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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睁大眼睛:“阎王老爷,阎王老爷,你人呢?快出来啊。”
只听见一个无奈的声音道:“好了好了,就没见到那么迫切地要见我的,小丫头,你胆子不小啊。”
继而钻出来一个胖胖的老头儿,我觉得和我们家老鱿鱼长的还颇有点像,真想问问他是不是有什么失散已久的兄弟,流落在人间啊。
不过当然,比老鱿鱼气质好很多了,那真是人靠衣装,佛靠金装啊。
阎王爷见我无礼,咳嗽道:“看什么看?”
我这才反应过来,瞥了他一眼:“以前在21世纪的时候人人都管我叫警察阿姨,到了古代个个叫我城主大人,多少年没人用‘小丫头’来叫我了,我有点不习惯啊。”
你回不回去21世纪?2
阎王爷果然微微地起了些恻隐之心:“哎,你说你个小丫头年纪也不大,搞得自己这么辛苦干什么?还做城主呢,真替你捏把汗!”
我撇嘴:“你以为我想啊,要是我不被你那穿越马桶搞了过来,现在我还不舒舒服服的和嘟嘟在一起,欣赏美男,吹空调,吃哈根达斯……对了,阎王老爷,既然我到这里来了,说明我死了吗?”
阎王拧起眉头,故弄玄虚道:“那也不是。”
“不明白。”
“其实你穿越是本王的一个失误。”阎王揉着头,一副很不愿意承认的表情,“现在给你给机会,补救这次失误,你愿意回21世纪去吗?”
“咦,真的有门啊!”我高兴极了。
嘟嘟,老妈,必胜客,哈根达斯,我来了!!!
阎王点头道:“本王承诺的,绝不反悔。“
“可是,”我想起一个问题,“若是我回去21世纪,那被我改变的历史怎么办?原本的周娇还会回来么?”
阎王摇摇头:“不会了,本王只能尽力让他们都忘记你曾经存在过的痕迹。”
“这……”我呆了呆,“你这是甚么意思?”
“很简单啊,就是所有和你打过交道的人,再也不会记得曾经有你这个人存在过。”
“我……我娘也不记得?”
“嗯。”
“老鱿鱼、小七、疯子国国王,小武、小如,都不记得?”
“嗯。”
“那……”我胸中似乎有一团火焰在燃烧,小心翼翼地吐出那个我一直深藏在心中,生怕一开口就会化掉的名字,“烈……烈君绝也……”
“他自然也不会记得。”阎王理直气壮地说,“你都走了,何必再留这么一段冤孽呢?”
“不要!”几乎是下意识的,我喊出口这两个字。
“什么不要?”阎王揉了揉太阳穴,“小丫头,你说清楚,你到底回不回21世纪?机会只有这一次,你我在这一世也只有这一次缘分,你以后再怎么想回去,我也帮不了你了。”
要不要回21世纪?3
“什么不要?”阎王揉了揉太阳穴,“小丫头,你说清楚,你到底回不回21世纪?机会只有这一次,你我在这一世也只有这一次缘分,你以后再怎么想回去,我也帮不了你了。”
我拧起眉头,天人交战。
我很想念21世纪,想念我老妈,我亲爱的嘟嘟,我的一柜子的衣裳和高跟鞋丝袜,哈根达斯必胜客安娜苏,就连我家楼道门口那只脏兮兮的流浪狗,我都想念。
可是,事到如今,在这边,我已经有了不可放弃的事情,和……人。
他的声音,在我耳边一次又一次的回荡。
在现代活了22年,在古代活了一年,我还是第一次这么感动过。
因为那是真正的,在生死边缘,发自内心的声音。
那么温柔,那么坚定。
“就算魔鬼一般的可怕,也比不上失去你的可怕。”
他的容颜,那么俊美,仿若开天辟地的神祗,大步迈出,在魔剑的光芒映照下,似乎要御风飞去。
缓缓地,闭上眼睛。
可是,他是皇帝。
就算他爱我,也许还是不能只有我一个人。
我真的要赌一把吗?
这可是,改变我命运的赌约……
“想好没有?”阎王爷不耐烦了。
他很忙的,日程表排好满,这个小丫头,已经耽误他太多的时间!
我抬起头,眸子里仿若五月晴空的纯净。
然后,我坚定地开了口:
“我,不回去了。”
阎王爷似乎早就预料到我会这么说,赶紧用口水沾着一本脏兮兮的簿子道:“那好吧,你决定了,就不要反悔啊,我就知道的,经我这里穿越的丫头们无数,没有一个最后回来的,唉,真是父母恩,难比有情郎……”
我鼻腔一酸,扯住阎王爷的衣角:“能答应我一个条件吗?”
