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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原 作者:毕飞宇-第2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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猪场,脏活和苦活都干了,将来“政审”的时候总归是个便宜。好歹是一个亮点。反正离征兵的时间也不长了,就是再苦,再脏,熬过去也就完了。总之,是利大于弊的选择。
  养猪场蛮小的,说是“场”,其实也就是三十来条猪。一大半是杂交的约克夏,剩下来统统是新淮黑猪。比较下来,端方喜爱的是那些白色的约克夏。约克夏体态相当的昂扬,正面看过去,前胸的那一片特别地开阔,剽悍,能够看得见它们的豪迈。比较下来新淮黑猪就龌龊多了,样子十分的猥琐。最要命的还是新淮猪的两只大耳朵,大得出奇,软塌塌的,耷拉在那儿,一步三晃荡。一旦静下来了,却遮住了眼睛,样子就有些怪,鬼鬼祟祟的。再看看约克夏的耳朵吧,小的,在阳光下面呈现出半透明的状态,一有风吹草动就支楞起来了,一闪一闪的,像马,像矫健的猫科动物。当然了,最大的区别还不在耳朵,在腹部。约克夏的腹部扁扁的,平平的,收着,多了几分的俊朗与威武。新淮猪呢,它们的肚子可不讲究了,特别的大,特别的松,脏兮兮的全是褶皱,仿佛一大堆的抹布。由于新淮猪的背部凹下去一大块,这一下更糟糕了,它的腹部一直挂到地面,一旦行动起来,双排扣的奶子就拖在地上,和屎尿搅拌在一块儿,邋遢得要了命。
  端方喜欢约克夏,那好吧,老骆驼和端方就做了简单的分工,所有的约克夏都归端方。两天没到,端方算是明白了,所谓养猪,就是给它吃。因为猪是人喂养的,它的习性和人也就有了几分的像,一天也要分成三顿。别小看了这一天三顿,麻烦大了。猪可不是人,一手拿着筷子,一手端着碗,充其量也就是两大碗。猪不是这样的,一门心思全在吃上头。到了吃的时候,它就像打仗,把它的嘴巴一股脑儿埋在猪食里,吞一口脑袋就要抖一下,再吞一口,再抖一下,然后,闭着眼睛慌乱地咀嚼。一顿就是一大桶。一天三顿,你就一担子一担子地往猪圈里挑吧。可麻烦的并不是猪的吃,而是猪的拉。猪这个东西拉起屎来实在是太放肆,什么时候想拉什么时候拉,想在什么地方拉就在什么地方拉,一拉就是一大堆。你要是不给它打扫,好嘛,它就在自己的屎尿里头睡,它才不管呢,还凉快呢。端方最不能忍受的就是猪的脏,你刚刚给它打扫干净,他就给你摆摊子,东一摊,西一摊。端方便打,用手里的扁担揍它们,把它们揍得像马驹子,一蹦多高,又一蹦多高。老骆驼看见了,心疼了,说:“端方,可不兴这样。”话说得并不重。但是,意思全到了,有了情感的色彩。他对猪的爱惜可以说溢于言表了。端方不是不想偷懒,可实在是偷不起来,老骆驼的猪圈就在旁边,一比较,差距就出来了。老骆驼自己脏兮兮的,可他的猪圈则永远干干净净。扫完了,再用水冲,都可以摆酒席了,都可以作新房了。老骆驼还有老骆驼的理论,说养猪就如同小媳妇带孩子,会“喂”不算,把奶头子放进婴儿的嘴里,谁不会呢?关键是会“端”,会“把”。所以说,“傻媳妇会喂,巧媳妇会端”,就是这么一个道理。这么一来端方的劳动量就大了,刚刚挑过猪食,喂完了,还得再挑,挑水,冲猪圈。榜样的力量是无穷的,榜样的力量也是残酷的,老骆驼一声不响,硬是给端方树立了一个残酷的榜样。三四天下来,端方的肩膀肿了。哎,早知今日,何必当初呢。人不好伺候,猪就好伺候了?一样。有嘴的东西都不是好东西。
