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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开九度-第2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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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老婆,你到底爱不爱我啊?你真下狠手啊……”
  爱或不爱?这哪里由得我,景乐天,这辈子我认定你了,不管爱还是不爱,我何九的男人都不能是条虫,继续挥舞着鞭子……
  “老婆,当大嫂对你就那么重要吗?”
  当大嫂对我不重要,可每当我看到那些混到三十多岁变成一脸猥琐像的大叔,我就会想到,他们也曾有过景乐天青春灿烂的年华,不管哪条出路,都是出路,鞭子还是得挥……
  “老婆,你饶了我吧……我还你自由!”
  自由,从我为了救你把你背进女生宿舍,私藏三天,被学校发现开除的那刻起,我的自由早就栓在你景乐天的身上了,现在想还……除非时光倒流,我恨铁不成钢地再次挥起鞭子……
  就在这样的摧残里,景乐天总算称霸了细柳街,而我,却觉得生命更加荒凉!
  “何九,你为什么要叫何九?”
  做了大哥的景乐天,有时还像个孩子,问一些幼稚的问题。
  我为什么叫何九?因为我老爹爱喝酒。喝酒的谐音就是何九了,幸好我家姓何,要不……我老爹还不得对不起祖宗了。
  但这事实我怎么能对景乐天说,我的家……我一团凌乱的家,只有我自己知道就好了。
  “因为位例九五之尊,非九既五,嗜酒如命,不叫九又叫什么,算命的说我有当皇后的命格!”
  “你嗜酒如命倒是真的,至于皇后命格……呵呵……除非你穿越了!”
  我们当时谁也想不到景乐天小小的嘲笑,将会成为我另外一个人生的一语成谶。
  先下手遭殃,后下手更遭殃。这从来都是混道上的最通用的话。
  只想在小小的细柳街拥有一块方寸之地,得以养家糊口,这曾经是我幼稚的想法,当那群挑事的人,带着家伙欺负上门的时候,我知道,有些东西终归是避免不了的。
  那头肥猪明明知道景乐天不会喝酒,还笑里藏刀地让景乐天喝,还好还好,我除了喝酒算项本事,别的就什么也不会了。
  我挡在景乐天的前面,喝了一杯又一杯,不醉,我像来是不醉的,华丽丽的端着大碗喝着五十几度的烈酒,还可以华丽丽的谈笑风生,只因为我确确实实是酒缸里泡大的。
  十二岁那年,我父母若是不离婚,家里的那个酿酒厂也应该不会荒废掉的,我们何家的酒……经过千年的打磨,自成一味,却终因内事不和,彻底毁在我父亲的手里。
  酒场里,是不是每个男人都想占女人的便宜,也不管那个女人有没有便宜可占?
  那只肥胖的手伸向我的时候,景乐天终于按捺不住了,最先出了手。
  白刀子进去红刀子出来,那不是开玩笑,出来混的总是要还的,玩出人命来,总是得坐牢的。
  景乐天与我,就是一片天,我宁可自己去坐牢,也不能让他去。
  法庭之上,我坐在被告席里。
  那晚,我用棍子把景乐天打晕,去了公安局自首。
  许是那头肥猪的名声真的很差,许是景乐天真拿出了倾家荡产的劲头,也许是……仅仅因为我是个女人。
  我有了防正过当的好理由。谁让是那头肥猪先伸出的咸猪手,女人,弱者的最好代名词,可以利用。
  我适时地利用了她!
  三年,人生路途里,什么都得尝一尝,比如三年的牢狱生活。
  当我从里面出来时,景乐天已经不再是细柳街上的那个景乐天,他……终于称霸了整座城市。
  坐在奔驰车里,我已经笑不出来了。
  那晚的接风宴,我喝了一瓶又一瓶,只是不醉,为什么对于我而言,想醉却是最难办到的事情呢!
  景乐天拖着我,就像当年我从自助餐店里撑得不能走路那样,拖着我,回了我们的别墅。
  “九儿,若是有一天,再有那样的事情发生,请你……请你记住,我是一个男人!”
  景乐天是不是被酒熏傻了,我怎么会不知道他是个男人呢?哈哈……就是因为我知道他是男人,是我的男人,所以,我总是会忘了我自己。
  “共赏金樽沉绿蚁,莫辞醉,此花不与群花比。”
  我的床头多出了绣着这样一句话的十字绣图案,一株寒梅傲骨,可惜,我哪里对得起,我只是活在浮世尘华里的一株草,与梅相距甚远。
  做大嫂的日子,除了勾心斗角,要应付大多的心藏叵测的人物,其余的还都好。
  是我把景乐天推到了这份田地,我自然要陪着他一起走过。
  哪怕有一天他横尸街头,我也敢保证第二天天明之前,他的身下绝不会是他一个人的血。
  我会陪他!