“怎么了?”阎王爷警惕地缩回身子。
我缓缓道:“我——我想看看我老妈——还有嘟嘟——也许永远不能见了——”
小心你的皇帝情郎没救1
我缓缓道:“我——我想看看我老妈——还有嘟嘟——也许永远不能见了——”
阎王哼了一声:“没这个规矩。”
我立即使出死皮赖脸功:“阎王老爷;你最伟大,最风流倜傥,最无私,那可真是一个高尚的人,为人民服务的人,有道德情操的人,有益于人民的人……”
“得了,本王早就不是人了,我都死了五百年了,给我乖乖回去,晚了小心你的皇帝情郎没救了。”
“啊?什么?”说到烈君绝,我心一滞——我以为我自愿跳下深谷,那疯子国王是不会再给他好看了啊?
风无涯,他可真是疯了。
惹怒了大煌国君,又何苦呢?
难道,他不是为这精绝城来接近我么?
我不想再想这个问题,一转头:“烈君绝有危险?”
“哼,那还不是你们年轻人争风吃醋。”阎王爷一副“年轻人真无聊”的表情,“你快回去吧,虽然我可以带你穿越,但是却不能改变你和其他人的命运,你还是要自己谱写你的命运章节,万一出了差错,你会抱憾终生的。”
我吸了吸鼻子,想到再也见不到老妈和嘟嘟,又有点伤心。
阎王道:“你既然选择了,就一直走下去吧——你放心,你妈和你朋友那儿,他们都很好,本王可以向你保证,虽然你不在了,但他们还是坚强地活了下去……”
我越听越难受,干脆一扭头,狠狠醒了醒鼻子:“走罢,带我回那山谷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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窗明几净的卧室里,一个面容憔悴却还有依稀秀丽的妇人低着头,极其温柔而细心地擦拭着相框里的一张照片。
那照片里是一个英姿飒爽的漂亮女孩,身穿警服,一脸嚣张的笑意。
“娇娇……”她喃喃自语,“虽然他们说你不在了,可是妈妈却总是觉得,你还活着,偶尔,还能感觉到你的气息……”
“也许,你还活在另一个地方吧,祝你幸福……”
窗外,是四月樱花的香气。
(20更完)小心你的皇帝情郎没救2
我终于睁开了眼睛。
四周一片漆黑。
只有头上的月亮,提醒我这里尚在人间。
屁股底下软软的,却是一股腐烂的味道,我顺手一摸,啧啧,全都是枯叶,腐烂了不知道多少年了,真TMD臭。
站起身,四周看了看,心一凉。
这山谷,看起来真不浅,我这样伸着脖子都完全看不到光秃秃的山壁,也不知道是被树木藤蔓挡住了呢,还是完全已经深入地底。
心情恶劣之极。
烈君绝,他到底在哪儿?
刚才我死皮赖脸地哀求阎王老爷直接把我送到地上,他丫说什么,说绝对不可以改变任何命运的轨道,他奶奶的熊!
现在好了,我虽然没被摔成一滩烂泥,屁股也没有摔八瓣,然而这是什么鬼地方啊,到底能不能下来,又有没有人下来过?
闻到空气里的腐烂气息,我深刻地觉得这里搞不好千儿八百年都没人来过了。
唯一的好处,是这下面不像上面那般干燥,我伸出手指一抹,泥土中还略微有些水分。
四周也有几棵茂密的树木,当然,这儿毕竟不是江南水乡,树也是以小叶灌木为主,现在已是夜里,林木中,弥漫着一丝丝白雾。
我不由得全身升起一阵寒意……
这儿,怎么那么像鬼片现场……
我摸了摸袖子里的几样法宝,飞蝗石还剩下几枚,牛皮绳被我扯断了,软软地坠在我身边,这长度自己上吊是够了,想要爬出去是绝对不够的。
幸好,防身短剑还在。
万一有猛兽窜出来,我可以对付得了。
但要是有鬼,那也不知道行不行。
我抬头无助地望着夜空,心想,烈君绝难道也掉下来了?若是这样,我还要去找一找他才行。
这山谷从上面看起来至少有上千平方米,而且月光看起来地形崎岖,万一他也掉下来,还真不是一下子能看到的。
我想到此拔腿就走,却不小心踩到了什么圆咕隆冬的东西,差点摔了一跤。
一低头,我靠,吓个半死。
遇见骷髅头大爷1
我想到此拔腿就走,却不小心踩到了什么圆咕隆冬的东西,差点摔了一跤。
一低头,我靠,吓个半死。
低头一看,竟然是一个圆溜溜,白森森,在月光下闪着幽蓝光泽的骷髅头!