  因为每天要打扫猪圈,端方只好买了一只烟锅。猪圈里的气味实在是太冲了。点上烟,好歹能缓一缓。可纸烟端方是抽不起的,那就买一只烟锅吧。端方才二十岁出头,叼着烟锅,看上去老相了。然而,也只好这样了。加上不刮胡子,二十岁的端方一下子就老了十岁。
  白天里忙完了,到了晚上,端方就和老骆驼住在茅棚里了。端方发现,也许是和猪相处的时间太长了,老骆驼便有了一些猪的习性。比方说,喜欢呆在墙角。比方说,在他没事的时候,喉咙里总要弄出一些声音,平白无故的哼唧一声。尤其到了吸旱烟的光景,老骆驼先要蹲下来,把背脊靠在墙角上,然后,点上火,慢慢地吸。吸一口,“嗯”一声,再吸一口,再“嗯”一声。听上去很像猪。除了哼唧,老骆驼就不怎么说话。老骆驼是不爱说话的,这一点有点像顾先生了,也是一只闷葫芦。然而,端方错了。这一次端方错大了。老骆驼不是一只闷葫芦,他爱说,是个碎嘴,是个话篓子。哕嗦得能要人的命。前几天他不说话,是因为和端方不熟,也许还在暗地里考察端方。现在,四五天下来了,看见端方挺老实,老骆驼的情形说变就变,一下子打开了他的话闸子,没完了。
  端方,你听我说。老骆驼把马灯挂在了墙上,终于开口了。老骆驼说,这个猪啊,头绪多了,学问大了。老骆驼说,看上去它们都是猪,一样,其实呢,它不一样。各地的猪都不一样。江苏主要是新淮猪,黑色的,屁股上有一点白花纹,这是它的标志。上海呢,则是上海白。北京有北京黑。而山西就成了山西黑。浙江的却是浙江中白了。辽宁呢,辽宁有新金县的新金猪。新金猪是黑猪,可是,它的鼻尖、尾尖和四肢的下部都是白色,这一来我们就把它叫做“六白猪”。再向北,可就到哈尔滨了。哈尔滨的猪也是白色的,当然就叫哈白猪了。端方闭着眼睛,脑子里一下子就出现了一幅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地图,幅员辽阔。这是猪的版图,是猪的历史地理。可老骆驼并没有局限于中国,在猪的话题下,他开始放眼世界了。老骆驼说,端方你可不知道,其实外国人也养猪。丹麦,知道的吧,它就有兰德瑞斯白猪。我们猪圈里的约克夏,它的老祖先其实在英国,后来呢,英国人把它带到了澳大利亚,再后来,它不远万里,来到了中国。美国人也养猪,最著名的有两个品种,杜洛克,汉普夏。还有比利时的皮特兰。还有加拿大的拉康比。多了。端方睁开眼,坐了起来,望着对面的老骆驼,盯住了他。这个人他不认识了,这个人是谁呀?端方以为这个养猪的老头连一个字都不识的,居然是个学问家呢。还一嘴一个丹麦,一嘴一个澳大利亚。这些外国的国名从老骆驼的嘴里冒出来,太吓人了。像做梦。这个人是老骆驼么?老骆驼的身子靠在马灯的底下,在墙上蹭了几下痒,诡秘地笑了。老骆驼小声说:“我在县城里学过。”
  老骆驼在一九五七年到县城里学过养猪,那时候人民公社刚刚成立。话题扯到了一九五七年,老骆驼的话又多了。——那可真是神仙过的日子啊,老骆驼说,每天早上,一起床就是两个大馒头,比拳头还要大,一个星期还可以吃一回猪肉。说起猪肉,老骆驼舔了舔嘴唇,话题又岔开了。——这猪呢,就是吃的。猪身上每一块地方都能吃,哪一块最好吃呢?端方你肯定不知道。让我来告诉你。小母猪屁股后头的,那个,尾巴下面的,那个,知道了吧,哎,就是那个。最好吃。我知道你没有吃过。可我吃过。好吃啊,好吃。端方哪,别看我们天天养猪,我们反而吃不上猪肉。我已经四年没尝过猪肉的滋味了。
  老骆驼没有在猪肉的滋味上做过多的纠缠,他的话锋一转,扯到卖猪上去了。卖猪谁不会呢?把猪赶到镇上去,过了磅,收好钱,行了。可猪不是这样卖的。老骆驼说,卖猪可有讲究了。最大的讲究就是喂,也就是最后的十天。在最后的十天里,我可以让它一天增加四斤的肉。你信不信?老骆驼说,猪肉七毛三分钱一斤,四斤肉,三四一十二,四七二十八,一天就是两块九毛二,十天就是二十九块二!假如,我是说假如,十天以后我们要卖猪,第一天要干什么?老骆驼问,第一天我们要干什么?
