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头疼其实只是一点点微小的折磨而已,真正令人痛苦的是不断涌入,出现在的脑海中的画面。那些画面真实得好像是自己的经历一样,但是并不会将记忆的主人的感情传递过来,所以作为穿越者,现在的索拉雷受到的影响已经是非常小的。
如果是原本的索拉雷,当然不可能用旁观的态度来看待自己的种族由诞生到兴盛再到灭绝的过程——虽然只是一些片段——那么他绝对会被记忆之中的那些悲伤痛苦得意高兴等等种种情绪所控制。即便不会因此爆裂而死,也会像塞维希尔那样,最终变成一个疯子。
或者说,这就是他穿越的意义所在?免于让这个种族——苏比斯们——的最后一个后裔也悲惨地因为种族传承这种愚蠢的原因死掉。
索拉雷一边想着,一边摸了摸下巴。他盘腿在地上坐着,身边原本放着的两具尸骸已经在强大力量的作用下化作粉末,然后被风吹散了。索拉雷察觉到的时候仅仅能收集其中一部分,另一部分已经来不及追赶了。
并且这些粉末完全分不清究竟是来自谁。如果索拉雷愿意,其实他也能够勉强地把属于两个人的粉末分开,不过那样消耗的力量太多了,不是他现在这种刚刚经历的传承,疲惫不堪的身体和精神状态能够承受的。
Chapter 7 回到伦敦
既然卡洛斯的遗言交待,他并不是不愿意与塞维希尔葬在一起,那么就不用区分他们的——暂且称之为骨灰——反正是要葬在一起的。其实,即便现在仍旧是两具完好的尸骸,再过几十年,他们也都会化入泥土之中,不分你我。
于是索拉雷把那些粉末小心翼翼地放进了一个水晶球里,然后看着凭空出现在手掌中的水晶球若有所思。
虽然这是他自己的力量,这个凭空出现的水晶球,是他亲手弄出来的,甚至他可以说明这个过程之中的原理,或者让他再弄出来几百个几千个水晶球堆成一座山,也并不是什么困难的事情,但是索拉雷仍旧觉得这事儿令人难以置信。
或许是仍旧不适应自己忽然从一个人类变成了一种力量强大的……或者应该说是史前生物?索拉雷又看了那水晶球一眼,就将它收进口袋。他觉得现在他最好不要再想关于自己继承的这种力量究竟是什么,又究竟能够做到什么事情。
他所处的这个身体,已经是这个族群里的最后一个,这就等同于,原本属于整个族群的力量,现在都汇集到了他的身上。索拉雷觉得这不是什么好事,反倒是很恐怖的事情。
因为现在的他,并不是很清楚如何控制这种力量。
所以打个比方,现在的他,就好像是一枚核弹,拥有着巨大的威力,但无法控制自己,最终的结果很有可能是轰的一声变成了碎片。
那么首要的事情,当然就是要学会如何控制,如何运用这种力量。不过在那之前,或许他应该先回伦敦去。
卡洛斯的遗言是要求他和贝娅特丽丝一起生活,或者是说,要他照顾贝娅特丽丝。
公爵的遗孀,虽然听起来是个体面的头衔,但是如果没有愿意继续奉养这位夫人的继承人,那么这位遗孀能够拥有的其实很少——大多数的财产都会被政府没收。
而失踪了的公爵更不能让他的妻子有什么好的结果。鉴于现在战争不断,很有可能会有一个什么罪名被扣在失踪者的头上。
现在的自己,一切都是卡洛斯给予的,虽然索拉雷已经不是原本的那个,但是他也不是不知感恩的人。
再说了,贝娅特丽丝今年也已经将近六十岁了,很有可能她没有几年可活了。那么就算是耽误,也耽误不了多少时间——现在的索拉雷因为原本体质和强大力量的原因,拥有几乎无穷无尽的生命,就算是贝娅特丽丝活到一百二十岁,他也不在乎陪伴她六十年。
并且,作为穿越者,其实本质上来说,还是个人类吧。索拉雷想着,抬头看了一眼死寂的圆形城堡。他还是喜欢和人类亲近,生活在人类之中。
所以说,伦敦是个很好的去处。
穿越前一直想要去那座城市看看,现在也算是如愿以偿了吧。
索拉雷一边想着,一边将自己的血液滴在大门边框上的魔法文字上面,润泽了那花纹一样的纹理。这样就更改了城堡的主人。
然后他就召唤了那些黑球,要求他们替他收拾行李,准备马车。
就在现在,马上,立刻,他就要离开这里,到伦敦去。
这座城堡,说实话,他真的是一刻也不想多待!
