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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途-第238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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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对着多达数万敌军有可能随时到来的进攻,只有千余人的第五营士兵们尚能如此沉静地大睡,亦只有真正从生死边缘走过来的军队尚能平静地面对这一切。

与栖霞山的第五营的平静相比,覃家庄却是灯火通明,覃家的核心人物以及将领们汇聚一堂,正在紧张地讨论着接下来将要面对着的局势。

吃掉李富贵的这一千人好似不是什么难题,但接下来便要面对着更多的强大的征北军,他们只有一条路好走,那就是迅速联结延州的蒙军,只有蒙军参与进来,他们才有可能与征北军僵持下去,甚至将征北军驱除出延州去,在覃理丰看来,只要与征北军形成僵持,便可以迫使对手屈服,那时候,再坐到谈判桌上的可能性便大增。

“明日,全军出动,进攻!消灭李富贵的这一千人马!”覃理丰一拍桌子,站了起来,“云昭想要吞了我覃家,胃口足够大,但我倒想看看,他的牙口够不够硬!”

“遵命!”覃家的核心人物们霍地站了起来,大声道。

睡梦之中的李富贵被急骤的马蹄声惊醒,他一跃而起,冲出了大帐,难道覃家的动员能力如此之强,竟然连夜便集结了兵马,打了过来了?如果当真如此,接下来的日子可就难熬了!

李富贵冲出营帐的时候,营里的士兵也都纷纷从帐蓬里冲了出来,迅速地开始集结。

刚刚还安静的大营里突然之间便灯火通明起来,将营地前照得一片透亮,一支支火箭射出去,将先前便堆在营地前的柴堆点燃。

“是自己人!”营门口高高的刁斗里,了望兵突然大声喊了起来,“是自己人,制置使府的旗帜,是我们的人!”

“我们的人?”李富贵惊讶地大步走向营门口,难道姚大人未卜先知,算到了自己在延州的处境,派了人过来?

走到大门口,透过栅栏看过去,明亮的火光之下,不远处百余骑人马正疾奔而来。看到打头那人,李富贵一个哆嗦,怎么会是都督的贴身亲卫统领吴凡?

“开门!”他大喝道。

大门打开,李富贵大步迎了出去。双手抱拳,“吴统领,怎么是你?你不在都督身边,怎么到了我这里?”

吴凡翻身下马,抱拳还礼,“李将军,都督已经到了翼州制置使府。”

“什么?都督到了翼州?”李富贵惊道。

“走吧,进去说,我带来了重要命令!”吴凡道。

两人走回大帐,吴凡直截了当地道:“都督已经决定在延州杀鸡骇猴,以最快的速度拿下覃家,以此来震慑延州和陇州试图抗衡征北军的势力,以尽快地平复延陇两州。”

“都督已下了决心?”

“是!都督已经向分布在延州的你的第五营各部下达了集结的命令,各部都已经出发,预计五天之后,将集结到你的麾下,同时,王强的第四营亦在向延州靠拢,一旦你这里战事不顺,第四营亦将进入延州。”

“太好了!”李富贵大喜,“我也向部属下达了命令,不过传令兵今天才出发,本来以为十天之后,才能集结所有兵力。”

吴凡微笑道:“都督越过你直接向各部下达命令,是因为军情紧急使然,都督不想覃家有过多的反映时间,所以特地派我来,一来是向你通报,二来也是向你致歉。”

“都督这是说那里话来!”李富贵笑道:“都督向他的部属下达命令,是理所当然的事情,那用向我通报。不瞒吴统领,我正在挠头呢,原本以为接下来的日子要痛苦无比,都督这一招,可让我轻松了一大截。”

“都督会亲来督战!”吴凡笑道。“我这次来,就不走了,先在这里协助你作战,等候都督!”

“有吴统领相助,我无忧矣!”李富贵大笑道:“可惜无酒,不然当与你浮三大白!”

