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饕餮之冒险王-第130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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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渡河渡河!”

    整条河如同沸腾的开水,仅仅有不到十米宽,却如同一个浩大的战场。

    此去肯尼亚,这大迁徙就如同唐僧取经,要经历九九八十一难,路过一个个狮群领地,路过一个个蚀骨沼泽和河流。

    原始,粗犷,血型,而富有力量的画面,让水友久久不能平复心情。

    方宏指着远方:“我要从前方过去那边有一条路绕过河流,到时候我再开回河岸,应该刚好赶上第二波部队渡河。”

    路过这里就安全了?

    并不是这样的,为了渡河,很多角马蹄子受伤,在礁石上折断或者骨裂,在蹬坡时肌肉撕裂,它们将会是岸对面捕食者的新猎物。

第六十章 断肠草

    从公路绕行再回头,到达河边,果不其然遇到了第二波渡河部队,不过已经是一天之后的事情了。

    绕行绕的有点远。

    路上经过了一个坦桑尼亚国家公园,那是一个河马聚集地。

    古埃及人叫河马为河中之猪,更接近真相。

    河马是没有固定繁殖期的,妊娠期差不多八个月,全年有将近一半的时候是受孕期。不像其他动物每年都在等其中某一个月进行繁殖。

    所以路上很有幸看到了河马的雄兽为了交配权大打出手。

    河马是陆地上第二大的哺乳动物,仅次于大象,那大嘴巴张开的时候让人怀疑它们是吃肉的。

    在水里,鳄鱼招惹河马会被一口两断,在陆地,狮子也不是河马的对手。

    河马除了幼年时代,几乎是没有什么天敌的。

    不过既然叫做河中之猪,又长了一大堆肉,它们就很容易被人类盯上食肉,所以目前也是易危动物。

    在坦桑尼亚似乎近些年没有偷盗河马食肉的情况,不过在有得非洲国家这种现象很严重。

    试想一下,在非洲,某些部落都还保持着猎蛇食肉的习惯,马赛部落好不容易才放弃猎狮,自然而然有很多地方的人还要猎河马了。

    不过毕竟是国家公园,没有看到什么偷猎者的人迹。

    回到河岸,正看到新的角马群度过了河流,一些角马下水时踩到礁石导致骨折,走起路来一瘸一拐,其他角马都会远离这种角马。

    因为它们已经被判了死刑了。

    执行者就是鬣狗和狮子。

    角马要在这样的环境下不断前进,等到年末回到坦桑尼亚各处时,只有百分之三十能活下来,七成的成年兽都会死在路上。

    狮子饱餐后轮到了鬣狗,肠子拖得遍地都是,角马哀嚎而死。

    随后是狮群。

    狮群是要分食它们的主力部队。

    然而,就在狮群狩猎成功后,不速之客来临了。

    七英雄在消失很多天后,又出现了。

    “吼!”狮王怒吼,他感受到自己的权威受到了挑战。

    七英雄的首领冲上前应战。

    几天之前的战斗,七英雄的首领鼻头受伤,到现在都还没好彻底,但是它不在乎这一点,它的一生都在战斗。

    “悬了。”

    这个狮群的雄狮,是一头年轻力壮体格超大的雄狮,七英雄的任何一头和它单挑都没有好果子吃。

    这一战和几天前看到的一战明显不同。

    这个狮群的雄狮有一股睥睨天下的气概,看到七英雄的首领,不是被动等待,而是率先出击,仅仅在第一个回合,就将七英雄的首领撞翻在地。

    三个回合后,七英雄的首领面部被撕裂开一道抓痕,红色的血液流出,似乎惨目忍睹。

    七英雄没有讲规矩的围观,而是派出了另外两头雄狮。

    三个围殴一个。

    它们都是被自然放弃的雄狮,按照大自然法则是不可能上位成为新狮王的,它们在草原横行,放弃了这种自然法则。

    什么是单挑,老子人多,干嘛单挑?

    三头雄狮进攻,让狮王猝不及防,短时间交战中虽然没有受伤,但是处于下风。

    最终,雄狮选择了转身遁走。

    单挑七英雄都不是它的对手,但是一挑三败退不丢人。

    这一次,七英雄没有追赶驱逐的想法,这头雄狮是遵循原始法则的雄狮,战败就是战败,哪怕是因为被群殴战败,也直接让出了王位,离开了狮群,直接跑向草原深处。

    说不得又一天它会回来在挑战。

    但是七英雄不会留下,所以这注定让雄狮痛恨一生。

    “我似乎看到了三英战吕布?”

