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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现在代替负款买了个“别野”,
  为什么?咱用卡咧!
  我再也不用怕夜叉那个居委会大妈咧,
  我再也不用怕夜叉那个居委会大妈!
  我算是扯完了----蛋了!
  加点儿韭菜花~
  (作词:吾酷作曲:吾酷)
  又一个想钱想疯的主儿!
  一夜无事,第二天早上起床,贞淑照旧打扫好房间,草草地吃了两个煮鸡蛋,便骑着自行车出发去姥姥家了。
  贞淑的姥姥家在城南边的郊区,与市区一江之隔,俗称江南。原来这里的村落都是朝鲜族村,最早居住地大部分都是朝鲜族人,过去世代以种植水稻为生。解放以后,大批关内人口的迁入,村子里也多了许多汉族人。朝鲜族人直爽好客、汉族人勤劳肯干,大家相处非常和谐。时常还会聚在一起喝酒跳舞。朝鲜人慢慢也开始做面食吃,而汉族人也爱上狗肉冷面。民族融合在这座城市非常普遍存在,甚至发展到全市居民的口味都偏咸辣酸甜。
  姥姥姥爷退休后,从城里搬到了效区的平房。房子的前院非常大,种满了蔬菜和各种果树。贞淑依稀还记得小时候,冬天在院子里盖雪房子,夏天用蜻蜓套套树尖熟透的果子的情景。
  前世这个盛满贞淑姐妹和表兄妹无限美好童年的院子,在两年后被那个败家的舅舅趁二老不在家里给卖了。再次站在这个熟悉的院子里,贞淑仿佛是在童年的梦里。
  姥姥李玉女才出屋门,就看见贞淑傻愣愣地站在院子当中不知道在想什么。
  “贞淑来了,不进屋在那傻站着干啥呢?”她便站在屋门口冲贞淑女喊,“怎么就你自己来的,你妈和贞慧呢?”
  “我妈和我爸,还有贞慧她们去DL旅游去了。”贞淑快步走向姥姥,姥姥的脸容越来越清晰。此时还不到六十岁的姥姥染着乌黑的头发,满面慈祥的笑容,全身收拾得利落整洁,精神矍烁,全然没有前世年老时的悲凉。
  “姥姥——”贞淑一把抱住姥姥,一对泛红的眼睛里有泪光闪动。
  “哎哟,都是大姑娘还撒娇。”姥姥用她那满是老茧和裂纹的手掌轻拍贞淑的后背,“贞淑好长时间没来看姥姥了,今天姥姥给你做好吃得,快进屋啊。”
  “我也帮忙。”贞淑抱着姥姥的一只手臂跟了进去,在姥姥看不到的地方,轻轻抹去了眼角的泪水。
  以上贞淑和姥姥的对话,都是用朝鲜语说的。虽然着急时也会蹦出朝鲜语,总得来说姥姥汉语还是不错,可在家里她只说朝鲜语。贞淑的朝鲜语还是小时在姥姥家时学的,后来上汉族学校她的朝鲜语基本就让她就饭给吃光了。
  好在还剩点儿,朝鲜语她都能听懂,但口语她就只能讲些日常用语罢了。不过她汉语比专业的朝鲜语翻译水平高,所以大学时才陪同学做了一回半调子韩语翻译。中国的朝鲜语和韩语基本就是东北话和普通话的关系,基本相通,不过韩语中夹杂着很多的外来语,翻译起来很艰涩。
  贞淑像只小蜜蜂似的忙开了,又是擦炕、又是扫地的。不一会儿,小脸上挂满了汗水。
  “行了,贞淑歇歇吧。大热的天来坐下吃块西瓜。”姥姥拉着贞淑在炕上坐下,拿起一块西瓜递到贞淑的嘴边。
  “姥姥,你也吃。”贞淑也拿起一块西瓜放到了姥姥的嘴边。
  “好,都吃。”祖孙俩人便一边聊天,一边吃起了西瓜。
  “姥,我姥爷呢。”来了半天,贞淑还没看到姥爷的身影。
  “你姥爷去参加市里举行的老干部运动会去了。”
  “运动会!姥爷还还挺有精神头。”脑中浮现一群老人在赛道上奔跑的样子,贞淑乐喷了。“姥,你咋没去?”
