军。
  不过,考虑到实际情况,此事还需从长计议。
  身后又传来一阵声响,孟清和回头看了一眼桌案上的老猫,嘴角一咧,呲出一口白牙。
  披头散发,眼中似带着绿光,清瘦的面容分外狰狞。
  喵!
  老猫炸毛,瞬间从桌案窜上房梁。
  孟清和很是风骚的一甩头,完胜
  胜利的快感维持不到两秒便被忧伤代替,望向在房梁上追逐老鼠的老猫,无尽伤感,做只猫都比他幸福。
  至少猫能吃上肉,而他不能。
  “十二郎。”正忧伤着,门外传来一声沙哑的轻唤。
  孟清和没出声,过了一会,又是一声轻唤,夹杂着几声咳嗽。孟清和再铁石心肠也不能继续装作没听见。
  站起身,抖抖手脚,不抖不成,冻僵了。
  拉开门销,门外站着三位身着麻衣面容憔悴的女子。中间被扶着的是孟清和的母亲,其余两人是他的嫂子。
  “娘,嫂子。”
  孟清和依着脑子里的记忆躬身行礼,将三人让进屋内。他穿过来的时候,这个同样叫孟清和的少年已身染重病,一命呜呼。奇怪的是,前身的记忆却留在了孟清和的脑子里。
  “十二郎,你大堂伯是诚心不让咱们孤儿寡母活啊!”
  孟王氏说句话就要咳嗽两声,孟许氏和孟张氏站在她的两边,一个帮着抚背顺气,一个忙着劝慰,脸色苍白中带着怒气,怒气中又夹杂着无奈。
  爹不在了,当家的也不在了,小叔才十四岁,又能有什么好办法?
  听完孟王氏的哭诉,孟清和也是皱眉。
  “说的好听,帮扶?图的不过是这点家当!”孟王氏拉着孟清和的手,声音沙哑,“为了置办你爹和你两个兄长的身后事,咱家早不剩什么,如今连这也要惦记……”
  说着,孟王氏流下了眼泪,“你爹和你两个兄长在世时,族里但凡有事,咱家从没有一个不字。这人刚一走就翻脸不认,往死里逼迫咱们!咱家卖出去的田如今在谁手里?咱家的耕牛又是谁牵走的?学里的先生又为何要将你赶回?都是姓孟的,怎么就能做下这等事,也不怕天打雷劈!”
  孟王氏越说越激动,苍白的脸上泛起了潮红,咳嗽得更加剧烈。
  话音未落,门外突兀的响起一声咳嗽,孟清和抬眼望去,矮壮的身子,土灰色的盘领棉袄,面容憨厚,双眼中却带着一丝精明,正是他的大堂伯孟广孝。
  “大堂伯。”
  没等孟广孝开口,孟清和先向孟广孝行了礼,请孟广孝进屋。孟王氏见了礼便坐在一旁不出声,孟清和的两个嫂子站在孟王氏身后,略低着头,也没出声。
  孟广孝示意孟清和不必多礼,语气和蔼,当真像是一个温厚的长者。
  “你爹和两个兄长都没了,你娘和你嫂子都是妇道人家,你还年幼,堂伯能帮的绝不推辞。”
  孟清和立刻长揖到地,“谢大堂伯。”
  古人的礼仪,他做起来仍有些别扭,好在交流起来大多是白话,不是张口之乎闭口者也,否则换谁都要头大。
  “不过,”孟广孝话音一转,“今年的年景,侄子你也看到了。几场大雪下来,春耕怕是要耽误了。”
  孟清和没接话,孟广孝也不在意,自顾自的接着往下说,话说得不难听,意思却很明白,年景不好,大家的日子都不好过,你家困难,别人也不富裕,前些日子借的钱粮该还了吧?