  原以为,一个人就是一辈子,却不曾想,命运弄人,他在十六岁时,让我遇见了景乐天,却也让我在二十六岁时,命丧井底。
  景乐天死,我会陪着他,因为我知道没有我他会寂寞;我死了,景乐天,就按你说的,放过我还我自由吧,有了你……我会寂寞。
  还有,有一句话我一直舍不得说出口,——对不起,我不爱你,从不!

  砌成此恨无重数 景乐天番外

  有一个古老的传说,说人死后会减轻21克,而那21克的重量,就是人灵魂的重量。如果有一个人对你的感情有21克,那么请你相信那是她全部的爱!
  我不知道何九离开我时,她的身体是否比平时减轻了21克,因为我从来不知道她死之前的体重是多少,无从比对了她是否把她全部的爱给我。
  望着那一樽小小的坟墓,我的心怅然所失,她在时,我不觉得有什么,她离去时,我才知道她对我有多么重要。
  在她离去的一个月零三天,我也是第33次捧着玫瑰花到她的坟前。
  她生前时,我从来没有主动送过她一支玫瑰,总以为向她那么洒脱的女子,应该不会得意这样的俗物,可看着她的身体冰冷,躺在那洁白的床单上,我忽然觉得我欠她的不只是一朵玫瑰。
  记得当年,我曾经问过她,一个女孩子为什么要起个数字名?
  她笑着回答他,位例九五之尊,非九既五,嗜酒如命,不叫九又叫什么。
  许久之后我才知道,她家是开酿酒厂的。那时我已经恍惚意识到上天赐给我一个不凡的女子。
  直到现在,我也会对身边的人说起:如果我不是十八岁那年认识了何九,我或许还是混在街边卖盗版CD的小混混,过着永远看不到曙光的日子。
  那年,她十六岁,在一所卫生学校里学中医针灸,如果不是我的闯入,她或许就会一直读书读到毕业,找一份与医相附的工作,然后,嫁一个平凡普通的男子,开始幸福的生活,但真不幸她遇见了我。
  我们的相识开始于一场街头火拼,身中两刀的我,正落荒而逃,流窜在一条又一条的小巷里,如丧家之犬,慌不择路地躲进了一个巨大的垃圾桶里。
  失血过来,也因害怕,我昏了过去,再睁开眼睛时,身上的伤已是包扎妥当,躺在一张上下铺的木头床的下铺,一个眼睛细长、眉眼清秀的女孩儿正小心地看着我。
  “真好呀,你没死,呵呵……我原本想做点对国家对人民有益的事,在你死后,把你的器官捐献给需要它们的人呢,谁曾想,你竟然醒过来了!”
  她前后意思相矛盾的话,让我又气又恼,我那时还没有想到,这种被她气得发疯又没法发作的感觉,将持续十年之久。
  直到她离去的那一天,我以为是解脱却没想……竟是一种异常怀念的开始,不知是习惯了,还是真的不舍了?
  我在那张木头床上整整躺了两天,她对还算温柔,给我治伤也给我饭吃,只是闲着的时候,爱掐我的肉。
  在看不到的地方掐得一块块青紫,以借此逼我认识一堆我根本不想认识的东西,还美其名曰是逼我好学上进。
  我一个小混,我好学上进个什么紧啊!
  那时,单纯地以为多了一个马子陪自己也很好,并没有想过什么是真情实意,即使以后混在一起,也从未想过要天长地久。
  我还想躺第三天的时候,被她的老师发现了,不但我被赶了出来,也连累了她一起被学校开除了。
  我以为她会很恼我,可她没有,她只是扶住我还有些摇摇欲坠的身体说:“靠,老娘为了你丢了自己的前途,从今天开始你就是老娘的前途,你要把我失去的一切赔给我啊!”
  我觉得那是一句玩笑话,哪曾想她竟然真得当了真,拿着一副周扒皮的态度逼着我慢慢走向混的顶端。
  “景乐天,你除了有着一张无所顾忌的灿烂傻笑的脸,你,根本一无是处,不趁着现在抓牢机会,你还想等着七老八十时,混街边捡矿泉水瓶啊!”
  那时,我真得讨厌她,想要摆脱她,又不敢,她该大的地方不大惟独嗓门大,她该火爆的地方长得不够火爆惟独脾气火爆,那根鞭子……哎,我是受够了它的苦。
  有几好我都想进妇联的大门,抱着某位大妈,不管哪位都行,让我好好地哭一场吧,家庭内部对男性的暴力,不知道他们管不管?
  虽然这个男人出身不好、从事的职业不好,但他是真的被人虐待啊!
