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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念头。
“一会儿吃完饭去拿来给了你灵歌妹妹!”姨母下完令后不再理他,转而偏头向岳明皎笑道:“妹夫哇,灵歌今年已经一十八岁了,可给她定好婆家了没有?”
嘶……姨母啊姨母,您怎么哪壶不开提哪壶呢?!你不知道这桌上除了你们一家三口外剩下的那三个男人对于我的亲事都有着怎样的……怎样复杂的心情啊!
岳老爹正为着我拒绝了嫁给季燕然的事生着气,岳哥哥亦明白我所做的决定都缘于那个已经不在人世的家伙,还有季燕然……嗳嗳!
岳明皎笑了笑,不动声色地道:“尚无。”
姨母立刻眉开眼笑,一把拉住我的左手,害我险些将正夹在右手筷子上的肉掉下去,惊出这一身冷汗哪!——她拉了我的左手,笑向岳明皎道:“既然还没定下亲事,那正好,依我看哪,肥水不流外人田,索性便与我们家九霄结为连理,岂不是亲上加亲、喜上添喜么!”
这……苍天哪,谁来把这女人拖出去喂小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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捕快·逆转
我的这位姨母还真是无孔不入啊!为了自己儿子的前途,就这么把他许给我了,一旦步九霄做了上门女婿,不愁岳明皎不帮衬着他升官发财,果然是带着相当明确的目的而来呢。
姨母话音一落,步九霄便先急了,噌地一下子站起身来,险些打翻了桌上的酒杯,阴着脸向岳明皎道:“姨父,九霄身上有些不大舒服,先行回房了……”说着也不理姨母拚着命地给他使的眼色,只管向岳清音和季燕然及他老爹打了招呼,气鼓鼓地拂袖而去,岳明皎拦了半天也未能拦住。
姨母摇头砸嘴地埋怨了一阵儿,索性不去理会步九霄情绪如何,只管冲着岳明皎道:“如何呢妹夫?九霄这孩子虽然不大会说话,但为人是一定可靠的!且灵歌又是我的亲外甥女,嫁过来有我疼着,保证谁也不敢欺负她!且趁我这老胳膊腿儿还算壮实,将来他们俩若有了孩子,我也可帮忙带着,她娘儿俩指定受不着委屈!你看怎样呢妹夫?”
嗳嗳嗳,连孩子的事都想到了呢。
岳明皎笑得有些勉强,道:“这终身大事嘛……还是要好生考虑考虑才是啊!灵歌毕竟年纪尚轻,很不懂事,恐怕难以成为九霄的贤内助啊……”
姨母咯咯一笑,道:“妹夫你也忒个谦虚了,咱家灵歌哪里不懂事了?要模样有模样,要气质有气质,这样的女孩儿啊,最讨人喜欢!为姐知道你舍不得她,但你细想啊,与其将咱家灵歌嫁给那些不知根底的满肚花花肠子的纨绔子弟,还不如给了我家九霄,九霄那孩子心细,准保像我一样心疼灵歌——得了,这事儿就这么定了!妹夫你去巡查你的,为姐留下来替他们俩张罗,反正九霄还得在太平城待上一段时间,不如就在你府上把喜事儿给孩子们办了,眼看就要过年,这才是双喜临门哪!”
这这这这,还没立冬呢,哪儿就快过年了?怎么就“这么定了”?这位姨母简直就是混世罗刹来着。虽说在古代姨表亲之间是可以通婚的,但从遗传学角度来说到底是近亲啊!我可不想生个体抽(畸形)宝宝或是脑抽(智障)宝宝!
岳明皎甚是为难地使劲儿捋着自己的胡须,干咳了两声道:“这件事情还是回头……咳咳,还是待愚弟巡查回来之后再从长计议的好……”岳明皎大约是想起方才姨母说步九霄的话来,连忙把“回头”二字截住了。
姨母有些生气了,瞪着岳明皎道:“我说妹夫啊!你成天忙得滴溜儿乱转,我那妹子又已不在人世,清音自己尚还是光棍儿一根,哪里有时间来管咱家灵歌的终身大事啊?!等你回来?等你回来黄花儿菜早凉了!所谓‘女大不能留,留来留去白了头’!难不成你要把咱们灵歌留到变成了一脸褶子的老太太才肯将她嫁出去?”