~~~~~
城堡所处的位置是苏格兰的某处山谷,这里距离伦敦的路程当然不是用马车一两天就能到达的。不过有了力量——索拉雷更愿意称之为魔法——一切都不一样了。
塞维希尔的马车实在是不符合索拉雷的审美,看起来实在是太丑了,于是索拉雷让黑球们把马车变成了穿越前曾经在电视上看过的,伊丽莎白二世乘坐的马车的样式。除了车门上镶嵌的大颗宝石看起来活似在邀请劫匪和盗贼,其他的地方索拉雷都很满意。
赶车的死尸和这辆华丽的马车完全不匹配,索拉雷一把火烧掉了它们,让早已死去的人安息——说实话他觉得塞维希尔真是造孽,这些死人来自西班牙,完全地背井离乡。
然后他给马车施加了一个法术,让它能自己赶着马儿行驶起来,并且看起来好像真的有两个赶车人坐在前面的模样。塞维希尔没有干脆将马匹也省略掉,这真是让人庆幸。
内部空间的扩张当然是有必要的,索拉雷尽量多装了几本书,然后指挥着一只看起来比较能干的黑球给他拿行李。
实际上准备行李的时间远比赶路的时间花费更长,索拉雷还没有将手中的书翻到最后一页,马车就停下了,车门打开,面前的是一座公馆的前门。
卡洛斯的记忆中几乎塞满了这座公馆,这就是卡洛斯在伦敦的家。
索拉雷走出车门,深吸一口气,握紧了拳。
他身边没有侍从,只能亲自过去敲门,这无疑让他更加紧张。
走到了门前,大门是紧闭着的,在原本应该因为晚宴和舞会而热闹起来的晚上显得有些反常。或许是卡洛斯吩咐了什么。
索拉雷抬起手,按响了门铃。
~~~~~
大概这就是相爱的人之间的感应?
当卡洛斯在苏格兰咽下最后一口气的时候,身处伦敦塞伦公馆的公爵夫人几乎是在同一个时间无疾而终。得知这件事的索拉雷,不由得觉得就是所谓心电感应。
没能亲眼看见这位几乎填满了卡洛斯记忆片段的女士——甚至没能看到死后的她,因为索拉雷到达的时候,贝娅特丽丝已经在牧师主持下入殓了——索拉雷也有点遗憾,不过那之后就立即被忙碌而繁琐的事务驱散了。
索拉雷.塞伦作为塞伦阁下的孙子这一身份已经广为人知,而在原本的那个索拉雷还活着的时候,入宫觐见时已经得到了国王陛下的承认,卡洛斯书房的抽屉里也放着事先写好的遗嘱,遗产的继承没有任何问题。
但是仍旧十分麻烦。
无数的文件要亲手签字——事实上这时候也没有不用亲手签字的办法——无数的账目要查看核对,即便是葬礼之后,也有无数的卡洛斯和贝娅特丽丝的旧友旧识旧亲戚们前来拜访,安慰年纪小小就丧失亲长的孩子,要一一周到地接待……
于是索拉雷忍不住后悔回到伦敦了。
直到葬礼过去之后一个月,他才终于能够清静下来,享受书里所描写的,英国绅士才能拥有的那种不用干活的悠闲生活——他终于能够在早晨八点钟之后起床了。
吃早餐的时候,索拉雷认真地思考了一下,清闲下来的他要做什么比较好,然后发现即便是清闲下来了,他也没有什么可以消遣的。
这个时代的书籍除了关于宗教的神学书籍,就是流行诗集和流行小说。
前者是索拉雷绝对不会看的,后者虽然听起来不错,然而现在流行的是索拉雷最讨厌的哥特式小说,相较于它们,他宁愿看简.奥斯汀论述恋爱与婚姻——这也是他穿越前床头读物选择了《傲慢与偏见》而不是《怪异故事集》的原因。
而剩下的娱乐,无非就是打牌、酒会、舞会和打猎。索拉雷对于打牌没有任何天赋,外表八岁的身体不会受到舞会和酒会的欢迎,而打猎……
先让他学会骑马吧。
想了一圈之后,索拉雷决定去拜访德.包尔公爵及其夫人,然后顺便看看是否方便去拜访一下达西先生。
《哈利.波特》的剧情还太遥远了,并且也相当危险,索拉雷暂时并没有参与其中的想法。相较之下,看一点英伦风爱情故事和家庭小剧场却是不错的休闲。
他招手让管家太太赫尼尔奶奶过来,然后问:“最近还有什么事务吗?”