  挺,咬着牙硬挺了过来,也就成了细柳街的老大,谁都知道何九是我的女人,却谁也不知道我们之间,没有说过一句“爱”的话。
  若不是发生那场意外,我也许一辈子都看不到那颗心。
  她是替着我进了监狱,三年的刑期我每次探监,她都不见,我不知道她三年是怎么过的,我只知道我这三年,痛得不能再痛。
  接她出来的那天,接风宴上,她几乎一语不发,只是喝酒,一杯又一杯的喝着,酒在她的眼里,是情淡如水。
  那天晚上,我们久违的欢爱,她到最后笑着流出眼泪,然后她对我说:“景乐天,谁也不会陪谁一辈子!”
  “不,你会陪我一辈子,即使你不爱我,你也是我的女人,是我一辈子的女人。”
  我紧紧地搂着她,越来越明白,她是我的一根稻草,我溺在生活这潭死水里,惟一抓住的一根稻草,不管怎么样,我不会放开的!
  我以为只要我自己抓住就可以了,却不曾想在我之外,还有一个那么广阔的命运之弦,它轻轻一弹,我的那根断草就那么的断掉了。
  原来;寂寞时是自己的手指数脚指;原来,思念时是连呼吸也会心痛;原来,我当时明知道你是我的全部,却在十年里未来得及小心珍惜,就那么地看着你离去,在想抓住时却又无能为力了。
  驿寄梅花,鱼传尺素,砌成此恨无重数。——这或许就是我的缘份吧!
  它已经悄然地尽了!

缺63第五十九章 慕千秋 64第六十章 求婚 65第六十一章 哥俩好 66第六十二章 梦想

第六十三章王子
  老话说得好,一个成功单身女人就是永远不需要男人,但身边永远不缺男人。
  我算是成功女人吗?放在这一世里,我应该算。
  武功高强,虽然我不会使用;富可敌国,虽然幕后有一个摄政妖婆;家有贤妻,虽然我本身也是女人;外养情人,虽然一直没有使用,但……把我放在别人眼里,那应该是怎么看怎么成功的一个人啊!可这个中苦涩,却只有我自己能体味,不缺男人……,比缺男人更让人头疼啊!
  “你想带我去哪里?”
  我睁开眼睛时,已经坐在一辆简朴马车里了。
  叶无痕以最最悠闲姿势从前面赶着马,而我被他裹着一层薄被,扔在马车箱里;“回京城,你应该去爱元和身边!”叶无痕没有回头,我看不清楚他脸上是何表情。
  我真是搞不懂,即使我灵魂来自远方,不是他曾经爱过那个女人灵魂了,但这具承载着灵魂身体毕竟是他曾爱过那个女人啊,他怎么能做出这种狠心之事,把这具身体拱手相让给他人呢!
  “什么叫应该,什么叫不应该,快点送我回去,我还等着嫁人呢!”
  想送老娘走,老娘偏不走,老娘认准慕千秋了,我辈子非他不嫁了,哼,看谁能把我怎么地,让叶无痕这个混蛋一辈子当我小叔子,我欺负不死他。
  “你怎么这么不听话?我是为了你好,你必须回到爱元和那里去,否则,你们梅家怎么办,那个从小倌馆里赎出来花魁怎么办?”
  叶无痕提到梅家时,我还没觉得怎么样,梅家愿意怎么地就怎么地,干我何事,但……傅云海,那真真是我的软肋啊。
  “先送我去刘府吧!”爱元和那里我是打死也不能去了,我可不想和他沐浴温泉,他是人中之龙,我可不是人中之凤,我顶多就是个插了孔雀尾巴草鸡,我还是有自知之明,什么东西高攀不起,什么东西只可远观不可亵玩,我一清二楚。
  “刘元朔是太后人,你应该知道啊?”
  叶无痕突然的一句,弄得我一愣。
  刘元朔当然是太后人了,他可是太后亲侄子,满大赢国里可以说是妇孺皆知了,但叶无痕要表达绝非是此意,他……暗指什么呢?
  “哎,算来玖儿上次出事到现在也有近四个月时间了,这四个月里……,你当真是玩得开心,什么也不打算管了啊!”
  我越来越糊涂,糊涂得一直挠头,我还是披头散发姿势,身上也还是慕千秋给我套上去那件女装。这可不行,回了京城,我怎么也不能女装示人,不说会吓坏了旁人,就算吓坏了我家小傅也不好啊!“我能管什么,天要下雨娘要嫁人,各人顾各人吧,我就算是管了,谁又能听我的啊!”
  我虽然不知内情,但我也不傻,这四个月里耳熏目染也见识一些个其奥秘。
  我能下床走动时,就已经意识到自己身处在旋涡之中了,虽然看不清楚这个旋涡里都有些什么,但……其深度非我这种鼠辈能目测得到。
  从最开始,我就是抱着一个躲的态度,可万没想到越躲事越来,越躲见到人也越多,哎,不知不觉就成了眼前这副局面了。
  “知道我出身哪里吗?”