闻及神仙般的岳哥哥被姨母誉为“光棍儿一根”时,我的眼泪都迸出来了,只能拼命假装害羞地低着头,悄悄地掏出手帕擦去眼角泪花。暗暗抬起眼皮儿去瞅坐在斜对面的光棍儿哥哥,见他面无表情地垂着眸子,眼观鼻、鼻观心,宛如老僧入定。而他身旁的另一根光棍儿季某某正五十步笑百步地促狭地冲他眨眼睛。
岳明皎似是拿这位彪悍的姨母也无甚办法,抿着唇不想作声,全当耳旁风吹过去,无奈姨母死活非要他当场拍板,叽叽呱呱地纠缠不休。
我看我是不能再待在这里若无其事地听他们拿我的终身说来说去了,女儿家时刻都须表现出一个“羞”字,“羞”代表了知耻,自尊,娴良,纯善,淑惠,是女子最当具有的德行——这是今儿陈老师给我讲的第一课,如今是学以致用的时候了。于是我瞅准姨母口沫横飞过程中一个咽唾沫的空当,低了头慢慢起身,轻声细语地向岳明皎道:“爹爹,灵歌忽感不适,想要先回房一步,望爹爹准许。”
岳明皎大概也认为我继续留在这里不大方便,于是点头,道:“罢了,向你姨父姨母和燕然告罪,回房去罢。”
我便一一向几人行礼,姨母毕竟是女人,知道我不好意思继续留下,便也不阻拦,只对我笑道:“灵歌我儿,你好生回房歇歇,姨母好多年未见你,心里想得紧!今儿晚上姨母到你那房里睡,咱娘儿俩好好说一晚上话去!”
这——我——冤孽啊!
我失魂落魄地出了前厅,心里兴起要到外面找家客栈住到我那姨母大人离去为止的念头。唉,也只能是想想罢了,如今的我早已没了初来古代时的那种冲动的叛逆,毕竟我已不是无牵无挂之人,不能再任性地抛下一切不负责任地一走了之。
此时却也不想回院子去,只要一想到今晚要与可怕的姨母同床共枕说一宿的体己话儿,我就从脚底儿往脑袋上冒寒气。趁着岳清音仍在前厅陪着用饭,不如在外面多享受一下这宁静的氛围吧,从今儿起只怕再想静也静不下来了呢。
独自沿着小径慢慢往后院而来,路过后花园,园门依旧上着锁,自从那一日起,这园门便再也未曾开过。呆呆地在园门前站了良久,偶尔一只夜鸟飞快地掠过,都令我疑心是谁轻轻地回来了。
正出神间,忽听得有两人低声说着话由那边走了过来,一个道:“那赵初一怎么说不见就不见了?这下子他欠我的那两吊钱只怕是没日子还了!”
另一个哧笑道:“莫说你那区区两吊钱了,那小子欠了如意赌坊将近七两银子,天天有赌坊的打手堵在他们家门口等着他,唬得他连家都不敢回,这一次只怕是躲不过了,索性连夜逃走了也说不定,你就别惦记着你那两吊钱了,全当扔水里了罢!”
第一个便道:“听说赵初一那小子以前还是他们家乡衙门里的捕快头呢,在那一带小有名气,携助当地知府破了不少的案子,那小子一喝醉就给我们几个讲他那些个陈年往事,吹嘘自个儿以前有多能耐——哼!要真有那么能耐,如何又离乡背井地到了太平城跟咱们一样做起了人家的仆奴?”
