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逼娼为良-第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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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咬着唇,半晌轻声道:“是啊,没错,我是打算在名单上选一个人勒索的。你要怎么样,你能把我怎么样?送我去见官吗?那么请便。说句老实话,我不想在这个地方多待一刻,但是我出不去。我听说,送去见官的犯人都要先打上二十大板,名曰杀威棒?如果真是这样倒也不错,就这么死了,也算是个解脱。”
  置之死地而后生。我不敢奢望他同情我,我只希望他能够觉得,这一张破纸,还威胁不到我。
  叶苏叹了口气,忽然将那张纸扔到了浴桶里,墨迹遇水,想当然晕得不成样子。他拍拍手笑道:“现在死无对证了。”
  呃,这倒是有些意料之外。
  我瞪着眼睛看着他,叶苏退后一步,笑:“别看我,我不狎妓,也没有钱被你勒索,不过你要是信我的话,我这里倒是有一个极好的人选可以提供给你。”
  哎?我依旧直愣愣地瞪着他,冷不防又打了个大大的喷嚏。叶苏低笑,提醒我:“头发,你的头发还没擦干。”他拽过一旁的干布巾搭在我头上,又解下外衣递给我,“披上,冻病了就麻烦了。”
  ……人物前后反差太大了?无事献殷勤,非什么即什么来着?我抓着布巾挣扎着露出眼睛,疑惑地看着他,叶苏不由笑:“我就那么不像好人?连解衣衣之都被拒绝,我很受伤的。”
  我想想:“你既然这么说……为了让你不受伤,甚至得到心灵的慰藉,你是不是应该把所有的衣服都脱下来?”
  叶苏双手捂住胸口,眼睛眨得好似小鹿斑比:“哎呀,登徒子!”
  我喷笑,要不怎么说长得漂亮就是占便宜呢。同一个天真无知的眼神,壮汉做了就让人想抽他,美男做了就只是可爱而已。我伸手接过他的衣服,把自己严严实实地裹起来,身上顿时暖和了许多。
  衣服上除了他的体温之外,还有一股好闻的皂角味,让人觉得十分清爽,我忍不住深吸一口气。
  叶苏走到窗边席地而坐,撑着头看着我:“我说,我有一个不错的人选,此人家底雄厚,那个秘密又是实打实要人命的,所以他宁死也要守着这个秘密。只要你够狠够准,他就会满足你的要求。”
  我眨眨眼睛:“我为什么要信你?”你谁啊你?
  叶苏想想:“确实是没什么理由,不过我在沈家堡待的时间比你长,走过的地方也比你广,知道的秘辛自然也要比你多。就算你不信我,也可以姑且一听,然后自己想办法证实。”
  我想想,坐到他身边:“你说的这人是谁?”
  “沈家堡之所以叫沈家堡,是因为这里的百年望族沈家,这个相信你早就知道。我说的这个人,就是沈家现在的当家,沈庭。”
  “沈庭膝下子息不旺,一房妻妾中,也只有一名已故的妾室为他连续生养了三个孩子,其余人都无所出。可惜就只这三个孩子,最后能活的也只有一人而已,就是沈家的长子长孙,沈鸿。不过,沈鸿并不是沈庭亲生。——这事沈庭早已知道,他肯戴这顶大绿帽,不过是因为他自己不能。若他不认,沈家其他各房就有理由逼他交出的当家的位置。”
  叶苏轻轻地叹了口气:“姑娘,就算你再惊讶,也请不要这样使劲地抓着在下的把柄,会掉的。”
  正文 6。对不起,其实我是卧底
  我后知后觉地松手,又硬着头皮找场子:“切,你现在才说,明明是得了便宜还卖乖。”明明已经从一坨变成一条了!
  叶苏无辜地看着我:“那我应该如何?姑娘出手迅如闪电,翩若蛟龙,在下十分害怕若是突然吓着姑娘,在下的把柄就真的落在姑娘手里了。”
  我:……
  得,还是忍气吞声,这事没法跟他讨论:“不说这个,你是怎么知道,沈鸿并非沈庭亲生?”