  端方不知道。十分茫然地望着老骆驼。老骆驼自问自答了,得给它打虫子。老骆驼说,用一片敌百虫,掺在猪食里,让猪吃下去,虫子就没了。打完了虫子,让猪歇一天。第三天,我们就要给它洗胃。洗胃其实很简单,先给它吃大苏打,到了第五天,再给它吃小苏打,这一来猪的胃就洗干净了。为什么要给猪洗胃呢?是为了让猪有一个好胃口。让它吃。胃一干净,猪就像发了疯,拚了命地吃。吃多少,长多少。猪就是这样一个好东西,吃什么它都可以变成肉。现在,最关键的地方来了。吃什么?吃什么呢?
  端方,还是我来告诉你。要把米糠,麦麸,玉米粉,青饲料放在一起,用水泡起来,这些都要提前预备好的。好好地沤,好好地晒,让它们发酵。一发酵就有酒香了。到了添饲料的时候,再加上一把韭菜,猪就特别地爱吃。特别地爱吃。你想啊,一发酵就有酒精了,猪一吃就睡。其实是醉了。醒了再吃,吃了再醉,醉了再睡,睡了再醒,醒了还吃,吃了还醉,醉了还睡,睡了还醒,醒了又接着吃嘛。醉生梦死是最长肉的,十天的工夫,那就是四十斤的肉。端方,要得富,先养猪。如果我们的祖国猪和人一样多,那我们的祖国将有多少肉?十天之内,国家必定富强。
  端方对老骆驼佩服了,三百六十行,行行出状元,不假的。老骆驼就是猪状元。在这样的一个轰轰烈烈的年代里,老骆驼不声不响的,悄悄地变成了猪状元。要不是来到养猪场,端方再也没有料到王家庄还有这样的人物。老骆驼不简单呢。
  “老菜籽,你怎么知道这么多呢?”
  “把猪当人。”老骆驼说。
  但端方对老骆驼的崇敬没有能够持续下去,端方受不了了。在接下来的日子里,在每一个夜晚,端方差不多都是在老骆驼的说话声中睡着的。老骆驼一开口就是猪,最后闭口的还是猪。只是猪,永远是猪,没有别的。端方以为老骆驼会用一两个晚上把猪讲完,然后,说点别的。老骆驼没有。在猪这个话题下面,老骆驼刹不住车了。猪是广博的,深邃的,永远也没有讲完的时候。总之,一到了晚上,端方就觉得自己不是躺在床上,而是躺在猪圈里,他成了猪学生,而老骆驼则成了猪老师。猪不再是猪,猪是一门课,是语文、政治、数学、物理和化学,永远也没有讲完的那一天。猪居然还会生病,真是奇了。它会消化不良。它会便秘。它还得肺炎。猪还容易脱肛。猪很容易风湿。猪也会流产。月子坐不好就会得产后疯,那就很危险了。你看看,老骆驼说得没错,这哪里是猪,简直就是人哪。
  猪的故事还真的来了。老骆驼所饲养的一只小母猪终于不吃食了。这头小小的黑色的母猪是老骆驼的心肝宝贝,老骆驼说,它特别的“标致”。今年开春的时候兽医本来想把它和别的猪一起“洗”了的,老骆驼没舍得。所谓“洗”,说白了就是“骟”,只不过公猪才说成“骟”,而母猪则要说成“洗”。老骆驼没有“洗”它,这会儿这只娇滴滴的小母猪到底来情况了,它不吃,不喝,文静了,妩媚得像一个待嫁的新娘,从此陷入了无边的思恋。幸亏它的前腿太短,要不然,它一定会用它的前腿托住下巴,做出此恨悠悠的样子来。到了第二天的上午,这个可怜的新娘到底把持不住了,露出了荡妇的本来面目。它再也不顾了体面,开始喊,拚了命地喊。尖锐的、却又是磅礴的情欲像一把刀,在它的体内搅动,血淋淋地疼痛。可怜的小荡妇被情欲折磨得死去活来,身后的“那个”也红肿了。