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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陛下……”公孙笙歌从东方烨怀里抬起头来,脸颊上满是泪痕,“我想和木木谈会儿天,可以吗?我保证,不对她怎么样。”
东方烨有些犹豫,抬眼以征询的目光看向站在那儿的木木,木木被这种目光看着,觉得浑身不舒服。咬住嘴唇,木木点头。
云华殿内,一个侍女也没有。公孙笙歌坐在蒲团上,摆弄着面前的香炉。白色长裙拖了一地,金色的裙边和袖口在殿内烛火映衬下微微发光。漆黑的瞳孔印上烛火跳跃的光,却寂寞得让人心疼。
木木和她相对而坐,静静等着她开口。
公孙笙歌抬眼,木木一头乌黑长发只在发梢绑了一截红绳,淡蓝色长裙虽然朴素,穿在她身上却别有一番韵致。相比之下,绫罗绸缎的穿着在她面前未必就更胜一筹。
“呐,公孙红楼呢,她是我哥哥。但他不是我真正的哥哥……”描金线的黄铜香炉里青烟袅袅,公孙笙歌低垂眼眸,开始讲述她从未跟他人提起过的事。
十二年前。
十几个五六岁到十二岁大的小女孩身着统一的仕女服装,在庭院内玩耍。虽然都只是孩,可无一不是美人胚。唇红齿白的小模样,谁看了都要喜欢。
庭院边的走廊内,一位身着宽袍大袖的中年男人负手而立,身边卑躬屈膝地站着个侍从。侍从指了指那群小女孩,“大人,她们都是精挑细选出来的,都聪明漂亮着呢!”
中年男人抬起手转动大拇指上的玉扳指,“世俗苦,没长大的孩还这么天真,都像是春天里的小花……真希望能听这些小花来唱支歌,那会是世上最动听的天籁……”
“大人,午膳已经备好。”走廊一侧走来一个侍从向中年男人报告。
中年男人点点头,意味深长道,“下午再来挑选吧,看看谁适合做我公孙贺的干女儿!”
人离开了走廊。
转角处,一个穿着白棉布裙的小女孩紧紧贴着墙,后背的汗都把裙弄湿了。小女孩跟其他女孩相比,看起来并没有显得更漂亮,而是更加单薄和楚楚可怜。小女孩有一张桃脸,额头的汗水顺着尖尖的下巴滴落。
“喜欢,唱歌的女孩么……”
中午,几个老妈将这十几个女孩领到更衣室,这里有上套漂亮服装等待她们的挑选。
她们是公孙家从世界各处罗来的孤儿,虽年纪小,可身怀绝技的不在少数。她们是被作为公孙家的杀手培养的,她们从小就住在一起,是公孙家最底层的存在。可是从今天开始,她们的命运也许就将不一样。因为今天公孙贺要从她们中挑选一个做干女儿,她们都明白,这是麻雀变凤凰的绝好机会。
在公孙家看人眼色过日的生活,也许将在今天结束。
她们也可能成为高高在上的存在,她们也可以使唤别人做事。她们将成为公孙家的大小姐,将锦衣玉食,将与即将成为父亲的男人为伴。
老妈关上门,任这些活蹦乱跳的女孩们在更衣室内闹腾。所有女孩都奔向自己认为最漂亮的衣服那儿,有的选重了,两个人拽着同一件漂亮裙争执不歇。
“我看啊,这次冬儿被选中的概率最大!”一个女孩抱着一套红色公主裙,站在一旁说道。她叫阿裘,约莫十一二岁,身高比一般十一二岁的孩还要高一点。阿裘挺漂亮,乍一看会有惊艳的感觉。可是,并不耐看。
冬儿单手叉着腰,一头乌黑长发如瀑,一双杏眼满含着笑意,“大家瞅瞅,阿裘这是在拉仇恨呢!”