两人相视大笑。(未完待续。如果您喜欢这部作品,。)

第五百一十章:半道截击

越过直接控制部队的将领而将军事作战命令下达到各基层部队,在军队里这是一种忌讳,如果在延州的不是李富贵而是霍震廷孟姚又或者是其它任何一个人,云昭都不会这么做,因为这会招致将领的一满,李富贵是云昭一手提拔起来的将领,在操作时,云昭便少了一层顾虑,但饶是如此,他仍是派来了自己的贴身侍卫统领向李富贵解释这一行动的必要性和时间上的紧迫性,却不想与李富贵当下的行动不谋而合,倒是为李富贵切约出了一半的时间,倒是误打误撞。

云昭只是想迅速结束陇延两地的军事行动以转而将兵力抽调出来以预防江南之变,却没有想到李富贵与覃理丰的谈判破裂得如此干净爽利。

在吴凡抵达栖霞山的第二天中午,各路哨骑如飞一般地从各自负责的线路上如飞赶回。覃家军来了!栖霞山上立刻便进入了紧张的战时状态。一台台床弩被拖到了寨墙前,绞紧弓弦,上好弩箭,士兵们分列在营寨之后,静静地等待着对手的到来。

吴凡自己带来了一百余骑兵,李富贵又将自己军中仅有的一百多骑兵全部给了他,临时组成了一支机动部队,由吴凡率领出营而去。

“老兄,保重啊,一万多人攻你寨子,不轻松呢!”临去之时,吴凡笑嘻嘻地道。

“放心,打我赢不了,守我还守不住吗?”李富贵不屑地道,“蒙人铁骑都没有将我冲垮,这些人,土鸡瓦狗耳!倒是你老兄在外游戈,可小心些别被他们给圈上了!”

吴凡大笑,“圈住我们?即便是蒙人铁骑也不行,这些人也就比土匪强一些,你就看着我在外面剥羊葱!”

在两人的大笑声中,两百余骑扬尘而去。

覃理丰的确是一个狠角色,既然决定要对征北军动手。他便毫不犹豫地集结了平湖四周的所有能调动的部队,聚集了一万多覃家精锐,连平素视若珍宝的一千余骑兵也一次性拿了出来。他要一口将征北军这千余部队吃下,最好是能将李富贵这样的大将生擒活捉就更妙了,有了这样的人质在手,不怕征北军不低头。

覃家分成了三路前往栖霞山。/右路的覃作金,左路覃家老二覃作银,中路覃理丰的兄弟覃理富,三路齐头并进,相互之前距离约有数里。互为倚角,看起来倒是军容整齐,气势甚壮。

吴凡在距栖霞山二十余里的地方发现了覃作金的右路兵马,三千余人的步卒,上千人的骑兵部队,黑压压的一片,这一支是覃家的主力。吴凡不由大喜。

人数上的巨大的差异并没有让吴凡感到畏惧,原因便是他率领的这一支骑兵的战斗力。虽然只有两百余人。但其中一百余人是云昭的亲卫。能在征北军十数万将士之中成为云昭的亲卫,个人武力自然不容置疑,特别是云昭是马上战将,为了在战事之中能竭力配合上云昭,这些人的骑术在征北军中都是佼佼者。而李富贵给他的一百多骑兵,是他军中的哨骑。但凡能成为一军之中的哨骑者,亦是军中翘楚。人虽少,但其能爆发出的战斗力却是异乎寻常的强大。

而他们的装备更不是一般军队所能比的。精选而出的战马比起一般的战马要高出一个头来,每人配备着一根刺枪,一柄马刀,强弓以及数十根破甲箭,腿上战靴里插着刚刚列装给亲卫的骑弩,当陷入混战之后,这种骑弩便成为破敌利器。盔甲方面,为了节省马力,这些骑兵并没有全身着甲,而只是在关键部位披上甲胄,即便是这些甲胄,也是锋锐兵工作坊专门为云昭的亲卫量身定制,每一副盔甲都是千锤百炼而出的精钢制作,薄,轻,但防护能力较之铁甲却又着成倍的提高。