  叶苏摸摸鼻子:“也算是机缘巧合,幼时听到大人嚼舌根,后来大了,凑巧去过一次沈家,证明所言不虚。”
  我瞪着他:“证据呢?”流言蜚语也拿来唬我,你当人家是吓大的?
  他拍拍身上:“你觉得我会随身携带吗?就算有证据又怎样,你若敢给沈庭看,他就敢当着你面毁去。勒索这种事,证据是次要的,主要的是脑子和手段的。”
  我怪叫:“靠,说到底就是你给了我一个不切实际的流言,然后让我用生命验证这条流言对还是不对?”
  叶苏掏掏耳朵:“似乎说得难听了点啊……”
  “总之呢,沈鸿不是沈庭的种,这是绝对没有错的。沈庭也会为了守住这个秘密付出可观的银两,这也是没有错的。姑娘现在要做的,应该是想想,怎么能平安无事地拿到钱。”
  我挑起一边眉毛看他:“没有可行性。首先,一个不行的男人是不会来逛窑子的,我跟他既然遇不上,又怎么勒索他?”
  叶苏笑笑:“我可以为你带个话,你觉得,什么时间比较好?”
  我眯着眼看他,这家伙突然这么热情,让我十分不放心:“我总得先计划一下,等我想好了再说。对了,怎么找你?”
  叶苏掏出个哨子吹了几声,不一会听见窗外扑棱棱振翅声不断,他推开窗,一只棕色的小鸟停在他手上,他看着我,道:“伸手。”
  我伸出右手,小家伙偏着头用绿豆眼睛看了我一会,乖乖跳到我食指上,还蹦了几下。
  ……我勒个去,竟然卖萌。
  我噘唇逗它,叶苏道:“哨子给你,这是我养的雀儿,要是找我,就用竹哨叫它,三长一短。”
  小鸟腿部绑了个细竹筒,应该就是放纸条的地方了。叶苏又叮嘱:“纸条不能太长,当心累着它。”
  我沉默一会,叫他:“叶苏?”
  叶苏低头看我:“怎么?”
  外头月光虽亮,却照不清他的双眼。我轻声道:“我们上次见面,你说你是铃医,是。”
  叶苏应了一声,问我:“有何不妥?”
  我笑笑:“当时我刚醒,迷迷糊糊的也没多想。现在想起来,总觉得不对,你能为我解释一下么?比如,为什么在郎中替我看病时,旁边连个人都没有?我就算是个任人摸任人看的姐儿,和一个男人单独相对也怪异了些。又比如,你对我乱摸的毛病,似乎一点也不惊讶?”正常人都不会是那个反应?太淡定了,除非他是牛郎。
  叶苏静静地看着我,我也静静地看着他:“我以为你只是个过客,所以并未多想,现在回忆起来,你跟春红是认识的?你……知道我不是春红?”
  一室无声,我听见耳膜随着心跳的节奏一胀一缩,手心渐渐汗湿,指尖却冰得吓人。
  捅破了这层窗户纸会怎么样?我会不会被泼狗血?还是会被直接打死?
  只能希望帝哥不爱看电锯惊魂这样的恐怖片了。
  良久,叶苏一笑:“是啊,我认识春红,与她算是有一段交情。然而撷芳院的人并不知道,只是以为我常来看病,与众人都是点头之交,所以你也无从得知。”
  呀,阴沟里翻船了,竟然第一个打交道的人就识破了我的身份。——不过这也怪不得我,他那一脸的疏离,我哪能猜出来他和“我”原本是认识的?
  但是……我鄙视地看着他:“你就是春红宣称要等的男人?”