  “别人暂且不说,你二堂伯家中刚添了丁口,他不好开口,只能我来做这个恶人。”孟广孝顿了顿,“堂伯也是没办法。”
  “大堂伯说的是。”孟清和答应得很痛快,就像是当真不明白孟广孝在打什么主意。片刻之后,脸上又现出几许赧然,貌似才想起家中正揭不开锅,“现下小侄家中着实困难,能否请堂伯宽限几日?”
  “哦?”
  “三五日后,小侄必想办法凑些钱粮,绝不让大堂伯为难。”
  孟广孝怀疑的看着孟清和,他知道这一家子的底细,孟清和自幼读书都读傻了,孟广智和两个儿子死了,家中再没主事人。三场丧事,家当差不多败落精光,留下一门孤儿寡妇守着一栋大屋和几亩田产。若不是惦记着那三亩上田和这栋房子,孟广孝也不会三天两头登门,平白添一身晦气。
  孟氏父子出殡未过二十七日,孟广孝按理应为堂弟服小功,最不济也该服缌麻。嘴上说得再好听,一身灰布棉袄上门,也是没把这一门寡妇幼子放在眼里。
  常言道,宁欺白须公,莫欺少年穷。
  可以鄙视敌人,却绝不能轻视对手。
  这两样孟广孝都犯了,说句不好听的,活该他要在孟清和手里栽跟头。
  “大堂伯,小侄家中尚有几亩薄田,一栋土屋,待寻得中人作价出售,应能还上些许。”
  斟字酌句说得牙酸,差点没咬着舌头。想挖坑给人跳总要“表现”得更具说服力,这样的事,他在行。
  孟广孝勉强压下翘起来的嘴角,眼中的轻蔑却无法掩饰。大郎之前的顾虑实属多余,说什么十二郎大智若愚,莫要逼迫,伤了两家和气今后不好见面。如今看来,这就是一个傻子。
  不过傻子好,傻子好啊!
  送走了孟广孝,一直没出声的孟王氏拉着孟清和的衣摆,声音发颤,“儿啊,你这是怎么了?怎么就……”
  孟王氏真正想说的是,儿子啊,你是糊涂了?明知道别人贪图咱家东西,还一根筋的自己往坑里踩?再者说,孟广孝和孟广顺几人借给他们的那点宝钞,早就在帮家里卖田时成倍收了回去,在置办丧礼时更是诸多克扣,如今竟还借此逼迫!
  孟许氏和孟张氏神色中也带着不解和埋怨,房子和田产都卖了,他们一家人吃什么,住哪里?
  “娘,不用担心。”孟清和却是一派轻松,扶着孟王氏起身,语气坚定的说道,“您放心,儿子自有计较。”
  要他家的地,他给!
  还要他家的房子?他也给!
  笑他傻?就当他是傻子好了。
  傻子好,傻子做事出格些,也没人能挑出理来吧?
  孟清和弯了一下嘴角,孟王氏不觉,孟张氏和孟许氏对望一眼,神情中都带着同样的疑惑,小叔刚才在笑?还笑得相当渗人……  
                  
    第二章 十二郎的打算一

  孟清和自认是个善良的人,尽管同他打过交道的大部分人都对此持反对意见。
  虽然他的确没做过什么伤天害理的事情,同恶贯满盈四个字更是相距十万八千里,可熟悉他的人,但凡见到孟某人手指搭上镜架这个标志性动作,都会后背冒凉气。
  孟清和反对暴力,更不会对人恶言相向。
  不论相貌,一身书生气经常会让人看走眼。
  他喜欢冷静的思考,而被他“思考”的对象,百分之九十以上会相当悲剧。
  孟广孝不知道孟十二郎已经换了芯子,仍喜滋滋的等着低价接收孟广智留下的大屋和田产。
  孟广智有个宽厚的名声又如何?置办下偌大的家业又怎样?人走茶凉,他一蹬腿,有谁出来为他家说话?他生前留下的田产和大屋,到头不还是落在自己手里?