    方宏感慨:“一挑三不受伤,全身而退,已经算是荣耀了,不过因为规则放弃自己的群落,这头雄狮应该会很受伤。”

    在自然规则下,一挑一,这头熊是恐怕永远处于不败之地,以它的体格,加上是被挑战者,很难会失败,恐怕会有很多年月后,它老去,才会被击败,可惜他遇到了雄狮联盟。

    “现如今的社会下,算法决定一切。”现在是信息时代,软件时代,掌握强大的算法,就掌握了未来。狮群悄然发生变化,那些老狮王们还没领悟这一点,打破规则,不遵循规则,组成雄狮联盟,真的是横扫大草原,不可阻挡。

    “以前的雄狮联盟还是会遵循狮群法则,但是七英雄是来打破规则的,他们的前辈草原七雄一样是那么做的。”

    之前的雄狮联盟,比如魔鬼联盟,它们在幼年时代惨遭驱逐,最终抱团成功。

    成年后,它们横行草原过一段时间,但是最终它们选择了分散。几头雄狮清洗了一片区域的狮群,各自成为了一个狮群的领袖。

    前段时间,年迈的老三被新雄狮击败,逃遁后到达了魔鬼东队的领地,想要再度和老五抱团,却猛然发现,魔鬼东队的王权早已更迭,老五的四个儿子成为了新的统治者,这个做叔叔的,被不认识的侄子驱逐了。

    魔鬼联盟这种被誉为草原上最成功的联盟,在年老后,烟消云散。

    或者说,从他们各自成为一个狮群的领袖开始,魔鬼联盟就瓦解了。

    但是草原七雄没有,草原七雄现在还有五兄弟活着,它们年老体衰,却依旧抱团,虽然瘦弱,却不容挑衅。

    七英雄似乎和它们一样。

    这已经是方宏带着水友们看到的第二次七英雄挑战狮群成功了,但是依旧没有谁会留下来,它们依旧会离开。或许就是因为这个,它们才是草原七雄的继承者,是狮群规则的挑战者,是这个种族进化的发起者。

    现在的七英雄,除非遇到其他雄狮联盟,或者遇到新老王权在父辈与多名子辈之间成功交替那种庞大狮群,恐怕就是草原上的王者,纵横之下没有对手。

    “难道这些家伙要随着大迁徙的路线,挑战一个又一个的狮群?”

    方宏看到水友的话,猛然惊醒,这不是没可能。

    庞大的兽群随时都可以提供食物,让七英雄处于吃饱喝足的强盛状态,跟随兽群一路前进,要路过众多狮群的领地,难道他们要真的一路征伐下去?

    它们本来就出生在肯尼亚,却跑到了坦桑尼亚,一路上似乎没有和其他狮**火,直到到达了大迁徙的起点,才开始和本土狮**火。

    难道它们是早就计划好的?

    这些家伙想要抱团一辈子,但是要用这个方式在草原上留下自己的后代么?

    雄狮远去,七英雄中的一员进入了它的狮群,现在这个狮群属于他了,可惜,不久之后他要放弃这里。

    听上去,就好像看到了江湖,看到了七个薄情客,一路比武招亲,然后离开。

    这些家伙,还真是一点也不想遵守规则。

    车子停下,方宏点燃一根烟,看着远天往下落的太阳,这草原上发生的一切,在人类社会也在发生,同样的事情一直轮回。只不过人类把这些事情复杂化了。

    草原上的雄狮为了争夺交配权,比的是肌肉,是武力。人类比的是相貌比的是才和。不过人类有了道德,才有了婚姻这个词汇。

    麻将下车第一件事情就是找蝴蝶,不过这一次它找到了一朵花,一朵艳丽的花,一连串的小喇叭串在一起,喇叭头是紫色的,而喇叭是白色的,花不高,就长在地上。

    方宏看了半天,才喊道:“麻将,回来!”

    断肠草!

    被称作断肠草的植物有好几十种,这一种是yinshu科断肠草,白屈菜。

第六十一章 速度为王

    断肠草一般都是草碱类剧毒。

    不过,白屈菜不太一样,白屈菜实际上的花叶是黄色花叶,而且是四叶花,阔叶花,这种属于其中的小变种。

    这种药物是用来治疗蛇毒的。

    俗话说一物降一物,长着这玩意儿的土地上,就注定毒蛇丛生。

    麻将可没有方宏那么厚的靴子,直接被抱上了车。

    麻将当然是天不怕地不怕的,但是这玩意儿地方万一被蛇咬了,哪儿去找血清打。

    坐在车上继续往前,看到的是鬣狗偷袭受伤角马的场景。

    一头犀牛从车子旁边跑了过去,气势如虹,就好像要装死谁一样的架势。

    方宏吃惊:“白犀牛!”

    这已经是快要灭绝的种了,很少能在野外遇到,遇到它说明保护者和科学团队就在附近。

    “枪哥,这玩意儿一点也不白啊,和之前看到的黑犀牛一个颜色啊!”

