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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师叔被拐走了……”
“小师叔没有了,不是还有三师叔吗?”清央不知什么时候冒了出来,把年轻的女弟子们吓了一跳,作鸟兽散。
清央无语地看着骤然间空了的山门,被风吹得有些冷,不禁瑟了瑟脖子。
二师兄,你最疼爱的师弟和徒弟直到了一起,你在天有灵,保佑他们长相思守,携手白头吧。
唉,虽说不信那一套,但还是意思意思为他们祈福一下吧。
清央立在山门口许久,只觉得有种人走茶凉的感伤。连冷冰冰的小师弟都找到自己喜欢并且喜欢自己的人了,他的悦已者又在哪里呢?
抬手摸了摸脸——他真的老了吗?
时不我待,一转眼,日上三竿,又一转眼,日薄西山了啊……
“师弟。”远远听到熟悉的声音喊他,是从山路上传来的,清央回头望去,看到清玄衣袂生风,徐徐而来。“回去吧。”
唉,回去吧……
第二十七章 回四川记
诚如沈菊年所说,这一路上并不赶时间,三人两大一小,赶着辆宽敞舒适的马车,一路徐徐南下,遇山登山,遇水涉水,三人也算玩了个尽兴。
沈菊年从未真正游历过,天宝更是,两人一路看着新鲜,但沈菊年很快就败下阵来了,不得不佩服小孩子的精力旺盛。白天兴高采烈,晚上睡得香甜,天宝这一副身子骨经过清央的训练,一般孩子根本及不上,便是夜里梦中打拳,也叫沈菊年吃痛了几回。
李群伐脉洗髓之后,身体复原得非常快,原本的功力几乎全部被废,但是重新修炼起来事半功倍,重新修炼起来的真气更加精纯,沈菊年一直在他身边,自然能够感受他的变化。
反而是她,身体似乎比以前略差了些,有些畏寒,暮春时分,她仍是觉得有丝丝寒意,只不过也不是十分明显,她便按下不提。
一路游山玩水,到了四川时已经是八月末。这一日傍晚,三人在城外客栈住下,准备第二日一早再进城。李群早已给李凌送了信,说两人隔日便到,他虽然没有在信中明说,但儿子带着一个女人回家意味着什么,这已经很明显了。
天宝照例是到时间便早早上床睡觉,沈菊年却又难以入眠了。
李群见她房里的灯火还亮着,也知道她今夜怕是辗转难眠,便敲了敲她的房门,压低了声音说:“菊年,躺下了吗?”
沈菊年本是坐在桌边托腮想着明日该怎么做怎么说,听到李群敲门,立刻便上前开门了。
李群看了一眼沉睡的天宝,低头对沈菊年道:“睡不着吗?”
沈菊年无奈笑了笑,“你知道的。”
“出来说说话吧。”
李群并不是一个话多的人,他这么说,自然是为了缓解沈菊年心中的紧张情绪。
时间不算太晚,因为是在城郊,因此外面是一片漆黑,但城中此时定然繁华热闹着。
“早听说蜀中乃天府之国,这一路行来,果然如此。”两人在庭中相对坐下,满月刚过,月亮堪堪缺了一角,但仍十分明亮。
“蜀风奢侈,这里若无战事起,便是一派歌舞升平。”李群点了点头,抬头看沈菊年道:“你可喜欢这里?”
“不大了解,难下断言。”沈菊年仔细想了想,说道:“但日前看来,似乎是个不错的地方。”
李群道:“明日见他,你其实不必紧张,这么几个月下来,你还没准备好吗?”