  想起当初孟广智成了甲首,硬生生压他一头,结果率领甲户应役的路上遇见了鞑子,和两个儿子一起死在北疆,孟广孝就觉得出了一口恶气。
  当真是该着!
  孟刘氏从灶房端出烫好的酒和两碟小菜,推门就见孟广孝翘腿靠坐在椅子上,手指在桌面上一下一下敲着,摇头晃脑,也不知道嘴里在嘀咕些什么。
  “当家的,”孟刘氏将酒菜放到桌上,手在围裙上擦了擦,神色间有些犹豫,却还是开口说道,“十二郎那边的事还是算了吧。前些日子卖田的时候就劝过你一回,都是亲戚,这样总是不好。撕扯开了以后怎么走动?你又是族长,被人传了闲话可不好听。再说他们也不容易……”
  砰!
  酒杯一下砸在桌上,孟广孝脸色阴沉,孟刘氏再不敢多言,说再多也改不了孟广孝的心思,反倒带累了自己。到头来只能叹气,家里也不差那一座大屋几亩地,当家的却像是钻进了牛角尖,怎么劝也不听。都是姓孟的,六堂弟和两个侄子出殡时就引来不少闲话,孟刘氏当时恨不能找条地缝钻进去。如今又是这样,真把十二郎一家逼上了绝路,自己一家就能得着好吗?
  这样的事,孟广顺,孟广明都能做,就是当家的不能做!旁的不说,大郎还在学中读书,长辈刻薄亲戚的名声传出去怎生是好?
  孟刘氏心中焦急,却劝不回孟广孝,只能暗地里发愁。
  孟广孝却不知道孟刘氏的心思,坐在桌旁,捻起一粒花生米丢进嘴里,呷一口酒,十足的惬意。
  日头西斜,桌上的酒壶已经空了,孟广孝打了个酒嗝,满脸通红。
  孟清海从学中回家,掸去身上的雪花,先向孟广孝和孟刘氏端正行礼。
  “爹,娘,儿子回来了。”
  孟广孝抬起头,见着身穿儒衫,头戴四方平定巾的长子,酒意也醒了几分。
  “大郎回来了?”
  孟刘氏向孟清海使了个眼色,当家的脾气上来,也就大郎还能劝上几句。
  孟清海向孟刘氏点了点头,斟酌了一下,开口说道:“爹,十二郎的事……”
  话没说完,孟广孝便摇头,“你用心读书便是,其他的事不需费心。”
  “可是,爹……”
  “行了,不必再说。”孟广孝酒意上头,不耐烦的打断了孟清海,“那就是个傻子,不必多费心思。”
  见父亲拉下了脸,孟清海也只得住口,捡些孟广孝爱听的话头,总算是让孟广孝的脸色好了起来。
  归根结底,他几次出言劝说父亲,为的也是自身,并非是对孟清和有什么兄弟情谊。若孟清和真如父亲所言,便不需多虑。再者,父亲是孟氏族长,自己的岳丈又是里长,待到中得院试,入县学读书,孟清和于他也不过随手可碾死的蝼蚁。
  想到这里,余下的一丝担心也不复存在。
  只有孟刘氏神色间仍带着几许忧色,想说些什么,却着实无法开口。
  抛开孟广孝父子,孟清和与孟王氏也进行了一番长谈。
  母子俩说话时,孟许氏和孟张氏并不在场,不是信不过两位嫂子,只是孟清和不想节外生枝。孟王氏能无条件的信任他支持他,孟许氏和孟张氏则未必。毕竟他想要做的事情,影响的可不单单只有他自己。
  事实证明孟清和的顾虑并非多余。当他将自己的打算告知孟王氏之后,孟王氏足足愣了一盏茶的时间。
  十二郎,莫非真的傻了?
  好好的农户不做,竟然要去从军?成了军户,他还怎么科举?这些年的书都白读了?当家的地下有知还能合眼吗?
  百年之后,她又有什么脸面去见孟家的列祖列宗?
