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丑女不愁嫁:穿越之N嫁新娘 完结-第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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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多傻,像蹩脚的电视剧情节。

  可是,我的心那样温暖。彷佛,踩着他的脚印,就走进了他的心里。

  走着走着,我突然想起,曾经,又一次,诸儿也是这样,跟在我的身后。

  我才明白,原来,他是把我当成了文姜。

  文姜,我学了她的人,没走出她的影。

  越走越偏僻,渐渐看不见宫人。诸儿停住脚步,对着一池结了薄冰的湖。

  我站在他的身侧,偷偷的瞧他。

  挺直的鼻,完美的型,像是希腊完美的雕塑,几乎不似真实。一双矒子,像含了早冬的雾气,看不到底,又不忍离去。

  或许是我的目光过于炙热,诸儿感觉到,偏过了头。

  我连忙假装看湖里的冰。

  诸儿说:“丑丫头,我想问你一件事。”

  他看着我,眼神那样专注,那样热烈。

  我有些发慌。

  他说:“你能告诉我吗?”

  他那样郑重,我的心七上八下。难道,他发现我是个现代人了?

  这可怎么办,我要怎么和他说,他会不会把我当疯子赶走呢?

  诸儿问:“我想让你告诉我,文文爱上了谁?”

  我松了一口气,心却更加沉重。

  我早该知道,诸儿的心里,只有文姜,又怎么会注意到一个丑陋的丫头。

  诸儿看着我,满眼的急迫,几乎将冰融化。

  我不能说。

  如果我说了,诸儿会如何,很可能去找那个忽公子报复。以那个年代的男人的行事风格,很有可能决斗,然后引起两国争端。

  战争,是要死人的。自私的想,那个忽公子死一万字也无所谓。


春秋美女标准 ;(2)
  可是,如果诸儿有个三长两短,我将背负怎样的罪孽。

  史书上说,文姜会嫁给鲁恒公,就是另类男。历史上,另类男很宠文姜,不顾流言蜚语和重臣的劝阻,依然带着文姜回齐国省亲。

  于是,在省亲的时候,发生了兄妹乱伦。

  从此,诸儿,遗臭万年。

  不,这样事情,绝对不能让它发生。纵然诸儿永远也不会爱上我,也不能让他被天下人耻笑。

  我咬了咬唇。

  我说:“公子,若芽知道,但是若芽不能说。”

  诸儿一把抓住我的手臂,捏的我骨头嘎嘎作响。

  我强忍着疼痛,我说:“若芽不能说,可是,若芽有话对公子说。”

  诸儿终于放开我,胸口剧烈的抖动。

  他说:“你说!”

  我说:“公子,为了公主幸福,你是不是什么都能做?”

  诸儿立即道:“当然!”他又补充了一句:“哥哥能为妹妹做任何事。”

  我苦笑。

  我问:“当真?”

  诸儿有些愤怒:“自然当真!”

  我说:“好,那么,若芽问公子,为了公主幸福,公子是否愿意永远做公主的哥哥?”

  诸儿一怔:“你胡说什么,我当然愿意做文文的哥哥,我就是文文的哥哥。”

  我道:“公子可能做到,永远做公主的哥哥,只做公主的哥哥?”

  诸儿震惊看着我。

  我点点头。

  我的眼中,写满了我的知情。

  诸儿怔怔的看着我,雪飘飘扬扬落下。

  好半天,他彷佛回到人世。

  他说:“只要文文幸福,我愿只做文文的哥哥,一辈子的哥哥。”

  我笑了,笑的难过。

  有一种爱,叫做放手。

  我说:“我会让公主爱上的人来齐国求婚。”

  诸儿看了看我。

  他美丽的瞳孔里,映着一个丑陋的丫头。

  我知道他不信。

  我说:“你的父王将会再有一子,这个孩子将会名叫小白。”

  齐僖公的一位妾室已经怀孕,这两天便会临盆。

  诸儿说:“你偷听了我父王的话?”

  我笑笑:“你父王,恐怕还没有想好这个孩子的名字。”

  诸儿奇道:“那为何你知道?”

  为何我知道,因为,我来自未来。那个将要出世的孩子,公子小白,将会成为大名鼎鼎的春秋五霸之首,齐恒公。

  可是我不能说。

  我说:“因为我能占卜到未来。”

  这样的解释,也许是这个时代唯一能接受的方式吧。

  诸儿说:“我需要证实。”

  五天后,齐国王宫再添新丁。

  诸儿来找我,满脸的惊讶。不用说,我也知道,那个孩子叫做小白。因为生来雪白可爱,齐僖公当场赐名小白。

  诸儿说:“你说过的话是否还算数。”

  我点点头。

  他问:“为什么?”