冬儿比阿裘要漂亮很多,能算是这群孩中最漂亮的一个。尽管只有十二岁,可是身体已经开始发育了,曲线颇显出几分窈窕玲珑。
“跟冬儿一比,咱们的确是差远了。可是也没人说,评选就是照漂亮程来的吧?所以,咱们都还是有机会的!”另一边一个女孩说道。
这话在理,大家都点头称是。
冬儿耸耸肩,“结果如何,大家睁着眼看就是啦!”说罢,往更衣室里的小间走去。
穿着白色棉布裙的单薄小女孩缩在角落,等大家都挑选完心爱的衣服之后才敢去衣架那儿。摸着这些衣料都很棒,是自己从前没有碰过的。犹豫了片刻,小女孩挑了件青底缀碎花的吊带连衣裙。在鞋架前,女孩仔细挑选,选中了一双鹿皮小靴,小靴上绣了桃花暗纹,很可爱。
一群女孩闹腾着,各自换好了衣服走出来。冬儿最后出来,却是得到惊叹最多的人。她穿着黑色露背长裙,纤细的腰不盈一握,胸前的洁白柔软引诱着人上去一探究竟。长发高高挽起,描过金色眼影的杏眼顾盼生辉,白皙姣好的脸上带着一股浑然天成的高雅气质。
“我说吧,冬儿肯定是会被选中的!”阿裘略带几分嫉妒说道。她穿着华丽的红色公主裙,显得很可爱。
“我要是能被选中,你们的好处是少不了的!”冬儿轻轻笑道。
又一扇更衣室小间的门被推开,穿着青底缀碎花连衣裙的小女孩慢慢走出来。
“那个小哑巴!”有人捂嘴偷笑。
“好差的味!”有人大声嘲笑。
冬儿转身看向小女孩,不由得莞尔一笑,“也还可以啦,总比以前老是白色一身孝要好得多吧?你说呢,小哑巴?”
小女孩涨红了脸,不发一语。
众女孩大笑起来,旋即老妈敲门进来,“各位小姐换好了衣服都出来吧!”
众女孩没再管那小女孩,径直跟着老妈鱼贯而出。冬儿凑近小女孩,弯腰轻声道,“小哑巴,看你这么乖,我要被选上就让你做我的婢女好了!”
说着,冬儿笑着走出去。
小女孩望着冬儿的背影,清澈干净的双瞳中忽然出现铺天盖地的狠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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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二章 公孙笙歌(2)
小女孩跟在女孩队伍的最后,低着头往前走。在花园里,她们被要求站成一排,等待公孙贺的选择。女孩们很有些紧张,公孙贺是黑道皇帝,是权倾天下的至尊存在。面对这样的男人,没有人可以平静。
女孩们不顾老妈的警告,纷纷低声交谈起来。有的女孩说自己见过公孙贺,他是自己见过的最帅的男人,立刻又有女孩打趣,说他是来挑干女儿的,不是来选媳妇的。还有女孩说,自己曾经贿赂公孙贺的随从,从中得知了一些公孙贺的个人偏好,立刻有人羡慕得眼红,对自己能被选中又消了几分信心。
小女孩一言不发,默默站在那里,想的不是公孙贺,而是一个十一岁大的小少年。
那天夜里,小少年穿着一身黑衣,牵着一个小女孩的手一直跑,跑到一丛灌木前停下来大口喘气。当时自己就躲在灌木丛后面,偷偷埋葬自己养死了的小花。自己借着月色,看见被小少年紧紧牵着的那个小女孩真漂亮,是那种说不出来的漂亮,纯净如梨花,却又带着野玫瑰的妖冶,一双桃花眼顾盼生辉。
自己,很难从她的脸上移开目光。
后来,小女孩说小少年是个笨蛋,伸出手指戳了戳小少年脑门,大笑着跑远。
小少年站在原地注视那女孩的背影,很久都舍不得挪开视线。
过了很久,小少年才转向那丛灌木,刚刚对着那女孩的温柔已变成冷漠,“出来。”
自己被他吓了一跳,却仍旧待在灌木丛后一动不动。直到小少年跑过来把自己拎出来,自己才嗫嚅着说对不起,不该偷听你们的对话。
小少年见自己一副痴痴傻傻的模样,反倒笑了,他的声音真好听,他说,你真像个小傻,不如这样吧,你以后就做我的小傻妹妹吧!
自己一愣,问他他是谁。
小少年怔了一下,旋即笑得更加大声。他很高傲,他说他是公孙红楼,是公孙家的继承人。
自己在心里盘算了好一会儿,忽然意识到自己正在和少主交谈,而且还这么没礼貌地偷听他跟人的对话!当时自己的脸大概红了,低着头憋着气不敢再看这个帅气的小少年一眼。
小少年摸摸自己脑袋,笑嘻嘻地,做我的傻妹妹吧,我正好缺一个可以欺负的妹妹!
自己稀里糊涂的,就点了头。小少年很高兴,伸出小手指,一定要和自己拉钩。
当时的月亮很圆很白,春天的花开得遍地都是。
“快叫我哥哥!”小少年很激动。
“哥哥……”自己低着头,声音小小的。
小少年兴致很高,伸出手在自己头上摸了又摸,“乖妹妹,你要快快长大啊!要像小白菜一样,跟着风就长大啦!”