第二个笑道:“还不是赌博赌的!听说他在家乡当捕快的时候就好赌,欠了一屁股债,最后捕快的饭碗也丢了,还不起赌坊的钱,只好逃离了家乡投奔到京都亲戚家,正赶上咱们府中招下人,他自觉不好在亲戚家白吃白喝,便应招了来。安生了没多长时间,赌瘾复发,这才又重蹈覆辙。可惜了他那身蛮力,听说以前当捕快的时候使的是十几斤重的厚背儿大刀,有这样儿的体格就算不做下人,干点什么不好, 偏偏跑去赌博,落得个有家不敢回、四处逃亡的下场!”
这两人一路说着一路从旁边过去了,因我立在暗影里,是以他二人并未发现我。想来府中下人都还不知道死的那人便是赵初一,因此还在议论他的踪迹。估摸着步九霄已经暗中下令着人四处搜捕徐呈了,之所以还将欢喜儿关押着,恐是怕走漏消息,令那狡猾的徐呈隐藏得更加深,从而给搜捕造成更大的困难。
待那两人走得远了,我方从暗影里出来,继续沿着小路慢慢前行。赵初一这个人我是有些印象的,以前我常从偏门进出,见过他不少回,感觉上是个蛮有心的人,其中几次我都是偷偷出的府,虽然没有特意嘱咐他,可他却能够察言观色,知道我不想被人知道行踪,所以他便守口如平,从未向别人透露过。
他所具有的这些素质想必就是多年的捕快生涯培养成的,只可惜听说天龙朝的律法规定,凡是国家公务人员涉及赌博、嫖娼和行贿受贿的,一经查处,非但立刻会被免去职务,且终身不得再做公务员。否则这个赵初一即便因赌博被免去了在家乡府衙当捕快的职务,倒还可以到太平城的府衙继续做他的捕快,也不至于沦落到要给人家看大门这样的境地。单说他能使动十几斤重的厚背儿大刀这一项便已经非普通小厮所能比的了,估摸着是他入岳府的时间尚短,只能从最低档的小厮做起,还真如方才那两人所说的,可惜了一身蛮力了。
……唔,十几斤重的大刀么?……这么有力气又有捕快经验的人,怎么可能在应仇家之邀于夜晚前去空屋赴约时一点防备之心都没有的便进了屋且根本没能避开一个普通人挥过来的菜刀攻击呢?且如果凶手是徐呈的话,他的一只眼睛不是早先曾被赵初一打伤了么?仅凭一只眼睛的视力在黑暗的空屋中用一把菜刀攻击一个会些拳脚的人,即便第一招便砍中了对方的脖子,对方也会因多年与罪犯打交道的经验做出自保或者反击的下意识的行动罢?可案发现场的勘察结论是那位死者系当场死亡,地上没有其曾与人搏斗的痕迹,可见是一击毙命——菜刀与手枪不同,要想做到将一个人一招杀死其实并不容易,除非……除非徐呈也是个练家子,否则绝难一刀就让赵初一咽气。
然而事实上可以十分确定的是,徐呈并非会武之人,那么今日这件看似已经水落石出的杀人案件岂不又是疑点重重了么?