  “什么?”叶苏一愣,继而失笑,“不不,当然不是,春红的男人我并不认识。我到沈家堡时,她的心上人就已经离开了,我没见过那人。是我教春红识字,还给了她一本医书,想必你也见过。”
  哦,就是那本鬼画符似的玩意:“你教她学医?”
  叶苏摇摇头:“也是也不是。春红的心上人无力替她赎身,她又想为他守着贞洁,我这儿又正好有一本关于人体奇经八脉的邪书。——说它邪,是因为书中所涉的内容并不是治病救人,而是追求身体的欢愉,所以……”
  哗,原来这就是金手指的由来,那我面前这人是谁?正版加藤鹰?
  难怪这小妮子虽然有了心上人,还想霸着花魁的位子不放,原因不是她灵肉分离,而是是她全程用手,毫无压力啊!
  我斜眼看着他,还是有疑问。
  “你和春红是怎么认识的?既然关系匪浅,那么看到她一觉醒来就变了一个人,——虽然这转变也非我所愿,——但是难道你就能够坦然接受?”还说什么给我出主意,其实是想整死我?
  叶苏沉默一会:“两年前……不,现在说的话,应该是将近三年了,我因为某些事情躲在撷芳院的屋顶,可巧底下正好是春红的住处,也就是你现在住的地方。我听见春红以死相逼,还听见龟公和老鸨大声地咒骂她、打她,说她已非处子,就不要再提什么守贞之类的笑话,反正就算那人回来,也分不清她究竟有没有过。但是春红说,究竟有没有,她心里清楚,她不能骗他。”
  “我觉得很有趣,但是没有马上下去救她。”
  “你知道,就算是孬种也会有一时硬气的时候,所以当天我什么都没做就走了。可是这事儿就像是听一出戏没有听到结尾,好奇得我抓心挠肝的,所以我接连去了三天。三天后,春红还是没有松口。我怕再等下去真就打死她了,所以第三天夜里,我偷偷跑去问她,如果她还是要接客,只能守住最后一步的话,她能不能接受。”
  我心底切了一声,恶趣味。
  其实直接一把贞操锁就解决了嘛,进去的统统切片数年轮。
  “当时我想,要是她说不能,我就转身走了。这世上没有尽如人意的事,我不帮这样贪心的人。春红考虑了一下,点头说,能。所以自那天起,我开始教她识字认穴。等她伤好了可以接客,她手上的功夫已经初具火候。”
  我嘿笑一声,忍不住下流地联想:“所以我会摸你,完全是因为春红摸习惯了嘛。”顺便撇清自己,人家最清白纯洁了。
  叶苏看着我,正色:“我们从未有过肌肤接触。”
  我一愣,嘎,真的假的?周伯通和瑛姑因为学点穴连娃娃都点出来了,你们教学的内容这么香艳,还从未有过肌肤之亲?骗鬼呢?
  叶苏道:“书上有图,下有客,她完全不必拿我练手。况且你不觉得,我身上天然有一股凛然不可侵犯的气场?”
  噗!我哭笑不得,挑起一边眉毛重复:“凛然不可侵犯?”谁被我抓了两次鸟啊?……虽说这也不是啥值得炫耀的事。
  叶苏摸摸鼻子:“她养伤养了二个月,我就教了她二个月。我只管教,学不学得会全看她自己。这小丫头让我另眼相看的,是她用半个月的时间将《千字文》生背了下来,如此,医书上有不认得的字自己去《千字文》里翻就好,我只需教她穴位。”
  “我不是个好先生,她却是个好学生,所以我教得十分顺手,两个月后,我功成身退,离开了沈家堡,直到半年前才回来,暂时做个铃医玩玩。”
  半年前才回来?他刚刚还一脸真诚地说在沈家堡待的时间比我长!此等说谎如撒尿一般轻松的男子,我选择始终持怀疑态度。
  不,男的撒尿还打个冷颤呢,他说谎连个哆嗦都不带的。
  我撑着脑袋,问他:“你不想替你的好徒弟报仇?”