  我说:“什么为什么?”


春秋美女标准 ;(3)
  诸儿说:“为什么你要帮文文?这超出了一个侍女应该做的事。甚至,以你的能力,根本不应该做一个侍女。”

  我没有回答。

  他怎么会想的到,我所做的一切,不是为了文姜,而是为了他。

  一个阴天,我收拾好行囊,离开了王宫。

  走到那片湖,身后有人喊:“若芽。”

  是谁,在喊我的名字,而不是“丑丫头”。

  我回过头,是诸儿。

  我不敢相信。

  诸儿问:“若芽,这是你的名字吗?”

  我快乐的点头。

  诸儿说:“你一定要回来。”

  我好高兴。

  纵然,他后面的话是“你一定要带着文文爱着的那个男人回来。”

  我像一只小鸟,在严冬寻到一粒包谷,开心的要飞上天。

  我依依不舍的转身离开,雪在我的身后落下。

  洋洋洒洒。

  我听见诸儿轻声说:“若芽,其实,你是个美丽的姑娘。”

  我不敢回头,眼泪忍不住的落下。

  酸楚里,第一次泛着快乐的光。

  自从进了王宫,我再没见过褒姒和阿宝。

  在一处山腰,我看见阿宝背着打成捆的干树枝,向山上走。

  我远远的喊,阿宝回过头。

  他说:“你来晚了。”

  这是阿宝第一次跟我说话,没有说“夫人说”。

  不详的预感涌上心头。

  爬到山顶,一间小小的屋内,立着一个小小的牌位。上面,甚至连字也不曾刻写。

  阿宝说:“我不识字。”

  我取下牌位,用阿宝的砍柴刀,一下一下,认认真真的刻下:一个爱过的女人。

  我没有写她的名字。

  褒姒,这个名字,是她背了一辈子的罪。

  我刻着刻着,泪满眼眶。

  讨厌,为什么到了古代,有了这么多泪水。

  阿宝说:“这不是字,没有人写这样的字。”

  阿宝不知道,几千年后,倘若这块木牌没有随着岁月腐烂,当它重见天日的时刻,人们会知道,这个牌位的主人,是一个爱过的女子,一个完整的女子。

  而不是,她是褒姒,那个一笑倾国的妖女子。

  阿宝看着我的行囊,他问:“你要去哪里?”

  我说:“郑国,我要去找一个人,把他带回齐国。”

  阿宝将柴放下,套上马车。

  他说:“夫人说,以后要我照顾你。”

  他又说:“夫人说,以后你是我的主人。”

  这样一个女子,在生命消亡的那刻,还惦记着短暂相处的我。

  阿宝赶着原本属于另类男的马车,车上坐着我,一路向郑国奔去。

  经人指了近路,一路疾驰。结果比去齐国时的大路要颠簸一百倍。行惯了柏油马路,这坑坑洼洼的纯正土路,比广告里的什么脂肪震碎机好使一万倍,没行一周我就受了一圈。

  某日,中途在一小村休息。

  一孩童过来,看了我一眼,小大人一样道:“你嫁给我好吗?”


春秋美女标准 ;(4)
  我心里那个美,那么多人都说我丑,偏一个小孩子能看出我的美。

  这可是童言啊,小孩子说的话可是不掺假的。

  我立即重拾现代时的自信,娇笑道:“小毛头,等再过二十年吧。”

  小男孩哼了一声,鄙夷道:“没胸没屁股,丑死了。要不是母亲说家里没钱聘小英,谁稀罕娶你!”

  我郁闷的几乎没翻过去,他身后一个健壮的女人喊:“狗蛋,回家了,那又丑又瘦的女人就是不要聘礼,也不能娶!”

  我的小宇宙立即熊熊燃烧,阿宝冷哼道:“不多吃点,长那么瘦,还嫌自己不够好看吗,真不知道你发了什么疯!”

  苍天啊,大地啊,为什么在流行美的现代,我要每天精确计算卡路里才能保持完美身材。到了刚过了生殖崇拜的春秋,却怎么也胖不起来。

  没胸没屁股……

  原来人类最初的原始审美,是有胸有屁股啊!