可是后来,他再也没来找过自己。
花园里,小女孩站在队尾,想到这里,忽然叹口气。
这时,公孙贺来了。
冬儿等一群女孩连忙整理衣裳头发,看见公孙贺到了面前后,连忙照之前老妈教过的规矩行礼。
公孙贺满意地一一看过去,不停点头。这群女孩打扮之后,比他之前在庭院里看见的要漂亮得多。看来手下人办事也不差,眼光不错。
公孙贺的目光忽然停下。
缩在队尾的那个小女孩,目光很干净。她穿着青底缀碎花的吊带连衣裙,脚上是一双绣了桃花暗纹的鹿皮短靴,虽然打扮在这群女孩中是最普通的,可是看起来却是最清纯最干净的。
真是像花儿一样啊!
公孙贺嘴角露出一丝笑容。
大管家公孙破灭挥挥手,“从一号开始,各自表演才艺。”
手下人搬来一张梨木大椅,公孙贺坐下,饶有兴趣地看着这群女孩表演各式才艺。
因为从小就被当做杀手培养,所以有一小半的女孩表演的都是到的功夫,也有人表演书法,舞蹈,弹琴,刺绣等等技艺。毕竟,一名杀手应该是多才多艺的。
公孙贺看着她们一个个上前,始终面带笑意。
轮到冬儿时,她大大方方地上前对公孙贺鞠了一躬,笑盈盈地说要为大人献上一支舞。
黑色蕾丝裙摆在春风中飞扬,性感而魅惑。
公孙贺的笑容愈发大了。
冬儿跳完,又对公孙贺鞠了一躬。下场后,阿裘赞叹冬儿技压群芳,连公孙贺的目光都为之一亮。冬儿谦虚着,看着公孙贺的目光却愈发炽烈。
临到小女孩时,大管家上前询问是否还要看下去。在他眼里,这个小女孩是最不起眼的一个,瘦瘦弱弱的,似乎谁虐待了她似的。
公孙贺摇头,嘴角含着笑意,“继续看下去。让她上场吧!”
小女孩走到公孙贺面前,露出笑容,声音银铃儿般的清脆,“我想为大人唱一支歌。”
“哦?”公孙贺目光一亮。
小女孩唱的是支童谣,歌声清远,宛如梦幻。好像是有人撑着船桨在如水月光中穿行于重重的田田莲叶,又像是藏在星星深处的晶莹雪花。
公孙贺盯着小女孩,小女孩不卑不亢,瞳孔澄澈干净。
“你叫什么?”一曲完后,公孙贺问道。
“我叫清儿。”小女孩甜甜一笑。
“从今以后,你就叫笙歌,公孙笙歌。从今以后,你是我公孙贺的女儿,公孙家的小姐。”公孙贺把手搭到小女孩肩上,郑重地说。
一旁的大管家公孙破灭见此,急忙率领众下人跪下,声如雷霆:“见过笙歌小姐!”
“见过笙歌小姐!”
“见过笙歌小姐!”
呼声一遍又一遍,气势逼人。
小女孩对着公孙贺,抿嘴一笑。
冬儿等女孩脸色惨白,谁都没有想到,这个其貌不扬的小女孩,竟然能被公孙贺选中。她有何能耐,不过就是唱支歌而已。她们中会唱歌的人多得很,谁都不比她差!
可是,在公孙贺面前,没人敢出言不逊。
不远处高楼上的黑衣少年,望着花园里的情景,淡淡一笑。他公孙红楼的承诺,从来都会算数。既然他说了她是他的妹妹,她就必须成为他名正言顺的妹妹。
原本他和她的命运不会有任何交集。她只会成为公孙家的一名普通杀手,或许会死在某个不知名的任务里。可是既然她遇见了他,那么一切都将不一样。他会改变她的命运,谁让她遇见了他。
“你喜欢这个小丫头?”一旁有女孩问。正是那晚的女孩,纯美如梨花,眼睛却妖冶似玫瑰。
少年目光狡黠,“我喜欢你。”
“切!”女孩不以为意,随意扛起一把黑色大镰刀往外走去,“我去练功啦!”
“归蝶。”少年叫住女孩。
女孩回眸,“干嘛?”
“我想过段时间,去把伽蓝找回来。”少年淡淡道。
“哦,那个白痴啊!”女孩不置评语,扛着黑色大镰刀头也不回地离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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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三章 公孙笙歌(3)
透过帘幕重重,可以看见年仅六岁的公孙笙歌被打扮得像个漂亮的洋娃娃,正坐在一张象牙公主床上。墨黑的瞳孔像是玻璃做的,晶莹剔透。
一身黑衣的公孙红楼揭开帘幕,走了进来。
公孙笙歌抬头,在看见公孙红楼后目光亮了些许。公孙红楼把手从背后拿出来,手里是一只穿粉色公主裙的洋娃娃,“看,跟你像不?看起来都那么傻!”