  “我又不什么干部,我可不去。”姥姥笑着摆摆手。
  “去给我姥爷加油呗!”
  “你姥爷不用我加油,也能得奖……”
  “呵呵……”
  说说笑笑,日头升到正当中。
  “中午想吃啥?姥给你做。”说着姥姥就起要做午饭。
  “有啥吃啥,我也帮忙。”贞淑也要起身,却被姥姥按住。
  “炒土豆丝?”姥姥不知道贞淑的口味的,她最喜欢吃炒土豆丝时拌着米饭和辣酱。
  “太好了。”贞淑吃了馋得口水都快流下来了,姥姥家是用传统的朝鲜大铁锅闷饭,米饭又香又Q,最后还有香脆的锅巴。姥姥炒得土豆丝也是一绝,土豆丝切得细细的,炒出来火侯正好,既不会断而且还特别的香糯。活了两世,贞淑依旧觉得姥姥炒得土豆丝是最棒的。
  今天能再次品尝美味,最是幸甚、美哉!
  “姥,我帮你扒蒜。”贞淑便找来一头蒜,坐在炕沿一边扒蒜,一边陪姥姥说话。
  姥姥家是传统的朝鲜人家的设计,一进门便是个灶台,灶台连着一个大火炕,炕几乎占了整个屋的四分之三,剩下的便是水泥地面。整个炕都用木制拉门与外面隔开。白天或是夏天夜里拉门都被推到一边,利于室内通风;冬天睡觉的时候却要拉上,可是保温防寒。
  正当姥姥将米饭从锅里盛出来,贞淑捧着锅巴碗大吃时,房门被打开,走进一个人。
  
第九章 表舅(求票、收藏加更)
更新时间2010…9…12 18:48:24  字数:2335
 “小舅!”贞淑放下碗,跑到了那人的身边,高兴地牵住来人的衣角,这个习惯从小到大她就没改过。“舅,我都想死你了。”
  贞淑口中的小舅并非是亲舅,而是表舅李英民。说起表舅李英民,就不得不说起他和表姨李英姬的坎坷身世,一切都是因为**造成的。
  表舅的爸爸,贞淑的舅姥爷是姥姥唯一的弟弟,为人精明能干,还是个非常的孝顺儿子。为了给有肝病的母亲养老送终,舅姥爷自己也得了肝病。有一段时间,身为村会计的舅姥爷在家养病,因为家中的妻子和孩子都要出工或上学,中午他只自己做饭吃。舅姥爷便买了一小电炉子,每天中午熬点粥喝。
  赶巧有一天,一位同村的老太太从舅姥爷家的后窗经过,听到电炉子熬粥的声音。革命警惕性极高的老人便跑到革委会报告,说有敌特在发报。
  舅姥爷便莫明其妙得成了敌特反革命,被抓起来每天都要批斗。舅姥爷是个宁折不弯的犟脾气,怀着满腹的委屈在一天夜里上吊自杀了,留下娘仨成了孤儿寡母。
  舅姥姥在几年后便带着孩子改嫁给了别一个朝鲜人,可那人偏偏是个酒鬼,好吃懒做、性情暴躁。过了没多久,舅姥姥便想要和那人离婚。因为害怕那人的纠缠,晚上便叫来自己的大哥到家中做伴,第二天好商量离婚的事。不成想,当夜那人竟在酒后拿着猎枪趁夜色,枪杀了舅姥姥和她哥,随后自己也卧轨自杀了。
  不幸中万幸的是那天表姨和表舅正巧参加贞淑爸妈的婚礼,夜里便住在了姥姥家,这才避免了更大悲剧的发生,此后表姨和表舅就由姥姥抚养长大。
  表舅无论相貌还是性格都极象舅姥爷,父亲的自杀给他的内心造成永久的伤害。每每提到父亲,表舅总会哽咽着重复一句话:“他倒是图了一时的痛快,却把我们扔下了。如果他挺过来……”