除了这些制式装备,这些亲卫以及哨骑兵更有一些五花八门的自配兵刃,像云昭的亲卫们,大都在马鞍旁挂着一副套索,这项技能倒是他们从蒙元骑兵那里学来的,二三十步内,套索飞出,无论是拿敌还是拿马,都几乎是从不失手。

发现了覃家主力,吴凡欣喜不已,作为云昭的侍卫统领,他虽然功夫超群,但真能上战场的机会少之又少,他不可能象蒋旭那般,经常充作破阵利器,他最大的任务还是保护云昭,但云昭上阵的机会愈来愈少,所以绝大部分时间,吴凡只能站在云昭身后,艳羡地听着那些将领们口沫横飞地夸耀自己如何万军从中取敌首级如探囊取物。而他,只有咽口水的份,这一次,机会难得啊!

就在吴凡发现覃作金部队的时候,覃家部队亦发现了不远处的征北军这一支骑兵。

看着远处那一支队形散乱,松松垮垮的骑兵队伍,覃作金脸露喜色,这大概是李富贵的哨骑队伍,两百余骑,大概是李富贵在这里的所有骑兵了,看到自己的大股人马,他们居然不逃,倒是挺有胆色,只不过,这种胆色在他看来,便是自取死路了。

“拿下他们!”覃作金挥手招来骑兵将领,“他们的战马不错,谁抢得归谁,我一匹不要!”

一千余骑兵,对付二百多骑兵,在覃作金看来,完全是十个手指头拿田螺,十拿九稳。步卒仍然列队前行,但在外围保护他们的骑兵却已是纵马离去。

看到覃家骑兵散开成一个大的半月形向自己包少过来,吴凡十个手指头捏得卡卡作响,回顾左右道:“弟兄们,咱们可是都督的亲卫,谁要是给都督丢了脸,不要怪我回去之后就将他踢出侍卫队。跟我上!”

一夹马腹,已是冲了出去。身后一声呐喊,一百余名亲卫骑兵迅速地跟了上来,两股骑兵,倒是泾渭分明,一百多第五营的哨骑跟在亲卫骑兵之后,刚刚还松散的阵形在向前奔驰了约百米之后,已经形成了一个三角锥形的冲锋阵形,锥头正是吴凡。

吴凡瞄准的是对手半月形的正中间部位,一般来说,半月形的正中应当是最厚实的地方,但覃家的骑兵将领大概是担心对手逃脱,在两翼的兵力反而更加厚实,正中部位他排上了最精锐的骑兵,再加上身后还有步卒,他认为万无一失,只要将敌人包围起来,那剩下的工作就简单了。

但是吴凡从一开始就没有将对手的骑兵作为自己的打击对象,他要干得是仍在大模大样行军的覃家部卒。对付骑兵最佳的办法就是列阵而战,以厚实的阵形来抵消对手强劲的冲击力,覃作金并没有对付骑兵的经验,在他看来,一千多骑兵对付两百多骑兵,牛刀杀鸡,那里还需要步卒们严阵以待?

看到覃家骑兵的马上姿态,吴凡只想放声大笑,不是骑上马就能被称为骑兵的,不说覃家这些战马大都羸弱,便是马上骑兵,骑在马上,还需用手来控制马缰,就让吴凡忍俊不禁。

奔射,是一支强大骑兵最基本的要素,蒙元铁骑最擅长此术,而征北军骑兵以鹰嘴岩马匪为基础构建,奔射之术亦是最基本的要求,从上马亦始,便要求骑兵们能以双腿控制战马,从而解放双手,在训练的过程之中,也不知有多少人因此坠马受伤,但残酷训练的结果,便是征北军的骑兵在面对蒙元铁骑之时,仍有一搏之力,而吴凡统带的这些人,即便是对上大帐兵,亦不会有丝毫惧色,看到对面骑兵歪歪扭扭的姿态,吴凡一颗心顿时放到了肚子里。

一百步,铮的一声,吴凡手中的铁弓发出一声清鸣,破甲箭率弦而出,对面的一名骑兵立时坠下马来,哼也没哼一声,已是被身后的战马踏的不成模样。随着吴凡的这一箭射出,身后的羽箭已是如雨一般地飞出,强劲的羽箭破空之声立时便响彻战场。

双方距离迅速接近,吴凡收回铁弓,取出刺枪,身子伏低,一声怒吼:“凿穿!”