  叶苏叹了口气:“她只是我萍水相逢,你也是我萍水相逢,我有什么立场杀了你?再说,是她一时激愤,绝食而死。……大概她已经等得绝望了。与其日日想着那人究竟什么时候回来,倒不如只留给他一个背影,成全了他,也成全了自己。”
  他道:“春红等的人,是沈家人。”
  “我不知那人究竟是谁,我只知道,是沈家无数的旁支之一。然而沈家就是沈家,是沈家堡的天,也自认是沈家堡的门面。沈家不会让一个在沈家堡艳名远播的姐儿跨进沈家的大门,这等于是给了他们一记响亮的耳光。所以即使那人守诺回来,且相信春红一直为他守身如玉,赎她出去、待她如初,等待春红的最好结局也不过是成了那人的外宅,终生见不得光。只要正妻看她不顺眼,将她转手送人,也不需知会她的夫君。”
  我也跟着黯然,这算是什么结局呢,几年的守候,只换来一个金丝鸟笼?重要的是,那人还记得春红吗?将近三年都没有出现,大概……已经忘了她了。
  与其接受残酷的现实,倒不如抱着个美好的希望死去,骗自己说,那人还是记得她的,只是她福薄,没能等到那一天。
  我长长叹气,叶苏仔细地看着我:“你是借尸还魂?”
  我认真思考了一下,摇头:“不算是,我没有死,起码在我的印象里,我还没有死。我前一刻还好好地走着路,后一刻就变成了另外一个人。刚醒来时,我还以为是在做梦。我所生活的地方和这里截然不同,生活习惯也天差地别,我不知道这是哪里,也不知道怎么回去。好在那边并没有牵挂我的人,即使我突然消失,也不会有人为我落泪,所以我决定在这里好好活下去。”
  一段话说完,我险些咬了舌头,这是我说的?啊呀呀,要不谈话节目总是开在深夜呢,我们的坚强都是太阳能充电的,所以夜里人总是特别伤感。
  叶苏沉默一会:“离奇古怪的事情,我也算是听过一些。我听说有人撞了头之后,一觉醒来就什么都忘了,我以为你也是。但是这几个月看下来,我发现你所会的,春红并不会。一个人可以突然不记得所有事,却不会突然学会许多事,所以我想,大抵你的经历要更离奇一些。”
  他想了想,伸手拿过一根手臂粗的木柴,用力握了一会再摊开,掌心里竟然只剩下片片木屑,我吓了一跳。他想干嘛?就算他是春红的师傅,可是春红也没这么使劲啊!他这是要直接千人斩啊?
  他看着我:“我要杀你是轻而易举的事,谁也不会因为一个窑姐儿的死投入太多关注和精力,所以,我不必费力去设什么圈套。”
  我艰难地咽了口吐沫,和平年代待久了,忘了功夫还存在于荧幕之外了!这哪是安抚,明明是赤裸裸的威胁!