  我闷不吭声好几天,只顾猛吃,直到,每当马车驶过一个吭,就打出一个嗝,头晕脑涨,呕吐了好几回。最终,我没胖,反倒更瘦了。

  阿宝皱着眉,绕路到了一处繁华些的镇子。

  医生仔细观察了我的症状,又细细询问一番,最终的结论是,我晕车了。

  天,以前听过一个笑话,说有人连牛车都晕,原来是说我这样的人。可是明明去齐国的时候,并没有晕车啊。

  医生长篇大论一番,翻译成现代语就是,道路颠簸加上暴饮暴食造成的。医生建议,将车帘换成薄一些的,吸些凉气,有助于晕车现象的缓解。

  我彻底无语,原来车的密封性太好,也是造成晕车的一个重要原因。和褒姒去齐国的路上,天还未冷,一路掀着帘子看风景,所以才没有晕车。

  要不说坐公交车反倒不晕车呢。感情,我不习惯古代的高级马车。

  我说:“医生,开药吧,我的胃里很不舒服。”

  医生摇摇头:“自然就好的病,何必要吃药。”

  真是良医,若是现代,一个感冒,没有几百块钱,压根出不了医院的门。

  我忠心的感谢了医生,正待出门,一人被四个大汉抬了进来,血滴了一路,触目惊心。

  我见不得血腥,连忙和阿宝出门。

  如此又行了十几日,阿宝道:“有人追我们。”我忙向后看,一匹马卷着尘土滚滚而来,不多时行到我们面前。

  来人好一座铁塔搭,幸得身下马匹甚壮,才撑起他异于常人的身型。我忙放下车帘,只听来人道:“这位兄弟,我家小主人想买你的马车。”


古代五星饭店 ;(1)
  铁塔男好个眼熟,仔细一想,不正是那日在医官见到的四大汉之一,那“小主人”莫非就是那位受伤之人?

  别说,这所谓小主人还真有眼力,另类男可是鲁国的太子,这马车看着普通,可据阿宝说,不比周天子的座驾差。就是我这外行,也感受的出车的舒适度,绝对是阿联酋包机的水平。

  只听阿宝干脆道:“恕不出售。”

  铁塔男道:“我家小主人,可随兄弟出价,绝不还口。”

  乖乖,这个小主人,可是个有钱的主。虽说古人淳朴,谁知那小主人是不是小众。我立即钻出车道:“我是这车的主人。”

  铁塔男狐疑的看了看我,阿宝不语,默认了这个事实。这到底是我用“夜明珠”间接换来的,虽说没有车本……反正古代也没车本。

  我微微一笑,伸出手,手心放着一枚指环。

  铁塔男仔细看了看,被软软的塑胶材质弄懵,到底没看出个所以然。

  我说:“你可以拿给你的小主人看。”

  阿宝急道:“怎么可以把宝物随便给人?”

  铁塔男也犹豫了,我抬手就是一抛,戒指以弧线抛出。铁塔男好身手,一个纵身,跃下马,将指环牢牢握在手心。

  他抱拳道:“我家小主人绝对是守信之人,待小主人看过,立即归还。”说完风驰电掣奔向不远处的一辆马车。

  阿宝瞪着眼看我,我从容道:“咱们就等着,用不了一会,那小主人就会亲自来了。”

  阿宝没好气的甩了缰绳,我回了车内,竖起耳朵听。不一会,听得马车驶来,然后寂静。

  好半天没有声音,我正奇怪,只听有人在帘外道:“指环因人而变色,我参不透它的玄机。”

  这声音,好冷萧,棺材人的声音是雪,雪下,是温暖。这个人,同样是冷,却冷的似冰,冰下只有无尽的寒。

  我掀开帘,看见一抹白色的身影。

  是的,一抹,明明他就站在我的面前,却彷佛只有一个影。同样是白色的衣,棺材人的衣衫卷着高山的云,而他的白,却白到极致,白到空无。

  好奇怪,为什么看见这个“小主人”,我会想起棺材人,明明他们是两种人,却不自觉拿来比较。

  说来,已经很久没有见到棺材人,我甚至都不知道他的名字。

  我下了马车,空无者看着我,居然没有一丝厌恶,或者惊讶的表情。真是个淡定的男人。

  我向他的脸看去,果然和那日受伤之人有几分相像。已过了是十来日,想必伤已好的差不多。也不知,有铁塔男那样的保镖,怎么可能还会受伤。

  他看着我,又不像看着我,他说:“姑娘,我猜不出它是什么。”


古代五星饭店 ;(2)
  我心里发笑,这个指环,是现代曾流行过一时的心情戒指,会随着不同的心情变换颜色。兴奋的时候是红色,开心的时候是橘色,难过的时候是灰色,至于黑色,即使我变成了丑女,也不曾出现过这个颜色。

  戒指在空无者的小指,此刻,是灰色,一个有着好奇之心的人,居然是这样黯淡的颜色。

  空无者看着我:“姑娘,可否告诉我戒指的玄机?”