“凿穿!”身后,两百骑兵同声怒吼,三角形的攻击阵形更紧密了一些,马与马之间的距离不到一米,从外面看起来,这两百人的骑兵几乎就是后面的马头顶着前面的马尾,一匹接着一匹,犹如大海怒潮。

相比之下,覃家骑兵的队形便松散很多,为了让彼此之间在冲锋之时不发生冲撞,他们尽量地将距离拉得更开了一些,这样松散的阵形,为对手破阵创造了绝佳良机。

卟哧一声,吴凡手中的刺枪轻易易举地刺穿了对手的胸膛,格的一声,刺枪自中断裂,吴凡松手,任由对手带着半截枪杆坠下马来,反手已是拔出了马鞍旁的细长的马刀,狭窄的刀锋在阳光之下闪着灼灼的光芒,刀光一闪,一个脑袋飞起,冲天的血柱喷起数尺之高。

覃家的骑兵们骇然看到,他们两翼包抄的骑兵距离他们的目标还有数百米远时,对方已经深深地嵌进了他们的中部,便似一把烧火的铁钳插进了豆腐之中,哧哧的响声里,对方有如无人之境,毫无阻碍地向前挺进,挺进。

几乎没有费什么力气,吴凡的这两百多骑兵便破阵而出,留下身后乱成一团的覃家骑兵以及满地的鲜血,他纵马扑向不远处正在行军的覃家步卒。

一条长龙似的覃家步卒,此刻在他眼中,那是鲜美可口的大餐。

“杀!”他兴奋地仰天大吼。。。)

第五百一十一章:围攻

即便是再精锐的步卒,在行军之时突然遇到骑兵的袭击,那就是一场灾难,单薄的队伍,没有丝毫的障碍,会使他们成为骑兵强有力冲击下的殉葬品,更何况覃家军是一支以地方镇军,乡勇组建起来的杂牌军?当看到征北军骑兵轻而易举地撕碎骑兵的包围圈,如同离弦这箭奔向他们这支向前行进的队伍的时候,整支队伍立时便乱了。。

“列阵,列阵!”有军官声嘶力竭地吼道,这是脑袋较为清醒的,知道如果不能在最短的时间内组成厚实的阵形,那绝对是一场灾难。慌乱的覃家军们开始匆匆列阵,显然平时还是经过一定训练的,但毕竟训练与战时完全是两个概练,在如雷的马蹄声中,震耳的喊杀声中,想要每一个人都保持冷静的心态几乎是不可能的。

骑兵毫无阻碍地从长龙般的步卒之中杀过,将其截成两断,绕过一个小弧线,又从另一侧杀了回来,然后吴凡带着他的这两百骑兵,绕着一道曲线,杀进,杀出,再杀进,再杀出,鲜血飞溅,惨叫之声迭起。

覃作金呆若目鸡地看着在自己的步卒之中纵横自如地征北军骑兵,两百人,这才两百人啊!而他平时视作宝贵疙瘩的一千余骑兵,此时呆在外围,却不知如何是好?步卒已经完全被杀乱,满地乱跑的步卒挡住了他们追击的道路,他们总不能学着征北军。凡是挡在前面的一律一刀砍倒。

吴凡的手微微有些发酸,胯下战马的喘气之声清晰可闻,他知道,是时候走了,这里好几千人,可不是自己能一口吞下的,能取得这样的战果已经让他喜出望外了。这一仗也让他摸清了覃家军的底细,这将为接下来都督的作战提供最好的依据。

“我们走!”吴凡将手指含在嘴里。响亮地吹了一个口哨,一夹马腹,战马长嘶一声,向着战场外围冲去,在他身后,两百骑兵紧随其后,杀出战场。在一片烟尘之中,消失在覃作金的视野之中。

要来便来。要走便走。占着人数之上的绝对优势,却不能作出任何的反应,或者说,根本就无法做出有效的反应,看着满地的狼藉,惨叫的士兵,脸色青白的将领。失魂落魄的骑兵,覃作金心头一片冰凉。这便是征北军吗?如果今天在这里的不是两百人,而是两千人。自己还有希望活着回去吗?