沈菊年窘迫道:“紧张总是难免的,你放心吧,我还好。”
李群安慰道:“你若不愿意留下,我们只住几天便离开。”
“你这话可就是在挤兑我了,难道还能因为我就坏了你们父子关系?”沈菊年一笑,这段时间,两人之间的关系越来越像一家人,不若原来那般,一点亲密的接触便容易脸红心跳,现在于两人而言,牵手拥抱已是自然而然的事,偶尔耳鬓厮磨,却也仅是如此,不曾多一步越礼。
虽说婚礼只是一个仪式,但在离开云都门时,那个仪式已经悄悄改变了两个人在彼此心中的定义,让他们成为这世间没有血缘关系的人里,最亲密的两个人。
说话也好,接触也好,都比以往放开了许多。
“你知道,我和他,并没有什么父子之情。”李群皱着眉说,“还有那个女人,无论如何,她算是我的杀母仇人,我虽不能报仇,却也难以忍受和她在同一个屋檐下生活。”
沈菊年闻言点头道:“若她真对伯母下蛊,那无论什么理由都不能被原谅。”
李群摇头道:“能有什么理由呢?我从未见过我的母亲,但一个女子身中蛊毒,却强忍着痛苦生下孩子,只这一点我便敬佩她。”
沈菊年柔声道:“她必是极爱你的。”
若是以前,他亦难以想象“爱”这样强烈而深刻的感情,但如今,他仿佛已经能够感受到其中的温度,“菊年,你该称呼她一声婆婆,是叫婆婆没错吧?”李群不大确定地问了一句。
沈菊年笑了一声,别过脸,耳根发烫,“还没拜堂,不能叫,否则会让人笑话的。”
“怎么没有呢?”李群奇道,“在云都门不是拜过了吗?”又认真道,“一日为师终身为父,我自小在山上长大,掌门师尊和几位长老如我生父,几位师兄入如我兄长,如此算来,大礼已经行过了。”
沈菊年怔怔道:“那怎么能算呢?”
李群叹道:“是不能算,太过草率了,菊年,是在等着我用八抬大轿迎娶她过门。”
八抬大轿……
每个女子都有那样一个梦吧,心底那人骑着马来到她的门前,用八抬大轿迎她走过十里长街,入他家门,从系结发为夫妻,恩爱两不疑,与他春日早起摘花戴,寒夜挑灯把谜猜,添香并立观书画,岁月随影踏苍苔……
“待孝期一过,我便迎你过门。”李群越过桌面,握住她的手,“从此以后,你便是李沈氏。”
李沈氏?
沈菊年在心里反复念着这三个字,感觉似乎有点老气,似乎是三四十岁的妇人,身后跟着一溜孩子,大嗓门地呼三喝四……但是抬眼看了眼眼前人,李沈氏就李沈氏吧。
其实听起来还是不错的。
想起成亲还要嫁妆,她唯一的嫁妆,那对镯子,早就已经给了他,最初给他的时候,并没有想起此节,母亲还叹着气说:便是因为什么都没想才麻烦。如今想起来,她大概早在那时,就给自己的命运划下了轨迹,一步也不曾偏离地向他靠近。
“审言……”沈菊年想了片刻道,“你说过,你还有一个同父异母的妹妹。”
“听说叫李真,和你一般年岁,我让人查探过他们一家的资料,李真这人似乎有些骄纵任性,你别忍着她。”想到沈菊年的性子,可能会顾虑他的关系而忍受一些没必要忍受的人,他便提前给她留了话。
沈菊年无奈笑道:“我真是个软柿子吗?好,我知道了,我躲着她总行吧?”
李群仍是不大满意,“最好是让她躲着你。她的母亲是那样狠毒的女子,她只怕也善良不到哪里去。”
“明白了……”沈菊年只有连连点头,心里也觉得诧异,明知道那个苗疆女子害死了自己的原配,李凌为什么还这样忍着她?难道所谓的爱情就能让他选择性地失明,枉顾人伦道义,枉顾夫妻情分?