差点一屁股坐在地上!
我虽然作为一个警察,以前也不是没有看见过这样东西,然而毕竟事出突然,而且四周又在这样一片黑暗,腐臭而又偶尔飘过来几声夜鸮令人不寒而栗叫声的山谷底端,就算我号称周大胆,也不免有些发憷。
当然很快我就恢复了冷静——NND;不过是个骷髅头而已,又不是鬼,况且就算是鬼也没什么好怕的,老娘两把短剑,非把它的鬼脑壳都削一半下来,落地开花,富贵荣华!
想到此我弯下腰来,借着月光,细细地打量着这骷髅头。
记得在推理小说中经常出现的一句话是:“死人(尸体)也会说话!”
也就是说,从尸体上面,可以了解到很多宝贵的信息。
想到这里,我也不管那骷髅头朝着我恶狠狠地瞪着两个黑洞洞的眼窝一副要把我食之而后快的架势,暗想一声你现在都烂得肉也没了,身体都不知道去哪了,还想打得过我,那是不可能滴,于是放心大胆地对着骷髅头观察起来。
凭我丰富的法医学知识一下子从牙齿和额骨就认得出这骷髅头是男性,大约三四十岁,也不知道死了多少年,但从骷髅头风化的程度来看,那起码也有三五十年了,这里是沙漠,就算山谷里面比较湿润但风化腐蚀作用依旧强烈,这种奇怪的地貌一定加速了尸体的分解,加上还不知道有没有蛇虫鼠蚁,埋伏着的巨大猛兽,别说三五十年,就算才一年半年光景,搞不好也是烂得干干净净。
这个人,大概也是从上面的石山掉下来的,也不知道是行路商人,或是牧马贩子,总之也是真倒霉,一下子落到这个不见天日的地方来,也没人给他收尸。
遇见骷髅头大爷2
这个人,大概也是从上面的石山掉下来的,也不知道是行路商人,或是牧马贩子,总之也是真倒霉,一下子落到这个不见天日的地方来,也没人给他收尸。
可怜哦,上辈子造孽。
我叹了一口气,心想我还在这里瞎同情别人,我自己还不是一样的倒霉?
刚刚拒绝了阎王老爷给我的回21世纪吃哈根达斯必胜客吹空调看电视里的花样美男的机会,一下子掉到这个山谷里面来,举目四顾无援,要是烈君绝不来,其他人也没来救我,那我的下场估计和这人没啥区别。
想到此不禁觉得有些物伤其类,便弯下腰,用手挖了个坑,将骷髅头郑重地放进正中央去。
又鞠了一躬道:“这位大叔大伯大爷,也不知道您活到现在年纪多大,总之比我是大很多了,咱们虽然阴阳相隔,却好歹在这个一个不见天日的活死人地方有缘千里来相会,也是一种难得的缘分,原本应该一起喝一杯的,不过这里也没有二锅头,想喝喝不了,不好意思啊。”
骷髅头大爷不说话,这是废话,要是说话了那就奇了。
我反正也无聊得很,干脆跟他多说几句,话痨就是话痨,跟个骷髅也有的说:“看你这幅表情,死的时候也是很不瞑目,也不知道现在投胎没有,希望你投个好胎啊,不过听他们说,曝尸荒野是投不了什么好胎的,我现在就把你好好地埋进坑里面,虽然不知道你的身子在哪儿,不过头进了土,就表示你已经入土为安了,可以好好投胎了,大叔大爷,你也不用感谢我,保佑我快点从这个地方出来是正经……阿弥陀佛……”
说完我恭恭敬敬地又鞠了个躬,将土坑小心翼翼地埋上。
岂知道在挖坑旁边土壤的时候,手指尖一下子碰见了什么硬东西!
因为没有工具,到了这儿时候我都是凭着一双爪子行事,这一东西还真是够硬的,差点把我的指甲都给戳断了。
神奇的玉扳指1
因为没有工具,到了这儿时候我都是凭着一双爪子行事,这一东西还真是够硬的,差点把我的指甲都给戳断了。
我在心中怒吼,这位骷髅头大爷啊,你还真是恩将仇报啊,我刚刚让尊头入土为安了,你却让我的爪子横遭不测,我的指甲好不容易留这么长,还精心地修剪过,撞断了不好看还是小事,或者干脆把我的爪子撞断一根,那我出去的希望就更渺茫了,说不定在烈君绝这厮来找到我之前我就大出血而死了……
骂了一通,心一横,奶奶的,看看那到底是什么东西,难道是这位大爷的身子?
