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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是,我还是被囧到了,为嘛?
因为我现在所在的屋子是十三同学的卧室,也就是他未来福晋——我的房间。
这算提前验收?
我很是感慨的打量着房间,歪在床上胡思乱想。
对于我如此坦然的躺在床上的行为,翠喜给予了最大的宽容,“格格,既然不舒服就睡一会儿吧,反正已经在床上了。”
我默默的黑线了下,然后默默的翻了个身,面朝墙。
没多久我便真的睡着了,我这样的懒人,真的是非常适合宅的,我最大的爱好就是睡和吃,而且最近我学习真的满刻苦的,确实要多休息补充精力。
等着被翠喜的咋呼声惊醒时,屋里已经点了灯,看来我睡了不少时间了。
“十三爷,十三爷您不能进去,我家格格还在睡。”
“闪开。”
“爷,真的不可以……”
“这是爷自己的房间。”十三的声音带着醉意。
我打了呵欠,从床上下地,穿好了鞋,“翠喜。”
“格格,您醒了。”翠喜跑了进来,惊喜又安心的看着我。
“什么时辰了?”
“戌时快过了。”
“这么晚了?”怎么也不知道叫醒我,这个不懂看情况随机应变的笨丫头。
“嗯,格格睡了好久了。”
“雅竹。”
“十三爷。”
“你们都下去。”明显喝多的十三有些不爽的要清场。
翠喜看着我。
我挥挥手,冲她点点头,“去外面等我。”
屋里很快就只剩下了我们两个人,十三摇摇晃晃的走过来,一把抱住了我,我吓了一跳。
“十三爷……”
“陪爷一会儿。”他一边说一边不老实的在我的耳后啃咬着。
“天很晚了。”
“晚了就晚了,今儿就睡爷这里。”
哪有这么便宜的事儿,老娘只是来祝你生日快乐,又不是巴巴的赶来献身。
“爷您喝多了,洗洗睡吧。”喝醉酒的人跟他讲道理是没戏了,用哄的吧。
“爷清醒着呢。”他手上紧了紧,我一个闪神,人已被压倒在大床上,顿时惊的瞪圆了眼。
“……停下来……胤祥……爱新觉罗胤祥你给我停下……”
“不要闹。”
谁在跟你闹,我明明是在捍卫自己的清白好不好。
“爷不碰你,今儿留下来好不好?”
“不好。”我斩钉截铁的拒绝。
他幽幽的看着我,似乎有些受伤。
屁,明明受伤害的是我,外衣都被他扒掉了,我赶紧收起自己不合时宜的同情心。
“就算我们名份已定,你这样做仍是不对的。”我义正辞严。
“我说了,不碰你,今天我生日,你留下来陪陪我。”
敢情还盖棉被纯聊天?男人的话能信,母猪都能上树了,更何况还是一个喝醉酒的男人。
“皇阿玛说年后才给我们举行婚礼,爷一个人孤单。”
他的声音很低很轻,只有我能听到,我看到他眼睛深处的孤独与忧伤。伸手拍拍了他的肩,口气忍不住软了下来,“胤祥,这样与礼不合。”
“这满府的人又有几人是真的关心爷呢,为什么连雅竹你也这样呢?”他喃喃的伤心的落寂的说着,头埋在我的颈边,温热的液体滑进了我的衣领。
记得看过的一些小说里都说十三的府上基本就是密探间谍集中营,可着大清朝的阿哥贝勒们就没有不放眼线进来的,就连皇帝老康也没少放。而且他幼年丧母,在后宫没了依仗,想来也没少受气。
今天他生日,人又这么难过,我实在看着有些心酸,同情心一时泛滥成灾。
我没有再说话,就那么任他压着抱着,自我安慰的想着,反正老康也让我叫了皇阿玛了,别人也叫了她无数次弟妹了……
那一日,我没有离开十三阿哥的府第,更没有离开十三的卧房。
最重要的一点是——十三没有碰我,幸好啊幸好,清白算是保住了,不过,名声算是彻底的毁了。
第 27 章