我立住脚步,犹豫了良久,仰头望向天上那轮冷月,心内轻叹,如今我的精神世界里还拥有什么呢?——除了对真相的渴求,仅此而已了罢。(弥雨昍音。整理收藏)
于是毅然决然地转身,径直往那偏院而去。
由于偏院是家丁们的住所,身为岳府小姐的我自是不方便擅入,所以只好小心翼翼地藉着树干的掩护蔽过众人耳目,悄悄地潜入院中,穿过一排排厢房,绕过一处天井,在院子的角落处看到了那间发生过命案的空屋。
尸体应该已经暂时送到了府衙的停尸间,待这件案子最终定论后才会通知死者家属前来领尸,因此空屋内当是空无一物,而我想做的是希望能在屋内找一找可以解答迷团的线索。
想必步九霄已经笃定死了的是赵初一,杀人凶手乃徐呈,罪证确凿,因而这案发现场没有必要再封锁,是以并未留人看守,屋门也没有上锁。
我向左右看了一看,见四下无人,便蹑手蹑脚地走上前去,门虚掩着,露着一道手指宽的缝隙,我悄悄从缝隙向里窥视,借着透过左侧敞开的窗洒入屋内的明亮月光,可以大致看到屋内的景象,但见蛛网密布、墙灰剥落,除了几根烂桌子破椅子之外别无它物,果然是常年不见人来的所在。
略略镇定了一下情绪,屏住呼吸,双手轻轻将门推开,但见地上一大滩暗红的血迹,在月光下分外刺目。忍不住打了个寒颤,有点后悔起自己的一时冲动了。硬着头皮迈过门槛,小心谨慎地不使自己破坏掉现场的一切痕迹,才要回身将门关上以防被别人发现,却突然被一只大手从门后伸出飞快地捂在了我的嘴巴上。
这一惊非同小可,直吓得我腿一软便往地上坐去,第一个反应就是那死者冤魂未散,在这里等着找人给他在黄泉路上作伴。紧接着我就被另一只手扶住了胳膊,没等我看清面前究竟是哪一路鬼,那鬼便已轻轻地压下脸来在我耳旁低声地道:“嘘……灵歌莫怕,是为兄。”
呃……狗儿鬼?……他怎么会在这里?!
我睁大眼睛望向面前的季燕然,见他也正笑着望着我,飞快地松开了扶着我胳膊的手,而捂在我嘴上的手却离去得慢了些,指尖轻轻地划过我的脸颊,留下热热的余温。
“抱歉,灵歌。”他笑着低声道,“为兄怕你猛然间看到为兄站在门后被吓到,若不小心叫出来,势必会将人引来的,失礼之处还望见谅才是。”
我捂着砰砰乱跳的心口半晌说不出话来,好容易压下惊去方才能唤回大脑的思考能力,低声地道:“燕然哥哥怎么会在此处?”
季燕然轻笑道:“灵歌离席没多久为兄便也告退了,因总想着今日这案子有些地方尚不明朗,心里头放不下,便顺道拐到此处来想要查看一番,不成想灵歌竟也来了,莫不是你我又想到了一处?”
最后这句话听来多少有些暖昧,我没好意思地转过身,轻声道:“燕然哥哥既然来此查看,怎么还躲起来,难道谁还敢不许哥哥你查案不成?”
季燕然在我身后一阵轻笑,慢慢走上前来,低着头边在地上找些什么边道:“这件案子步大人是主查兼主审,若被他看到为兄来此探查,只怕会多心。为兄方才正在屋内查找线索,因房门露了道缝,月光正巧漏了进来,灵歌你的身影与门缝处于一条线时便挡住了月光,为兄不敢确定来的是不是步大人,因此只好先在门后躲了起来。”
我便随着他的目光一起在地上瞧来瞧去,轻声道:“燕然哥哥身上有伤,怎么还不肯闲下来呢,长乐被你支到何处去了?”
季燕然笑道:“灵歌千万莫要责怪长乐,是为兄不让他跟着伺候的,何况为兄早在床上躺得腻了,难得有机会四处走动走动——且不说这些,为兄想知道灵歌为何也会到此处来,可是想到了什么么?”
我点点头,道:“灵歌方才偶然听到两名家丁私下里议论,说那赵初一曾经在他的家乡做过捕快,善使十几斤重的厚背儿大刀,因此觉得奇怪:徐呈曾与他打过一架,被他打伤了眼睛,且两人之前是酒肉朋友,必定互相谈起过过往,是以徐呈定也知道赵初一曾做过捕快之事,兼之打过架后必会更加了解赵初一的拳脚厉害,他又怎么会想出杀掉赵初一从而栽赃给欢喜儿这种既没把握又不保险的办法呢?且徐呈应该是个右撇子,试想一下案发时情景,他右手握刀若想要砍中跨进门来的赵初一,通常情况下是立于进门方向的右侧较为顺手,然而他的左眼伤了,视线必然受阻,要让他准确无误地一刀砍中由他左侧跨入屋中的、有功夫在身的赵初一的喉咙,只怕并非易事,稍有偏差便会遭受赵初一的反击或是因发出响动而招来他人,徐呈是读过两年书、有些学识的人,这种成功率极低的方法怎么想来他也不该取用才是,是以灵歌很是想不明白他究竟是如何得的手,不知燕然哥哥可否为灵歌解惑呢?”