如果没有,那么我就放心地出去游玩了,他想着。
赫尼尔太太立即从围裙口袋里取出一个小本子,这是她最近才开始放在身上的东西。索拉雷每天的事情太多了,虽然不需要她事事关心,但是尽职尽责的管家太太还是希望能够对主人的一日安排更加了解。
来回看了一遍,赫尼尔太太合上本子:“三个星期之内都没有重大事情的安排,但是陛下有可能召见您,所以旅行的时间最好控制在三周之内,并且做好随时回城觐见的准备。”
三周足够把整个英国逛一遍了,索拉雷想着,抬头微笑:“我只是想要去肯特郡的庄园上小住两天,然后顺便拜访罗新斯花园,问候祖父的老朋友路易斯公爵及其夫人。或许你也是知道的,之前我在他们家的庄园做客,受到了热情的招待。我想专程过去道谢,并且再次传达祖父对他们一家的友谊,这样会比较礼貌。”
赫尼尔太太赞同地点头:“那么我会替您准备好行李。”
然后她又说:“但是在您离开伦敦之前,的确还有一件事情。那不会占用您太多的时间,如果您已经定好了行程,您明天就可以启程。”
索拉雷想起了卡洛斯书房里那一堆文件报表,忍不住觉得头疼。或许卡洛斯本来就更适合做一个人类——他是个极其精明的商人,远比一般人类更成功。可惜,现在对于索拉雷来说,生意做大了的后果代表的不是数额巨大的金钱,而是数额巨大,山一样的文件。
“还有什么事?”他有气无力地问道。
赫尼尔太太忍不住笑了,周围的侍女们也都抬起手掩住微笑的嘴唇。一边抬手示意她们不可以嘲笑年幼的公爵阁下,赫尼尔太太说:“事实上这是一件悲伤的事情。哈里斯伯爵在前天过世了,那位先生也是老公爵的朋友。他的儿子只比您大四岁,您应该登门问候一下。”
因为索拉雷的外表,她对待他的态度更多的是爱护和引导,索拉雷也完全不介意赫尼尔太太的语气,顺从地点头:“是的,我和那位小哈里斯先生可以说是同病相怜。”
“可能他还要幸运一些,”赫尼尔太太补充道,“他还有一个姐姐,比他大两岁。”
索拉雷擦了擦嘴角,站起身:“好吧,的确比我幸运。”
不过说实在的,索拉雷可不希望自己也有个姐姐或者是妹妹。那个女孩不仅仅有可能识破他不是真正的“索拉雷.塞伦”,还会成为一个巨大的负担——这个时代能够独立的女性几乎没有,就算有,也会因为特立独行而显得过分怪异。
半个小时之后,索拉雷就站在了那位“比他幸运”的小哈里斯先生家门前。老哈里斯伯爵的府邸和塞伦公馆在同一条街上,并且老哈里斯伯爵是死在自己家里的。索拉雷庆幸自己能够免于奔波更远的路程。
年轻的哈里斯伯爵只有十二岁,货真价实的十二岁,所以在面对前来吊唁的宾客时不免会有因为疲惫而产生的礼仪不周。
事实上索拉雷觉得他几乎要晕倒了。小哈里斯先生长得很不错,但是无精打采的模样让他的俊美打了个巨大的折扣。他的眼睛下面是黑青的颜色,看起来好像很多天没有睡过觉了。
“听说哈里斯小姐生病了,病得很重。”伴随索拉雷前来的管家先生,赫尼尔太太的丈夫,赫尼尔先生在他耳边小声说,“众所周知,小哈里斯先生十分爱他的姐姐。”
索拉雷点了点头,没有评价。他完全不会为了小哈里斯先生在回答他的问候时漫不经心的态度而产生什么不满的情绪,他的注意力集中在小哈里斯先生和他姐姐的名字上面。
亚克西斯.哈里斯和克丽斯汀.哈里斯,总觉得在哪里听到过。
但是实在是想不起来。
在脑子里被塞了太多别人的记忆之后,属于索拉雷自己的,他穿越之前的记忆就被挤到了一个小小的角落里。如果不是印象十分深刻,绝不会忘记的事情,他大多已经想不起来了。
比如,上辈子的他自己的生日,这种说起来好像很重要,但事实上无关紧要的事情。
想不起来就算了,索拉雷在心里说,这对姐弟总不会比达西先生和他的妹妹更加重要,这里毕竟还是《傲慢与偏见》的世界——真的在重要程度上相比较的话,宾利先生和他的姐妹还要更值得重视。
正在他想起宾利先生的时候,索拉雷听到了背后呼唤他名字的声音。
Chapter 8 新的朋友
回过头,索拉雷看到了一个棕色头发的男人,他记得这是魏兰男爵,卡洛斯的又一个朋友,之前也曾经去公馆吊唁问候。
魏兰男爵身边跟着一个少年,看起来和小哈里斯先生年纪差不多。那少年脸上带着灿烂的笑容,和这里充满了黑色和悲伤的环境格格不入。他长得挺可爱的,一头栗色的卷发,清澈的浅蓝色眼睛,鼻子上长着几颗雀斑。
“来!亲爱的小索拉雷!”魏兰男爵大声说,“我要向你介绍这个年轻人,你们会成为朋友的——我不得不说,你性格孤僻,我亲爱的——你也正需要像他这样的一位朋友。”
索拉雷连忙做出恭听的姿态,然后问:“那么,我能询问吗?这位先生是谁?”