她闯入我的生活是件很突然的事,在皇宫之内像她这样纯粹的人已经不多了。
显然发现她这个特质的人并不只有我,我们这些兄弟都不约而同的喜欢上了韵竹这样的个性。她跟我们在一起没那么多复杂的心思,我们可以放松平时总是紧绷着的神经。
她并不是个爱玩爱闹的人,可是她总是在不经意间就让我们不由自主的就放松了心神。
很舒服,跟她在一起就是轻松,甚至可以毫不避讳的谈一些事。当然,她总是习惯性神游天外。
韵竹其实一点儿都不笨,她可以讲一口很流利的英吉利语,她会在适当的时候神游天外,她的进退掌握的很好,连皇阿玛都对她另眼相看。
这样一个女子注定是耀眼的,虽然她从没自觉。我们兄弟都想讨了她去,可是就因为我们都想,所以她注定谁都没办法讨了去。
康熙四十四年的除夕夜很特别,因为有她。
看着她为了躲避九哥的吻而机智百出的应对,我们在一旁看的兴致盎然,最后的暴笑甚至引得皇阿玛现了身。
九哥将她从宫里借回府,我们兄弟不约而同的就对他进行了恶整。
后来,四哥将她借入府中,我们又看到了她巧舌如簧的另一面,她很用心的帮四嫂走出悲伤,竭尽所能的耍宝。她的光彩越来越没办法遮掩,大家对她的企图心早已彼此了然于胸。
白佳?克哈摔断了腿,皇阿玛下了恩旨准她回府尽孝道。
然后,一个又一个的笑话不停的传入宫中。
直到有一天,她差点儿把自己的阿玛给烤熟了,皇阿玛大笑着说,“快把她给朕叫回来吧,再这样下去朕的大臣就要弃官而逃了。”
于是,我和十四弟就去接她回宫。
接着我们就听到了她说“翻墙时砸到了八爷,跑出后门的时候撞到了十爷”,我和十四弟当然知道她说笑的,可是我们就是想逗她。
皇阿玛到底还是给她找了个职位收进了乾清宫里,她跟所有府里的小阿哥们处的都很好,就像跟我们一样,不会比谁更亲厚,也不会比谁更疏远,她的火候一直都拿捏的很不错。
有她在的地方就有笑声,皇阿玛近来的心情一直很好。因为她总是在不知不觉中就闹出一个又一个笑话。
年后不久,皇阿玛开始了他老人家的第五次南巡,而迷迷糊糊的她也被我们抓上了南下的龙御。
太子二哥很喜欢她,我们都看出来了,我们也知道如果太子开口,皇阿玛一定会将韵竹给了他。
有一次闲聊,太子对我说,那丫头人很好,虽然下棋总是输多赢少,可是那是因为她真的不会下。
是呀,身在皇家,我们身边有太多虚假的东西,而她的真就是我们喜欢的。
不过就是一次下船闲逛,她就弄出了那么大一个动静,笑倒了一片人。
“出来混总是要还的,爷,来,给妞笑一个。”
她到底是怎么想出来的啊,我笑倒。
当她对我说真心话的时候,我有一种很不好的预感,好像她就要消失了一样。后来,她真的消失了。
我看着她受伤,看着她替我挨刺,看着她笑着对我说,“那以后胤祥就只想跟我一起快乐的那些日子好了,这样我就永远快乐的活在胤祥的记忆里,嗯,我一直活着,只要胤祥还活着。”
她不要我看着她死去,把我赶出了屋子,于是我站到屋外。清晨我进去的时候,她的样子就像是睡熟了,只是永远不会再醒罢了。
韵竹死了,我们兄弟看起来都没有悲伤,身为皇子我们的情感必须要掩的深深的。只是,她在杭州买来送给我们各府福晋的扇子,没有一个人拿给自己的福晋。那扇坠是她亲手编的同心结,是她为了弥补错手送给八哥的那个扇坠而不得不加送给我们的。
其实,送扇子那天晚上,她在甲板上对八哥说的话,我们都知道——“奴婢更希望可以多爱自己一点,给彼此留下余地,也许心会走的更近。”
她就是这样独特,独特的连四哥跟八哥那样情绪不外露的人都让人看出了对她的在意。只是,这样独特的她像花一样凋零在江南的风中。