  直到三年前表舅找了当护士的舅妈结婚,一年后抱上了个胖小子,真正拥有自己的家,他的脸上才有了发自内心的笑容。而贞淑的这个小表弟也是个孝顺好学的好孩子,高考时不负重望考上了上海交大,让表舅甚是扬眉吐气了一回,这都是后话。
  表舅对贞淑非常好,他表示宠溺的方式也很特别,总是喜欢弹贞淑的脑壳或是象征性的给贞淑一脚。贞淑小时不懂,只当表舅不喜欢她,每到那时她心中总有些委屈,眼睛红红地像个兔子。
  前世贞淑长大后,表舅总会提起小从某次踹她一脚的事情,而贞淑早就忘到十万八千里之外,还会不住的问:“什么时候,有这事吗?我不记得了。”
  贞淑重生前,表舅也去韩国打工了,一去就是五年。贞淑也有五年多没见过表舅了,今天意外相见,她当然高兴了。
  “小舅,你没上班?”贞淑记得小舅现在还在火车站货场当保安呢。
  “轮休,过来看看你姥姥。你考技校,考得咋样?”表舅说得一水的汉语,他现在的朝鲜语水平还不如贞淑呢,嘻嘻!
  “不咋样!”对于技校,贞淑不愿多提。若不是老爸逼着,贞淑根本就不想去考,或者说她从小就没想过在铁路上工作。
  工作忙碌、枯燥乏味,是她对铁路工作的评价,而且每天还要忍受叮哩咣当的铁轨声,这与她宅的性格不适合,所以她还是好好准备考大学好了。“我放弃了,我还是准备明年好好考大学吧!”
  “有志气,咱不上技校,上大学。等你考上大学,舅舅还送你礼物。这次送你更好的金笔。”舅舅微笑着拍了拍贞淑的头。
  说到金笔,贞淑就觉得有愧。二年前,她考上一中时,舅舅就送了一管英雄牌的金笔,那可是花了舅舅一半的工资买得。可没成想,贞淑用了不到一个学期,金笔就被偷了,她可是心痛了一阵。
  在姥姥家吃过午饭,又聊了会儿天,贞淑便和表舅骑自行车回市区了。虽然将近午后三点左右,但太阳光依然毒辣。好在骑着自行车有风,还是蛮舒服的。
  “小舅,能不能问你一个比较隐私的问题?”贞淑心中有个想法一直不肯放弃。
  李英民望着贞淑小大式的严肃,忍不住想笑,可还是努力一本正经的回答:“不论什么问题尽管问。”
  “小舅,你手里有多少活期存款?”贞淑想拉上表舅一起发财,就是不知道小舅有没有这个勇气。
  “存款?”李英民一愣,难道贞淑想借钱?可她一小孩儿借钱干嘛?“贞淑手里没有零花钱了?”
  “不是。小舅,你还没说你有多少存款呢!”贞淑弃而不舍地追问着。
  “存款,小舅可不是有钱人。我和你舅妈一共才存了一万二千元,想再存一阵子,好买间平房住,总是租人家的房子住也不是办法。”囊中羞涩,李英民有些难为情地抓了抓脑后的头发,“你今天怎么关心起小舅的存款了?是不是你妈要用钱?用钱说一声,虽然不多也算上我一份。”
  “小舅!”贞淑听得心里热乎乎,鼻子有些酸。“其实不是我妈要用钱,是我想让小舅发财。”
  “发财?呵呵——”李英民乐得眼睛都不见了,“小样儿,你才多大就知道发财了。那你说说,有什么办法让小舅发财?”