魏兰男爵声音响亮:“哦,他的父亲也是你的祖父的朋友,同时,他的母亲也与你的祖母交好。这是宾利先生——宾利先生?为什么你不向小塞伦先生做个自我介绍呢?年轻人之间的友谊,就应该从这里开始!”
索拉雷长大了眼睛。
宾利先生?没有这么巧吧?
刚刚还在想到他和他的姐妹,现在他本人就出现在面前了。
十来岁的宾利先生在陌生人面前显得有点腼腆,估计平常也不怎么和同龄人交际。他有点手忙脚乱的行了个礼,然后说:“我是宾利,查尔斯.宾利,很高兴认识你,先生。”
说完之后,他嘿嘿了笑了两声,压低了声音接着说:“你可以叫我查尔斯,虽然我爸妈总说第一次见面不应该这样莽撞地就请别人称呼自己的教名,但是我觉得我很喜欢你,我们一定会成为亲密的朋友,那么早一点称呼彼此的教名也不算什么。”
索拉雷觉得他得收回前面对于宾利先生的评价,这孩子根本一点也不腼腆。但是这种在旁人看来很可能是“莽撞”的行为,却让索拉雷觉得舒服。他本来就不适应十九世纪初,英国上层社会繁琐的礼节和习俗。
于是他也笑着说:“那么查尔斯,我是索拉雷——索拉雷.塞伦。”
宾利瞪圆了眼睛,惊喜地低声叫:“索拉雷!”
“实际上,”索拉雷耸了耸肩,“我觉得你可以称呼我索拉。索拉雷这个名字可不怎么好听——它有三个音节呢。”
宾利立即笑了,从善如流地说:“的确!如果仅仅叫你索拉,要顺口得多。”
既然在这里遇见了宾利先生,那么不如诱拐他一起去罗新斯花园,同时也可以打听一些关于达西先生的事情。
虽然现在距离故事开始还要有十来年,但是索拉雷觉得,正是要趁着现在和男主角、一号男配角这样的重要人物熟悉起来,等故事真正开始之后,才能站在旁边好好观赏。
事实上,对于《傲慢与偏见》这个一点危险性也没有的轻喜剧,索拉雷十分希望自己能够全程旁观。
鉴于他相当喜欢这本堪称名著的小说,他觉得甚至自己参与进去扮演一个无关紧要的小角色也不错——只要不让他娶剩下的三位贝内特小姐之中的一个。
于是索拉雷和宾利先生说的第三句话就是:“我准备明天出城游玩,到罗新斯花园去拜访一位朋友家,你有兴致一起来吗?”
“当然可以!”宾利立即大声说,完全不假思索。
然后他才做出思考的表情,放缓了声音:“我想我可以向家庭教师请个假。学习和读书完全可以放到日后,但是在春天里和朋友一起出游,这种机会错过了就没有了!”
魏兰男爵趁着他话音落下之后连忙说:“既然你们已经建立了友谊,那么我的目的就达成了。告辞了,先生们。”
索拉雷一边挥着手向他道别,一边说:“那么我会写信通知我的朋友,关于你的到来。说起来罗新斯花园,那里的主人是达西先生的亲戚,查尔斯,你知道吗?”
宾利眨了眨眼睛,有些迷惑地说:“达西先生?那是谁?说实话,索拉,我没有上过学,一直都在家接受教育,也并不认识同龄的朋友——除了我的表兄弟们以外——所以或者我也像是魏兰男爵所说的那样,是个性格孤僻的人?”
你一点儿也不。索拉雷微笑了一下,把这句近乎吐槽的话放回肚子里。不过难道这时候宾利先生还不认识达西先生吗?
关于这件事情,索拉雷有些意外,不过也不是十分吃惊。毕竟距离故事开始还有十几年,一切都还来得及发生。
但是现在看起来,好像这两位先生的相识……是因为他的缘故?索拉雷摸了摸下巴,这样倒也不错。
于是他说:“那是一位非常出色的男士,我相信他会和你成为极为要好的朋友!”
宾利被索拉雷笃定的语气震慑住了,接着他也用一种完全赞同的语气说:“啊!真是期待能够与那位先生结识!”
索拉雷忍不住笑了。
虽然书里有过说明,宾利先生非常容易被别人的语言打动,性情随和,温柔善良,要是用严厉的话来评价,就是个耳根子软,没什么主见的家伙。不过就算是事先有所了解,但是真正见到了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