回到京城不久,指婚给我的兆佳氏竟然醒了,只是听说忘记了以前所有的事。
皇阿玛把她叫进了宫,笑着说要早点给我们大婚,她看起来很不以为然,那眼神竟然让我觉得熟悉。
其实,自从韵竹死后,我的心里一直憋着一股火,可是又没办法发出来。可是,在我听到她一次又一次想摆脱我时,我终于忍不住恶言相向。
兆佳给我的反应很火爆,仿佛一座冰山突然就火山爆发了。
后来,我们几个兄弟在街上无意间又遇到了她,看着她跟自己丫环在街上百无禁忌的样子,我想到了韵竹,如果不是她们的身份确实是两个人的话,我几乎要以为她根本不曾离开。
我知道,我们兄弟都敏感的察觉到了她与韵竹相像的地方,那是一种无形的气场,我们在她身边像在韵竹身边一样舒服自在。尽管,她不是韵竹。
可是,为什么,相处越久,她给我的感觉就越像韵竹,就连说话的语气神态都那么的像。
她会喊我“胤祥”,顺口的就像是早已喊过了千万遍。她既不对我唯唯诺诺,也不对我千依百顺,更没丝毫敬重仰慕之意。总是给我一种懒洋洋的感觉,很散漫,有时甚至是有些烦我的。她会抱怨,会调侃,甚至会河东狮吼。
我永远不会忘记那天在宫里她对我说的那句话——“那爷怎么不让皇上给爷挑一房哑巴媳妇呢,这爷得多省心啊,耳根子这辈子都落清静。”
这绝对是对自家爷的一种火爆的挑衅,也绝对能列入河东狮吼里。
据说,连皇阿玛都知道这句话了,十哥和十四弟都不约而同的向我表达了同情之意。其实,我挺喜欢这样的福晋,有一种踏实的感觉。
我的阿哥府里充满了自家兄弟安插的眼线,我心里明镜似的。可是,我却什么也不能做。
因为额娘去的早,我在宫里没有依靠,在外做事跟着四哥,我很开心。可是回到自己府里却连个说话的人都没有,这是件很悲哀的事。
在听到她冲我呛声的那句话时,我突然觉得自己不再悲哀,这样的她是我未来的嫡福晋啊。
所以我开始一下朝就往玛尔汉大人的府上跑,连皇阿玛都忍不住打趣我。
她很喜欢看书,尤其喜欢访间的小说传本。听说以前的兆佳喜欢骑马,可是醒来后的她却突然转了性子。不过,宫里的太医说,经历过生死大病的人往往都会脱胎换骨,性情与先前不同也是有的。
我决定试探她,我让她给我绣荷苞。
生日那天,她果然依约绣好了荷苞,在我拿到荷苞的那一刻,我被喜悦淹没,是她,真的是她!
那种拙劣的绣竹针法是韵竹独有的,难怪我一直感觉她就在我身边,她果然就在我身边。可是,这个事实我要烂到肚子里,这样灵异的事情绝对不能让别人知道,尤其是我的那些兄弟们。
好在,她现在的身份是我未过门的福晋,在我知道是她的时候,我突然觉得时间过的好慢。皇阿玛说过了年给我们大婚,可是我怕夜长梦多,所以我决定先下手为强,我强留她在我府上过夜,即使没有要了她。可是,我知道我们同床共枕的事所有人都会知道。
第 28 章
人怕出名,猪怕壮。
自打我在十三生日那天留宿阿哥府之后,人气一路飙升,雄居京城八卦榜单之首久不让贤,这让我极是郁闷。
在这种风口浪尖时刻,我肯定是不能出去抛头露面的,出去也是要冒极大风险的。这当然,是一般人的想法,事实上,我照旧想什么时候出去就什么时候出去。
虽然我本身并不会骑马,但是感谢正主的体质好的哇哇叫,而且马儿都跟这身体熟,所以学起骑马来也就事半功倍。
虽说失忆是个极好的借口,可是原来身体主人会的要是一点儿都不擅长就有些于理不通。为了不被人当成妖怪烧死,该注意的地方就一定要注意。
原来的兆佳粗通文墨,但不是不通,我可以通过自己的不断学习向人证明我长进了,虽然是我以前就会的。字,她本来写的就不是很好,跟我的繁体字书写水平半斤对八两,通过。
我为什么会这么注意跟原来身体主人的契合度?