沈菊年心想,幸亏李群和他父亲不同。
第二日一早,三人便赶着车进了城。
蜀中多美人,而且是白嫩泼辣的美人,沈菊年一路看来赏心悦目。人家都说女子善妒,尤其妒忌美貌女子,她却不知为何,完全没有一丝妒忌心理,反而喜欢与美貌女子相处,比如萧娉婷,比如那三位美人,只要心肠不坏,她乐意跟一群美人相处来取悦自己的眼睛。
天宝显然跟他姑姑有了这个共同点,这个孩子,从小就显露出了风流本性,在云都门时哄得一群姐姐服服帖帖,到了成都,又有了新目标了。
进城问了路,马车便直接驶向太守李凌的府邸。李凌在成都的口碑似乎不错,可能私人私事的处理上有些问题,但公事上他还是难得的刚正不阿。
李府的门庭不小,门口两只大石狮子张牙舞爪,几个下人早早就侯在了门口,见马车在门口停下,眼睛在李群面上一扫,立刻便往回跑通传。
李群一手牵着沈菊年,沈菊年另一手牵着天宝,三人在仆人的带领下向正厅走去,不出片刻,便碰上了正从正厅出来的李凌。
沈菊年稍稍退后了半步,半边身子藏在李群身后。
李凌看上去有些风霜了,两鬓已白,但仍见英武,年轻时必然是个俊伟男子,军旅出身更增添了他的男子气概。女人过了四十便色衰爱弛,而男人到了五十却仍显成熟魅力,这便是差别了。
见到李群,李凌显然有些激动,但仍是抑制着眼底的情绪,只是右手有些颤抖,被一双白皙的纤纤玉手扶着。
沈菊年顺着那双手看去,见是一名三十岁模样的女子,轮廓较深,与中原女子不同,显然就是那个苗疆女子蓝绮,她的年纪应该是在四十左右,但看上去比实际年龄年轻许多,一双眼睛十分明亮,但却不盛气凌人,反而透着一股谦和。
沈菊年正在心里估摸着这个人,便听到左面传来一阵细碎的脚步声,循声望去,但见一名蓝紫衣服的少女飞奔而来,那少女的着装与中原女子不同,碎花大摆的裙子,发饰更是特别,竟是一圈银叶子,晃起来一闪一闪,跑起来叮叮当当,有声有色。
少女的样貌与蓝绮有几分相似,但又比蓝绮胜了几分,胜在年轻。
沈菊年知道,她就是李真了。
李真一到场,眼睛便盯在李群脸上,看了半晌,莞尔一笑:“我知道你,哥哥!”
第二十八章 尴尬的家宴
如此看来,她好像也只是一个天真烂漫的少女。
李群没有正眼看她,只是淡淡点了个头。
李真还想说什么,却被蓝绮拉到一边,低声呵斥:“真儿,不许无礼。”
李真回了蓝绮一眼,嗫嚅道:“我只是跟哥哥问好。”
李凌这是才干咳了一声,侧身道:“你们长途跋涉,一定辛苦了,快进来吧。”
李群点了点头,松开握着沈菊年的手,和李凌并肩走在前面,沈菊年跟在他身后,牵着天宝,与蓝绮和李真走在一到。
天宝瞪大了眼睛四处张望,他虽好动,但难得的是该懂事的时候也十分懂事,没有吵闹喧哗,当然也有可能是被震住了。
李真的目光在沈菊年身上扫过,奇道:“哥哥为什么还带着侍女过来吗?我们府上有的是人服侍啊?”又看了天宝一眼,“而且还带着孩子?”