可别的猪都是“骟”过的,或“洗”过的,所以,它们并不知道它的情况。它们不知道它们的朋友有多难受,一个一今都冷漠得很,只顾了吃,只顾了睡,是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样子。哪怕趴在它的身后给它一点安慰也好哇,它们就是没有。端方望着小母猪,因为没有经验,手足无措了,只好问老骆驼,“怎么办呢?”老骆驼并不慌,任凭小母猪声嘶力竭,就是不理它。直到第三天的上午,老骆驼才把小母猪打发上了船。这时的小母猪差不多已经是精疲力尽,还想喊,没有力气了。只剩下娇喘微微,而一双眼睛也已是欲开还闭。它深深地思念着一个根本就不存在的心上人。老骆驼顺手给了端方两块钱,说:“你带它到中堡镇去一趟吧。日她的娘,给人家睡,还要给人家钱,日他的娘!”
  中堡镇,多么的开阔,多么的壮观。由于它面临着蜈蚣湖,面对着阔大的水面,这一来它就有了一个整体的视角,生出了全景式的纵横,先声夺人了。它青色的、浩浩荡荡的屋顶现在就铺排在端方的跟前,青砖和细瓦是多么的缜密,严丝合缝,丝丝人扣,正是这样的丝丝人扣构成了一幅巍峨的景象,规范而又参差。中堡镇太古老了,每一座瓦房都有了上百年或几百年的历史,很旧了。但是,旧归旧,有来头。旧得大气,敦实,有底子,俏丽而又恢宏,真的称得上气象万千,是烟波浩淼的气派。偶尔也有几处新砌的房屋,那个很好辨认了,一律是绛红色。那些有限的、近乎破败的绛红虽然局促,可是,在一大片的青砖灰瓦的中间,凭空添出了万绿丛中一点红的意思,成了点缀,有了乱中取胜的迹象,突然勃发出了不讲道理的生机。中堡镇其实并不是很大,只是一个小小的镇子,然而,对于从来没有见过世面的端方来说,它太大、太豪华了,是一个了不起的大城市,足以激发起端方的自豪与自卑。说自豪,是因为端方好歹在这里生活过两年,多少有些瓜葛;说自卑,端方毕竟不是中堡镇的人哪。对中堡镇,端方的心里有爱恨交加的两种心迹。真是矛盾了。说起来端方高中毕业也才仅仅几个月,换句话说,端方离开中堡镇也不过刚刚几个月,可是,端方毕竟是一个乡下人,他的告别其实就是永诀。因而,端方的回归是激动的,怅然的,心绪难平的,有了难以表达和归纳的复杂。恍如隔世。
  给小母猪配种并不费事。交了钱其实就完事了。配种站的小伙子手脚很麻利,端方帮着他,把小母猪抬到架子上去了。所有的种猪都骚动起来。小母猪的叫声和气味刺激了它们,它们把自己的前腿架在了围栏上,马一样立起了身子,大声地嚎叫。仿佛在说:“让我来,让我来!”一头公猪到底得到了机会,它流淌着口水,一路狂奔过来。由于体重太大,惯性太大,这条种猪在小母猪的身后没有收住身子,四条腿一起撑在了地上,滑出去好远。泥土都刨开了,留下了深深的爪印,这才刹住了车。老公猪火急火燎,回过身来一跃而起,趴在了小母猪的背脊上。在配种站小伙子的辅助之下,它找到了目标。长长地叹息了一声。这下好了。安稳了。可它的安稳是假的,虽然庞大的身躯是静止的,架在那里,可看得出,它对自己的本职工作有火一样的热情,一点也不懈怠。它趴在小母猪的背脊上,夹紧了屁股,连尾巴都收得紧紧的,末端却又是翘着的,像一尊雕塑。