    方宏:“白犀牛是个错误翻译,南非白人说的英语和英国英语口音差距巨大,其中有个词语叫做weit,意思是英语的wide(宽),但是读音像英语的白,我们之前做这方面工作的人也是半灌水,以为会英国英语就能走遍天下,所以翻译错了。”

    犀牛是最大的奇蹄目动物,也是体型仅次于大象的陆地动物。所有的犀类基本上是腿短、体粗壮,体肥笨拙皮厚粗糙。现在世界上共有黑犀牛、白犀牛、印度犀牛、苏门答腊犀牛和爪哇犀牛等5种。白犀牛和黑犀牛都生活在非洲的大草原,白犀牛并不是白色,而是跟黑犀牛的颜色一样,这个名字是从南非白人语言中的“weit”一词错译过来,本来是宽的意思。它们胆小,爱睡觉,喜独居,小牛犊十分依恋母亲。犀牛的皮肤虽很坚硬,但其褶缝里的皮肤十分娇嫩,常有寄生虫在其中,为了赶走这些虫子,它们要常在泥水中打滚抹泥。

    白犀牛速度减弱,迈着小步子小跑,最终停了下来,在草原上嚼花,一只色彩艳丽的犀牛鸟落在了白犀牛的背上,帮它清理寄生虫。

    “这只犀牛鸟背部黑色,胸部雪白,黄爪,头顶有一些彩色的毛。”

    “枪哥,犀鸟不是那种嘴巴……喙非常大那种鸟类吗?”

    “没错啊,犀鸟是喙非常大,与啄木鸟血缘更近的一种鸟类,但是犀鸟和犀牛鸟是两种不同的生物。”

    犀牛的皮肤虽然坚厚,可是皮肤皱褶之间却又嫩又薄,一些体外寄生虫和吸血的蚊虫便趁虚而入,从这里把它们的口器刺进去,吸食犀牛的血液。犀牛又痒又痛,可除了往自己身上涂泥能多少防御一点这些昆虫叮咬外,再没有别的好办法来赶走、消灭这些讨厌的害虫。而犀牛鸟正是捕虫的好手,它们成群地落在犀牛背上,不断地啄食着那些企图吸犀牛血的害虫。犀牛浑身舒服,自然很欢迎这些会飞的小伙伴来帮忙。

    除了帮助犀牛驱虫外,犀牛鸟对犀牛还有一种特别的贡献。犀牛虽然嗅觉和听觉很灵,可视觉却非常不好,是近视眼。若是有敌人逆风悄悄地前来偷袭,它就很难察觉到。这时候,它忠实的朋友犀牛鸟就会飞上飞下,叫个不停,提醒它注意,犀牛就会意识到危险来临,及时采取防范措施。

    总体来说,犀牛鸟是一种体型很小的鸟,仅仅在犀牛的身上捕食,就可以存在很长时间。

    “在这里,本地人如果喜欢一个人,会说,这是我的犀牛。意思就是说我自己是犀牛鸟,我喜欢的人是我的犀牛,我们互帮互助。”

    犀牛鸟的外形更像喜鹊,和犀鸟没什么关系。

    一般来说,犀牛鸟和犀牛并不是一对一的,而是多对多的,一群犀牛鸟跟着一群犀牛,它们会一个个的清空犀牛身上的寄生虫。

    俗话说的好,阎王易躲,小鬼难缠。

    犀牛皮肤厚实,子弹都不容易打穿,当就是厌烦寄生虫,寄生虫会让它们变得很暴躁,只有犀牛鸟这种生物能给它们解决这个问题。

    一物降一物,敌人的敌人,就是自己的朋友,大自然的规则是多么的聪明。

    “枪哥,我有个问题,为什么这一路很少看到羚羊一类的生物,反而时不时的看到犀牛和大象。”

    “作为食草动物,大多喜欢群居,当然了这是为什么他们一群一群的原因,至于跟随大迁徙老是遇到大象,是因为大象也会迁徙不过他们的路线不同。而至于这个时间段遇到大象的原因,是因为现在草原上草的高度,正适合它们吃。”

    包括角马,大象,犀牛,吃的都是长了一年的这些草的顶端。

    然后第二梯队的斑马等生物吃的是这些老草的中端和下端。

    而最后的超过十几种种类的羚羊都喜欢吃被这些大型食草动物席卷一空后长出来的新的嫩草。

    大迁徙为什么分批次,就是因为这个原因。

    整个动物大迁徙,大家不就是为了找吃的么。

    这一路上的食物,完美的分配,等到在水草丰茂的肯尼亚度过一段时间后,再回程时,草又是这样的高度了,然后在回过头来一遍。

    聊天之间,方宏贴到了窗边,摇开了窗子。

    仔细的盯着远方。

    一头猎豹蹲在草丛中。

    “这头猎豹应该是想要猎食。”

    “这就是地球上速度最快的动物?枪哥不会认错吧,这不会是花豹吧!”