李群虽然走在前面,但清楚地听到李真这句话,停下脚步回过头来,一把抓住沈菊年的手,清清楚楚明明白白地对在场所有人说了一句,“这是我的妻子,沈菊年。”略有些嫌恶地看了李真母女一眼,不知为何便冲口而出一句话,“唯一的妻子。”
沈菊年一震,抬眼看向他。
李凌本来还有些激动的眼神在听到这句意有所指的话后,渐渐冷下来,说不清是愧疚还是什么,深深看了李群一眼,又移到沈菊年身上。
在他眼中,这是一个非常普通的女子,配不上他这个优秀的儿子,但这个儿子所做的任何决定,都不是他能够左右的了。
看着两人紧紧相握的手,李凌在心里叹了口气,对沈菊年微笑着点点头。沈菊年一怔,急忙回礼。
李真委屈地看了他一眼,低下头沉默不语。谁都看出来了,李群那句话是冲着她们母女来的。
她一直都听父亲说,她的哥哥李群如何了得,年纪轻轻便官居一品,他一直引以为傲,便是她对这素未谋面的异母哥哥充满敬仰。只可惜他莫名辞了官,不过这样更显得传奇。如今好不容易见到了传说中的哥哥,年轻有为,俊秀儒雅,虽然人稍显冷漠了点,但气质上却更加出众。唯一可惜的,就是眼神不怎么好,这个大嫂也太一般了。
李真酸溜溜地想,她有什么好的,凭什么为了这么个女人凶她?连父亲都不曾这么对她说话。
进了大厅,李凌和蓝绮在上方坐下,李群和沈菊年坐一边,李真坐在另一边。
李凌和李群场面话说过之后,便问了他辞官的原因。李凌一直希望振兴李家,这个心愿眼看着能在李群身上实现,他却突然辞官,这让他有些难以接受。
李群淡淡答道:“志不在功名利禄,但求闲云野鹤的生活,想辞官便辞了。”
不求功名利禄,好淡然,好超然!
李真对这哥哥的仰慕又多了一分。
“那你今后有何打算?”李凌有些不悦,但是也不好说什么。
“我和菊年打算四处走走,至于在何处定居,现在还没有决定。”
李真柔柔笑道:“哥哥自然是和我们住在一起啊,你说是不是,爹爹?”
李凌点点头道:“我们是一家人,自然是要住在一起。房间我都已经让人给你们收拾好了。”说到这里,他脸上有些尴尬,低声道:“对了,你是什么时候成亲的……”他一个当人父亲的,儿子成亲他却毫不知情,说出去着实难堪。
李群答道:“菊年戴孝在身,孝期未满,我们只在云都门粗略行过礼,尚未正式拜堂。”
李凌松了口气,微笑道:“那便算是定亲而已吧。”
“而已”这两个字听得李群很是不快,微微皱了皱眉。“于我而言,并无差别。”
李真微笑道:“差别大着呢。若是成亲,那便住一间,若是定亲,那就要分开住了!”
李群一怔,转头看向沈菊年,这才想起来,他既然坚持是已经成亲,那他们早该住在一起了才是。不过这一路上有天宝在中间隔着挡着,他们虽说增进了感情,到底还是差了那么一步。
见沈菊年正式和李凌见过礼,李群开口道:“菊年和天宝便住在我左近的院落吧。”
他虽然不在乎旁人如何看他,但人言可畏,而菊年又有些执拗,住在这种人多是非多的地方,他到底要为她考虑一下。
沈菊年偏过头,对他微笑点了个头,李群亦回以淡淡一笑。
这一笑让李真看得怔住,本以为这哥哥冷酷得几乎不近人情,却没有料到他还有这样温和的一面,可惜,只是对那个叫沈菊年的女人。
李凌让下人把他们的行李各自搬进院子后,便让人开桌布菜设宴,为他们接风洗尘。
李群话不多,基本上只有李凌问一句他才回答一句,回话也是简洁利落,饭桌上不时冷场,蓝绮在旁边打着圆场,为沈菊年布菜,笑着问他们这一路上的见闻,沈菊年微笑回答,李凌偶尔插口几句,倒不至于太过尴尬。
李真笑着举杯,对李群道:“哥哥,妹妹敬你一杯!”