  叶无痕突然肯主动提起他自己身世,这令我很惊讶,也顿时来了兴趣,抱着被子蹭到了马车门口,一副八卦嘴脸凑了上去。“
  我祖父是前朝内阁大学士兼内务府总监,我父亲是镇远大将军,官居正二品,去姑姑是前朝皇上西宫叶妃,也就是慕千秋母亲!”
  靠,我做梦也想不到那个骑着大黄牛、吹着横笛、长着一张娃脸脸、江湖排名第二杀手叶无痕,会有这个如此显赫家世,而更令我想不到是慕千秋那个T,竟也是出身皇室,搞不好或许和爱元和还是血缘兄弟!王子啊王子,虽然不是骑着白马,但总归也是个王子,又怎么会落到这般田地呢!
  “看来,你真不是我朝之人,我朝之人又有哪个不知道二十年前叶氏血案呢!”
  叶无痕说到这里,终于肯回过头来看我了,一双漆黑星目深遂无边,这一瞬间,他深沉地过头。“我虽然不知道具体情况,但……这种狗血案子十有八九都是相似,在我们那边,像这种情节,基本已经不怎么用了,不够刺激,真的!”
  皇室内幕永远都是一个叫秘密处女地,那是不准任何人踏足也不准任何人去碰触。
  他之所以吸引人,就是因为有了这种神秘感,要不怎么各种戏说、正说、外传被影视文学界人式写得天花乱缀,直到出现N十万种解释不清楚情节和结局呢!
  这回轮到叶无痕又惊愕目光看着我了,他一定觉得这场灭门血案在我嘴里,变成不够刺激,是对他一种不尊重吧!
  但我真是一点点这样想法都没有,我只是实话实说。
  谁要是看了《还 珠 格格》、《十四阿哥和四阿哥斗争吏》、《孝庄秘史》、《西施与范蠡》等等,以及各个朝代各个皇帝电影电视剧后,还能对叶无痕话无比动容,那足可以看出来,他一定不是生在红旗下,长在新时代,玩在和谐社会“四有”青年。
  “或许是吧,只是……曾历过人,都无法放下!”
  叶无痕淡淡地叹气,垂下黑眸,不在看我了。
  “你是想放下,却又被逼得放不下,是吧?”
  二十年前,叶无痕才多大?三岁还是四岁,那么小孩子能懂什么,小小年纪就生活在压抑环境里,也是怪可怜,又有一个那样哥逼着,就算他想放下,又怎么能放下。
  “不能放下,放下了就意味着我也死到临头了,你那边是不是没写到仇恨里残酷性具体有多么严重啊,这一场争斗里,不是你死就是我亡,没有其他余地!”
  叶无痕说完,极力远眺,望向天了边,天快黑了,天边之处有一层还未完全退去夕阳,看起来很美,火烧般炫烂,但却也是几分钟景色,随即被黑暗吞没,显得那么无力。 

  事如春梦了无痕叶无痕番外
  我出身官宦,据说家里富有,三世家主都曾是皇朝重臣,还出来过一个差一点就当了皇后、最后却以一步之差做了西宫娘娘姑姑,她生了当朝皇帝长皇子,那个被我称为元慕哥哥人,差一点还做了下一朝皇帝。
  那时我还年幼,也许曾经目睹也许曾经享受,却因年岁太小,早已忘记。
  花无百日红,人无千日好,一朝情冷,再多恩宠,到最后却成了双刃之剑,落得千般零落,满门抄斩下场。
  不记得我是怎么逃出来的了,那时年龄太小,真什么都记不住了,我只知道成长是在刀光剑影里渡过。
  师傅是江湖上很有名杀手,我是他徒弟,自然也是杀手。
  不像组织里其他孩子,我少吃了很多苦,也许是师傅刻意偏向吧,他调教我时的严厉与调教过后的恩慈,完全是判作两人的。
  组织里别孩子,年十二岁就开始接手任务了,而饿,直到十六岁也未曾真正独立地完成过一次。
  每一次轮到我出任务时,师傅总是会在我身边派上三、四个他觉得得力稳重师兄。
  那时,我还不懂为什么师傅会如此偏爱我,是怕我出事吗?那又为什么要训练我成为一个杀手呢?
  这个迷团,直到我十六岁时,才渐渐清晰明朗。
  十六岁,对我来说是一个飞花似梦、细雨如愁季节。
  那一年里,我总共出过两次任务,且都是单独出,再也没有师兄相陪,这是以往没有过状况,而这两次任务,我却都以失败告终。
  对于一个杀手而言,任务失败即意味着生命消失,但不知道是我命好,还是……这一切都是被人故意如此按排,这两次失手,我非但没有送命,却认识了我这一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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