公孙笙歌低下头,揉捏着垂在肩上的黑发。
“怎么,不喜欢我说你傻?”公孙红楼笑着,伸手去摸公孙笙歌的头,旋即把洋娃娃放到女孩怀里,“这是我特意挑选的,现在送给你。”
公孙笙歌抱起洋娃娃,脸上神色认真,她喜欢这个娃娃,“它真好看。”
公孙红楼抿嘴一笑,“喜欢就好。”
这是公孙笙歌从公孙红楼那里得到的第一件礼物,也是唯一一件。尽管很久之后她才偶然知道,那件洋娃娃是公孙红楼进来之前在一个老妈女儿那儿看见的,随手就拿了过来做顺水人情。
可是,因为是他送的,所以仍然珍惜。
公孙红楼在公孙笙歌那儿没待到十分钟,就急匆匆出去了。公孙笙歌抱着洋娃娃,偷偷跟在他的身后。
公孙红楼走的速很快,并且走了很远。悄悄跟在后面的公孙笙歌不得不偶尔停下揉揉自己的脚踝,可还是忍着双腿灌铅似的酸楚,皱着眉头跟在后面,直到公孙红楼终于在一处山脚下停下。
公孙家的庄园很大,大到庄园内还有好几座山。正是春天,山脚下的树木葱葱郁郁,落英缤纷。
公孙红楼负手站在一棵桃花树下,微笑着看不远处正挥舞武器的小少女。
是那天夜里的女孩,公孙笙歌躲在碧绿的梧桐树后想。捏了捏手中洋娃娃的脸蛋,公孙笙歌没来由的一阵失落。
那个女孩只有十一岁的样,高高扎着乌黑的马尾辫。她挥舞一柄黑色镰刀,身形如燕般轻盈,桃花瓣在她四周纷飞,落英缤纷。那柄镰刀被擦得很明亮,不时反射出少女绝美如梨花的脸。少女的一双桃花眼映在镰刀弯尖上,黑白不是很分明,眼神似醉非醉。
翩若惊鸿,矫若游龙。
少倾,少女歇下,笑望向桃花树下的公孙红楼。
公孙红楼上前,不知道在和少女说些什么,公孙笙歌只能看见少女一直在“咯咯”地笑,笑得比春天还明媚。公孙红楼也大声地笑,笑的自己心都软了。
酸酸的感觉弥漫开来,公孙笙歌当时还不明白那是什么感情。
只是觉得,他一笑,自己就跟着开心了。可是他的笑,跟自己一点关系也没有。因为这一点,自己的开心里又掺进了一点什么别的东西。
一个月的时间转瞬即逝。当公孙家的女儿,并不比当杀手要轻松。相反,要习的东西更多。公孙笙歌尽自己最大的努力去,老师很认真地教授她知识,她开始的时候很吃力,后来随着她的努力课程变得轻松许多。
但是,每天都能看见公孙红楼和那个女孩一起走过自己的窗前。她尽量装作视而不见,但是心里的痛却一直在滋长。
有一天的夜里,公孙笙歌正睡得朦朦胧胧,忽然听见有人推门进来。警觉地从枕头下抽出一把匕,公孙笙歌靠在枕头上一动不动。
“笙歌,是我。”进来的人说道。
公孙笙歌松了口气,进来的人是公孙红楼。
公孙红楼在公孙笙歌床沿上坐下,许久不发一语。夏初的月光从木格窗投洒进来,一片清美。几朵含笑搁在床头,甜香满室。
“妹妹,能帮哥哥做件事吗?”沉默良久后,公孙红楼终于开口。
公孙笙歌凝视公孙红楼,“什么事?”
“进宫,做的王妃。”公孙红楼说道。公孙家的继承人一直被上一辈人以“无情”来做训导,只有无情的人,方可成大器。可是公孙红楼在面对这个小女孩时,却无情不起来。
她是个很乖的妹妹,向来对自己言听计从。他直觉这次她也不会拒绝,可是,她还这么小。作为公孙家的女人,她必须努力快快成长,因为成长慢的人,是会被时间淘汰的啊!可是,她还这么小。
她要成长为的第一王妃,以便日后登基,她能顺理成章成为母仪天下的皇后,她是公孙家安排在身边的一颗棋。与他们有交易,给予公孙家盐铁专卖,只要公孙家支持他登基为帝。
可是皇帝的身边,总需要几个自家的耳目,公孙贺才能安心呀。
于是,便有了“干女儿”一桩事。
“当然,没人强迫你必须答应。”公孙红楼补充道。这样一个单纯的小女孩,进了深宫,会有活命的机会吗?
她毕竟不是公孙贺亲生女儿,公孙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