可它到底不是雕塑,浑身的肌肉还是活的,在颤动。它在努力。吃奶的力气都用上来了。端方正对着公猪,蹲下身子,点上了烟锅,眯上眼睛,慢慢地抽,慢慢地看。足足花了两袋烟的工夫,种猪下来了。一下来就改变了态度,神态安详得很,澹泊的样子,有了与世无争的气度与胸怀。就是近乎虚脱,步履也松懈了,十分缓慢地返回了猪圈。端方收好烟锅,帮着把小母猪从架子上抬下来,抬下来的小母猪同样安静了,有些害羞,是那种心安理得的害羞。因为了却了心愿,安稳得近乎没心没肺。端方把小母猪赶回到船上,小母猪卧在那里,下巴枕着自己的两条前腿,是幸福的时光。它在追忆似水年华。
  端方本打算立即就返回的,犹豫了半天,还是把小舢板划到中堡中学的门口,上岸了。端方挑了一块高地,站在一棵树的旁边,远远地眺望起自己的母校,远远地眺望自己的教室。这是多么熟悉的场景,可是,端方是一个局外人了。所有的东西都和他没关系了,永远没关系了。教室里坐满了学生,端方能够看见讲台上的老师,他们在指手划脚。一切都是安安静静的。只有操场是一个例外。操场上有一节体育课,同学们在打篮球。有些喧哗,偶尔有一两声尖叫会传过来。端方的心情突然坏了,坏在哪里呢?也说不出什么来。端方的心情就是坏了。端方原打算回自己的母校看一看的,和自己的老师们说上一两句话的。端方放弃了,连大门都没有进,掉头就走。心情彻底地坏了。欲哭,就是无泪。
  端方离开了母校,开始在大街上逛。说起来端方实在是喜欢逛街的,几个人,或一个人,这些都不要紧。端方就喜欢在大街上走走,什么心思也不想,东张张,西望望,这样的感受很好了。当年读书的时候端方经常就是这样的。好在中堡镇也就是一条街,所有的店铺都在这条大街上,一家连着一家。几个月过去了,大街的两侧一点都没有变,店铺是那样,陈设是那样,次序是那样,柜台后面的那些人的脸是那样,连表情都还是那样。各人都在自己的老位置上呆着。这也是镇子里的特点了,安稳,一成不变。城里的人都是螺丝钉,呆在那里,永远也不会生锈。乡下人就不同了,今天挑粪,明天除草,后天罱泥,一天一个样。这就是差距了。这条街端方不知道逛过多少遍了,马路上每一块石板端方都是那样的熟悉,可端方的感觉今天就是不一样,越逛越是知道,自己是乡下的一个庄稼人。端方的心情越逛越坏了。
  端方来到了鞋匠铺子的门口,脑袋里“咣哨”一声,突然想起来了,这不是房成富的鞋匠铺子么?房成富,这个差一点成了三丫丈夫的男人,正低着头,给一双松紧口的鞋子上鞋楦。他的秃了顶的脑袋正对着端方,油光闪亮。仿佛是得到了什么特别的暗示,房成富抬起头来了,他的眼睛也抬起来了,犹犹豫豫地,缓缓慢慢地,抬起来了。房成富的目光经过端方的脚、膝盖、腹部、胸脯,一直看到端方的眼睛,端方刚想离开,来不及了。说时迟,那时快。端方的目光和房成富的目光就这样接上了。双方都是一愣,迅雷不及掩耳。这样的不期而遇对双方来说都是不设防的,又仿佛是准备了多年的,有一种刺骨的内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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