如果是身子,我就把它一起埋了,好事做到底,送佛送到西天。
但是,从手指传过来的触感,告诉我这不是骨头的感觉。
而且,也很小。
似乎两只手指,就能夹住。
我毫不犹豫,立即将它夹起来一看,一惊。
这不是别的的,乃是一个硕大的玉扳指。
当然,对于一个扳指来说它很大,实际上却也没多大,只是特别硬,怪不得我刚才手指尖碰到它,那真是痛得骂娘。
扳指浑圆,并无其他装饰,大气古朴庄严。
外面光滑如镜,只是内侧有一个奇怪的图案,让人联想起星宿图,我无法解释那是什么,就好似什么品牌的LOGO;不过比较古典,难道古代的珍贵玉器也是有牌子的?
我试着将它套在我的五个指头上,只有大拇指能够塞进去。
不过,月光照射在玉扳指上,这玉竟然好似活了一样,焕发出无以伦比的光华。
原本是一种极其平和而温润的绿色,一看就令人心旷神怡,内心宁静,在月光流云的反射下,竟然点燃了一般,有一种深邃而高贵的碧色,在内部缓缓翻涌。
这样描述起来似乎很诡异,但我看到的,却绝对令人联想不到诡异二字,只觉得无比美丽,美丽而又圣洁。
——周末,人真少。。。
神奇的玉扳指2
这样描述起来似乎很诡异,但我看到的,却绝对令人联想不到诡异二字,只觉得无比美丽,美丽而又圣洁。
我算是这一次真的明白了,为什么老人们说玉是有灵魂的,需要养。
以前,我也不怎么喜欢玉器这种东西,觉得多土啊,多俗啊,土财主范儿。
可是在来到了这个时代,特别是当上城主之后,迫不得已也见识了些许宝物,对玉器也有了一点皮毛研究。
这个玉扳指,色泽匀净,给人感觉安宁而平和,更重要的是,它似乎真的和我有缘分,一戴在我的手上,就焕发出绝世的美丽。
我发着呆,看着这枚比我看过的任何珠宝都要迷人的扳指,我的手上肌肤在扳指的映衬下,也显得格外白皙动人,看着看着,竟然不知道时间已经过了多久。
直到一朵乌云飘过,遮挡了月光,我才蓦然发觉我看着这只扳指已经很久了。
心中不禁涌起一阵不祥的感觉——我从来不是那么贪财的人啊(别否认了,其实你就是),而且一枚戒指,就算再漂亮,也不至于能让人看得眼都不带眨的半小时啊,我又不是考古学专业,对这个那么有爱。
想到此,我不禁出了一声鹅毛汗,心中突然觉得,这个戒指,大有古怪。
我还是把它放回原处的好,也不知道这扳指是不是那位骷髅头大爷的东西,说不定他虽然早就驾鹤西归,还是六根未尽,尘缘未断,对他生前的宝贝大有牵念,所以不喜欢我把玩,嘿,小气吧啦的骷髅头大爷,我鄙视你。
看来你也是个有钱人,不然不会拥有如此绝世宝物,可是你一个这么有钱的大款,没什么事情跑到这鸟不生蛋,乌龟便秘的沙漠里面来作甚,难道是为了观看奇景,这一观看可不好彩,摔进了山谷,连收尸的都没有,你的绝世宝贝啊,要不是我发现了,恐怕从此只有鸟兽虫蚁看到它,还要嫌在上面拉屎太硬了不舒服。
神奇的玉扳指3
你的绝世宝贝啊,要不是我发现了,恐怕从此只有鸟兽虫蚁看到它,还要嫌在上面拉屎太硬了不舒服。
我一边腹诽着,一边很不舍得地想要把玉扳指取下来。
不给看就不给看,小气鬼,鸡贼。
然而,我这么一扯,竟然没能把这玉扳指扯下来!
我心想我戴那么紧干嘛,再用了吃奶的力气,这力气大概都能把一个人的手臂给扳脱臼喽,却还是无法扯下来!
我这下可知道大事不好了。
在我以前看的武侠奇幻小说里面,也出现过这种情况,但无一例外,那东西不是什么好东西,是个魔物,搞不好里面还寄生着什么恶毒的咒语。
欲哭无泪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