  “炒股!”贞淑语气坚定的说。
  “炒股?”李英民却一头雾水,股票这东西他只是听过,却从来没有炒过,自己身边的朋友也没一个炒过股。不过《股疯》那部电影他倒是看过,股票这东西风险还是很大的,才十七岁的贞淑怎么会想要炒股?“你会炒吗?”
  “当然会炒了,现在股市正适合抄底,新一轮的行情正在启动,正是入市的好时机,如果……(以下省略两万字)”贞淑口若悬河地讲解当前的股市行情,一方面又拼命鼓动小舅投资,“如果小舅你现在出说,我敢保证在不到一个半月的时间内让你的一万块钱变成最少三万块钱。”
  “三万块钱?”这可能吗?天上掉金子!李英民犹豫了,他从自行车下来,将车停在江桥的人行道上,看着滚滚的江水沉默了。
  贞淑也将车停在一旁,洗脑的言论却依旧没有停止。“小舅,常言道:马无夜草不肥,人无横财不富。眼前这大好机会可不能放过,退一万步说,就算赚不钱,股指这么低是不会赔钱的。”
  李英民抚了抚下巴,重重地点了下头转身面向贞淑问道:“贞淑,你有什么具体的计划吗?”
  “小舅,带身份证了吗?”贞淑的脸上绽开了朵向阳花。
  “嗯?”
  “去开户!”
  多年以后,李英民回想当年,依然说不清当时为什么会相信一个十七岁孩子的话。但就是这神来一笔,让他后来赚得盆满钵满。
  
第十章 开学了
更新时间2010…9…13 8:00:57  字数:2251
 帮小舅办了证券帐户,又在隔天下单买了十三手凌桥股份,贞淑这才将提起的心放下。千叮万嘱小舅在没有接到她通知时绝不能卖出,并相约下月七号时再碰头,再定下一步的计划。
  贞淑把日历牌翻到九月八日,在下面画个大大的“¥”,并在符号右下角写下:29。20元。万事大吉,现在坐只等卖出获利就好了!虽然赚得钱不会落到自己包里,但看到自己的至亲发财也是非常幸福滴!更何况以她对小舅的了解,怎么也会有几百块的零花钱,也算是这世赚的第一桶金吧!
  回想自己重生的这段时间,贞淑也算拼命振翅,让自己的亲人都有另一个选择,虽然还看不到结果,但总算是有了一个不错的开始。
  老爸老妈走了也有一段日子,可这一去竟没了音信。现在根本还没有手机,就是家里也还没有安装电话,联系起来非常的不方便。
  贞淑记得前世家里的电话就是在九四年下半年十月份左右,由老爸的单位出资给安装的,也算是市里最早安电话的一批了。光安装费居然就花了三千多大洋,另买电话又花几百块;哪像前世初装费只需几百块,还附赠电话机。
  不知不觉中,明天就是高三开学的日子。时隔十几年再次坐回高中的教室,与高中同学再相见,她还是蛮期待的,只是她不记得她的座位在哪了?
  算了,不想了,车到山前必有路,还是早点睡吧!
  有些破败的大门、灰白的教学楼和学校西北角西厢而建的宿舍楼和记忆中的一模一样,可身处其中扑面而来的活力及色彩让贞淑迅速的找回了高中生的感觉。
  “傻看什么呢?”毛毛拍了拍贞淑肩,“新同学,你高一几班?”看着她有些激动的神色,毛毛忍不住逗笑。
  “我还没报道,学姐我好PIAPIA哟?”贞淑皱巴着一整脸,甩出前世的网络名词,可惜无人懂,不过娱乐效果还是不错的。
  贞淑和毛毛有说有笑地走向教室,她俩都在文科班,毛毛在一班,贞淑在二班。一中每个学年都有六个班,高三除了二个文科班,余下的四个班都是理科班。
  一中的教学楼分主楼、教室和实验室。中间的主楼最高为六楼,是老师的办公室;连着主楼的东面是四层教室,教室建得很特别,被分成的三个独立的单元楼道,每层有两个教室。据说当年建设时,时任的校长考虑高中的男生年轻气旺,聚在一起难免的摩擦,所以才盖成居民楼的样子。不过在教室后的二楼建了一个通到主楼的外接走廊,好方便老师从主楼上教室上课。西面实验室区比东区高一层,是实验室和后勤办公区。贞淑对那部分不是很熟悉。除了高一上化学和物理的实验课时去过几次。
  高一新生通常被分到每个单元的一层上课;高二以后则会集中到某个单元的二到四层。贞淑班级在最东面的单元,两个文科班在二层,三层和四层则是理科班。文科班人数较少,两班加起的不超过100人,其中男生不超过15人。而理科每个班都超过50多人,可四个班加起的女生都不超过60人。
  女生多,好处就多。最起码文科男生普遍的卫生素养比理科班的高,不想高也不成呀!