  叶苏一笑:“别怕,我只是好管闲事罢了。让你去找沈家的麻烦,也是我确实没钱用来做善事。——唔,还有,我看沈庭趾高气昂的样子,一直觉得不太顺眼,所以想借你的手让他担惊受怕一阵。你别担心,有我在,他动不了你一根寒毛。”
  我叹了口气,耷拉着眼睛认输:“小的在大侠面前哪敢说个不字儿,您说什么,我照做就是了。”
  幸亏我没长那一根。
  正文 7。勒索犯与苦主间亲密友好的交谈
  宁妈妈拍拍我脸蛋,酷似吸血鬼的红唇勾起一个完美的弧度:“难得还有恩客记得你的手艺,还不吝说与别人知道。好好招待这位贵客,得了赏钱,让妈妈也高兴高兴。”瞧瞧,这才是合格的经纪人,就算敲诈对象是只母蚊子,也得要它每月的大姨妈作抽头。
  我僵硬一笑:“自然少不了妈妈的好处。”
  宁妈妈满意地挽着我,直接将我送到厢房门口,又轻轻推我一把:“还愣着干嘛,去啊!”目光之热切,好似我是巨额银行卡,一进去就能刷出钞票无限。
  厢房里只有一人默然坐着,那人穿戴不俗,从五官中仍能看出,他年轻时一定是个美男子。虽然现在也可以勉强归入美大叔的行列,然而他形容瘦削,面皮松弛,一抹忧色似乎已经牢牢镌刻在了眉间,下颌花白的胡须更显得他颓然。看他那一脸岁月留下的鞋印子,估计此人已年过半百了。
  我轻轻咳嗽一声,柔声笑道:“是沈家老爷,听讲您特地点了奴家的名字,叫奴家受宠若惊呢。”
  沈庭抬眼看我,轻声:“关门。”
  我依言转身关门,发现自己手指冰凉。
  Lie tme那个白痴美剧教导我们,人在感受到危险的时候,全身的血液会流到下肢,以保证随时能够迅速逃跑,所以人感到害怕时,双手会先冷下来。
  我不动声色地攥了攥手指,转身笑道:“老爷是头回来,咱们这儿的酒和小菜在杨柳巷是一绝,老爷先尝尝?”说着就走到桌边,提起酒壶,替他满上一杯。
  沈庭看着我,丝毫没有举杯的意思。我跪坐在他身旁,也大大方方地看着他,半晌掩唇低笑:“老爷这么看着奴家,奴家要害羞了呢。”害羞个鬼,老子心脏都要蹦出来了。
  沈庭沉默一会,低声道:“你约我来,并不是为了喝酒。”
  我看着他双眼:“自然不是,奴家还想跟沈老爷聊聊天,说说心里话。比如……老爷和公子,似乎不怎么相像呢!”若不是叶苏提前和他交了底,他也不会这么屁颠屁颠赶来,既然大家都没有闲聊的兴致,我也就直奔主题了。
  沈庭嘴角动了动,像是要吃人:“证据呢?”
  我笑:“不需要证据。滴血认亲,足矣。”
  “沈家岂容你胡闹!”沈庭双目一瞪,俨然有些封建大家长的威严架势。
  我却已经放开了手脚,入戏地轻拍胸口娇嗔道:“哎呀沈老爷,你吓死奴家了!——沈家又非只有老爷一房,这种谣言若是在沈家堡传开了,怕是各房都要向老爷讨一个说法?到时当堂滴血,老爷和公子的鲜血不能相容,啊呀呀,想起来就觉得尴尬!”
  沈庭死死盯着我,右手在桌上狠狠一拍,只听金木相碰的一声闷响,桌上多了一把精巧的匕首:“贱妇!竟用这等谣言污我的耳朵!你难道不知道,坐在你面前的是谁?”
  靠,这是在反威胁我?我盯着小刀轻笑:“自然是沈家堡首屈一指的沈老爷了。沈老爷的意思我明白,凭您在此地的势力,就算现在把我杀了也没什么打紧。不过么……沈老爷还没听我的价码,怎么就知道一定是比打点官府那帮子黑心贼要贵呢?”
  沈庭目光略有松动,我不由暗笑,还道沈家的当家人是个多么了不起的人物,原来也不过是愣头青似的蠢物。真不知他这几十年的寿数是活在谁的身上!
  我愈发的不慌,玩着帕子笑睨他:“就算是您看我这个小小的娼妓不顺眼,也不必亲自动手?脏了您的手可怎么得了!更何况……”
  我话锋一转:“更何况老爷怎么也不想想,我一个姐儿,怎么出得了杨柳巷。给您送信的不是我,难道幕后的指使,就会是我了?”我遗憾地摇头,狠狠地鄙视他的智商,“之所以是我来同老爷谈,一是因为女人和男人谈事,总会是女人占便宜。二,是因为即使我被老爷您错手杀了,也总有人抢在老爷前头,把谣言散布得人尽皆知。”
  “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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