李群不冷不热道:“我不饮酒。”
李真脸上笑容僵了一下,但随即让人给他斟上茶。“我小时候便常听父亲说起你,那时候就一直想见哥哥,没想到等了这么多年,终于能见哥哥一面。”李真说话时,一双眼睛璀璨若有光,笑意盈盈,满是仰慕。
几乎每个女孩都渴望有一个温柔体贴,可靠强大的兄长,李真也不例外,而李群太好了,好得超乎她的想象,这样的兄长,让她觉得虚荣,喜悦。
可是李群太冷淡了,对她的热情没有丝毫回应,只是举起茶杯,碰了碰唇便放下,让李真举着酒杯的手僵在半空,无处着落。
李真难堪地望着他,眼中的光芒几乎要凝成泪珠落下。
沈菊年却知道,对李群来说,这一个举杯已经是极限。从进来到现在,李群的目光只在蓝绮身上停留过一个片刻,皱了下眉头,便不再去看她了。一来是因为蓝绮一直没敢找他搭话,而来是因为他已经对这个女人没有兴趣了。
她是如何抢走自己的父亲,自己母亲的男人,李群初时有些迷惑,但迷惑过后他也不打算去寻找答案了。他和李凌是两个截然不同的人,即便他知道了他心里所想,也未必能够理解和谅解他。
至于李真,说实话,也不过是一个素未谋面的“妹妹”,他连“生父”都不放在眼里,甚至对“仇人”也没有兴趣,更何况是“仇人的女儿”。
李真说什么仰慕已久,一直想见他,她却没有想过,她和李群之间,本来就是“有你没我”。若不是因为她母亲抢走了李凌,就不会有李真。若不是因为李真并非男儿身,李凌或许也不会想起来自己还有这么个儿子。
李凌尴尬地坐在一边,眼睛几次瞄向李群,似乎有许多话想说,却又不敢开口。这个儿子太过冷漠,不言不语,其实却如此凌人,连他这个父亲都畏他三分。当初在云都门见到他的时候,他虽然冷漠,但也不过是一个懵懂稚气的少年,想不到纪念沙场官场历练,竟将他打磨成了一块坚硬冰冷的黑曜石。
和他母亲,真的很像……
李凌在心里叹了口气,默默地举起酒杯一饮而尽,蓝绮拉住他的手腕,冲他微笑摇头,示意他不能再喝了。
李凌回她一笑,拍了拍她的手背,示意自己没事。
沈菊年捕捉到这一幕,心里有丝震动……她听李群说起蓝绮毒害他生母的事,关于蓝绮其人,她也有过想象,却没有料到她和李凌之间,竟是如此琴瑟相谐,心有灵犀。
难道抢来的幸福,也可以如此心安理得地享受吗?
一场宴席郁郁而散,各自怀着心思回了房,只有天宝吃饱餍足了,脸上有些倦意,仰着头对沈菊年说:“姑姑姑姑,这里的东西好辣,阿宝不喜欢。”
沈菊年笑着看着他红通通的脸蛋和嘴唇,一双眼睛被辣得泪汪汪的,看着可爱又可怜。
“那阿宝喜欢吃什么?”沈菊年逗他。
“阿宝喜欢吃糖!”天宝捧着脸吧唧嘴,“甜丝丝的糖……”
果然小孩子都爱吃甜的东西吗?沈菊年记得自己小时候也喜欢吃糖,但那时候连饭都吃不饱,哪里有闲钱买糖?又一次哥哥和父亲进城,天快黑了才回来,哥哥从袋子里掏出一小包糖块,是芙蓉斋的贡糖,很贵,二十文钱才一小包,那是哥哥砍柴好几天挣来的私房钱。
若是平常,母亲一定会骂他浪费,有钱不买米却买糖,那次却什么都没有说,一个人进了厨房默默抹泪。过了几天,母亲就给她换上新衣服,带她去了萧家……
从那时候开始,命运就已经朝着不可预知的方向发展了。
沈菊年低头看着沈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