士兵的惨嚎之声让他心惊胆战,这便是战争,这才是战争。刚刚还活蹦乱跳的人转眼之间便成了冰冷的尸体,刚刚还四肢健全的人此时或许正捧着他的断臂残肢在哀伤的哭泣。

“就地整顿队伍,给叔叔与二弟报信,就说我遇到了袭击,要稍事修整之后才能赶往栖霞山!”覃作金有气无力地道。

这一战,他损失的人并不多,被地手骑兵这一阵冲杀,了不起死了二三百人而已,但对于士卒们心灵上的冲击却是无与伦比的,与对手相比,自己的军队就像是一个还没有断奶的婴儿,而对方,却是身高体胖的纠纠大汉!

覃家的另两支部队,覃作银与覃理富,于午时三刻时分准备顶达了栖霞山,在得到右路遭遇袭击的情况之时,两人都是吃了一惊,仔细询问前来报信的信使,当得知袭击者只是两百多征北军骑兵之时,覃理富心宽之余,又不由分外恼火,覃作金的右路是他们的主力部队,覃家仅有的一千余骑兵全部都在他那里,居然被一支两百人的骑兵偷袭得手,这该是多么愚蠢的人才会做到的事情啊,要不是他是大哥的长子,怎以也轮不到他来掌控这支覃家最强的部队。

“不管他了,我们按时发动进攻!”他看着覃作银,“作银,你来打头阵,对面的只不过是一个木栅栏构成的简易寨子,里面也只有千把人,一鼓作气地拿下来,让你爹看看,你比你大哥可强多了。如今这个世道,有能者方能居其位,只要你比你大哥强,将来覃家家主的位子,就是你的。”

满脸络腮胡子的覃作银看起来比面白无须的覃作金要老成得多,听了覃理富的话,两眼放光,“叔,我明白了,你看我的!”

李富贵的栖霞寨的确很简易,也很小,纵横各只有百来步长,但行家们都知道,城墙也好,堡寨也罢,并不是越大便越安全,关键便是合理的人员配备,一座州城,如果你只给他万余人,手拉手在城墙上站一圈都站不满,那必然四处都是漏洞,一捅即穿,相反,如果你在一座州城里堆了几十万人,那都不用对方打,围上你几个月,饿都把你饿死了。

征北军的这座寨子就合理地使用了人员与大小的配备,使得每个面上都布置有足够的人数,重要的点上便屯集重兵,而李富贵甚至还在自己身边留了一支五十人的预备队,这五十人都是强悍无比之徒,准备随时随着李富贵去查漏补缺。

看着寨子外居然只到了两路兵马,还有一支没有按地赶到,李富贵知道吴凡的外面的作用已经得到了充分的发挥,这一支骑兵人数虽然不多,但却可以牵制住足够的敌人。

“将军,他们杀上来了!”何冲回头看着坐在营地zhōngyāng抠着鼻孔的李富贵,兴冲冲地道:“整个儿一外行嘛,就知道一窝蜂地往上冲,啧啧啧,这人数密集的,人海战术啊!想淹死我们啊!”

李富贵站了起来,慢条斯理地踱到掩体前,探着看了看,“一个乡下土豪,以为聚起一帮人就可以称作军队么,哈,他们是想一鼓作气地灭了我们,来,何冲,给他们一点开胃小菜尝尝,让他们知道什么是战争!”

“得嘞!”何冲笑着回过头来,做了一个手势,寨子里,十数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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