  “娘,儿子没傻,更没犯糊涂。”孟清和尽量放缓声音,他也知道,自己说出的话会对孟王氏造成什么样的影响,但已经决定的事情,他绝不会再更改。
  从军是为了他自己,为了“孟清和”的家人,也为了顺便坑一把孟广孝。
  若没有“投身”在这个少年身上,他不知道自己是否会成为飘零在六百年前的一缕孤魂。能飘回现代便罢,飘不回去早晚都是死路一条。
  能活着,没人乐意死。
  既然得了别人的“好处”,就要负起相当的责任,甭管这“好处”是不是他愿意要的
  不过,他这么做坑的可不只是孟广孝,连带着整个孟家屯都别想跑。
  回头再看,也只能说明孟某人的挖坑技术已然登峰造极。
  “儿啊,你真的决意如此?”
  “娘,请信儿子这一次。”
  孟清和咬咬牙,双膝一弯跪在了孟王氏的跟前,从这一刻开始,他不再是二十一世纪的孟清和,而是一个生活在明初的失怙少年。
  “娘,儿子早被从学中赶出,恐此生考试无望。爹和两位兄长不在了,家中田地是必定保不住的,孟家屯也不是长久的容身之处,从军是唯一的出路。”
  孟王氏嘴角轻颤,抬起手,似想要抚过孟清和的头,到中途却又放下了。
  “儿啊,是娘没用,累得你如此。”孟王氏眼圈微红,却到底没落下泪来,自当家的和两个儿子身死,她的泪也快流干了。
  “娘,这是儿子的决定。”孟清和看着孟王氏,目光坚定,话语激昂,“父亲与兄长死于鞑子之手,即便不能手刃仇人,儿子也要杀几个鞑子,告慰父兄的在天之灵!” 
  孟王氏泪水挂在眼角,猛然间似想起了什么,“杀鞑子?”
  “然!”
  “为你父兄报仇?”
  “然!”
  “儿啊,”孟王氏顿了顿,语带疑虑,“你能拎起咱家的柴刀吗?”
  “……”貌似,不能。
  母子俩对视片刻,同时默然。
  明初兵卒悍勇,镇守北疆的诸王隔三差五就要和草原上的朋友亲切会晤,草原上的朋友也喜欢到大明边疆来敦亲睦邻。双方经常是刀里来枪里往,关系非常之“亲密”。
  依孟清和现在这副小身板,刀子剔下来没几两肉,柴刀都拎不起来,上战场当炮灰都会被人嫌弃。
  孟清和想从军,不难。
  从军后想有所建树,很难。
  一天三餐,独门独院,吃穿不愁,离他还有不远的距离。
  捏捏胳膊,孟清和低头,下蹲,画圈圈,沉默不语。
  他怀念二十一世纪的八头身,六块腹肌。
  门外的老猫适时的喵了一声,惬意的舔爪洗脸,很显然刚刚饱餐一顿。
  孟清和转头,对着房门一呲牙,在老猫的炸毛中握紧了拳头,事在人为,六块腹肌算什么?他早晚练出八块!
  虽然,难度有点大。
  一场谈话之后,孟王氏对孟清和做事再不阻拦,两个儿媳寻机问起也被孟王氏几语打发,“十二郎自有计较。”
  见婆母神色不似作伪,孟许氏和孟张氏也只得作罢。家中做主的是婆婆和小叔,她们既不想再嫁,凡事多听少开口,自然无大错。
  况且,自大堂伯来过之后,她们总觉得小叔变了许多,像是在一夕之间长大了,不再是个半大孩子,而是个不折不扣的,男人。                    
    
    
    第三章 十二郎的打算二

  几天后,孟清和再次找上了中人,也通过中人的嘴成功放出一个消息,孟十二郎之所以要卖房卖地,为的是弃笔从军,到塞北之地为父兄报仇!
  孟十二郎要从军?
  消息一出,便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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