    “很好辨认的,花豹又叫金钱豹,身上的花纹类似于之前见过的美洲虎,是环形斑纹,就像铜钱一样,而猎豹身上是实心黑点斑纹,并且猎豹的头顶到肩膀长有短鬃毛,而且花豹看上去更壮实,四肢比例更短,猎豹更修长……冲出来了!”

    说话之间,猎豹冲了出去,速度惊人,短短几步就到达了巅峰时速:“这头猎豹现在的时速起码百公里每小时!”

    这种速度不可能保持太久,三分钟就足够让猎豹的心脏爆炸。

    猎豹飞驰之间就像是飞一样,大多时候四肢悬空,少部分时候是两条后腿蹬地,有的时候仅有前肢中的一个触地,这是猎豹为什么奔跑如此之快的秘诀。

    它的目标是这个先头兽群中仅有的一只羚羊,汤氏瞪羚。

    这头羚羊很快就发觉了来自于身后的危急,同样速度暴增,飞速往前。

    在森林中,动物是用不着跑这么快的,大多要警惕的不让捕猎者靠近自己。

    不过草原上不同,由于是平地,加上草完美掩饰偷袭者的靠近,所以能依靠的,只有自己的速度。

    羚羊的巅峰时速接近七十公里每小时,比猎豹慢很多,但是猎豹要利用高时速将它们之间的距离变为零。

    俗话说得好,你不用跑过老虎,你只需要比旁边的人跑的快就行了。

    如果猎豹在后队的羚羊群捕猎,反而容易无功而返,因为羚羊会分开跑,猫科动物就容易被分散注意力,一旦几个毛团在面前飞奔,就很容易更丢。

    但是现在,只有这一头羚羊。

    猎豹注意力极度击中,飞驰不停。

    羚羊奔跑的姿势同样极度优美,奔跑间肌肉的力量感展露无疑,四条长腿同样频率超高,向前飞驰。

    猎豹紧追不舍。

    说时迟那时快,仅仅才过了几秒而已。

    “瞪羚转向了!”

第六十二章 有关秘制

    瞪羚从转向开始,已经从天堂进了地狱。

    哪怕它的腰再好,也好不过豹子。

    不过直线速度低于豹子,它也只有着一个选择。

    万一豹子踩着石头了,自己逃过一劫呢?

    当然了,那种好事没有轮上它。

    豹子的前爪扑到了瞪羚的背上,两者速度瞬间从七十公里往上走,变成了零。

    这才是真二八经的速度与激情。

    汽车发动到百公里需要多久,汽车从百公里变为零要停多远?

    大多数非洲动物从零速度到七十公里每小时,只需要两秒,大多数动物从慢速度变成零,只需要一秒。

    说停就停,才显得那巅峰速度如此夸张。

    从车子旁边出发,仅仅过了十多秒,两者已经到了一个车子里看太不到的位置,反而是水友看的更清楚,因为直播镜头跟的紧。

    方宏打开车门,叼了一根烟:“是时候做饭吃了。”

    “墨镜雪茄大金链子……”

    这么的口气,不来点特效,简直受不了。

    方宏拿出的材料让水友们也是很惊讶。

    方宏拿出了一袋面粉,还有一包干蘑菇,或者说确认点,是一袋干茶树菇。

    “干茶树菇用水浸泡十到二十分钟就可以炒制了。”

    茶树菇是一种香味独特,口感上佳的菌类,价格比之普通蘑菇要昂贵,不过比起鸡枞和松茸什么的,只能算是便宜,不过香味浓郁,特别适合重油烹制。

    “今天要做的主食是燃面,我很少在节目里做面食,是因为我个人有一点消化不良,不太喜欢小麦制品的食物,不过面条稍微好一点,可以食用。”

    燃面,宜宾燃面,又叫做叙府燃面,旧称油条面,因其油重无水,点火即燃,故名燃面。

    方宏对于这道菜印象非常深刻。

    当时学这道菜的时候,制作者是宜宾一位鼎鼎大名的大师傅,丁师傅,他将面条用水煮后,捞起来,居然能用打火机直接点燃面条。

    这几乎是能让牛顿棺材板狂跳的灵异事件。

    但就因为这个,这种面才叫做燃面。

    其实原因很简单,整道面条中都没有水,虽然用水煮熟了面条,但是食用时必须把水敲干。

    “这道菜能够燃烧的原理很简单,发面的时候没有用一丁点水,用的是鸡蛋和油揉面。”用的鸡蛋还不是鸡蛋清,而是鸡蛋清鸡蛋黄都要用,整个面条煮出来后是金黄色的,看上去更像是碱水面,不过并没有用碱。

    例如兰州拉面,要用草木灰滤水,其实就是强碱揉面,那样也不用醒面。

    不过宜宾燃面更适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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