季燕然黑亮亮的眼睛自我说话时起便深深地望着我,不知是因为月光映了进去还是别的什么缘故,他的眼神中有着一种异样的神采,直令我不敢再与之对视,轻轻地将头低下。
听得他轻轻地笑道:“为兄的心里亦一直有着一个疑惑,但听过灵歌所说之后,所有的迷团便迎刃而解。为兄心里最大的疑惑便是凶手的脚印——凶手在杀害了死者之后将自己的脚印全部扫去,这一手段完全是一个了解查案技巧之人才能做出的自保行为,徐呈虽读过书,不过就是些初级阶段的文学常识罢了,不可能涉及到调查案件这一方面,且普通百姓对于足迹可识别身份之事了解得并不多,像本案这样能做到将自己所有足印一个不落地全部抹去的情况少之又少,可见行凶之人应是个有着相当丰富的查案经验或知识的人。方才听灵歌说赵初一曾在家乡做过捕快,那么这件案子至此才算真正地清楚了:死的那一个不是赵初一,而是如假包换的徐呈,杀人的那一个并非徐呈,而是故布疑阵将官府引入歧途的赵初一!”
果然,季燕然的一席话印证了我之前的想法,那个赵初一不愧曾是一名优秀的捕快,他竟然会使用逆向思维来迷惑官府,算得上是一个相当有水平的对手!
赵初一在本案中最出彩之处便是毁了徐呈的那张脸——这么说虽然有点不大合适,但只就事而言确乎如此。他将徐呈的脸毁掉,倘若官府的人脑子转不过弯来,直接将欢喜儿当了杀人凶手,将徐呈脸被毁当做是欢喜儿为泄私愤而为之并最终将他定罪,那么对赵初一来说这是最好的结果,说不定待欢喜儿被问斩之后他还可以回来岳府继续做他的守门人。
而若官府之人并不糊涂,甚至看上去还相当理智冷静如步九霄这样的,能够看出尸体上的“破绽”,且对周围人群经过一番严密地询问调查,便一定会怀疑到死者的身份上来。按照人们的惯性思维,在确定了欢喜儿并非凶手的情况下,通常会认为死者的脸被毁是为了掩盖其真正的身份,而掩盖身份的目的又是为了使官府无从查证死者的真身与他身上的腰牌是否属同一个人,这么做无非只能证明一点,那就是徐呈没有死,徐呈就是真凶。
赵初一正是利用了人们的惯性思维,故意让调查本案之人认为他“徐呈”是在欲盖弥彰,只有这样才能将官府的思路彻底地引向那个实际上已经不存在了的徐呈的身上。
步九霄同学这一回是吃了太过相信眼睛所看到的东西的亏了,所以他的思路一直在被赵初一布下的逆思维骗局牵着走,彻彻底底地落了下风。而我若不是凑巧听到了那两个下人议论赵初一过去的那点子烂事,只怕也会和步九霄一样被赵初一骗得傻HAPPY,反而是季燕然,到底……到底经验丰富一点点,思路宽阔一点点,头脑灵活一点点,被他抓住了脚印上的破绽,赵初一只怕万不曾想到,自己没有留下任何的线索却反而成了最大的线索,弄巧成拙。
后来至案件勘破才知道,原来赵初一是因赌债欠得太多,天天被赌坊打手守在家门口等着要债逼得急了,偶然同徐呈喝酒时听他说起曾找欢喜儿借过十两银之事,那十两银徐呈成亲