  哪个男生愿意被四十几个女生同时抛白眼,成为班上的异类?在文科班里更不会发生臭男生晾香港脚,这种天怒人怨的事情,除非他想被吐沫星子淹死。
  所以无论何时,文科班都是空气清新,特别夏天时,文科班门口更是清香阵阵,引着理科班男生总是徘徊不去。反观理科班,那简直是女生的地狱。
  有一次贞淑去理科班借政治书,正是夏天最热时,才到理科班门口,那气味差点把她给熏倒。
  卖糕地,几十个臭男生体味的混和,比沼气还毒!看着身在其中的理科班女生,贞淑无比的佩服。居然没被熏死,还能活下来,真是个奇迹呀!
  因为只有高三开学,所以学校里比较安静。走上熟悉的二楼和毛毛分手后,贞淑转身走进了曾经的教室。教室里已经来了许多同学,一张张似曾相识的脸,贞淑却一时不能他们同记忆中的名字对上。
  “李贞淑——”一个女生在靠窗的座位上朝她招手。原来是王丽娟,她从高一到高三的同班,也是她从高二分班后的同桌。
  往日的记忆一点一滴地还原,就如同记忆被倒带由黑白变色彩。贞淑微笑着走向她,尽量表现得与平常一样。
  “你来得好早。”贞淑在王丽娟身边坐下,手却紧张的把玩手中的自行车钥匙。
  “我也是刚到。你怎么不进来,站在门口发什么呆?”王丽娟笑着看着她,右脸颊上绽开一个深深的酒窝,而左边而没有。
  “想看看,二十几天不见,咱班的女生是不是更加明媚动人了。”贞淑竭力为自己的呆头呆脑找一个美丽的借口。
  “别人我没看清楚,不过你倒是越长越动人了。”王丽娟不容贞淑说话,就抢着说:“哎,听说咱们要来几个复读生,有高四的,还有高五的呢!”
  高四是指复读一年的,高五则是复读两年的。一中理科复读生很多,独立成班不是问题;文科复读则很少,一般都会插班到应届高三的文科班中。从一中历年高考来看,复读生生学率高于应届生。可贞淑却知道这一局面在前世是被他们这届高三应届生打破的。他们这届高三学生不仅升学率高,而且全国几大名校者都有录取生。往年还算不错的大专,在95年的一中却不值一提。
  贞淑还记得班里来了三男三女,6个插班生。除了一个考中西南的一本,其他几位就只是考上了省内的大专、中专。
  说曹操,曹操到。班主任曲老师走进教室,身后跟着的正是贞淑记忆中的几位,没变,翅膀在这儿没乱扇乎。
  话说曲老师是位刚刚步入中年的女性,自高一以来就一直是贞淑的班主任,教高中语文的。她对管理班级经验不足,但讲起语文课倒是一位高手。好在高中生的自觉性比初中生强许多,一路走来倒也顺风顺水。
  第一天报到也没什么大事,打扫卫生、发新书,老师在讲台上发表了一通勉励的话,同学就背着包回家了。
  回家的路上还是和毛毛同行,她们也来了几位复读生。俩人叽叽喳喳的议论着小女生的八卦,说说笑笑就到了家。
  才到家门口,贞淑发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