小心驶得万年船,我不想被人当成妖怪烧死,所以必须把可能的萌芽全部掐死在摇篮,这样即使别人有所怀疑也只能说是因为我跟某个人太像而已,绝对不会联想到借尸还魂之类的方向上去。
我二次穿越后,头三个月是专心长肉,后来就是努力到郊外的自家庄园去练马术,到现在也算小有所成了。
我最近还不断的跑到教堂去跟传教士们打交道,专门找那种就要回国的打交道,因为我太了解人本能的冲动了。我毕竟有着扎实的外语基础,要是哪天冷不丁的再冒出几句英语来,又找不出恰当的理由来解释,想不引人怀疑都是不现实的。
至于为什么找那种即将离开清朝回国的人打交道?那是因为他们呆不了多久就走了,以后再来的人以为我的英语是跟先头的人学的。即使以后走的又回来的,又以为我是跟后头的练的。所以这个谎便圆住了。
十三已经怀疑了,我隐隐约约有这种感觉,不过,也还好,只是十三怀疑,所以我仔细回想引起十三怀疑的方面,以及能让他产生确信证据的地方。最后,我想到了那个荷苞,所以尽管讨厌刺绣,我还是跟着翠喜苦练了好久,总算让我的竹子跟原来的不太一样了。
懒人便是能偷懒就绝不会再去勤快的,只要跟原来有所不同,我便会放弃了。我只是想解除别人可能的疑心却没想去当绣娘,没必要跟自己的手指头过不去。
阿玛他们很高兴我懂得避风头窝在庄园里不进城,那是他们不知道我真正原因。事实上,这些日子我一直躲着人,尤其是十三。
我是不知道别的穿越女怎么让别人相信自己失忆后就成了两个人,我只是认为那太不现实。前后判若两人,不可能不引人怀疑的了。
要是兆佳没有进过宫也还好说了,像白佳?韵竹。可是,兆佳在宫里服侍过德妃,老康对她也有印象,我不能小看古人的智慧,尤其是千古一帝老康的。
所谓怪力乱神之说,放到老康那里说不定会被认为理所当然的很,所以有危险我就一定要和谐了它。
骑马回到庄园的时候,我看到了院子里不属于兆佳家的马,而且不止一匹。
“格格,十三爷来了。”
我心知来的不止十三一个,先做好足够的心理准备吧。
等我看到客厅里的人时,我庆幸自己有先见之明,果然不是一个,八八、九九、十十、十三、十四都来了。
我都快被某人整糊涂了,心说老十三你丫到底哪派的啊,怎么尽跟八爷党的扎堆混呢?你明明是四爷党好不好。
“奴婢不知几位爷驾到,有失远迎,还望恕罪。”
“也就口头上说说,真有心也不会躲在这里不回府了。”十三颇有些怨怼的瞄着我说。
囧!
“爷说笑了,奴婢就是觉着庄园里自在些,所以便多住了些日子罢了。”
“那打算几时回去?”十三毫不放松。
“也就这几日吧。”识时务者为俊杰。
“正好再过几天是四哥生日,到时候你陪我一道去。”
我有些傻眼的看着神情自若的像在说“天气真好”一样的十三,好不容易才找回自己的声音,“爷,奴婢为什么要跟你一道去?”我们现在还只是未婚夫妻好不好。我一个没出嫁的格格,跑一个贝勒府上去祝寿,像话吗?
“皇阿玛说了,以后你跟十三弟可以公然出双入对。”
无论我怎么听,九九的话都那么的让人刺耳,甚至还有些酸,真见鬼!
“爷,您到底又在皇上面前嚼什么舌根子了?”我把十三拽到一边咬耳朵。
“爷什么都没说。”
“那皇上怎么会无缘无故的就说这种话?”啥叫公然出双入对,我还明目张胆红杏出墙咧,这都什么跟什么嘛。
“那爷怎么知道。”
摆明了就知道,我决定不理这茬儿了。
“我先回去换身衣服,一会儿出来陪几位爷用饭。”
十三一把拉住转身欲走的我,将一包东西塞进我手里,我讶异的看他,“是什么?”
“一会戴了出来。”
明白,八成是首饰之类的。
回房换了衣裳,然后找开那包东西,一对小巧的八宝鎏金耳环映入眼帘。忍不住撇了撇嘴,十三你丫的就不能送点儿别的吗?又是耳环,上次是珍珠的,估计我死的时候做陪葬了,现在又弄个八宝的鎏金,合着我耳朵上就只能戴你给的耳环啊。
想归想,出去的时候我还是戴了,讨好未来的衣食父母也是食客的义务之一啊。为了以后宅的更幸福,现在牺牲一点点有什么大不了。
我以为八八、九九、十十、十四是跟十三一路的,闹半天,人家是半途遇上了,在这里蹭了顿晚饭后就撒丫子走了。
呼呼,大松气。
不过,十三没走,虽然他在城外也有庄园。
“走,咱们出去骑马散散心。”
老娘骑一天了,可是瞧着他一脸的兴奋,我实在说不出扫兴的话,只好勉强点头。
等我被他拽到马背上,侧坐于他身前时我终于明白他所说的骑马散心是什么意思了,说白了就是花前月下培养感情,酝酿JQ。
真没劲!
可想而知在我无聊的感觉中睡觉是多么的顺理成章,所以最后我是睡着被人抱回去。这也导致了我第二天醒来发现自己的床上多了一个男人的严重后果。
左右名声也不会更坏了,我脸一抹全当自己二皮脸了。
十三要上朝,所以我便被他极不民主的在天不亮的时候就载在马背上驮回了城,顺路把我扔回了兆佳府。
我回自己房里补了个回笼觉。
睡饱后,带着翠喜就又上了街。
自由的日子越来越少了,眼瞅着十月又过了,也不知道我到底是四十五年什么时候嫁给十三的,心里一点儿谱也没有啊,我当初干嘛不好好研究清史稿啊。
九九是康熙的儿子里最会做生意的,京城里他的生意不少,所以我这样一个天天逛街消费的人碰到赚自己钱的人是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