  玄机,不过是戒指由感温材质制成,根据人体温度,变化不同的颜色。有人说,这样标示心情的方法不科学。可是,一个心情沮丧的人怎么会有充满活力的温度,同理,一个满怀希望与热情的人,也不会有冷冰冰的体温。

  通常,男人的体温会比女人高。可是,我想,此刻如果触碰他的手,一定能让人打个寒颤吧。

  我接过指环,套上食指,指环上的向日葵立即变成了粉色。一个准备大赚一把的女子,对机会的降临原来是这么兴奋啊。

  空白者的眼睛立即被指环吸引住,眼睛转动了一下,整个人彷佛活了起来。我想,这个男人,不扮僵尸的时候,还是满好看的嘛。

  我装作高深莫测,指了遥远的西方。我说:“此物乃我家乡的灵宝。”

  空白者道:“它的颜色,因人而变。”

  我点点头:“此物可识得人的心情,据此变幻色彩。”

  空白者叹道:“此物只应天上有。”

  这话,他倒是说对了。所谓天,即是未来。

  空白者转身离去,铁塔男成为他的交易代表人,眼都不眨递给我一大袋金子。嚯嚯,果然是个有钱人。有了这个戒指,空白者自然将马车忘了个干净,急匆匆赶路而去,将我和阿宝远远甩在身后。

  不知又行了多久,终于到了郑国。当初那般胸有成竹允诺诸儿,其实,能不能让那个忽公子娶文姜,我并无把握。只是凭着对诸儿的满腔爱慕,怎么也要来博一把。

  历史啊,我一定要改变你。

  有了空白者给的金子,这一次,我挑了郑国最高级的一家客栈,要充分享受一下古代的五星级饭店。

  别说,甭管到了哪个时代,顶级的享受永远的顶级的。这客栈,楼台水榭、雕梁画栋,竟不比齐国王宫差多少。最令我惊奇的是,居然有自来水!

  这可是几千年前的春秋时期啊,自来水!我看着哗哗流淌的白水,就像看见地球上出现了外星人。

  小二道:“客官,你是从别的国家来的吧。这水道在郑国公侯人家并非稀罕之物。”

  紧接着,我又发现了下水道。

  我几乎要发毛,这还是古代吗?要知道,在齐国王宫都未见过此物。


古代五星饭店 ;(3)
  我厚着脸皮再找来小二,小二露出五星饭店高级服务生八颗牙的专业笑容解释道:“我郑国有一巧匠,名唤田理。他发明了净水道与污水道,我王闻之,在全国推行。”

  我曾看过一期考古类的节目,说考苦学家在汉朝宫殿遗址上发现了完善的排水管道。绝妙的是,这些管道不仅能够排水,还能自动灌溉树木。

  当时吃惊不已,想不到,在古代,真的就有如此高智商的人才与先进的循环再利用思想了。

  灵光一现,我突然想到如何进入郑国王宫了。

  当日,我参观了郑国王城,总结如下,郑国是东周初期的美国,齐国就是苏联,是春秋初期最强大的两个国家。

  忽公子的爷爷曾经是周王的国防部部长,忽公子的父亲则更牛啦,公然将周王家的麦子割回自己家,而且还割了两回。

  如此说来,这个忽公子,是高干中的高干,贵族中的贵族。就冲这家世和地位,十足十春秋第一钻石王老五。何况,据说这忽公子生的威风伟岸,驰骋沙场,驱逐山戎,简直就是女性心目中男性的完美化身。

  春秋初期,幸好孔子还没出世,还未建立严格的封建制度,走在街上的女人比比皆是。按照小二说的地址,一路打听,我到了王宫匠人们住的地方。

  一处小院里,古代天才田理正在摆弄一堆木头。一个竖起来的东西,好似人偶,我惊讶无比:“你不会是在做机器人吧?”

  田理猛然抬头,也是满脸惊讶:“你是说自己动的木人?”

  我大汗,好个能人,连机器人都研究上了。

  最初的惊讶过去,田理沮丧道:“可是,我始终想不出,有什么办法,只需动一处,就能控制木人全身。”

  田理,实在是个强人,连总开关都想到了。我好奇的看木人内部,总觉得缺点什么。

  都说科学家是疯子,田理果然异于常人,也不问我是否看的懂,只是急道:“你快看看,到底是哪里不对?”

  到底是哪里不对呢?虽然我没有见过现代机器人的内部,可是,总觉得少了点什么。

  我左思右想,右想左思,毫无头绪。

  都说灵感总是在不经意间出现,我甩甩头,暂时抛开这个问题,问田理:“我有一奇物,要进献给忽公子,你可能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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